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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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保障性住房常见问题

简述保障性住房常见问题

简述保障性住房常见问题1998年7月公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告了福利分房制度的终结和住房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开始。

经过近30年的“房改”,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住房不仅成了居民的居住场所,也成了居民保值增值、抵御通货膨胀的良好投资品种。

但是,市场化取向的住房体制改革也使得房价上涨过快,尤其是房价上涨速度远远大于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长速度,低收入家庭只能“望房止步”。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得到解决的,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来实现。

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已经说明完全市场化改革是不可取的,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以商品房为主导以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和限价房为补充”的住房供给体制应该成为我国政策取向。

一、我国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政府环节的问题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的主导者是政府,政府的政策和资金、行动的支持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当前我国的大多数城市的城市保障性住房规划都存在着用地面积不足、资金不到位等的问题,这严重的影响到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政府的财政收入相对减少使保障性合住房这一改善民生的措施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同时,在选择承建商的时候,某些地方政府存在着资格审查不严格的问题,而且保障对象部分错位,直接导致了保障性住房结构的不均衡、住房资源不够充裕等问题的出现,不但不能降低房地产业过热带来的风险,而且还给“小产权房”的出现和发展提供了空间。

2、居民收入审查形同虚设按政策规定,保障性住房只能出租或出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但在现实中,这一规定已经基本失去了意义。

不排除保障房还是解决了一批生活非常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但一些保障性住房被高收入家庭或已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的家庭所租用或购买,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也是众多学者呼吁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原因。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是当前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的重要一环。

然而,在当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 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而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情况下,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已经成为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

2. 资金投入的不足: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现实情况却是资金投入不足,这导致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滞后,甚至一些项目无法得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3. 建设质量难以保证:由于资金投入不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这导致了保障性住房的安全问题,这是一种无法接受的局面。

1. 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但目前的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

这导致了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

2. 保障性住房分配问题: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

目前,一些人想要获得保障性住房,需要排队等待,甚至有人需要等待数年之久,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3. 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的能力不足: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缺乏专业技能和经验,导致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效率低下,甚至存在管理漏洞。

1. 加强土地保障: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提供更多的土地资源,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同时,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管和管理,防止长期闲置等情况的发生。

2. 提高资金投入:政府应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确保资金得到合理的利用。

3. 加强建设质量的管理:政府应设立专门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建设质量的把控和监督,防止出现质量问题。

4. 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政府应该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包括人才队伍的建设、系统的标准、科学的管理模式等。

5. 实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政府应该建立起公平合理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机制,通过公正透明的分配体系,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消费问题而推行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

作为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机制转换的重要形式,它已成为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制度创新,已经初步形成“单位资助、个人缴存、互助贷款、廉租保障”的政策体系,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改善了居民消费结构,促进了住房消费。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日趋密切。

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住房市场的迅速发展,尤其是房价的快速上涨,使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开始弱化。

1.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1保障功能范围小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财政供养人员逐步减少。

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国企改制,国有单位职工减少,很多非公有制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业者、社会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尚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基本上游离于制度之外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范围有缩小的趋势。

1.2地区发展不平衡,行业缴存差距大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区域间业务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大。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存在较大差异,职工公积金余额最高的有十几万元,最低的只有几千元,折射出职工在工资收入上存在不公平现象,过大的缴存差距有损制度的和谐。

1.3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不配套,行政执法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虽然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机构、监督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没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具体的操作规程。

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与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不配套、不严密,增加了执行的难度。

一些单位和企业受眼前利益和狭隘思想的驱动,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视不够,认识不够到位,总是强调各种困难拖欠公积金,有些职工也对这项制度漠不关心,形成了业内人士所归纳的“法人不执法,主人不做主”的状况,造成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更为艰难。

关于我国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和对引起住房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关于我国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和对引起住房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关于我国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和对引起住房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对策[摘要]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受经济发展程度和福利水平的限制,以及人口增长较快、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影响,住房矛盾普遍比较突出,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的住房短缺问题相当严重。

我国住房市场和房产抵押贷款市场处于发展初期,政府住房政策和住房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不配套,执行实施力度不够,法律监督也比较薄弱。

住房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我国政府长期致力解决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 住房问题住房政策解决对策住房保障,一个关键词正吸引着亿万人的眼球,成为2008年国内外关注的热点,成为影响民生、影响市场的重大课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用大量篇幅谈到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问题,并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增加房源供给,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等具体举措。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也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从“居者有其屋”,到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住有所居”,表明中央越来越重视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政策越来越符合实际。

住房、楼市的种种矛盾,都和中国住房政策体系有关。

所谓住房政策,是指政府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的政策,它不同于产业政策,也不同于行业管理政策。

从国外情况看,国情不同,住房政策也不同。

因此,我国的住房政策设计,必须从自己的基本国情出发,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住房政策体系,而要想设计好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政策体系,就有必要了解我国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住房政策的发展历程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的城镇住房政策经历了三个阶段。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计划的福利房分配政策,单位制内的成员由单位解决住房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住房供给从逐步的商品化向全面、快速的市场化方向发展,使得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一定程度的扭曲,呈现过热的现象。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政府开始调整原有的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意图平抑房价与调整房屋供给结构,使多数人都住得起房。

简述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简述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简述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目前,我国建筑行业进入到蓬勃发展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因此受到广泛关注,然而,在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建设质量和管理却频频出现问题。

进入退出机制不健全、管理实施机构缺失、物业管理费用收取不公等现象层出不穷,从而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因此,只有不断大力推进和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才能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本文就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希望能为保障性住房管理增加助力,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问题;解决对策引言: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问题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因为建设管理不仅对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影响,也对促进发展和扩大内需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国家推行了大量的保障性住房,以应对人民住房困难、生活质量不高的民生问题,并不断加大投资力度。

在经过公共租赁房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实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工程后,使住房困难得到相对缓解。

然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大大阻碍了保障性住房推广的进程,必须将其及时解决。

1.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1进入退出机制不健全导致不公平现象产生目前,在保障性住房实施环节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使得保障性住房的最终效果与预想有很大差异,进入信息核实阶段时,由于保障性住房的入住公示信息是由政府多部门联合发布,加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很多低收入家庭无法得到及时的信息,导致其出现入住滞后甚至无法入住的情况,权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

并且在一些家庭购买经济性适用房后,随着收入增加和人口数量的改变,不再适用标准,却依然能够领取到政府补助金,间接导致了一些保障性对象被迫成为非保障性对象,使住房保障资源无法得到合理分配,一些真正无房困难家庭得不到及时的住房保障。

究其原因,是由于没有做到及时对申请人的收入进行调查。

当今社会,在对个人资金管理和信用管理方面的机制还不够健全,从而导致无法准确掌握每个家庭的收入情况,一些隐藏性收入无法得到统计,还有一些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和非劳动者更是难以判断,在审核阶段仅仅依靠个人申明,以及该地区村委会出示的收入证明作为参考依据,在现实情况中,村委会难以核查其真实收入情况,仅仅只能听他一面之词。

解决保障性住房的意义、问题与对策

解决保障性住房的意义、问题与对策

解决保障性住房的意义、问题与对策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地提出,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

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当前,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民生,也有利于增加投资、扩大居民消费,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意义重大。

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首先,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发展最为需要的地方。

从这个意义上说,下大气力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

其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

权威测算显示,今年新增的75亿元廉租房建设投资及其所带动的地方和社会投资,可以拉动钢材消费量65万吨,水泥消费量50万吨。

同时,此次国家还安排了17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这可以拉动铸铁消费量两万吨,钢材消费量10万吨,水泥消费量30万吨。

再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

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1]二、商品房供应体系与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协调发展现状分析城市住房问题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过程中伴生的问题,产业和人口在城市的高度集中导致城市房屋需求与供给的不平衡,使需求远远大于供给,房价居高不下。

保障性住房现状及问题

保障性住房现状及问题

浅析保障性住房现状及问题摘要:住房保障制度是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保障性住房是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随着这些年来我国对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加大投入,保障性住房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不可否认的是,保障性住房仍然存在着问题。

本文通过对城市保障性住房内涵的理解,分析了目前保障性住房现状和问题。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现状;问题一、保障性住房的内涵住房保障制度本质是政府向居民提供公共产品,其目标是通过支付转移的手段实现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使广大中低收入群体从社会经济发展中得到的实惠,以此来保证福利分配的公平和社会的稳定。

住房保障制度可以弥补市场经济存在的缺陷,它是通过制度配置对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帮助,用于完善住房市场化分配体制,是社会和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的动力。

因而,可以概括地说,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为了提供其保障,以低廉的价格卖出或租赁的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二、我国保障性住房的类型在学术界对于保障性住房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模式,但所有学者都几乎提到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因而可以看出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制度是以这两种模式为支点的。

1、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以划拨提供土地方式,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由政府组织监督建造,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房屋。

其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能够使中低收入家庭承担住房费用。

经济适用房面积和套型严格控制在中小户型和80至60平方米。

2、廉租房廉租住房由政府或相应机构拥有,由政府核定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住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廉租房户型设定是以一居室、两居室为主,一般在35—55平方米之间。

三、保障性住房的现状及问题保障性住房制度开始以来,在运行中出现了不同方面的弊端和不足,许多研究者对保障性住房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总结,本文将不同研究者提出的问题主要划分成了数量及质量、法律体系、管理体系、资金来源等4个方面。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也影响了低收入群体的居住质量和生活品质。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保障性住房建设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

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但是由于财政收入有限,无法满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求。

需要采取多元化的筹资方式。

一方面,可以通过发行住房专项债券、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来筹集资金。

可以加大金融机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提供低息贷款、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等,以增加资金来源,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进行。

保障性住房管理存在着监管不足的问题。

由于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和社会公益属性,对其建设和管理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管力量不足,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监管部门;二是监管手段不全面,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质量、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管不够到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可以建立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和权力,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建设和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保障性住房的配套服务存在不足的问题。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不仅仅是提供房屋,还需要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如社区服务设施、教育、医疗等,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需求。

但是当前存在的问题是,配套服务的建设速度和质量不高,无法满足低收入群体的需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大对配套服务的投入力度,增加配套设施的建设规模和数量。

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配套服务的建设和管理,通过与社区、企业等合作,提供更加全面和优质的配套服务。

保障性住房的使用和保障对象的认定存在着不公平的问题。

当前,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权和保障对象的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群也能够获得保障性住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更加严格和公平的保障对象认定机制,明确保障对象的范围和条件,并加强对申请人的审核和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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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和对策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和对策
自从1998 年实现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至今,我国基本上已经建立起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为解决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启动较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1.对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规定不合理,实际的供应对象存在偏差
首先,很多地区的保障性住房对供应对象都要求具有本地的非农户籍。

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地推进,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也越来越多,比起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职工,他们的收入普遍更低,居住条件更差,更应享受住房保障。

但现行住房保障制度却将他们排斥在外,每年春节中国特有的返乡大潮在某种程度上对现行住房制度的一种反映。

其次,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未能覆盖部分中低收入者,供应对象存在政策空白区,形成夹心阶层。

这些阶层主要是指其收入水平和住房标准超过了保障性住房的范围,而又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人群。

这部分人主要包括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不够廉租房申请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等。

此外,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发生偏差。

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应该是城市低收入家庭,但由于我国目前对居民的收入没有确切的统计资料,加上相关的法律以及监督机制不完整,以及相应的腐败问题,导致部分高收入者和投机者进入经济适用房
市场,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发生严重偏差。

因此,常常会有开着高档汽车前去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发生。

2.保障性住房的集中建设导致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程度的加剧。

保障性住房在建设过程中往往采取集中建设,这将造成城市居住空间的贫富隔离,会导致不同阶层间的对立与冲突更加显现,造成同一地区社会认同、社会参与、社会整合的困难,加剧低收入阶层的弱势地位。

3.廉租房制度建设缓慢,覆盖范围小
在廉租房的供应方面,政府对兴建廉租住房的投入过小,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愿意承建廉租房,这导致了廉租房的建设过为缓慢,远不能覆盖到所需要的人群。

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基本情况显示,2009 年全国用于廉租住房支出仅为187.1 亿元,仅占当年土地出让支出总额的1.5%。

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低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10%的比例。

4.保障房的监管和退出机制不够健全
我国大部分城市尚未建立起保障房的科学监管与退出机制,一些城市的低收入群体虽然已经摆脱了贫困,但依然占有廉租房的情况屡见不鲜。

其后果,一方面影响了保障性住房的有效流动,限制了这一稀缺资源效益最大化的配置;另一方面造成了保障性住房资源未能真正供给于最需要的低收入家庭,违背了社会公平原则。

5.保障性住房产品的内部相互割裂
在不同的阶段,根据不同的工作重点,我国推出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一批住房保障政策和相关产品。

然而,这些保障政策规定和产品处于内部相互割裂的状态,互不隶属。

比如租售安排上,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廉
租房以租为主。

在腾退方式上,经济适用房五年之后还可以售卖,这意味着经济适用房对应保障对象相对于廉租房、公租房保障对象的收益会大很多。

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1.扩大并明确城镇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

首先,保障性住房不能只限制在当地的城镇户口,而应当包括那些无本地户口的常住居民,协调好外地农村户籍人口在原籍的宅基地的转换机制。

其次,住房保障制度还应充分考虑到夹心阶级,将政策的范围扩大到那些既不够保障性住房标准,又无力在近期购买商品房的人群。

此外,还应加快建设城镇家庭住房、收入管理的动态信息系统,减少人工审核漏洞。

并且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严厉打击那些高收入群体利用政策漏洞占用保障性住房资源进行投机活动的行为。

2.明确并加大保障性住房开发配建的比例,改变集中建设方式,促进居住融合。

西方发达国家的住房建设中,为了促进不同阶层人群的居住融合,对新住宅的建设项目都要求一定比例的低收入居民住房的配套建设。

目前,我国对新建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作出了相应规定,但比例的规定并不明确,并且各地所规定的配建比例过低。

因此除了明确比例并严格执行外,应加大配建比例,尽快实现各阶层居民的居住融合。

3.政府加强对廉租房建设的推进力度
政府继续加大对廉租房的投入力度,要使廉租房成为住房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解决大多数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

其次,加大一些旧的公房的改造工作,使之可以投入到廉租房市场中来。

此外,推出相应的引导政策,鼓励地产开发公司更多地投入到廉租房的开发建设中来,利用政
策的倾斜来保证开发商的利益,以吸引更多的开发企业加入进来。

4.健全保障房的退出机制
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实施管理部门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建立本市、本地区享受廉租房优惠政策待遇的城镇居民收入档案管理制度和收入变化追踪制度,对那些因工作岗位和职位变化、收入水平提高,实际收入水平已经超出享受廉租房优惠政策准入门槛的城镇居民,应尽快取消其居住低租金廉租房的资格或取消其享受廉租房补贴待遇,完善相关退出机制,切实保证那些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优惠政策待遇,实现廉租房建设和经营的良性循环和健康运作。

5.整合保障性住房产品,实现内部可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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