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6-06-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遵照国务院1998年9月29日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明传电报、及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693号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初步设计是依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而编制的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施工图设计、订购设备和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

第三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是主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经济、技术专家,审查初步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是否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四条省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和总投资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及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我省管理的部属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省计委负责全省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及管理工作,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和本地区的设计审查及预审工作。

第二章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第六条工程设计须按国家规定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信誉好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第七条报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并附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批准文件、以及外部条件的落实协议文件。

第八条初步设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不得随意改变厂址、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等。如有确需变更的,应在编制初步设计前,报经原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部门批准同意,并在初步设计文件中重新明确。

第九条工程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如实地反映设计内容和设计标准,做到量价准确,深度应能满足控制投资、安排计划和筹集资金的需要。

概算的编制原则、内容、计算方法、费率和费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规定,总概算必须包括项目建设全过程所需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要全面、客观、合理、符合工程实际。

第三章初步设计文件的申报

第十条初步设计文件申报时,应有下列文件资料作为附件同时申报:

一、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经批准的资源储量报告;

三、经批准的建设地址报告;

其中:凡涉及江河堤防安全的建设项目,需获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凡按规定需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需经省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

四、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五、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六、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协议文件;

七、建设资金筹措及有关部门承诺书;

八、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初步设计内容不完整,资料不齐全,编制深度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设计概算不符合有关编制规定,主审部门可不予受理,退回补编重报;若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的百分之十,原则上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再行审批。

第四章初步设计审查的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审查是一个过程管理,它从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日期开始,到工程验收为止,其中包括初步设计批复、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以及概算调整等过程。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设计招标和委托设计任务之前,必须把备选设计单位向初步设计主审部门报告,以便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

第十三条对引进技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主审部门应参予对外技术交流设计全作交底等活动。引进的合同文本和技术附件必须及时报送主审部门,以便对初步设计审批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报送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会同设计单位向主审部门汇报工程及初步设计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主审部门对不符合审查条件的初步设计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和补充。对符合审查条件的初步,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

第十五条主审部门应根据建设项目的情况,邀请有一定学术地位的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审查。

第十六条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主审部门应综合各方面正确的意见和建设,形成审查会议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据此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文件上报主审部门,经主审部门审查后正式行文批复。

第五章初步设计的审批

第十七条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按项目的隶属关系和规模,分级、分部门审批。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一、凡由国家计委、省计委批准立项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初步设计均由省计委审批或转报会审。

二、凡由国家计委、省计委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初步设计,均由省计委审批或转报会审。

三、中央和地方联合投资的大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国家主管部门与省计委联合审批,联合审批时,若投资方意见分歧,报国家计委进行核批。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地方审批的项目,由省计委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国家计委、主管部门备案。

四、省级主管部门、各地市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省级主管部门、各地市计委审批,报省计委备案。

五、所有拟申请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和由省计委上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必须由省计委审批。

第十八条初步设计一经批复,各有关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批复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初步设计中主要内容的修改,以及施工图设计变更可能引起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大幅度增长的,必须报经原主审部门同意。

第六章初步设计概算调整

第十九条初步设计概算一经批准,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静态投资部分原则上不作调整。但对由于国家政策变动而引起的投资的增加,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概算调整必须经原初步设计主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建设过程中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而引起的概算增加,一律不予调整。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概调整的科学合理,概算调整应在工程完成土建工作量的70%和主要设备业已订货后进行。

第二十二条初步设计概算的调整,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编制,报原初步设计主审部门审批。

长沙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要求-长沙发改委

长沙市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提纲) 第一章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3、初设编制单位 4、初设编制依据 5、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 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7、效益及风险 8、相对可研报告批复的调整情况 9、主要结论与建议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需求分析 1、政务业务目标需求分析结论 2、系统功能指标 3、信息量指标 4、系统性能指标

第四章总体建设方案 1、总体设计原则 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4、系统总体结构和逻辑结构 第五章本期项目设计方案 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 2、标准规范建设内容 3、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 4、应用支撑系统设计 5、应用系统设计 6、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设计 7、终端系统及接口设计 8、网络系统设计 9、安全系统设计 10、备份系统设计 11、运行维护系统设计 12、其它系统设计 13、系统配置及软硬件选型原则 14、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 15、系统软硬件物理部署方案 16、机房及配套工程设计 17、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措施的设计

18、初步设计方案相对可研报告批复变更调整情况的详细说明 第六章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 1、领导和管理机构 2、项目实施机构 3、运行维护机构 4、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 5、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方案 6、相关管理制度 第七章人员配置与培训 1、人员配置计划 2、人员培训方案 第八章项目实施进度 第九章初步设计概算 1、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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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文档 Document Writing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新版全文笫一条为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省或者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实行分级审查制度。 国家和省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地级以上市和县(市)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本地区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规划设计要点的批准文件;

27、初步设计管理制度

27、初步设计管理制度

27、初步设计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落实上级公司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级公司”)“集团化、专业化、差异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 2.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上级公司技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上级公司〔2013〕60号) 3.专用术语定义 3.1初步设计编制原则:依据批准的项目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等编制的初步设计原则,作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3.2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原则进行详细论证后编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排投资计划、开展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4.职责 4.1工程项目部对初步设计的工作及内容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4.2计划财务部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审查。 4.3综合办公室负责初步设计招标及合同签订。 5.管理方法和要求 5.1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5.1.1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调研和论证,选择行业技术领先、经济适用的建设项目作为设计标杆,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原则》并内审后,报上级公司审核。 5.1.2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1)初步设计编制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公司内部技术标准,

严格执行项目核准或备案确定的建设标准。遵循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3)初步设计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执行。在初步设计中,应对厂址、工艺路线、关键设备选型、主要专业方案、主体工程设施等做多方案比选,编制深度应达到《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8》的要求。 (4)初步设计概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内容,实事求是地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进行编制,应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5)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图纸、概算和有关附件组成。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要齐全、完整。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并经设计、校核、审核、审定各级签字、盖章后提交文件。 (6)初步设计文件应附有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和厂址选择、矿山资源、专利技术的批准文件,及规划、消防、环保、水保、供电、供水、土地、贷款承诺、自筹资金文件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协议。 5.1.3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1)依据上级公司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原则》,编制初步设计招标文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初步设计单位。编制主装置、污水处理工艺包招标文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艺包设计单位。 (2)协助、配合设计过程,提供设计基础资料,满足设计提资要求。 (3)对主要工艺路线、关键设备选型、主体工程设施等做多方案比选,组织设计交流会议,提供设计优化专业意见。 (4)提出初步设计的里程碑计划,关键节点控制要求,包括工艺包阶段及总体提交时间,初步设计编制时间,内审和评审日期,初步设计文件上报时间。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计划,按计划节点监控、督促设计进度。 (5)界定各个参与设计单位的工作任务、范围和职责,参加设计联络会议,协调各个参与单位的对接、交流、提资。 5.2初步设计审查内容要求及审查办法 5.2.1初步设计审查内容要求

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 . . 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 技术审查要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

目录 一、文件要求 二、建筑专业 三、结构专业 四、给排水专业 五、电气专业 六、空调通风专业 七、概算专业 八、审查结果

一、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齐全,文本装订齐整。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图印章和注册师印章有效,扉页签署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规定。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容等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规划主管部门批复要求,人防等其他主管部门批复中的原则问题在设计中是否体现,工程概况是否与设计相符。 2.分期建设工程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围是否明确,已建、待建原则是否清晰,分期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3.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物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容是否明确。 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是否进行了技术可

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论证。 5.设计说明容是否清晰,并与设计图纸表达容一致。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 7.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拟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符合规要求。 8. 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是否概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要点。 9.需提请在设计审查时解决和确定的主要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应包含下列容。 (1)区域位置图(分期建设时应有分期区域图)。 (2)总平面图(应表示已建、本期、规划等容)。 (3)交通组织图(表达项目的人、车流组织、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救援场地的交通组织)。 (4)需要表示的其他总图容(竖向、绿化、场地坡度和设计标高等)。 (5)总平面各项指标、退线和建筑间距是否满足规划部门批复要求。 2.平面图

项目初步设计及其具体内容

项目初步设计及其具体内容(范例) 项目初步设计封面: 封面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监管责任人:(一般为厅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项目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建设期限: 编写单位(章)、人员及联系电话: 编写时间: 二.格式及要求: 第一章总论 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标和任务,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等。 第二章总平面布置 包括项目总图布置和总图主要技术指标等。 第三章设计内容 (即:主要建设内容)第四章工艺设计 1、工艺技术方案 (1)拟建项目工艺技术选择的原则或路线。

(2)拟建项目工艺技术方案。 (3)编制工艺流程框图、各工艺环节的技术参数或说明。 (4)阐述所选工艺技术的先进性、成熟性、可靠性及经济实用性。 2、设备方案: 根据项目类别、工艺技术要求、建设标准,选择配置相应的仪器 设备,阐述拟选工艺设备和附属配套设备的依据和理由,并编制仪器 设备清单,将已有和新增分别列表;仪器设备清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说明等。 第五章建筑、结构设计 (含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等)。 第六章给排水、采暖及通风设计。 第七章电气设计 含供电、电力、照明、防雷接地设计等。 第八章农业生产措施及基础设施设计 含田间工程、育秧大棚、网室、附属工程设计及田间耕作机械选型说明。 第九章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设计。 1、对于有污染的项目,要提出具体处理技术方案及措施,污染物处理后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2、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和加工项目要对有可能发生威胁人身、生

产设施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和描述。 第十章工程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1、投资估算 (1)投资估算内容。包括估算说明和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 投资估算表、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的编制。 (2)投资估算编制说明。要分别对总投资估算、单项工程投资 估算表和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中的工程量核定、建筑工程的结构类型 (仪器设备指规格)、单价(或单位工程造价)及各种税费费率的取 值依据和理由做逐一说明。 (3)编制投资估算表。 1)总投资估算表:按工程建设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三 项合计为项目建设总投资(或称固定资产总投资)。 2)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凡单独设计、 单独 独立发挥作用的单体工程(如独立建设的科研实验楼、库房、 温室、渠 系、打井等),均应编制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土建 田间工程、 配套工程等估算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单位、工程 单价、合价。 3)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根据仪器设备清单编制仪器设备投资 估算表,按实验室仪器设备、农机具、其他设备(主要指通用设备、 家具及其他设备)分列。仪器设备估算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单 位、数量、单价、合价。 (4)投资估算依据。 1)采用当地或行业部门现行的土建、水利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 算定额的,但要说明这些指标或定额的颁布部门及颁布时间。 以主管 部门有关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要求文件为依据的,说明文件名称与文 号。 2)工程量与仪器设备数量以建设方案确定的数额为准, 算方法与施工、 工程、 但应对计

烟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

烟台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审查管理,规范审批、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建设投资,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其相关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均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初步设计是指有关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进一步认证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编制设计文件以便取得最大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的基本建设活动过程。 第四条凡是中型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均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复杂、政府投资或者备案立项的小型建设项目和利用世行贷款、亚行贷款、国债资金的小型建设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分期建设的按立项核准及规划审批等相关文件确定;技术简单的小型建设项目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附件1)。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下列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一)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或建筑高度大于50m(含)的公共建筑;

(二)20层以上居住建筑或12层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10万㎡的住宅小区和工厂生活区; (三)跨度大于30m且建筑面积超过3万㎡的工业厂房;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1万㎡的地下工程或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上的附建式人防工程; (五)大型市政建设项目; (六)市政府投资的中型建设项目。 其它中型规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管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单体面积超过8万㎡、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工程和省发改委立项的大中型市政项目等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上报。 第七条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划、用地、环保、消防、人防、抗震、卫生、绿化和节能等要求和批复。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美观耐久、资源综合利用。 (三)积极采用经过法定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方法,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四)合理编制工程总概算。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附件2)。 (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请示,需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初步设计及其具体内容

项目初步设计及其具体内容(范例) 一.项目初步设计封面: 封面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监管责任人:(一般为厅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 项目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建设期限: 编写单位(章)、人员及联系电话: 编写时间: 二.格式及要求: 第一章总论 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标和任务,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等。 第二章总平面布置 包括项目总图布置和总图主要技术指标等。 第三章设计内容 (即:主要建设内容) 第四章工艺设计

1、工艺技术方案 (1)拟建项目工艺技术选择的原则或路线。 (2)拟建项目工艺技术方案。 (3)编制工艺流程框图、各工艺环节的技术参数或说明。 (4)阐述所选工艺技术的先进性、成熟性、可靠性及经济实用性。 2、设备方案: 根据项目类别、工艺技术要求、建设标准,选择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阐述拟选工艺设备和附属配套设备的依据和理由,并编制仪器设备清单,将已有和新增分别列表;仪器设备清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说明等。 第五章建筑、结构设计 (含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等)。 第六章给排水、采暖及通风设计。 第七章电气设计 含供电、电力、照明、防雷接地设计等。 第八章农业生产措施及基础设施设计 含田间工程、育秧大棚、网室、附属工程设计及田间耕作机械选型说明。 第九章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设计。 1、对于有污染的项目,要提出具体处理技术方案及措施,污染物处理后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2、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和加工项目要对有可能发生威胁人身、生

产设施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和描述。 第十章工程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1、投资估算 (1)投资估算内容。包括估算说明和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的编制。 (2)投资估算编制说明。要分别对总投资估算、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和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中的工程量核定、建筑工程的结构类型(仪器设备指规格)、单价(或单位工程造价)及各种税费费率的取值依据和理由做逐一说明。 (3)编制投资估算表。 1)总投资估算表:按工程建设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三项合计为项目建设总投资(或称固定资产总投资)。 2)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凡单独设计、单独施工、独立发挥作用的单体工程(如独立建设的科研实验楼、库房、晒场、温室、渠系、打井等),均应编制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土建工程、田间工程、配套工程等估算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合价。 3)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根据仪器设备清单编制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按实验室仪器设备、农机具、其他设备(主要指通用设备、家具及其他设备)分列。仪器设备估算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4)投资估算依据。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范审查范围和程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资源和投资节约,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对政府出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政府出资以外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下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一)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 (三)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大型房屋建筑、各类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 (四)列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界定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设项目。 其中,(二)、(三)、(四)项属于不分投资来源、出资性质、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 除上述规定情形外,民间资本、外资、非政府组织出资建设的中小型房屋建筑,不属于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大中小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建设项目。 第五条下列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在进入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程序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工程监管范围及分级审查原则,分别向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山东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审查管理,规范审批、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其相关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均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初步设计是指有关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进一步认证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编制设计文件以便取得最大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的基本建设活动过程。 第四条凡是中型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均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复杂、政府投资或者备案立项的小型建设项目和利用世行贷款、亚行贷款、国债资金的小型建设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分期建设的按立项核准及规划审批等相关文件确定;技术简单的小型建设项目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第五条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 理工作。初步设计实行分级审查管理制度。 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审查与管理: (一)审批政府投资或者备案立项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二)审批管理市政工程:利用世行贷款、亚行贷款、国债资金的建设项目;大中型城市供水、排水、煤气、供热、道路、桥梁、地铁、垃圾处理等市政工程。 (三)审查管理建筑工程:单体在8万平方米以上、高度超过100米的民用建筑工程;超限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含地下空间)工程。 其他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由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组织审批、审查管理。具体管理细则由设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划、用地、环保、消防、人防、抗震、卫生、绿化和节能等要求和批复。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要求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编制 要求 一、说明 (一)本文件是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以及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以下可简称“初步设计报告”)的指导性文件。 (二)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的任务旨在可行性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细化项目需求、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投资概算、风险及效益分析等内容。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四)项目建设单位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主要依据项目审批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以下同)的批复等,按照本文件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并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五)初步设计报告需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准。初步设计报告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容有较大变化,其调整投资未超出批复额度范围的,须以独立章节对变更部分进行定量补充论证;对超出批复额度范围的,应报请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二、格式和提纲 初步设计报告应参考如下格式和提纲进行编制: (一)封面格式: ××××(项目全称)初步设计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 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二)扉页格式:

编制单位:×××××(盖章) 编制单位负责人:×××(签章) 编制项目负责人:×××(职称) 主要编制人员:×××(职称) 参加编制单位:×××(盖章) (三)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 第一章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3、初设及概算编制单位 4、初设及概算编制依据 5、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 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7、效益及风险 8、相对可研报告批复的调整情况 9、主要结论与建议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需求分析 1、政务业务目标需求分析结论 2、系统功能指标 3、信息量指标 4、系统性能指标 第四章总体建设方案 1、总体设计原则 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4、系统总体结构和逻辑结构 第五章本期项目设计方案

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审核内容

附录15 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核内容 1、总体方案的审核 总体方案审核主要在初步设计时进行,重点审核设计依据、设计规模、设备方案选择、功能工艺、项目组成以及总平面布局、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协作条件、环境保护、防灾抗灾、建设期限、投资概算等的可靠性、合理性、经济性、先进性和协调性,是否满足质量目标和水平。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设计规模和设计范围 包括工程设计的规模项目的组成,分期建设的情况,承担设计的范围和分工等。对非生产性部分建设项目,可用设计容量表示,如商业网点、铺位、面积,学校规模,多少户数的住宅区等。 2)总建筑面积 包括全部建筑面积和各类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等)。如:主要建筑物、公共辅助设施,会所、供配电、水房等设施的面积和其他主要建筑技术指标的说明。 3)工艺及技术水平 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主要工艺设备的选择等。 4)建筑造型 指建筑平面、立面型式以及三维造型(总体鸟瞰图)是否与外部环境相协调,建筑高度是否符合规定,建筑外观的艺术效果等。 2、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核 ①平面布置:主要房间平面尺寸及布置,户型及单元组合,人流、物流交通组织等。平面布置也要结合结构的布置满足适用、安全、经济。 ②空间布置:主要房间空间尺寸、室内外标高、建筑层数及层高。各专业要求的层高、空间尺寸以及管线占用的空间尺寸。 ③室内装饰:各主要房间的装饰方案、装饰材料的选择与结构设计的荷

载的关系。 ④门窗、幕墙布置:门窗幕墙的大小布置、材料、构造是否符合规范、经济、美观、安全、可靠等要求。 ⑤建筑物理方面: I.采光、环境:建筑物应满足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减少人工能源的消 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等。采光方式,是否达到规定的采光标准,灯具的选择及布置,遮阳措施的利用太阳能情况等。 II.热环境:隔热、保温的方式,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设备及材料的选择等。 III.声环境:室内隔声方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材料的选择及构造措施等。 IV.通风:通风方式,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建筑布置及构造措施等。 ⑥防水:防水做法,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构造措施等。 ⑦消防:消防方式,是否符合规范和消防部门的规定,材料的选择及布置等。 ⑧人防:人防是否符合规范,满足人防部门的要求面积、设计的等级、材料、技术措施等。 ⑨环境工程:是否达到园林绿化规划和环保部门的要求、面积及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等。 3.初步设计图纸的审核 总则 设计图纸是设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是工程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任务,最终要体现在设计图纸的质量上。因此,对设计图纸的审核侧重于设计的深度和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与专业设计方案的要求。 1.建筑 (1)总平面布置 ①有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国土局的土地批准书,规划报建方案审核书。 ②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及其与城市坐标系统的换算关系。

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报告范文本

初步设计审批申请报告范文本 ×××公司(企业名称) ××发【××】××号 关于报送《×××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报告 省(市)发改委: ×××工程位于××河上,属于××流域,工程规模为××××,坝型为××。××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枢纽、溢洪道、灌溉(供水)发电洞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防洪规划报告、取水许可报告及水土保持报告经省水利厅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省(市、县)环境保护局批准,水库用地预审报告经省(市、县)国土资源厅(局)批准。 ×××工程的概算总投资为¥¥¥¥万元。《×××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已由×××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完成,现随文上报,请予核准。 年月日(企业章) 附件:×××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主题词: 抄送: 附件: ×××工程 项目申请报告 ×××工程咨询公司 年月日 (《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编制说明) 第一章、项目申请单位概况及项目建设机构组建方案 叙述项目筹建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拟建项目公司的母公司现有公司的基本情况,项目法人组建方案,项目贷款和资本金比例,公司资金情况,人员构成,以往类似工程业绩,社会对公司的信任度等情况。 第二章、拟建项目情况 主要阐述拟建项目的设计情况,应按照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编写。 第三章、防洪安全 重点分析说明工程流域内的洪水特征、防洪现状和防洪要求,选定防洪标准,确定防洪工程的总体方案及对上下游主要防洪对象的影响等。 第四章、工程安全 重点分析工程主要建筑物的设计情况,工程的安全稳定性是否达到国家现行的规程规范要求等。 第五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重点论述水库工程所在流域的基本情况、开发利用程度分析,对上下游用水户的影响程度,是否存在不利影响等。 第六章、生态环境保护 重点论述拟建工程对流域生态的影响,评价其有利和不利的因数,需要进行环境整治的要提出环境治理方案并估算其投资。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通用版)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43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通 用版)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学工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设计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先行和关键,在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工程质量、建设周期、投资效益以及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决定性作用。 初步设计是依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而编制的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安排年度计划的依据。

第三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是主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和专家,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因此从这种意义来说设计审查是为国家“把关”。对初步设计的方案是否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等进行审理,又是优化设计的过程。第四条部建设协调司是化工行业初步设计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省、市化工厅(局、总公司)是各级地方化工设计行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要组织、参与、配合部和各省市建委(建设厅)、计委、经(贸)委做好化工项目设计审查和组织协调工作。 【章名】第二章初步设计审查的条件与内容 第五条报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化工部关于“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和“化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并附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批准文件以及全部建厂条件的协议和复印件。 第六条引进装置必须在合同技术附件和商务合同签字后才能报审初步设计。

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建设、有序实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初步设计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工作。 第二章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第四条初步设计文件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编制。 第五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须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等规定的要求,简述如下: (一)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四部分文件组成。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书中予于论述。不能以方案设计说明替代初步设计说明。 (二)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 1、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 2、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3、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4、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5、能据以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 第六条设计人员签字要求: 1、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均须具备扉页即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签字页(设计说明书和概算说明书分别装订时,须分别具有);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 2001-8-1 10:51 第一条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简化办事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办事流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范围内属于市级审批权限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第三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为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我市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权限范围内负责本地区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市政公用、人防、气象、地震等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裱设计会审。 第四条成都市市政管理权限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和大型工业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批。 (一)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二)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三)非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 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四)非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五)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的高层建筑; (六)大型工业项目。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审批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 (二)填写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登记表; (三)建设项目立项登记通知(政府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或计划,经济部门可研批复); (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该项目设计方案; (五)用地红线图; (六)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重要建设项目报审表(地面十二层、高度40米以下免交);

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立项批文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2、规划部门规划意见; 3、特殊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4、初步设计文件(含项目概算); 二、安排审查日期,发放会议通知; 三、审查合格项目,批复初设审查批文;

基本建设项目报批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一.报批程序:项目建议书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二.申报材料: (一)报批项目建议书应提交的材料 1.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大中型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须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3.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审查意见; 4.初步的资金筹措方案。 (二)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提交的材料 1. 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 件; 2. 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 大中型项目应有相应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的评估报告或论证会专家评审意 见; 4. 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审查意见; 5. 资信证明,包括财政资金承诺函、单位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资金意向 书等有关资金证明; 6. 工程招标方案; 7. 经营性项目,要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市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保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涉 及人防、消防、文物保护、劳动安全预评价、卫生防疫(产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岸线规划、海域使用、征用林地、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水工程防洪规划同意书、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和涉河工程防洪审查同意书等前置批准文件,总平面规划批文,旧城改造项目须有省批准的拆迁计划文件,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有相应的开发资质,危房改造项目须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12316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2011.10.30)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范审查范围和程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资源和投资节约,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对政府出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政府出资以外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下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一)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 (三)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大型房屋建筑、各类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 (四)列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界定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设项目。 其中,(二)、(三)、(四)项属于不分投资来源、出资性质、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 除上述规定情形外,民间资本、外资、非政府组织出资建设的中小型房屋建筑,不属于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大中小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建设项目。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定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学工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设计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先行和关键,在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工程质量、建设周期、投资效益以及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决定性作用。 初步设计是依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而编制的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安排年度计划的依据。 第三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是主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和专家,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因此从这种意义来说设计审查是为国家“把关”。对初步设计的方案是否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等进行审理,又是优化设计的过程。第四条部建设协调司是化工行业初步设计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省、市化工厅(局、总公司)是各级地方化工设计行

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要组织、参与、配合部和各省市建委(建设厅)、计委、经(贸)委做好化工项目设计审查和组织协调工作。 【章名】第二章初步设计审查的条件与内容 第五条报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化工部关于“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和“化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并附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批准文件以及全部建厂条件的协议和复印件。 第六条引进装置必须在合同技术附件和商务合同签字后才能报审初步设计。 第七条初步设计必须严格按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执行,不得改变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和厂址方案。如果因外界条件变化,需要做必要的调整时,需经原批准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部门同意,并在初步设计批文中重新明确。初步设计概算必须严格控制,超过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过多时,必须报告原批准单位并说明原因。 第八条初步设计的外部条件应具有准确、可靠、齐全的设计基础资料,包括经过国家或地区有资格的部门批准的资源储量报告、水文地

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一、审批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二、事项编号:13081 三、审批范围: 顺德区企业投资改革管理体制改革范围内,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工程等项目。 四、提交材料: (一)、未进行专家评审或专家评审未通过的: 1、顺德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可在广东省网上办事顺德分厅网站下载(“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需填写表格”)https://www.360docs.net/doc/b78190846.html,/fwzn/?id=13081 2、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文件; (2)规划设计条件(含附图);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佛山市顺德区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意见表及附图; (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人防审查意见: ①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②易地建设:佛山市顺德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报建凭证、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如需办理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事项的,应先就该事项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后提交专家评审意见;涉及航空管制、地铁、风景名胜、航道通航等方面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 3、技术文件(涉及绿色建筑的项目,需提交整个项目的技术文件,分期建设的可提交当期建设范围的技术文件),主要包括: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2份,须加盖对应单位公章); (2)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请参考附录XIII:《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原件 1 份,加盖资质单位公章); (3)初步设计文件,包括: ①初步设计总说明书(8份); ②建筑专业初设文件(8份),须包括:a.节能专篇;b.无障碍设计专篇;c.绿色建筑专篇; ③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的初设文件(各4份,须含结构计算书4份及光盘1份); ④工程概算书2份(须加盖注册造价师章及单位资质章); (二)已通过专家评审,且需要修编的,须提交专家复审意见(须专家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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