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篇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具体内容编辑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绩效工资的分配(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教育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指导。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激励教师积极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制定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现将该指导意见详细如下:
第一章总则
⑴文件背景
⑵文件目的
⑶文件适用范围
⑷术语定义
第二章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⑴绩效评价指标的分类
⑵绩效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
⑶绩效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
第三章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⑴绩效工资基本构成
⑵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
⑶绩效工资调整与发放
第四章绩效管理流程
⑴绩效目标设定
⑵绩效评价与考核
⑶绩效数据分析与绩效奖惩
⑷绩效工资审核与发放
第五章绩效工资管理的保障措施
⑴绩效工资管理的信息化支持
⑵绩效工资管理的培训与人才培养
⑶绩效工资管理的监督与纠正
第六章绩效工资管理的法律风险及对策
⑴相关法律法规
⑵绩效工资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点
⑶绩效工资管理的法律遵循建议
附件:
附件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细表格
附件二:绩效工资计算公式示例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义务教育法:指某国或某地区规定的保证普及的基础教育法律。
⒉绩效工资:指根据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实际贡献程度而确定的工资水平。
⒊绩效评价:指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的过程。
谢谢各位领导、同仁的支持与合作!。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1]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1]](https://img.taocdn.com/s3/m/d5d0230f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ea.png)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义务教育学校发展中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激励教师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学校的整体教育质量,我们制定了本指导意见,旨在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机制。
二、指导原则1.依法合规:在实施绩效工资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政策,确保合法合规。
2.公平公正:实施绩效工资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客观的评价指标和过程,确保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公平合理。
3.激励鼓励:绩效工资制度应激励教师积极进取,鼓励教育教学创新,促进学校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绩效工资的分类与管理1.绩效工资分类:根据教师的工作内容和任务,将绩效工资分为教学类绩效工资、科研类绩效工资、管理类绩效工资等多个类别。
2.评价指标和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包括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管理绩效等方面的评价。
3.定期评估和考核:每年对教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情况。
四、绩效工资的发放方式1.奖励性发放:根据教师的绩效评价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2.激励性发放: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额外的绩效激励,如晋升职称、提供进修机会等。
3.固定性发放:根据教师的基本工资和评价结果,将一部分绩效工资作为固定性的工资发放。
五、实施绩效工资的支持措施1.提供专业培训:为教师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加强管理支持:加强学校的管理支持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和资源支持。
3.完善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的教师评价机制,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附件:1.绩效工资评价指标2.绩效工资发放流程3.教师培训计划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法律规定的为未成年人提供九年义务教育的教育阶段。
2.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的工资待遇。
3.教学水平: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展现出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有关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有关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引言:绩效工资作为一种激励措施,旨在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教学质量。
近年来,我国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各级政府纷纷推行绩效工资制度,鼓励学校探索实施。
然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提出相关的指导意见。
一、加强顶层设计1.明确目标和原则。
绩效工资制度应当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师生满意度和学校绩效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规划实施路径。
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明确实施的步骤和流程,包括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绩效考核、绩效奖励等环节,并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提高实施效果。
3.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应制定绩效评价标准,包括教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并建立科学可行的评价方法,如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二、制定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1.注重教学质量。
教师的绩效评价应以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成长为核心,包括学生成绩提升、学生思想品德、学科知识掌握等方面,综合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2.鼓励教育创新。
应重视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成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题,同时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
3.重视学科建设。
应关注教师在各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提升,鼓励教师参加学科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提高学科教学水平。
三、确保绩效评价的公正性1.多元参与。
绩效评价应多方参与,包括校长、学校评估小组、教育部门等,形成多维度的评价结果,避免单一评价主体对教师绩效评价的主观判断。
2.透明公开。
应公开绩效评价的标准和评价结果,提高评价的透明度,让教师和社会公众都能了解到绩效评价的过程和结果。
3.建立教师监督机制。
学校应建立教师互评、同行评课等机制,教师之间相互监督,提高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四、合理设定绩效奖励机制1.激励措施丰富多样。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正文】一、总体要求(一)背景和意义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础,绩效工资是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
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合理和可行。
2.公平公正。
实行公开、透明的绩效评价体系,公正分配绩效工资,确保激励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3.国际接轨。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绩效工资制度,提升我国义务教育的教育水平。
二、绩效评价体系(一)指标体系的建立1.教师绩效指标。
包括教学水平、学生评价、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指标,旨在全面评估教师的绩效水平。
2.学校绩效指标。
包括师资配置、教学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指标,用于评价学校的整体绩效。
(二)评价方法与程序1.量化评价。
采用数字化评估,将教师和学校的绩效指标与具体数据相结合,形成科学可行的评价结果。
2.绩效考核委员会。
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由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评价和审核绩效结果。
三、绩效工资的确定与分配(一)确定原则1.考核结果为依据。
根据教师和学校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基本水平。
2.绩效工资分级。
将绩效工资划分为不同等级,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具体工资水平。
(二)分配机制1.教师个人工资。
根据教师的岗位等级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个人绩效工资水平。
2.学校绩效工资。
将学校的绩效工资分配给教师,作为集体激励基金,用于奖励教师群体的共同努力。
四、宣传与培训(一)宣传工作1.组织会议。
举办绩效工资制度宣传会议,向教职工解释政策背景和制度安排,增强教职工对制度的认同感。
2.制作宣传材料。
编制绩效工资制度的宣传材料,广泛发放给教职工,提升他们对绩效工资制度的了解程度。
(二)培训工作1.绩效评价培训。
组织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参加绩效评价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评价能力与素质。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义务教育学校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已成为必然趋势。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二、绩效工资制度概述绩效工资制度是一种根据教师绩效评价结果来确定工资水平的制度。
该制度能够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绩效工资制度设计⒈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指标应包括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科研成果等多个方面,并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权重的分配。
⒉绩效评价流程绩效评价应以客观公正为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流程,并注重教师的参与和反馈意见。
⒊绩效工资计算方法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应详细说明,包括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权重比例的确定方法等,确保公平公正。
⒋绩效工资调整机制绩效工资的调整应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变化情况和学校财力状况,确保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四、实施绩效工资的程序⒈制定实施细则学校应制定详细的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明确各项指标的评价方法和计算公式等。
⒉绩效评价与考核根据绩效评价指标,学校应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教师的日常考核进行综合评价。
⒊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发放给教师,并建立健全的发放记录和个人账户。
五、监督与评估⒈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绩效工资制度的监督机制,完善实施绩效工资的反馈渠道,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⒉评估与调整定期评估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情况,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六、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绩效评价指标表、绩效工资计算公式示例等。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⒈绩效评价: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的过程。
⒉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的工资水平。
桂平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
桂平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教人…2009‟68号)和《桂平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浔政人报…2010‟1号)精神,为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绩效考核实施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绩效考核原则㈠绩效考核以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乡(镇)中心小学以下村小学校由中心小学负责监督指导考核。
㈡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㈢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㈣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差距。
三、考核形式和办法㈠在本意见的指导下,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初中、乡(镇)中心小学校长考核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指导本乡镇各村级学校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
乡镇中心校、初中以校为单位制定对本校教职工的考核实施细则,并负责对本校教职工的考核。
实施细则按不同类别人员分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管理及工勤技能等岗位拟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1)教师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学校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要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村(居)委会的意见。
(2)除校长以外的其余学校领导、中层负责人、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自评与教师评议、学校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以学生为服务对象的还要同时适当听取学生的意见。
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
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为做好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推进全省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绩效工资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一)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
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市、县、区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工作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学校要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项目自查工作,如实向主管部门上报现行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人事、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清理规范津贴补贴项目工作的指导,全面清查现行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项目,做好津贴补贴项目的保留、归并和取消工作,科学合理地确定绩效工资的项目及标准,核定所辖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学校主管部门在具体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正文】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更好地激发教师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指导意见,旨在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内容、程序和评估方法。
二、工作原则⒈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实行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合理、公正。
⒉激励引导原则:通过绩效工资的设置,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⒊适度差异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职责履行情况,合理设置绩效工资的差异化,以推动教职工的进步和发展。
⒋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效果和相关政策调整,及时适应实际情况和需要。
三、绩效工资的设计与管理⒈设计原则(1)目标和导向明确: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育教学要求,明确绩效工资的目标和导向。
(2)指标体系合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职工绩效指标体系,包括教学工作、科研成果、教育管理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指标。
(3)权重比例合适: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性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比例。
⒉管理程序(1)绩效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学年,按学年进行评估。
(2)考核方式:绩效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考核问卷调查、专家评议、教学观摩等多种形式。
(3)评审组织和程序: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绩效考核工作,评审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并经校务会议审核批准。
四、绩效工资的计算与发放⒈绩效工资计算公式: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个人得分×绩效工资比例。
⒉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地区规定的基础工资标准核定,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浮动。
⒊个人得分: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按照指标权重和具体得分计算得出。
⒋绩效工资比例:绩效工资比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经费支出能力确定,一般不超过基本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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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一、绩效工资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⑴目的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发展,制定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成为必要的举措。
⑵意义
绩效工资制度能够明确教师的职责和工作目标,通过激励机制实现教师的自我发展和提高,进而推动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绩效工资制度的设计
⑴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包括教学质量、学绩、教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⑵绩效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教师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问卷调查、教学观摩、评课评教等多种评估方式。
⑶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根据教师的绩效评估结果,按照一定的比例将绩效工资与基本工资挂钩,确保优秀教师能够得到相应的激励和回报。
三、绩效工资实施过程
⑴绩效目标制定
学校应根据绩效工资制度的要求,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并与教师进行充分沟通和确认。
⑵绩效考核与评估
学校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周期,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确保公平、公正、客观。
⑶绩效工资发放和调整
根据教师的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发放绩效工资,并根据绩效的不同水平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绩效工资制度的监督与评估
⑴绩效工资制度的监督
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学校的绩效工资制度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
⑵绩效工资制度的评估
学校应定期对绩效工资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和改进。
附件:
⒈绩效考核指标表格
⒉绩效评估问卷样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教师相应的工资奖
励的制度。
⒉教学质量:课堂教学活动的质量,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选用等方面的表现。
⒊学绩:学生在考试、测验等评价形式下取得的成绩。
⒋教研成果: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如论文发表、
教材编写等。
⒌师德师风: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