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黄陵矿业安全生产二十条红线

3--3黄陵矿业安全生产二十条红线
3--3黄陵矿业安全生产二十条红线

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二十条红线规定

为了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审查管理二十条红线。

违反二十条的行为,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一条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者。

第二条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者。

第三条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责任者。

第四条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量责任者。

第五条“一吹风”排放瓦斯责任者。

第六条瓦检员、安监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第七条严重违章放炮责任者。

第八条故意破坏通风设施责任者。

第九条“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效应。

第十条井下无措施施焊及使用明火责任者。

第十一条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擅自修改巷道支护参数。

第十二条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闭锁未按《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扒、蹬、跳车;乘坐皮带。第十三条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带电检修电气设备者,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出现电气设备失爆的责任者。

第十四条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为受训不合格人员或未参加培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五条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并连续二次补考仍不合格者。

第十六条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责任人。

第十七条没有按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八条故意破坏瓦斯检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风压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设备的责任人。

第十九条安监员、瓦检员、瓦斯抽放泵司机等重要岗位工睡岗、脱岗的。

第二十条未进行局部通风机切换,瓦斯电、风电闭锁试验而填写虚假记录的。

2021新版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 线

2021新版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突矿井仍生产建设的。

安全红线二十条及双七条规定

盘江股份公司“安全红线二十条”规定(试行) 第一条:瓦斯超限作业; 第二条:“一通三防”方面弄虚作假;第三条:违规排放瓦斯; 第四条:擅自甩掉风电、瓦斯电闭锁或擅自调高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 电范围; 第五条:人为破坏抽采设施、通风设施、监控设施;第六条:防突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不到位;第七条:非检查人员擅自进入有“禁止入内”警示标志范围;第八条:掘进工作面误揭煤层; 第九条: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 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皮带; 第十条: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第十一条: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或违反“谁 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 第十二条:电器设备严重失爆或甩保护使用;第十三条:未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第十四条:违章放炮; 第十五条:独头巷道修复分两段以上同时作业;第十六条:锚杆(锚索)锯短使用; 第十七条:安检员、瓦检员班中脱岗或不在现场交接班;第十八条:发生事故及发生险情不按规定及时汇报或采取措施;第十九条:违规打钻造成钻孔着火; 第二十条: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配备安检员、瓦检员; 盘江股份公司“安全红线二十条”执行说明 第一条:瓦斯超限作业;指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第二条:“一通三防”方面弄虚作假;指下列情形之一:隐瞒瓦斯超限情况;擅自修改监控数据,擅自中断数据传送;人为调整监测监控数据造成数据失真;编造钻孔断气;与其参数测定效果、检验数据不真实;消突评价报告作假的。 第三条:违规排放瓦斯;下列情形之一:一风吹排放瓦斯造成第一风流交汇点瓦斯浓度达到3%及以上;排放瓦斯区域不停电;排放瓦斯不安规定撤人设岗;瓦斯浓度超过3%强行排放瓦斯的(非救护队排放瓦斯)。 第四条:擅自甩掉风电、瓦斯电闭锁或擅自调高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指有下列情形之一:断电值、断电范围不符合规程所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人为破坏抽采设施、通风设施、监控设施;指下列情形之一:修复地点与其抽放管不按规定保护造成瓦斯管断裂致使瓦斯超限的,运输物料过风门,不按规定开启而直接撞击,造成风门损坏,推动作用或导致系统风流不稳定的,人为造成瓦斯传感器失去监控作用。第六条:防突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或防突措施不到位;指下列情形之一: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无防突措施、消突评价报告,或不按允许超前距离控制,超采超掘。 第七条:非检查人员擅自进入有“禁止入内”警示标志范围;指下列情形之一:私自打开设有“严禁入内”的栅栏进入盲巷、停风地点;进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的世道、硐室;进入其他危险区域。 第八条:掘进工作面误揭煤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于未探清掘进工作面前方土质情况面而误揭0.3m以上煤层。第九条: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皮带;指有下列情形之一:滚筒2米及以上的提升绞车未装设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过负荷装置和欠电压保护装置、限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

2021版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2021版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 线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55

2021版煤矿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员工有以下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情形的,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瓦斯超限作业。 2、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3、害怕瓦斯超限影响生产,把瓦斯探头放在风筒口的、糊探头或用其它东西包住瓦斯探头的。 4、随意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一风吹排放瓦斯。 5、防突人员弄虚作假或不按设计、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和预测预报,虚报检测数据。 6、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或弄虚作假。 7、擅自改变缩短放炮距离;未执行“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的放炮制度。

8、用矿车顶撞风门或故意破坏通风设施。 9、“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10、采掘地点超允掘、允采作业。 11、地面瓦斯抽放房、风机房和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12、锚杆(锚索)支护擅自改变支护参数。 13、斜井绞车提升未使用安全门、阻车器;扒、蹬、跳矿车或箕斗,乘坐皮带。 14、带电检修电器设备或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 15、偷盗、埋藏火工产品。 16、偷盗井下安全生产器材;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或安全生产设施。 17、无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擅自进行特殊工作操作。 18、维修地点不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的。 19、安检员不蹲守作业地点和区域、有睡觉行为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

电力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检修人员现场工作安全告知 一、认真学习一遍电力安全生产法规 根据各工种的特点和生产实际情况,发动职工在各个阶段每人认真学习一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或读一本电力安全生产的书籍,学习掌握电力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二、提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发动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进行分析,就如何保证安全生产提出一条建议。如所提建议被采纳,实施效果明显的,可作为合理化建议成果逐级申报。 三、做一件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实事从预防事故入手,发动职工解决设备、安全装置、生产环境和安全管理的具体问题,达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事故的目的。 四、当一天安全检查员每名职工当一天值班安全检查员,明确当班安全员的责任,进行安全布置、检查、评讲、总结。通过当一天值班安全检查员,加强职工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的认识,提高班组每名成员的安全责任心。 五、查一起自己身边的习惯性违章隐患 发动职工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对班组的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装置、生产环境进行自查互查,重点是查找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现象。达到查找事故隐患、杜绝习惯性违章、消除事故隐患、创建安全生产环境的目的 电力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一、严禁无票作业; 二、严禁违章指挥; 三、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生产现场; 四、严禁安全交底不清开工作业; 五、严禁未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动火作业; 六、严禁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七、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八、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变更安全措施; 九、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和特种设备; 十、严禁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淮北矿业 二十条红线 3个十条 54321安全生产体系

“54321”安全生产体系 1、 安全支撑体系:安全理论、安全素质、安全制度、安全文化、安全责任 2、 安全保障体系:安全技术、安全投入、安全环境、安全监督 3、 安全防控体系:事故防范、隐患排查、“三违”整治 4、 安全操作体系:自主管理、现场管理 5、 安全目标体系: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对触及以下二十条安全管理红线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 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未安排停工撤人的当班最高级别管理干部。 2、 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3、 监测监控弄虚作假造成数据失真、上传中断。 4、 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弄虚作假。 5、 违规启封密闭墙,违章排放瓦斯。 6、 瓦检员、防突员虚报、假报检测数据。 7、 脱岗造成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事故。 8、 放明炮、糊炮。 9、 井下无计划、无措施烧焊。 10、 井筒坠罐、过卷、过放、坠物的主要责任人。 11、 扒、蹬、跳车、乘坐皮带。 12、 井下带电作业。 13、 擅自截短锚杆锚索施工。 14、 挂停止作业牌擅自摘牌送电。 15、 携带烟草、打火机、火柴入井。 16、 井下私自照相、摄像,携带手机、电子表、随身听入井。 17、 冒名顶替在岗在职人员入井。 18、 无规程(措施)施工造成死亡事故。 19、 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死亡事故。 20、 违章作业直接造成他人死亡。 强化安全生产严细实作风的十条刚性规定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不严、不细、不实问题,强化安全工作执行,以

严细实作风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十条刚性规定。 1、 必须及时贯彻落实集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2、 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和值班制度。 3、 必须切实提高下井质量。 4、 必须严格按章指挥。 5、 必须严格技术管理。 6、 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灾害治理工程。 7、 必须如实准确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8、 必须严格安全监督检查。 9、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问责。 10、 必须严格执行“禁酒令”和请销假制度。 强化经营管控十项举措 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度过经营难关,特制定强化经营管控十项举措如下: 一、十项举措 1、 实施矿井分类管控(杨庄矿属于二类矿井) 2、 调整相关薪酬标准 3、 压缩成本费用支出 4、 从严控制投资支出 5、 压缩物资采购支出 6、 着力提高精煤产率 7、 调整精煤内部结算基准价格 8、 积极推进非煤单位止亏增盈 9、 加大房地产资源盘活力度 10、 适时推进矿井整合 2、 相关要求 1、 必须解放思想,推进“四个观念”转变。即:由以生产为中心向以效益为中心转变;由以原煤产量为中心向商品煤量、煤种、煤质并重转变;由各自养队伍向以矿井之间市场化服务转变;由以“发工资”向创效益“挣工资”转变。 2、 必须严格考核,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红线管理制度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 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 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 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 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 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 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 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严禁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脱岗、睡岗、替岗、代岗、酒后上岗和带病、带 情绪上岗。 4.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5.严禁执行无专门确保安全作业的措施,严禁无专门安 全人员监督从事的危险作业。 6、严禁乱动机电设备,严禁破坏各类机电设备和通风 安全设施。 7.严禁在工作中嬉耍、打闹、打架等不良行为。 8.严禁违反作业程序施工和检修工艺莽干、瞎干。 9.严禁违反规定运输、存放、使用爆破物品和其它危险

品(含各类油脂)。 10.严禁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 部分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 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 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质量控制, 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适应煤矿安全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

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发挥领导作用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煤矿红线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关于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通知》(晋市煤销函字[2016]57号)和《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晋能安监字[2016]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矿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我矿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科室队组。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三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培训中心主任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生产科长、调度主任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科长撤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科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科长撤职处分,给予监控室主任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给予地测防治水科长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地测防治水科长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科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调度主任撤职处分。 11、凡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工停产指令或未经验收而私自复工复产,给予安全科长撤职处分。 12、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监察不力、追责不到位,给予安全科长降职处分。 第三章安全操作红线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1、蒙牛乳业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为使企业在安全的基础上长远发展,特颁布如下禁令: (1)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2)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6)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7)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9)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10)严禁破坏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设施。 2、解读蒙牛乳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十条禁令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坚决禁止的行为,是为了防范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十条禁令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不是提出的新要求,而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重申。 经统计,对近八年来中央企业发生的135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归类分析时发现:(1)56%的事故有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因素; (2)53%的事故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因素; (3)22%的事故有承包商、分包商管理问题的因素; (4)16%的事故有培训教育不到位的因素; (5)7%的事故有特种设备不符合规定或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资质的因素; (6)2%的事故有擅自改变流程、方案的因素,这些问题又大多与抢工期、超能力生产有关。 近年来,公司还存在破坏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现象,也被列入禁令中。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33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 线(正式版)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突矿井仍生产建设的。 十、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的。 十一、超能力生产、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2的。 十二、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导致瓦斯治理工程亏欠的。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安全生产违反“十条禁令”处罚规定

安全生产违反“十条禁令”处罚规定 一、十条禁令 第一条严禁停电作业不按规定验电、接地。 第二条严禁高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不戴安全帽。 第三条严禁未经工作许可即开展工作。 第四条严禁作业不按规定进行现场勘察。 第五条严禁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操作票。 第六条严禁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未做完整就进行工作。 第七条严禁作业监护人员(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同 进同出人员)擅自离开现场。 第八条严禁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第九条严禁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验电笔、接地线、绝缘棒、安全带,高空落物高风险场所不戴安全帽。 二、违令处罚 十条禁令是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底线。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为高压线,如有违反加重处罚。集体企业员工违令按照主业员工等同处罚。 (一)违反前三条禁令 1. 公司(含集体企业)员工(1)工作班成员违令给予留用察看 1

年处罚,接受安全培训,所在现场作业监护人员(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同进同出人员)给予同样处罚; (2)作业监护人员(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同进同出人员)直接违令给予留用察看 2 年处罚,接受安全培训; (3)违令者所在班组停工安全学习 1 天,班组长给予试岗 2个月处罚,并在车间作深刻检查; (4)违令者所在车间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罚,并在 1 周内到上级单位“说清楚”; (5)一个工作年度内 2 次违令者解除劳动合同; (6)一个工作年度内发生 2 人次违令的班组停工安全学习周,班组长给予记过处罚;班组所在车间停工安全学习 1 天,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处罚; (7)一个工作年度内发生 3 人次及以上违令的班组停工安全学习 2 周,班组长给予撤职处罚;所在车间停工安全学习 1 周,主要负责人给予记过处罚; (8)同一现场 2 个及以上环节违令,按违令可能导致的事故等级追究相关管理人员和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二)违反后七条禁令 1. 公司(含集体企业)员工(1)工作班成员违令给予给予离岗 1 个月处罚,接受安全培训;所在现场作业监护人员(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同进同出人员)给予同样处罚;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和岗位红线

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实现安全管理过程控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超前防范,“安全生产红线”不可触犯、不可逾越。 第二章通用类 (一)机构设置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降职处分。 第三条必须建立健全生产技术、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通防、安监等管理机构。 第四条配齐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采煤、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等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制度建设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考核500元,责任人考核1000元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每月主持召开2次安全办公会。 第六条必须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且下井带班数目不得低于规定要求。 (三)劳动用工管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一律不准上岗,外包施工队一律停工停产。 第七条员工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未掌握“三大规程”、岗位人员未掌握应知应会及安全避险知识的,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的。 第八条外包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未纳入矿统一管理的,出现非法分包、转包的;施工队未到省级煤炭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

第九条入井新员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未签订师徒合同的,从事本岗位工作未超过半年的,一律不得独立作业。 第十条外包队伍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达不到要求的,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第三章设计类 第十四条矿井、采区、工作面、供电、防灭火等设计违反《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中煤集团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等规范、标准的,一律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探放水设计违反《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中煤集团防治水管理体系》等规定的,一律不得实施探防水作业。 第十六条采掘工作面无设计或无《作业规程》而私自施工的,一律停工停产整顿。 第四章基建管理类 第十七条非法转包、违规分包工程的,一律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实行以包代管,或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的,一律停工整顿。 第五章采掘类 采掘系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正职免职,责任人留用察看。 第十九条无批复的设计、作业规程擅自组织生产的。 第二十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燃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或未采取(未建立)注浆、注氮、三相泡沫等综合防灭火措施(系统)的。 第二十一条未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的情况下生产作业的。 第二十二条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 第二十三条巷道掘进施工地点支护参数无依据或擅自更改巷道支护设计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锚杆(索)支护未做拉拔试验的,预紧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煤矿安全红线暂行规定(通用版)

煤矿安全红线暂行规定(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24

煤矿安全红线暂行规定(通用版) 安全红线即安全控制线,为安全禁止事项,为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行为和职工的安全行为,严肃安全事前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管理红线 1、对矿党政的决策部署执行落实不力,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较大安全隐患的。 2、规程措施编制不符合有关规定,与现场脱节,造成较大事故隐患的。 3、各级带(跟)班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执行“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位、在位尽责”规定,造成较大事故隐患的。

4、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违章截短锚索的;掘进工作面随意加大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5、不执行矿责令停产整顿,继续生产作业的。 6、无计划、无措施贯通巷道的。 7、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 8、采煤工作面转载机处红外线闭锁、生命探测仪、拉线急停,皮带机、猴车拉线急停不起作用,未采取相关措施安排继续运行的。 9、封闭管理的运输巷道,矿检查一年内发现3次相关安全措施不落实。 10、小巷运输巷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未按期组织整改,继续运行的。 11、拆安工程未组织验收进行拆安的。 12、因主观因素,造成主扇停风30分钟以上事故的。 13、排放瓦斯各级干部未到现场指挥,出现“一风吹”或排瓦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96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正式 样本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严禁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脱岗、睡岗、替岗、代岗、酒后上岗和带 病、带情绪上岗。 4.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5.严禁执行无专门确保安全作业的措施,严禁无 专门安全人员监督从事的危险作业。 6、严禁乱动机电设备,严禁破坏各类机电设备 和通风安全设施。 7.严禁在工作中嬉耍、打闹、打架等不良行为。 8.严禁违反作业程序施工和检修工艺莽干、瞎

干。 9.严禁违反规定运输、存放、使用爆破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含各类油脂)。 10.严禁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编号:SM-ZD-62441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在防突措施不达标仍存在突出危险的区域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二、所有矿井严禁在瓦斯超限情况下强行生产,必须做到“瓦斯不超限,超限即停产”,对每一次瓦斯超限事故必须分析原因,强化措施,追究责任。对由于存在隐患造成的瓦斯超限超过1次/月或2次/年的矿井要停产整顿。 三、所有矿井在排放瓦斯期间严禁有关领导不到现场指挥、出现“一风吹”或在回风区域不执行断电撤人。 四、所有矿井严禁在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有掘必探,不探不掘,不治理不开采,不评价不开采”。 五、所有开采下组煤或水文条件极复杂的矿井严禁在未安设水害报警系统和未构筑预隔离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安全生产红线制度”、“六要八步

安全简报 (第十六期) 南靖县供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司所属各部门、供电所、班站: 为做好迎接省公司检查的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本次 漳州局“秋查”的反馈情况,我部重点收集整理了公司“安全生产红线制度”、“六要八步”、“百问百查”安全生产通用17问、“百问百查”优质服务13问、“秋查的六个重点”等相关重点学习材料。要求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迎查工作,组织员工进行学习,督促员工要熟读会牢记。进一步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以更好的面貌迎接省公司的检查。 附:检查重点学习材料

======================================================================= 检查重点学习材料 ★公司安全生产“红线”条款(试行)内容 一、通用条款 1、严禁无票工作、操作(“安规”规定允许的除外); 2、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3、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作业; 4、严禁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 5、严禁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将安全带系在不牢固构件上; 6、严禁不验电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7、严禁醉酒驾车及无准驾证驾驶本公司车辆; 8严禁未挂接地线就开始工作; 9、严禁部门、班组或个人私自承包或转发包工程; 二、变电运行专业 1、严禁值班人员未接到正式指令就开始操作; 2、严禁操作时无人监护。 三、变电检修专业 1、严禁应使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不使用安全措施票; 2、严禁在开关机构上检修不解除操作电源; 3、严禁设备耐压(高压)试验后不放电; 4、严禁高压试验应设专责监护人的工作未设专责监护人; 5、严禁工作现场无监护。 四、调度专业 1、严禁工作票(包括所有的关联申请)未终结即下令操作; 2、严禁无监护进行遥控操作。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2020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2020新版) 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

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突矿井仍生产建设的。 十、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的。 十一、超能力生产、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2的。 十二、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导致瓦斯治理工程亏欠的。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813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通用 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严禁超层越界违法非法开采,杜绝工作面未经安全准入擅自组织开采。 二.严禁图纸不实,使用假图欺骗检查。 三.严禁使用无编制、非正规队伍组织生产,外委队组必须纳入矿井统一管理。 四.严禁工作面出现事故征兆或重大隐患情况不停产、不撤人、不汇报,继续盲目组织生产。 五.严禁一巷多头作业、以掘代采作业、使用淘汰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六.严禁水患不清,防治水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 七.严禁瓦斯检查空班、漏班、假检,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不撤人、不断电、不采取措施冒险强行作业,绝不准防灭火措施不到位、CO超限冒险作业。 八.严禁人料混运、辅助运输设施不达标、“封闭”管理不到位、使用非防爆胶轮车进行运输作业。 九.严禁超控顶距作业、支护失效作业。

安全生产红线禁令

天业集团安全生产红线禁令 一、在厂区内吸烟、喝酒及酒后作业; 二、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三、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四、违反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五、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 六、违反动火作业制度和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七、违反设备检维修断、送电作业制度,违规跨越带电传动设备; 八、违反盲板抽堵制度; 九、违章关闭和取消安全联锁、安全防护装置、报警设施; 十、在园区、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不落车厢(斗)行驶; 十一、瞒报、谎报事故 天业集团安全生产红线禁令 一、在厂区内吸烟、喝酒及酒后作业; 二、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三、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四、违反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五、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 六、违反动火作业制度和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七、违反设备检维修断、送电作业制度,违规跨越带电传动设备; 八、违反盲板抽堵制度; 九、违章关闭和取消安全联锁、安全防护装置、报警设施; 十、在园区、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不落车厢(斗)行驶; 十一、瞒报、谎报事故

天业集团安全生产红线禁令 一、在厂区内吸烟、喝酒及酒后作业; 二、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三、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四、违反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五、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 六、违反动火作业制度和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七、违反设备检维修断、送电作业制度,违规跨越带电传动设备; 八、违反盲板抽堵制度; 九、违章关闭和取消安全联锁、安全防护装置、报警设施; 十、在园区、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不落车厢(斗)行驶; 十一、瞒报、谎报事故 天业集团安全生产红线禁令 一、在厂区内吸烟、喝酒及酒后作业; 二、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三、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四、违反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五、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 六、违反动火作业制度和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七、违反设备检维修断、送电作业制度,违规跨越带电传动设备; 八、违反盲板抽堵制度; 九、违章关闭和取消安全联锁、安全防护装置、报警设施; 十、在园区、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不落车厢(斗)行驶; 十一、瞒报、谎报事故 天业集团安全生产红线禁令 一、在厂区内吸烟、喝酒及酒后作业; 二、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三、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四、违反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五、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 六、违反动火作业制度和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七、违反设备检维修断、送电作业制度,违规跨越带电传动设备; 八、违反盲板抽堵制度; 九、违章关闭和取消安全联锁、安全防护装置、报警设施; 十、在园区、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不落车厢(斗)行驶; 十一、瞒报、谎报事故天业集团安全生产红线禁令 一、在厂区内吸烟、喝酒及酒后作业; 二、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三、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四、违反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五、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 六、违反动火作业制度和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七、违反设备检维修断、送电作业制度,违规跨越带电传动设备; 八、违反盲板抽堵制度; 九、违章关闭和取消安全联锁、安全防护装置、报警设施; 十、在园区、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不落车厢(斗)行驶; 十一、瞒报、谎报事故 天业集团安全生产红线禁令 一、在厂区内吸烟、喝酒及酒后作业; 二、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三、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四、违反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五、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 六、违反动火作业制度和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七、违反设备检维修断、送电作业制度,违规跨越带电传动设备; 八、违反盲板抽堵制度; 九、违章关闭和取消安全联锁、安全防护装置、报警设施; 十、在园区、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不落车厢(斗)行驶; 十一、瞒报、谎报事故 天业集团安全生产红线禁令 一、在厂区内吸烟、喝酒及酒后作业; 二、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三、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四、违反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五、违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 六、违反动火作业制度和擅自扩大作业范围; 七、违反设备检维修断、送电作业制度,违规跨越带电传动设备; 八、违反盲板抽堵制度; 九、违章关闭和取消安全联锁、安全防护装置、报警设施; 十、在园区、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不落车厢(斗)行驶; 十一、瞒报、谎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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