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聘任管理办法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及《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发〔2010〕34号)精神,推进岗位设置后的科学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明确专业技术职称高级、中级、初级等级晋升条件,促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由身份管理为主向岗位管理为主的转变,建立起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机制,结合我校特点和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聘任依据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精神,初级职称(资格)实行以聘代评的办法;中级以上职称分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中级教师系列由学校评聘,高级教师系列和非教师系列由社会评审、学校聘任。
二、基本原则1.评聘分离的原则。
2.分级管理、逐级聘任的原则。
3.公平公正的原则。
4.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基础上聘任的原则。
5.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聘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的条件(一)申报教师系列(主系列)聘任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严于律己,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进取精神。
2.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或教学任务,没有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或工作不能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6.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晋升时,须有三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方可申报。
(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者,近三年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荣誉或担任中层干部满三年且考核合格或女50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的教师可不受此条限制)。
哈尔滨工程大学外聘(返聘)兼职教师暂行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程大学外聘(返聘)兼职教师暂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管理,充分发挥外聘(返聘)兼职教师的作用,建立健全外聘(返聘)兼职教师管理监督机制,以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外聘(返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如下:一、聘任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恪守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
2、自觉遵守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3、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为本科生上课者应取得我校本科生主讲教师资格,担任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取得研究生院审核和批准。
4、具有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对口。
5、能填补我校有关课程教学方面的不足,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教学效果好。
6、身体健康,退休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
2、按照学校的教学要求编写教案,认真授课,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秩序,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3、接受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三、聘任程序1、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部门教学需要,制订外聘(返聘)计划,并于每学期开学前1周内将外聘计划报送人事处审批。
2、外聘(返聘)教师由各教学单位初审和推荐。
拟聘人员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外聘(返聘)兼职教师审批表》。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完成对外聘教师的主讲教师资格审核和试讲工作。
各教学单位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将审批表及拟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送交人事处审核。
3、各教学单位、人事处与应聘教师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外聘(返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并向外聘(返聘)教师明确教学、科研任务要求、工作职责及酬金标准等。
4、人事处建立外聘(返聘)兼职教师档案。
5、各教学单位将外聘(返聘)教师的教学计划报研究生院、教务处备案。
四、聘期管理1、外聘(返聘)兼职教师纳入学校流动编制管理。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表_2015学年度

6 6 6 6 6 0 0 6 12 12 12 12 6 16 16 16 16 6 14 14 6 8 8
车邦军 吕玥珑 陈晚 吕博 赵志华 王蕾 王哲飞 陈敏求 姜化冰 穆慧琳 季柄任 赵东阳 张柏强 李冰清 郭磊 钟鑫 吴龙文 袁琳 孙佳梅 吴梦蝶 朱瑞锋 陆小辰 张军星 杨宏鑫
66 数字信号处理Ⅰ、Ⅱ 67 数字信号处理Ⅰ、Ⅱ 68 模式识别基础 69 模式识别基础 70 数字图像处理Ⅰ(双语) 71 电子线路基础 72 电子线路基础 73 电子线路基础 74 信号与系统实验 75 信号与系统实验 76 信号与系统实验 77 信号与系统实验 78 数字图像处理(留学生) 79 数据信号处理(留学生) 80 信息理论与编码(留学生) 81 宽带无线通信技术 82 宽带无线通信技术 合 计
许智 宿愿 李刚 付梦 刘天竹 刘南 宋昱辉 白杨 王怡然 苗馨远 丁照伦 李维珂 王腾飞 肖振健 刘通 杨宇飞 朱思宇
注:1、课程名称、编码、学时等信息必须与培养方案一致,选课人数为总选课人数,相同的课程放在一起; 2、此表交研究生院备案一份。
置及人员聘任表
日 学号 14S005028 14S005027 15S005063 15S005017 15S005051 15S005077 15S005067 14B305004 14S005073 14S005067 15S105110 12B905026 14S005045 15B905005 13B905008 15S005044 第 页(共 月数 3.5 3.5 3 3 3 2 2 3.5 3.5 2.5 2.5 2 2 2 2.5 2 页) 酬金/学期 选课人 助课 备注 数 小班数 (元) 1050 1050 900 900 900 600 600 1750 1050 750 750 1000 600 1000 1250 600 18 34 34 71 71 63 75 77 77 77 2 2 3 3 3 3 3 3 3 1 2 64 64 118 18 230 11 300 300 300 500 300 300 300 500 300 500 500 300 C C C A C C C A C A A C 3 3 5 1 C C C C 酬金/月 (元) 300 300 300 300
【教师】北方工业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39

【关键字】教师附1:北方工业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实施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委下发的《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京人发〔2005〕37号),实行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将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合一,实现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事业全面发展,依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指导思想、目标及基本原则第一条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转换用人机制,充分调动高等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创新力强、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教师队伍。
第二条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的目标:通过实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科学设置岗位,强化岗位管理,完善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主择岗、政府依法监督的高等学校用人制度,努力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 1 *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三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切实维护和保障教师根本利益和学校合法权益,使我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任用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第四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以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级教师职务岗位为前提,以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为依据,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发展的需要。
岗位设置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实验室)、创新团队、市级教学示范基地等学校发展重点倾斜。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任必须在各单位(部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原则及范围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原则:(一)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结构优化的原则;(二)岗职相符的原则,即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和岗位职责要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范围:(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安全、生产、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三)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四)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五)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计划、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六)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七)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八)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九)其余专业技术职务要根据岗职相符的原则,设置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集团公司机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一)董事会秘书处(法律顾问室)设经济、法律专业技术职务;(二)综合办公室设政工、经济、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三)财务资产部设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职务;(四)经营管理部设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五)规划发展部设经济、工程、统计专业技术职务;(六)党群工作部设政工、经济、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七)人力资源部设经济、成人教育专业技术职务;(八)审计部设审计、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九)安全监察部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十)工会设政工、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职务;(十一)技术研发中心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

哈尔滨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学校人力资源,转换用人机制,提高用人效益,强化激励机制,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意见》(黑人发[2004]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人社局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以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发展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学校所承载任务及学科发展的需要,加快学科、专业建设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条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坚持从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着眼于学校长远发展,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二)统筹规划,扶持重点。
坚持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以教师岗位为主体,提高国家、省重点学科和专业的岗位设置比例,给予高学历、高层次人才适当的政策倾斜。
(三)明确职责,提高效益。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用人质量和用人效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各类人才队伍。
第三条岗位设置的类别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
(一)教师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具备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岗位的名称分别是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师之外专业技术工作,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岗位。
包括工程技术(名称分别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实验技术(名称分别是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图书资料(名称分别是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档案(名称分别是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医疗卫生(医疗岗位名称分别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护理岗位名称分别是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科学研究(名称分别是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出版(名称分别是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会计(名称分别是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经济(名称分别是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等专业技术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44号(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44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10.11•【文号】•【施行日期】2014.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44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报我部核准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4年7 月29 日教育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4年10月11日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序言哈尔滨工业大学始建于1920年,创办名称是哈尔滨中俄工业学校,现名称源起于1928年,并沿用至今。
学校以世界一流大学为建设目标,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弘扬“铭记责任、竭诚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崇尚科学的求是精神;海纳百川、协作攻关的团结精神;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奋进精神”,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坚持理工为主,理、工、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
学校法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报告学院概况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成立于1993年10月,学院设有二个系:自动化测试与控制系、电气工程系,十六个研究所/室;三个本科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光电信息工程专业;五个实验中心;四个面向全校开课的技术基础课教研室:电工基础教研室、电工学教研室、电子学教研室、公差与仪器零件教研室。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有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
学院现有二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一个国防重点学科。
二个博士后流动站、二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六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六个硕士点、一个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
学院不仅有治学严谨、学术造诣很深的工程院院士梁维燕教授、陈清泉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蔡惟铮教授、省级名师吴建强教授,还有许多富于创新精神,站在学科前沿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出类拔萃、充满活力的青年教师。
学院现有教职工283人,其中专任教师209人:教授73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博士生导师54人;教学带头人8人),副教授69人,讲师47人,助教20人,教授、副教授占教师总数67.94%,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62.68%。
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发展态势良好。
学院重视对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为学生创造了多学科交叉的学习条件和环境,拓宽学生视野,所培养的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广、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学院同国内外有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已与美、英、法、俄、日、香港、台湾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著名大学及公司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与长期的合作关系,与国际著名公司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13个,共争取外资达950万元。
近三年来,学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科研经费超过1亿8千万元。
SCI、EI、ISTP检索文章658篇,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6项,专利8项,专著3部。
2004年投入教学建设经费635万元,在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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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
第一条 教师岗位分级设置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保证重点学科建设,教学
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满足基础学科,急需发展的新兴学科的需求.在聘任时
充分考虑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学术资历等因素,充分体现在人才培养,科
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
第二条 教授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聘任.教授二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国家的
比例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统一设置,各单位推荐人选,学校统一聘任;
各院(系)教授三级及以下岗位数由学校统一制定基本比例,并根据各院
(系)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等情况进行调
整,各单位按下达的岗位数推荐人选,学校审定.
第二章 聘任条件
第三条 对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具体条件
如下.
(一) 教授二级岗位聘任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审核认定: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博导;
2)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任教授满16年,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如学科创始人为国家重点学
科或重点实验室等做出重大贡献);
5)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
6)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2项认定条件.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由学校评审确定:
1)任职年限为10年—15年,且至少满足1项评审条件;
2)任职年限8年—9年,且至少满足1项认定条件和1项评审.
3,认定条件
● 获国家科研奖,教学奖1等奖(前3名),或2等奖(前2名);
● 国家(国防)重点实验室主任;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 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 全国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 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负责人;国防科工委科技创新团队负责
人;
●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 在《Science》,《Nature》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前三名以内.
4,评审条件
● 担任国际学术组织领导职务;国家级学术组织任领导职务(一级学会或
二级学会任正,副理事长职务);
● 973首席专家;863领域专家,主题专家,重大专项专家;总装预研专家;国
家奖,基金委评审专家;
●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863,国家科技支撑等科研项目重
点或重大项目;
● 国防科研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
● 以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H因子在10以上或单篇他引次
数在100次以上;
● 对学校的文科或理科发展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5,其他任职年限不符合以上要求,但曾在海外长期工作,近年引进的少数
拔尖,杰出人才和在教学科研上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杰出人才,也可申请
并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二) 教授三级岗位聘任条件
1,任教授16年以上,聘为三级教授;
2,任教授5年以上者;
3,具体聘任条件由各院系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报学校批准.
(三) 副教授分级聘任条件
1,聘任副教授一级岗位须任副教授5年以上;
2,聘任副教授二级岗位须任副教授3年以上;
3,其它聘任到副教授三级岗位;
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
(四) 讲师分级聘任条件
1,聘任讲师一级岗位须任讲师5年以上;
2,聘任讲师二级岗位须任讲师3年以上;
3,其它聘任到讲师三级岗位;
4,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
(五) 助教分级聘任条件
1,任助教3年以上,可聘到助教一级岗位;
2,其他人员可聘到助教二级岗位;
3,具体聘任条件由院(系)制定.
第四条 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
平和能力,经过规定程序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
(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可聘用到讲师二级岗位.
(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讲师三级岗位.
(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
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的,可聘用到助教二级岗位.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
行期满后,执行助教二级岗位工资.
第三章 附则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
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职员职级.
第六条 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的最低等级.
第七条 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
哈尔滨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岗位分级设置与聘任原则
第一条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
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
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和高教管理研究等专业技术岗位.
第二条 以岗位设置和聘任为基础,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更好地服务教
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各类人员
岗位,优化队伍结构比例,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和教师队伍全面协调发
展.
第三条 各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学校"十一五"编制
规划与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核定.
第二章 聘任条件
第四条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国家
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第五条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各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对于任现职以来,
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聘任各级岗位的任职年限条件如下.
(一)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任职年限要求参考教师相应岗位的任职年限.
(二) 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人员,聘任到正高三级岗位须任正高职6年
以上;聘任到副高级一级岗位须任副高职6年以上,聘任副高级二级岗位
须任副高级4年以上;聘任中级一级岗位须任中级6年以上,聘任中级二
级岗位须任中级3年以上;聘任初级一级岗位须任助级4年以上.
第六条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聘任条件按照现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的有关规定,由相应的评审组制定.
第七条 新入校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
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可聘任到中级二级岗位.
(二)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可聘用到中级三级岗位.
(三) 新参加工作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执行初期工资.经6个月考察能
胜任和履行初级岗位职责的,可聘用到初级二级岗位.
(四)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
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
期工资执行期满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任现职以来有考核不合格者,一般应聘在相应岗位最低等级.
第九条 岗位设置与聘任的各种证明材料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