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阜阳市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

第一条

为优化城市环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我市电动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关于汽车产业振兴计划和发展清洁能源有关政策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国家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前,我市电动汽车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待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公布实施后以国家公布的管理办法为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汽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四轮车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必须是整车生产企业,产品标准须经市及市以上质检部门备案,产品须通过市及市以上具备相应发明和条件的

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五条

电动汽车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机动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

电动汽车限于在一级(含一级)以下公路行驶,走机动车道。

第七条

需要上道路行驶的电动汽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标准式样制作相关临时牌照,可加入电或电动字样

以区别其他车辆,便于管理。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机动车驾驶相关证件。

第八条

电动汽车由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承保。

第九条

电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理。

第十条

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前,为支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电动汽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规费。

第十一条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要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提高产产品质量,加强自足创新能力,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第十二条

电动汽车经营单位要为每辆车的销售情况建立档案,实行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售后服务制度,并建立完善的维修网络。

第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经济等有关部门应当指导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积极申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电动汽车依法进行商业运营。

第十五条

本办法使用于阜阳市辖区内从事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至下发之日起实行。

2009年03月24日

阜阳市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

第一条

为优化城市环境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我市电动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关于汽车产业振兴计划和发展清洁能源有关政策,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国家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前,我市电动汽车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待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公布实施后以国家公布的管理办法为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汽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四轮车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必须是整车生产企业,产品标准须经市及市以上质检部门备案,产品须通过市及市以上具备相应发明和条件的

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作后方可出厂。

第五条

电动汽车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机动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

电动汽车限于在以及一级(含一级)公路行驶,走机动车道。

第七条

需要上道路行驶的电动汽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标准式样制作相关临时牌照,可加入电或电动字样,

以区别其他车辆,便于管理。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机动车驾驶相关证件。

第八条

电动汽车由国家认可的保险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承保。

第九条

电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按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理。

第十条

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前,为支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电动汽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要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提高产产品质量,加强自足创新能力,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第十二条

电动汽车经营单位要为每辆车的销售情况建立档案,实行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售后服务制度,并建立完善的维修网络。

第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经济等有关部门应当指导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积极申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电动汽车依法进行商业运营。

第十五条

本办法使用于阜阳市辖区内从事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至下发之日起实行。

2009年03月24日

淄博电动汽车“破冰”上路

2009-3-26 8:45:24 源自:中国电动汽车网

今天记者从山东省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到,淄博市近日下发《淄博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电动汽车要挂牌走机动车道,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

据了解,《淄博市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所称电动车是指以铅酸电池、锂电池等为动力的四轮纯电动轿车或电动货车。电动车最大时速不超过70公里,电动车限于在1级以下(含1级)公路行驶,走机动车道。电动汽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登记时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电动汽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样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标式样制作,电动车号牌底色为绿色,加“电”字样,以区别其他车辆,便于管理。电动车登记挂牌时只收取国家规定的工本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电动车的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未经登记的电动汽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电动车由保险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承保。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参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依法处理。电动车的报废期限为8年或行驶20万公里,报废程序参照国家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和标准前,电动车管理暂按以上办法执行,待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标准公布后,执行国家、省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聊城市在去年7月份就出台了类似的电动车管理办法,滨州市也对电动车管理进行规范。济南何时出台相关的电动汽车挂牌规定,市民在等待中。记者从省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全省尚没有类似规定出台,这些地市出台的暂行办法只是一个地方性规定,但对电动汽车挂牌上路难问题是一个突破。

第一部分发展电动汽车已成为国际汽车发展的新趋势

2005年,全国数百家企业的各种轻型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的总产量预计已经达到

900万辆。绿源在过去的一年内共生产各种轻型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近20万辆,一

些关键的技术创新成果(如能量回收技术,新型节电模式,等等)也在产品中成功运用,企

业取得了比较好的经营效果。在这个辞旧迎新的2006年春天,我们是不是需要再一次超越

企业经营者的本分,从业者的角度来思考一些新的理论问题,探讨对电动车产业未来发展的

新思路。

在石油资源日益短缺的大背景下,如何减少交通对石油资源的不可循环的消耗,发展电动交通工具,特别是促进发展电动汽车(EV)是世界性的重大课题,不仅是中国社会关注的话题,也是国际社会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最著名的电动车促进计划就是PNGV计划,早在1993年9月23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在白宫正式宣布美国政府开始实施“新一代汽车合作计划”(PartnershipforaNewGenerationofVehicles)简称PNGV计划,为组织实施这个计划,美国政府每年拨款3亿美元,通用、福特、戴姆勒—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公司每年投入10亿美元,该计划由美国副总统戈尔真接分管,总体协调,参加的政府机构有:能源部、交通部、国际部、商业部、航空航天局、环保总署等,还有地方州和市政府,参加的厂商遍及30个州,美国的许多名牌大学,国家研究机构、国家实验室也参加了这个计划,参加的单位共453个,研究计划包括758个子课题。每年春季由美国科学院研究委员会负责对该计划的成果提出评审报告。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在美国总统克林顿看来,也许只有“阿波罗”登月计划可以与此相媲美了。到了2002年9月,布什政府又制定了新的“FreedomCAR”计划来取代PNGV计划,其中CAR是CooperativeAutomotiveResearch(合作汽车开发)的缩写,进一步推动清洁汽车的开发。美国总统布什在2003年1月28日发表讲话公开支持FreedomCAR和氢燃料计划的研究,并建议投入12亿美元研发经费,同时,布什还进一步建议在未来的5年内共投入17亿美元针对以氢为燃料的燃料电池氢源基础设施以及先进

车辆技术进行资助。

在日本,通产省于1991年制定日本的电动汽车发展计划,要求到2000年底在日本推广20万辆电动汽车,2000年当年的电动汽车产量达到10万辆。由于技术和成本的原因,日本的这一计划未能完成。但是,日本政府仍然大力支持电动汽车的研究及试用。96年又开始推动“低公害车开发普及行动计划”,不仅对各种专项研究给予大规范政府资助,而且制定了各种旨在促进清洁能源车辆推广普及的补助和免税行动。有资料称,1998财政年度,日本用于清洁能源汽车普及的金额约8亿美元。政府对各种EV和HEV提供的补贴大约为每辆车90-380万日元,按车型不同有所区别,还辅之以各种减负税收的优势政策。

在欧洲,欧盟90年代初就制定了FP(FrameworkProgramme)系列计划和燃料电池研发计划(R&DD),旨在推动电动车产业发展。1994年12月,法国政府公开表示支持推广电动汽车,95年5月9日颁布各种旨在促进企业制造和消费者购买的补助政策。到了2002年,法国政府又开始实施新的电动汽车研究计划“PREDIT111—2002/2006”,总预算约5700万欧元,这个计划公布的电动车辆购买补助首次包括了电动自行车和轻型电动车(510欧元),对电动轿车的补助则高达3050欧元。其它欧洲国家如英国、瑞典等也十分支持电动车的开发,限于篇幅就不一一描述了。

总之,从克林顿时期著名的轰轰烈烈的PNGV计划,到布什政府的较为务实的FreedomCAR计划,再从日本的“低公害车开发普及行动计划”到法国政府PREDIT111计划,都体现出各国政府对EV产业的重金投入和官方主导性以及对EV产业的关切程度。我们不难看出,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经历了能源危机和关注环境污染危害的世界各国都十分期待电力交通时代的到来。

这十几年来,由于各国政府和民间力量的合力推动,EV和HEV在技术上取得了一些值得称道的成就,特别是在混合动力的HEV方面,HEV已经有一点商业化势头,目前,美国公布的节能目标是百公里油耗小于3升,各大企业都有一些符合要求的产品可以投放市场,但由于HEV仍然不能摆脱对石油消耗,被普遍认为是属于节能清洁型车辆的中间状态,

而不是最终目标。作为真正的电动汽车,纯电动的EV和BEV却基本遭遇了严重的产业化失败。

纯电动汽车失败的著名例子有两个,一个是日本本田的Plus被停止开发,据《科技日报》2002年6月报道,本田公司从80年代起就开始了电动汽车的研究开发,1996年终于推出纯电动的EV车“Plus”,1997年“Plus”出租到美国,该车使用镍氢电池,最高时速130公里,但这种纯电动汽车终于由于各种“难题”而失败,本田公司已经停止了进一步的开发;

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最著名的美国通用的EVI的无奈结束。2003年11月,《科技日报》以醒目标题评论全电池电动汽车的命运:《无奈,无奈,无奈!胎死腹中的全电池驱动汽车》,该报驻华盛顿记者张孟军写道:“今年是全电池电动汽车的灭顶之灾年。不仅福特、戴姆勒—克莱斯勒、丰田、本田和日产等汽车制造公司全面停止了全电池电动汽车的生产,就连开发电动汽车最积极的通用汽车公司,在生产了1100辆双座EVI电池汽车后,也停止了电池电动汽车的开发和生产计划,并表示不再继续提供EVI电动汽车的出租业务。随即通用汽车公司将大约100辆EVI车送到纽约,用于研究在寒冷气候条件下电池性能,剩余车辆有些将送入博物馆,有些将被作为废金属处理”。“通用公司说,每生产一辆EVI要花费8万

美元(包括研发成本),而出租这种车每日的租费为350美元,纯属亏本生意,只好停产。”

至此,在美国,全电池电动汽车尚未问世就已夭折。

然而,同样是这个对电动车来说不平凡的2003年,在东半球的中国却经历了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景象。中国一大批毫不知名的小企业,开始了自己的电动交通的事业。1997年,从几家企业起步,总年产电动自行车不到2万辆,到了2003年,参加企业近千家,总年产量一举突破400万辆,6年增长超过200倍。更富有戏剧性的事件是,中国电动交通工具的事业一直是争议中前进,2002年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明确反对电动自行车上路,2003年,福州禁止销售电动车。但轻型电动车生产、创新、研发一直没有停止,市场认可度还有所提高。2003年全国电动车产量比2002年的170万辆增长超过1倍,绿源公司2003年的产量也超过8.2万辆,比初创时的1997年的0.3万辆增加了27倍,比2002年的4.5万辆增加了1.8倍。

更重要的是,经过2003年的发展,中国的轻型电动车产业开始强大起来,一大批原来从事摩托车配件生产的企业积极加入电动车产业,产品款式快速的增长,新车型推出的速度极快。2004年开始,电机动力性能和电子控制技术也飞速发展,电机功率从一开始的150W 逐步上升成熟,到2004年底,额定功率500W,最大输出功率1KW的高性能稀土永磁电机已经低成本地大批量生产,极大满足了人们的使用需要。轻型的电动交通工具不仅可以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出行代步需要,而且也可以满足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不断降低的价格和不断提高的性能为轻型电动车赢得了实实在在的市场。

为什么电动车辆在美日会因技术原因遭遇商业上的死亡陷阱,而中国却显现出如此强劲的生命动力呢?

(1)市场条件是决定技术路线的关键因素:

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是一些汽车文化高度发达的国家,它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开发研究替代传统汽车的电动汽车。因此,无论是PNGV计划还是FreedomCAR计划,其技术路线的核心都贯穿于希望替代汽车的电动交通工具达到或者接近传统汽车的动力性能。在美国,汽车总保有量已经超过总人数,几乎人人都是(或将是)汽车的消费者。如果某个公司制造一种“电动汽车”无法快速行驶或者加速性能较差,它就无法指望消费者会认同、使用和购买这种产品。因此,任何一种在性能上与传统汽车有很大差距的“电动车辆”在美国几乎肯定是没有市场的。但是,大家又必须面对一个严酷的现实,这就是,“电池的储能效率与汽油相比实在是太低了”,美国通用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的LawrenceJ.Oswald博士写道:“电池中的能量只有汽油式柴油的1-2%”(BatteriesContain1-2%oftheenergyofgasolineordiesel),以时速96Km/H行驶160Km,电动汽车(EVI)的电池总能量为13.6kwh,电池总重量为395Kg,体积172064cm³,而汽油汽车耗油总能量为63.5kwh,重量只有 5.7Kg,体积7190cm³,鉴于此,还鉴于电机技术资源等其他方面的原因,要让电动车辆在近期内达到传统汽车的性能价格比水平是不可能的!因此,PNGV计划实施了近十年时,美国乃至整个西方发达国家不得不放弃依靠电池的纯粹电动的理想目标,放弃纯电动汽车在近期实现商业化的努力,代之以鼓励混合动力型(HEV)来部分地达到节约能源和减少排放的目标,也尽力从燃料电池上寻求技术突破,但不能够指望近期商业化。

中国的情况完全不同,与美国相比,我们还远远没有达到“汽车社会”。虽然,近几年来我国的私人汽车增长迅速,轿车快速进入家庭的话题也引人关注。但是,这种增长与拥有13亿人口的大局来比,仍然仅仅是一个小小的开始。媒体在2003年报道,我国的私人汽车总保有量达到1200万辆,北京2004年9月报道北京市私人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00万辆,其中私人轿车65.6万辆。因此,我们估计,到2005年底,全国私人汽车的社会保有量大约为1500万辆,按北京的比例私人轿车的水平大约为60%估计,全国私人轿车的总保有量大约为990万辆(尚不足1000万辆),就以1000万辆计算,与13亿人口和3.5亿个的家庭来比,我国私人轿车的人口比例和家庭比例分别为0.7%和2.8%。这是一个非常小的数字。相反,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中国的保有量却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在中国,有超过5亿辆自行车,有近8000万辆两轮摩托车,有近2000万辆电动自行车和轻型电动车,三者相加的总数超过6亿,面对这个庞大的人群中任何改善交通条件的努力都会受到热烈欢迎。提供一种性能较好(但不及传统汽车)同时又可以遮风挡雨的廉价型低费用的清洁交通工具,作为替代型的私人代步工具一定会具有现实而庞大的市场。有了这个市场,具有中国特色的微型电动汽车产业就能够应运而生了。她所面对的市场不是传统汽车的使用人群,而是一些也许“从来都没有驾驶过汽车”的消费者,这类消费者美国没有,所以美国就不具备发展这种产品的客观条件。这类消费者大量地存在于中国社会,所以中国就现实地存在着一个令世界瞩目的绝佳的战略机遇,就是“循序渐进地推动交通工具电动化”的战略机遇。

可以想象,一旦中国式的微型电动汽车商业化进程启动,与之相关的各种关键技术产业在市场的强烈刺激下必然迅猛发展,在电池技术、电机技术、控制器技术、轻量化车架技术等等技术领域会涌现出一系列巨大的自主技术创新成果,庞大的中国市场必然铸就出一个辉煌的电动车产业,在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与世界性石油紧缺的战略问题上也会得到全世界的尊敬,未来汽车的产业中心也会随之而向中国转移。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电瓶车的使用安全,使电瓶车的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电瓶车管理规定如下: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1、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给客户提供一个良好的看楼条件,同时延长电瓶车使用寿命。 2、电瓶车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和驾驶。 3、电瓶车主要服务于业主和看楼客人,在未经主管级以上领导的批准下,严禁其它无关人员驾驶和 乘坐。 4、操作人员应定期对电瓶车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如出现人为损坏和故障时,一切责任由操作员承 担。 5、操作人员必须在公司指定的范围内驾驶,严禁超出指定区域。 6、操作人员应按交通路线行驶,须熟悉各种交通手势,如因为驾驶者未按规定驾驶而发生交通安全 事故,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7、操作人员必须随身保管好电瓶车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转借)他人,如发生丢失事件,由操作 员负责赔偿损失。 8、如电瓶车发生操作人员无法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上报领导通知相关技术人员检查维修,并做好 纪录。 9、严禁操作人员酒后驾驶,行驶时不得前倾后靠,东张西望以及思想不集中。 10、在停车区域内等候客人时,不准哼歌、吹口哨、玩手机、吃零食,听录音机以及看书报。 不准伸懒腰,跷二郎腿,随地吐痰等有损形象的事。 11、操作员要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客人)友善,热忱,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 语。 电瓶车操作规定 12、操作员在操作前必须读电瓶车的说明书,并牢记游览车操作。 13、在进行操作前,应先确认车辆无故障后,例如检查电门锁是否在"关"的位置上,电源接插 件是否连上,电压是否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14、控制电路的电源开关、右旋钥匙,就可以接通电源,电压表开始显示电压值。 15、操作员应注意显示电瓶车电压的变动情况,表内刻度,盘上有红区(严禁使用立即充电), 黄区(可以使用,最好补充电源),绿区(正常使用范围)。 16、电瓶车行驶过程中,在左右转弯时,应把方向灯打开,看一下倒车镜后是否有车,如无车 时方可转弯 17、操作人员应按交通行驶路线行驶,如在行驶路线中,遇到相应的障碍,应松开加速器的踏 板,放慢速度,然后踩刹车,障碍过去后,再缓缓踩下踏板加度行驶。 18、坡道停车时,应先踩住脚刹踏板,再拦紧车刹手柄,行车制动时,应先放下右脚的加速踏

预防电动车火灾教你五大防火妙招

预防电动车火灾教你五 大防火妙招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预防电动车火灾教你五大防火妙招徐州市消防支队统计显示,入夏后,电动车火灾案例明显上升。5月以来,有记录的已有3起。昨天下午,消防部门称:“调查发现,多数电动车自燃发生在充电过程中”。 为避免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昨日发布了相关消防安全指南,从选购、使用、充电等方面,为你正确使用电动车提供帮助。 解读 电动车易发火灾的几种情况 在这份电动车消防安全指南上,详细注明了电动车火灾的原因以及地点等各方特点,同时也对易发生火灾的电动车车型进行了解读。 1、多因电路电池故障电动车火灾有的发生在行驶中,但多数发生在充电过程中。电动车行驶中发生火灾多发生在车辆电气线路超负荷、短路情况下,由于未安装电气安全装置或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不能及时有效切断电源,大电流引燃绝缘材料或其他易燃、可燃材料所致。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车自身电气线路短路、充电器线路超负荷、电动车电池故障引起。

2、多在建筑首层室内由于电动车自身较重、上下搬动不便,不适宜露天存放,用户通常夜间将电动车搬到室内存放并充电,存放地点多在建筑的首层门厅、走道或楼梯间内,有条件的集中存放在车库、车棚内。 电动车在建筑首层室内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将封堵建筑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3、多是豪华型电动车近年来,豪华电动车的产销比例越来越高。豪华电动车围档、坐垫、灯具大多采用高分子材料制作,这些高分子材料燃烧性能好,燃烧速度快,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 豪华电动车的弊端主要有:电气线路一旦起火极易引燃车辆,车辆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导致人员中毒伤亡。 4、维修不当也是原因有的厂家为了追求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在设计电动车时不解决明显的缺陷,如设计电流与线路及接插件的不匹配、插件与接头的处理不当、线路敷设的不规范等,这些因素极易引发电瓶车短路、超负荷、电阻过大等火灾事故。 电瓶车用量大幅度增加,也导致很多没有专业维修技能的人员加入到电瓶车维修行业中来,他们在维修过程中盲目修改电瓶车内部线路,可能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各项目负责人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 出现任何问题都有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责任人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监管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竣工后使用完 毕必须立即交还公司或移交其他部门。 3、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 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 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 一切责任。 4、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5、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 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6、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监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 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 受阻。

8、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配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承 担维修费用,监管人有连带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 2、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监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签写《电动车使用 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监管人和借用人自己解决。 3、节假日、休息日钥匙交由部门领导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 《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4、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停放 1、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2、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 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3、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15日各使用人必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 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 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 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合理控制速把。

《GB2020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编制说明

GB/T《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主要工作过程、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1、任务来源 GB/T《电动汽车充电耦合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计划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文号为:国标委综合[2016]89号,计划编号为:20162465-T-339。 2、主要参加单位 本项目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标准参与单位包括电动汽车整车、关键部件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3、主要工作过程 a)2016年07月,在兰州市召开电动汽车电磁兼容工作组第三会议,会议 介绍项目背景,并首次讨论GB/T《电动汽车充电耦合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草案,与会代表就编制原则、适用范围等内容达成初步共识。 b)2017年08月,在西宁市召开电动汽车电磁兼容工作组第四会议,会议 详细讨论标准草案,并明确标准中各主要技术内容的编制方案。 c)2018年01月,在天津市召开电动汽车电磁兼容工作组第五会议,会议 介绍标准草案最新修改内容,并对此前工作组成员反馈意见和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和集中研讨。 d)2018年07年,在襄阳市召开电动汽车电磁兼容工作组第六会议,会议 进一步讨论标准草案,并针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集中研讨,会后请各相关单位就双枪充电、AC/DC充电辐射发射电流值等问题做好标准研究和验证工作。 e)2018年12月,在南京市召开电动汽车电磁兼容工作组第七会议,会议 回顾电动汽车电磁兼容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并请各相关单位就上次会议结论重点围绕AC/DC充电电流对谐波发射和电磁辐射影响、双枪充电测试方案以及系统测试方案等问题介绍各自研究成果。会议详细讨论了标准草案,与会专家就标准适用范围、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会后要求工作组相关方面尽快按照讨论结论修改标准形成征求意见稿,并计划于12月底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进行征求意见。 f)2018年12月,标准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4 日至2月19日,共45天。共收到意见123条,起草组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必要时进行测试验证。 g)2019年10月,在天津召开意见处理讨论会议,对意见处理的结果进行 讨论,并取得共识。 h)2019年11月,由于标准内容多、测试复杂,根据工作安排,在按照意 见处理结果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征求意见。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解决的主要问题,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车辆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及时给车辆充电,使用人使用后发现电量剩余2至3格后及时通知车辆管理人充电,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20号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一次,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电动车管理规定【最新版】

电动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行为,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残疾人轮椅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 (一)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二)三轮电动车:是指以蓄电池为能源的三轮电动货车。 (三)残疾人轮椅车:包括机动轮椅车和电动道路型轮椅车。 (四)小型低速电动汽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最大时速不超

过70km/h的低速四轮车。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及通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电动车的监督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电动车的交通管理工作。 市、县(区)经信委、质监、工商、税务、价格、财政、交通、环保、市政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残联、保险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车监督管理和配合工作。 第五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车驾驶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并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二章生产、销售、维修 第六条市、县(区)经信委、质监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加强对企业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我矿施工的主井下井口东西绕道运输大巷因运输距离短,交岔点多,轻、重车辆周转困难,且人工推车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暂用人员多。经矿领导同意,在该巷道内使用5吨电瓶车一部,运送矸石、材料等。根据现场的实际,运行的电瓶车不能行驶到各个迎头,只能在合适的车场内进行轻重车辆接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行车线路 1、一队把矸石车放到东部轨道大巷内的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部轨道大巷车场。 2、二队把矸石车放在西绕道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西绕道北部车场。 3、三队把矸石车放到东绕道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绕道北部车场。 4、四队把矸石车存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 二、行车管理 1、运通工区当班跟班区长下井后去各开拓队察看矿车情况,了解各队生产安排,需要车皮数量及使用时间,根据各队生产情况合理分配车皮。 2、空车线车皮要及时拉走,不能积压车皮太多,各迎头重车必须及时拉出,运输不紧张时,必须确保各迎头无重车。 3、各队迎头不出矸时,迎头空车不得超过6车,否则处罚使用单位50元/车。

4、车皮供应必须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否则处罚电瓶车司机50元/次。 5、电瓶车拉、送车时各队必须保持车场通畅,保证车皮可以及时顶进、重车及时拉出,不得拖延电瓶车运行时间。 6、各单位的空车、重车不得占轧道岔,妨碍其他单位出车,凡是占轧道岔妨碍出车的,则处罚岔妨碍出车的单位100元/次。 7、其它相关事项参照《提升运输管理办法(暂行)》第五章之规定执行,凡是发现与以上条款冲突的,则按以上条款执行。 8、其他未尽事宜,随时进行补充调整。 xx年九月三十日

电动汽车全方位保养指南

电动汽车全方位保养指南 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和民众对新能源汽车认可度的提高,纯电动汽车越来越多的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但是电动汽车在使用和电动汽车保养上与传统汽车会有所不同,电动汽车又该如何保养呢? 不用换机油滤芯 因为纯电动车没有燃油发动机,仅靠电机驱动,所以省去了更换机油机滤的麻烦。但电动汽车也有防冻液,与传统车辆不同的是防冻液用于冷却电机,并也需根据厂家规定时间进行更换,一般更换周期为2年或4万公里,而防冻液的种类与传统汽车完全相同。对于车辆的其他耗损零件,像雨刷器、刹车片等都与传统燃油车一致,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定期更换。 电池养护 电池是纯电动汽车的重中之重,车辆的电池组一般由百块左右的独立电池组成,出现故障时一般由厂商进行专业检查维修。通常,电池组的检查主要是对电池成组情况、电池电压、电量、电池温度、CAN总线通讯状态等进行检测,因为一旦有个别电池单体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整个动力电池组的工作状态。此外,在电动汽车保养过程中,高压线束的导电性和绝缘性检测也尤为重要,大多数汽车厂家对高压线束的保修期为5年,因为和传统汽车的燃油系统一样,高压线束的好坏直接决定着这台车能不能开和安全与否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车内布有高压电路,所以这些都要在4S店完成,车主不要自行拆卸。 另外,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把握电池的充电时间 蓄电池在充电时一定要注意时间,不要一充就是一两天,这会导致充电过度,使电瓶发热。过度充电、放电及充电不足都会缩短其使用寿命。一般情况下充电10小时左右最为适宜,若充电过程中电瓶温度超过65℃,应停止充电。 2、长时间不用时应保证处于满电状态

电动车管理办法

物业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规范园区业主电动车出入、停放、充电管理,规劝、制止私拉电线行为,预防电动车充电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生,预防电动车偷盗行为发生,为各园区内电动车的管理提供实施措施。 二、范围:适用物业各部门、管理处 三、职责: 1、公司秩序部负责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审核、评定。 2、公司秩序部对管理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加强纠正整改。 3、各案场管理处负责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培训学习。 4、各管理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住户宣传教育、合理管控、巡查巡检、有效管理。 5、各管理处对园区内住户的电动车丢失、乱停放、充电安全、防火安全负责。 四、程序: 防火安全宣传: 1、各部门、管理处根据自身园区特点,规范管理电动车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背景音乐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业主对电动车的使用安全性、有效性管理。 2、开展园区业主座谈会,对楼栋、楼道内外私拉电线容易引发火灾的常识进行宣传,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确实

加强电动车管理有效控制。 电动车进出门岗的管理: 1、各管理处统一购置电动车门禁出入卡,非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进出卡要有所区别。对进出电动车必须要核实凭卡出入。 2、门岗要严格执行收发卡制度,落实收发卡率100%。 3、秩序主管及秩序班长负责电动车充电的安全防火培训及监督工作。 4、秩序部对各案场门岗电动车监管工作实施检查,对 不符合标准的给以相应处罚,对做的好的小区实施奖励。 6、装修工人的自行车、电动车一律不许进入园区,要规划地点集中规范停放并管理。 电动车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一楼单元内或地下室走廊、过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辆。及时发现、引导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 2、管理处秩序部负责区域内看管电动车停放工作,并 登记核实进出住户的具体姓名,防止可疑人员实施电动车偷盗。 3、管理处秩序部设立的巡逻岗,要在24小时不间断加强巡查,特别是对集中停放电动车位置重点实施重点防范。 4、巡逻岗如发现电动车出现破旧、漏电、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的车辆,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做好登记,由专人负责通知业主进行有效处理。 电动车充电管理:

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加强电动车的管理,延长使用年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全体使用电动车的岗位人员。 三、电动车配备情况 四、驾驶人员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维护公司资产,做好本职工作; 3.熟读《使用说明》和《维修手册》,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操作与维护; 4.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 5.时刻铭记公司的服务宗旨,文明、安全驾车、礼貌服务。 五、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归还;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 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部门责任人应监督驾驶员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在过弯道和过 减速带时,注意减速;在平时的驾驶过程中,注意保持正常的速度,不得超速行驶,更不得飙车;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实行部门负责管理制度,每位使用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 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经部门负责人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维修; 6.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电动车不得开出***区域,不得交给非专业人员试驾,(如遇客人要求试驾,我们应该礼 貌拒绝),若发现员工搭乘电动车者,将按照后面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9.行驶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驾驶; 10.严格按照处罚规定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罚。 六、车辆的使用 1.在使用区域内如果道路泥泞,严禁使用电动车 2.每次领用人在使用前后按照规范填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见附件一); 3.车辆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持有,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才可以使用,并签 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使用后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者进行责任追究承担; 4.节假日值班期间,车辆钥匙交给总值班负责人,车辆借用同样应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 表》,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5.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须电话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七、电动车警用装置使用的规范管理 配置有警报器、警灯、喊话器的电动车,未达如下情况,不得擅自使用: 1.使用部门:秩序维护部 2.使用区域:项目内 3.可以使用情况: 八、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 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 求; 4.充电器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九、车辆的维护保养 1.各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每月20日,部门负责人对车辆进行 定期检查;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 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整理的驾驶电动车安全须知

驾驶电动车安全须知 ★电动车驾驶人安全行车规范 在通过交通繁华路段时,要提前降低车速,做到“礼让三先,文明行车”。 行车时,要注意观察前方路况、行人和车辆动态,正确操纵电动车,沉着驾驶。 控制行车速度,不要开快车。因为电动车制动的稳定性、有效性均不如汽车,且开快车,既不易于发现前方路况,也不易于被对方发现,甚至还容易使驾驶人疲劳。 不要强行超车,超车前应观察四方车辆动态,打开转向灯。超车后须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在打开转向灯,靠右行驶;否则,易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路况、天气、车辆的技术性能及驾驶员经验等确定安全的纵向车距。 不要酒后驾车,驾驶人身体状况不良好时,也不宜驾驶;否则,会因神志不清,反应迟钝,判断不准确,引起操作失误而出现事故。 平时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及维修工作。 ★电动车驾驶人安全驾车“十不开” 1、道路宽直,视线良好,不盲目加速,不开英雄车。 2、前车占道、行人横过公路要礼貌让人,不开野蛮车。 3、视线不清、路况不明,首先要减速,探明情况,不开冒险车。 4、路况良好、技术熟练,不开麻痹大意车。 5、繁华路段,交叉路口、人多车多,应礼让三先,不开抢道车。 6、城镇、厂矿、学校门前、文体活场所附近,情况复杂,须小心谨慎,不开大意车。 7、亲朋乘车、电话干扰,车外热闹,不开精神分散车。 8、身体疲劳、休息不足、精力不足,不开疲劳车。 9、车身有故障,检查排除,不开病态车。 10、事急天晚,须急躁沉着冷静,不开急躁车。 ★安全第一行车必看 1、安全来自谨慎,事故出在麻痹。 2、喇叭不是命令,刹车不是保险。 3、出车看气候;行车看风向;鸣号看反应;行人看动态。 4、司机责任重、常敲警钟,生命财产,在我手中。 5、安全行车学问深,警钟长鸣是根本。 6、车行如箭,情况万变,笑谑攀谈,祸在瞬间。 7、宁可有理让无理,不可无理对有理。 8、手撑雨伞视线差,身穿雨衣听力差,细心观察防意外,群众安全放心上。 9、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轮一动,想到群众。 10、转弯不忘三件事:减速、鸣号、靠右行。 11、车过铁路、交叉路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 12、知险不成险,险在不知险,行车一条线,情况千万变。 13、雨天驾驶九分险,把握十分方安全。 14、安全行车,礼让在先。 15、道路宽敞当作狭路开,县乡公路当作市区开,偏僻地段当作闹市开,熟路当作生路开。 16、十次肇事九次快,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17、不管事情多紧急,安全始终数第一。

电瓶车使用管理办法

电瓶车使用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电瓶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高公司办事效率,满足员工工作方便,公司增设了电瓶车。为了保护电瓶车的使用寿命,方便日常工作,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领用与管理 1、电瓶车列入公司固定资产,行政主管见证、电瓶车用车人实名领取。 2、电瓶车实行“谁用谁保管”的管理模式。使用过程中损坏应自行及时修理,发现损坏未修复者,在责令修复后再给予负激励50元。 3、电瓶车钥匙每日由用车人从行政主管手中领取,回来交回。 4、电瓶车行政部在车棚选定适当位置固定停放,每天的充电、应用情况由行政主管监督检查 5、遇有雨天、雪天、雾天等天气情况停止车辆借用。 (二)使用 1、电瓶车的操作严格按《使用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有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者发现给予负激励50元 2、按照“谁用谁保管”的原则,用车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主管批准,车辆不得调换和连续使用,否则负激励5元。 3、电瓶车停运后,除保养、清洗、更换电瓶外,必须立即入车棚,不得在非规定位置停放,否则负激励5元。 4、电瓶车仅限于市区范围,公司同事使用,如有拉运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它大件物品或其他人员者负激励10元。

5、电瓶车实行限时使用制。夏令时的时间为:8:00时至17:30时;冬令时的服务时间为:8:30时至17:00时。(遇到突发情况未及时交回必须立即报行政部主管)否则未按时交回的给予负激励50元。 (三)用车人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维护公司资产,搞好本职工作; 3、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回来立即在车棚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在露天过夜,否则负激励10元。 4、电瓶车用车人每天从主管手中领取电瓶车后,应检查电瓶车的性能,遇到跑水、漏电、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等,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5、每天领取电瓶车后用车人应做好车辆的清洁,给客户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浙江钱龙印业有限公司行政部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

昆明市电动车管理规定

昆明市电动车管理规定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8月3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昆明市电动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昆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打击盗抢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自行车。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公安机关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道路通行管理,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盗抢案件的预防及侦办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

理,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并公布在本市准予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查处。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协助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制动性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当依法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和利用。 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制造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销售商应当承担回收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责任。 鼓励消费者将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交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销售商回收。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 第七条本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 凡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新)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1.0总则 为进一步促进小区电电瓶车巡逻安全、规范,切实加强电瓶车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费用支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0巡逻、巡查管理 2.1驾驶员任组长,随行队员为成员,全体队员听从组长指挥; 2.2遵守《交通法规》行车,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巡逻、巡查,发现队员、业主或客户等有违犯物业管理行为,当场进行制止、劝阻、报告制度; 2.3巡逻中在遵守《员工手册》的同时,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吹牛、开快车,与车辆或行人抢道,在小区巡逻时车辆应慢行,巡逻途中有人求救或处理业主事务时应主动下车,行礼后,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不得有违规行为。 2.4项目发生突发事件,必须主动积极参与协助和处理相关事件。 2.5巡逻时对有违规队员处理建议权,对违规队员现场填写《工作提醒单》,同一队员或同一岗位连续两次违规的项目给违规队员填写记过单一次;

3.0车辆管理 3.1驾驶员素质 3.1.1必须持有有效驾照; 3.1.2 52周岁以下; 3.1.3驾龄6年以上(从事驾驶工作),没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3.1.4经公司筛选合格人员(工资待遇、工作时间暂保持不变),需与公司签订交通事故安全协议; 3.2卫生管理制度 驾驶员每日上班应立即清洁车辆: 3.2.1车辆每日须做到全车无水垢,泥垢,无灰尘,无垃圾,无 卫生死角; 3.2.2挡风玻璃洁净,无指印,无其他痕迹; 3.2.3座位座套清洁,无异味,无破损,无灰尘; 3.2.4扶手无灰尘,无杂质; 3.2.5重大任务礼观车辆达到卫生清洁标准; 3.2.6工程、维修、保洁、配送车辆,处使用过程中,其他时段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 2020)2015109

附件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2015-2020年)

目录 一、前言 (1) 二、发展基础 (1) 三、问题挑战 (3) 四、需求预测 (5) 五、指导思想与原则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六、发展目标 (8) (一)总体目标 (8) (二)分区域建设目标 (11) (三)分场所建设目标 (12) 七、重点任务 (14) (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14) (二)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 (16) (三)加快标准完善与技术创新 (17) (四)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 (18) (五)开展相关示范工作 (19) 八、保障措施 (20)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特制定本指南,期限为2015-2020年。 二、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取得了突破,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有关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除部分大型央企外,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也逐步参与到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电瓶车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明确电瓶车的使用和管理,让电瓶车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保证电瓶车正常用于现场维护工作,确保交通驾驶安全和人身设备安全;防控任何意外事件的发生。 2、执行程序 2.1电瓶车的使用管理原则: “专人驾驶,确保安全,申批使用、厂内行驶”; 2.2电瓶车的日常保管由综合班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也由综合班负责,电气班配合; 2.3电瓶车必须指定专人驾驶,专门驾驶员由各专业推选出一人和各值的值班负责人组成,经项目安全主管对其驾驶实操进行鉴定,确实具备驾驶技能的再报项目审批和正式公布后,方可允许驾驶电瓶车; 2.4 各班组白天维护工作确实需要用到电瓶车时,直接向综合班班长提出申请,由该专业班组专门驾驶员向综合班领取电瓶车,每次用完应及时将电瓶车交回综合班,如车辆存在问题,应如实向综合班反馈,否则,后果自负并受到相应考核; 2.5 夜晚期间,如需运用电瓶车时,则统一归由当天的值班负责人管理和驾驶; 2.5电瓶车原则上只能在电厂区内驾驶使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驾

驶出厂区,违者后果自负并受到相应处分; 2.6严禁在消防通道和妨碍安全生产的地方停车,并严格遵守厂方相关管理规定,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行驶; 2.7严禁违章驾驶和未经批准公车私用。 3、对驾驶员的要求 3.1驾驶员由各专业推选,要求身体好、思想好、技术硬,须经驾驶实操培训,确实具备驾驶技能,并在项目安全备案; 3.2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学习和参加安全活动,在使用电瓶车的前后应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和故障应及时上报告处理; 3.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更换;3.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和安全规定驾驶车辆。 3.5驾驶员不得将电瓶车交由非指定驾驶员驾驶,也不允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电瓶车转交其他未申请用车的驾驶员驾驶。

电动保洁车管理制度

XX公司电动保洁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确保电动三轮保洁车安全正常运行,不断推进环境卫生深度清洁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电动保洁车使用规范 1.1电动三轮保洁车属公司所有,环卫保洁员只享有车辆使用权,且只能在工作时间内使用。 1.2电动三轮保洁车实行定人定车,使用保洁车的保洁员对在使用期间的保洁车承担责任,不允许擅自改装保洁车、将保洁车借于他人或用于私事。发现一次,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对驾驶人给予100元现金处罚。 1.3驾驶人每天上岗前和下班后必须对电动三轮保洁车进行清洁和检查,做到“一保、二检、四勤”。一保,即保持车辆干净卫生、车容车貌整洁。二检,即,检查车辆电量是否充足;检查轮胎、刹车、车链能否正常使用。四勤,即勤紧固、勤保养、勤擦洗、勤润滑。 1.4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1.5电动三轮保洁车一个月保养一次,责任人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保养车辆。每保养一次,贴“检”一次,一年累计十二次,未按要求进行保养,每缺一次给予责任人100元现金处罚。 1.6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动三轮保洁车存在故障隐患应停止作

业,进行自检。无法自行排除的故障,应立即报告车队队长,尽快安排检修。出现车辆“带病”作业现象,给予责任人50元现金处罚。 1.7责任人必须熟悉电动三轮保洁车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责任人须承担不低于20%的维修费用。因管护不利,发生车辆丢失,责任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1.8责任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上下班途中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因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过快或其他个人因素发生事故,经认定,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非人为损坏,经各班组长统一处理,报项目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1.9严禁逆行、并行、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1.10严禁带人行驶。 1.11电动三轮保洁车使用完毕后由责任人一律停放于环卫停车场。自行停放管理的,须上报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停放。确因工作需要,若不集中停放可就近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1.12电动三轮保洁车应及时补充电量,延长车辆电瓶寿命。责任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单位指定的充电处或自己家中为车辆充电,充电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如因车辆充电不及时,影响正常业务工作,每次处罚50元。 1.13责任人因辞职、调离等原因离开工作单位或原岗位,需将所使用的电动三轮保洁车交回公司,并保证车辆完好,可正常使用。如有损坏,需修复后交回(费用自理),如拒不交回保洁车辆者,公

景区电瓶车管理制度

长岛慢系统电瓶车管理制度 为提升慢系统整体配套服务水平,满足游客需要,确保车辆、乘客安全,特制定电动观光车管理制度。 一、电瓶观光车管理总则 1、电动观光车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实行当班司机“专人专车”责任制。 2、电动观光车司机由公司运营部统一管理。 3、电动观光车钥匙全部由运营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电动观光车司机每天上班时到指定的保管人领用钥匙,下班后将钥匙归还给保管员。 4、电动观光车的工具、充电机、打气泵、电池及其它配件由公司指定的专人统一管理。 5、电动观光车证件含:《产品合格证》、《电动观光车使用说明书》、《电池使用维修手册》原件一车一份由公司指定专人统一保管;《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的复印件交由司机进行维护时使用。 6、电动观光车按规定统一停放在景区指定的位置,并保证夜间照明,监控录像清晰,能识别可疑人员。电动观光车收班后,每天要检查充电、轮胎、电池等情况,确认完好后才能下班。 二、电动观光车使用与保养 1、电动观光车的使用

1)电动观光车作为景区的特种机械设备,操作司机上岗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合格,持证后方可驾车操作。 2)电动观光车的操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 3)按照“一人一车当班责任制”原则,当班司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公司管理车辆的负责人批准,车辆不得调换使用。 4)电动观光车停运后,必须停入指定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电动观光车的保养 “保养”是确保电动观光车正常运行和景区财产安全保障的先决条件,驾驶员和部门管理者除接受专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外,要通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定时维护维护保养,具体的维护保养项目、方法和标准按《使用说明》和《维修手册》执行。 1)严禁存放时亏电 电动观光车蓄电池在存放时严禁处于亏电状态。亏电状态是指电动观光车使用后没有及时充电。在亏电状态下存放电池,很容易出现硫酸盐化,硫酸铅结晶物附着在极板上,会堵塞电离子通道,造成充电不足,电池容量下降。亏电状态闲置时间越长,电池损坏越重。因此,观光车闲置不用时,应每月补充电一次,这样能较好地保持电池状态。 2)定期检查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1615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我矿施工的主井下井口东西绕道运输大巷因运输距离短,交岔点多,轻、重车辆周转困难,且人工推车的劳动强度大,效率低,暂用人员多。经矿领导同意,在该巷道内使用5吨电瓶车一部,运送矸石、材料等。根据现场的实际,运行的电瓶车不能行驶到各个迎头,只能在合适的车场内进行轻重车辆接车。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行车线路 1、一队把矸石车放到东部轨道大巷内的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部轨道大巷车场。 2、二队把矸石车放在西绕道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西绕道北部车场。 3、三队把矸石车放到东绕道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送到东绕道北部车场。 4、四队把矸石车存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电瓶车把空车及料车放到西绕道南部车场。

电动车管理制度

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电动车的管理,明确责任,确保电动车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电动车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好防护用品,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早上08:30分至当日下午17: 00分,共8.5小时。充电时,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仔细检查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7、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 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