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处罚细则(详细)

建设工程监理处罚细则(详细)
建设工程监理处罚细则(详细)

******工程项目

监督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我监理部按“四控、二管、一协调”的方针,根据建设与承包单位双方签订(或补充)

合同的内容、按图纸设计要求内容、按现行的相对本工程所采用的施

工图集、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执行双方另

加约定其它条款。确保对施工阶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

完善对施工阶段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控

制、管理与协调,纠正和处理工程施工中存在(预防)不规范的施工

作业行为,以及承包单位对我监理部下发指令性文件不予回复与执行

的、屡次不改的而抵触的或者有存在强制违规违章的施工行为,根据

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工程地方的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经建设方与监理方双方研究、

确认意见一致,在施工阶段对承包单位有违规违章的行为,采取一定

的经济处罚,保证工程有效益进展,特制定《监督处罚管理实施细则》,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都必须遵守。

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

如发现以下工程质量管理及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或拒不整改的,直

接对承包单位项目部进行处罚。处罚费用以现金形式上交建设方,逾

期不交的将直接在计量款中以三倍金额进行扣除。

1、不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标准图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变更

通知单施工,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10000 元/ 次。

2、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未按建设方指定的品牌与规格标准进场(含限时退场),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 次。

3 、承包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

质量验收工作,虽然在承包单位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但是

在经监理方或建设方检查验收为不合格的,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

场。

施工材料进场必须报验,即使材料符合各项指标要求,对没有

报验(含材料必须复检合格使用)的行为,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

1000~5000元/ 次。

4、承包单位应编制的各项方案和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

织实施,凡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罚款1000~5000 元,施工方无交底记录的,每次每项对施工方项目部罚款100~500 元,交底后应认真组织实施,有一项未实施者,对施工方项目部罚款100~1000元,如实施过程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适当调整。

5、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

于隐蔽工程,必须报我监理部进行验收,未经报验或验收未通过,私

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

6、对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砌筑不规范及质量不合

格的,每发生一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2000元,并责令限时整

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7、对于监理方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或者指定签收人员)必须予以签收,需要回复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编

写回复单。对发生不接收和逾期不回复的现象,或未按监理工程师通

知单要求执行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给予200~2000元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并保留继续追加处罚的权利。

8、对于重要工序,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等等施工单位应派专业管

理人员负责监督。监理方在旁站过程发现施工方管理人员不在岗的,

给予口头通知,施工方拒不整改的,每次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

200~2000元。

9、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监理部、工程部报告,不得私自进行处理。

否则每次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 元,并需重新进行质量认定和验收。

10 、外观验收前严禁私自对砼质量缺陷进行修补,发现后每处每

次对承包单位项目部500~2500元罚款。

二、工程进度监督管理方面

1. 承包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的节点工期目标,并交监理公司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

计划的编制及考核依据。

2. 承包单位项目部应按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 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地

例会上报下周周计划。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对施工方项目部500元罚款,无当月(周)计划对承包单位项目部1000元罚款。

3.月进度计划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

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

1000~5000元。(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建设

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

4、按施工完成的节点,施工方应做每周(月)完成工程量的报表

上报,对本周(月)所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如实测算、汇总,含变更内

容(如有),表格格式自定,形成周(月)报表上报我监理部初步审核,上报内容应如实详细。

周(月)报在周(月)例会议,最终以年报汇总。对此“三报”

不做为,我监理部将拒签工程请款。

三、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方面

1、承包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

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报工程监理部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承包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

进度报审核定表”和“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承包

单位自负。

2、监理部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二天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审

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项目月

(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

四、工程安全及文明监督管理方面

1、承包单位应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技术措施)计划,若无施工安

全方案(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按每项对承包单位项目部处以1000~5000 元罚款,直至落实。

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发现违章作业或非持

证人员上岗,每次对承包单位项目部处以500~5000元以上的罚款。

承包单位项目部放任或故意纵容其劳务人员损害或扰乱建设方、

监理方办公秩序的,发生一次,监理有权处罚,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

款1000~10000元。

2 、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管理,无本人签字,

不正确使用“三宝”的施工人员,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500 元/ 次。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含不正确佩戴)的对承诺单位项目部

处罚:工人100 元/ 人、管理300 元/ 人。

3 、对施工中的“四口、五临边”等安全设施搭设不符合要求,我

监理部限期整改不作为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0~5000元/ 次/ 处。

4 、电路未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2000 元/ 次/ 处。

5 、电梯违规使用、载人超载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 元/ 次。

6 、对大型施工机械无限位器、断绳保险装置、停靠装置、吊篮无

安全门等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 元/ 次/ 处,责令整改合格使用。

7 、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超高未与建筑物连接或连接不规范的,对

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 次/ 处。

8 、大型机械操作者违规操作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0-1000 元/ 次。

9、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吊运物件时起吊不正确、挂物不安全以致

发生坠物,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00元/ 次。

10 、塔吊、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等,未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没

有定期检查的或者责令整改不及时履行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

1000元/ 次/ 处。

11、施工现场无消防措施的或者配置消防器材不到位(规范),责令整改不予实施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3000 元/ 次/ 处。

12、用电施工机械,无对使用人员的防护装置(未接符合要求的保

护线),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 元/ 次/ 处。

13 、施工机械传动装置未加保护罩或带病作业,对承包单位项目部

罚款100 元/ 次/ 处。

14 、使用电缆电线不达标的,责令整改不及时履行的,对承包单位

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 次/ 处

15 、配电箱、电线电缆架设不符合要求,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消防安全措施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 元/ 次/ 处。

16 、设备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对承

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 元;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每查出一项不完好,罚款100~500 元,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压

力焊接等,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500

元。

17、卸料平台未按自成独立稳固体系搭设,而与脚手架或支模架连

为一体,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0元/ 次/ 处。

18、脚手架立杆间距、节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基础地基

未处理以及未按标准进行硬化,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 元/ 次/ 处。

20、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斜拉杆搭接不规范,无扫地杆,对

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0 元/ 次/ 处。

21、脚手架未超过施工作业面或超出高度不够,对承包单位项目部

罚款100~1000元/ 次/ 处。

22 、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或有探头板,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0 元/ 次/ 处。

23、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随地大便者,对承

包单位项目部罚款50~500元/ 次/ 处。并负责对整个工地大便进行清扫,对举报者将奖励100 元/ 次。

24、如发现在电梯井内乱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对承包单位项目

部罚款200~2000元/ 次。

五、工地例会管理制度

1、每周由监理部组织召开管辖单位的工地例会,承包单位项目经

理、施工负责人(如有)、技术负责人(总工、栋号技术负责人、栋号

土建施工员、栋号安装施工员)、安全工程师(栋号安全员)、水电工程师、资料员及其它必要人员必须参加每周例会,如不能参加,须提

前2小时向监理部总监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无故迟到者罚款100元/人次,无故退场的罚款100元/人次,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例会每次罚款500元。

2、如每月由建设方(监理方)组织联合检查,检查过程由工程部

经理(监理公司总监)主持,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

人员参加。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如有)、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次,无故退场的罚款50元/人次,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500元/人次。

3、临时通知的各种会议所指定参加人员必须到会,违者罚款200元/人。

4、每周例会和联合检查的会议纪要,与会人员应当签到,会议纪

要发放至各单位,各单位必须签收存档。对于会议形成决议,施工方

必须严格执行。有一项未实施或无正当理由拖延不予办理者罚款300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若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应书面

汇报给工程部和监理部,经核实后可予以调整。

以上相关管理中可能涉及的发生的处罚,我监理将以文字与图片、

载录时间、位置形成的处罚单或者通知单(含书面指令性文件),一式三份,报建设单位工程部,报承包单位项目部,各方应与予以签收。

承包单位项目部应按我监理部所发的通知的处罚的(含书面指令性文件的)内容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与处理;文件需回复与说明解释的应

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与说明解释,否则视作认可。

如对我监理部所发的处罚单或者通知单(含书面指令性文件)有疑,必须在24小时内想我监理部提出疑问,同时也可向建设方工程部提出

或投诉。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1f15560700.html, 2002年8月22日10:44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1f15560700.html,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既是高智能、管理型的中介组织,又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应坚持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火电或送变电工程建设实施监理。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临理的依据是国家法、法规政策及有关主管部门、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定额和经过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以及依法签订的项目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等。 第四条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承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五条从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 第六条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电力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常规火电、洁净煤发电、核电(常规岛部分)、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扩、改建工程,其他电力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国家电力公司对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工程的监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办法和范本等。 (二)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监理单位的电力建设监理资质管理。 (三)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火电电、送变电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培训管理和资格管理。 (四)指导、监督和协调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最新).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 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完整版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全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GD220206□□ 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加工技改扩能项目(1000TD植物油全精炼生产线和400TD低熔点棕榈油分提生产线车间) 模板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审批: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加工技改扩能项目监理部 2016年10月 18 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加工技改扩能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后工业园 建设单位: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河南工大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加工技改扩能项目(1000TD植物油全精炼生产线和400TD低熔点棕榈油分提生产线生产车间建筑工程),由中储粮油脂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兴建,建设工程合同工期为150日历天(工期计算从实际签发开工令日期起计算),新建生产车间一栋八层,占地面积㎡,计算容积面积㎡,建筑面积㎡,配套建设地坪、外网管线等总图工程。本工程结构使用年限50年,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级,钢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要求三级抗震,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二.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承台、地梁、±以下结构柱、构造柱以及局部板均采用木质模板,模板工程的质量(包括制作安装)对于钢筋、砼结构与构件的外观平整和几何尺寸的准确以及结构的强度和刚度等将起重要的作用。为确保整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特编制模板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经监理公司批准的监理规划。 3.经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业主提供的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设计文件。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可编辑)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7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7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8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8 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9 八、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0 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10 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一、《〈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11 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1

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11 十六、《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11 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12 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12 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13 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13 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6 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7 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要点: 17 二十九、《创新管理制度》要点:17 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17 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18 第二章人员调配制度20 一、目的:20 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20 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20 四、工程部调配人员:20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例文)

工程 监理细则 编写: 校核: 审批: 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涪陵工程监理站 二○○六年三月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 一、场平与基础工程 (一)土石方开挖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与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得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环境得变化。 3、土方开挖得质量检验标准如表1 表1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应注意得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开挖基底不得超过设计标高,如基底地耐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必须超挖,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得扰动。如果基础不能及时隐蔽,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二)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应清除基底得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2得规定。 表2填土施工时得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得规定。 表3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三)挖孔桩基础工程 1、施工前应对水泥、砂、石子(如现场搅拌)、钢材等原材料进行检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得施工顺序、监测手段(包括仪器、方法)也应检查。 2、施工中应对孔桩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砼等进行全过程检查,人工挖孔桩尚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性。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岩性报告。 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砼强度,并应做桩体质量及承载力得检验。

某建筑地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8页)

某建筑地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8页)

建筑地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以厨卫间有防水要求的板块面层为例) 一、专业工程特点 工程做法:楼板,1:8水泥炉碴垫层找坡,水泥砂浆找平层30厚。防水层聚胺脂防水涂料2mm,水泥砂浆保护层20厚,地板砖300×300×6。 预计施工的环境:施工的月份,预计最低气温。 验收规范:GB 50209-2002,GB 50300-2001,GB 50207-2002 二、监理工作流程

记录方可进行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 (2)建筑地面工程各构造层和面层的铺设,均应待其下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上一层。建筑地面工程各层铺设前与相关专业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3)建筑地面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掺有水泥,石灰的拌合料铺设以及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不应低于5℃。 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应低于10℃。 采用砂、石材料铺设时不应低于0℃。 (4)铺设有坡度的地面采用砼板上炉碴垫层,铺设的厚度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 (5)检验水泥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按每层不少于1组,当每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时,每增加1000平方米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平方米按1000平方米计算。当配合比改变时,亦应相应地按规定组数制作试块。 (6)地砖面层的铺设宜地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工后进行。 (7)建筑地面工程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做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做为体验批(不足三层按三层计) (8)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必须达到GB50209-2002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符合GB50209-2002规范规定的要求,其他检查点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并不得低于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达不到质量标准按GB50300的规定处理。 (9)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自检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进行检验。 (10)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允许偏差应采用钢尺、2米靠尺、楔形塞尺、坡度尺和水准仪。空鼓向用敲击的方法。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的基层和面层,应采用泼水或蓄水方法,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表面面层采用观感的方法。 (11)建筑地面完工后,应对面层采取保护措施。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控制为重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招标,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2.核查施工图预算;

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 . . z 蓬溪县任隆镇等4人集资建房 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审批人: 编制人: 泰兴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概况及特点: 蓬溪县任隆镇邓人集资建房工程位于蓬溪县任隆镇,建筑结构为底框结构建筑,基础为独立柱基和人工挖桩复合基础。土建与给排水、采暖、电照、通信、信号各专业需配合施工,预埋件及预留洞较多,工程地质情况较为复杂。 2

. 资料.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2、土工程 2.1 土开挖 2.1.1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案,重点审查开挖式、支护形式、临时排水措施、回 填案及施工安全措施。 2.1.2监理工程师复测承包单位上报的基础工程轴线定位点、水准基点。 2.1.3土开挖控制要点: 1、当基底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检查开挖时采取的降水措施,地下水位 应降至基坑底0.5m以下。雨季施工时,应在基坑围设置排水通道。 2、检查开挖边坡形式,当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时,应格检查基坑支 护。施工过程中,应对支护结构、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 情况,应协调各及时处理。 3、地基土不得超挖、扰动。当地基表面被水浸泡和扰动,必须经过妥 善处理,达到设计要求。 4、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验槽,见证检测地基承载 力。 5、检查基底高程和表面平整度。 2.2回填土 2.2.1回填土质量控制要点: 1、基坑回填必须在建筑物地下部分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2、控制回填程序,防止引起不均匀沉降。 4

. 资料. 3、监理工程师见证检验回填土压实度。 4、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土的高程、表面平整度。 5、检查填土施工时的压实机具,对分层厚度、压实遍数、含水率等进 行控制。 3、地基基础工程 3.1基础检验 3.1.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案,承包单位必须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案进行组织施工。 3.1.2基坑开挖后经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联合验槽后可继续后续施 工。 3.1.3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基底标高、基底土质,检查基底地 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相符,基底检验情况应详细纪录地基检验表。 3.1.4监理工程师按施工案和设计要求检查土质边坡坡度、基槽外形尺寸、边坡 支护和临时支撑。 3.2地基处理 3.2.1灰土、砂、砂、三合土地基质量控制要点: 1、地基处理须经参建各共同验槽合格后进行。 2、灰土地基:监理工程师按施工规和设计要求检查灰土的配合比、含水量、 拌和的均匀性、虚铺厚度、夯实机具的种类。 3、砂和砂地基:监理工程师检查砂和砂和砂级配、含水量,采用的施工法 (平振法、插振法、水撼法、夯实法、碾压法)。 4、三合土地基:监理工程师按施工规和设计要求检查所有碎的粒径、拌和 均匀性、三合土铺设厚度、铺平夯实度。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1999.8.6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7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长王太华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根据省政府令2002.3.12第143号、2004.8.10第175号、2008.4.22第21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以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分为设计阶段、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 第七条设计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主要内容: (一)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二)核查设计方案和设计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主要内容:(一)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二)确认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四)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五)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的审查;(六)负责建设工程保修期工程质量状态的检查以及责任鉴定,督促施工单位保修,复核保修结算。 第三章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取得建设工程监理资质,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的企业法人。 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工程监理人员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设立工程监理单位,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 (三)有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资质等级条件和业务范围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模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 编制: 审批: 日期: 2016年04月04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1) 2编制依据 (1) 3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2)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4) 5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6)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已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主要工程标准有(不限于):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B50319—2013)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4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5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6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8 国家其地方颁布的与专业工程相关的规章制度 已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的其他有关专业管理规定。 同类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 3 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监理工作内容 模板工程的监理工作是整个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模板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钢筋砼工程和装修工程等后续工程质量的优劣,必须按部就班,环环相扣地监理好模板工程的施工。 熟悉施工图纸,了解钢筋砼构件所需模板的规格、数量和大致拼装方法。

土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经纬·御贤府 专业:土建工程 编制: 审核: 项目监理部(盖章) 浙江木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土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及土建工程监理目标

1.1进度目标:项目工期457天,从2014年7月3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1.2质量目标:《本工程监理规划》列出的专业质量控制要求。 1.3投资目标: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所列的专业投资目标,静态投资控制在万元。 二、土建工程监理实施的依据 表1 监理实施的依据 文件名称编号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 监理委托合同 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地质勘探等有关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2-8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96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 81-91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96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地区现行的有关预算、结算定额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经审批的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监理规划 三、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1. 审查该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检查混凝土工程的轴线与标高; 3.检查模板、钢筋制作安装质量,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4.检查商品混凝土及其浇捣质量; 5.检查现浇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

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园林、绿化实施细则 1、专业工程的特点 绿化工程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工期紧。 本项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选择和配置有以下特点: 1).植物类别丰富,品种充实。植物类系包括了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草本地被、水生植物、草本花 卉等八大类。乔木中又加进了果树系列。植物品种共有70种,其中 常绿乔、灌木有9个品种,落叶乔、灌木有34个品种,果树8个品种,竹类2个品种,地被植物9个品种,水生植物8个品种。 2).景观效果明显,工程竣工后可以形成乔、灌、草(地被) 结合;花、果、叶相配;高、中、低错落,层次和季相丰富;以春景为主,四季有花,四季常青,呈现生物多样性并具有湿地生态景观的人工植物群落。 3).根据工程时间的安排,宜米取先落叶树,后常绿树,冬 秋落叶树,春天常绿树的程序去种植,以提高种植成活率和保存率。 4).本工程属中型以上且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针对工程所使用的70种植物材料,简单介绍了每个品种的适生条件和种植、养护要点,以附件形式,加进监理实施细则之中,以作参考。 2、监理依据 该绿化景观工程监理是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 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在实施工程建设中和实施后监理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 (CJJ/T82—99); 3 )、 3、监理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 2)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3)审查设计文件; 4)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称“三控制”;监督、管 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安全生产和信息处理,称“三管理”;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称“一协调”。 4、园林绿化监理控制要点 (一)园路 1)园路路基挖槽宽、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监理验槽并签 发隐蔽工程报验单后,施工企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路基的强度、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路基的垫层道渣、碎石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 )砂浆和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做好配合比试验。使用商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工程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江宁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xxx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工程科核查备案。

第五条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区建工局的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园区内小型工程,通过摇号确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须同监理合同一致。工程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和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应向建工局反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 第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应与监理工作匹配,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精编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第三条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 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第五条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兰州西至武威南增建二线 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C2监理标段) 审批人: 编制人:苏未宁陈世清 西南交通大学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兰武二线监理站 二○○四年六月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概况及特点: 兰武二线房建工程位于兰武线各站内,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低层建筑,基础为井桩基础,填充墙采用粘土空心砖。土建与给排水、采暖、电照、通信、信号各专业需配合施工,预埋件及预留孔洞较多,工程地质情况较为复杂。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2、土方工程 2.1 土方开挖 2.1.1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开挖方式、支护形式、临时排水措施、 回填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 2.1.2监理工程师复测承包单位上报的基础工程轴线定位点、水准基点。 2.1.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当基底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检查开挖时采取的降水措施,地下水位 应降至基坑底0.5m以下。雨季施工时,应在基坑周围设置排水通道。 2、检查开挖边坡形式,当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时,应严格检查基坑支 护。施工过程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 常情况,应协调各方及时处理。 3、地基土不得超挖、扰动。当地基表面被水浸泡和扰动,必须经过妥善 处理,达到设计要求。 4、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验槽,见证检测地基承载力。 5、检查基底高程和表面平整度。 2.2回填土 2.2.1回填土质量控制要点: 1、基坑回填必须在建筑物地下部分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2、控制回填程序,防止引起不均匀沉降。 3、监理工程师见证检验回填土压实度。 4、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土的高程、表面平整度。 5、检查填土施工时的压实机具,对分层厚度、压实遍数、含水率等进行 控制。 3、地基基础工程 3.1基础检验 3.1.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组织 施工。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桂阳县芙蓉墅苑工程 编制单位:衡阳市吉康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人:全裕光 审批:刘君龙

监理细则审批表 工程名称:桂阳县刘金成等人私房A、B栋工程NO:

桂阳县芙蓉墅苑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桂阳县刘金成等人私房A、B栋工程,该工程位于桂阳县欧阳海大道右边;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地上七层,层高3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按6度进行抗震投防,建筑物构件所处环境为一类,基础为a类,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B级,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 建设单位:刘金城等人 施工单位:桂阳县宏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郴州楚天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质勘察单位:湖南核工业岩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衡阳市吉康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编制本细则的依据 1、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现行施工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材料试验、检验标准化及质量评定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范。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工程的建设规划。 3、本工程施工图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地质勘查报告、工程变更、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等)。 4、施工总承包合同。 5、监理委托合同。 6、本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7、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8、建设纠正主管部门对本工程实施的各种批文及相关质量监督管理文件。 9、本工程监理大纲或监理规划。 三、工程质量监理控制 一、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必须索取生产厂家合法、正式的产品合格证,及品种、规格、性能、执行标准、检验报告,使用操作说明等技术文件资料。 2、凡采购的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外加剂批外墙干挂材料等石材量随机抽样(或全数)。规定见证取送样的必须执行。所有试验需委托同一单位进行,以保证试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 3、凡经检查、复试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凡降低等级使用的,必须有设计或有关单位的书面认可文件,并注明使用部位。不合格的产品调出时,应向对方提供复试报告。并应有调往去向及必要的记录以备查考。 4、采购人员必须对所采购的产品的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采购日期、进场时间、质量证明原件等建立记录台帐,并对其产品质量负有采购责任。 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 一)土方工程质量 (一)机械挖土 1.质量标准 保证项目: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一、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体:建设单位的委托 和授权。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1)工程建设文件;(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2、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建设工程(3000万元以上)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5万平米以上)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 3、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1)服务性(2)科学性(3)独立性(4)公正性 4、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 (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使用安全 (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5、现阶段工程监理的特点 (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只为建设单位服务) (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4)市场准入采取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双重控制 6、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度 (2)工程招标投标制 (3)建设工程监理制 (4)合同管理制 7、非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在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8、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指标 需要变更时,应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是成立项目法人。 10、项目法人责任制: (1)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2)国有单位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 (3)项目法人可按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1、董事会职权:(1)负责筹措建设资金(2)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3)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4)提出项目开工报告(5)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6)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8)聘任和解聘项目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监理工程师概述 1、工程监理制度的核心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内容的基础是:合同管理。 工程监理业务是:高智能的工程管理服务;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工程装饰装修标准高,装修内容多,现仅装饰装修常见内容的监理要点作一说明。 一、材料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的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规范GB50210-2001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二、施工 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4、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GB50210-2001规范要求。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7、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抹灰工程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2、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5、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6、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