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税收问题的思考与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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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我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我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为了保护环境资源,中国政府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环境保护税法。

环境保护税是指政府为减少和防治环境污染以及促进环境保护而征收的税金。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方面涉及到许多问题,本文将从税率、实施难度、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浅谈,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税率问题环境保护税的税率是衡量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

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税率相对较低,对企业来说缴纳环保税比污染治理的成本更低,这无疑会对环保税的征收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应该加大对环保税的税率监督力度,逐步提高环保税的相关税率,以此来督促企业更好的进行环境治理,并推动环保保障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实施难度问题环境保护税的实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些企业在环保税的征收过程中,可能会采取规避、逃避的方式,这会增加环保税的征收难度。

另一方面,环保税的征收对于地方政府也存在一定的压力,如何做好环保税的征管,提高环保税的征收效益,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应该整合资源,加强对环保税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企业和公众对环保税政策的认识度。

切实加强环保税收的监管力度,保障征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督管理问题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需要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的参与,这就对环保税的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开展全方位的监测和评估,完善环保税收政策实施的监管机制,减少漏税、逃税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监管,同时也要加强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建议环境保护税作为重要的环保政策,对于促进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进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 建立健全的环保税法制和政策体系,提高环保税的管理水平,确保环保税能够顺利的征收和使用。

2. 加强对环保税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企业和民众对环保税的认识度,推广节能、环保等新型的经济模式。

我国开征环境税的难点及建议

我国开征环境税的难点及建议

我国开征环境税的难点及建议我国开征环境税的难点及建议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环境保护成为了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应对环境挑战。

环境税的引入被视为一种有效的环境治理工具,然而,我国在环境税征收方面面临着一系列的难点。

本文将分析我国开征环境税的难点,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难点分析1.缺乏统一的立法机制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拥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对于环境税的征收和管理并没有统一的法律依据。

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环境税征收方面分布松散,互相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和重叠。

2.税收税基的确定问题环境税的税基是环境资源的利用和污染排放,但如何准确确定环境税的税基仍然是一个难题。

例如对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具体污染物的税基,如何进行准确测量和核算,需要各级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密切合作与共同努力。

3.监管和执法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机制仍然存在一些瓶颈。

一方面,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能力相对较弱,部分地方政府对于环境税的征收缺乏有效监管。

另一方面,环境税的执法手段需进一步完善,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合规性监督和违法行为惩罚力度。

4.影响纳税人的经济负担环境税的引入将对一些污染企业带来经济负担增加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处于竞争压力较大的行业。

怎样保证环境税的征收不会对企业造成过大负担,同时能够促使企业转型升级,是政府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

二、建议1.建立完善的环境税立法机制为了解决立法机制的问题,政府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明确环境税的征收和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此外,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税的认知度和支持率。

2.准确确定环境税税基政府需要加大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环境数据监测和统计工作,以确保环境税的税基准确可靠。

此外,政府还应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环境数据采集与报告制度,为环境税征收提供依据。

3.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机制建设政府应加大对环境保护部门的投入,提高其执法能力和执行力度。

我国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引言:环境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各国都在制定和完善环保政策及环境税收制度。

我国自2018年起开始征收环境税,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尚需完善。

第一部分:我国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1. 税种单一,征税面窄目前我国征收的环境税主要集中在污染大气、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污染等少数领域,不能全面覆盖环境污染产生的领域。

征税面窄,导致环境税基数小,对环境保护的支撑力度不够。

2. 标准缺乏统一我国环境税收制度中的税收标准并不是完全统一的,不同地区征收的税收标准存在差异。

这种情况会导致企业在不同的地区面对不同的环保成本,在进行业务决策时,既考虑到环境成本又要考虑到生产成本,这将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生存。

3. 执法不彻底,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即便环境税制度已经被建立,对污染排放的监管和处罚仍不具有可靠性,不少企业在污染排放时并没有投入足够的环保设施和人员。

除此之外,一些企业利用各种手段逃避环境税,没有形成有效的遏制机制。

第二部分: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完善措施1. 建立多元化的税种为适应环境税作用的需要,需要建立多元化的税收类型,完善税收的分类体系。

包括建立含量税、特许权使用费、排污权交易等不同的环境税种,每一种税种在税负和征收条件方面都有所不同,以满足环境税在不同领域的应用。

2. 统一税率标准将地区之间的环保税率标准统一起来,实施整个环境税法调整,以消除不同地区之间的税负差异,同时鼓励和促进企业的环保投资,从根本上提高整个社会的环保能力。

3. 强化执法机制加强环境税收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征税标准来制定处罚罚则,建立多层次的监管责任体系。

对于污染严重的企业要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罚,并对其进行公开曝光,以加强激励和惩罚作用。

结语:完善我国的环境税收制度是一项长期之计,需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完善环境税收制度才能带动企业和大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使整个国家的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障和改善。

我国开征环境税的现实思考与理论构想

我国开征环境税的现实思考与理论构想

我国开征环境税的现实思考与理论构想引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保护环境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开征环境税,以此促进企业和个人降低污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我国开征环境税进行现实思考,并提出一些理论构想,以期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

环境税的实际情况我国开征环境税的背景是严峻的环境形势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空气、水体和土壤污染日益严重。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我国开始探索环境税的征收方式。

自从环境税开征以来,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

首先,环境税的征收使得企业和个人对环境污染的成本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其次,环境税的征收刺激了环保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许多企业为了减少污染排放,开始进行技术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环境税的征收也为环境保护提供了经费支持,用于改善环境质量。

然而,目前我国环境税的实际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征税标准和税率的确定存在一定困难。

由于环境税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众多,征税标准和税率的制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企业规模、污染程度等。

其次,税收征收和监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部分企业存在逃税行为,导致环境税的实际征收不达预期。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环境税的使用上也存在较大的问题,导致环境税的实际效果不明显。

实际思考与问题解决为了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和解决环境税实际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进行一些实际思考和问题解决。

首先,应加强征税标准和税率的调整。

我们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确定适度的税收标准和税率,以确保环境税的公平和有效性。

其次,应加强税收征收和监管力度。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对于逃税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以维护环境税的公平和权威性。

此外,应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和协调。

地方政府应该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加强环境税的使用和监督,确保环境税资金的合理使用。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理论上构想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

《2024年环境问题与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构建》范文

《2024年环境问题与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构建》范文

《环境问题与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构建》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成为我国乃至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

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过度干扰和破坏,而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在于构建科学、有效的环境保护机制。

其中,环境税收体系的构建是推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环。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构建科学、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提供参考。

二、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与挑战1. 环境问题现状我国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

其中,工业排放、交通尾气、农业化肥等是主要污染源。

此外,生态破坏、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也日益严重。

2. 环境问题带来的挑战环境问题不仅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还威胁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等挑战,我国需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来保护环境。

三、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现状与问题1. 环境税收体系现状我国环境税收体系主要包括排污费、资源税、环保税等。

这些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然而,现行环境税收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税种设置不够科学、税率结构不合理、征收管理不够规范等。

2. 环境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1)税种设置问题:我国环境税收体系中,针对不同污染源和污染行为的税种设置不够科学,缺乏针对性。

(2)税率结构问题:现行税率结构过于简单,不能反映污染成本和资源价值,导致部分企业存在偷排、超排等现象。

(3)征收管理问题:征收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征管不力、税收优惠滥用等问题,影响了环境税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四、构建科学的环境税收体系的建议1. 完善税种设置针对不同污染源和污染行为,应设立科学、合理的税种。

如增设碳排放税、生态补偿税等,以更好地反映污染成本和资源价值。

2. 优化税率结构优化税率结构,使税率能够反映污染成本和资源价值。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的税率政策。

3. 加强征收管理加强征收管理,完善征管制度,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关于我国环境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关于我国环境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关于我国环境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防止环境破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采取了环境税收的政策手段。

然而,目前我国环境税收体系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成因。

问题一:环境税收征收范围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在征收范围上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目前,主要征收的环境税种仅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固体废物排放两个方面,而对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其他污染形式的征税相对较少。

这导致了一些企业通过转移污染源,逃避环境税的征收,从而没有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

成因分析•缺乏全面的环境税收法律法规,导致征税范围的不全面。

目前我国的环境税收主要由环境保护税法来实施,但该法仅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和固体废物排放进行了规定,对于其他污染形式的排放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从而无法进行征税。

•对于其他污染形式的排放难以监测和征收。

相比于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排放,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监测和征收难度较大。

因此,环境部门在征税时可能无法准确监测和识别这些污染源,导致征税范围的局限。

问题二:环境税收税率过低另外一个问题是我国环境税收的税率较低。

当前环境税收实施的税率中,多数税目的税率相对较低,不能有效地激发企业的环境保护积极性。

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往往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支付环境税,而不愿意主动进行环境治理和技术升级。

成因分析•缺乏科学的税率制定机制。

目前我国的环境税收税率主要由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门联合制定,重点考虑了企业的可支付能力,但对于企业的环境损害程度等因素考虑较少。

缺乏科学的税率制定机制,使得环境税收税率无法与环境损害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导致税率过低。

•税收征收与环境效益无法直接挂钩。

当前环境税收的征收与税收的使用并没有直接的联系,环境税收的征收主要以财政收入为目的,而不是以激励企业主动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为目的。

这导致了税收的使用不能迅速投入到环境保护项目当中,不利于环境税收的实施与环境效益的实现。

浅谈我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我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我国在环境保护法规制定方面也越来越完善。

而其中,环境保护税的实行,是推进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举措。

尽管环境保护税已经开始征收,但在实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研究和改进。

一、问题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法》虽然在各种税目、应税物、税率的确定方面有所规定,但还存在不少的漏洞和不足之处。

比如如何确定等价交换的具体值以及如何确保征收环保税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等方面,法律缺少规定。

2、税制设计不够合理。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基础是排污的总量和强度,但实际上这种方式并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因为在税制设计上,只是简单地确定了排放的物质种类和排放规模,而没有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产生。

3、税收征收体制不够完善。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体制目前还不够完善,目前的征管机构主要是地方人民政府,但在实行过程中,不同地区之间的税收征收标准和模式存在差异,容易出现行政级别和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平衡。

4、处罚力度不够大。

很多污染企业宁愿交纳高昂的环保税,也不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

这是因为企业根本没有受到足够的惩罚。

目前的处罚力度过低,缺少有效的预防和打击机制,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

二、建议1、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及时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税物的范围、标准等具体情况,并发挥好环境保护税在治污降耗、促进环保企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完善税制设计尽可能地采用混合税制,并且控制环境污染不是产业,而是一种社会成本,要强化企业排放成本的认知,设立污染排放权交易市场,实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减少污染排放为主要任务。

3、完善税收征收体制清晰地规定地方及其税务部门应承担哪些职责,并强化税收征收力度。

通过建立完善的征收体系,统一征收标准、流程以及征收使用范围,提高管理行政效率,降低企业的征税成本,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4、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法排放的企业或个人,应进行严厉处罚,罚款、停产等措施应依法执行。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我国实施了环境税收制度。

然而,目前的环境税收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本文将探讨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

环境税收的意义和目标环境税收是一种通过对污染者征收税款的方式,来促使其减少污染排放并改善环境质量的制度。

环境税收的意义在于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和激励企业和个人加强环境保护,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其目标主要包括:1.降低污染排放:通过征收环境税,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2.调节资源利用:环境税可以通过提高能源资源价格的方式,促使企业和个人减少对资源的过度消耗,更加合理和有效地利用资源。

3.减少环境外部性:环境税收可以内部化环境外部性,通过价格信号的作用,使企业和个人在决策中考虑环境成本,减少环境破坏行为。

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的环境税收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征收标准不合理:当前的环境税收征收标准主要以排放量为基准,而忽视了污染物种类的差异和环境敏感度的不同。

应当更加细化和差别化地对不同污染物和不同行业征收相应的环境税。

2.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的环境税收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明确、具体和可操作性强的规定。

政府应当加强环境税收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环境税收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征收机制不合理:当前的环境税收征收主要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征收不公等问题。

应当建立统一的环境税收征收机制,确保征收工作的公平、透明和高效。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建议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我国环境税收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以下是一些建议:1.细化税收征收标准:应当根据不同污染物的环境敏感度和污染物排放的影响程度,差别化地制定环境税收征收标准。

同时,要对不同行业、企业和个人设定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建立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和合理地征收环境税。

环境保护税的征管问题及建议浅析

环境保护税的征管问题及建议浅析
一、问题概述
环境保护税是针对污染环境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费,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和经济杠杆。

然而,环境保护税在征管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
1.税务机关缺乏环保基础知识和技能,无法很好地识别税收对象和分辨合法、非法排放行为;
2.有些地方存在环保管理不力、执法不严的情况,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增加,个别地区的环境保护税征收进展缓慢;
3.企业缴纳税费的积极性不高,很多企业存在逃避环境保护税的行为,如通过规避税基、违规排污等手段躲避税收征收;
4.税率不合理等问题仍需不断完善和调整。

二、建议
为了更好地推动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工作,需要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具体包括:
1. 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体系,加强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税务机关对环保行业的了解与熟悉程度,以确保更加清晰明确地分辨合法、非法排放行为,并更好地把握税收征管的工作重心和方向;
2. 建立完善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环保执法力度,设立严格的环保标准,以促进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缴税意识和积极性;
3. 优化税费政策,逐步引导企业转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以减少环保税制度对企业经营的财务负担,鼓励企业更多地投入环
保和节能领域,提高企业环保责任感;
4. 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理念,调整税率结构,减轻符合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打击逃税、偷税现象,确保
环保税制的稳步实施。

有关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思考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思考1. 引言绿色税收是指以税收手段来引导和激励企业和个人采取环境友好的生产和消费行为的政策措施。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税收制度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我国的绿色税收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2. 当前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的绿色税收制度包括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能源税等。

虽然这些税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环境保护的作用,但在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现行绿色税收制度的税率设置不合理。

有些关键环境污染行为的税率过低,没有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例如一些高污染行业的税率相对较低,难以引导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其次,绿色税收的收费标准不够明确。

税务部门对环境相关税种的收费标准缺乏统一和明确的规定,导致实际执行中出现不确定性和偏差。

此外,绿色税收的征收方式存在一定难度。

由于环境和资源等无形产品的价格难以确定,绿色税收征收方式上存在一定挑战。

3. 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思考3.1. 提高税率,加大环境污染者的负担为了更好地实施绿色税收制度,可以适度提高税率,加大环境污染者的负担。

通过增加税率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引导企业减少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同时,应根据不同行业的环境影响程度,合理设置税率,避免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过大的压力。

3.2. 统一收费标准,提高征收的透明度和预测性为了解决现行制度中收费标准不明确的问题,需要建立统一的收费标准,并加强对环境税收的监管和执法。

税务部门应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明确各项税收的征收对象、范围和计算方法,提高征收的透明度和预测性,减少企业的不确定性和合规成本。

3.3. 探索绿色税收的差别化征收方式由于环境和资源产品的价格难以确定,可以探索绿色税收的差别化征收方式。

这可以通过设定税基、引入排污权交易等方式来实现。

例如,对于使用环境友好的技术、设备或材料的企业可以给予税收优惠,鼓励绿色生产方式的采用。

3.4. 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为了确保绿色税收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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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税收问题的思考与浅析
目前,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面临着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问题。

治理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我国进一步发展经济所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而税收以其固定性、强制性与无偿性的特征,把污染者污染环境或浪费资源的成本扩大化,使其得不偿失,从而达到优化生态环境的目的。

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深入研究环境税这一环境管理基本手段。

进而全面组织实施该项政策,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税收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政策环境方面的问题
1.税收负担缺乏公平性
税负公平是各个国家在各个时期制定税收政策的基本要求和准则之一它包括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初期形成的税收负担在当时虽存在某些不公平现象但矛盾并不显得十分突出随着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及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却未能适应这一要求作出相应调整不公平性的矛盾日益突出
生产型增值税造成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企业税收负担不同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使资本有机构成越高企业税收负担也就越重严重阻碍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影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内外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使内资企业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民族工业发展受到阻碍
个人所得税的分类课税模式及不合理的费用扣除制度难以发挥税收的收入分配作用致使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分配不公矛盾突出
多层次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杂而乱而且加大了地区之间经济的不平衡发展
2.税收政策缺乏相对稳定性
这主要表现在税收政策在制定过程中由于对经济形势估计不足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常常是一个政策刚出台不久不仅纳税人甚至税务机关还未见到正式的红头文件政策又被重新调整令人们措手不及应接不暇另一方面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比较突出
二、税收管理环境方面的问题
1.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建设水平低
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对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而征管水平又取决于信息化技术的运用程度信息化技术有助于加强税务机关与协税护税单位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形成税收管理合力实现对税源的严密监控和管理目前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比较落后一是税收信息化水平低税收征管信息化含量不高借助信息技术进行税收管理的比例偏低;二是税收信息网络化水平低税务与银行、工商、国土等部门普遍未实现联网税收信息渠道单一信息系统开放性差
2.社会化税收监控体系不完善
严密的税收监控体系是保证税收制度实现的关键虽然我国也很重视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建设但是很少从立法的角度明确规定各协税护税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许多部门和单位往往因自身利益需要不愿意承担协税护税义务同时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个人信用制度还未建立银行结算相对落后司法保障体系还未形成难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监控和制约
3.税务代理业发展缓慢代理行为不规范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代理是税收管理的必然延伸和有益补充是影响和制约税收管理效能的重要外部环境我国的税务代理业虽经过多年探讨与发展但税务代理的市场规模仍然狭小税务代理的行为极不规范税务代理人员的素质也难以适应代理业务的需要
三、税收法治环境方面的问题
1.税收立法不完善
尽管目前税收立法有了长足进步但也应看到现行工商税制在立法上还存在法律级次低、法律效率不高的问题除《税收征管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外其他的均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层次上
2.税收计划与税收考核工作制度存在缺陷
长期以来我国税收计划的编制不是根据GDP的发展变化来确定的而是采取按上年完成的收入基数加上计划期增长量来确定的因此这种计划指标往往与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偏差很大而考核工作又是以税收计划完成情况论功行赏以收入论英雄没有把执行税法和征管质量的情况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标准导致地方政府事实上以计划为依据进行征税活动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收入任务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收过头税收入空转严重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
1 我国开征环境税的必要性
1.1 环境保护的外部性
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和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导致了生态问题的“市场失灵”。

如果由市场来负担的话,成本太高,且不可能改善环境破坏的局面,而只能由政府来弥补市场的缺陷。

而税收作为政府调节经济和市场的工具,应该大有作为。

一方面.可以通过对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征税。

加大纳税人的成本来矫正纳税人的行为,从而促使其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引导纳税人保护环境;另一方面,可以将征收的环境税列为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的支出。

1.2 体现现代税收的效率和公平的原则
现代税收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环境税能充分地体现这两个原则。

一方面它通过对排污行为课税,使企业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以达到对微观经济主体产生经济约束作用,促进企业改进生产技术,推行清洁生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并纠正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市场失灵”,体现税收生态效率原则;另一方面,环境税依据“谁利用,谁补偿”、“谁污染,谁负责” 的原则,针对污染物排放行为课税,这本身就意味着公平。

而且,政府通过征税,把生态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减轻那些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这也同样体现了公平原则。

1.3 有利于我国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环境税可以淘汰资源消耗高、效率低、污染严重落后的产业,使资源流向环境效益较好的企业部门,并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以促进环保技术、环保产业等朝阳产业的发展,最终必将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整体竞争能力的提高。

1.4 有助于突破绿色贸易壁垒
加入W TO 后,我国将面临更多的绿色贸易壁垒。

据统计,仅2000 年我国因受到绿色壁垒限制而减少的出口贸易就超过450 亿美元。

发达国家利用贸易自
由化输出有害环境的项目和产品也影响到了我国生态环境的质量。

通过建立环境税收制度,一方面可以提高有害生态环境的产品和技术的输入成本,使其无利可图;另一方面又能促进企业节约能源,控制污染,开发和利用环保产品和环保技术,进行绿色生产,并辅之以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治理和控制污染,达到突破绿色壁垒,增加出口创汇的目的。

1.5 符合世界潮流和趋势
目前,世界各国都加大了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重视对再生性资源、非再生性资源、非替代性资源和稀缺性资源进行保护,开征环境保护税已成为世界潮流。

许多发达国家开征了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税,如荷兰的燃料使用税、废物处理税和地表水染税,德国的矿物油税和汽车税,奥地利的标油消费税。

如果我国不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就可能成为发达国家污染企业、污染产品的转移地。

因此,开征环境保护税成为我国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必然选择。

2 我国环境税制的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环境税收制度,可以勉强归人环境税行列的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以及增值税等,但其环境功能并不突出,也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设定的税收差别和减免非常少;排污税几乎还是空白;作为环境经济手段的核心——排污费,只是一种不规范的准税性质的收费,致使税收这一重要的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2.1 排污费现状分析
1) 收费标准低。

我国现行的收费标准是1988 年环保和物价部门协同制定的,现已远远滞后于污染治理成本。

而且,我国排污费在最初设计时主要是为了促进企业安装防治污染设施.并没有和环境的补偿挂钩。

标准偏低造成许多排污单位宁可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出现“交排污费、买排污权” 的现象。

2) 排污费的计征依据不科学。

实践中,污染主体造成的污染往往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而目前我国的排污费征收却是按照单一指标征收的。

3) 排污费返还方式不合理。

现收取的排污费中80%按规定要返还给企业用于重点污染源的治理,这使得企业因污染环境而付出的代价又大部分收回,排污费制度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姑且不论企业是否真的将其落实治理)。

这种简单返
还制度,不利于环境资金的统筹与合理安排,根本无法形成环保的综合治理。

2.2 资源税现状分析
1) 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

根据1993 年12 月国务院颁布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7 个应税产品,仅限于部分不可再生资源,而对于具有重大生态环境
价值的可再生资源如地表水、地下水、草原、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缺乏税收调节,造成了这些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

2) 已开征的资源税税率太低。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采用幅度定额税率,从量征收。

过低的税率使资源的价格背离价值,起不到税收杠杆的调
节作用。

3) 资源税计税依据不合理。

现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依据;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白用数量为课税依据。

这样的规定使得企业对开采而无法销售或自用的资源不付任何税收代价,间接鼓励了纳税人不顾自然资源的积压和浪费而盲目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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