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细则

业绩与成效
10、年度考核评优
任现职以来在本校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为“优秀”,每次记1.5分。
11、评优评先
华天友谊等教育奖、师德标兵和模范、明星校长、明星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工会会员、先进个人、学习型家庭等
国家级:4分/次省级:3分/次
市级:2分/次区级:1.5分/次
(任现职以来;必须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逐层申报、评选,并且颁发荣誉证书;每年每项记一次最高分,同项不重复记分)
15
分
业绩与成效
13、辅导竞赛(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协会组织)
辅导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发明等
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省级: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区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任现职期间;每年只计一个项目的一个最高分,不将多项目多名次、同项目多名次累积记分;以证书为准确认等级)
计算方式:
本一级项目内的所有二级项目按对应计分标准累计总分后,以同级岗位申报对象中的最高分为满分15分计入总分,其他申报对象以此为参照按比例分数计入总分,计算公式:甲/15=乙/x;当入围申报对象最高分累计不足15分时,按实计分。
9、赛课
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区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任现职以来;同一内容、逐级上报的只记一次最高分)
计算方式:
本一级项目内的所有二级项目按对应计分标准累计总分后,以同级岗位申报对象中的最高分为满分15分计入总分,其他申报对象以此为参照按比例分数计入总分,计算公式:甲/15=乙/x;当入围申报对象最高分累计不足15分时,按实计分。
中馆驿镇中心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中馆驿镇中心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评分细则原则:一个目的,两个依据,三个突出,四个体现。
即严格根据教师量化得分从高到低择优竞聘各级岗位;依据《麻城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麻城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依据本校实际情况,突出师德师风,突出能力水平,突出工作业绩;体现德能绩勤,体现激励奉献,体现公平竞争,体现容易操作。
适用范围:适用本校教师,适用本校各级岗位聘任。
量化总分:100分。
考核内容:一、师德师风20分,占20%。
二、基本条件30分,占30%。
三、能力与业绩50分,占50%。
四、特别奖励10分,占10%。
此细则经考评小组成员签字后视为通过:
2014年3月。
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

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小学教师岗位竞聘量化(含职称评聘)考核积分细则一、教龄赋分每年分。
教龄计算办法,自从事教育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教龄。
二、学历赋分分值为:中专1分、专科分、本科2分、研究生分。
三、任职年限赋分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按周年计算。
竞聘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助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
四、年度考核赋分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分,以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计分。
五、荣誉称号赋分l、各级党委、政府在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表彰(含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十佳教师、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优秀党员、农村教育先进个人等,分值为: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区级6分、乡级3分(非教师节表彰年表彰的乡优分值为2分)。
2、省、市、区级劳动模范,分别按15分、12分、9分计分;省、市、区级劳动奖章获得者,分别按13分、10分、7分计分。
3、因工作突出,经组织推荐,受省、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表彰的岗位明星、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巾帼创业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
4、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按省级8分、市级5分、区级3分计分。
评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获得的以上荣誉可以累加,累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18分。
六、论文论著赋分1、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出版专著(主编、副主编),按国家级3分、省级分、市级2分计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200字以上者可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500字以上者可认定。
论文必须在教育期刊、报刊正式发表的,增刊、专刊、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及其他报刊发表的不赋分;出版的专著必须是教育教学方面的著作)。
2、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所属部门组织评选的论文(包括教研室、教科室、电教仪器站、学前办、职成科、教育学会等科室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应科室组织评选的论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师德论文),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分、分、1分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分、分、分计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按分、分计分(同篇目论文以最高级别等次计分)。
2024年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计分细则(2篇)

2024年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计分细则可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进行调整,以下是一般常用的竞聘计分细则:1. 学历:根据岗位要求,不同学历可设定不同分值,例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给予5分,本科学历给予3分,大专及以下学历给予1分。
2. 专业背景:根据岗位需要,对候选人的专业背景进行评估,比如与岗位直接相关的专业给予3分,与岗位间接相关的专业给予2分,与岗位无关的专业给予1分。
3. 工作经验:根据候选人的工作经验和岗位要求设定相应分值,例如在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超过5年给予5分,3-5年经验给予3分,1-3年经验给予2分,没有相关经验给予1分。
4. 专业技能:根据岗位需要,考察候选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可以设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分值,例如精通某种专业软件或工具给予5分,熟练掌握给予3分,有基本掌握给予1分。
5. 业绩表现:考察候选人在前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表现和成绩,可以设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分值,例如超过业绩指标给予5分,达到业绩指标给予3分,未达到业绩指标给予1分。
6. 自我素质: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如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可以设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分值,例如优秀给予5分,良好给予3分,一般给予1分。
7. 笔试面试:面试和笔试是评价候选人综合能力和适应岗位能力的重要环节,可以设定相应的分值,例如面试满分10分,笔试满分10分。
以上仅是一般常用的竞聘计分细则,具体细则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同时,在实施评分时,也需要严格按照细则进行评分,并结合候选人的整体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2024年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计分细则(2)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长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市第二十六中学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量化评分内容:(一)工作资历(最高分____分)1、教龄:最高分____分。
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单位岗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毕地教〔20XX〕183 号)、《关于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规定》(毕地教〔20XX〕190 号)和金教人字〔20XX〕65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第二轮岗位设置竞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1。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2。
新老结合、以人为本;3。
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二、范围及条件(一)范围学校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且具备竞聘条件的教师。
(二)条件1。
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协作,严于律己,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能力或技能条件,善于学习,能够认真钻研业务,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4)身体健康,能坚持岗位正常工作;(5)积极参加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每年继续教育年审在合格档次以上,并具备十一五阶段的继续教育合格证。
2。
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聘任条件按“毕地教〔20XX〕183 号、毕地教〔20XX〕190 号”文件和金教人字〔20XX〕65 号规定执行。
三、考核内容(教师近三年德、能、勤、绩综合业绩考核)(一)师德师风(10分)以《毕节市师德师风测评表》的考核要素为依据,由全校教职工民主测评得出教师个人的该项分值。
(二)工作量(20分)以全校教育教学各岗位工作总量为基础,教师在相关工作岗位任职达到学校核定的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三)考勤(10分)按学校规定的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的标准计算该项得分,此项可记负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评价(25分)1。
工作作风和态度(1)违反“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和《金沙县委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作风规定》,在上班期间聊天、上网、打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3分;(2)不服从学校安排,经教育不改正的1次扣3分;工作中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不顾大局者1次扣3分;(3)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工作完成得不好或在各级的检查中出现问题导致学校综合考核受影响的,1次扣3分。
XX中学教师职称竞聘量化考核方案

XX中学教师系列职称竞聘量化考核方案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专业人员职称竞聘工作,体现公平公正,重能力业绩、兼顾资历的原则,根据罗甸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处室负责人教师代表:5位教师二、竞聘细则(量化打分方案)职称竞聘上岗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各项分值标准分为本项的封顶分。
各种年限的终算时间以竞聘当年的文件规定时间为准(特别有规定的除外)。
1、教龄、工龄(25分改成20分):教师专业技术系列教龄每年1分(工龄不计分)。
2、专业技术任职年限(20分):以资格证、聘任证认定的时间为起点,聘本层级职务资格证、聘任证每年各1分,取得本层级职务任职资格未聘任每年0.5分,不重复计算。
3、教师综合考评(35分改成40分):其中以今年教师综合考评总得分为依据折算教师综合考评得为20分,任职各类处室职位得分为20分。
4、民意测评(5分):90分以上为5分;80—89分为4分;70—79分为3分;60—69分为2分,低于60分不得分。
5、奖励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为“优秀”,一次加0.5分。
(2)任现职以来被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综合性荣誉奖[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含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教学能手、科研标兵、优秀课改教师、优秀特长教师等)],按下列标准奖励加分。
二、计分说明1、关于教龄、工龄的计分问题(1)教龄按周年计算,工龄按虚年计算(工龄不算分,每年0.5分,总分不超过10分)。
(2)以实际从事教育工作年限为教龄,离职进修提升学历、停薪留职、从事非教育工作期间,按工龄计算,不计算教龄分,从事过代课老师的代课期间不计算教龄和工龄。
(3)本项得分不实行按比例系数折算计分。
(4)在本校工作年限每年0.5分,总分不超过10分。
2、关于专业技术任职年限计分问题(1)专业技术资格和任职年限一律按周年计算。
事业单位竞聘量化方案
事业单位竞聘量化方案1. 引言事业单位竞聘是指应聘者通过选拔程序和考试,从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获得事业单位聘用的机会。
为了提高竞聘公平性和透明度,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量化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个适用于事业单位竞聘的量化方案,旨在为选拔程序的设计和评价提供依据。
2. 量化指标及权重为了实现公正的选拔,我们需要选择一些可以量化和比较的指标,并为每个指标分配相应的权重。
下面是我们建议的一些具体指标及其权重:1.学历:30%–助理岗位:本科20分,硕士30分,博士40分–中级岗位:本科30分,硕士40分,博士50分–高级岗位:本科40分,硕士50分,博士60分2.工作经验:25%–助理岗位:无经验0分,1-3年10分,3年以上20分–中级岗位:无经验0分,1-3年15分,3年以上25分–高级岗位:无经验0分,1-3年20分,3年以上30分3.绩效考核:20%–助理岗位: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不合格0分–中级岗位:优秀25分,良好20分,一般15分,不合格0分–高级岗位:优秀30分,良好25分,一般20分,不合格0分4.职业资格:15%–持有相关资格证书:15分–无相关资格证书:0分5.面试表现:10%–面试评委综合打分3. 量化方案流程为了落实量化方案,我们需要制定一套详细的量化方案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报名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认报名资格。
2.笔试:包括考察学科知识、综合素质和才能素养等。
3.绩效考核:通过查阅绩效档案、面谈业绩等方式进行考核。
4.职业资格查验:查验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格证书。
5.面试:由评委团队对报考者进行面试,并综合考虑面试表现打分。
6.量化计算:将各项指标得分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候选人的最终得分。
7.审批和公示:根据最终得分进行审批,并进行公示。
4. 量化方案实施中的注意事项在实施量化方案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量化指标的选取应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避免主观性的评价。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教师系列岗位聘任量化考核项目共分4项:四项内容以100分计1 .资历积分(权重0.6)(1)任职年限权重0∙2以最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任职年限即为任职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最高任职年限X个人任职年限(2)工作年限权重0.4以最高工作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年限即为工作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40)÷最高工作年限X个人工作年限2 .工作量积分(权重0.2)以近三学年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量(个人工作量以280个课时封顶)即为工作量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280课时X个人工作量工作量计分办法:(1)双肩挑人员工作量分管理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工作量所占比例:院级领导占90%,中层领导占80%,其余人员占60%;教学工作量所占比例:院领导周2课时占10%,中层领导周4课时占20%,其他人员周6课时占40%;(2)教师承担培训处教学任务计入教师工作量,以培训处证明为准;(3)教师带领学生实习实训或参加实践进修,每天以6课时计算工作量;(4)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的教师每周以2课时计算工作量;(5)从事专项辅导2教学时计1课时工作量;(6)学院批准进修学历学位或访问学者,在签订的合同期内进修以280个课时计,期满未归未续签合同则以零课时计;(7)学报兼职外文翻译每翻译1篇论文按2课时计算工作量;(8)列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讲座、听评课等,且有教学日历、上课记录或津贴发放等佐证,可以折合成课时计入工作量。
3 .科研积分(权重0.15)以近三年科研成果得分最高者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科研得分即为科研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15)÷最高科研得分X个人科研得分科研成果计分办法:(1)课题研究国家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5分,结题计3分;省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1分,结题计2分;院级课题项目批准立项者主持人计0.5分,结题计1分;第二、三主持人计分减半;其它参与者按国家、省、学院立项和结项分别计0.3分、0.2分、0.1分和0.6分、0.4分、0.2分。
教职工岗位竞聘考核量化办法
教职工岗位竞聘考核量化办法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竞争激励机制,确保岗位竞聘的公开、公平、公正,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坪东、木贾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坪东、木贾教育系统教职工岗位竞聘考核量化办法。
一、量化评分细则1、政治思想表现及业务工作情况(由学校或单位量化评分)(20分)①、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并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好、一般、差)(5—3分)。
②、服从安排,按时完成站、校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好、较好、一般、差)(5—2分)。
③、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好、较好、一般、差) (5—2分)。
④、德育教育工作。
按竞聘当时抓思想政治、德育工作情况,结合考核时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结果给分。
任校级领导及以上职务5—4分,中层干部(含教育辅导站工作人员)4—3分,班主任(含各类管理负责人)3—2分,其他人员2—1分。
同时承担几种职务的,分值不重复计算,以最高的职务计算。
2、教育教学质量总分40分,保底20分。
统测学科教师由学校根据竞聘当时的近三年学年末统测成绩计分,按统测考核责任指标设正数名次和倒数名次,正数第一名满分,倒数第一名保底分,按名次往下依次递减(或往上依次递增)2分,不得奖不受罚的给30分。
未统测学科教师及其他人员由单位按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师民主测评综合给分。
3、考勤。
根据竞聘时近三学年度考勤情况给分。
满勤15分,特殊假不扣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并有住院证明和结算发票的除外),事假一天扣0.5分,旷工一节扣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5分。
4、工作量。
教师担任学校平均工作量给25分,超工作量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不足工作量扣分,最低不得低于20分,此项由各学校量化取三年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学校总平均工作量的分值必须为25分。
5、奖励加分①、公开课、优质课等评比:本办、主管局及以上部门组织,统一参与的公开课、优质课评比获奖:国一(10分)、省一、国二(8分),国三、省二、州一(6分),省三、州二、市一(4分),州三、市二、办一(3分),市三、办二(2分),办三(1分)。
县管校聘中小学教职员岗位竞聘评分细则
县管校聘中小学教职员岗位竞聘评分细则岗位竞聘通过全面考评竞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对竞聘人员履行职责必备的资格条件、基本知识、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实行量化评分。
考评总分为100分。
其中资历业绩占80%、民主测评占10%、组织测评占10%。
具体考评细则如下:一、资历业绩考评(80%)。
本项得分不设上限,按以下标准计算:个人业绩考评总分÷本项全校最高得分×80﹦个人业绩得分。
1、任现职年限分:每年计3分,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8月30日(下同)。
2、教龄校龄分:教龄每年计0.5分。
校龄每年计0.5分。
3、学历分:研究生计5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计3分),本科计3分(国家承认的双学士本科学历计4分),专科计2分(国家承认的双专科学历视同本科),中师及同等学历计1分。
4、年度考核分:任现职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每次计2分。
5、兼职工作分(近三年):任学校正校级的每年计5分;学校副校级(副校长、副支书、工会主席)的每年计4分;学校中层干部(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内设机构正副职)和级长每年计3分;科组长、班主任每年计2分;备课组长、团委副书记每年计1分(所任工作中兼任多项者取最高项计分,其余岗位可由学校决定按不高于50%的比例递减折算计分)。
6、教育教学成绩分:任现职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成绩由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定出具体计分条件,本项分值个人最高得分为20分,若超过20分,即按20分计算。
7、表彰奖励加分:任现职近五年来,所获得的表彰奖励加分。
同一项目获不同层级表彰奖励,只取最高得分计算,本项个人最高得分为15分,若超过15分,即按15分计算。
(1)上级党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年度表彰(含各种荣誉称号),以相关单位文件或奖证为准):获省级以上计3分/次;获市级以上计2分/次;获县级计1分/次(同一项目获不同层级表彰奖励,只取最高得分计算)。
(2)教育教学比赛奖项:获省级以上计3分/次;获市级以上奖励计2分/次;获县级奖励的计1分/次(同一项目不同层级表彰奖励,只取最高得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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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单位岗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毕地教〔2010〕183 号)、《关于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补充规定》(毕地教〔2010〕190 号)和金教人字〔2014〕65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第二轮岗位设置竞聘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新老结合、以人为本;
3.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二、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学校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且具备竞聘条件的教师。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协作,严于律己,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能力或技能条件,善于学习,能够认真钻研业务,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4)身体健康,能坚持岗位正常工作;
(5)积极参加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每年继续教育年审在合格档次以上,并具备十一五阶段的继续教育合格证。
2.任职资格条件
具体聘任条件按“毕地教〔2010〕183 号、毕地教〔2010〕190 号”文件和金教人字〔2014〕65 号规定执行。
三、考核内容(教师近三年德、能、勤、绩综合业绩考核)
(一)师德师风(10分)
以《毕节市师德师风测评表》的考核要素为依据,由全校教
职工民主测评得出教师个人的该项分值。
(二)工作量(20分)
以全校教育教学各岗位工作总量为基础,教师在相关工作岗位任职达到学校核定的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三)考勤(10分)
按学校规定的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的标准计算该项得分,此项可记负分。
(四)教育教学过程评价(25分)
1.工作作风和态度
(1)违反“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和《金沙县委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作风规定》,在上班期间聊天、上网、打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3分;
(2)不服从学校安排,经教育不改正的1次扣3分;工作中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不顾大局者1次扣3分;
(3)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工作完成得不好或在各级的检查中出现问题导致学校综合考核受影响的,1次扣3分。
2.工作计划、总结、各种资料
不按规定和要求拟写并上交的,一次扣1分。
3.备课
不按学校要求编写教案的,一次扣1至2分。
由教研组根据本组实际制定检查标准,教研组每月检查一次。
4.上课
(1)被上级部门查到无自已编写教案上课的一次扣2分;
(2)课堂上吸烟、睡觉、使用通讯工具(接打私人电话,发信息,玩游戏)、随意进出教室等违反“八要八不准要求”的一次扣2分;
(3)严禁穿高跟鞋上体育课,发现一次扣1分,教师无故离开学生或提前下课的一次扣2分。
5.作业批改
(1)批改的作业次数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次扣0.3分。
由教导处和教研组制定规定;
(2)批改作业,无记录的,每少一次扣0.1分。
6.辅导学生
对学困生的个别辅导要有记录,每月3—4次,达不到要求的,
每少一次扣0.3分。
7.监考、评卷
(1)监考、评卷因失职造成失误或错误的一次扣2分;
(2)监考、评卷不服从安排的扣2分;
8.教研工作
(1)听课节数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节扣1分;
(2)不按学校或教研组要求撰写优质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说课稿、评课稿、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等,每少一份扣1分;
(3)教研活动中,不按要求完成相关事项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学业绩评价(35分)
1.教育教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此项为基础分)。
(20分)
教职工完成一学年(学期)工作目标任务的给20分。
2.教育管理、教学成绩评价。
(15分)
(1)教师学年统考科目成绩基础分8分,居全乡同级同科排名中位数之前的,每提前一个名次累加1分,反之则递减1分;若统考科目成绩列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科目前茅(前列)或获得全乡第一名的15分,列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科目前列或获得全乡第二名的14分,列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科目1/2内或乡第三名的13分;新接任的班级学年统考成绩在上一任教师成绩的基础上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以此类推(若从后位名次提升到县乡前列的,可加到15分),反之则减1分,以此类推;所任统考科目成绩差生率达到40%及以上,并且排名居于县乡倒数后三名的得0分;
(2)专职任教语数英以外的的统考科目的教师,各任教学科统考成绩均居于全乡中位数(含中位数)以前名次的,以最高名次作为教学成绩;若其中有一科(班)统考成绩处于全乡中位数以后的,则以自己各任教学科的乡内平均名次作为教学成绩;
(3)专职任教非统考科目的教师、非教学人员的教师,教学成绩评价核定值为全校任统考学科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得分的平均分的90%计算;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与所上学科一致)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按县级二类量化(14分),市三等奖以上按县级三类量化(13分),县三等奖以上的按乡级教学成绩第二名量化(省市县级一等奖均按教师教学成绩第一名的标准计算);
(4)兼职其他工作人员的教学成绩评价:
①兼职其他工作人员的教学成绩评价分两部分,即学科教学成绩评价和兼职成绩评价,两部份分值各占二分之一,总分为15分;兼职成绩:圆满完成所兼职的工作,未给学校全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教师教学成绩获全乡第一名(15分)的标准记入该教师的兼职成绩;若工作无亮点、按部就班或拖拉扯皮的,按完成任务论,成绩按全校任统考学科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得分的平均分计算。
注:兼职是指担任学科教学且负责学校其他工作(组织)的教师。
非教学人员考核参照第(五)条第2款之(2)结合学校领导及各部门综合评价各1/2计分。
(5)中层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的成绩评价:学校获得县级综合类表彰(先进单位、教育教学目标综合考核等次等),参照教师教学成绩获全乡第一名(15分)的标准作为中层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工作成绩;若学校未获奖,以上人员的成绩按全校任统考学科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得分的平均分计算。
(六)加分项目(此项不限)
1.表彰
(1)综合类表彰
教师获得综合类表彰乡(优秀教师、班主任、先进工作者等)1次加1分,县级1次加2分,市级1次3分,以此递增。
(2)单项表彰
教师获得单项表彰(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质课竞赛等)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校级0.5分。
中层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单位获单项表彰情况,以教师获单项奖的标准加分。
2.教研教改
(1)辅导学生参赛(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组织)获国家、省、地、县、乡(校)一、二、三等奖(以奖状为依据)每人次依次加分为: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5、4、3分;省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3、2、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2.5、2、1分;乡(校)级一、二、三等奖每人依次加2、1、0.5分。
教师论文、教学设计、课件等(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获国家、
省、地、县、乡(校)一、二、三等奖(以奖状为依据)次依次加分为: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3、2、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加2.5、2、1分;乡(校)级一、
二、三等奖依次加2、1、0.5分。
3.激励加分
(1)班主任工作
聘期内担任一个学期班主任并工作成效显著加0.5分(班主任工作不得力酌情给分),以此类推;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加3分。
(2)兼职人员(指兼职学校其他组织和工作的人员,不含中层干部)
聘期内兼职学校其他工作一个学期加0.5分,以此类推。
若自己兼职的工作获表彰,按乡级一次1分,县级1次2分,市级1次3分递增。
(3)支教
聘期内到中心完小以下村校、教学点支教半年加1分,一年加2分,以此类推。
(4)教龄
按工作年限,一年加0.2分,以此类推。
(5)教学质量
聘期内学年统考成绩进入全县同级同类同科前茅1次加8分,进入前列1次加5分。
(6)超工作量
聘期内超出全校教师平均周工作量1节加2分,以此类推。
(7)校际教学交流活动上观摩课、示范课一次活动加2分。
(8)为学校解决“急、难、险”任务(视工作难度、工作量核定)一次加1—3分。
(9)聘期内年度考核1次“优秀”加1分,以此类推。
(七)减分项目
见“教育教学过程评价”相关内容。
四、考核分的使用
以上考核内容得分是教师德、能、勤、绩综合评比的最后量化得分,作为教师岗位聘用的依据。
学校根据中级岗位各细分级别的职数,按照教师所申报的岗位级别分别在各级岗位细分级别
中按考核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进行聘用,若申报的岗位细分级别职数不够而未能聘用的,教师自己可申请超岗聘用或进入下一个细分级别进行竞聘,若该细分级别职数仍不够的,可申请在该细分级别超岗聘用或降入下一个职称岗位进行高职低聘使用。
新化乡中心完小 201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