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2.07.16•【字号】杭政办[2002]32号•【施行日期】200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2]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积极推进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发展战略,加快工业布局调整,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企业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区内列入杭州市搬迁计划的市属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实施搬迁改造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企业的搬迁项目应遵循城市总体规划,与全市工业布局调整相结合,与工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绝不能造成污染转移或二次污染。
二、企业必须认真制订搬迁改造方案,做好搬迁费用的预算。
在制定搬迁改造方案时,还必须同时制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通过搬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产品档次,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的要求,搬迁项目主要在江东、临平工业园区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区的其他相关园区(以下简称“相关园区”)内实施,以加快园区建设,发挥集聚效应。
凡企业搬迁未进入相关园区、企业搬迁后土地未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的,不享受本意见相关政策。
不符合进上述园区条件而迁入市属县(市)的,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也可享受本政策。
四、为推进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建立杭州市工业企业搬迁启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为市政府收回搬迁企业土地的招标拍卖所得中的土地级差地租和财政安排转入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搬迁成本不足的补助和搬迁计划期内的贴息。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五、企业土地招标拍卖所得的45%,首先归还改制企业已进总资产的土地开发费;如企业土地已办理出让,则还应归还已交纳的出让金;扣除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成本,多余部分作为企业的搬迁成本,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直接支付给企业。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5•【字号】杭政[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9〕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信息服务业发展环境,实现信息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打造信息服务业强市,加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信息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一)信息技术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提高各行业素质、效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信息服务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支撑。
加快推进我市信息服务业发展,对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率先形成高层次“三二一”产业结构,迈入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和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后工业化时代,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以及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目标(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制度(工信厅运行〔2008〕33号)的要求,至2011年,全市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约25%),其中电信运营业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年均增长约17%)、软件产品主营业务收入220亿元(年均增长约25%)、系统集成主营业务收入225亿元(年均增长约25%)、信息技术服务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年均增长约45%)、嵌入式软件主营业务收入140亿元(年均增长约20%)、IC(集成电路)设计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年均增长约20%)[含软件出口8亿美元(年均增长15%)]。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杭州未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杭政〔2017〕66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杭州未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杭州未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杭政〔2017〕6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未来产业是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谋求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战略方向,是优化完善产业体系、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的要求,为加强对未来产业的统筹规划和指导,进一步加快推动杭州未来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未来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未来产业孕育发展新机遇。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如火如荼,正呈现多领域、跨学科、群体性突破新态势。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3D打印等技术广泛渗透于经济社会各领域,量子科学、基因编辑、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技术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力度前所未有,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动力正在加速更替、迭代、积聚,未来产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二)未来产业成为竞争新焦点。
发达国家纷纷加强对未来产业领域的布局,国际竞争空前激烈,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科技创新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
全球互联网和制造业巨头企业紧盯人工智能、量子技术、虚拟现实、区块链、增材制造、商用航空航天等前沿领域,加快实施技术、产业、战略“三位一体”和“软硬”融合发展。
为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我国已经加快部署未来产业的培育发展和标准研制工作,国内众多省市高度重视,竞相规划布局,努力抢占发展制高点、培育竞争新优势。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整合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整合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整合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号)和《清理规范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精简整合我省政府和职能部门驻各直辖市(北京市除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办事机构(以下统称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留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保留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保留宁波、温州、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6个市政府和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驻杭州办事机构,以及丽水市政府驻宁波办事机构。
保留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丽水等8个市政府和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驻上海办事机构,以及金华市政府驻深圳和厦门办事机构、丽水市政府驻新疆和福州办事机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驻上海办事机构、义乌市政府驻上海和广州办事机构、嵊泗县政府驻上海办事机构。
二、整合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浙江省商务厅驻上海办事处整合到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杭州市驻沪招商办事处整合到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
德清、长兴、平湖、海宁、桐乡、上虞、东阳、XXX、武义、定海、普陀、岱山、温岭、玉环、天台等15个县级政府及诸暨市建管局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整合到所属市市级政府(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义乌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整合到义乌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1•【字号】杭政办[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8〕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引导我市楼宇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功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楼宇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楼宇经济是以楼宇为载体的经济形态。
本意见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商务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务商业楼、城市综合体、科研楼(含科技孵化器)、工业标准厂房、保护建筑、农居SOHO等楼宇建筑(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自用房、宾馆、专业市场、医院、学校等建筑),以及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纯商务楼宇(上述楼宇统称商务楼宇)。
二、指导思想及发展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点、杭州特征,覆盖城乡、全民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方针,按照“招商一批、管理一批、更新一批、建设一批、规划一批”的思路,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环境优势,以招商带规划、带建设、带更新、带管理,做大规模、做强特色、做优布局、做精服务,全面提高商务楼宇入驻率和入驻企业档次,充分发挥商务楼宇的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使楼宇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经济形态,成为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从“杭州制造”到“杭州创造”、“杭州服务”历史性跨越的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坚持“三力合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通过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等手段,积极引导楼宇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协调各方利益,明确楼宇开发商、楼宇业主的主体地位,形成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局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的通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杭政办函[2009]405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的通报(杭政办函〔2009〕40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市广大科学工作者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攻克科技难关,在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推进科技创新,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93号)精神,在各区、县(市)及市级有关部门推荐、专家提名推荐、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经杭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委员会评审,市政府第61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对被评为2007-2008年度杭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李延军等5位同志和被评为2007-2008年度杭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的黄列群等94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科技工作者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建设再创佳绩。
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为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07-2008年度杭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名单2.2007-2008年度杭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名单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12007-2008年度杭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名单李延军浙江林学院邹建军浙江维尔生物识别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周俊虎浙江百能科技有限公司庞惠民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赵敏桐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附件22007-2008年度杭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名单黄列群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方银军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雄飞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周良璋杭州海兴电器有限公司俞蒙杭州璟江瑞华科技有限公司施祖元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蔡永斌杭州数创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何俊南杭州力聚热水机有限公司陈欢庆杭州市艮山中学胡建林中国联合工程公司陈建平杭州赛奇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章双满杭州中亚机械有限公司刘金艳杭州虎牌四方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崔新明浙江世贸建筑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傅立峰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蔡磊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谢玉萍杭州龙达新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钱冬清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王忠海祐康食品(杭州)有限公司黄华圣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商建农杭州市西湖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任绪义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罗邦毅杭州永创机械有限公司张明杭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杨诚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季白杨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沈新荣杭州浙大人工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王新华杭州奥士玛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牟同升杭州浙大三色仪器有限公司高峰东信股份有限公司陈军科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周观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全仁夫萧山区中医院孙锦龙浙江国泰密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周旭万向集团公司游金宗杭州科本药业有限公司吴岚达利(中国)有限公司黄国兴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孙祖明浙江万达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张建国杭州宝晶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朱健铭余杭区中医院沈建国余杭区农业生态与植保总站谭芬来浙江贝达药业有限公司陈向京浙江八方电信有限公司袁建波浙江华源电热有限公司蒋建清浙江春江轻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立永富通集团有限公司闻立平富阳市人民医院江芬儿桐庐冠华兔业有限公司周萍杭州蜂之语蜂业股份有限公司童英富建德市农技推广中心郑红朝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钱雪明建德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林建华杭州福斯特热熔胶膜有限公司徐高福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郑社会淳安县微生物研究所余胜敏杭州紫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徐静霞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高飞艾博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张锡成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郑展望杭州江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周一飞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卢杰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张永凤杭州油漆有限公司姜方群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顾红烽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王景峰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柴伟国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洪文英杭州市植保土肥总站竺强杭州市人民政府农村能源办公室朱兰娟杭州市气象局陈茜杭州市综合交通研究中心叶智宣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XXX炯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徐世土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周根娣杭州师范大学叶鉴铭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林肃浩浙江省杭州第二中学张梦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王鸣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施军平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徐祖荣杭州市社会科学院沈乐平杭州玄机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邹维杭州日报报业集团何清超杭州汉唐影视动漫有限公司沈杰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张海珍杭州植物园宋争杭州市人事编制信息中心马利娟富阳市城镇职业高级中学王卿芳浙江德嘉建设有限公司谢恬杭师大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中心陈观林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施渭尧杭州佳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潘福生杭州华东医药集团生物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
家具评语

家具评语篇一:古家具的鉴定从细节着手考察家具的细部是古代家具辨伪的重要环节,许多赝品古代家具都是在细部露出马脚。
家具迷提醒您,可以从细部和造型两方面来考量。
一、考察细部可从以几方面入手:第一,要先看家具的底面、背面,与家具表面的颜色和旧的程度是否统一,用料是否一致。
旧家具底部一般有自然老化的痕迹,而新家具底部光滑或被上漆和染色。
有一些新仿的家具,作伪者将家具上泼上淘米泔水或茶叶水,然后搁在室外任它日晒雨淋,木纹自然开裂,油漆龟裂剥落,原木色泽发暗,显出一种貌似历经风雨的旧气,但家具的底部却非常新,与整体成色不协调。
另外,市场上还出现过老房子里的建筑材料拼做而成赝品古代家具,这种家具从外形色泽上看,有一种历经岁月磨蚀的感觉,但马脚在于旧化没有层次感,没有过渡。
第二,看家具的各处榫卯接口是否严密,过分严密是新仿。
第三,看家具的腿足部是否真的糟朽,完好如初的为新仿。
另外,旧家具腿部因为经历潮湿而变得陈旧,但非常自然。
而新家具无论怎么做旧,还是很不自然。
如许多作伪者将桌椅类家具的四条腿埋在烂泥地里,时间一长,这一截腿就会由浅入深地褪色,呈现一种水渍痕,很能骗过外行。
但是真品的水渍痕一般不超过一寸,作伪的往往会过分。
第四,注意接缝、拐角等连接处的细部。
许多做伪家具多搁几天,就会出现收缩,露出新茬的地方令做伪者防不胜防。
这一条在北方尤为灵验。
第五,要看榫眼的形状,明清家具的榫眼是手工凿的,都是方的,如果看到榫眼两头圆的,说明是机器加工的肯定是新仿。
造型结构来断代二、家具的造型结构,也是判断年代的重要依据之一。
首先,从造型品种来看,明式家具主要包括椅凳、床榻、桌案、橱柜、几架以及屏风、箱匣等。
清代家具有所改变,比如,躺椅是清代晚期才出现的;圆桌在明式家具中很少见到,现在见到的圆桌都是清代的;茶几从清代开始盛行,是从香几中分化出来的,其区别在于茶几较为矮小,往往放在一对扶手椅之间;套几是别具特色的清代家具;多宝阁是从清代开始形成的;屏风明清两代都很盛行,但挂屏是明末才出现的。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甬政办发[2011]197号【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7.13【实施日期】2011.07.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1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8号),设立宁波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
市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是主管全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宁波市对口支援工作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的职责、市对口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内扶贫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市对口支援工作办公室)。
(二)增加统筹全市参与全省“山海协作工程”、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促进中部崛起的职责。
(三)加强统筹全市国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扩大国内开放、加强国内经济合作交流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组织拟订我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我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的重要信息发布和统计汇总,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调研和分析,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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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
关于推荐2009年度来杭投资企业先进单位
及先进商会的通知
市来杭投资企业协会、各商会:
为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加强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市政府拟表彰2009年度来杭投资企业先进单位。
请市来杭投资企业协会、各商会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所辖范围内的来杭投资企业先进单位。
请务必于2009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表盖章后送到市经合办。
联系人:汪建龙,联系电话: 85178249,传真:85155555。
特此通知。
附:1、来杭投资企业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2、商会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3、来杭投资企业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4、来杭投资企业先进单位推荐表;
5、商会先进单位推荐表。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
来杭投资企业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2、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本年度企业未发生重大事故;
4、企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经营规模(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而且成立必须1年以上;
5、企业生产、经营运转正常,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突出;
说明:来杭投资企业是指杭州市(包括八区五县、市)以外的投资者在杭州市成立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地资金必须占25%以上。
先进商会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树立杭商品牌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新杭商的姿态,为创建杭商品牌,为杭州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能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异地在杭商会和杭州在外商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依法办会、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4、领导班子团结奋进、创新求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勤政廉政,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
5、加强商会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近两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违法违纪事件。
6、深入调查研究,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加强和改进会员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7、积极完成市经合办布置的各项任务,开展好为会员服务的各项工作,引领会员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来杭投资企业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来杭投资企业先进单位推荐表
附件5:
商会先进单位推荐表
注:先进单位推荐不得超过5家(含本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