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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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试行)
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准确评选,是推动学校工作的“兴奋剂”,是尊重、信任、重视教师工作,承认教师劳动、鼓励教职工积极向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为使评选工作增加透明度、可信度,使评选结果具有真实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建立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依法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学生的终
身发展奠基。
评选对象:在我校工作的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评选时间:每年7月初进行推荐和评审,“教师节”进行表彰。
评选办法:①成立评审委员会;②听取候选人述职;
③对侯选人进行审核打分评比;④民意测
评;⑤确定对象进行公示;⑥最后认定表
彰名单。
评审细则:
注:1、凡违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取消评审资格;
2、综合学科及非一线教学人员评优评先,方案第
三、四、五项由学校和相关部门按其敬业精神,
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给予量化考核;
3、得票数必须大于或等于投票数的2/3 ;
4、本方案自颁布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