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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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1.为了确保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明确作业许可的管理范围和控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1本规定明确了作业许可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作业许可的管理。

1.2项目部按权限审批各类作业许可证;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及交底。

负责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应急措施。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业许可的监督工作。

2.作业许可管理范围对于重大危险作业、有可能对其他造成影响的作业或与其他有关系的作业,项目部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3.作业许可证的申请1)作业前,项目部专业负责人按照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确认现场的作业条件、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提前24小时向作业许可证审批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作业许可证应说明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工具、每次作业人数以及作业中潜在的危险、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3)作业许可证不能互相代替。

例如:在晚间24:00到次日凌晨6:00,实施动火作业,作业单位要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和夜间作业许可证。

4)各类作业许可证应分类单独编号。

4.作业许可证的审批作业许可证审批部门负责人组织检查、确认现场的作业条件和相关的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主要确认以下条件:1)确定现场作业监护人,明确其监护职责;2)配齐个人防护用品和必要的通讯工具;3)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4)通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的各相关方;5)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存档;6)动火作业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7)确保不对其它正在进行中的作业构成威胁。

8)作业许可证中的签字栏、意见栏不得空白。

9)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现场施工队、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持一份。

各类作业票应张贴在施工区域的公示牌。

5.作业许可证的使用1)作业许可证只在其限定的时间和地点有效。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作业或作业推迟,项目部必须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2)若由于某种原因,某项作业不得不暂停时,项目生产部门应立即收回作业许可证。

2023年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危险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危险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危险作业的各类单位,包括生产企业、建设单位、运输企业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挖掘作业、化学品作业等。

第四条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应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明确各类作业的管控要求,切实保障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作业许可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第二章作业许可申请和审批第六条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应按照规定,提前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作业许可申请。

第七条作业许可申请材料应包括作业单位的相关证照、作业计划、作业风险分析、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等。

第八条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应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对作业许可申请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第九条作业许可审批结果分为批准和驳回两种,批准的单位可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作业,驳回的单位应重新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

第十条作业许可申请和审批过程中,相关行政部门应及时进行沟通和反馈,确保信息畅通。

第三章作业许可的管理第十一条获得作业许可的单位应建立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作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的组织应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作业场所、作业设备以及作业过程中的防护措施等。

第十三条作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作业的组织和指挥,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许可的要求参加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或证件,熟悉作业过程和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作业场所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通风、照明、防火、防爆等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

第十六条作业设备应经过检测和评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作业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作业中的问题。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作业活动的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维护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作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矿山、建筑工地、仓库、市政工程、道路施工等。

第三条安全负责人每个作业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作业许可管理的安全负责人,负责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核、审批和监督。

第四条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单位应建立作业许可制度,明确作业人员的权限、责任和义务,确保作业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五条作业风险评估在进行任何作业活动之前,作业单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作业活动可能存在的危险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

第二章作业许可的申请和审核第六条作业许可的申请作业单位应在作业活动开始前,向安全负责人提出作业许可申请,包括作业项目、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作业许可的审核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许可申请进行审核,核实作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估作业的风险,并决定是否批准作业许可。

第八条作业许可的审批安全负责人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作业许可,并在作业许可证上注明相关信息,同时通知申请作业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作业许可的监督和管理第九条作业许可证的挂证作业活动开始前,作业人员应将作业许可证挂在显眼的位置,以便相关人员查看,同时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明。

第十条作业许可证的期限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应根据作业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期满后需重新申请作业许可。

第十一条作业许可证的变更作业活动进行中,如发生作业项目、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重要变更,作业单位应及时向安全负责人申请变更作业许可证,并经过审核和审批。

第十二条作业活动的检查和监测安全负责人应定期对作业活动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作业活动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处罚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违规处罚违反本规定的作业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最新版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最新版

XX工程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本工程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办法适用于XX工程。

3、本办法适用于如下作业环境受限空间作业(沟下作业、基坑开挖等)、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通球试压作业、动火连头作业。

第二章作业许可分级1、受限空间作业1.1一级受限空间作业(1)基槽开挖深度在10米以上的。

(2)各场站设备工艺区内的作业。

(3)两家业务单位以上共同参与作业。

(4)经主管部门确认,要求按一级受限空间作业控制的。

(5)同一受限空间作业同时存在一级和二级作业的,原则上“就高不就低”,应同样视为一级受限空间作业。

1.2二级受限空间作业(1)进入污水井、阀井、管道、池、坑、暗沟、涵洞作业。

(2)进入其他封闭、半封闭通风不畅设施及场所。

(3)各场站设备工艺区外的各项作业。

(4)人工挖桩孔、井、基槽开挖深度超过3~10米的作业(包括新建工程的施工)。

1.3三级受限空间作业(1)基槽开挖深度在3米以下的。

(2)受限空间动火作业(低压管线或阀门更换、维修、抢修作业)。

(3)在生产装置区建设安装,未与系统连接,独立的新容器等设备。

(4)进入沟、池以及有井盖的阀门井(给水、热力等)。

(5)工程项目、作业的临时用电接电作业。

(6)高空作业。

2、高处作业(1)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

(2)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

(3)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

(4)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3、临时用电作业(1)一级临时用电作业:在生产装置运行时,供用电设施全程至少有一处需一级或特级用火管理或用电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或用电设备台数在5台以上或直接由配电室内配电屏供电时。

(2)二级临时用电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一级临时用电作业以外的临时用电作业;潮湿区域临时用电作业;生产装置安装时,不受用电设备容量、台数及是否直接由配电室内配电屏供电的限制时。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新编版)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新编版)

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新编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新编版)1总则1.1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1.2按照“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制度,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

1.3作业现场负责人在作业许可前,必须组织人员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1.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1.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

1.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审批。

2作业许可范围2.1凡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起重和盲板抽堵等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2.2承包商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其他临时性作业(日常及有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除外)必须实行许可管理。

2.3企业应结合作业活动特点确定需要增加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制定相应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3管理和职责3.1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前的风险辨识、许可条件确认、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实施和核验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3.2安全监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监管责任主体。

要对作业许可管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的资质培训和认定;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定期归档管理。

3.3企业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是作业许可的管理责任主体,提供业务技术咨询和现场管理,对作业许可全过程的管理负责。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未按工作许可证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得进行作业。
4.2作业人员
——接受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了解本工作可能存在的危害,掌握必须的安全措施、正确的作业方法及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应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
——工作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或向作业负责人报告。
4.3监护人
(4)易燃易爆区内临时用电和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
(5)在易燃易爆区内其他产生火花的作业。
——破土作业
指进行地面开挖、掘进、钻孔等作业。
——锁定/标签
指在能源驱动设备、机械或管道上或其周围作业时,禁止某些可能造成危害的阀门、开关、设备操作的程序。
——试压与吹扫
指设备与管道的试压与吹扫工作。
——临时用电作业
3.5如需延长工作许可,应按照以上程序重新办理工作许可证。
4责任
4.1作业负责人
——应清楚哪些工作需要办理工作许可证,并了解工作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HSE管理作业文件
XXX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编制部门:项目管理部
审核:xxx
批准:xxx
修改状态:第0次
实施日期:xxx
第3页共4页
——应及时申请办理工作许可证,并认真填写。
——作业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有权对不安全操作、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可责令停工整改。
5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3.2作业负责人持填写好的工作许可证报主管施工经理审批。审批前,主管施工经理应组织HSE监督及相关人员根据作业性质和特点检查确认预防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
3.3HSE管理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会同作业负责人持工作许可证报甲方(业主或施工主管部门)审批。

2023年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2023年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2023年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作业许可管理是一项关乎工作场所安全和生产秩序的重要措施。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制定本规定,明确和规范作业许可的管理标准和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高风险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化工企业、电力企业以及其他关乎公共安全的领域。

三、作业许可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工作进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应始终放在首位,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风险分级原则:将不同作业的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对于高风险的作业,应严格控制和监管。

3. 协同作业原则: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的作业,需要进行充分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各方能够共同配合和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

四、作业许可管理的主要内容1. 作业许可的申请程序:作业单位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作业许可,并提交详细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方案。

2. 作业许可的审批程序: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作业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3. 作业许可的颁发和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应在审批通过后颁发作业许可证,并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单位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4. 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和延期: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过期后需要重新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作业单位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5. 作业许可证的撤销和注销: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作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撤销其作业许可证,并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进行相关作业。

六、作业许可管理的责任与执法1. 上级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作业许可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2. 对于违反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作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工整顿等。

3. 对于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灾害,上级主管部门应迅速组织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

七、监督和检查1.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作业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其遵守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范本(2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范本(2篇)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范本1. 引言作业许可管理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效率,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本文旨在制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规范相关的作业许可程序和要求,确保作业活动的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该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工作场所进行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检修、维护和清洁等作业。

3. 定义- 作业许可:指经过授权和管理的工作许可证书,允许对特定区域或设备进行作业的许可证明。

- 作业负责人:指负责申请和管理作业许可的人员,对作业活动和作业人员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 作业人员:指参与特定作业活动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作业许可的要求进行操作。

- 作业区域:指特定的工作区域,需要经过许可才能进行工作。

4. 作业许可程序4.1 作业准备4.1.1 作业负责人应准备作业许可申请表,详细描述作业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

4.1.2 作业负责人应核实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1.3 作业负责人应评估作业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4.2 作业审批4.2.1 作业负责人应将作业许可申请表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4.2.2 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根据作业的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作业许可申请。

4.2.3 如作业许可申请未获批准,作业负责人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4.3 作业许可4.3.1 作业负责人应将批准的作业许可书发放给作业人员,并简要说明作业活动的要求和限制。

4.3.2 作业人员应仔细阅读作业许可书,并确保自己理解和遵守其中的要求。

5. 作业许可要求5.1 作业前准备5.1.1 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其工具和设备的运行状况。

5.1.2 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许可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准备和检查,确保其安全和可靠。

5.2 作业操作5.2.1 作业人员在作业区域内应严格按照作业许可书中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5.2.2 如遇到紧急情况或超出作业许可范围的情况,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作业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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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保障作业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相关管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所属控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按照“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非常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四条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实行公司总部、二级单位、三级单位的三级管理。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一)非常规作业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以及承包商作业的活动。

(二)作业申请人是指承担作业的现场负责人。

如施工方项目经理、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

(三)作业批准人除动火、高处作业外,批准人为三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四)现场作业负责人项目作业单位现场第一责任人。

(五)作业现场监护人作业现场监护人:由建设单位、作业现场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对施工全过程风险控制措施的检查落实,且在异常情况下发出警告、叫停及采取应急保护措施的人员。

(六)作业现场监督人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作业单位双方派出的、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HSE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员。

包括HSE监督部门的专职监督人员、基层单位及作业单位专兼职安全人员。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二)负责对所属单位作业许可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负责对所属单位二级及以上的危险作业的备案。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职能部负责对业务主管范围内作业许可中技术方案的审查,并对业务主管范围内作业许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二级单位职责:(一)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二级及以上作业的安全作业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三)负责对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作业许可的审批和签发;(四)负责对所属单位三级危险作业的备案;(五)负责对所属单位作业许可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三级单位职责:(一)负责办理作业许可票;(二)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作业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并组织作业许可的书面审查;(三)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四)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五)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十条三级单位负责人职责:(一)组织对作业许可的书面审查;(二)负责本单位作业许可的现场核查和批准;(三)负责安排人员对作业许可执行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一条作业单位职责:(一)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作前安全分析(JSA),识别作业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风险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二)负责依据项目建设单位规定、项目风险识别和控制的需求、本单位资源等,编写HSE作业计划书;(三)负责对申报的作业许可材料提前进行内部审查,并向建设单位提出作业许可申请;(四)负责落实施工作业过程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五)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内部监护与监督。

第四章作业许可管理要求第一节作业许可范围及分级第十二条在所辖区域内或在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作业许可证:(一)非常规作业1.非计划性检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修计划或无程序指导的维修工作);2.承包商作业;3.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工作;4.交叉作业;5.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6.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其他工作,应办理许可证。

作业许可管理流程见附件1。

注:本条所指承包商作业是指由承包商完成的非常规作业活动。

(二)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工作,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1.进入受限空间;2.挖掘作业;3.高处作业;4.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5.管线打开作业;6.临时用电;7.动火作业。

第十三条公司对以下危险作业实行分级许可管理:(一)动火作业:实行一、二、三级许可管理;(二)高处作业:实行特级、一、二、三级许可管理;(三)吊装作业:按照三级许可管理;(四)受限空间作业:按照三级许可管理;(五)挖掘(动土)作业:按照三级许可管理;(六)管线打开作业:按照三级许可管理;(七)临时用电:按照三级许可管理。

一级许可管理:指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案,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到现场核查并批准的作业许可。

HSE作业计划书审核流程: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建设单位(基层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安全部门、业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公司机关业务主管部门。

二级许可管理:指由二级单位主管领导现场核查并批准的作业。

HSE作业计划书审核流程: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建设单位(基层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安全部门、业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级许可管理:指由三级单位主要领导现场核查并批准的作业。

第十四条节假日(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周末调休)或特殊时期危险作业应实行升级管理。

第二节作业许可证申请第十五条作业前申请人填写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见附件2),提出申请并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资料:(一)作业许可证;(二)作业内容说明;(三)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四)风险评估(如工作前安全分析);(五)HSE作业计划书和安全工作方案。

第十六条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所涵盖的工作,否则作业许可不能得到批准。

当作业许可涉及到多个负责人时,则被涉及到的负责人均应在申请表内签字。

第三节风险评估第十七条风险评估是作业许可审批的基本条件,应在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安全专职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八条申请人应组织对申请的作业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执行《作业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

第十九条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下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作业类型、作业内容、交叉作业界面、工作时间等各方面因素,统一完成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组织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第四节安全措施第二十一条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需要系统隔离时,应确认方法有效,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

第二十二条交叉作业前,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后方准开始作业。

交叉作业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密切注视安全动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许可证审批之前,对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环境,都应进行气体检测,并确认检测结果合格。

同时在安全工作方案中注明工作期间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

第二十四条许可证得到批准后,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气体检测,填写气体检测记录,注明气体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

气体检测表见附件3。

第二十五条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作业,作业单位均应按照相应要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监督相关人员佩戴齐全,执行相关个人防护装备管理要求。

第五节作业许可书面审查第二十六条在收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的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

审查内容包括:(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二)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三)确认安全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规范遵循情况,如Q/SY1247-2009、Q/SY1236-2009、Q/SY1243-2009、Q/SY1241-2009等。

(四)确认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五)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六)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七)其他。

第六节作业许可现场核查第二十七条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现场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二)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三)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四)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五)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六)培训、沟通情况;(七)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八)确认安全设施的提供方,并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第七节作业许可证审批第二十八条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作业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人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第二十九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

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第三十条如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提交一份带有针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作业许可申请。

第三十一条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批准人和申请人的批准。

第八节作业许可的执行与监督第三十二条作业许可执行人员须经过安全与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作业过程中必须有安全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控,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作业细节是否符合规定文件要求;作业许可证是否按规定填写、批准、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

第三十四条在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现场作业许可批准人。

第九节作业许可证取消第三十五条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生产单位和作业单位都有权力和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相关)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

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三)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四)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五)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六)事故状态下。

第三十六条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所有的许可证立即失效。

重新作业应办理新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只适用于特定区域的系统、设备和指定的时间段,如果工作时间超出许可证有效时限或工作地点改变,风险评估失去其效力,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

取消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第一联上签字。

第十节许可证延期和关闭第三十九条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

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

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应在申请上注明。

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并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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