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职称评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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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进一步完善我校对教职工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的敬业精神,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评优评先制度。
一、基础分以学年度内教师专业发展积累档案综合得分为基础分(由教导处及综合教研组操作)考评时,如年度内两学期的教师专业发展积累档案所有项目钧已计算出得分,则以两期总得分的平均分为基础分;如果年度内只有一学期的教师专业发展积累档案所有项目均已计算出得分,则按该期得分为基础分。
二、加分细则1、工作量加分:以县文件精神为准,按本学年度工作量化的折算标准加分。
2、本学年度担任校长加2分、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的加1分,团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加分。
(担任双重职务按最高分计算)3、本学年度担任年级组长、综合教研组长、范文写作教研组长、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加分。
(不累记、取最高分计算)4、本学年度担任班主任加2分(注:从20XX年下期开始)。
5、行政人员由教师评定,按优、良、中、差分别加8、6、4、0分。
教师由校委会行政人员评定,按优、良、中、差分别加8、6、4、0分。
6、被评为校级优秀老师、优秀班主任的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时各一次加1分(可累计)7、义务献血,凭献血证在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时可使用一次,一次加2分(注:献血证只能一次性使用,如20XX年9月14日的献血证在20XX年度评优评先中已使用过了并评到了,则该本献血证在今后的评优评先或职称评中不能再使用,如本次没有评到,则该本献血证在今后的评优评先或职称评聘中还可用。
没有时间限制)8、职中招生,每送一名学生到职中就读(以职中登记为凭证),则该教师在本年度或本学年度的评优评先或职称评聘中加2分\生。
教师学年评优评先办法

溪坎中学教师学年评优评先办法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公开平等的竞争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教师学年评优评先办法如下:一、评先、评优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文明学校、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不存在因工作失职而被校级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或在师生中、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2、学年累计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超过10天,旷工、旷教不满1天;一学年上班、上课、开会累计迟到十次以上或违反其它同一常规要求累计五次以上;教师值日准时到岗,履行职责,无脱岗现象。
3、语、数、英教师所任学科成绩上、下学期平均必须达年段中等以上。
技能科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县级团体或个人竞赛,总成绩必须在农村学校中等以上。
本条所指“中等以上”包含“中等。
”4、按要求参加大专学历进修和课题研究,并且每学期课题研究的质量在“合格”以上。
二、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先进”和“优秀”按照教师年度考核得分,扣减第十项中的奖励分后,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但上学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扣减3分后,参加评优;前一学年度评为优秀的,扣减2分后,参加评优。
技能科教师平时表现突出,并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在评选县级以上先进时,可以由行政会决定给予分配一定名额。
三、根据当年“优秀”和“先进”下达的指标,按校级、行政、中心校、生管、村小等组分配名额(“优秀”的名额还要按级别比例分配)。
平时表现突出,或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可由学校行政会决定直接定为“先进”或“优秀”。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评先、评优。
年度考核视情节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乱收费,年辍学率超过0.2%以上。
3、因工作失职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4、参与赌博及地下六合彩活动。
教职工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办法为使学校在调控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根据经费管理政策、绩效工资政策、教育教学考核奖政策以及学校实际情况,经行政研究,教职工反复讨论,教代会工会审议,行政会议定,对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制度如下。
一、关于年度考核办法:以县局制定的中学教师考核细则为依据,结合本校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评分,根据积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等次。
1、考核组组成:由行政人员、支部代表、教代会工会代表组成。
2、工作数量分16分。
按“周工作量(指标准节数)秋、春两期的平均值÷校平均周工作量×16”计分。
班主任工作量在年度考核时按7个标准节计入。
本条可超权重分。
3、工作质量分50分。
按本制度秋、春两期的质量积分之和(含教学质量、班级管理质量、行政管理质量、非行政管理质量、后勤服务质量)为依据排名,第1名50分,第2名49分,第3名48分(以1分之差递减),……第20名31分;第21名30分,第22名29.5分,第23名29分(以0.5分之差递减),……第30名25.5分;第31名及以后若工作无重大失误者,均计25分。
4、教研科研成果分10分。
(1)学年内有教育教学经验文章或教育教学论文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一定范围内交流,学区级0.3分。
县级及以上每篇加0.5,每年最多计5篇,同一篇文章只计一次;(2)各级各类教研赛课(含课博会献课、毕结业复习研讨课),校级0.3分,学区级0.5分,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级4分,逐级选拔以最高的一个计分;(3)教师完成学校常规教研活动任务,每人每次加0.5分。
(4)管理部门被上级评奖,其处室成员加分,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级4分,若有多项获奖,则取最高的奖项计分,每年只计一次;(5)课题负责人(1人),每年加2分,主研人(不超过2人)每人每年加1.5分,参研人每人每年加1分(由课题负责人审核其任务完成情况,可以酌情扣减);课题结题时若获县市成果奖(含阶段成果),负责人当年加4分,主研人当年加3分,参研人当年加2分;(6)各级各类培训任务,每被通报批评一次扣0.5分,累计扣分。
中学教师评先选优年度考核办法

XXXX中学教师评先选优年度考核办法
一、校级先进评优办法
各处室根据学校各类先进指标分配数额,根据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积分排名,在符合条件教职工中划定。
二、即墨区级及以上先进评选办法
根据上级各类先进评选条件要求和指标分配数额,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教职工综合考核办法积分排名,在符合条件教职工中划定。
三、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选办法
(一)优秀等次比例分配
1.优秀名额按照上级分配划分到各级部,各处室。
2.优秀数额遵循小数去尾原则。
(二)评选办法。
1.各级部前三名且完成责任指标的班主任、高三有考取211、985等名校学生的班级的班主任直接入围评选名单;其他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划定,然后现场投票确定优秀等次人选。
2.非统考学科教师及各处室职员(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教务室、教研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等)按照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划定入围人选,然后现场投票确定优秀等次人选。
四、一票否决项目
1.学生评教成绩在后1/4;
2.晚自习、双休日值班出勤不达规定次数且在级部后1/4的(班主任值班出勤不达级部规定次数的);
3.近一年校级值班缺勤的;
4.违反教体局十项禁令造成教坏影响的;
5.无故旷课的;
6.党员教师不按时缴纳党费或不按时完成党总支(或党支部)安排任务的。
五、关于几种情况的说明
1.当年休产假教师,有半年以上教学成绩或考评成绩的(成绩视为一年)可参评优秀等次(产假前或后在哪个处室
工作,即在哪个处室参评)。
2.当年新岗教师不定等次(不作为基数),一学年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教师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不作为基数)。
教师评优评先工作规定

教师评优评先工作规定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评优评先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评优评先工作规定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下面将就教师评优评先工作规定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评优评先的意义和目的教师评优评先工作的意义和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评优评先可以激励和激励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其次,评优评先可以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坚实的支撑。
最后,评优评先可以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评优评先的依据和标准教师评优评先工作的依据和标准应当明确而公正。
依据可以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教学方法、教育教学经验等多个方面。
标准可以分为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教学实践、社会影响力等几个方面。
同时,评优评先的依据和标准应当与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相一致。
三、评优评先的程序和流程教师评优评先的程序和流程应当合理和透明。
首先,学校应当设立评优评先的管理机构,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其次,评优评先的程序应当包括申报、初评、复评、公示、终评等环节,确保评优评先的公平和公正。
最后,评优评先结果的公示和反馈是评优评先工作的重要环节,可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评优评先的考核内容教师评优评先的考核内容应当全面和科学。
除了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之外,还应当考虑教师的教育教学贡献、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
同时,可以结合学科特点和国家教育政策进行综合评定。
五、评优评先的流程和方式教师评优评先的流程和方式可以多样化。
例如,可以采用定期评价、主动申报和学校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六、评优评先的奖励和激励机制教师评优评先的奖励和激励机制是评优评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通过评先教师晋升职称、提高薪资、发放奖金、给予学习和进修机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激励。
七、评优评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教师评优评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应当健全和有效。
学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评优评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评优评先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XXXX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一、评比原则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坚持先自愿报名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向老教师、一线教师、班主任倾斜。
3.同一级不能连续两年评优评先,但可以进一级评选。
二、评优评先名额分配1.评优名额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
2.考虑学科间平衡,同一年级同一学科评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班主任除外。
三、参加年度考核评优的评选条件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年级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优的标准。
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所教的科目在前一个学期成绩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进步或保持在前一个学期的位置方可参加评优。
2.只要最近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就不计是否有进步,同样拥有参加评优的条件。
四、因学校工作需要,学校未安排主课的教师取平均分1.参评参考当年的评优时由校领导根据工作表现而推评。
2.凡是当年受点名批评、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
五、参加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先的标准。
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
1.必须两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年级前二分之一,才拥有参加评先的条件。
2.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
3.凡是当年记过处分或违纪违法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评选扣分、加分细则(一)德25分1.15分,按当年制定的“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办法”中的评分细则计分。
2.群众评议10分:学年度评先,参照当年教师绩效工资中的教师评议得分。
(二)勤15分2/31.迟至IJl次扣1分。
2.事假1天扣3分。
3.旷课一节扣5分。
4.旷工一天扣10分。
5.病假1天扣1分,住院除外.(三)教学常规20分1.备课少一节扣2分随堂抽查无备课一节扣3分。
2.作业批改少一次未批改扣1分听课按要求少一节扣1分。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XXXX小学教师评优评先管理办法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我校教师评优表彰细贝1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一、评优评先原则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人员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评优评先名额分配1、乡(镇)、校级优秀人员。
每学年教师评优名额占学校教职工人数的50%左右。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统考年级)等统考科目评优名额占评优总名额的60%左右,其他学科及行政评优名额占评优总名额的40%左右。
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70%名额用于统考学科教师,30%名额用于其他学科教师及行政班子成员。
在前两类名额数均为小数的情况下,双年度以收尾法方式优先确定语数英学科教师评优总数,单年度再以此法优先确定常科教师及行政班子成员评优总数,循环进行。
3、其他优秀人员。
按照教育局制定的评选方案,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1、评优评先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
凡是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3、当年中被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
4、当年师德满意率不合格的教师,且反映情况属实者。
5、事假每年累计10天以上,病假累计超1月者。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7、所执教班级的学科联考评比中名次排列后一半者。
8、当年继续教育不合格者。
四、评优评先计分细则1、按《学科教师岗位考评细则》计算基础得分。
2、教学质量加分:学期期末统考成绩以四校联考排名为依据,取执教年级班额一半之前为标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以此类推。
如果以后总班额数超过10个,则以总班额数1/2为第一名的加分基数。
3、奖励加分项目:(1)论文、微课、案例等获校级奖励校级加1分,区及加2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以此类推。
(2)个人荣誉称号获校级奖励校级加1分,区及加2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以此类推。
教师量化细则及评优评先方案

教师量化细则及评优评先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师德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全面发展。
二、量化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公平公正地对教师进行评价,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激情,学校按德、能、勤、绩给每位教师按满分100分进行量化(德:10分;勤:20分;能:30分;绩:40分),另外对教育教学成果不计入奖励赋分。
学期末主要参考上、下两半年的量化赋分,取平均值进行年度考核(新调入的老师,原则上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根据一学年上、下两学期的量化赋分,取平均值进行评优评先(如果本学期没有结束,就参考上一学期的量化赋分)。
备注:(一)德评价方案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平时的工作表现,学期末由学校党支部对全体教师进行评议。
(二)绩为了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师,学校根据期末统考成绩作为参考来计算统考成绩。
非统考科目的教师其业绩按所有统考教师业绩的平均值来计算。
(三)评优评先“优”是指年度考核,“先”指综合荣誉。
主要参考教师量化赋分,但也会考虑教师的工作量、工作态度、学校实际、教师实际等情况。
学校成立9人评选考核小组(领导5人,教师代表4人)进行考核。
三、德(10分)按《师德考核方案》计分,满分10分。
四、能(即教师教学常规,30分)按《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评价标准》计分,满分30分。
五、勤(20分)按《教师考勤制度》计分,满分20分。
六、成绩计算及评优评先办法(一)考试科目成绩办法(40分)1.成绩计算:按照区考核办法计算我校教师的成绩。
2.成绩折合办法个人成绩=(教师成绩/全校本年级本科目最高个人成绩)×403.备注(1)教学成绩取得全区前三名的教师在教师个人专业培养发展等方面优先考虑。
(2)一个年级所有班的同一科目由一名教师任教的教学成绩参考南山区某小学同年级同科目的成绩。
(3)校长量化成绩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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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条例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热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评条件。
一、评优评先基本要求
1、符合区教育局及镇教育总支等有关评优评先规定。
2、教师全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不超过两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3、教师必须在《学校绩效奖考核方案》中总分排名居前40%、教师互评居前50%,学生评教居前50%的范围内。
4、学年内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5、专任教师全学年至少讲一节公开课或观摩课。
6、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予以评选。
二、评优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评优有关要求与程序
(1)按上级给定的优职(或优秀)指标,按绩效评价办法排名及教师互评情况从高到低列出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名单,再经校委会评议,最后确定推荐对象。
(2)为了体现公平,技能课教师单列参评,其评选比例与其他专任教师一致;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评优比例按低于专任教师20%的名额分配至后勤组,再按有关规定组织评选。
(3)其余的教职员工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没有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事件,一律评为称职(或合格)。
2、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根据上级给定先进名额,先确定拟推荐区级各类先进,及校级各类先进的具体数额,然后学校按120%名额分配至各年级组并根据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各年级组再根据名额与具体名单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各年级组的候选人并报至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汇总名单后提供校委会讨论,最后由校委会确定区、校级各类先进的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2)先进班主任,其所在班级在校班级星级评优中要居全段前六名方可有资格评选(3)先进教育工作者,其在由教职员工参与的行政民主测评中要居前40%。
(4)各被推荐对象,皆要撰写先进事迹材料。
三、附则:
所有评优评先结果,要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无异议之后上报。
四、本条例由学校教代会通过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