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安全体系及相关法规
欧盟食品法规

通过制定统一的进口要求,确保所有进口食品都 符合欧盟内部市场的要求,避免不同成员国之间 的监管差异。
防止欺诈和假冒
规定要求进口商提供准确、完整的食品信息,防 止欺诈和假冒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食品进口的程序和流程
预注册和许可
01
进口商需要向欧盟海关申报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产品种类、
数量、原产地等,并获得欧盟海关的预注册或许可。
03
欧盟食品标签法规
食品标签法规的目的和要求
01
确保食品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食品标签必须准确、清晰地标明食品的成分、营养价值和生产信息,以
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02
保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实施严格的食品标签法规,欧盟确保消费者获得足够的信息,以评
估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消费选择。
详细描述
欧盟通过制定严格的食品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监管。同时,欧盟还设立了专 门的执法机构,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此外,欧盟还加强了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打击跨 国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
总结词
打击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需要国际社会 的共同努力,加强国际合作是关键。
欧盟食品法规
•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 • 欧盟食品标签法规 • 欧盟食品进口规定 • 欧盟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打击
01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欧盟食品法规的目的和重要性
确保食品安全
促进食品贸易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欧 盟境内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是安全的, 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制定过程
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1.1欧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机构欧盟委员会和欧共体理事会是欧盟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的政府立法构构。
其对于食品安全控制方面的职权分得十分明确。
欧盟委员会负责起草与制左与食品质疑安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有关食品化学污染和残留的32002R221—委员会法规No221/2002:还有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如体现欧盟食品最髙标准的《欧共体食品安全白皮书》;以及各项委员会指令, 如关于农药残留立法相关的委员会指令2002/63/EC和2000/24/EC.而欧共体理事会同样也负责制立食品卫生规范要求,在欧盟的官方公报上以欧盟指令或决议的形式发布,如有关食品卫生的理事会指令93/43/EEC。
以上2个部门在控制食品链的安全方而只负责立法,而不介入具体的执行工作。
1.2欧洲食品标准的制定机构欧洲标准(EN)和欧共体各成员国国家标准是欧共体标准体系中的两级标准, 苴中欧洲标准是欧共体各成员国统一使用的区域级标准,对贸易有重要的作用。
欧洲标准由三个欧洲标准化组织制左,分别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o这3个组织都是被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按照83/189/EEC指令正式认可的标准化组织,他们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CENELEC负责制豪电工、电子方面的标准:ETSI负责制泄电信方而的标准:而CEN负责制定除CENELEC和ETSI负责领域外所有领域的标准。
1.3 CEN的食品标准化概况自1998年以来,CEN致力于食品领域的分析方法,为工业、消费者和欧洲法规制左者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
新的欧洲法规为CEN提供了更多的支持,ECN 致力于跟踪和实施这些改革方针。
截I匕到2002年12月底,CEN已经制左欧洲标准7650个,协调文件4个,暂行标准395个。
CEN的技术委员会(CEN/TC)具体负责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各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由CEN各成员国分别承担。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食品添加 剂:着色 剂;甜味 剂;调味 剂;其它指 令
食品接触 材料;包装 材料;塑料 与塑料材 料;再生纤 维素;塑料 材料试验 方法
化学品污 染;禁止某 些化学品 使用;限制 某些化学 品使用;食 品生产环 境要求;其 他指令
特殊营养 物:婴儿食பைடு நூலகம்品配方;婴 儿用谷物 类食品; 特殊医疗 保健食品; 其他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框架)
食品安全绿皮书(建议)
基本法(178/2002 法规) 食品技术法规(基础性规定)
食
动物源性食品
供人类消费
确保符合饲料和
品
具体卫生规定
的动物源性
食品法、动物健
卫
食品的官方
康和动物福利规
生
控制
定的官方控制
食品技术法规(具体规定)
食品卫生: 食品官方 控制;食品 卫生标准; 食品抽样 和检验方 法标准
食品标签: 食品广告; 食品批号; 食品营养 成分。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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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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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及职能
01Βιβλιοθήκη 三、欧盟食品安全法律、 法规体系特点
03
02
二、欧盟食品安全法规 体系概况
04
《通用食品法》涵盖食 品生产链的所有阶段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欧盟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统一性和高效性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能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二、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概况
欧盟具有一个较完善的食品安全 法规体系,涵盖了"从农田到餐 桌"的整个食物链(包括农业生产 和工业加工的各个环节)。由于 在立法和执法方面欧盟和欧盟诸 国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得欧 盟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错综 复杂。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以 欧盟委员会1997年发布的"食品 法律绿皮书"为基本框架
要法规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三、欧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特 点
1.种类多、涉及面广 2.系统性强 3.科学性强 4.可操作性强 5.时效性强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通用食品法》涵盖食品生产链的所有阶段
(1)通用原则:实施食品法的目的是保护人类的生命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保护动 物卫生和福利、植物卫生及环境应有的尊重;欧盟范围内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的自由流通 ;重视已有或计划中的国际标准
(2)在食品贸易中应遵守的一般义务:进口并投放到市场或出口到第三国的食品及饲料必 须遵守欧盟食品法的相关要求。欧盟及其成员国必须为食品、饲料以及动物卫生和植物保 护国际技术标准的发展作出贡献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欧盟食品安全法规是指欧洲联盟对食品及农业产品的生产、进口、销售、使用等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这些法规的制定旨在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食品市场的良好运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欧盟食品安全法规的背景、目的、内容,以及其对食品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一、背景与目的食品安全一直是欧盟及其成员国非常关注的问题,因为食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的制定是为了回应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加强欧洲市场内和境外食品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对食品的信心。
1.保障公众健康: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防止因食品引起的疾病和危害;3.促进公平竞争:确保食品经营者在遵守法规的基础上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维护食品市场的诚信和公正。
二、法规内容1.食品安全标准: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包括对食品中残留农药、兽药、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接触材料的使用进行规范等。
2.食品检验与监管:欧盟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包括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实施食品检验和抽检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合规性。
4.食品紧急反应与召回:建立了食品紧急反应机制,要求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如召回产品、停止销售等,以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5.进口食品监管:对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进行严格的监管,要求进口食品符合欧盟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对食品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1.食品行业的标准统一:欧盟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统一了欧盟市场内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促进了食品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
3.促进公平竞争:欧盟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经营者提出了统一的要求,确保了市场内企业的公平竞争机会,维护了食品市场的秩序和诚信。
4.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欧盟食品安全法规的实施促使企业加强了食品安全管理和控制,提高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减少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欧盟对于食品安全与标准的监管

欧盟对于食品安全与标准的监管一、引言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监管政策。
欧洲联盟(欧盟)作为一个经济和政治联盟,也致力于确保食品在市场上的安全性和质量。
本文将介绍欧盟对于食品安全与标准的监管政策及其重要性。
二、欧盟食品法规欧盟在食品安全和质量方面拥有一套严格的法规和监管机制。
其中最著名的是欧洲联盟食品法典(European Union Food Code),通常称为“食品法典”。
这个法典列出了所有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以保证食品在欧盟市场的安全和合规。
1. 食品安全标准欧盟要求食品必须符合一系列的安全标准,包括食品的成分、添加剂使用、食品加工、生产工艺等方面。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食品才能够获得欧盟市场的准入许可。
2. 食品检验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欧盟设立了专门的食品检验机构,负责对所有进口和生产的食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测试。
只有通过检验的食品才能够上市销售。
3. 标签规定欧盟对食品标签的内容和格式也有详细的规定。
食品标签必须清楚地列示食品的成分、营养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三、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统计数据,食品污染和不合格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导致疾病和生命危险。
通过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和监管机制,欧盟能够有效地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2. 维护公平竞争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还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只有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才能够获得市场准入许可,这样可以避免低质量或不合格食品通过低价竞争的方式占领市场份额,损害合规企业的利益。
3. 提高消费者信心食品安全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时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欧盟通过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提高了欧洲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信心。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

蔬菜及水果中农药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
谷类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
Council Directive 86/362/EEC:关于确定
Council Directive 86/363/EEC: 关于确定
动物性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
Council Directive 90/642/EEC :关于确定
Spain
Sweden United Kingdom
25 Member States 3.98 Mio km2 454 Mio inhabit.
欧盟食品和饲料安全法规
法规 (Regulation) 直接用于欧盟所有的成员国 由欧盟法规中最有影响或最权威的部分组成
指令(Directives) 适用范围:根据各成员国的国家法规要求实施
为了满足确认分析所要求的鉴定点: 至少需要一组离子比例,而且 所有测量到的离子比例必须满足要求,而且 最多三种单独的技术组合在一起获得最少的鉴定点
鉴定数据点系统
质谱技术
低分辨率质谱 (LR-MS)
IP / ion
1.0
低分辨率质谱LR-MSn –母离子
低分辨率质谱(LR-MSn )Transition products 高分辨率质谱(HR-MS) 高分辨率质谱(HR-MSn )母离子 高分辨率质谱(HR-MSn) Transition products
尽管红外光谱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这些仪器 的灵敏度太低,无法满足检测限量的要求
2002/657/EC决议
质谱图解析
选择离子扫描
如果质谱数据不是用全扫描采集的,鉴定点数被用来解 释数据结果。对于96/23/EC指令中的附件一中的A组化 合物的确认分析,至少需要四个鉴定点。对于96/23/EC 指令中的附件一中的B组化合物的确认分析,至少需要 四个鉴定点。
《欧盟食品法规》课件

提高产业竞争力
严格的法规要求促使企业提高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有利于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企业如何应对欧盟食品法规的变化
01
02
03
及时了解法规动态
企业应关注欧盟食品法规 的最新变化,以便及时调 整生产和经营策略。
协调内容
包括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标签规范、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协调。
协调进展
欧盟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活 动,推动各国食品法规的协调和统一。
欧盟食品法规对全球食品贸易的影响
01
影响范围
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食品法规对全球食品贸易具有重要
影响。
02
影响方式
欧盟食品法规通过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规范,影响其他国家
《欧盟食品法规》PPT课件
目录
•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规定 • 欧盟食品法规的执行和监督 • 欧盟食品法规的未来发展 • 结论
01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欧盟食品法规的目的和重要性
确保食品安全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欧盟境内 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 健康权益。
食品标签的要求
欧盟对食品标签有明确的规定, 要求标签必须清晰、易读,并包 含必要的信息,如成分、生产日
期、保质期等。
广告宣传的限制
欧盟禁止在广告中使用虚假或误导 性的信息,要求广告必须真实、合 法,并符合消费者的利益。
营养标签的要求
欧盟鼓励食品企业提供营养标签, 以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 和卡路里含量。
售,都必须符合欧盟食品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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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欧盟的食品安全体系是全球最完备的食品安全体系之一,其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一直是世界各国所垂范的标准。
简而言之,欧盟的食品安全体系是由“一份白皮书、官方主管机构、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的法规法令、重要的食品安全制度”5个部分构成,其中:“一份白皮书”是指2000年1月12日欧盟委员会(EC)发布的《欧洲食品安全白皮书》(white paper on food safety),这是欧洲现行食品安全体系构建的路线图式章程,该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例如建立统一的安全机构,动物福利,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等都是后续欧盟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官方机构”即欧洲主管食物安全的相应机构,这里包含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DG SANCO)及其下属但相对独立的食品与兽医办公室(FVO)以及食品安全局(EFSA),EFSA依据欧洲法令178/2002(Ec)建立,独立于欧盟委员会,是欧盟官方的食品安全机构。
FVO为欧盟委员会的下属机构,率属于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DG SANCO),主要职责为负责监督各成员国执行欧盟相关法规情况及第三国输欧食品安全情况。
“统一的技术标准”是指欧盟遵循统一的欧盟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其中,欧盟标准已经和CAC的食品标准基本统一化。
这些标准是欧盟食品安全体系运行的技术基础。
“统一的法规法令”是指欧盟基于食品安全主题所发布的一系列法规、指令、建议,诸如:“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78/2002(Ec)号法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852/2004/EC号关于食品卫生的法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853/2004/Ec号关于动物源性食品具体卫生规定的法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854/2004/EC号关于供人类消费的动物源性食品官方控制组织细则的法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882/2004/EC号关于确保符合食品饲料法、动物健康及动物福利规定实行官方控制的法规。
”“重要的食品安全制度”,是指欧盟在应对食品安全问题采取的制度化措施,包括“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制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制度(HACCP)”、“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 ”、“可追溯制度”、“食品或饲料从业者承担责任制度”,以“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为例:该制度欧盟食品安全局的一项职责,即对欧盟食品环境出现的未被相关技术标准、法规所规定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安全性。
后者即为(RASSF)。
该预警系统的建立为欧盟成员国提供了交流的有效途径。
任何一个成员国发现任何与食品及饲料安全有关的信息都可上报欧委会,欧委会在进行相关调查后,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暂停该类食品进口。
以下将对以上述几个方面对欧盟食品安全体系做相关阐述。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2000年1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White Paper On Food Safety)标志着欧洲国家的食品安全进入新的时期---朝着统一化的方向构建欧洲大陆的食品安全体系。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是欧盟食品安全体系的核心,现行的欧盟食品安全体系依照该白皮书所设定的路线图实施运行。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如1999年的二恶英事件,表明了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有基本的法律保障和独立的监管机构。
因此,欧盟在《食品安全绿皮书》基础上于2000年出台了《食品安全白皮书》,白皮书长达52页,包括执行摘要和9章的内容,用116项条款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制订了一套连贯和透明的法规,提高了欧盟食品安全科学咨询体系的能力。
白皮书提出了一项根本性的改革计划,就是食品法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包括普通动物饲养、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施等。
在此体系框架中,法规制度清晰明了,易于理解,便于所有执行者实施。
建立欧洲食品管理局是白皮书的一个重要内容,主要负责食品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议题交流;设立食品安全程序,规定了一个综合的涵盖整个食品链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建立一个对所有饲料和食品在紧急情况下的综合快速预警机制。
(详情请参阅报告附录:食品安全体系调研之欧盟部分)【欧盟食品安全主管机构】欧盟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并且食品安全的决策部门与管理部门、风险分析部门相分离。
目前,欧盟的食品安全决策部门包括欧洲理事会以及欧盟委员会,它们负责有关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并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决策;管理事务主要由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DG SANCO)及其下属但相对独立的食品与兽医办公室(FVO)负责;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则主要由欧洲食品安全局负责。
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的宗旨是为欧洲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消费安全提供保障并保持相关法制建设的完善更新,对欧盟各成员国在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及公众健康等方面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同欧盟其他成员国政府等各界开展合作。
隶属于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的食品与兽医办公室监管农业源性食物和食品,其主要职责是确保欧盟在食物安全、动物健康、植物健康和动物福利方面的法规得到正确实施,主要工作是对成员国及向欧盟出口的第三国进行巡检,并将巡检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结论和建议写入巡检报告。
以下选择欧洲食品安全局和欧洲食品兽医办公室两机构分诉如下:一、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官方网址:http://www.efsa.europa.eu/)依照白皮书所设定的路线图,2002年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新的法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78/2002(Ec)号法规(即“一般食品法或者食品基本法”),该法规确立建立欧盟统一的食品安全主管机构,即欧洲食品安全局。
•食品安全局(简称食品局)在影响食品安全的所有方面提供科学建议和科学技术支持,其在此领域构建了独立的有关所有问题的信息源并保证公众能够得到。
•参与食品局的工作对欧盟成员国和其他应用欧盟食品安全法的国家是开放公开的。
•食品局被赋予了法律特色,欧共体法院具有对任何有关契约义务争端的司法权•食品局的任务•在其能力范围内,欧洲食品安全局的任务如下:•主动或根据委员会、欧洲议会或成员国的要求为欧洲的机构及成员国提供最好的科学建议。
食品局的独立科学意见必须与食品安全及其他相关问题(动物及植物卫生、GMO、营养等)有关,就风险管理来说,这些科学意见是作为政策制定的基础。
关于根据欧盟法律需要预先批准或登记并在允许清单公布的物质、产品或加工过程的科学评价,一些部门的法规、或者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的指令都规定了如何传递食品局科学意见的程序。
•促进和协调统一的风险评估方法的研制工作。
•为欧委会提供科学技术支持,这种科技支持包括了一些食品局科学委员会及小组没有义务要提供专家意见的科学工作(如技术标准的评价)。
对危机管理,食品局也要提供科学支持。
.•作为欧委会,这些科学研究对其完成其使命、避免整个欧洲或国家研究计划的重复浪费是十分必要的。
•探索、收集、比较、分析及总结有关食品安全领域的科学和技术数据(因消费事物产生的个体风险、生物风险、污染物和残留的暴露量)。
要求欧委会站在欧洲的高度公布有关现有数据收集系统的报告。
•采取行动去识别或描述突发的风险。
为了识别突发风险,食品局将建立监控程序以搜寻、收集、比较和分析信息和数据。
•建立食品安全领域组织运作的欧洲网络。
食品局将与欧委会和成员国一道参与快速预警系统的工作。
鼓励信息、学识和好经验的交流,行动的协调和联合计划的实施。
欧委会准备编纂欧洲水平数据收集系统的详细目录。
•根据欧委会的要求,为促进欧委会、候补国、国际组织及第三国间的协调提供科学和技术支持。
•确保公众及其他利益集团得到可信、客观且易解的信息。
•根据其职责提出自己的结论和主张。
•组织机构食品局的主要组成部分有:–管理委员会(Management Board)•管理委员会的14名成员由欧洲理事会同欧洲议会协商,从欧委会草拟的名单中任命,要求4名成员具有消费者组织或其他与食品链相关利益的背景。
管理委员会代表欧委会。
虽然成员的任期为4年,只能延长一次,有一半的成员初任为6年。
管理委员会选举其主席,任期两年,也可以延期。
管理委员会批准程序规则、工作计划、预算草案及最终预算方案及综合工作报告。
管理委员会必须确保食品局完成其成立规章中确定的任务。
–执行局长(Executive Derector)•执行局长由管理委员会依据欧委会提出的名单进行任命,任期5年延长期不超过5年,为食品局的法人代表。
任命前,被提名者应邀到欧洲议会做一陈述报告,并回答议会成员的提问。
执行局长主要负责食品局的日常管理和预算的执行。
他或她要负责与欧委会协商起草工作计划并进行实施,同欧洲议会保持接触,至少要在每年6月15日前向欧洲机构和团体提出食品局工作的综合报告。
–咨询论坛•由每个成员国一名代表组成(代表本国负责风险评估的机构),论坛在执行局长履职方面,特别是与草拟工作计划及提出科学t意见的优先顺序方面提出建议。
由执行局长主持,每年举办4次。
鼓励食品局工作范围内的国家机构和团体形成网络,交换信息、挖掘知识、使可获得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科学委员会及科学小组•由独立的科学家组成,由管理委员会依据执行局长的建议来任命,任期3年,负责在其各自能力范围内审批食品局的科学意见。
科学委员会•由6名担任科学小组负责人的独立专家组成,负责各科学小组的综合协调,还可以组织公众讨论并就超出科学小组专业内的事宜成立工作组。
科学小组11个小组分别是:1)Additives and products or substances used in animal feed (FEEDAP) 2)Animal health and welfare (AHAW)3)Biological hazards (BIOHAZ), including BSE-TSE-related risks4)Contaminants in the food chain (CONTAM)5)Dietetic products, nutrition and allergies (NDA)6)Food additives and nutrient sources added to food (ANS)7)Food contact materials, enzymes, flavourings and processing aids(CEF)8)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GMO)9)Plant health (PLH)10)Plant protection products and their residues (PPR)11)Scientific Committee & Emerging Risks (SCER)以下为截止至2013年7月1日时食品安全局的组织结构图:(详情请参阅报告附录:食品安全体系调研之欧盟部分)二、欧洲食品兽医办公室(FVO)官方网址:http://ec.europa.eu/food/fvo/index_en.cfm欧盟于1997年4月1日成立了欧盟食品和兽医办公室(简称FVO),隶属欧盟委员会,工作目标是督促成员国以及其他出口食品到欧盟的国家的整个食品生产链遵守欧盟有关食品安全措施、体系符合欧盟有关规则,主要手段是审核、控制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