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中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简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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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学校制度

建国初期学校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适应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我国对旧的教育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建国初期学校制度的改革。

一、新教育工作方针的确立1949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研究确定了新教育工作总方针。

这一方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教育,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

二、处理接受外国津贴的学校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接受外国津贴的学校本着在遵守中国政府法令的条件下允许其存在,允许它们继续接受外国津贴的方针。

这一政策既保证了我国教育主权,又保护了这些学校在一定程度上的自主性。

三、改革课程1. 废除反动课程:1949年11月公布的《大学专科学学校各系课程暂行规定》,明确宣布废除国民党政府颁布的“党义”、“公民”、“童子军”、“军事训练”等反动课程。

2. 增设马列主义课程:在课程设置中,增设了“政治经济学”、“新民主主义论”、“社会发展史”等马列主义新课。

3. 建立科学的学时制:1950年8月,教育部发布并实施高等学校各院系课程草案,规定文、法、理、工各院都设有公共必修课程、本系必修课程、分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文、法两院暂实行3个学习小时为1学分的学分制。

理、工两院以学年制为基础,逐渐建立比较科学的学时制。

四、调整学校布局建国初期,我国对学校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

具体措施包括:1. 合并学校:将一些规模较小、条件较差的学校进行合并,提高学校整体水平。

2. 建立新的学校:针对一些地区教育资源匮乏的情况,新建一批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

3. 优化师资队伍: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素质,确保教育质量。

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建国初期,我国在学校教育中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纳入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品质。

总之,建国初期我国学校制度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政策回顾

教育政策回顾

教育政策回顾近年来,中国的教育政策在不断调整和改革中,力求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国民素质的整体提升。

本文将回顾近年来教育政策的发展和改革,探讨其对中国教育的影响和未来的走向。

一、义务教育改革自2006年开始,中国义务教育改革进入了深入推进的阶段。

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投入了大量资源,建设了一批新的农村学校,改善了教育条件。

同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管理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加强了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提高了教师的职业素养,加强了校园安全管理,保障了学生的权益。

二、高考改革高考是中国教育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影响着每一位学生的未来。

为了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素质教育,自2014年开始,中国推出了高考改革方案。

这一方案取消了文理科分科,改为一个统一考试科目;加大了对综合素质的考核,鼓励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强调高校招生录取的多样化和综合评价,提升了非学术类、特长生招生的比例。

三、职业教育改革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培养更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中国政府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职业教育课程设置更加实用,更贴近市场需求;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更加紧密,开展了更多的实践培训;学生的实习机会和就业前景也得到了大幅度改善。

四、特殊教育改革特殊教育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为了帮助特殊儿童获得更好的教育,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

建设了一批特殊教育学校和教学资源中心,培训了一大批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制定了一系列特殊儿童教育政策,保障了特殊儿童的权益;提供了更多的经济支持和帮助,减轻了特殊儿童家庭的负担。

五、学前教育改革学前教育是教育体系的基础,对儿童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学前教育水平,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建设了一批优质学前教育机构,提供了更多的学前教育资源;加大了对学前教师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学前教育,推动学前教育的公平发展。

建国以来的七次教育改革

建国以来的七次教育改革

建国以来的七次教育改革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改革一直是我国发展中的重要议题。

为了与时俱进、适应社会需要,我国历经七次教育改革,不断完善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

本文将回顾并梳理这七次教育改革。

第一次教育改革发生在建国初期,主要目的是推行普及教育并改革传统教育制度。

中国教育从受教育的人口规模上来看,实现了从“教育有路但不畅通”到“畅通但有些孩子还上不了学”的历史跨越。

改革中最有代表性的举措是通过“一切向钢铁学习”活动,以企业化思维和实践教育为基础,培养工农兵一体化的人才。

第二次教育改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展开,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并特别注重培养高级人才。

这一改革期间,我国推行了以本科层次教育为主的“四五工程”,培养了大批优秀专业人才,填补了我国许多学科的空白。

第三次教育改革发生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此时我国教育体制出现了一些难以适应社会需求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改革的关键词是“多元化”。

学校开始尝试分科培养,职业教育得到了更大的发展,高等教育也发生了重大变革,社会办学开始兴起。

第四次教育改革发生在21世纪初,注重的是从原始成本控制转变为优质资源配置。

高等教育开始实施大规模扩招计划,进一步推动了教育的普及化,但也引发了质量不均衡的问题。

第五次教育改革发生在2006年,是一次对高等教育的综合性改革。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提高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改革的关键措施包括推进研究型大学的建设,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一流大学。

第六次教育改革发生在2010年,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强调兼顾知识、能力、品德、审美等多维度的培养。

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全面发展的教育,培养能够适应未来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政策上提出了“整体育人、突出主体性、强调创新性”的要求。

第七次教育改革发生在2013年,也是目前正在进行中的一次教育改革。

这次改革的关键词是“终身学习”。

旨在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教育的体系,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和途径,推动教育迈向全民终身学习时代。

建国以来中国教育体制的发展历程

建国以来中国教育体制的发展历程

建国以来中国教育体制的发展历程
建国以来,中国教育体制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改革与发展。

1950年代至1960年代,中国教育面临战后重建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

教育目标主要是普及
教育,推动学校教育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延伸,建立了以小学和初中为主的基础教育体系,实行“三结合”和“四清”的教育方针。

1970年代至1980年代,中国教育进入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在这一时期,全国的学校停课,
教育系统基本瘫痪。

1980年代以来,中国教育开始进行改革开放,教育体制逐渐恢复正常运行。

国家制定了一系
列教育改革政策,包括恢复高考制度,发展综合高中和职业教育,提升教师培训和教育质量等。

此外,外国教育资源和经验也开始引入中国,大量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留学项目也纷纷推出。

2000年代以来,中国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

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教育的投资,推动教
育的现代化建设。

高等教育得到了重视和扩大,大学和研究生院的数量大幅增加,教师队伍和教育科研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

同时,基础教育的发展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全国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了全民受教育的目标。

目前,中国教育体制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布,教育公平的问题,以及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创新等。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继续进行教育改革,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师待遇和培训质量,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发展历程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教育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 初期阶段(1949年-1978年):
-建立新中国后,中国政府开始进行教育事业的全面改革和发展,实施了普及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政策。

-1949年至1952年,进行了对国民教育系统的全面整合和改革,全面普及初等教育,实现了初等教育的免费化。

- 1952年,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教育制度。

-1958年至1961年,进行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教育事业受到了严重破坏,学校教育质量大幅下降。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事业受到进一步破坏,学校停课、关闭,知识分子受到迫害。

2. 改革开放以后(1978年至今):
-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教育事业逐步恢复和发展。

- 1980年代初,中国恢复了高考制度,开始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 1990年代,教育改革进入新阶段,政府提出了“素质教育”的理念,重视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 2001年,国家启动了“义务教育免费化”工程,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全面免费。

- 2005年,国家实施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计划,大幅增加了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教育不断推进改革,注重素质教育,倡导终身学习,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提高了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总的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教育事业经历了从起步阶段到蓬勃发展的历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着不同的特点和发展方向,但整体上是朝着普及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和进步的。

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基础教育课程的改革也在不断地进行。

这些改革的目的是为了适应时代的要求,提升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人才。

本文将探讨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介绍每次改革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第一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生在1951年至1952年间。

在新中国刚刚成立的时期,基础教育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的标准,使全国各地的学生接受相同的教育内容。

改革的重点在于推动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生在1961年至1965年间。

这次改革的背景是迎接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重点是加强劳动教育和生产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劳动精神。

同时也加强了科学、文化和技术的教育,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生在1985年至1993年间。

这次改革是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我国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改革的重点在于调整课程结构,减轻课业负担,推动素质教育。

此外,改革还加强了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

第四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生在1999年至2001年间。

这次改革的背景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迎接全球化的挑战。

改革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改革还强调了信息技术的教育,以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

第五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生在2004年至2008年间。

这次改革是为了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改革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同时,改革还注重了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生在2010年至2013年间。

这次改革的背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求。

改革的目标是推动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改革还加强了道德与法治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第七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生在2014年至2017年间。

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1. 1949年至1952年:新中国课程改革的初创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课程改革主要集中在解放战争胜利后的教育重建上。

1949年,中央教育部正式成立,开始调查全国教育资源的分布和状况。

1950年底,中央教育部制定了《关于基础教育规划纲要(修订草案)》。

这个规划纲要是新中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奠基性文件,主要包括普及义务教育、教育内容和教育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2. 1953年至1957年: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的确立在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逐渐确立了社会主义教育方向。

课程改革的重点是培养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劳动者,同时注重发展合作、提高农村教育水平。

1952年到1953年,中央教育部召开了全国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会议,明确了新中国的教育方针和课程改革的基本框架。

3. 1958年至1960年:大跃进时期的全面改革这个时期的课程改革主要是在大跃进政策的背景下进行的。

教育体制改革、课程内容和教材改革成为主要议题,在实施中农学习社训(农村教育合作社)和大规模农村学校建设,以满足农村基础教育需要。

此外,也注重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素质和培养农村干部教师。

4. 1962年至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的完善和实施在这个时期,中国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的普及率不断提高。

重点在于加强科学教育,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水平。

1962年,中央教育部发布了《中等教育改革纲要》和《普通高级中学总目程序》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5. 1978年至1985年:改革开放时期的课程变革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使得教育体制和课程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决定全面深化中等教育改革的决议》和《普通高中培养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力度。

6. 1993年至1999年:加强基础教育素质教育这个时期的课程改革主要围绕素质教育展开。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振兴中等教育的决定》和《九年制义务教育外语教学大纲》等文件,并进一步完善了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内容和方向。

建国以来基础教育的8次课程改革

建国以来基础教育的8次课程改革《建国以来基础教育的 8 次课程改革》新中国成立以来,基础教育课程经历了多次改革,每一次改革都反映了时代的需求和教育理念的更新。

这些改革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促进教育公平。

以下将详细介绍这 8 次课程改革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影响。

第一次课程改革(1949 1952 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教育事业也面临着整顿和重建。

这次课程改革的重点是改造旧教育,确立了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

在课程设置上,强调了思想政治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同时,对旧教材进行了修订和改编,删除了封建、买办、法西斯等内容,增加了反映新中国建设和人民生活的新内容。

第二次课程改革(1953 1957 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推进,教育也需要适应新的形势。

这一时期的课程改革学习了苏联的教育经验,强调系统知识的传授和学科体系的完整性。

在课程设置上,增加了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课程的比重,加强了基础知识的教学。

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生搬硬套的问题。

第三次课程改革(1958 1965 年)“大跃进”时期,教育也受到了影响。

这次课程改革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缩短学制,精简课程。

但由于过于强调劳动实践,忽视了基础知识的教学,导致教育质量有所下降。

1961 年以后,进行了调整,重新强调了基础知识的重要性。

第四次课程改革(1966 1976 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受到了严重破坏,课程改革陷入混乱。

学校停课,教材被废弃,教学秩序被打乱,教育质量大幅下降。

第五次课程改革(1978 1980 年)“文革”结束后,教育开始拨乱反正。

这次课程改革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重新制定了教学大纲,增加了外语、计算机等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六次课程改革(1981 1985 年)这一时期,课程改革强调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在课程设置上,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优化,使课程更加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社会需求。

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历史进程

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历史进程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和变革。

本文将概述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

开放初期的教育改革(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中国的近代化进程中,教育改革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自19世纪末开始,中国开始接触西方国家的先进教育理念和制度,并逐渐引入这些观念和制度。

这一时期的教育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制改革:中国开始借鉴西方国家的学制模式,从传统的科举制度转向了以小学、中学和大学为主要阶段的学制。

2. 教育机构改革:中国开始兴建现代化的学校,培养更多的人才。

此时期兴办的一些重要学校包括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

3. 教育理念改革:中国开始引入西方的教育理念和方法,重视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实践能力。

建国初期的教育改革(1949年-1976年)新中国成立后,教育改革成为了国家的重要战略。

在建国初期,中国的教育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普及教育:中国大力推行普及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基本教育。

2. 重视师范教育:中国注重培养教师队伍,建立了一批师范学院,确保教育水平的提高和教育质量的保障。

3. 科学教育体系:中国开始建立科学的教育体系,实行分类管理,推动知识更新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的教育改革(1978年至今)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教育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的教育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多元化教育:中国开始推行多元化的教育体制,鼓励和支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等形式的教育。

2. 高等教育改革:中国大力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高等教育的质量和竞争力。

3. 教育资源优化:中国致力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公平性,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4. 国际教育交流:中国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吸引外国学生来华留学,推动我国教育的国际化发展。

未来的发展趋势未来,中国的教育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和扩大。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学制及其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学制及其改革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学制改革一直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的学制主要是模仿苏联的教育制度,
实行了7年制和10年制的学制。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中国的学制也不断地进行了改革和调整。

20世纪5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12年制的学制,即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

这一学制的实行,使得中国的教育水平得到了大幅度
的提高,同时也为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世纪80年代,中国又开始了一轮学制改革,实行了9年义务教育
制度。

这一改革的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接受到基础教育,提高全民素质,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同时,这一改革也为
中国的教育事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21世纪初,中国又开始了一轮学制改革,实行了普及高中教育的政策。

这一改革的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接受到高中教育,提高全民素质,为
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秀的人才。

同时,这一改革也为中
国的教育事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总的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学制改革,是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
组成部分。

这些改革的实施,不仅提高了中国的教育水平,也为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未来,中国的学制改革还将继续进行,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需求,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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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中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简案汇总一、教育行政体制的含义教育行政体制又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或教育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教育事业的组织体系和相关制度的总称。

主要包括国家管理教育事业的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组织形式,国家教育行政权力结构及有关教育行政制度。

教育行政体制的含义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教育行政体制的核心是国家教育行政权力结构。

它包括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教育行政权力分配关系,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教育行政权力配置,教育行政机关与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管理权力的划分,以及教育行政机关内部的各种权力分配关系。

第二,各级各类教育行政机构是国家教育行政体制的组织形态。

国家教育行政权力结构隐含于各级各类教育行政机构之中。

第三,教育行政制度是维系教育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发挥职能的基本保证。

它对教育行政机构的行政活动和行政职能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

第四,教育行政体制的形成是国家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传统和教育体制等综合作用的结果。

第五,教育行政体制作为一种社会事业管理体制,不是一成不变的。

随着社会背景条件的变化或教育体制本身的发展,教育行政体制必须做出与之相适应的变革。

二、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教育行政权力。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权力在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的分配状况和结构特征,教育行政体制主要有以下两种分类方式:1.按中央和地方的教育行政权力分配关系,可以分为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和中央与地方合作制。

2.按教育行政机关与政府之间的权力结构关系,可分为从属制和独立制。

三、新中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发展历程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解放初期,实行军事接管体制。

第二阶段,1952~1957年,实行集中统一的教育行政体制。

第三阶段,1958~1962年,实行以地方分权为主的教育行政体制。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设置与发展,无论公办或民办,都由地方自行决定;高等教育行政权力也开始实行下放。

第四阶段,1963年至“文革”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教育行政权力相对集中于中央的教育行政体制。

第五阶段,“文化大革命”期间。

中小学校一度由工宣队、贫宣队管理,后来由“革命委员会”领导。

教育部所属的高等院校,全部交由所在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领导。

第六阶段,“文革”结束至1984年。

基本上恢复了1963年至"文革"前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教育行政体制,强调中央教育行政的权威。

第七阶段,1985年至今。

进行了又一轮的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

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四、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行政体制。

其具体内涵包括:第一,在政治领导方面,坚持党对教育事业和教育行政的政治领导,建立健全有效的政治领导机制。

第二,在中央、地方、学校和社会的关系上,建立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参与管理的运行机制。

第三,在教育行政权力的配置上,坚持适当分散的原则,健全教育行政的咨询、决策、执行、监督组织体系。

第四,在教育行政职能上,逐步简政放权,使教育行政由重直接管理转变为重间接调控,由重微观管理转变为重宏观协调。

第五,在教育行政手段上,由主要采用教育行政指令、行政监督的方式,转变为主要通过教育立法、教育督导、教育评估、教育规划、教育拨款等手段行使教育行政职能。

第六,在教育行政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上,根据精简和高效的原则,科学地设计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部门,合理设置行政职位。

以上六个方面的内容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不可割裂,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行政体制的目标模式。

五、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1、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方案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等原则指导下,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行政体制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各有不同。

在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一般实行市、区两级办学、两级管理;个别城市在区以下设学区管理本学区基础教育。

而在农村,大致有:两级办学、两级管理;三级办学、三级管理;四级办学、四级管理三种形式:目前,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主要表现在:第一,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第二,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学校办学缺少生机和活力;第三,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封闭关系没有取得重大突破。

(一)继续推行基础教育管理地方化基础教育管理地方化,指基础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管理,地方各级政府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依据有关教育法规,因地制宜制定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督导和评估,有效地履行基础教育管理职能。

(二)明确划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权限这是实行基础教育管理地方化,由地方负责的基础教育行政体制的根本要求。

省、市(地)、县(市)、乡(镇)四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所承担的基础教育行政职责和权力各不相同。

省级政府是地方基础教育行政的最高机关,全面担负着地方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责任。

市(地)是分级管理基础教育的中间环节,担负着统筹规划和指导所属县(市)的基础教育事业的责任。

县(市)是分级管理基础教育的关键环节,担负着统筹管理辖区内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统筹规划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责任。

乡(镇)是农村基础教育分级管理的基层单位。

主要任务是协助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育规划,开展教职员工队伍建设,筹措并计划、使用本乡教育经费等。

村的职能主要体现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民办教师的工资,维护农村中小学校秩序,动员适龄儿童入学等。

(三)实行政校分开,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实行政校分开,要理顺教育行政与学校办学之间的关系,澄清管理者和办学者的权利和责任界限,使学校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

(四)加强社会的参与管理,增强基层教育行政的活力历史的经验教训表明,基层教育行政必须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的办学积极性,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教育事业的规划和监督,逐步建立起社会参与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

2、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与过程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第一次变革:调动地方积极性,依靠人民群众办教育。

新中国成立以后,基础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

但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曾提出过发展意义上的“普及教育”的概念,但并没有使用法律意义上的“义务教育”概念。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次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颁布实施。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目标提出之后,艰巨的任务与中央政府当时无法包办之间的矛盾就凸显出来。

为此,从实际国情出发,《决定》进一步提出,“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改革我国教育体制的基础一环”,“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

《决定》还要求,“为了保证地方发展教育事业,除了国家拨款以外,地方机动财力中应有适当比例用于教育,乡财政收入应主要用于教育”,“地方可以征收教育费附加”,“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单位、集体和个人捐资助学”。

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改变了中央过于集权的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主要是农民)的办学积极性,为在当时艰难的条件下实现“两基”目标提供了体制保障和社会支持。

从20世纪80年代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到90年代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央文件中并未出现“人民教育人民办”的提法,所谓“人民教育人民办”只是在基层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人们对人民群众主要是广大农民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义务教育的实际行动的一种概括,也是当时亿万人民对中国基础教育所作的重要创举和巨大贡献。

山东平度等许多地方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所作的积极探索是当时“人民教育人民办”的突出典型。

20世纪80年代,平度教育以率先创立“人民教育基金”,实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经(农)科教结合”而闻名全国。

1987年、1988年,全国和山东省先后在平度召开了农村教育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将这一创新性的实践经验向全国推广,为基础教育的发展确立了榜样和标杆,也为中国基础教育改革决策的出台提供了实践探索方面的宝贵经验。

依靠地方和人民群众办基础教育的体制,调动了各地办学的积极性,也促进和加快了各地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发展进程。

但由于中国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明显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各地发展基础教育的财政能力存在巨大差距,这也就导致了在普遍发展基础上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基础教育差距的扩大。

为了确保中国义务教育的基本普及,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向弱势地区和弱势人群倾斜。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难点被锁定在贫困地区、贫困农村和贫困家庭,这些也因此成为政府努力的重点。

“九五”和“十五”期间,为促进中西部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国家实施第一期和第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使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小了差距,减少了不均衡现象。

在此期间,听从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中国城乡的广大人民配合政府也做了大量推进“两基”的艰苦工作,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民群众有钱的掏钱、有力的出力、有物的捐物,在广大的乡间盖起了一所所新学校,使中国在20世纪末基本实现“两基”的目标得以达成。

在中西部贫困地区的许多地方,当地最好的房子是学校,学校里也大多竖立了在建校中捐款出力的人名碑,老百姓深情地说,这是政府与百姓携手共建的一座座丰碑,是我国的基础教育得以充分发展的基础。

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第二次变革:实行义务教育政府办。

中央政府行为力度的加大,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基础教育的发展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普及。

2000年中国如期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任务。

但是,在广大农村、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中却仍然存在困境和诸多实际的问题。

2000年3月,国务院决定在安徽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和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办法,从而揭开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序幕。

农村税费要改革,要减免,要减轻农民负担,那么改革后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如何保障?2001年,国务院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并要求中央和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从总体上促进了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应该继续坚持和落实,同时也应该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不能被错误地理解为教育投入仅以县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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