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南 大 学 文 件结项资通知
通知书(通用12篇)

通知书(通用12篇)篇1:通知书室业主:经查XXX小镇XX栋XX室。
你户擅自将XX栋南公共绿化占用种植蔬菜,该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小区其他业主的权益同时违反了《临时管理规约》第四章第九条第二小条关于擅自占用或损坏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相关规定。
请你户接本通知后两天内自行将所种蔬菜清除,物业将于3月26日(即本周四)对未清除蔬菜进行统一铲除。
本通知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特此通知业主(承租人)签名:物业管理处:年月日年月日篇2:通知书(物业服务企业):经检查,你公司接管服务的(项目名称)下列第项资料不合格,限月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项目所在区房管局物业科复查。
1.必须在小区门口悬挂统一招牌,注明项目名称,物业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投诉电话;2.必须统一着工装上岗;3.必须佩戴胸卡上岗;4.必须在小区内张贴公示公司营业执照、物业企业资质证、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处理方式;5.必须建立业主报修及维修登记;6.必须有规范的门卫值班制度和人员;7.必须建立规范的业主投诉处理制度和投诉记录;8.必须坚持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洁,垃圾日产日清;9.必须保证小区花草树木修剪良好;10.必须保证小区车辆疏导秩序良好。
XX年XX月XX日篇3:通知书XXX(身份证号:XXX)您好!您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未到公司上班,亦未办理请假手续。
现书面通知您,请您于收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到公司上班。
如因合法理由未能到公司上班的,请收到本通知书后日内书面回复我公司,并详细说明理由及供给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您未按工作时间出勤的行为,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另外,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旷工天以上的,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特此通知!XX公司XX年XX月X日篇4:通知书格式范文一:个人催款通知书关于尽快支付货款(欠款)的函xxx(对方名称);现就贵方未及时支付我货款(未按时偿还欠款)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xx年x月x日,贵方与我(或“经协商达成口头协议”)签订了《xxxx 合同》。
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文件

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文件赣研室字〔2018〕18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研室,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为了规范课题管理,提高课题管理水平,确保课题研究质量,从而发挥基础教育研究课题对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2018年,全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结项采用网上申报、网上管理的方式进行。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个人申报系统开通时间: 2018年9月5日8时—10月10日24时。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本通知下发后,申报人可在江西教研网课题资源栏目下载《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结项报告书(网络版)》预填。
报告书中课题人员单位,请按照公章名称规范表述,课题名称及其他栏目内容也要规范表述。
系统开通后,再正式填报。
二、申报方法1.请点击江西教研网的“网上课题申报”栏目进入课题管理平台,按本人在课题立项申报时的账号、密码登录课题管理平台。
2.请仔细阅读课题管理平台上的《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结项网络申报操作手册(2018版)》,按照规范操作流程申报。
三、所需材料所提交结项材料的内容包括:(1)结项报告书;(2)开题报告;(3)中期报告;(4)课题研究总报告(作为研究成果主件填入结项报告书相应表格内);(5)成果目录;(6)研究成果附件。
成果目录必须列出研究成果主件名称(即:课题研究总报告)和研究成果附件中的各项成果名称。
成果主件名称按“课题名称+研究总报告”的格式书写。
课题研究成果附件可以是本课题研究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也可以是实验报告、调查报告、开发的课程与教材等与本课题相关的系列研究成果。
所有结项材料均要登录课题平台填报或上传。
课题研究成果附件上传课题平台之前,请制作成电子版并压缩打包(不超过20M)。
电子版课题研究成果附件材料形式一般以Word文档为主;获奖的证书、发表的文章、出版的著作、编写的教材等,请辅以照片佐证;对于超过20M的课件、软件、录音、录像等大容量成果文件,请上传到其他可共享的网站上(比如云盘),并在成果目录中与相对应的某项成果名称后面附上网络链接地址和访问密码,录音、录像还可以上传到公共视频网站上(如土豆、优酷等),同样需要提供网络链接地址和访问密码。
科技处服务手册-南开大学

科技处服务手册(第一版)2015年4月前言科技处职责:负责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工作。
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基地建设;国家科技计划及各类公益性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及省部级各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军工项目等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验收鉴定、成果奖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工作;协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科技非实体研究机构的设置、管理;中国科学院院士天津地区联络及服务工作;科技统计工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协工作。
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利和知识产权办公室职责:负责专利、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使用;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专利报奖;专利合同审核;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协助教师申报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等。
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方便我校科研人员了解科技处业务流程、科研管理系统及南开大学已出台的科研项目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手册。
手册内容会依照国家政策变化进行相应修订。
目录业务流程 (1)纵向管理流程 (1)横向管理流程 (5)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流程 (9)奖励管理流程 (10)论文统计流程 (11)成果登记流程 (12)专利相关流程 (13)科研管理系统功能区块介绍 (15)科研项目经费相关管理办法 (18)《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 (18)《间接费用管理办法》 (32)《绩效支出实施办法》 (37)《预算调整管理办法》 (40)《关于促进横向科研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44)附表 (48)绩效支出安排方案申请表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流程天津市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流程非集中纵向来款入账流程备注:集中来款科技处予以集中办理入账,其中需要给合作单位拨款的负责人需签订协议并提供校留经费预算。
纵向经费转出流程横向科技合同签订及管理流程项目洽谈与商定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初稿(确定项目方案及签约各方的责、权、利等)合同审核:登陆科研管理系统,进入“横向项目”的“合同审批”,点击新增,上传合同初稿并保存。
史纲论文:浅谈西南联大之教育精神

浅谈西南联大之教育精神摘要:文章通过回顾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以下简称“西南联大”或“联大”)的历史及教育成果,根据史料分析西南联大的教育精神,从爱国主义精神、刚毅坚卓精神、教育独立精神和通识教育精神等四方面剖析西南联大教育成功的原因。
回顾历史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改善现实。
因此,文章没有停留于分析联大的成功,而是对比当下高等教育及大学的现状,对当今高等教育模式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关键词:西南联大;教育精神;高等教育模式;反思与传承1 选题缘由及讨论意义1.1 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简介及其教育成果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先迁至湖南长沙,组成长沙临时大学,同年10月25日开学。
1938年4月又西迁昆明,改称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自1938年5月4日开始上课,至1946年5月4日结束,设立文、理、法商、工、师范5个院26个系,两个专修科一个选修班。
北大、清华、南开原均为著名的高等学府,它们有各自独特的经历,有各自的教学作风,组成联大以后,荟集了一批著名专家、学者、教授,师资充实,人才济济。
他们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坚持严谨的治学态度,树立优良学风,是当时中国规模最大的著名高等学府。
西南联大在办学的8年中前后任教的教授有300余人,他们都是各个学科、专业的泰斗、顶级专家;学生有8000人,毕业生3343人,直接参军、从事抗战工作的有1100多人。
抗战胜利后,1946年西南联大解散,三校分别迁回北京、天津复校。
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西南联大培养出大批杰出人才,其中有许多是蜚声中外的一流科学家,他们对中国的建设事业、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世界学术研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联大师生担任中央研究院首届院士27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54人(学生80人)、工程院院士12人(全是学生),8人获得两弹一星功勋奖,还有杨振宁、李政道2位华人科学家获得诺贝尔奖。
[1]1.2 选题缘由北京大学是西南联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校风学风、治学理念、教育精神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西南联大的发展。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10.31•【文号】财教〔2021〕237号•【施行日期】2021.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37号有关单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我们对《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304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0月31日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国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要求,结合国家社科基金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是用于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应当以多出优秀成果、培养优秀人才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强化绩效、依法规范、公正合理和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财政部根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结合国家社科基金资金需求、国家财力可能和绩效结果等,将项目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并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
2018年度鹤壁市教科研课题立项、结项评审结果公示

2018年度鹤壁市教科研课题立项、结项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鹤壁市教育局关于鹤壁市2018年度教科研课题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鹤教文〔2018〕32号),在逐级审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共评出2018年度鹤壁市教科研立项课题161项、结项课题152项。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市基础教研室联系。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7日——7月1日。
联系电话:3300811。
2018年6月27日
1
2018年度鹤壁市教科研立项课题一览表
(161项)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2018年度鹤壁市教科研结项课题一览表
(152项)
一、优秀课题(40项)
14
15
16
二、良好课题(80项)
17
18
20
21
22
三、合格课题(32项)
23
24
25。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了培养实务型、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系统改革方案》(中南大研字[2014]8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7]2号)精神,特制定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参考权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实践活动”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准如下表所示。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Wi)表计量单位:%总分S=W1×S1+W2×S2+W3×S3×10+W4×S4×10二、计分说明(一)思想品德(S1)满分100分,由自评分数与测评计分组成。
1.自评部分10分,由研究生本人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进行自评。
2.同班同学互评10分,导师评价、辅导员评价各20分,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表现。
3.获得各类表彰(S3、S4已获计分除外)国家级加30分、省级加20分、校级加15分、院级加10分;4.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集体活动者,加5分;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者依次加30分、20分、15分;5.担任校级、院级、班级学生干部,积极为同学们服务,得到师生认可者给予加分。
每学年学生干部考核优秀者加15分,合格者加10分,不合格者不加分。
同时担任多个职位的学生,以加分最多者为准,不得重复加分;6.若有开学无故未按时返校、晚点名无故未到、无故缺课、无故未参加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等行为,将从S1总分中进行扣除,一次扣5分。
(二)学习成绩(S2)以本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为依据。
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其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三)学术成果(S3)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课题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参加学科竞赛等。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年”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2009]37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年”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年”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发〔2009〕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做好我市市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我市“项目建设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拆迁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动迁单位根据《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08〕15号,以下简称南府发〔2008〕15号文)的规定,我市市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其所在地的城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本辖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机构及相关部门实施。
各城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为本辖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城区、开发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将动迁的具体工作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
二、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补助的认定(一)被拆迁人只拥有一处住宅,属下列单一情形的,按如下办法认定补偿或补助:1、被拆迁人持有《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南国土资发〔2005〕1号,以下简称南国土资发〔2005〕1号文)第一条规定的“合法有效的用地、建房批准证件等证明材料”的,对认定合法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按南府发〔2008〕15号文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2、建设用地审批、规划用地许可和报建手续不全的房屋(以下简称手续不全房屋),对被拆迁人家庭安置人口人均80平方米以内(含8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按南府发〔2008〕15号文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助;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出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原则上不予补偿、补助,但在被拆迁人承诺并按期腾空房屋交付拆除的前提下,可按南国土资发〔2005〕1号文规定的标准给予材料费补助。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海师教务[2012]80号关于2011-2012学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验收结果的通报各单位:根据《2011-2012学年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的通知》(海师教务[2012]40号),教务处于2012年10月下旬组织校内专家依据《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暂行)》,对2011-2012学年度开放实验室项目进行了结项验收。
现将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1-2012学年度开放实验室项目共52项,其中提交结项材料的有51项,1项未提交任何材料。
专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各项目立项任务书,在认真审阅项目负责人所提供材料的基础上,经充分评议确定:50项开放实验室项目通过结项验收,1项开放实验室项目未通过验收,1项开放实验室项目暂缓结题。
(评审结果详见附件(《海南师范大学开放实验室项目结项验收情况一览表》)。
二、检查情况分析主要成果: 28篇论文, 8份科研报告,16份实验报告,其它还有连个网站(含源代码及数据)、1部著作、一部教学录像等。
本次结项验收,从总体上看,大多数项目负责人能够按照立项要求,指导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研究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并提供了结项材料。
特别是刘海燕老师主持的《师范类的大学生自我效能感与抗挫能力的实验研究》、张颖、叶绵源老师主持的《(园林专业)结构素描练习册》、陆娜老师主持的《团购网站现状的网络调研》等项目材料齐全规范,有实验预约、实验室开放回执、实验原始记录、实验报告,学生具体的任务分工等,能把课内教学理论和实验紧密结合,特别是和该专业的一些国内外竞赛结合得到了专家们的一致好评。
但在验收过程中,专家们发现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些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重视不够,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较少,对学生的指导较少,而且没有注意收集学生进行实验的过程材料,以致难以提交可以通过结项验收的相关材料;各项目在立项时任务设计难度悬殊较大,虽然经费投入相同但成果迥异;还有些项目学生的参与度不够。
【最新推荐】社科基金结题报告word版本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社科基金结题报告篇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201X-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批准号项目类别学科分类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西南大学填表日期年月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X年7月修订声明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特此声明。
成果是否涉密:是□ 否□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鉴定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
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主题词”栏需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以内关键词。
四、本《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5套最终成果打印稿、1份最终成果简介和1张存有电子版成果及简介的光盘。
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
以上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
五、如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请与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联系。
一、数据表二、总结报告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
可加行、加页。
(2)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3)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四、项目最终成果简介篇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所需材料一、结项审批书一式4份二、成果简介一式7份三、最终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一式6份四、以上需提交电子文档,结项成果中不能出现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只可在成果的封面打印结项成果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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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南 大 学 文 件
西校〔2013〕192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
2013年6月9日
西南大学中央高校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大力推进学校自主选题、自主创新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科研水平,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是指由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而特别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行学校和学院(部、所、中心)分级管理。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及其资助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门管理,成员由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相关人员组成,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分别负责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学院(部、所、中心)负责本单位相应项目的组织推荐或评审、实施过程督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助范围与项目类别 第四条 依托学校现有科研条件,重点支持拥有高水平平台的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和国家级项目的培育,具体资助范围如下:
(一)支持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支持对象一般在40周岁以下;适度支持拟引进45岁及以下正在国外学习工作的专家学者。
(二)支持瞄准国际国内科研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等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三)支持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的交叉研究项目。 (四)支持青年科研人员或创新团队在一些新兴学科领域开展前瞻性的研究项目。
(五)支持培育拟进入国家项目指南或参与国家竞争前沿的研究项目。
(六)重点支持培育40岁以下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报者。
(七)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获2人及以上专家同意支持而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者;支持通过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但未转入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者。
(八)适度支持探索性研究项目。 第五条 资助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含直通车项目)、学生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和培育项目,项目资助额度在每年的申报指南中确定。
直通车项目是指对符合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条件的新进博士申报的一般项目,不经过评审,直接立项的项目。
自然科学设立的培育项目是指对申报国家级、部级、省(市)级类且经费1000万元以上的纵向项目,如973、863、支撑计划和公益性行业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大专项、杰青项目、仪器专项等的培育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设立的培育项目是指对申报国家级、部级、省(市)级重点、重大项目等的培育项目。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管理程序一般包括申报、评审、签订任务书、实施、中期检查、验收或评价等基本环节。
第七条除直通车项目外,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立项工作每年集中进行1-2次。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项目。对结题优秀者优先支持申请高级别项目。
第八条 申请者填写《西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重点、重大、创新团队和培育项目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筛选和签署具体意见后,交科研管理部门;直通车项目由人事处和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具体意见后,交科研管理部门;自然科学类的一般项目和学生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的一般项目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不含直通车项目)进行项目评审和确定,报科研管理部门复核后纳入统一管理。 第九条 科研管理部门对重点、重大、创新团队和培育项目进行资格复审,组织专家评审,提出的资助方案在校内公示后立项。对获准立项的所有项目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作为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项目执行期限为2-3年。
第十一条 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学校法定代表人及相关管理部门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约定各方权责关系,并实行有效的追踪问效制度。
第十二条 获资助者所在单位作为项目共管单位,应严格落实《西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中提到的支持条件,并督促获资助者认真完成科研任务。对于项目执行或完成不好的单位,学校将核减该单位的项目数量直至停止对该单位的项目支持。
第十三条 项目在研期间,获资助者若调离学校,应退还全部资助经费;但若能以西南大学为第一名义完成项目规定的研究任务,待项目结题后,仍可按财务管理规定继续使用项目经费。 第十四条 不得随意替代或更换项目负责人,若因特殊原因使项目无法继续执行,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应及时报告科研管理部门,若单位能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继续执行该项目,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终止项目并收回剩余经费。
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应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学校缓拨或停拨后续科研经费。获得资助后3个月未开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撤销该项目,并收回全部经费。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延长项目研究期限,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项目负责人应提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报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延期最多不超过1年。逾期不结题者,终止项目。
第五章 结题与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时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进行结题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执行期内,自然科学类项目实现下列条件视为完成研究任务,其中创新团队项目和培育项目只要团队骨干成员完成下列条件视为完成研究任务。 一般项目和学生项目实现下列任意1项目标视为项目完成;重点项目实现下列(一)或任意2项目标视为项目完成;重大项目实现下列(四)且下列任意3项目标视为完成;创新团队项目实现下列(二)或(三)且下列任意4项目标;培育项目实现下列(三)且下列任意4项目标。
(一)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以我校为第一依托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获得国家级、部级、省(市)级创新团队或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实验平台。
(三)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获得国家级、部级、省(市)级类且经费1000万元以上的纵向项目。
(四)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获得国家级、部级、省(市)级类且经费500万元以上的纵向项目。
(五)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获得国家级、部级、省(市)级类且经费50万元以上的纵向项目。
(六)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项目或人才资助计划;或自然科学获得经费不少于10万元的其他省(市)级及以上项目;或人文社会科学获得经费不少于3万元的其他省(市)级及以上项目。 (七)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被国际三大检索(SCI、EI和ISTP)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A1类刊物论文1篇,或通讯作者2篇以上。
(八)申请并受理专利2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专利至少1项,排名前五位。
(九)制订行业或地方标准并通过审定1项,排名前五位。
(十)获得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省(市)级及以上的政府科研奖励1项,排名前五位。
(十一)出版学术著作1部。 (十二)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或选育的新品种通过省(市)审(鉴)定1个,排名前五位。
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实现下列条件视为完成研究任务: 一般项目和学生实现下列目标之一视为项目完成;重点项目实现下列目标之二视为项目完成;重大项目、培育项目实现(一)或任意3项目标视为项目完成;创新团队项目实现(一)或任意4项目标视为项目完成。 (一)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以我校为第一依托单位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重大文化工程专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项目。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以我校为第一依托单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以我校为第一依托单位的部级项目,或重庆市社科规划重点(大)项目。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到校经费不少于50万元的项目。
(五)作为项目负责人,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被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A1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A2类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来源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限一般项目),或在CSSCI来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限学生项目)。
(六)申报国家级、部级、省(市)级创新团队或文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