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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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xx.xx.SB.80-2012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2012年8月10日发布2012年8月15实施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3.1存档、

3.2

3.3

4.1

4.1.6设备检维修作业。

4.2作业申请

4.2.1作业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分析结果要填写在作业许可证上。

4.2.2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写。

4.3审批

4.3.1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作业许可证后通知审批人,审批人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行签字批准。

4.3.2审批权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起吊20吨以上作业由主管副总审批,临时用电作业由项目设备部审批,其余作业均由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批。

4.3.3如因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需进行多方会签的,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作业评审,共同会签,会签完毕交主管副总审批。

4.4作业

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行作业。

4.5

5.1

5.2

5.2.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按相关规定执行。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2.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5.3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动

8

5.5

上签

6.1

受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处理后需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

“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作业结束后,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双方签字验收。

6.2作业监护人的资格和权限如下:

6.3作业人员职责包括: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6.3.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安全防护措施须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6.4许可证管理要求如下:

6.4.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须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填写不下时,应另加附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

年。

7.1

7.1.4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7.2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7.3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7.3.1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7.3.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7.4《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主管副总审批。

7.4.2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审批部门留存。

第八条【吊装作业许可规定】

8.1定义

8.2

8.3

入内。

8.3.6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8.3.7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8.3.8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动火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8.3.9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

程。

8.3.10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8.3.11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8.3.12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指挥信号不明;

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c.

d.

e.

f.

g.

h.

i.

j.

8.4

场管理人各持一份。

第九条【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规定】

9.1定义

设备:项目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9.2检修前的准备

9.2.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9.2.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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