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审批核准事前查验单
发票管理办法

XXXXX管理规范发票管理办法20 批准年月日实施1 目的为规范发票的内部管理行为,理顺公司发票管理关系,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降低发票风险与损失,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2.1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内设部门等,以下简称为“部门”。
2.2本文件中发票是指商品购销、服务提供等经济活动中,用于业务收付款结算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2.3发票分类方式多样。
按业务方向可分为开出发票和取得发票。
按行业特点可分为工业发票、商业发票、运输发票、建安发票、服务发票等。
按税种可分为增值税票、营业税票、印花税票等。
按使用类型可分为通用发票和专用发票。
按抵扣形式可分为可抵扣发票和不可抵扣发票。
按印制过程可分为统印发票和自印发票。
按开出方主体可分为交易方自开发票、海关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等。
按开票手段可分为手工填开发票和电脑打印发票。
财政票据视同发票管理,部门自制收据参照发票管理。
3 引用文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5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3.6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4 职责4.1 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统筹管理,设置相应岗位负责发票的申购、保管、销毁、审核和扫描等工作,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修订内部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并对有关部门进行培训、监督、检查和指导。
4.2 销售业务部门负责开出发票的申请、审批、保管和移交给客户。
4.3 开票部门负责发票开具和跟踪客户发票签收情况。
开票部门由财务部门与销售业务部门协商确定。
4.4 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取得发票的收取、审核、保管和报销。
4.5 审计督导部门负责本办法执行监督。
5 程序内容5.1 发票开具总体要求5.1.1 发票样式5.1.1.1 境内开具的发票应为政府主管部门指定样式。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须提供的讲解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须提供的资料一、发票类(一)申请普通发票需要报送的资料1、《使用普通发票审核表》(一式二份填写完整、需加盖纳税人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票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3、前台受理文书→管理所终审→文书销号即可购发票(二)首次购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准备的资料1、管理所已签字盖章审批的《使用普通发票审核表》(只查验,不收表)2、发票购买人近期内的一吋彩色免冠照3、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4、发票领购单一份。
(填写购票日期,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购票员姓名,购票员身份证号,领购发票种类,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章)5、农村商业银行信合卡(储蓄卡),存入大于购发票的工本费金额在卡中(三)已购买普通发票,再次购票应准备的资料1、发票领购簿2、领购单一份(需填写购票日期,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购票员姓名,购票员身份证号,领购发票种类,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章)3、上一次购买,已使用完毕的发票(需将开具的发票进行分月份、分开具金额、分起止号码及份数统计,写在已填开发票的封面上,前台人员据此进行验旧),有超过定额的金额的,在前台综合岗进行超定额补税4、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并存入大于购发票工本费的金额在卡中5、为保障纳税人的权益不受损害,不是领购薄上的领购人本人购票,需要领购薄上的领购人出具《委托书》(可写在领购单上方空白处),是单位纳税人的的要加盖公章,受托人购票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查验(四)办理普通发票遗失相关事项需要保送的资料1、用票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被盗、毁损的,应自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供有效证明(公安机关报案证明)2、发票遗失登报作废。
在报上公告丢失、被盗的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代码、号码,并声明作废。
(普通发票可在省级报纸上刊登。
如《重庆日报》、《重庆时报》、《重庆商报》、《重庆晚报》等)3、管理所核实后制作相关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在办税厅缴纳罚款4、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2份→管理所管理员、所长签字,写明原因、盖公章→文书流程上传区局→征管科科长终审5、将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本交前台查验,登报作废的报纸交于前台进行文书受理。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1995.07.18•【字号】京国税[1995]123号•【施行日期】1995.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税[1995]123号1995年7月18日)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为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5]101号)精神,结合《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各局要在今年三季度内对已领购大面额版专用发票的企业组织一次全面的清理,凡发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领购的大面额专用发票不符合暂行办法要求的,一律收缴其现存大面额专用发票。
二、各局要按《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做到宣传及时、落实到位。
三、市局将从三季度起组织有关部门听取各局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的情况汇报,并对各局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各局在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暂行办法1995年7月18日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保管专用发票时,必须遵守本办法。
原始票据审核及报销要求

原始票据审核及报销要求一、原始票据的定义和种类原始票据是指反映公司经济交易内容、金额和日期等信息的重要凭证,可以作为核算和查验交易的依据,也是报销和审核的基础。
常见的原始票据种类包括发票、收据、支票、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等。
二、原始票据审核的要求1.审核人员要了解相关财务政策和法规,熟悉公司的财务流程和审核规定,有能力进行准确、全面、有效的审核工作。
2.所有原始票据审核都必须遵循原则,如货币实质原则、独立性原则、规范性原则、可辨认性原则等。
3.审核人员在审核原始票据时必须对其中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票据上的事项、日期、金额、单位等信息的准确性。
5.审核人员要对票据上的签字、盖章等事项进行核对,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6.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需要留意票据的抄录、修改、涂改等情况,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和调查。
7.审核人员需要对原始票据的一致性进行识别和比对,确保同一交易的多张票据同一性。
8.在审核原始票据时,需要对是否有重复报销、冲突报销进行判断,避免公司的财务资源浪费和损失。
9.审核人员需要对票据上的事项与公司业务进行比对和横向对应,确保公司业务与票据的相关性和合理性。
10.在审核原始票据过程中,应当及时记录,归档相关的审核信息,建立完善的审核档案。
三、报销要求1.所有报销申请必须符合公司的报销政策和规定,且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报销单据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始票据、发票和报销申请表等。
3.报销单据上的金额、单位、事由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与原始票据相一致。
4.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过审批人员的审核和签字,确保报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报销申请人必须在报销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报销的事由和相关业务情况,阐明报销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6.公司对报销单据有要求的需要事先审核,并在报销时提供相关的证明。
7.报销申请必须按照报销流程和审批程序进行,且应尽量遵守报销的时间要求。
8.报销的金额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标准和限额,超过限额的报销必须经过特殊审批。
海关清关流程

海关清关流程海关清关是指货物进出口过程中,需要经过海关的检验、监管、审批等程序,以确保货物的合法合规性,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安全。
海关清关流程是一个复杂而又严谨的程序,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海关清关的具体流程。
首先,进口货物的海关清关流程包括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环节。
进口商首先需要向海关进行货物申报,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交相关的进口合同、发票、提单等单证。
海关根据报关单的内容对货物进行分类、定税、审核,并对货物进行查验。
查验合格后,海关会根据货物的性质征收相应的进口税款,然后放行货物,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
其次,出口货物的海关清关流程包括报关、查验、核销、放行等环节。
出口商需要向海关进行货物报关,并提交相关的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单证。
海关根据报关单的内容对货物进行审核,并进行货物查验。
查验合格后,海关会对货物进行核销,确认货物出口,并放行货物,允许货物离境。
在海关清关流程中,货物的报关单和单证是非常重要的,它们直接关系到货物能否顺利通过海关的清关程序。
因此,进出口商务必要认真填写报关单和单证,确保其真实、准确,以避免因单证问题导致的清关延误或者货物被扣留的情况发生。
此外,海关清关流程中,货物的查验环节也是非常重要的。
海关会根据货物的性质和风险程度进行抽查或者全查,以确保货物的合法合规性。
因此,进出口商务必要对货物进行合规管理,确保货物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以避免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清关风险。
总的来说,海关清关流程是一个严谨而又复杂的程序,需要进出口商务必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认真填写报关单和单证,合规管理货物,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通过海关的清关程序,实现安全、高效的进出口贸易。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海关清关流程,提升进出口贸易的清关效率和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字体:【大】【中】【小】为切实转变税务机关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全程提速办税,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现将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简化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手工验旧。
税务机关应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发票税控系统报税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
二、简化专用发票审批手续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各省国税机关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不需事前实地查验的范围,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国税机关确定。
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号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字体:【大】【中】【小】为切实转变税务机关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全程提速办税,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现将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简化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手工验旧。
税务机关应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发票税控系统报税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
二、简化专用发票审批手续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各省国税机关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不需事前实地查验的范围,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国税机关确定。
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
收件人:收件日期:年月日编号: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清单申请日期:年月日
经办人/代理人(签字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收件人:收件日期:年月日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收件人:收件日期:年月日
注:1.本清单仅适用于代办转报情形。
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本清单所列申请材料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转报。
3.本清单一式三份,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税务行政许可实施
机关各留存一份。
4.自年月日起,申请人可通过途径查
询受理结果。
定额发票报销审核注意事项
定额发票报销审核注意事项定额发票是企业用于报销的一种凭证,其具有规范、统一和标准化的特点,是财务报销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定额发票报销审核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凭证的真实性。
在审核定额发票时,要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
首先要看发票的开具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其次要核实发票的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对于涉及个人报销的定额发票,还需要核实报销人员的身份信息与发票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凭证的真实性是报销审核的基本前提,必须严格把关。
第二,凭证的合规性。
定额发票是根据国家对特定品种、服务或者行为统一制定的财务凭证,具有统一的格式和规范要求。
因此,在审核时需要检查发票的格式、内容、金额等是否符合规定。
如果发票存在格式不规范、金额不符、内容不清晰等问题,都需要进行退回或者调整。
第三,凭证的使用范围。
定额发票通常都有使用范围的限制,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对象等。
在审核时需要核实发票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如果超出范围则需进行退回或调整。
特别是对于一些跨地区、跨行业的定额发票,更要注意核实其使用范围是否合规。
第四,凭证的完整性。
定额发票作为财务凭证,需要保证其完整性。
在审核时要检查发票上的信息是否齐全、清晰,是否包括了必要的内容、时间、金额等。
同时还需要检查是否有涂改、破损、缺失等情况,以确保凭证的完整性。
第五,凭证的合理性。
定额发票所报销的内容必须是合理的、合规的,不能包括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或者行为。
在审核时需要对发票的报销内容进行核实,并确保其合理性。
第六,凭证的审批流程。
在进行定额发票报销审核时,需要严格按照企业的审批流程进行,确保相关岗位和责任人对凭证的审核、审批和登记等程序都符合规定。
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才能确保报销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七,定额发票的保管和归档。
审核完成后,还需要对定额发票进行妥善的保管和归档。
定额发票是财务凭证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整理和归档,以备后续的查验和审计。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布日期】2020.09.23•【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公告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专用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以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第二条、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有关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9月23日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旨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
以提供优质便捷办税服务为前提,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同时,实现对风险纳税人的精确管理,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使用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增值税发票(含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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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审批核准事前查验单
纳税人调查部分
企业基本情
况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人 财务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办税人员
购票人员 员工人数
银行账号(基本户及一般户)
经营地址情
况
实际经营地址
经营场所面积 产权所有人
取得使用权证明
取得房屋使用发票,发票代码、号
码
财务核算情
况
出纳 会计
是否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名称
是否取得代理记账费用发票,发票
代码、号码
是否有财务核算制度,需提供
报销流程 申请人: 复核人: 审批人:
企业经营情
况
企业主要经营项目 一年内主要销售货物或服务名称(可以多个)
企业一年内主要销售货物或服务的
总金额(如有多个分别填写)
企业主要客户(可以多个)
企业主要购进货物或费用支出名称
企业一年内主要购进货物或费用支
出的总金额(如有多个分别填写)
企业主要供货商或费用支出单位
(可以多个)
是否有公司章程
销售货物或服务流程
购进货物或支出费用流程
本人确认上述情况属实: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