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银监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
银监会融资平台名单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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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分支级别 欠本息情况 本季发 生贷款 本季新发放贷 合同修 款金额 订贷款 余额 调出平台 贷款银行 所在地行政区划代 时间 欠本 级别 码 金额
款本息偿还情况及实际还款来源 本季实际还款来源
经营性 土地出 专项费 专项税 BOT或类 财政 现金流 让收入 用返还 收返还 似收入 拨付
贷款剩余期限及约定还款方式 5-10年(含10年) 分期偿还 整贷 整还 每年还 每年还 款两期 款一期 及以上 AI AJ AK 整贷 整还
信用 贷款 对担保 对信用 担保估 贷款的 贷款的 土地收益 值缺口 余额 保证估 保证估 权质押贷 值缺口 值缺口 款余额 U V W X Y
流动 资金 贷款
板)
单位:万元 填报机构:
担保情况 担保贷款 其中 担保贷 款余额 土地抵押贷 款余额 T 增加财政担保 后的估值缺口 固定 资产 贷款
贷款类型 1年内 (含1 年) 其他 每年还 每年还 款两期 款一期 及以上 AB AC AD AE 1-3年(含3年) 分期偿还 3-5年(含5年) 分期偿还 整贷 整还 每年还 款两期 及以上 AF AG 每年还 款一期 AH
预计还款来源
本季到期贷款本息偿还情况 本季到期贷款本息偿还情况
础设施
园区
廉租 住房
其他
专项 费用 返还
专项 BOT或 财政 税收 类似 兜底 返还 收入
本季实际贷款偿还金额 其他 本季第 一月 BY BZ 本季第 二月 CA 本季第 三月 CB
到期贷款偿还金额 本季第 一月 CC 本季第 本季第 二月 三月 CD CE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评价及化解——以青海省海东地区为例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评价及化解——以青海省海东地区为例人行海东中心支行课题组【摘要】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普遍经济刺激后的隐患开始显现,地方政府融资甲台过度举债,由此可能引发的财政金融风险被广泛质疑.为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课题组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期刊名称】《青海金融》【年(卷),期】2010(000)008【总页数】3页(P18-20)【关键词】后危机时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作者】人行海东中心支行课题组【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确保国民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我国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在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扩内需、保增长的投资计划的刺激和带动下,各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迅速建立,融资总量激增。
由于政府融资渠道主要依赖银行贷款,政府融资平台总量过大反过来会堵塞信贷流通动脉,伤及地方经济发展。
在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前提下,如何缓解信贷风险,平稳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前行,是当前金融监管部门亟需关注和着手解决的问题。
为此,课题组对海东地区政府融资平台运作情况开展了调查,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贷投放及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就地方政府如何合理举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提出了一些建议。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政府通过贷款、发债等新的方式融入资金,用政府财政收入或项目收入偿还资金的融通手段。
根据央行2009年第四季度披露的数据,全国3800多家地方融资机构,管理总资产8万亿元,地方政府的负债已达5万亿元,地方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在2009年激增,负债规模急剧扩大。
由于融资途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在2009年全国9.59万亿元的新增贷款中,投向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占比高达58%,总量5.56万亿元。
①数据来源:《财经》2010年第6期,银监会摸底调查数据。
地处青海省东部的海东地区,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政府融资平台的出现,为加快城镇化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
银监会融资平台名单(2017-03-31)

平台基本信息
序号
平台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调出平台时间
A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B
1 北京京投投资有限公司 2 北京大前门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3 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 4 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 5 北京建新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7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崇文区分中心 8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城区分中心 9 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 10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 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12 北京大栅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C
690801349 77950616X 741590319 726361817 774091989 717862580 791601346 791607473 765504059 101425286 700232742 752152461 10110591X
CS
2011-07
2011-07 2012-09 2011-09 2013-12 2013-12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09•【文号】银监办发[2010]338号•【施行日期】2010.1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338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跟踪监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以下简称平台贷款)风险情况,银监会决定定期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台贷款进行台账统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统计内容与机构范围调查统计的内容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逐户贷款情况,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基本情况、授信及贷款情况、贷款到期结构及投向、风险分类及平台现金流覆盖情况、还款来源结构和政府债务认定情况等。
具体指标及说明见附件。
调查统计的机构范围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调查统计工作步骤(一)确定调查统计名单。
由各银监局组织辖内分局、银行业金融机构确定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名单,填报平台基本情况各项指标,并上报银监会。
(二)印发调查统计名单。
根据各银监局上报的平台名单,银监会统一汇总,在每季度调查统计前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印发当期调查统计的平台客户名单。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填报数据。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平台贷款数据的流程与非现场监管统计报送流程完全一致,各总行(总社、总公司)或外资银行的主报告行整理全行各级分支机构平台授信及贷款情况,统一填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表》,向对口监管部门报送电子报表。
(四)银监会系统数据审核。
银监会及各级派出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接收直接监管机构报送的台账报表,并审核入库。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https://img.taocdn.com/s3/m/46b9655f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f31fb5e.png)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下发后,地方各级政府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迅速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大部分融资平台公司正在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管理更加规范。
但是,最近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如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
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4号)等有关规定,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或组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
二、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8.02•【文号】银监办发[2010]244号•【施行日期】2010.08.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24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根据我会年初工作安排和会领导的指示精神,银监会于7月27日-28日在北京召开了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以下简称平台贷款)清查甄别工作的座谈会。
现将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当前,我国平台贷款高增势头有所缓解,但整体代偿性风险仍然较大。
上半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要求,开展了平台贷款自查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也出现了不平衡的问题,如各机构在整改工作中的进度和力度差异较大,对平台贷款的认定标准等认识不一,详细分类的基础数据统计不足等。
因此,本次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核清平台贷款的详细数据,逐户建立台账,进而对不同类别的平台贷款进行定性甄别、分类处置,以有效缓释和化解平台贷款风险。
二、工作步骤第一,分解数据。
2010年7月底之前,银监会各监管部门将上半年各法人机构自查的平台贷款有关数据分解到各银监局。
各银监局再将有关数据分解到各机构的地区分支机构,组织各地区分支机构按照要求逐户建立台账,落实整改保全措施。
对存在异地贷款的机构,在各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由机构总部协调到当地分支机构代为统计;当地无分支机构的,由总部协调当地银监局代为统计。
第二,四方对账。
2010年8月15日之前,各法人机构应分别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各地分支机构、各银监局就当地平台贷款的有关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避免空白或重复统计,做到账账一致、账实一致、账表一致。
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做好XX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
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做好XX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银监发[2018]3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治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截了当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点政府融资平台工作治理有关咨询题的通知》(国发[20 18]19号,以下简称国发19号文)等政策要求,银监会今年将连续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十六字方针,以降旧控新为目标,进一步做好地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以下简称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加强新增平台贷款治理(一)健全“名单制”治理系统。
各银行应在前期清理规范基础上,在总行及分支机构层面分不建立平台类客户和整改为一样公司类客户的“名单制”信息治理系统,系统至少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三类融资平台的差不多情形及授信、贷款期限结构、投向、风险定性及还款来源结构等要素。
有关名单及风险定性情形需按季报送当地监管部门确认,并进行动态调整;各银行间风险定性存在差异的,由监管部门在各银行呈报的风险定性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统一和谐认定。
(二)建立总行集中审批制度。
各银行应在“名单制”治理基础上,将平台贷款审批权限统一上收至总行。
各银行总行应制定相应的平台贷款治理制度,对纳入平台类客户名单内的贷款实行总行统一授信、全口径监控和逐笔审批,并在总行层面落实授信治理咨询责机制,分支行仅承担前台营销和贷后治理。
(三)严格信贷准入条件。
各银行应严格按照国发19号文规定,制定平台贷款的审慎准入标准。
平台类客户的新增贷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治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含有偿还能力的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属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重大项目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等条件。
同时,应最大限度增加抵押担保等风险缓释措施,并签订合法有效的还贷差额补足协议。
我国地方财政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分析
在 调 整 中 逐 步 明 晰 . 府 的 事 权 也 逐 步 明 确 . 层 政 府 政 基 中过 去 通 过 税 费 、摊 派 等 方 式 转 嫁 给 农 民 的 负 担 逐 步 由财 政 以 公 共 支 出 的 责 任 来 承 担 . 此 . 传 统 体 制 相 因 与 比 。 场 经 济 中 的 基 层 政 府 事 权 呈 现 扩 大 的 趋 势 . 在 市 这 某种 程 度 上形 成 了事权 关 系 调 整上 的 “ 金字 塔 ” 正 结
规 定 的 必 保 的 支 出 而 陷 入 了 财 政 困 境 ( ) 方 债 弥 补 了 地 方 政 府 在 财 力 上 的 缺 失 二 地 由于 分 税 制 改 革 没 有 建 立 在 完 善 的 宪 政 分 权 的 基
过 划 拨 土 地 、 权 、 费 、 债 等 资 产 , 速 包 装 出 一 个 股 规 国 迅 资 产 和 现 金 流 均 可 达 融 资 标 准 的 公 司 .必 要 时 再 辅 之
—பைடு நூலகம் — 一
而 且 增 长 缓 慢 改 革 的 结 果 使 中 央 财 政 收 入 占 全 国 财 政 收 入 的 比重 由 19  ̄ 的 2 %上 升 到 1 9  ̄ 93 z 2 9 4 g的 5 .% 57 此 后 中 央财 政 收 入 占全 国财 政 收 入 的 比重 一 直 较 高 .
削 弱 了地方 政 府 的财力 。 我 国的经 济 发展 过 程看 . 从 从
“
一
五 ” “ 五 ” 间 . 国 地 方 政 府 的 财 政 收 入 比 较 至 七 期 我
高 , 的 时期甚 至 高过 中央 政府 的财 政 收入 。 “ 五 ” 有 在 八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评级省级市级县级排名一览表精编版
浙江省
111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AA
四川省
112
娄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A
湖南省
113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AA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14
威海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AA+
山东省
115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AAA
江苏省
116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AA
上海
56
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A+
内蒙古自治区
57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AAA
云南省
58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AA
青海省
59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AAA
贵州省
60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AAA
四川省
61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AA
湖南省
62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
盐城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
AA
江苏省
19
淮安市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AA+
江苏省
20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AAA
上海
21
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AA+
河南省
22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AAA
福建省
23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AA
广东省
24
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AAA
陕西省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梳理
一、银监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机关、事业、企业三类法人。
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包含退出类和仍按平台贷款处理两大类的全口径统计平台贷款。
退出平台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的,银行可按照商业化原则自主放贷、自担风险责任;仍按平台管理的,如符合条件可以新增贷款。
(一)、事件发展2008年年底,中央出台四万亿应对金融危机的方案,地方政府面临大量的资金配套的任务,地方融资平台成为主要的融资工具。
2009年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达到约6万亿至7万亿元,此后还将进一步上升,直到2011年达到峰值,为9.8万亿。
2010年6月银监会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划定三红线,即严禁发放打捆贷款;不得与地方政府签署无特定项目的大额授信合作协议;对出资不实,治理架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金管理运用制度不健全的融资平台,要严格限制贷款,并立即协商风险防范具体措施。
要求银行要借助当前地方政府对自身债务进行清理的契机,对原有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逐笔打开梳理,按项目开展重新评审和严密的风险排查。
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2010年7月30号,财政部、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通知》中规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须落实到项目,以项目法人公司作为承贷主体”,是指贷款资金应用于项目本身,承贷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
《通知》中“凡没有稳定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不得发放贷款”,是指对于自身没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或者没有可靠偿债资金来源的融资平台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不得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