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2)“法律六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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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开展,村(居)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每年两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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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奖惩机制完善,政府诚信起到示范作用,社会诚信理念进一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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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明显
附件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自评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权重自评分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525分1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1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的属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大普法格局巩固完善152法治宣传教育渗透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各级各类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设法治课程法治宣传在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中权重有较大增长153辖区内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34以案释法制度常态化长效化运行32法治宣传工作体系完备1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100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队伍社会化普法志愿者队伍社会团体有效运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32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全部建成市县市区镇街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90以上23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健全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充分发挥运用13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1群众法治宣传产品需求和供给渠道畅通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有效运行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每年接受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两次以上22法律六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长效机制23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开展村居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每年两次以上24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奖惩机制完善政府诚信起到示范作用社会诚信理念进一步确立14法治宣传教育效果1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不断增强不发生侵害群众合法正当权益的有重大影响的事件1明显2全民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得到有效强化三年内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民事判决执行率逐年上升13法治的道德底蕴增强权力责任权利义务对等观念牢固确立尊法守法公序良俗成为全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社会风气服务行风等明显好转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无重大群体事件事故1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17分1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1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体系健全完善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不超过控制指标22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95以上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率90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8.13•【字号】苏建函城管〔2018〕694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18〕694号各设区市城管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加快构建我省层级分明、系统完善、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以下简称《标准体系》),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目标。
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要求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省政府“标准化+”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国家标准化管委会深化标准合作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省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各地要充分认识标准化工作在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标准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各地要对照《标准体系》并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要根据本地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在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基础上,合理制定相关标准。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国家和省尚未制定、地方率先制定的标准,要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国家和省已经制定的,要提高标准的相关要求。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1•【字号】苏办法[2012]30号•【施行日期】2012.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苏办发〔2012〕30号2012年6月11日)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大会精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合力,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就全省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提出如下意见:1.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党委(党组)中心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市、县(市、区)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的学法报告活动。
(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办)2.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的监督考核。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和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全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到2013年全部建立制度,到2015年,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率达90%;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重视提拔使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优秀干部。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3.重点推进县级党委权力公开。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省紀委、省委组织部)4.完善依法决策程序。
2024年江苏省高考政治试卷(含答案)

2024年江苏省高考政治试卷(含答案)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1. 下列关于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说法正确的是()A. 我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制度B.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C.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D. 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是总统制答案:C2. 以下哪项属于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A. 国有经济B. 集体经济C. 混合所有制经济D. 非公有制经济答案:D3. 以下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说法,正确的是()A.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B.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C.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D.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核心答案:B4. 以下哪项是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A.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B.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C. 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D. 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答案:B5. 以下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说法正确的是()A.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B. 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C.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D. 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答案:A(以下题目略,共40分)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6. 简述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及其意义。
答案: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这一转化意味着,我国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发生了重大变化,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需要相应调整。
意义在于: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有利于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1•【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苏印发《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江苏的基础,是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认真落实法治江苏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领域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具有江苏特点、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全力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助推法治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好“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大力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1•【字号】苏办发[2011]17号•【施行日期】2011.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1]17号)各市、县(市、区)委,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省各直属单位党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全面培育“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现就大力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1.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全体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有助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诚信友爱氛围的形成,有助于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社会的建立,有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关系的巩固。
2.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文化”层面的法治与“制度”层面的法治之间的渗透融合对接,使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体系得到全体公民的普遍认同和遵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柱和强大的内在动力,既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
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方案

附件1: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称<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称<意见>)、财政部《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财法[2005]5号,以下称<实施意见>)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苏财办[2010]40号),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快实现建设法治财政目标,现就全市财政系统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法治财政是财政系统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行使国家赋予的财政职责和行政权,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加快实现法治财政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财政改革和发展,加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以下称“四位一体”)财政管理体制建设,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是构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法治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公共财政的基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加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建设的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通过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将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过程中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财政执法,加强财政执法监督,不仅有利于增强财政政策的刚性,提高财政工作的主动性,保障财政职能有效发挥,而且有利于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权力公开、透明,财政管理更加科学精细,使全市财政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加快实现法治财政、阳光财政、民生财政目标。
(二)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是实现法治财政目标的有力保障国务院《纲要》和财政部《实施意见》出台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地方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

地方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地方社会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估一个地方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工具,也是推动地方社会治理和创新的重要手段。
一个合理的指标体系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估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为决策者提供科学的依据,帮助他们更好地制定政策和措施,促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精细化。
一、综合评价指标1.社会稳定指标:包括社会安全指数、社会秩序指标、犯罪率等,反映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经济发展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就业率、居民收入等,反映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社会治理的经济效益。
3.环境保护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指数、水质指数、噪音污染指数等,反映地方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和成效。
4.社会公平指标:包括教育公平指数、医疗保障指数、就业公平指数等,反映地方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和社会治理的社会效益。
二、治理主体指标1.政府治理指标:包括政府效能指数、政策执行力指数、廉政风险指数等,反映政府治理能力和廉政建设的成效。
2.社区自治指标:包括社区组织建设指数、社区自治能力指数、社区居民参与指数等,反映社区自治的发展水平和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
3.法治环境指标:包括法律法规执行指数、法治环境满意度指数、人权保障指数等,反映地方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治理的法治效果。
三、公共服务指标1.教育服务指标:包括教育资源配置指数、教育质量指数、教育公平指数等,反映地方教育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的教育效果。
2.医疗卫生指标:包括医疗资源配置指数、医疗技术水平指数、健康保障指数等,反映地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的医疗效果。
3.文化娱乐指标:包括文化活动覆盖指数、文化服务满意度指数、社区文化建设指数等,反映地方文化娱乐服务的质量和社会治理的文化效果。
四、社会参与指标1.企业社会责任指标:包括企业环境保护指数、企业公益投入指数、员工待遇指数等,反映地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和社会治理的企业效应。
2.群众参与指标:包括政策参与度指数、社会组织参与度指数、居民满意度指数等,反映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和社会治理的居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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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规;有效解决内部公共事务,社会组织有效运行
2
2、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1)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已建率100%,社会组织发展达到省定标准,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在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职能等方面基本脱钩
1)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不断增强,不发生侵害群众合法正当权益的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1
2)全民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得到有效强化,三年内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民事判决执行率逐年上升
1
3)法治的道德底蕴增强,权力责任、权利义务对等观念牢固确立,尊法守法、公序良俗成为全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社会风气、服务行风等明显好转,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无重大群体事件、事故
1)民族事务依法管理,各项民族政策落实,民族关系和睦融洽
1
2)各项宗教政策落实,管理服务到位,宗教信仰的正面积极作用得到发挥,非法宗教活动彻底取缔
2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23分)
1、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工作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形成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2
2)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职能为主体,形成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业务和产品体系
2
3)每万人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数逐年增加
2
4)“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开通运行,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建立
2
5)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成,财政保障水平动态增长
1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17分)
1、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体系健全完善,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刑释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不超过控制指标
2
6)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执业监管规范有效
2
2、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完善
1)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扩大,办案质量提升
2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方式多维化、主体多元化、对象多样化的大司法救助模式规范运转,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
3、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业发展
1)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法律服务行业公信力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1.5
2)法治宣传教育渗透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各级各类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设法治课程,法治宣传在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中权重有较大增长
1.5
3)辖区内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3
4)“以案释法”制度常态化、长效化运行
3
2、法治宣传工作体系完备
1)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100%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队伍,社会化普法志愿者队伍、社会团体有效运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
3
2)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全部建成,市、县(市、区)、镇(街)、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90%以上
2
3)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健全,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充分发挥运用
1
3、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群众法治宣传产品需求和供给渠道畅通,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有效运行,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每年接受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两次以上
2
4)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2
5)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1
6)多种仲裁制度完善、公信力提高
1
4、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1)信访法治化的要求基本落实,保障群众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2
5、建立健全在维护群众利益中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
2
2)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95%以上,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率90%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到40%以上,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2个以上
2
3)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基层法治机构覆盖率100%,基层法治队伍健全,村(居)民参加村(居)委会选举比率达90%
1
3)建立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化解制度
1
4)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健全完善,相关渠道畅通
1
3、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1)推进公调对接,公安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全面推行派驻制人民调解工作室
2
2)诉调对接规范和深化
1
3)劳动争议及医患纠纷调解规范
附件
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
标体系(试行)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自评分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5分)
1、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
1)“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的属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大普法”格局巩固完善
2
2)“法律六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形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长效机制
2
3)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开展,村(居)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每年两次以上
2
4)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奖惩机制完善,政府诚信起到示范作用,社会诚信理念进一步确立
1
4、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明显
1)国家人民调解法和省人民调解条例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和专职调解员聘任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2
2)调解矛盾纠纷个案补贴制度全面建立
2
3)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进一步强化,为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创造条件
1
五、法治社会建设社会评价(9分)
社会认可度
1)公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
2
2)“政社互动”全面推行,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进一步畅通
2
3)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管理、监督)、专业服务等功能作用发挥,切实履行对其成员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等的相关责任
2
3、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3
2)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达90%以上
3
3)受援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率达90%以上
3
2
2)在矛盾纠纷多发行业、领域普遍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达标率80%以上
1.5
3)人民调解协会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
1.5
2、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健全
1)构建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网格覆盖率100%
2
2)省、市、县三级坚持矛盾纠纷每月分析研判制度,乡镇及专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注重对重大典型个案的剖析
2
2)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发展
1
4、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1)司法鉴定管理机构体系健全、管理规定体系完善
2
2)司法鉴定机构公信力较高,采信率98%以上,不发生有效投诉
2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26分)
1、化解矛盾纠纷组织网络体系健全
1)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覆盖率100%,规范化达标率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