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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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07〕05号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造价协会: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会制定了《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二○○七年四月二日附件: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为。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交由行业协会管理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05‟10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通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统一考试合格,经注册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第四条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造价员的资格考试、注册和行业自律等统一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订造价员管理制度;(二)负责编制考试教材,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三)负责发放造价员考试合格证书,注册及办理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四)组织实施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五)组织部署造价员验证工作;(六)监督检查造价员执业行为和自律行为;(七)负责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的日常管理;(八)负责造价员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的维护。

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费收费标准实施办法

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费收费标准实施办法

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费收费标准实施办法【题注】全文第一条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工程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和《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费按工程的总造价百分比计取,用插入法计算。

一、建设前期阶段按工程概预算的0.1~0.2%计取;二、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的取费见附表。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监理费可先按工程承包造价计算,工程竣工后,应按工程的实际总造价进行调整,并及时结清监理费。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如需监理单位编制标底时,应按本市有关规定,另行支付编制标底费用。

第五条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以及国外贷款、赠款的工程项目,由国外监理单位参加合作监理的应参照国外标准收费,具体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商定。

单独由国内监理单位监理的,应按本办法所规定相应的费率的130%至150%计取。

第六条工程因故(不包括因监理失误原因)拖延工期,工程建设监理费按下列公式进行调整:合同监理费用--------×拖延工期(月)合同总工期(月)拖延工期按合同工期结束后的第三个月起计算。

第七条对于单工种或工程规模小、造价偏低,不宜按工程承包造价的百分比计取监理费的工程项目,按照参与监理工作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元~5万元/人年。

第八条因监理工程师的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单位应按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建设监理费应用于监理工作中的直接间接成本开支,交纳税金及合理利润。

第十条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收取监理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建设单位返还监理费。

并接受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工程概算|施工阶段序号|||M(万元)|监理取费b(%)----|---------------|-------------1|M≤500|2.50≤b2|500≤M≤800|2.20≤b≤2.503|800≤M≤1000|2.00≤b≤2.204|1000≤M≤3000|1.70≤b≤2.005|3000≤M≤5000|1.40≤b≤1.706|5000≤M≤8000|1.28≤b≤1.407|8000≤M≤10000|1.20≤b≤1.288|10000≤M≤30000|1.00≤b≤1.209|30000≤M≤50000|0.80≤b≤1.0010|50000≤M≤80000|0.68≤b≤0.8011|80000≤M≤100000|0.60≤b≤0.6812|100000≤M|0.52≤b≤0.6013|150000≤M|b≤0.50----------------------------------。

渡槽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渡槽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渡槽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2. 渡槽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3. 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4.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二、监理范围1. 渡槽主体结构施工2. 渡槽附属设施施工3. 渡槽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方面的控制三、监理工作流程1. 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等文件。

- 对施工单位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培训、考核。

- 对施工材料、设备进行进场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 施工阶段- 施工质量控制:-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 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 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 施工进度控制:-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 定期检查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 施工安全控制:-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 造价控制:- 监督施工单位合理使用工程资金,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定期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确保工程资金使用合理。

3. 验收阶段- 组织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等。

- 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四、监理要点1. 地基处理:确保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地基承载力满足工程需要。

2. 混凝土浇筑: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混凝土浇筑,确保混凝土质量。

3. 钢筋工程:确保钢筋加工、绑扎、焊接等工序符合设计要求。

4. 渡槽结构:确保渡槽结构尺寸、形状、位置等符合设计要求。

5. 防水工程:确保渡槽防水工程符合设计要求,防止渗漏。

6. 施工安全: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监理方法1. 旁站监理: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2. 抽样检测:对施工材料、构件、成品等进行抽样检测,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含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含条文说明

目次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3.1一般规定3.2监理人员职责3.3监理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4.1一般规定4.2监理规划4.3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5.1一般规定5.2工程质量控制5.3工程造价控制5.4工程进度控制5.5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6.1一般规定6.2工程暂停及复工6.3工程变更6.4费用索赔6.5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6.6施工合同争议6.7施工合同解除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7.1一般规定7.2监理文件资料内容7.3监理文件资料归档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8.1一般规定8.2设备采购8.3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9.1一般规定9.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9.3工程保修阶段服务附录A工程监理单位用表附录B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附录C通用表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14

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14

目次1 总则2 术语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3.1 一般规定3.2 监理人员职责3.3 监理设施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4.1 一般规定4.2 监理规划4.3 监理实施细则5 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5.1 一般规定5.2 工程质量控制5.3 工程造价控制5.4 工程进度控制5.5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6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6.1 一般规定6.2 工程暂停及复工6.3 工程变更6.4 费用索赔6.5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6.6 施工合同争议6.7 施工合同解除7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7.1 一般规定7.2 监理文件资料内容7.3 监理文件资料归档8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8.1 一般规定8.2 设备采购8.3 设备监造9 相关服务9.1 一般规定9.2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9.3 工程保修阶段服务附录A 工程监理单位用表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附录C 通用表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造价提成实施细则

造价提成实施细则

造价提成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造价提成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根据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或者金额,赋予相关人员一定的提成奖励。

为了规范和明确造价提成的实施细则,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合范围本实施细则适合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造、市政工程、桥梁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提成比例和金额1. 提成比例:根据工程造价的不同范围,制定相应的提成比例。

例如,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成比例为2%;工程造价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项目,提成比例为1.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成比例为1%。

2. 提成金额:根据工程造价和提成比例计算得出的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进行支付。

四、提成对象1. 造价师:负责工程造价的编制、审定和监督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2.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的人员。

3. 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的专业人员。

4. 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组织工作的人员。

五、提成计算和支付1. 提成计算:根据工程造价和提成比例,计算每一个提成对象的提成金额。

计算公式为:提成金额 = 工程造价 ×提成比例。

2. 提成支付:提成金额由项目业主或者投资方支付给提成对象。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商议确定。

六、提成管理和监督1. 提成管理:项目业主或者投资方应建立健全提成管理制度,明确提成的计算、支付和管理流程。

同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提成对象的个人信息和提成金额等相关信息。

2. 提成监督: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提成实施的监督,确保提成对象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提成奖励。

同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提成实施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七、违规处理1. 如发现提成对象有违规行为,包括虚报工程造价、篡改提成金额等行为,将取销其提成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发现项目业主或者投资方有违规行为,包括拖欠提成款项、恶意压低提成比例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工程造价服务方案目录一工程造价咨询整体方案1造价咨询服务方案2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措施3造价咨询进度控制措施4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二售后服务承诺一、工程造价咨询整体方案1、造价咨询服务方案:一、工作方案的总体规划(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准备阶段:1、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要求与范围;2、成立造价咨询项目部;3、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计划;4、准备造价咨询服务资料。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阶段1、施工图设计阶段:熟悉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及相关限制条件,包括所采用的技术及工艺流程、建筑与结构形式、技术要求、建筑材料的选用标准,以及项目所涉及的规划、配套等限制条件,参考选用相应的定额、市场造价数据、相似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编制工程预算。

2、招投标阶段:熟并掌握有关扶植工程招投标的法律、规定、步伐、要求等内容;熟与了解工程的实施要求,包括工程拟招标的形式、范围;收集编制招标阶段造价咨询工作的基础资料与相关的设想成果文件(包括满足施工投标需要的招标图纸及技术资料),与扶植工程招标工作相关的其他资料。

主要内容: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参加答疑会、询标会。

3、施工阶段:按合同约定,开展造价咨询服务;根据设计进度、施工进度、变更报告、合约条款,及时进行工程量清单变更审核;参加工程例会,保持与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联络。

掌握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第一手资料,做好工程变更价款的审核与确定,编制变更word文档可编辑审核报告;工程索赔审核;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

4、结(决)算阶段:根据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经认可的竣工图纸、施工合同文件、施工过程当中所发生的所有设想变更、工程核定单、现场签证、工程指令等和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申请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三)单项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终结阶段1、所有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交付,均应以书面形式体现。

2、资料的归档按《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档案资料管理办法》执行。

工程监理投资控制措施

工程监理投资控制措施

工程监理投资控制措施一、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加强投资控制,达到招标人的项目工程投资控制目标。

二、工程投资控制的原则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款支付办法。

2、坚持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或有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拒绝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

3、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4、合理公正处理由于工程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

5、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采取协商的办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协商并做出处理决定。

若仍有争议,可执行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6、对工程量和工程款的审核应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时限。

三、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1、严格控制变更、索赔费用的增加。

衡量一个项目投资控制效果和水平的高低,由变更、索赔等因素引起的合同价的增加额与原合同额的比率是一项很重要的控制指标。

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认真审核其合理性、产生的原因、计价的准确性,并严格审批程序,决不允许施工单位利用工程变更转嫁投资控制的责任和风险。

对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应主动做好相应的市场询价工作,提前为价格谈判、审批做好准备。

2、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意向和索赔要求,应认真分析其合同依据,并做好施工现场的记录和事实分析,加强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协商、谈判力度,力争将产生索赔的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索赔的损失甚至是避免索赔。

四、工程投资控制组织措施本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按照以下要点进行监理控制: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全面实施监控的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控制应从组织、经济、技术、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1、组织措施(1)配备专业齐备的建设监理架构和选配专职人员,制定工作制度,做到分工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层次人员的职权、任务和职责,专业实施细则落实到位,是建设单位能够理解支撑监理开展造价控制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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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的具体操作规范。

它的制定旨在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透明性和公正性,提高工程质量,防止工程造价超支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一、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益
1. 监理机构的职责:
a. 审查工程造价预算和变更预算,确保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b. 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确保施工单位按照预算进行施工;
c. 检查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价格,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合理;
d. 监督工程结算和决算,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报告;
e. 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和建议,协助业主进行决策。

2. 监理机构的权益:
a. 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b. 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造价行为进行检查和调查;
c. 有权要求业主提供工程造价相关的资金和支持;
d. 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工程造价违法行为;
e. 有权拒绝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不合理要求。

二、监理机构的工作流程
1. 工程造价预算阶段:
a. 监理机构应对业主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文件中的工程量和材料与实际需要相符;
b. 监理机构应编制工程造价预算书,并提交给业主审批;
c.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解决工程造价预算中的问题和矛盾。

2. 工程施工阶段:
a.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造价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预算进行施工;
b. 监理机构应随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程造价预算,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c.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行为进行审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合理;
d.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业主提交工程造价监理报告,汇报工程造价的情况和问题。

3. 工程结算和决算阶段:
a.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和决算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和报告的准确性;
b. 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工程结算和决算中的问题和争议;
c. 监理机构应编制工程造价监理报告,提交给业主审批。

三、监理机构的工作标准
1. 工程造价预算标准:
a. 工程造价预算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进行编制,确保预算的准确
性和合理性;
b. 工程造价预算应包括工程量清单、材料单价、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内容;
c. 工程造价预算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审批。

2. 工程施工标准:
a.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造价预算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工程造价预算;
b.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c.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进行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3. 工程结算和决算标准:
a. 工程结算和决算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核对;
b.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交工程结算和决算的相关资料和报告;
c. 工程结算和决算应包括工程量清单、材料单价、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内容。

四、监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1. 监理机构的责任:
a.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
确性;
b. 监理机构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造价中的问题和风险;
c.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造价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处理。

2. 监理机构的义务:
a. 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理职责;
b.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和建议;
c. 监理机构应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工程造价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通过对工程造价的监督和控制,可以有效提高工程质量,防止工程造价超支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监理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同时,监理机构应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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