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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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作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艾滋病救治、救助、预防控制等工作政策和规定,熟知《艾滋病防治条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定期进行专业知识研讨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

(二)考勤制度。严格建立医务人员考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出勤记录,不弄虚作假,作为考核和发放补助的依据。医务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无所事事、不干私活,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请销假制度。医务人员需要请假的,要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到期后,请假人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四)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定点村卫生所(室)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将工作情况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将辖区内定点村卫生所(室) 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特殊情况或紧急事件,随时上报。

(五)考核制度。每年12月份,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定点村卫生所(室) 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综合表现进行考核;按照德、能、勤、绩评定考核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作为年度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六)培训制度。定点机构所有医务人员每半年至少接受县及县以

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艾滋病医疗救治专业培训。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村卫生所(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设值班医师。

(二)值班医师与接班医师交接班时,应巡视病人,了解危重病人

情况,做好床前交接。并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值班医师对危重患者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三)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的处理。

(四)值班医师如遇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和村卫生所(室)负责人处理。

(五)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或病人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六)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人等特殊情况未得到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免费政策,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至上级定点机构发生的费用,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经费实行个人定额帐户和重病统筹基金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双联处方划价、记帐要科学、准确,严格执行病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五)探索病人治疗费用管理机制,改进结算管理措施。有条件的位可实行微机管理制度,不断总结经验。

(六)建立艾滋病救治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七)私自倒买、倒卖免费抗病毒药品、免费抗机会性感染药品、公有医疗设备设施等国家财产者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要求给予严惩。

五、卫生管理制度

(一)把爱国卫生运动纳入本机构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讲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良好风尚。

(三)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治污染和交叉感染。

(四)输液室、治疗室、观察室等处的拖把等清洁器具应标记清楚,分开使用,清洗后晾挂备用。

(五)办公区域不存放私物。

(六)有计划地植树、种草、美化环境。

(七)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开展突击卫生运动,保持环境整洁。

六、赔偿制度

(一) 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二)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诊治病人时损坏的器材,经过有关人证明可免除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三)遇有大批财务遗失或霉烂,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七、治安管理制度

(一)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

(二)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三)院内禁止玩火、打鸟、攀折花草树木,不听·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末成年人由家长承担)。

(四)诊所内任何场合严禁使用大功率、质量没有保证的电炉、磁炉、电饭煲等电器。

第二章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村卫生所(室)负责人职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村卫生所(室) 的全面工作。

(二)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及艾滋病防治政策法规。

(三)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

(四)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合理分工,定期培训,病历讨论等专业技术活动,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五)加强HIV感染者/AIDS病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关于就诊、转诊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学习、

2、定期组织本机构医务人员对HIV感染者/AIDS病人的病历进行检查、修改,并做好记录。:

3、组织本机构医务人员采取个体指导、集体讲解、文字宣传等形式对本行政村HIV感染者/AIDS病人开展健康教育、依从性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并做记录。

(六)负责抗病毒药品计划上报和领取工作。加强免费抗病毒药品和免费抗机会性感染药品的管理。

(七)负责村卫生所(室)诊疗设备、办公设施等财产的管理。详

细建档、登记造册,科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丢失。

(八)配合疾控、计生等部门,负责本行政村健康教育、安全套领取、发放、登记等工作。

(九)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防范职业暴露发生。

(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信息。

二、临床医师

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准确填报艾滋病医疗救治

(一)在村卫生所(室) 负责人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试行)》、《艾滋病诊疗指南》、《艾滋病常见机会性感染诊疗规范(试行)》 (豫卫医[2004)34号)等要求,对本行政村HIV感染者/AIDS病人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

(二)按照国家《病历书写规范》、《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艾滋病医疗救治文书书写管理的通知》 (豫卫医[2005)43号) 要求,认真书写各类医疗文书,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妥善保管各类医疗文书,不得随意销毁。

(三)对于需要转诊的病人,及时向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县

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四)对于需要更换抗病毒治疗方案者,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病人更换抗病毒治疗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06)52号)要求,认真填写《更换抗病毒治疗方案申请表》,经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执行。

(五)按照要求开展HIV感染者/AIDS病人的随访,及时了解HIV染者/AIDS病人的心理状况,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提高治疗效果。

(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七)协调本职工作与参加艾滋病医疗救治知识相关培训工作,克服困难,认真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八)积极参与母婴阻断相关工作,包括对HIV阳性孕妇的随访、产前产后的健康教育和婴儿出生18个月内的随访及检测工作;

(九)积极参与HIV单阳家庭调查和随访工作,及时为HIV阳性者的家庭提供健康教育知识和免费安全套的发放,定期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通知单阳配偶接受检测;

(十)对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的HIV合并结核感染患者,积极向上级部门报告并申请会诊,在艾滋病治疗的基础上按照结核免费治疗管理规定给予抗结核治疗,并注意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填报艾滋病医疗救治信息。

三、护理人员

(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二) 了解病人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抗病毒药品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病人介绍药物知识,提高治疗依从性。

(三)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四)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身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注意配伍禁忌。

(五)负责本机构医院预防感染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工作。

(六)协调本职工作与参加艾滋病医疗救治知识相关培训工作,克服困难,认享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药房人员

(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的处方调剂药品,处方不得调剂。

非医师开具的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药品调剂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四)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定期检查药房药品,及时了解药品的冷滞、积压、近期失效等情况,积极向村卫生所(室)负责人报告,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已经报废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分开存放,标识明显,并填写报损表,催请有关部门及进处理。严禁向患者发放不合格药品。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在定点村卫生所(室)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负责本机构病案的建立、收集、整理、质量监管和保管工作。

(三)加强学习,对本机构病历勤检查、勤整理,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提高病案书写质量。

(四)做好病案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治霉变,虫蛀和火灾。

(五)做好病案的登记、编目工作,便于查找;意翻动病案,防止丢失。

第三章医疗工作管理制度

防止非相关人员随

一、接诊出诊制度

(一)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二)对急诊病人优先就诊,每例接诊病人要记录于《门诊日志》。

(三)对急诊病人要尽快做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按照转诊程序执行。

(四)对需要出诊的病人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须配备使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五)依据诊疗结果及时书写病历、双联处方、定额帐户等记录。

(六)正确指导病人到相应机构进行相关的辅助检查,并及时、主动索取检查结果。

(七)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治交叉感染。

二、消毒隔离制度

(一) 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作服。

(二)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无菌

(三)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镊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一)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二)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三)发生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四)收治涉及法律或政治等问题及存在争议的病人时;

(五)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六)遇到职工重疾、职业暴露时;

(七)遇到火灾等灾害事故时;

(八)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九) 出现群体性上访、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安定的情况时。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定点村卫生所(室)应建立财务专帐,明确专人负责,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定期核对项目,做到帐物相符、帐目清晰、数据准确、资料完整。

(二)认真执行国家、省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病人监督和有关单位检查。

(三)HIV感染者/AIDS病人在定点村卫生所(室)接受治疗享受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五)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七)有严重感染的病人,放单独病房,事先进行消毒。

(八)定期进行终末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

(九)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病人用过后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要销毁。

(十)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十一)治疗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清洁、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十二)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棉球和纱布缸每天更换。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十三)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十四) 治疗车上的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每周总灭菌一次。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再进行清洗、灭菌。

三、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及时清理。各种医疗器具,使用均应消毒。治疗室清洁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物品分类放置,标签明确,字迹清楚。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案要求,焚烧后残渣固定地点深层填埋。

(六)对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四、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记,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物品不得带入治疗室。

(二)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三)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有紫外线照射消毒,消毒液喷雾等措施。

(四)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擦地二次;紫外线按时照射。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时,应无菌保持24小时有效。

(五)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制(含皮试);用后针头、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七)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八)污物与垃圾分开,即棉球、棉签、废输液管等属污物,安瓿属垃圾。

五、输液室、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二)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搬动

(三)输液室、观察室不会客,值班医师和护士对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严禁发放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

(四)意节约用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五)保持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七、给药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病人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病人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品、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手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做过敏试验)并向病人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结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做好护理记录和药物不良反应登记。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八、处方管理制度

(一)艾滋病病人必须使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双联处方,开具的处方当日有效。每张门诊处方口服抗机会性感染药品原则上不超过

2日用量;注射、输液用药限当日当次使用。

(二)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1、处方记载病人的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与病历记载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病人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使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填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6、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一般使用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必要时由县

(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8、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三) 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四)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的处方调剂药品,非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调剂。

(五)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理性。

(六)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药品调剂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用药失误,应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八)处方由定点村卫生所(室)妥善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村卫生所(室)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九、药品管理制度

(一)完善药房条件,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二)药品存放应分类定位,整齐有序,标识醒目,便于查收;应分类记帐、定期清点、帐物相符。

(三)抗病毒药品、贵重药品应设专柜重点管理,以防丢失。

(四)抗机会性感染药品要科学使用,避免重复用药和滥用等现象,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开具免费药品。

(五)病人凭医师开具的双联处方领取抗病毒药品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双联处方要与医嘱、病历记录保持一致。

(六)领取药品实行核对(双签字)制度,领药后及时清点,及时记帐,对药房药品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特殊情况下需外借药品时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手人和负责人双签字方可借出。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不得发出,按照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可报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七)各种帐目和记录要字迹清楚,内容真实,书写及时,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超前记录。签名要签全名,不得只写姓氏。

(八)药品清点盘存:每日对数量发生变化的药品进行清点。对数量变化较大的品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防止药品短缺。每月对所有药品进行清点盘存,并与帐面数据一一核对。盘存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盘存后列出清单,出具盘存结果。

(九) 药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生活用品。

(十) 药房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关窗,锁门,切断电源,如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负责人进行及时处理。

十、病历档案书写、管理、鉴定、销毁制度,

(一)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艾滋,病医疗救治文书书写管理的通知》要求为HⅣ感染者/AIDS病人建立统一格式的病历。

(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转诊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病人,须持《治疗证》、《双联处方》和定点村卫生所(室) 书写的“病情介绍”到接诊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上级定点医疗机构接诊病人后,按照本机构要求建立住院病历。出院时书写“出院小结”,描述入院诊断、治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下一步诊疗计划,交病人带回定点村卫生所(室)及时存入病历。

(三)定点村卫生所(室) 应使用统一病历夹存放病历。因就诊时间长,记录内容多,在病历夹中不便保存的病历,可将部分内容妥善保存于专用的档案盒中,要求一人一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四)定点医疗机构应做好病历的归档和保存,有序编号,采用切合实际的保障措施,不得丢失或销毁。死亡病历应妥善保存于专用档案盒中。

(五)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1、必须有组织、有领导进行。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对档案认真进行鉴定,确保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编造销毁清册,经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销毁。

2、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制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有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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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1 / 13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艾滋病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办法。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

艾滋病检测点制度(参考Word)

三十六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1、在安排工作人员的进入实验室区域时,要根据其工作种类和所涉及的生物试剂,对实验室环境做好安全检查。 2、进入HIV或其他生物实验室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必要时带防护眼镜,以防污染暴露的皮肤和衣物。不用带手套的手触摸皮肤、口唇、眼睛、耳朵和头发。 3、实验人员正在进行实验操作时,禁止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 4、实验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禁止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感染性材料之后,脱去手套洗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实验室内不许进食、喝水、抽烟、擦拭眼睛、化妆和储藏食物。 7、如接触物传人性危险大,可戴双层手套(两副)以增加保护。操作时手套破损,应立即丢弃、洗手并戴上新手套。 8、实验室的柜厨或冰箱内不允许储藏食物。 9、严禁用嘴吸加样或取样,必须使用移液器来操作实验室的所有液体。 10、利器处理需严格按照利器处理规范进行。

11、实验操作中,有感染性物质溅出后,对工作面必须及时消毒。对大量溅出的浓度高的传染物在清洁之前应用1%次氯酸钠溶液浸泡,然后戴上手套擦净。 12、对用于病原体消毒的消毒剂需要有标记。 13、感染性废弃物在移出实验室(或一次性处理)之前,必须高压灭菌消毒(121℃,15磅,30分钟)。 14、每次检测工作完毕,要对工作台面进行消毒。工作台面应当用0.1%~0.2%次氯酸或含氯消毒溶液消毒。用消毒液消毒后要干燥20min以上。 15、需要在实验室以外消毒的材料必须放在坚固的、不渗透的密闭容器进行转运。做好实验室内部的防鼠防虫工作。 三十七 HIV实验室安全防护 (一)、个人防护及保健 1、防护服 (1)艾滋病实验室应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服,包括白大衣、隔离衣或一次性工作服。平时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实验室清洁区内专用存放处。 (2)离开实验室是,应脱去防护服。每次穿过的污染的防护服应及时放入污衣袋中,待消毒后方可洗涤或废弃。 (3)当含有HIV的液体(样品或病毒培养液)及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防渗透(如塑料)围裙。

某集团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XX集团 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改记录

目录 1 总则 (1) 2 管理原则 (1) 3 管理办法 (2) 3.1 治理结构 (2) 3.1.1 集团总裁及总裁办公会 (2) 3.1.2 监事 (3) 3.1.3 董事会 (3) 3.1.4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4) 3.1.5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4) 3.2 重大事项管理 (5) 3.2.1 组织结构与人事任免 (5) 3.2.2 经营计划与预算 (6) 3.2.3 投融资与并购 (6) 3.2.4 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 (7) 3.2.5 财务制度与资金管理 (7) 3.2.6 重大资产采购与租赁 (8) 3.2.7 部控制与审计 (9) 3.2.8 对外宣传与披露 (9) 3.3 资源共享与支持 3.3.1 法律事务 (10) 3.3.2 行政事务 (10) 3.3.3 政府事务 (10) 3.3.4 品牌推广 (10) 3.3.5 员工培训与活动 (11) 4 审批 (11) 5 关联 (11)

1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科技集团(简称“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简称“全资 子公司”)。 2、为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企业部控制,防各类风险,降低运营成本, 明晰集团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的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本制度所论及的全资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修订后 的定义,只有“北京XX科技集团”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集团企业发展部及集团总裁办公会。 2管理原则 1、集团公司管理定位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监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 服务支持中心: (1)战略规划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实施纲要和年度经营计划; (2)投融资决策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投融资事项,确保实现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投资收益达到最大经; (3)业务监控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薪酬福利及考核办法;批准全资子公司的年度预算和重要规章制度;批准全资子公司对外媒体 宣传和对外公告容;对全资子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报表 真实情况、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及潜在法律诉讼等重大事项实施审计,降低投资 风险; (4)财务管理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报表核算办法;调剂全资子公司资金余缺,为全资子公司的运作提供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全资子公司 的税收规划,汇总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信息; (5)服务支持中心:与全资子公司共享法务、政府关系及基金申请、经营资质与知识产权申办、品牌推广、行政及员工培训等事务的资源,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其他必要的服务支持。 2、全资子公司管理定位为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1)利润增值中心:全资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全额投资的企业,是集团投资损益的主要责任人,通过完成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指标实现利润增值; (2)业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治理层级的要求,制定全资子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正常和良好的沟通机制,接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 信息管理制度 一、管理对象 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 二、管理目的 规范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信息资料管理程序,提高信息管理质量。 三、管理要求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每月5日将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3、各级医疗机构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要求及时填写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认真核对各类原始登记与记录,确保相关报表信息符合逻辑、完整、准确。 5、县妇幼保健院汇总、审核各医疗机构的月报和个案卡上报到市妇幼保健院。 6、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医护人员 职业暴露及防护工作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艾滋病相关制度汇总

目录 1.艾滋病保密程序 2.艾滋病实验室保密制度 3.艾滋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4.艾滋病咨询室档案管理制度 5.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VCT)保密措施 6.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注意事项 7.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保密工作制度 8.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的工作原则 9.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要求 10.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室工作制度 11.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须知

一、艾滋病保密程序 1、咨询门诊(室)的环境布置符合保密要求:艾滋病自愿咨询室设在单独的场所,咨询室环境安静舒适,一对一咨询,提供保密性咨询。 2、咨询过程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记录与求询者个人识别特征有关的信息;不得接受对有关求询者感染情况的调查。非咨询人员不得进入咨询室,咨询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无关人员在场。 3、检测报告过程保密:对初筛疑似阳性感染者不能告诉受检者本人,更不能到处乱讲。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检验结果,要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初筛实验室的有关检验资料,档案、结果记录其他人不得翻录查阅,修改和销毁。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能在非正式场合对外提供任何结果、数据。不能将HIV抗体检验单(无论结果如何)随意放在化验室由求询者自取。阳性检测结果不应通过电话告知。 4、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将咨询者姓名、住址和有关个人、家庭、工作、检测结果、治疗、求助、转介等信息情况向外界公布或传播。 5、转介服务过程保密:在向指定提供转介服务的机构或组织(提供HIV确认试验和CD4淋巴细胞检测服务的机构,提供抗病毒治疗或信息的医疗机构,提供机会性感染和其它艾滋病相关疾病治疗的机构,提供母婴阻断服务的机构以及提供对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关怀和帮助的机构或组织等)进行转介过程中,注意患者信息不得扩散。 6、档案资料保密:规范管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资料,咨询资料(病历、登记表、化验单等)均应放在能加锁的保密文件柜保存,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水磨沟区人民医院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 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派往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子公司的财务运作由子公司财务部门监督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艾防办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

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担河南省艾滋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负责全省各地艾滋病诊疗工作的督导、质量评价及医疗救治队伍培训; 二、承担全省艾滋病抗病毒药品的计划、管理与调拨; 三、指导郑州市区及流动人口艾滋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管理及信息上报。 四、负责郑州市艾滋病救治工作技术指导及专业技能培训; 五、指导医院开展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工作; 六、积极申请艾滋病专项资金,完成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 七、协助爱心之家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做好艾滋病咨询与检测、患者关怀与关爱等工作; 八、做好院内与艾滋病相关的其他工作; 九、完成省卫生厅、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艾滋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职责 一、起草制定全省各地艾滋病诊疗质量控制标准、程序

及诊疗规范; 二、指导、督导各地艾滋病规范化诊疗工作,推进全省艾滋病诊疗质量控制网络建设; 三、定期开展艾滋病诊疗质量评价,发布质量控制指标考核评价结果; 四、承担艾滋病医疗救治队伍培训工作; 五、开展艾滋病临床科研工作; 六、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吸收并及时推广先进管理理念、诊疗技术经验; 七、完成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艾滋病临床技能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一、学员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二、严格执行培训中心的教学安排,按照培训计划开展理论学习和临床带教培训。理论学习采取集中上课的形式,临床带教有科主任和带教老师安排。完成所有的培训内容并考核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 三、学员要积极参与临床救治工作,遵守科室管理规定,听从带教老师安排,随同带教老师轮岗、值班。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各种病理讨论、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和技能培训等

下属全资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管理,按“1+N”模式建立现代企业监督管理体制,发展壮大子公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子公司资产、人事、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中共XX区委、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意见》及《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XX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暂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出资组建的全资、控股企业。 (一)全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 (三)参股50%以下的子公司按《公司法》和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合作协议履行程序。 第二章出资人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出资人是经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作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依法监督管理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 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集团公司出资人相关规定,指导、监督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制定或参与制定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审批全资(控股)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并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3、对全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履行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职责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其他重大事项,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部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即人、财、物、事由集团公司负责;控股子公司人、财、物、事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三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五条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重大事项分为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报告。 审批事项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或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上报。 第六条审批事项包括: 1、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企业中长期经营目标、年度经营目标; 3、企业年度投融资、经营和成本费用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及其招标等相关事项; 5、企业非经营性支出一次性5万元以上; 6、超过上年度末企业净资产10%的国有资产抵押贷款,企业对外提供担保; 7、企业机构设置、劳动用工、工资、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职工年度绩效奖惩方案; 8、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和划转、配置和处置,变更主营及主营相关项目、业务。 9、企业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企业从事股票、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等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等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的隐私权。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向外界公布或传播。 4.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所有病案资料由专人、专室、专柜保管,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资料。 5.涉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的电子信息必须加密保存,不得在网上随意传送相关电子文件。 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在咨询与诊疗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7.当感染者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出现矛盾,保密工作必须与医学道德准则和有关的法律条文一致。 8.如果违反保密制度,导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及其家属信息泄露,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艾滋病防治工作保密

有效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 协议内容: 一、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的。 (三)不经患者同意不得将患者姓名、住址、检测结果和有关个人、家庭、工作、治疗、求助、转介等信息情况向外界或无关人员公布、传播。 (四)所有患者资料由专人、专室、专柜保管,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资料。 (五)按要求随访、免疫功能检测及提供结核病筛查转介服务。 (六)提供转介时与患者签订信息披露同意书。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二)定期对乙方工作进行技术督导 三、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 医疗服务工作保密承诺书 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为确保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信息安全,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卫生部《关于印发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的通知》(卫疾控发[1999]第164号)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245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本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规范、高效、有序地经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广州友谊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友谊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广州友谊各职能部门,广州友谊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其它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

导、监督等工作。广州友谊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它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三会管理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本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三会制度、议事规则,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七条广州友谊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或出资额(以下统称“持股比例”),对各控股子公司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2. 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依照法律法规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收购其它股东的股份; 4. 查阅控股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等控股子公司所有经营运作的重要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咨询者的隐私权。 3、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将咨询者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情况向外界公布或传播。 4、咨询者所有咨询资料由专人、专室、专柜保管,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资料。 5、咨询者在咨询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咨询室。 6、受检者有权知道检测结果信息,但也有改变自己不安全行为的道德义务。 7、当感染者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出现矛盾,保密工作必须与医学道德准则和有关的法律条文一致。 宜州市石别镇中心卫生院 2015年1月5日

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西省有关艾滋病防治法规文件,切实加强我院艾滋病疫情管理工作,决定建立长效监测管理机制,以保证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艾滋病的诊治数据及疫情上报管理,制定本制度。 1、全院职工要提高建立艾滋病长效监测管理机制的认识,各科室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建立高效的疫情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收集和报告疫情数据。 2、艾滋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门诊患者和转入住院患者,各科室要详细登记。首诊医生要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并且留存足量血清后立即上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及时上报市卫生防疫站,经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复筛后阴性者及时向医院反馈结果,阳性者上报宜州市疾控中心确认。 3、各有关部门必须将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人死亡者的详细资料报送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及时准确向市防疫站上报。 4、门诊和住院病人的管理按照“HIV病人管理规定”执行。重点要求:(1)各种表格、病历须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项。(2)住址要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或“某小区(某单位)某楼号某单元门牌号”。(3)联系方式等。

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

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和江西省有关艾滋病防治法规文件,切实加强我中心和辖区内艾滋病疫情管理工作,决定建立长效监测管理机制,以保证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艾滋病的诊治数据及疫情上报管理,制定本制度。 1、全中心职工要提高建立艾滋病长效监测管理机制的认识,各科室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建立高效的疫情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收集和报告疫情数据。 2、艾滋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门诊患者和转入住院患者,各科室要详细登记。凡手术病人术前或者需要进行侵入性检查的病人检查前必须开展HIV初筛检测,经实验室HIV初筛试验阳性者,实验室和首诊医生要登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并且留存足量血清后立即上院感科,院感科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 3、各有关部门必须将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人死亡者的详细资料报送院感科,院感科及时准确向区疾控中心上报。 4、门诊和住院病人的管理按照“HIV病人管理规定”执行。重点要求:(1)各种表格、病历须按要求详细填写,不得空项。(2)住址要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或“某小区(某单位)某楼号某单元门牌号”。(3)联系方式等。 5、疑似AIDS住院患者必须做HIV初筛试验,初筛试验阳性者由检验科专人登记,然后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确证。采送标本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护,避免污染环境及交叉感染。“HIV抗体检测确认报告”须复印附病历后,同时在病程记录中单独记录一次“HIV抗体检测确认报告”。 6、接触HIV感染者、AIDS患者、死亡者的各个环节均应按要求防护、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接触HIV感染者、AIDS患者、死亡者资料的各个环节均应做好保密工作。 8、对辖区内HIV感染者、AIDS患者定期做好随访工作,了解其病情及社会心理压力,最大程度消除其社会影响和社会歧视,提高治疗信心和生活质量。。 9、在AIDS诊疗、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作为等情况,造成医疗纠纷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50~100元;造成医疗事故者罚款200~500元、停职检查3~6个月;造成疫情扩散者做下岗处理,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围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本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3条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运作,严格遵守上市规则、控制度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4条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第5条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2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6条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7条集团公司依照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8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在控股子公司《章程》的授权围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经营计划在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本公司反馈。 第9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监督。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主要负责对派往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4.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上报、对外宣传、证券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3章财务管理 第10条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监督管理。控股子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艾滋病保密工作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 2、从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和艾滋病病人诊断、治疗及管理工作的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未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3、咨询者在咨询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咨询室,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咨询者的隐私权。 5、当感染者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出现矛盾,保密工作必须与医学道德准则和有关的法律条文一致。 6、医疗卫生机构违返上述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艾滋病相关制度汇总

目录 1.艾滋病程序 2.艾滋病实验室制度 3.艾滋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4.艾滋病咨询室档案管理制度 5.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VCT)措施 6.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注意事项 7.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制度 8.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的工作原则 9.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要求 10.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室工作制度 11.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须知

一、艾滋病程序 1、咨询门诊(室)的环境布置符合要求:艾滋病自愿咨询室设在单独的场所,咨询室环境安静舒适,一对一咨询,提供性咨询。 2、咨询过程: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记录与求询者个人识别特征有关的信息;不得接受对有关求询者感染情况的调查。非咨询人员不得进入咨询室,咨询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无关人员在场。 3、检测报告过程:对初筛疑似阳性感染者不能告诉受检者本人,更不能到处乱讲。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检验结果,要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初筛实验室的有关检验资料,档案、结果记录其他人不得翻录查阅,修改和销毁。实验室工作人员,不能在非正式场合对外提供任何结果、数据。不能将HIV抗体检验单(无论结果如何)随意放在化验室由求询者自取。阳性检测结果不应通过告知。 4、未经本人同意,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将咨询者、住址和有关个人、家庭、工作、检测结果、治疗、求助、转介等信息情况向外界公布或传播。 5、转介服务过程:在向指定提供转介服务的机构或组织(提供HIV确认试验和CD4淋巴细胞检测服务的机构,提供抗病毒治疗或信息的医疗机构,提供机会性感染和其它艾滋病相关疾病治疗的机构,提供母婴阻断服务的机构以及提供对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关怀和帮助的机构或组织等)进行转介过程中,注意患者信息不得扩散。 6、档案资料:规管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资料,咨询资料(病历、登记表、化验单等)均应放在能加锁的文件柜保存,专人保管,注意。 水磨沟区人民医院 二艾滋病实验室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相关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信息资料收集、管理及逐级上报制度。 2.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3.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 4.省妇幼保健中心每年汇总上报我省本年度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分析报告,并上报国家妇幼保健中心。 5.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留存备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数据 的收集和上报制度 1.本制度依据。。。制定,适用于全省所有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治疗的医疗保健机构。 2.所有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治疗的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在相关门诊、住院部、检验科建立检测、咨询登记本和阳性孕产妇专用登记本。 2.按照《关于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信息管理工作通知》的要求,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

并于每月定期报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3.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汇总后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和“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并逐级上报,于每月定期报至省妇幼保健中心。 4.对全省所有医疗保健机构检测发现艾滋病感染确诊孕产妇/婚检妇女和梅毒感染、乙肝阳性确诊孕产妇后,须于24小时内电话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逐级上报至省妇幼保健中心,并于5日内填写并上报个案登记卡。 5.工作月报表和个案登记卡通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报告。 6.在数据收集过程中,信息要符合逻辑、完整、准确、及时。纸质报表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字迹清楚,填报人应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7.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做好项目各种信息数据、表卡的留存、保密工作,不得向社会公开。 艾滋病和梅毒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制度 一、本制度依据。。。制定,适用于全省所有。。机构 一、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应加强孕产期保健及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CD4+T淋巴细胞、病毒载量及其他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3、

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

艾滋病防治科保密制度

XXX 艾滋病保密制度 一、严格遵守艾滋病疫情有关规定.公布本地的艾滋病疫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 二、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个人资料属保密范围,未经本人同意,个人不得公开和泄密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个人及家庭情况。违反规定,由泄密者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三、艾滋病实验室HIV确认报告属于个人隐私,不得泄漏,艾滋病检测结果列为机密级资料管理。 四、从事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咨询、诊断、治疗及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有关信息。 五、本科室艾滋病资料由专人保管。 六、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查阅艾滋病疫情有关资料。

XXX 检验科登记制度 1.各种检验结果是我们科学研究的第一手资料,可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健全登记制度。 2.设立以下登记本: 血常规、大小便、输血、淋病、结核、免疫、生化等检验结果登记本。 各种贵重仪器每日运行情况记录本。 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 3.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

XXX艾滋病咨询管理制度 一、咨询员应按照有关表格记录咨询内容,并开具化验单;检测员将检测结果记录到化验单上,再由咨询员将检测结果记录到所对应的记录表上。 二、认真记录和填写表格,保持完整性。一般应包括咨询内容和检测结果,并及时保存在抽屉中。 三、HIV记录和报告资料均由科专人管理,对于涉及到个人的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四、每年将HIV资料分类装订成册,保存HIV资料的档案柜应加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查询和索取VCT记录资料,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公开求询者的资料。 XXX

HIV初筛实验室相关工作制度

HIV初筛实验室工作制度 1、本实验操作人员必须经省艾滋病初检技术培训学习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样本的采集、保存制度;样品的运送处理制度;遵守实验室操作、检 验结果的报告处理和保密、实验室污染物废弃物以及工作人员防护消毒隔离制度。 3、积极参加上级实验室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4、必须参加省临检中心的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5、未尽事宜按科室实验室按科室工作制度和相关管理条例执行。

HIV抗体检测程序及其流程 1、血液标本验收合格后,用初筛试剂进行检测,如呈阴性反应,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 2、初筛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的标本,须进行重复检测。复检时用两种不同的初筛检测试剂复测; 3、如两种试剂复检结果均呈阴性反应,则作HIV抗体阴性报告;如均呈阳性反应,或有一份阳性,该标本需送上级实验室加以进一步证实。送检时应将重新采集的该受检者血液标本和原有血液标本一并送检。 4、检测结果的判定和处理 对HIV抗体阳性者应做好咨询、保密和报告工作。对HIV抗体阴性者,如近期有高危行为如性乱史、吸毒史、受血史,或有急性流感样症状等情况,为排除窗口期的可能,建议每3个月复查一次,连续2次。对HIV抗体可疑的对象要做好咨询和随访工作。 5、、反馈与报告程序 (一)初筛检测中发现HIV抗体阳性反应的标本,应尽快(城区一般要求在48小时内,农村要求在96小时内)将血样连同原始实验资料(包括厂家批号、试剂种类、有效期,如ELISA实验应附上阴性、阳性对照值,Cut off值及样品OD值)和送检化验单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初筛中心实验室,再转送确认实验室,或直接送至HIV抗体确认实验室。送检化验单必须由初筛实验室一名直接实验操作人员和一名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负责人员签名。初筛实验室不得向受检者宣布初检阳性反应结果; (二)做好标本收集与检测登记工作,每月5日按统一表格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HIV抗体初筛中心实验室报告检测情况,如无HIV抗体中心实验室,则直接向省级HIV抗体确认中心报告。

艾滋病信息保密制度

艾滋病信息保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艾滋病疫情报告质量管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个人隐私以及艾滋病疫情信息安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应遵循保密原则,严格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不随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姓名、身份、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2、除卫生行政部门已公布的疫情信息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未公布的艾滋病疫情信息向外泄露(包括发表论文、申报成果、培训教学等),更不得擅自向媒体公布。 3、妥善保管涉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随意暴露于公共和公开区域。 4、对所使用或保管的工作电脑安装杀毒软件,并经常更新杀毒,不随意安装有安全隐患的软件。使用各类移动储存介质(U 盘、移动硬盘)前,先查杀病毒。不用自带电脑处理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数据。 5、开展经常性保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一旦发生泄密事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汇报本单位领导,不迟报、谎报或瞒报。 6、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不当行为造成的泄密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艾防工作制度 1、明确职责、确定任务、细化指标、团结协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氛围。 2、抓好工作的协调运转,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规范。 3、制订年度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月有工作安排,阶段工作和专项工作有总结,半年、全年各总结一次,并按时上报。 4、做好艾滋病防治物品的管理工作,做到发放物品有登记、账物相符。 5、做好自查和辖区督导工作,了解本辖区内艾滋病防控工作的进展情况,深入各村屯(社区)开展各项防控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指导。 6、定期对村医开展培训,指导村级做好艾防知识宣教工作。 7、与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艾滋病防控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8、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9、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主要高危人群。完成本辖区内艾滋病毒感染者/ 艾滋病人的随访、干预、建档、配偶HIV 抗体检测工作,动员孕产妇接受HIV 咨询检测。 10、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开展并完成各 艾防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当地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进村入户开展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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