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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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欧洲各国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看欧洲各国如何保障食品安全

看欧洲各国如何保障食品安全作者:林舒予来源:《农民科技培训》2011年第09期民以食为天,吃是每个人生活中的头等大事。

近年来世界各地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难题。

欧盟号称拥有“天下第一”的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食品安全领域有一些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建立食品安全快速预警系统和法制体系自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之日起,食品安全就是整个欧洲的一项中心任务。

1979年欧洲建立了食品安全快速预警系统,2000年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白皮书》,将原有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2002年成立欧洲食品安全局,出台新的食品安全法,对预警系统做了大幅调整,预警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了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三部有关食品卫生的新法规,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的检查手段,大大提高了食品市场准入的要求,增加了对食品经营者的问责机制,更加注重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

从菜园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食品污染的环节有四:一是环境污染;二是农业生产环节的污染;三是食品加工环节的污染;四是食品流通环节的污染。

四个环节无论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加强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环环相扣,避免出现管理盲区。

首先,当前欧盟几乎所有的农牧业都在土壤基质管理、化肥施用、灌溉、植保、运输、仓储和零售等几乎所有环节构建了基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的标准化流程管理体系,这种农业全生态链的可控性和标准化流程操作为食品“从菜园到餐桌”的安全性提供了可靠保证。

例如在芬兰,食品安全十分注重从源头抓起,防范食品链中每一环节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强调全程监管。

其次,实行检测和抽查制度。

例如在德国,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对食品企业的检查有上百万次,检测项目繁多,而且注重突击检查,以保证检测的有效性。

此外,调整农业政策,鼓励农民发展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

欧盟各国普遍对不施用氮肥等的生态农业给予较高补贴,并颁布《欧洲有机法案》对农业进行法律规范,从而使欧洲的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处于当前全球领先水平。

百胜中国 食品安全政策白皮书

百胜中国 食品安全政策白皮书

百胜中国食品安全政策白皮书-第二版-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目录序言 (1)一.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简介 (2)二.中国食品安全现状 (4)三.百胜中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承诺和管理措施 (6)四.百胜中国应对食品安全方面若干热点问题的对策 (11)结束语 (19)参考文献 (20)“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到食品企业的信誉和国家的形象。

百胜餐饮集团(Yum! Brands Inc.),是全球餐厅网络最大的餐饮集团,旗下拥有的肯德基、必胜客、塔可钟以及L ong John Silver ’s (LJS )四个餐饮品牌分别在烹鸡、比萨、墨西哥风味食品以及海鲜连锁餐饮领域居全球领导地位。

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Yum! Brands Inc.,China Division )是百胜餐饮集团中国总部。

作为中国最大的餐饮企业,百胜中国一直把食品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自1987年进入中国以来,百胜本着“立足中国,融入生活”的宗旨,不遗余力地在中国打造“从农田到餐桌”的一整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消费者提供美味、安全和健康的食品。

近年来,国内外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我们深刻地意识到,根据当前食品安全的实际状况,我们必须采取更积极主动的保障措施,采取有效的风险评估管理,多增加几道防线,多做出努力,承担更多的责任。

序言食品安全既是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首要责任,也是食品行业内每个企业必须共同承担的责任。

不断强化供应商评估管理和食品安全培训、在行业内积极倡导食品安全文化和理念,是百胜中国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7年11月,我们编写并公开发布《百胜中国食品安全政策白皮书》(第一版),表达了我们就食品安全问题向社会作出的承诺,以及我们主动接受政府、消费者和舆论监督的决心。

最近,中国政府公布了《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实施。

我们决心以《食品安全法》的公布与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可追溯体系ch02se01

食品可追溯体系ch02se01
第二章 食品可追溯发展概况
第一节 欧盟的食品可追溯发展状况
一、欧盟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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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盟的食品安全机构建设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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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品法律体系概述
(一) 欧盟食品法律体系框架
法律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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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有关食品可追溯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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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年欧盟出台了《食品安全白皮书》 (WhitePaper ON Food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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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的第十九条对食品出现安全问题的召 回制度也做了详细规定。明确食品出现安全问题, 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要做到: 第一 食品生产者要立即召回生产的食品,并 通知相关的监管部门和消费者; 第二 食品的销售商要在其可控的范围内,按 照食品安全的有关法规,启动食品召回程序,召 回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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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欧盟食品法规的特点
法规的第二十条对食品生产的原材料供应商 做了同样的规定。 第一 风险分析方法的引入
第二 明确从业者责任
第三 食品及其原料的可追溯性 第四 政策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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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欧盟于2002年1月制定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EU178/2002号法规,该法规就是著名的《食品基本 法》 第一 规定了食品立法的基 本原则和要求; 第二 确定了欧洲食品安全 局的建立; 第三 给出了在食品安全问 题上的程序。 2005年一月一日在欧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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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的第 18 条确定了以下的食品可追溯原则: 第一 在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都要建立食品 可追溯体系; 第二 食品可追溯体系要保证做到在整个食品供 应链中,从前向后、从后向前都可追溯 ; 第三 所有的食品或者市场出售的食物都必须有 足够的标识,保证食品可追溯。
第一 倡导建立欧洲食品安全局,负责食品 安全风险分析和提供该领域的科学咨询; 第二 在食品立法当中始终贯彻“从农场到 餐桌”的理念; 第三 确立了食品和饲料从业者对食品安全 负有主要责任的原则。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

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

江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姓名张文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教师蔡永民20090601摘要摘要题目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姓名张文导师蔡永民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转基因食品问世以来由于其具有的高抗寒旱性、抗虫性、多功能食品性等许多显著优于普通食品的优势使其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不可遏止的发展势头。

与此同时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也一直受人质疑它可以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难以预料的危害。

因此为了避免其安全性问题带来严重后果必须对它采取法律规制利用法律的规制作用把转基因食品的发展速度控制在人类可掌握的范围内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可的做法。

但我国转基因食品立法相对滞后不利于转基因食品的正常发展不利于对人类健康的保护。

因此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进行初步研究可以在一定意义上为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的完善尽一份微薄之力。

文章介绍了转基因食品的基本情况和安全性问题阐述了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对欧盟和美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进行了介绍和比较具体分析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现状结合欧美立法经验提出借鉴意见论述了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之完善。

文章除导言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转基因食品的概念、分类以及安全性问题进而论证了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即为了保障人权、保护生态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章主要对欧盟和美国的转基因食品主要立法进行了介绍、比较和分析。

第三章主要介绍了我国立法现状对我国立法现状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对监管体系和立法制度中的食品安全权的确认、安全评价制度、知情权保护制度、司法救济制度等进行了特别分析。

第四章主要是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我国转基因食品之完善提出一些愚见对如何架构转基因食品法律体系进行初步设计提出确立转基因食品安全权的建议在监管体系的完善中提出赋予消费者协会特别监督权的浅薄构想并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中的安全评价制度、公民知情权保护制度包括信息公开制度和强制标识制度和救济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拙见。

农产品安全生产第1章 农产品安全生产内涵

农产品安全生产第1章 农产品安全生产内涵
1994年,美国世界观察所所长布 郎《谁来养活中国?》
1996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表 《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阐 述了中国粮食贸易的基本政策, 提出正常情况下自给率不低 95%,净进口不超过国内消费量 5%。
2.4粮食安全与农产品安全的区别
A.质和量的区别: 农产品安全是指品质要求安全,粮食安全则是数量供给
2.4 农产品安全与粮食安全的区别
Grain security: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都能买得到又 能买得起他们所需要的基本食品 (FAO,1983)。
或: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 要的足够食品(70‘中期粮食危机,WHO)
10.16世界粮食日 2007年主题:人人拥有食物权
B.水体
❖灌溉水、饮用水、生活污水、医院污水、畜禽污水、 农产品加工用水中: ❖重金属元素 ❖矿物元素 ❖氰化物、氟化物等有毒无机化合物 ❖农药残留 ❖苯酚、多环芳经、多氟联苯等工业有机污染物 ❖微生物等
C.大 气
❖重金属飘尘(如铅) ❖酸雨和沥青 ❖氟化物 ❖硫化物 ❖氮氧化物 ❖总悬浮颗粒物等。
19901990年英国颁布年英国颁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20002000年欧盟发表年欧盟发表食品安全白皮书食品安全白皮书20032003年日本年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食品安全基本法19971997年中国年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62006年中国年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111月月1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2009年中国中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施行以农产品理化指标为基础建立的安全评价标准具体表现为农以农产品理化指标为基础建立的安全评价标准具体表现为农产品各类物质是否符合标准的判定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STAN1:1985《预包装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对“一般食品”的定义是:“指供人类食用 的,不论是加工的、半加工的或未加工的任何物质,包括饮 料、胶姆糖,以及在食品制造、调制或处理过程中使用的任 何物质;但不包括化妆品、烟草或只作药物用的物质”。

食品标准与法规试题库

食品标准与法规试题库

单选181、标准是一种规范性文件。

182、制定标准的对象应具备共同使用或重复使用的特征。

183、世界标准日是10月14日。

184、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简称。

185、世界上第一个标准化组织是英国工程标准委员会。

186、英国标准协会缩写为BSI。

187、德国标准化学会缩写是DIN。

188、NF是法国标准的代号。

189、标准的本质特性是统一性。

190、标准产生的基础,一方面是来自与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所形成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来自科技成果。

191、标准具有相对统一的,固定的特性,是“协商一致的产物”,在理论上是可协调的。

192、标准不是针对具体人(事物),而是针对某类人(事物)在某种状况下的行为规范。

193、标准同其他规范一样都是调整社会秩序的规范,但标准调整的重点是194、195、国家标准,批准的机构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批准的公认权威机构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197、A.我国的强制性标准与国外的技术法规具有等同效力和地位。

B.我国的推荐性标准与国外的技术法规具有等同效力和地位。

198、标准是一种特殊的规范。

199、标准虽是一种规范,但标准本身并不具有强制力。

200、标准化是一项反复循环的过程。

201、标准化活动的最终结果是生产标准。

202、标准化活动的效果只有通过标准的实施来实现。

203、过程标准是规定过程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

204、产品标准除了包括适用性的要求外,有时还包括工艺要求的要求。

205、简化就是在一定范围内缩减标准化对象的类型数目,使在一定的时间内满足一般需......化形式和方法要求。

206、对产品的简化要形成系列,其参数组合应尽量符合标准数值分级规定。

207、统一的目的是确立一致性,是标准化活动的本质和核心。

208、222、政府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市场准入。

223、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控制体系中的重要补充是a标准体系b消费正评价c合格评定224、A225、食品质量安全监控的实施手段是测量。

食品安全监管文献综述

食品安全监管文献综述

食品安全监管文献综述摘要:食品安全问题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全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本文介绍了目前食品安全的最新概念,即不仅是食品的质的安全也包含食品的量的安全,同时还有使用者安心使用的安全。

同时分析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安心的关系,并简要概述了确保食品安全的改善措施。

下面由店铺带领大家简单了解一下。

食品安全文献关键词:食品;安全;认识;发展;举措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国内外共同关心的问题。

食品安全的内涵也在不断发展,现代食品安全已不仅仅是指食品的量的安全同时还包含食品的质的安全,以及使用者安心使用的安全。

2009年6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实施《食品安全法》。

此举就是为了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的现状,保障食品安全。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成果已经相当丰富,相信今后的研究会取得更大的成果。

1 食品安全概念的发展1.1 食品安全的出现与定义食品安全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分别来源于两个英语单词:一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食物保障(food security),即是否具有足够的食物供应;另一个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即食品安全(food safety)。

食品安全大体趋势可表示为从侧重食品数量安全(Food Security)转变为侧重食品质量安全(Food Safety)。

食品安全(food safety)可定义为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1.2 食品安全的发展目前世界上食品安全危害的主要类型包括微生物、化学物质和物理危害、过敏原危害以及新技术产品的危害。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建立及特点分析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建立及特点分析
欧盟食品安全局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开展 风险交流工作。在科学委员会和专家小组独立的 科学建议基础之上,确保所有利益方和公众能够 获得及时、可靠、客观、正确的科学信息。通过 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风险的认知,系统解释风 险,与行为主体及国家食品安全权威机构密切合 作,并获得专家咨询论坛交流工作组提供科学建 议的支持,确保风险交流信息及时发布。同时, 通过成立风险交流专家咨询组,为执行主任提供 有关风险交流和工作争议的建议。利用网络、出
2.德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概况 (1) 风险 分析 机构 及职 责。 2002 年 11 月 , 联邦德国出台了《消费者健康保护和食品安全重 组法 案》, 依照 该 法案 和 欧盟 第 178/2002 号指 令,联邦消费者保护、食品与农业部下设了两个 联邦级的新机构,即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和联邦 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其中,联邦风险评估 研究所负责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联邦消费者保 护与食品安全局负责风险管理及与联邦、其他国 家及欧盟机构的协调。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下设 7 个部门,即行政管理部、风险交流部、科研服 务部、生物安全部、食品安全部、物品与产品安 全部和消费品安全部。每个部门下设工作组或实 验中心,负责本领域内风险评估的相关工作。通 过各部门的明确分工与相互协作,联邦风险评估 研究所完成对食品中生物与化学原料的安全性、 物品安全 (化学品、杀虫剂、生物杀灭剂)、可 选产品 (耐用消费品、化妆品、烟草制品、纺织 品、食品包装) 及食品、饲料和动植物中转基因 生物的风险评估,并以风险评估结果为基础提出 降低风险的管理选项,为联邦政府部门和其他风 险管理机构提供建议。 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一直与国家及国际政府 和非政府组织开展合作,同时,也是欧洲食品安 全局的联络点,通过各方的通力合作与信息传递 实现风险交流。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下 设 5 个部门,即食品和饲料与日用品部、植保产 品部、兽药部、基因工程部、分析部。每个部门 下设工作组 ,负责本领域内风险管理的相关工 作。其职责主要包括:兽药及植保产品的认证; 兽药残留国 家参比实验室;联邦层次的监测协 调;制订食品安全相关的一般管理规定;提供食 品和饲料监测领域的参考及其他服务;食品和饲 料欧洲快速预警系统国家联络点;作为欧盟食品 与兽医局联络点,并代表该局协调德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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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欧盟理事会于2001年1月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决定加强对食品"从农场到餐桌"的控制,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于2002年1月28日正式通过了第178/2002号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制定欧盟范围统一食品法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并且要求建立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

成立后的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的基本职责与美国的食品与药物管理局不同,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不具备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但将负责监督整个食品链,根据科学的证据做出风险评估,为政治家制定政策和法规提供信息依据。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的职责范围很广,核心任务是提供独立的科学建议与支持,建立一个与成员国相同机构进行紧密协作的网络,评估与整个食品链相关的风险,并且就食品风险问题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具体职责是:根据欧盟理事会、欧盟议会和成员国的要求,提供有关食品安全和其他相关事宜(如动物卫生,植物卫生,转基因生物,营养等)的独立的科学建议,作为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就技术性食品问题提供建议,作为制定有关食品链方面的政策与法规的依据;收集和分析有关任何潜在风险的信息,以监视欧盟整个食品链的安全状况;确认和预报正在出现的风险;在危机肘期向欧盟理事会提供支持;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向公众提供有关信息。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由管理委员会、行政主任、咨询论坛、科学委员会和8个专门科学小组组成。

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结构和选拔程序非常严格,其目的是确保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拥有一个独立的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由14个成员和欧盟理事会的1个代表组成,其中5个成员必须具备处理过消费者和行业事宜的经历。

咨询论坛:咨询论坛协助行政主任开展工作,15个成员国分别派出1名代表组成咨询论坛,这些代表都来自各成员国类似于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的食品风险评估机构。

各成员国相关机构的紧密协调非常重要,有助于确保建立一个连接各国科研机构的高效率网络,作为一种有关潜在风险的信息交流和知识积累的机制。

专门科学小组:专门科学小组由独立的学科专家组成,8个专门科学小组分别是:负责食品添加剂、调味品、加工辅料和与食品相接触物质的小组;负责用于动物饲料的添加剂、产品、或者物质的小组;负责植物卫生、植物保护产品及其残留物的小组;负责转基因生物的小组;负责饮食产品、营养和变应性的小组;负责生物危险(包括疯牛病)的小组;负责食品链污染的小组;负责动物卫生与福利的小组。

科学委员会:科学委员会负责总体协调,确保各个专门科学小组的意见保持一致。

该委员会由各个专门科学小组组长和6名不属于任何专门科学小组的独立专家组成。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除了负责确认正在出现的风险之外,还在风险管理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援。

在发生食品危机之时,欧盟理事会将立即成立一个危机处置小组,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将负责为该小组提供必要的科学和技术建议。

危机处置小组将收集和鉴定所有相关信息,确定有效和迅速防止、减缓,或者消除风险的意见,并且确定向公众通报情况的措施。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还是欧盟理事会所管理的快速报警体系的成员之一。

各成员国相关机构必须将本国有关食品或者饲料对人类健康造成直接或间接严重风险,以及为限制某种产品出售所采取措施的任何信息,通报给欧盟快速报警体系。

欧盟理事会则立即将收到的通报转发给欧盟快速报警体系的其他成员,即各成员国和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

为了增强透明度,科学委员会和专门科学小组的意见将附带少数人的意见一起公开发表;管理委员会将公开举行会议,并可能邀请消费者代表或者其他感兴趣的组织来观察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的一些活动;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将确保公众可以广泛获取该局掌握的文件。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1:执行摘要来源:上海农业网执行摘要保证欧盟具有食品安全的最高标准,对欧盟委员会而言,是一项具有优先权的关键政策。

此白皮书即反映了这一优先程度。

由于需要将食品安全保障维持在一个高水平上,此项建议终于被提出,旨在对其需要的满足。

欧洲食品权威机构建立一个独立权威的欧洲食品权威机构是欧盟委员会出于对保证食品安全的高标准的考虑所做出的恰当反映。

此权威机构将各项关键任务,包括对食品安全相关联的各方面提出独立的科学建议,及时反映系统的运作,就食品安全与健康问题与消费者进行沟通与对话,及国家机构与科研实体间的联系等。

欧洲食品权威机构将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分析报告,对这一分析报告做出决策反应成为委员会的义务。

一旦必要的法规能够出台,欧盟食品权威机构将于2002年前就位。

同时,对此问题感兴趣的各方团体组织应在4月底以前将把他们的观点告诉我们,随后,委员会将做出决定性的建议。

食品安全法规随着独立权威机构的建立,大范围内的为提高和协调覆盖食品生产“从农场到餐桌”的其他标准也将同时出台,欧盟委员会已经确认了为提高食品安全标准所制定的大范围内的衡量标准,此白皮书也制定了超过80个独立的规则以对付将来几年内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在过去的十年里,在食品生产与加工及安全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十分明显,在广大地区,现存的欧洲法规需跟上时代。

一个新的法律框架随着欧盟委员会的法律绿皮书(COM(97)176 final)及随后的讨论已逐渐确立。

此(法律框架)将涵盖整个食品链,包括动物饲料生产,建立一个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高标准,及在工业体系中对生产者﹑供给者在食品生产安全中的基本责任划分,同时符合国际和欧盟标准的合适的官方控制体系将建立。

其关键之处在于追踪食品生产链中各个环节的能力。

科学的建议将用来支持食品安全政策。

如果合适,预先警戒的原则也将被采纳。

在整个食品生产链中,对发生健康危机事件采取迅速有效的保护措施的能力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构成因素。

建议中提出,只有经许可的饲料才能用来喂养动物,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更需经过有效的控制。

特定的食品质量条款,包括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及健康要求将要注明。

同时,对新式食品的控制将要提高。

由于近年来二恶英事件的的影响,食品污染问题成为极受关注的焦点。

在那些现存的法规制度需要改进以提供足够保障的地区,改革的步伐已经迈出。

食品安全控制欧盟委员会自身监督机构的经验在其对成员国进行时往往带有普遍的偏见,由其经历可知,各国法律规章在实施与执行过程中普遍有差别。

这意味着消费者所接受的本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权威机构所制定的标准是有区别的。

为使个成员国在操作上协调一致,一个国际性的控制系统的框架正在建设与发展中。

这将有助于增加现有的实践机会,予欧盟委员会的监督机构更多的经验。

这亦将成为控制系统得以运作的,得以通过的基础,并成为实际操作中明确的方针。

为保证欧盟水平的控制的更为迅速,易用,易执行,对违规行为打击的措施将得到有力的加强。

对食品进口的控制将覆盖从动物饲养到食品供给的各方面,并且,监督机构也将采取更为协作的方式进行。

消费者信息要使消费者对白皮书所倡导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进步感到满意,那就必须使他们提供足够的信息。

欧盟委员会协调新的欧洲食品权威机构将与消费者进行更多的对话,以鼓励他们参与新的食品安全政策。

同时消费者需要得到及时的食品安全危机的信息和特定团体对特定食品风险的信息。

消费者有权获取有用清晰的食品质量和构成方面的信息,如此,才能做出完全信息供给条件下的选择。

依据现有规定,在食品工作标签加以分类的提议已经通过。

均衡摄入的重要性和其对健康的影响也将提供给消费者。

国际化的规定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生产进出口团体,白皮书中所建议的各项条款需详尽有效地告知并解释给我们的贸易伙伴。

在解释欧洲食品安全发展方面,欧盟委员会在国际事务中所扮演的角色将是一个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结论白皮书中各项建议所提标准的付诸实施将使食品安全保障在更协调更完整的方式下的一条理化,组织化,健康保护达到尽可能高的水平。

如有必要,法律规定将重新审定和修改以使得更为条理化,易于理解化和现实化。

同时,这些规定在各个层次上的实际执行也将得到强化。

欧盟委员会确信,新的食品安全权威机构的建立,将使得欧盟内部(在制定措施时)具有可供参考的科学理论依据,将向消费者提供高水平的健康保护,并且将帮助消费者树立和维护信心。

白皮书中的各项建议的标准得以顺利通过与欧洲各国政府和议会的支持十分不开的。

这些标准的实施将基于各成员国所作的承诺,白皮书也呼吁那些对食品安全承担最基本责任义务的实际执行者能有力地介入到其中。

食品安全政策在各个层次上所具有的高度透明性将贯穿整个白皮书,并向消费者提供对欧盟食品安全政策的最基本的信心保证。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2:食品安全原则白皮书所制定的计划将把欧盟的食品政策改造成一个更为积极、具有活力,贴切和综合的工具,使之能确保有一个高水平的人类健康和消费者保护。

8.纵贯这份白皮书的指导性原则就是食品安全政策一定要建立在一个综合、完整的途径之上。

这一意味着要纵贯整个食物链1(农田到餐桌);横跨所有的食品部门;在各成员国之间;在欧盟的内、外部;在国际和欧盟的决策机构,以及在政策制定周期的所有阶段。

这份白皮书中所拥有的食品安全各项主要内容(科学建议、数据收集和分析、规章和监控、消费者信息)一定要构成一个天衣无缝的整体来为这个途径服务。

9.在食品链中(饲料生产者、农民和食品生产者/操作者;各成员国和其他国家的主管当局;委员会;消费者),各项主体的任务一定要分清:饲料生产者、农民和食品运作者拥有对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责任。

政府当局通过国家监督和控制系统的运作来检查和执行该职责;委员会集中精力对政府当局的能力进行评估,通过审查和检验促使这些系统达到国家水平。

消费者必须认识到他们对食品的妥善保管、处理与烹煮也负有责任。

通过这种方式,将会使涵盖了食品链(包括饲料生产、初级生产、食品加工、贮藏、运输、零售)所有部分的“农田到餐桌”政策能系统和连贯地得到履行。

10. 一个成功的食品政策需要饲料和食品以及它们成分的追溯性。

以足够的过程来便利追溯是必须引进的。

这些包括对饲料与食品企业所规定承担的责任确保了该程序能发挥其作用,哪儿发生危害消费者健康就从该市场中撤出其饲料与食品。

操作者也应保存原材料和配料供应商足够多的纪录以便原料问题能得以鉴定。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饲料、食品和其成分的精确测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必须考虑不同部门和商品的特殊性。

11. 这个综合、完整的方法将领导一个更为贴切、有效、动态的食品政策。

这需要解决现今局限、刻板的方式而造成的缺陷,因其限制了迅速和灵活处理人们的健康受到危害时的能力。

该政策需要不断地受到检验,而且哪里需要,就修正缺陷造成的后果,需要解决出现的危机,以及发现生产环节中的新发展。

与此同时,该方法的发展应具有透明性,它包括所有的stakeholder以及允许他们为新的发展做出有益的贡献。

通过制定科学舆论和调查报告而已经取得的透明度标准应扩展到与食品有关的其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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