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及税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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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浅析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Commercial Accounting商业会计1082018年3月 浅析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诺而达铜管(中山)有限公司 吴菱庄摘 要: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物质基础。

因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不同,在进行日常处理时形成一定的差异。

明确差异的处理与原因,不仅有助于企业和税务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降低涉税风险,而且有助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制定者在制定政策时,加强两者间协调更具针对性,从而减少社会成本。

本文就固定资产在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处置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进行比较,简要分析差异的原因,并对实践中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固定资产 计税基础 差异 会计准则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3(c)-108-02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物质基础。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中对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处置都有相关规定,由于两者的差异,导致了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1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税会差异分析1.1 外购固定资产在一般情况下,外购固定资产不存在会税差异。

但是对于“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须要区分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对于会计确认当期损益时便产生了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还导致后期折旧的计提、处置和税前扣除的差异。

会计确认当期损益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期计提折旧、处置时,相应作调减处理。

1.2 自建固定资产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会税差异在资产“结转时点”上,会计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税务上以“竣工结算”为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税务上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受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限制;会计和税务上在固定资产成本不明确之前都可暂估成本入账,在明确之后,会计上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但税务上要求在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调整已提的折旧。

4-19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4-19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摘要:融资租赁在当前的金融服务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对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新会计准则推行与全面实施之后,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进,但是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去探讨。

比如说,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中关于资产核算的入账价值、增值税的处理以及其对企业产生的影响等等。

本文在参阅大量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然后结合自身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展开简要的探讨,并列举了一些具体的案例作更进一步的说明,最后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希望能够为企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提供一些理论上的支持。

关键词: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税务处理改进建议Abstract: financing lease has a pivotal position in the current financial service, it is the optimal allocation of social resources plays a vital role. After promoted and full implementation of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financial leasing business of accounting and tax treatment had greatly improved, but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to be we are going to discuss further. Financing lease, for example, fixed assets accounting of assets accounting entry value, value-added processing, and its influence on the enterprise and so on. This article refer to a large number of relevant research literature on the basis of, and then combining with their own learned professional knowledge, to the financing of the rented fixed assets accounting and tax treatment is briefly discussed, and some specific cases are listed for further illustration, finally put forward some targete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hope I can for the enterprise financing lease of fixed assets accounting and tax treatment to provide some theoretical support.Keywords:Financing lease; Fixed assets; Accounting system; Tax treatment;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一、引言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必定会给企业的会计事务带来一些新的变化,当然也使得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依然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以保证能够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融资租赁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探析

融资租赁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探析

融资租赁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探析[摘要]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非常复杂,与所得税法的差异也很大,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本文从初始入账价值确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处理、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处理等方面对二者进行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 融资租赁;租赁准则;所得税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融资租赁已成为企业筹资的重要来源之一,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取所需资产的使用权。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专门针对融资租赁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明确说明。

此外,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所得税法)也对此类业务的纳税问题进行了规定。

我国现行所得税会计的处理原则是:企业首先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关处理,但由于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还要再按所得税法的要求进行纳税调整。

本文以融资租赁为例,对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的差异进行分析。

1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入账价值确定的差异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对租赁过程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所得税法则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承租人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计税基础。

比较之后,可以发现二者既存在相同之处,也有明显差异。

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规定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都应当计入租赁资产的成本。

区别在于租赁准则要求首先确认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基础上计算确定最低租赁付款额,以二者较低者作为资产初始入账价值。

所得税法则要求按照历史成本的原则,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确定租入资产的价值,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不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也不存在未确认融资费用。

0-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与税法差异及例解

0-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与税法差异及例解

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与税法差异及例解《财考网》一、承租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规定(一)租赁期开始日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人资产的人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时将会行使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应当计人最低租赁付款额。

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时不会购买租赁资产,租赁协议要求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的余值进行担保,则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应当计人最低租赁付款额。

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律师费以及差旅费等,计人租人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

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届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推销完毕。

在分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时,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租赁资产折旧计提对于融资租入资产,计提折旧时,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

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

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四)租赁期满一是返还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分有担保余值和无担保余值两种情况。

有担保余值的情况下,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承租人担保余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承租人担保余值),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无担保余值的情况下,借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题目一: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基本概念及其关键核算要素分析融资租赁在会计领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领域,在处理上也较其它领域要繁琐得多。

其主要是因为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融资租赁应会计化为一种特定的形式。

这个形式是首先要求按照租赁金额来计算租金,进而决定租赁费用的计提,同时需要考虑租赁物的折旧以及税务上的收入认定时效等多个关键核算要素。

在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中,关键核算要素包括了:租赁物的司法获得方式,资产余值的支付转移,收益确认时间,减值准备,以及租金间接费用的分摊等重要内容。

这些内容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致考虑,以避免出现会计差错或纳税问题。

在其中,租赁物的收益和成本算法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到会计科目和内部审计工作。

另外,租赁期的结束时间以及租赁物的转移(是否归还)也是一个重要的核算要素,因为它会影响到融资租赁的会计估值和税务申报工作。

许多企业在处理这个领域的问题时,不可避免会出现实际情况与规定标准的偏差,因此导师应当引导研究者从分析实际案例开始,发现实际误差因素并加以排除,以提高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统计报表的质量。

总之,导师应当着重帮助研究者掌握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则,理解相关核算要素,从实际案例中寻找范式,进一步提升会计处理水平。

题目二:税务处理对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影响及其解决方法探讨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对于融资租赁的归类和报告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租赁过程中,一个业务所产生的税务收益,往往需要根据稅法,采用一系列的折旧、减值、金融开支等操作,最终形成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

但是,存在于文化和法律的差异,可能会导致企业面临一些挑战。

主要的税务问题包括(1)税法法规的变化、(2)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之间的分歧,(3)政策变化对租赁资产价值的影响、(4)未计入或未计算的税务因素对业务流程的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导师应该引导研究者设计应对方案,包括强调财务和税务的合作和沟通,并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同时提高税务部门的专业水平,推动政策的落实,减缓政策不确定性对企业的影响。

会计实务:租赁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会计实务:租赁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租赁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一、基本概念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入资产、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出租人应当对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和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初始确认。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此种情况通常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或者在租赁开始日根据相关条件作出合理判断,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能够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第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第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其中“几乎相当于”,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租赁期,是指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

租赁合同签订后一般不可撤销,但下列情况除外: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支付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发生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1、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含增值税)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减去可抵扣的增值说后余额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户;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2、每期支付租赁费用时,借记:“长期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履约成本,按履约成本,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3、每期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按当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错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4、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折旧政策应和自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资定一样,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

确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应视租赁合同而论,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即可认为企业拥有该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该资产的使用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企业是否能够取得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中两者较短者作为折旧期。

提取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5、企业按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或有租金,通常计入销售费用,借记“销售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6、租赁期满时,企业对租赁固定资产的处理通常有三种情况:即返还、优惠续租和留购。

那么,企业向出租入返还资产时,借记:“累计折旧”账户,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账户;企业行使优惠续租权时,此时应视为该项资产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与税法差异及例解

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与税法差异及例解

融资租赁承租人会计与税法差异及例解《财考网》一、承租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规定(一)租赁期开始日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人资产的人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时将会行使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应当计人最低租赁付款额。

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时不会购买租赁资产,租赁协议要求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的余值进行担保,则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应当计人最低租赁付款额。

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律师费以及差旅费等,计人租人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

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届满时,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推销完毕。

在分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时,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租赁资产折旧计提对于融资租入资产,计提折旧时,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

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

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则应计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四)租赁期满一是返还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分有担保余值和无担保余值两种情况。

有担保余值的情况下,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承租人担保余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承租人担保余值),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无担保余值的情况下,借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贷记“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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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第1期 
第24卷(总第116期)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Hunan Tax College 
V01.24 No.1 

Feb.2011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及税会差异 
口 郎 菁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116) 

[摘要] 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业务为例,比较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操作上的主要区别,并分析 
该业务处理的税会差异。 
[关键词] 融资租赁;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所得税法 
[中图分类号] F812.4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4614一(2011)01—0035—02 

目前,我国企业主要有两套会计标准并行:一套 
为2005年推出的操作相对比较简单的小企业会计 制度;一套为2007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根 据财政部的部署,我国到2010年左右基本实现所有 大中型企业实施会计准则的目标,除小企业执行小 企业会计制度以外,力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会 计标准。本文拟以融资租人固定资产业务为例,比 较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操作上的主要区 别,并分析该业务处理的税会差异。 所谓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 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 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按照会计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 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 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 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 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 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 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 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 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 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 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根据国税发【2003】45号文,对于融资租赁的判 定,税会是一致的,即会计上判定为融资租赁的,税 法上也判定为融资租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 
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如下: 
第十一条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 
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人账价值,将最低租赁 
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 
第十二条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 
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 
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人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 
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第十五条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问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第十六条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 

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例:某公司2007年12月1日,与东方租赁公司 
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该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 
向东方公司租人一台设备,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开始日:2008年1月1日。 
2、租赁期:2008年1月1日 011年12月 
31日,共4年。 
3、租金支付:自租赁开始日每年年末支付租金 
150000元。 
4、该机器在2008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 

[收稿日期]201l一01—11 
[作者简介]郎菁(197O一),女,上海人,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35 
500000元。 
5、租赁合同规定的年利率为7%。 6、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均为1000元。 7、租赁期满,该公司享有优惠该机器的选择 权,购买价为1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为80000元。 该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租赁开始日: (1)计算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 定租赁资产入帐价值: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行使优惠购 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150000×4+100=600100 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150000×3.3872(年 金现值系数)+100×0.7629(复利现值系数)= 508156.29>公允价值500000 (2)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一租赁 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入帐价=600100—500000= 100100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 501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100100 贷:长期应付款 600100 银行存款 1000 2、按期支付租赁款、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1)确定分摊率: 150000 x PA(4.R)+100 x PV(4,R)=500000 用插值法: 现值 利率 508156.29 7% 500000 R .496888.5 8% 求得:R=7.72% (2)分摊: 确认的 应付本金 应付本金 日期 租金 融资费用 减少额 余额 ③= ④= 期末⑤= ① ② 期初⑤×7.72% ②一③ ⑤一④ 50DOoo 08.12.31 l5OOo0 38600 l1140o 388600 2【x】9.12.3l l5O0o0 29999.92 l2OooO.08 268599.92 2010.12.3l l5ODoo 20735.91 129264.O9 l39335.83 20l1.12.3l 15OO00 10764.17 139235.83 l0H0 2012.1.I 1o0 lo0 O 合计 60o100 1o01oo 50()oo0 36 (3)会计处理: 2008年12月31日: 借:长期应付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借:财务费用 386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8600 2009年12月31日: 借:长期应付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借:财务费用 29999.9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9999.92 
2010年12月31日: 
借:长期应付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借:财务费用 20735.91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0735.91 
2011年12月31日: 
借:长期应付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借:财务费用 10764.17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0764.17 
2012年1月1日: 
借:长期应付款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处理,其与企业所得税法 
的差异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 
1、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人账金额不一致,在预 
计使用年限内调整折旧费; 
2、税法不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 
调整财务费用。 
《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则简化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的核算。小企业对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按租赁协 
议或者合同确定的支付租赁款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 
其入帐价值,而不必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即不 
涉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核算。 
如果上例是小企业,则其会计处理为: 
1、租人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人固定资产 501000 
贷:长期应付款一应付融资租赁款500000 
银行存款 1000 
2、每年末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一应付融资租赁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3、租赁期满: 
借:固定资产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501000 
贷:固定资产一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01000 
上述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与企业所得税法是 


致的,二者没有差异。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S].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中国财政经 
济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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