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请简述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是一项对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是否符合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和符合相关标准的认证工作。

具体的认证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申请: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首先需要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企业资质、生产流程和产品信息等。

2. 审核评估:认证机构会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和评估,验证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和加工,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3. 报告编制:认证机构根据现场评估的结果编制认证报告,包括企业符合性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估结果。

4. 问题解决:如果在审核评估过程中发现问题,认证机构会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进行复评。

5. 认证决策:认证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和整改情况,做出是否颁发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决策。

6. 颁发证书:如果企业符合认证标准,认证机构会颁发绿色食品认证证书,并将企业相关信息公示。

7. 监督审查:认证机构会定期对已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进行监督审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认证标准和要求。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的目标是保证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友好、可持续发展,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环保性的信任,并推动食品行业向绿色化发展。

简述绿色食品的认证程序

简述绿色食品的认证程序 简述绿色食品的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是指通过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等环节,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激素等有害物质,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不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和动物保护法规,以及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食品。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绿色食品需要进行认证。 一、绿色食品认证的目的 1. 保障消费者健康:绿色食品认证可以确保产品不含有害物质,符合安全标准。 2. 促进可持续发展:绿色食品认证可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 增强企业竞争力: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可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信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绿色食品认证机构

国家相关部门授权的机构是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的唯一机构。在中国, 国家相关部门授权的机构包括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 三、绿色食品认证的标准 1. 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绿色食品生产标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 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激素等有害物质,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法规的标准。 2. 绿色食品质量标准:绿色食品质量标准是指在产品质量方面,符合 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 绿色食品安全标准:绿色食品安全标准是指在产品安全方面,符合 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1. 申请认证:企业首先需要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 情况、生产设备、原材料采购渠道等信息。 2. 审核评估:认证机构会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评估,查看企业是否符 合绿色食品认证要求。

3. 报告编制:审核评估结束后,认证机构会编制审核报告,并将报告 交给企业进行审查确认。 4. 认证决定:企业确认审核报告无误后,认证机构会根据评估结果作 出认证决定。 5. 发放证书:认证机构会向企业发放绿色食品认证证书,标志着企业 已经获得了绿色食品认证。 五、绿色食品认证的有效期和监督管理 1. 有效期:绿色食品认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要重新申请认证。 2. 监督管理:认证机构会对已经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进行定期监 督检查,确保企业一直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如果发现企业有违规 行为,将取消其绿色食品认证资格。 六、结语 随着消费者对健康和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食品市场越来越受到关注。通过严格的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可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并促进农 业可持续发展。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及审查程序

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及审查程序 绿色食品是指通过自然农业、有机农业、低辐射农业和生态畜牧业等有效产业,生产的绿色、有机、无公害甚至是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有明显的环保、健康、生态关系的食品。 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权益与维护行业有序,我国建立了一套绿色食品认证制度。经过这套系统的审核认证的绿色食品可以得到广泛认可与市场接受。接下来,笔者将介绍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及审查程序。 一、绿色食品申报材料清单: 1.申请表:须详细填写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企业信息等内容。 2.质量管理文件:包括生产过程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缺 陷品控制、质量检测等内容,并应提供橱窗农民、托养户、合作组织的资质证明。 3.生产标准文件:应提供生产过程、农药、肥料等使用情况,确保不使用有毒、高残留农药,符合相关的生产标准和规范。 4.环保文件:须提供环保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建立环保 管理系统、资源节约和可能的污染防治措施等。

5.产品信息:提供产品样本、产品标志、包装及标签、品 牌及专利信息、产品特殊的营养成分以及产品营养价值等。 6.相关证件:如《生态农业产品判定标准》、《有机农业 产品标准规程》、《绿色食品标识使用管理规则》、系列化标准与专利等。 二、绿色食品认证的审查程序: 1.申请:企业根据《绿色食品认证管理规范》向相关认证 机构提交申请,提交的申请表中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规模、产品名称、产品价值等信息。 2.初审:认证机构对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 件的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并对现场进行勘察、检验、采样和分析等步骤,以评估企业控制食品安全的能力以及申报食品的安全性,可行性等方面。 3.复审:认证机构对初审中通过审核的企业和产品采用比 较严格的审查程序,进行更加深入的现场评估与风险评估,确定申报的绿色食品是否达到了国家标准,验收通过的企业可以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 需注意的是,绿色食品认证对于生产过程的监管非常严格,申请企业必须保证其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毒、高残留农药,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同时应对其生产过程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全面的系统管理。 最后,绿色食品认证不仅有利于保障食品的安全与健康,也有助于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希望企业和生产者可以优先考虑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并以此为

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4)产品执行标准(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 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 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一、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二、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所需上报的材料 三、具备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四、哪些产品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五、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生产情况调查表》 六、如何编制绿色食品种植规程和绿色食品产品的加工规程 七、申报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及现状评价 八、抽样、产品检测 九、编号、颁发证书 一、如何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企业如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1、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1、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并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企业生产情况调

查表》。并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省(区、市)绿办。 2、各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依据企业的申请,委派至少两名绿色食品标志专职管理人员赴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考察合格,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将委托定点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申报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的大气、土壤和水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 3、省绿色食品委托管理机构的标志专职管理人员将结合考察情况及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材料后,下达一审结果。一审结果有三种情况:若申报材料不合要求,则下达一审意见,企业收到一审意见后应在两个月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如实的答复;若材料中有违反原则性的问题,则不予通过,且当年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报;若材料合格,即下抽样单,绿办据此抽样单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抽样后封好样送到指定的食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5、食品质检部门将检测报告直接寄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心对此报告进行终审,合格即通知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不合格者,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上述合格的产品进行编号,并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 7、申报企业对环境监测结果或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仲裁检测申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定点监测机构对其重新检测,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裁决。 8、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心、绿办或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及年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办理重新申请手续。 二、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所需上报的材料 申报申色食品标志应包括以下材料: 1、企业的申请报告(样本) 2、《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样本) 3、《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样本)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 (一)有机食品标志及申请认证程序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6月19日发布了10号令,颁布了《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 1.有机食品标志标志由两个同心圆、图案以及中英文文字组成(图1)。内圆表示太阳,圆内既像青菜又像绵羊的图案泛指自然界有机、天然的动植物食品;外圆表示地球。整个图案采用绿色,象征着有机产品是无污染、符合健康要求的产品以及有机农业给人类带来了优美、清洁的生态环境。标志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2.有机食品认证基本要求 (1)生产基地在最近3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2)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3)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4)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 (6)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年以上的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要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颁证。 (7)在生产和流通过程,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3.有机食品认证程序 (1)申请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索取申请表。 (2)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传回中心,中心根据申请表所反映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若同意受理,则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向中心交纳申请费后,中心将全套调查表及有关资料寄给申请人。 (3)申请人将填好的调查表寄回中心,中心将对返回的调查表进行审查,若未发现有明显违反有机食品颁证标准的行为,将与申请人签订审查协议。一旦协议生效,中心将派出检查员,对申请人的生产基地、加工厂及贸易情况等进行现场审查(包括采集样品)。 (4)检查员将现场检查情况写成正式报告送中心颁证委员会。

浙江省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程序

浙江省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程序 一、申报认证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其所在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绿办)领取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等有关资料,或从浙江农业信息网绿色食品子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819117802.html,)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市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 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受理及文审 2.1 市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 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 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 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 3.1市绿办制定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 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绿中心)《绿 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和现场检查计划要求,按现场检查表中检查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现场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3.3现场检查不合格,市绿办书面通知申请人,认证结论按不通 过处理,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4.产品抽样 4.1 现场检查合格,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中绿 中心《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试行)》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4.2 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 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5.环境调查 5.1检查员在现场检查工作的同时,依据中绿中心《绿色食品产 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开展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并详细填写《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表》

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申请程序

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申请程序 一、绿色食品标准 (一)绿色食品标准概述为了保证绿色食品产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特性,开发绿色食品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质量标准体系.绿色食品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包装标准、贮藏和运输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它们构成了绿色食品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 绿色食品标准建设是绿色食品产品开发和质量监控的技术基础.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不仅提高了绿色食品产业的科技水平,而且促进了绿色食品产品的开发. (二)绿色食品标准的作用 绿色食品标准作为绿色食品生产经验的总结和科技发展的结果,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所起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绿色食品标准是进行绿色食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质量认证指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活动.质量体系认证指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产品的生产的企业,其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符合特定的标准的活动.由于绿色食品认证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同时包含了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因此,无论是绿色食品质量认证还是质量体系认证都必须有适宜的标准依据,否则就不具备开展认证活动的基本条件. 2.绿色食品标准是进行绿色食品生产活动的技术、行为规范.绿色食品标准不仅是对绿色食品产品质量、产地环境质量、生产资料毒副效应的指标规定,更重要的是对绿色食品生产者、管理者的行为的规范,是评价、监督和纠正绿色食品生产者、管理者技术行为的尺度,具有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活动的功能. 3.绿色食品标准是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提高绿色食品生产水平的指导性技术文件.绿色食品标准不仅要求产品质量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而且为产品达标提供了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指标. 4.绿色食品标准是维护绿色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技术和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准作为质量认证依据,对接受认证的生产企业来说,属强制执行标准,企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第一节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检查前的准备 仔细阅读申请人的申请认证材料,熟悉相关的标准及技术资料,列出检查提纲和检查要点,收集申请人有关申请认证产品的相关信息。 二、工作程序 1.首次会议:听取申请人关于申请认证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生产管理等有关情况的介绍,检查员质疑,商定具体检查日程安排; 2.实地检查:确定检查的基地数和地块数,随机进行实地检查; 3.随机访问:确定访问农户数,随机访问农户和有关技术人员,了解产品生产及管理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4.查阅文件、记录:通过查阅文件,了解申请认证企业全程质量控制措施及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的能力;通过查阅记录,核实申请认证企业生产和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控制的有效性。检查中,查阅的文件包括基地管理制度、合同(协议)、生产管理制度等;查阅的记录包括生产及其管理记录、出入库记录、生产资料购买及使用记录、交售记录、卫生管理记录、培训记录等; 5.总结会:要求受检方主要负责人及各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员向受检方报告现场检查结果,并就有关情况作说明。在总结会上,受检方可以对现场检查的报告进行评论,提出不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对有争议的事实,必要时可进行核实,以确保现场检查结果实事求是,评估结论恰如其分。检查员应明确检查结论,提出建议或整改意见。 6.对上述每个程序进行拍照,并附于检查评估报告中。 三、基地数、地块数和农户数的确定 对于“公司 +基地+农户”的申请企业,检查员采用×0.8取整的方法(n代表样本数),随机确定实地检查基地数、地块数及随机访问农户数。 如:假设某申请企业申请认证的大豆基地分布于 10个基地,每个基地有40个地块和20户农户。 检查基地数确定:×0.8=2.53,取整为 2,即随机抽取2个基地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地块数确定:基地所对应的地块数开平方乘以 0.8,取整。即×0.8=5.01,取整为 5,

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 (试行)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CGFDC) 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 (试行)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加强对绿色食品续展认证工作的管理,规范续展认证工作,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制定本程序。 1.2产品续展认证按本程序执行。 2 续展定义、条件 2.1续展是指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期满,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提出申请,经认证许可在该产品上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2.2 续展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 ,如需进行产地环境质量监测,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5个月前向委托管理机构提出续展申请; ,合理安排续展申请时间,保证续展申请时有适于抽样检测的产品。3续展工作基本要求

3.1委托管理机构应在证书有效期满2个月前向中心报送续展的有关材料。 3.2委托管理机构应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绿色食品企业第三年度的年检工作和续展工作。 3.3因年检结论不合格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自取消标志使用权后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申请。再行申请时,不按续展处理,按《绿色食品认证程序》执行。 3.4续展产品证书的起始时间与上一个周期的终止日期相衔接。 4 续展申请 申请人向委托管理机构提交《绿色食品标志续展认证申请书》及以下材料(以下统称续展申请材料): (1)保证续展产品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经核准的证书复印件 (3)续展期的原料供应购销合同(包括公司与基地的协议或合同等) (4)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5 受理、文审 5.1委托管理机构收到续展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并在2个工作日内依据绿色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文审工作,向申请人发出《续展产品文审意见通知单》(附件),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5.2续展申请材料不齐全,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凡 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 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址: www. https://www.360docs.net/doc/b819117802.html,)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

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 一、申请人条件: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质、国家强制要求的相关资质,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3、加工企业必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二、认证程序:认证申请;文件审核(文审);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环境监测等。 绿色食品是我国近年来根据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保要 求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出来的食品,生产出来的绿色食品都必须要经国家严格检验,并发放相关资质证书和质量认证标志才能合法经营。那么怎样才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呢?小编会在下文详细介绍清楚。 ▲一、申请绿色食品认证标志的流程: 1、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2、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3、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5、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标志申请人条件具体做了如下规定: 1.申请人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2.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 3.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

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

附件1: 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程序 第一条为规范绿色食品续展认证工作,提高续展认证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续展是指绿色食品企业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期满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申请、认证和颁证工作,并被许可继续在其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第三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续展认证综合审核和颁证工作。省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绿办”)负责续展认证现场检查、续展审核及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续展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证(以下简称“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其所在地省绿办提出书面续展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申请书》; (二)法定资质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国家强制要求办理的有关证书等); (三)经核准的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 (四)续展期原料购销合同及批次购买票据复印件(包括公司与基地的协议或合同、基地清单); (五)自有基地证明材料; (六)预包装产品包装标签或设计样; (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五条省绿办收到续展申请材料后,组织检查员完成初审,并制定现场检查计划,同时通知申请人。 第六条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相关标准和续展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并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表。 第七条产地范围、面积、环境质量等均未发生改变的,经现场检查确认,免予环境监测。 第八条产地范围、面积、环境质量中任一项发生变化且确需环境监测的,按有关规定实施环境监测。 第九条对证书有效期内中心年度监督抽检合格产品,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相关要求的,该产品及其同类系列产品免予抽样检测。同类系列产品及免予抽样检测产品数按《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NY/T896-2004)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需要实施抽样检测的,按以下方法确定产品抽样数:种植(养殖)基地相同、种植(养殖)过程类似的或主要原料相同、加工工艺相似的系列产品,按n×取整(n为样本数)随机确定产品抽样数,并按有关规定实施产品检测。 第十一条省绿办收到现场检查评估表、有关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后组织检查员完成续展审核,填写《绿色食品续展认证报告》,并将审核合格的续展材料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报送中心,同时进行存档。 第十二条中心收到上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审核。综合审核结论为“需要补充材料的”,省绿办需在收到续展认证综合审核意见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

绿色食品认证流程

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流程如下: 一、事项名称: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二、办理部门:农业局发展科 三、申请范围: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旳申请人。同步,还规定申请人具有如下条件: (1)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旳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旳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旳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4)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a.与中心和省绿办有经济或其他利益关系旳; b.也许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旳,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c.纯属商业经营旳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2、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旳第5、29、30、31、32、33类中旳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2)以“食”或“健”字登记旳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物也是食品旳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4)暂不受理油炸以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晰旳产品(如减肥茶)旳申请;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喂养)加工旳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四、办理根据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旳证明商

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安全、优质、营养”体现旳是绿色食品旳质量特性。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似旳原则和原则。 五、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区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如下文献,每份文献一式三份,一份区留存,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 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 《企业及生产状况调查表》 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原则和规范旳申明 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 企业对“基地+农户”旳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协议、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 产品执行原则 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对于不一样类型旳申请企业,根据产品质量控制要点和生产中投入品旳使用状况,还应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 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 2. 对于野生采集旳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旳许可采集管理制度; 3. 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 4. 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旳,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旳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献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分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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