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提案管理办法
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

附件xxx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提案管理,根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中国 xxxx 有限责任公司提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职代会代表提案是职工通过职代会直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方法,是公司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认真征集和督办代表提案是职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公司职工和职代会代表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关心公司的改革、稳定和发展,提出高质量的提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为加强对提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xxxxx 公司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工会主席成员:各分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部长及其他成员。
第五条职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公司工会的指导下,负责代表提案的征集、督办工作。
具体职责是:1 .征集提案;2 .对提案进行整理分类,审查立案;3 .对确定立案的提案,转承办部门办理,限期完成;4. 对未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5 .检查督促提案办理情况,根据需要,组织提案人参与提案落实工作;6. 向公司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7. 向代表通报提案工作进度;8. 对承办提案不力的单位提出意见,督促重新办理;9. 公开提案工作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0. 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向职代会报告提案工作。
第三章提案报送要求第六条职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
提出的提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 .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式两份)(见附表) ;2 .提案应由一人提议,两人或两人以上附议,提案人和附议人均应为正式代表;3 .提案应在提党群工作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上认真书写(或打印) ,字迹工整,内容具体应包括案由、案由分析说明、建议或措施;4 .提案必须由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签名;5 .提案应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6. 应具有全局性、严肃性、可行性。
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制度模板范本(2篇)

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一、概述本提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完善职工代表提案的收集、审核、讨论和执行流程,提高职工代表提案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福祉。
二、提案收集1. 职工代表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向提案管理人员提交提案。
2. 提案管理人员应设立专门的提案收集点,接收职工代表的提案。
3. 提案提交时应包括提案的标题、内容、理由、建议和预期效果等内容。
三、提案审核1. 提案管理人员应以公正、客观、公开的原则进行提案审核。
2. 提案审核应评估提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效果等方面。
3. 提案审核结果将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职工代表,并说明审核结果的原因和依据。
四、提案讨论1. 提案审核通过的提案将提交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
2. 职工代表大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讨论提案,并形成讨论纪要。
3. 提案讨论应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原则进行,保障职工代表的发言权和表达能力。
4. 职工代表大会应以多数票通过提案,并决定提案的执行时间和责任人。
五、提案执行1. 提案执行由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2. 提案执行过程中需及时向职工代表报告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 职工代表有权监督和检查提案执行的情况,提出必要的反馈和建议。
六、提案评估1. 提案执行完成后,应对提案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2. 提案评估应以实际效果为依据,对提案的改善和完善提出建议。
3. 提案评估结果将报告给职工代表,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或进一步完善。
七、提案奖励1. 对于提案质量高、效果显著的职工代表,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 提案奖励应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遵循奖励制度的原则和程序。
八、提案记录1. 提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并维护提案的记录。
2. 提案记录应包括提案的编号、提案的内容、审核结果、讨论纪要、执行情况、评估结果等信息。
3. 提案记录应保密存档,便于查询和追溯。
九、提案管理人员1. 提案管理人员应由企业指定,负责提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1 目的和范围1.1为了使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其上级文件为《工会工作管理程序》。
此文件不需二级单位编制相应管理办法。
1.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及项目经理部。
2 相关术语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它是由职工代表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监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
3 本办法主要应对的风险点3.1 提案的客观性及具体性、职工代表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行性。
4 管理原则4.1 提案工作程序要公正、客观。
5 管理职责5.1 管理者代表5.1.1 领导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
5.1.2 审批《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
5.1.3 批准成立提案工作委员会。
5.2 工会5.2.1 本办法的主控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编制、修订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指导。
5.2.2 编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2.3 保存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资料。
5.3 二级单位依据本单位管理的实际情况,按本办法征集提案。
5.4 项目部依据本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按本办法征集提案。
6 管理内容、程序6.1 职代会提案是职工代表向职代会提出要职代会讨论、决定处理的议案。
每次职代会应当围绕中心议题征集职工代表提案。
6.2 公司行政和有关部门,对职工代表提案要认真研究,制定措施,组织整改,落实提案,并向职代会作出负责的答复。
6.3 职代会设立提案工作专门机构。
提案工作委员会承办提案工作的具体任务,对职代会和提案人负责。
6.4 建立职代会制的单位,提案人和附议人一般由职工代表承担;建立职工大会制的单位,由职工群众直接提出提案。
6.5 提案工作的基本工作程序是:提案征集,审理立案,转交落实,检查反馈,评定奖惩。
6.6 提案的征集立案情况和处理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
6.7提案征集6.7.1 在召开职代会前,下发关于征集提案的通知,或在职代会预备会议布置征集工作。
企事业单位办理工会会员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的管理办法

企事业单位办理工会会员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的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办第三章办理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工会会员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保障工会会员代表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承办单位办理工会会员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会会员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是指全国工会代表、市工会代表提出的,需由本单位及其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工会常务主席团审议决定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需由承办单位办理的代表或者代表团提出的议案(以下简称建议)。
本办法所称提案,是指工会会员代表提出的,需由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以下简称提案)。
第三条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分管负责人组织落实,并指定部门具体负责。
第四条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度,对建议、提案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办理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办理,并按期答复。
第二章交办第五条工会会员代表建议和提案,由办公室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商有关单位提出交办意见,报请单位同意,交承办单位办理。
全体会议期间的建议、提案,由办公室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商有关单位提出交办意见,报请单位有关会议研究决定,交承办单位办理。
办公室提出的交办意见应当明确建议、提案的承办单位和答复截止日期。
建议、提案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的,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
第六条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办公室同意后,将建议、提案退回。
承办单位不得擅自滞留或者自行转办建议、提案。
办公室对承办单位退回的建议、提案,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另行交办。
第三章办理第七条承办单位应当对建议、提案进行认真分析,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方案,根据所反映问题的类别和性质,依据法定职权、工作程序和条件,确定办理的方式、途径和方法。
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制度范文

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制定健全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制度,本人特提出以下建议:一、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有效的员工代表提案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内部民主管理,有效听取、收集和解决职工的需求和意见。
2.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互动和及时反馈。
二、程序和流程:1. 提案途径:允许职工通过书面或在线方式向职工代表会议提交提案。
2. 提案审查:职工代表会议应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提案进行初步审查和分类。
3. 提案备案:经过初步审查合格的提案,应及时将提案备案并分发给相关部门和职工代表,以便进一步研究和处理。
4. 提案讨论:职工代表会议应安排时间,在会议上讨论提案,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5. 提案决策:职工代表会议应按照程序和规定对提案进行表决,并决定是否采纳或者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6. 提案反馈:职工代表会议应及时将提案的处理结果反馈给提案人,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三、保障措施:1. 提案人保障:企业应保护提案人的权益,不得采取任何打击报复行为。
2. 提案奖励:对于有突出贡献的提案,企业可进行奖励和表彰,激励职工参与提案活动。
四、监督机制:1. 监督机构:企业应建立职工监督委员会,监督提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2. 反馈机制:职工代表会议应向企业管理层和职工代表们向职工公开提案管理工作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以上仅为提案管理制度的初步构想,具体细节和操作规定,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完善。
希望领导能够认真考虑并采纳本人的建议,制定健全的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制度。
相信通过有效的提案管理,可以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参与感。
谢谢!职工代表 XXX日期:年月日。
机关工会提案工作制度

机关工会提案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关工会会员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机关工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工会提案工作是指机关工会会员针对机关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一定的程序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和措施的活动。
第三条机关工会提案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意见,集中决策,确保提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客观公正原则。
提案应当基于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
(三)注重实效原则。
提案应当注重实际效果,能够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机关工会工作水平。
第二章提案的提出第四条机关工会会员应当依法参加工会活动,认真履行会员权利,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提出提案。
第五条机关工会提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机关工会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总结;(二)机关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机关工会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改革;(四)机关工会会员的利益和权益保障;(五)其他与机关工会工作相关的事项。
第六条机关工会提案的提出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研究。
提案人应当对提案涉及的领域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撰写提案。
提案人应当根据调查研究的成果,撰写提案,明确提案的目的、意义、现状、问题和对策。
(三)提交提案。
提案人应当将提案提交给机关工会,由机关工会负责接收和登记。
第七条机关工会会员提出提案时,应当填写《机关工会提案登记表》,内容包括:(一)提案人姓名、部门、职务;(二)提案名称;(三)提案内容摘要;(四)提案类别;(五)提案人联系方式。
第三章提案的审查和处理第八条机关工会应当设立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和处理。
第九条提案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提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提案人。
职工代表提案管理规章制度
职工代表提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职工代表提案工作,保障职工代表提案权益,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职工代表提案工作。
职工代表提案,是指职工代表根据职工的利益诉求,向单位管理机构提出具体问题解决方案的建议。
第三条职工代表提案应坚持以服务职工利益为宗旨,积极争取职工合法权益,督促单位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单位改进工作方式和效果。
第四条本单位应设立专门机构或相关岗位负责职工代表提案工作的协调、监督和处理。
第五条职工代表提案应当符合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单位政策规定;(二)公正性原则:公正、客观、真实、可行;(三)真实性原则:提案内容真实可信,不得捏造虚假信息;(四)保密性原则:对于机密内容的提案应当依照单位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第六条职工代表提案的内容应当包括问题描述、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等要素,提案表述清晰、逻辑性强。
第七条单位管理机构应及时收到职工代表提案后,应当按照职工代表提案工作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对于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提案,应当及时安排联席会商。
第八条单位管理机构应当对职工代表提案及时给予答复,答复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并尊重职工代表意见。
第九条对于职工代表提案的答复,如果职工代表对答复意见不满意,可向本单位专门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专门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意见。
第十条对于单位管理机构在处理职工代表提案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本管理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本单位职工代表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本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单位专门机构,并由本单位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制度(三篇)
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制度第一条提案是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工作内容。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的开展。
第二条本届职工代表大会设立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
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征集、审理、立案、处理、反馈职工____的专门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1、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或会议期间,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征集职工____;2、对征集提案进行审理、立案和转办工作;3、督促检查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对立案提案的落实情况,对落实提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负责提案的反馈工作,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提案征集、审理和落实情况;5、负责“最佳提案”的评选推荐,报工会进行表彰;6、完成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提案是职工群众对公司生产经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生活福利、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等某一方面某一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民主程序促进实现。
提案应包括案由、整改办法和措施、提案人和附议人等内容。
第四条提案可以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或者以职工代表团的名义提出。
第五条提案的征集工作由工会会同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负责____,由各职工代表团具体实施。
1、每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____天,由工会会同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制定提案征集通知和提案表,下发至各公司,明确主要议题和要求;2、各单位工会按提案征集通知精神,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发动工作,____职工代表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提案征集问题,及时将提案表印发职工代表;3、职工代表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群众意见,并进行整理填表,统一交各单位工会,由各单位工会指派专人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前或会议期间提交本代表团团长。
第六条提案的处理1、公司工会对提案逐一整理,提出提案处理意见,并经公司职代会提案征集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立案的,逐一转交公司总部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不同意立案的,要做出说明,回复提案人;2、公司有关部门接到提案后,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反馈到公司工会。
企事业单位办理工会会员代表建议、
第十七建议、提案的原件、答复意见原件以及办理过程中的其他有关材料,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存档。
第四章监督检查
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敷衍塞责,擅自超出办理时限,或者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问责和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办单位,是指具体承办建议、提案的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
承办单位被撤销、合并或者调整职权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负责承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第十一条承办单位应当重视采纳代表、提案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于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解决;对于应该解决但短时间内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应当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因为客观条件所限,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向代表、提案者充分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应当在办公室确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答复应当针对建议、提案的内容,采用公文形式,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
第十九条承办单位应当接受会员代表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第二十条办公室应当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库或者工作档案,跟踪检查答复意见的落实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照答复代表工作方案或者工作计划完成落实工作。
第二十一条承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公开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单位对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九条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应当加强同代表、提案者的联系,充分听取其意见,理解其具体意向,并就办理情况与代表、提案者及时进行沟通。承办单位可以与代表、提案者单独沟通,也可以集中沟通。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在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提案是职工代表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职代会秘书处审查立案后由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提案是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职工代表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协助集团公司管理层加强与职工群众联系,推进集团公司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第三条提案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紧紧依托集团公司行政的支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维护职工群众安定团结、和谐进步的大好局面,促进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打造集团公司成为综合型企业集团服务。
第四条提案工作应当注重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处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讲求实际效果。
第二章提案审查委员会与职代会秘书处第五条每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成员可从本届职工代表或工会积极分子中产生,由大会预备会议决定。
第一次会议闭会后,提案审查委员会即列入专门委员会序列,在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同职代会秘书处共同负责提案工作,每届任期等同于该届工会委员会任期。
第六条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职代会秘书处的职责:(一)制定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依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征集提案。
(三)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部门)。
(四)对提案处理进行检查和督促。
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商请承办部门重新办理。
(五)向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议报告工作。
(六)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反映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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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工会制度,推进工会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结合现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提案是工会会员就公司的发展及员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集员工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工会提出,经审查立案后交承办部门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是全体员工通过工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途径。
工会提案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反映广大员工的意愿。
第三条工会提案工作是按规定程序,对提案进行征集整理、审查立案、转交承办和落实监督的全过程。
工会提案工作是工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提案工作对于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会组织提案委员会负责提案组织工作,常务委员会负责提案审查立案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提案委员会负责组织征集提案。
2.常务委员会对提案审查立案,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常务委员会和组织提案委员会向工会报告提案的征集、审查和落实等情况。
第三章提案要求
第五条提案的基本要求
1.全体员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
拟订提案时应遵循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
2.提案须实事求是,反映大事,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第六条提案人
提案须由公司员工3人以上(含3人)提出,其中1人为主提者,其余为附议者。
提案也可由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联名提出。
第七条提案格式
(1)提案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须在公司工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3)提案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案由(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案据(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方案(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4)每个提案人须亲笔签名。
第八条提案时间
1.每年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前征集一次提案。
2.公司工会以通知的形式公布提案征集的启动和截止时间。
启动时间原则上在工会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截止时间原则上在工会代表大会闭幕后1周。
3.提案的拟订可以提前准备,但只在规定期限内受理。
超过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临时突发的影响面较大的热点问题,可提交工会常务委员会研究解决,提出议案。
第四章提案征集与收集
第九条提案征集的准备工作
1.发提案征集通知。
2.说明提案拟订要求与书写格式。
3.发提案表。
第十条提案的收集
组织提案委员会负责收集提案表,审核的内容有:
(1)是否一事一案;
(2)提案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3)每位提案人是否符合资格;
(4)提案中是否含有“情况分析”与“建议和措施”部分;
(5)是否符合其他规范要求。
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登记备案后提交公司工会常务委员会;对不符合规范的退回重写。
第五章提案的审查立案与交办
第十一条公司工会常务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给予初始编号,进行提案内容审查,按以下项目分类:
1.立案提案;
2.一般性意见和建议;
3.不予受理的问题。
第十二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提案,余者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1.有关公司各方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公司培训、人事、财务、基建、后勤服务等方面,职能部门难以答复办理,需要请示的意见和建议;
3.涉及众多员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既不作为提案,亦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不予受理。
1.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政策以及上级规定相抵触的问题;
2.工会职权以外的问题;
3.涉及员工自身或他人的个别具体问题;
4.属于提案人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
5.公司或职能部门已明确答复的问题。
6.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四条公司工会常务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分类、编号。
提案内容相同的合并,给予一个编号,原提案人作为共同提案人。
第十五条公司工会常务委员会向总经办报告提案审查及分办意见。
总经办研究提案办理意见,指定承办部门、协办部门。
第十六条未立案的提案由公司工会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第六章提案的办理、督办与答复
第十七条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会提案,认真研究提案,努力做好承办工作,保证提案办理的质量。
1.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实效。
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据实说明情况。
2.提案办理工作应当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协同办理的提案,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协商解决。
3.公司工会应及时了解提案落实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抓紧办理。
4.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提案人可以通过公司工会向承办部门了解提案办理的情况。
第十八条提案的答复
1.总经办研究提案之日即为提案立案之时。
承办部门须在提案立案后3个月内对提案落实情况作出:“已经落实”、“正在落实”、“暂缓落实”、“无法落实”等明确答复,并详细说明情况或理由。
复文应有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2.复文经分管副总裁审核后,承办部门将提案表送交提案人征求意见。
提案人签署意见后,由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阅并送交公司工会存档。
3.公司工会综合提案办理的情况和提案人的反馈意见,向工会大会做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第七章一般性意见和建议的处理
第十九条工会代表及广大员工,对公司工作有意见和建议,随时都可以填写《合理化建议表》,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通过公司工会转达。
公司工会负责及时转交有关部门承办(包括未能立案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的提案)。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日常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也应遵循“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要求,且有比较具体的建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承办部门应遵照第六章的精神,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公司工会。
第二十二条公司工会负责向提意见人转达承办部门的答复内容,并听取反馈意见。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经工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