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8部分: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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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付前修复方案(3篇)

工程交付前修复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工程交付前存在诸多问题,如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

为确保工程质量,消除安全隐患,保护环境,提高工程交付后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工程交付前修复方案。

二、修复目标1. 提高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消除质量通病。

2. 消除安全隐患:消除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 保护环境:减少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绿色施工。

4. 提升工程交付后的使用效果:确保工程交付后满足使用需求,提高用户满意度。

三、修复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修复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质量优先:修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经济合理: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修复成本。

4. 环保节能: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工程对环境的污染。

四、修复内容1. 质量问题修复(1)地基基础:检查地基基础是否存在沉降、裂缝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地基进行加固处理。

(2)主体结构:检查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变形、裂缝、渗漏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结构进行加固或更换。

(3)装修工程:检查装修工程是否存在空鼓、开裂、渗漏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部位进行修复或更换。

2. 安全隐患修复(1)电气线路: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短路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线路进行更换或修复。

(2)消防设施: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问题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3)防护设施:检查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存在问题的防护设施进行更换或加固。

3. 环境污染修复(1)废水处理:检查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对存在问题的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2)废气处理:检查废气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对存在问题的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3)固体废弃物处理:检查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对存在问题的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修复流程1. 修复计划编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修复计划,明确修复目标、内容、方法、时间、责任等。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的质量与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的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形成分户验收记录。

第三条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代建)应当先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质量分户验收。

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代建)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条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本地区有关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四)防水工程质量(应进行屋面淋、蓄水试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五)节能工程质量;(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应进行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卫生器具满水试验,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排水干道通球试验);(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应进行照明全负荷试验,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避雷接地电阻测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八)其它有关规定、标准、合同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五条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分户验收前根据分户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二)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三)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详附表),并加盖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程序(3篇)

建设工程程序(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按照一定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程序,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工程项目的活动。

建设工程程序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等。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设工程程序,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建设工程程序概述建设工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阶段:1. 前期准备阶段2. 设计阶段3. 施工阶段4. 竣工验收阶段5. 竣工后维护阶段三、前期准备阶段1. 项目立项在前期准备阶段,首先需要进行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项目建议书主要阐述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意义、投资估算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则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包括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

2. 工程招标项目立项后,需要进行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招标过程中,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的图纸。

4. 工程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工程施工许可。

工程施工许可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审查等。

四、设计阶段1.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指在施工图设计之前,对工程项目的总体布局、功能分区、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设计。

初步设计应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等。

2.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是设计阶段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的图纸。

施工图设计需满足施工、监理、验收等要求。

3. 设计交底设计交底是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介绍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施工注意事项等。

设计交底有助于提高施工质量,降低施工风险。

五、施工阶段1. 施工准备施工准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场地布置、施工人员培训等。

施工准备应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年一月三十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职责(5篇)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职责(5篇)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政策和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监督、检测工程质量。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地反映质量情况,及时妥善地处理质量问题。

3、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虚心听取有关单位意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改进监督工作。

4、工程施工中,监督员必须按照监督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工程的抽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决定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的重要部位;其他工程的监督重点视工程性质确定。

5、对不按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设计和施工的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发生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令其及时妥善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按《条例》进行罚款,在建工程应令其停工整顿。

6、对监督验收的工程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档案,验收后实事求是的填写监督报告。

7、对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监督参建主体单位重新验收,工程评定合格并办理了备案手续后,方可交付使用。

参加验收,写监督报告。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职责(2)主要包括:1. 监督建筑工程质量: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 审查建筑工程计划和图纸: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建设工程标准和规范。

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并消除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

4. 监督施工质量: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材料的选择、加工、使用符合规定,工艺操作规范。

5. 审查工程验收和竣工资料:对建筑工程的验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确保验收过程和验收结果的合法性、合规性,并制定验收结论。

6. 处理质量问题和纠纷: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纠纷,保障工程质量和相关利益的维护。

7. 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前言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是一个重要的阶段,它标志着工程建设的完成和实现了预定目标。

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确保交付后能够正常使用,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介绍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竣工验收1. 竣工验收的定义竣工验收是指在工程施工结束后按照合同规定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功能等条件进行检查、鉴定和验收的过程,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供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

2. 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根据工程建设法的规定,竣工验收应经过以下程序:1.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编制竣工验收方案;3.进行竣工验收;4.出具竣工验收报告;5.签订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在竣工验收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和功能等方面进行检查和鉴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要求,具备预定功能和使用寿命。

3. 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在竣工验收前,应认真准备各类资料,包括:1.所有竣工验收报告事项要求的工程文件和资料;2.工程竣工图纸(应在施工期间及时完成);3.工程验收申请书;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验收备案表;5.各类竣工验收检测报告;6.工程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等。

二、工程交付1. 工程交付的定义工程交付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向使用单位移交工程,并由使用单位正式接收的过程,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工程、软件工程等。

2. 工程交付的程序和标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移交工程,进行正式交付。

具体程序包括:1.填写移交单,移交相关资料(竣工图纸、质保资料、偏差文件等);2.由使用单位对移交资料进行审查;3.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售后服务保障期开始;4.移交单、验收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在工程交付中,应依据合同约定和技术标准,确保交付后工程能够正常使用和维护。

同时,还需提供相关的保修、维护等售后服务,保障工程运行的安全和稳定性。

输变电项目工程质量监管检查大纲文本

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前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11部分:——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设备安装前监督检查——第5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6部分变电(换流)站投运前监督检查——第7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杆塔组立前监督检查——第8部分架空输电线路导地线架设前监督检查——第9部分架空输电线路投运前监督检查——第10部分电缆线路工程安装前监督检查——第1 1部分电缆线路工程投运前监督检查一、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国能电力(2012) 306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I程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IIT5434)(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按照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1)与监督检查阶段相协调的原则。

(2)监督检查转序的原则。

(3)监督验收质量的原则。

(4)监测实体质量的原则。

质量监督交底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备忘录(2017年9月版)工程质量监督是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地上使用的建筑材料等随机进行抽检。

对重要的子分部、分部工程验收(深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进行监督,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一、监督交底的程序(一)监督机构在受理监督业务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督交底工作;(二)参加交底的工程各方管理人员必须携带执业资格的相关证件、单位的委任文件;(三)监督交底内容详见本备忘录第二大部分,监督员交底表述要清晰完整,对新颁布的规定、公告要进行告知、解释,做好监督交底记录与签认;(四)监督员在监督交底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首次监督检查,记录工地的施工现状(文字、图片形式),完成相应的监督检查表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签发相应的文书,若发现存在不良质量行为还须对相应的责任主体进行扣分处理。

二、监督交底的内容(一)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1.建设单位(1)组织落实工程各责任主体按相关要求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2)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对桩基施工和基坑施工有可能对周边房屋造成影响事先做好观测及监测工作;(3)不得违法分包,肢解发包工程;(4)不得随意改动施工图设计文件(例如:住宅工程的户型变更、户型合并、增加面积;工业、公共建筑内部隔墙的改变、加建雨篷、屋顶加层改变使用用途等常出现的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变更),进行施工图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变更通知书;(5)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设计变更(注:要求改动时应组织设计变更洽商会议,由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若涉- 2 -及《关于进一步简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7〕50号)规定的重大变更时,应履行审图程序);(6)不能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一旦发现,质监机构将对工程停工,对相关单位进行扣分并提请市住建局进行行政处罚;(7)建筑工程在施工期间除应做好施工沉降监测外,如属于《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变形监测工作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1〕161号)要求第三方监测范围的,建设单位还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8)严禁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红砖,如发现将停工、处罚,并拆除;(9)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应符合质量要求及设计文件规定;对于专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协调好总包、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协助施工单位收集安装工程技术资料;(10)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专监考试(第八章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试题及答案

专监考试(第八章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试题及答案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题1. ()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相关许可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单选题] *A.施工单位B.建设单位(正确答案)C.设计单位D.监理单位2. 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提出()。

[单选题] *A.工程预验收报告B.工程预竣工报告C.工程竣工报告(正确答案)D.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 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单选题] *A.勘察文件B.设计变更C.设计图纸D.设计文件(正确答案)4. 竣工验收阶段,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单选题] *A.设计变更通知书(正确答案)B.技术核定单位C.设计图纸D.设计交底文件5.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资料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单选题] *A.分包管理B.施工管理(正确答案)C.质量监督D.安全监督6.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资料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单选题] *A.材料检测B.建筑构配件检测C.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正确答案)D.设备检测和功能性试验7. 住宅工程竣工后,应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

[单选题] *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测表》B.《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查记录表》C.《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证明》(正确答案)D.《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单》8.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相关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

[单选题] *A.验收方案(正确答案)B.验收草案C.验收程序D.验收流程9. 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编制完成()。

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核方案

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核方案一、背景在工程交付过程中,为了确保使用资产的合规性和规范性,需要对使用资产进行审核,以避免因使用不当而产生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因此,本方案针对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制定了审核流程和操作规范。

二、审核范围审核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资产:包括机器、设备、仪器等所有工程设备。

2.安全装备:包括监视器、报警设备等安全措施。

3.车辆资产:包括所有汽车、拖车等工程车辆。

4.耗材资产:包括建筑材料、办公用品等耗材。

三、审核流程1.审核时间:在工程交付之前,由审核人员进行资产审核。

2.审核方式:将使用资产信息录入审核清单中,如设备信息、车辆信息、设备购买证明、车辆购买证明等,并对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3.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进行分析、对比分析和处理,确认是否存在资产合规性问题。

4.交付:审核结束后,将资产交付给项目负责人并记录下相关信息,如审核结果、交付日期、相关负责人等。

四、审核标准1.设备资产•设备购买凭证是否真实•设备品质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设备使用是否合规2.安全装备•监视器是否能正常工作•报警设备是否安装合规•是否配备灭火器等必要安全装备3.车辆资产•车辆购买证明是否真实•车辆维护是否按要求进行•是否有车辆交通违规记录4.耗材资产•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办公用品是否与公司采购规定相符•是否存在耗材浪费情况五、审核记录1.资产审核清单资产审核清单记录了所有需要审核的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资产、安全装备、车辆资产和耗材资产等。

2.资产审核记录资产审核记录记录了审核人员对审核清单中资产的审核结果、审核时间和审核意见等信息,并对审核不通过的资产做出处理方案。

六、验收措施在工程交付后,使用方对交付后的资产进行检查,确认资产是否符合审核结果。

如发现问题,需及时与审核人员取得联系协商处理。

七、责任分工1.项目负责人:负责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应及时与审核人员取得联系协商处理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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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 检查大纲 第8部分: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 目 次 1 总则 2 监督检查依据 3 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4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 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2 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3 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4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5 检测试验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5 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5.1 楼地面、屋面工程的监督检查 5.2 门窗工程的监督检查 5.3 装饰装修的监督检查 5. 4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的监督检查 5. 5 建筑电气工程的监督检查 5. 6 通风及空调工程的监督检查 5. 7 智能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 5. 8 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检查 5. 9 电梯工程的监督检查 6 质量监督检测1 总 则 1.0.1 本部分适用于火力发电工程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1.0.2 本部分与厂用电系统受电前、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

监督检查大纲配套使用,其他建(构)筑物的监督检查可参照执行。

1.0.3 本部分所列检查内容应逐条检查,检查方式为重点抽查验证。1.0.4 本阶段监督检查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的具体情况时,可根据相应的批准文件补充编制监督检查细则。

2 监督检测依据 监督检查组在开展本部分监督检查工作时,监检人员英担按照专业划分,熟练掌握以下标准。引进国外设备的工程,还需要熟悉和掌握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一部分 土建工程)(DL/T 5210.1)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

3 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建筑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3.0.2 消防系统、生产用电梯安装完毕,取得地方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3.0.3 沉降观测记录齐全完整。 3.0.4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 3.0.5 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全部整改闭环。

4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 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组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检查。 4.1.2 无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行为。 4.1.3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已批准。

4.2 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2.1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能保证连续施工,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4.2.2设计更改、技术洽商等文件完整、手续齐全。 4.2.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落实到位。 4.2.4设计代表工作到位、处理设计问题及时。 4.2.5 按规定参加质量验收。 4.2.6进行了本阶段工程实体质量与设计的符合性确认。

4.3 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3.1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专业满足工程需求。 4.3.2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4.3.3已补充完善施工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设定工程质量控制点,并按计划实施。 4.3.4已按验收规程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了验收。 4.3.5特殊施工技术措施已审批。 4.3.6组织或参加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检查验收。 4.3.7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台账完整。 4.3.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到位。 4.3.9对本阶段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4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4.1 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满足工程需求。 4.4.2质量检查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4.4.3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已落实。 4.4.4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已审批,技术交底已完成。 4.4.5计量工器具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4.6 依据检测试验项目计划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台帐完整。 4.4.7 已建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商品混凝土的跟踪管理台帐,记录完整。 4.4.8专业绿色施工措施已制订。 4.4.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已执行。 4.4.10无违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5 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5.1 楼地面、屋面工程的监督检查 5.1.1 楼地面、屋面工程施工完毕,隐蔽验收、质量验收签证记录齐全。

5.1.2 楼地面、屋面工程使用的材料或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齐全,重要材料复检合格;不发火(防爆的)面层中使用的碎石检验合格。 5.1.3 防水地面无渗漏,排水坡向正确,隐蔽验收记录齐全;防滑地面防滑、排水满足要求。 5.1.4 屋面淋水、蓄水试验合格,记录齐全。 5.1.5 种植屋面载荷符合设计要求。 5.1.5 严寒地区的坡屋面檐口有防冰雪融坠设施。

5.2 门窗工程的监督检查 5.2.1 门窗工程施工完毕,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2.2 门窗材料及配件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5.2.3 建筑外窗的安装牢固,窗扇有防脱落、防室外侧拆卸装置。 5.2.4 玻璃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5.3 装饰装修的监督检查 5.3.1 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完毕,隐蔽验收、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3.2 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符合设计,变更设计手续齐全,装修材料性能证明文件齐全。 5.3.3 外墙和顶棚抹灰层与基层、饰面砖与基层粘结牢固,粘结强度检验合格,报告齐全。 5.3.4 大型灯具、电扇及其他设备安装牢固。 5.3.5 装饰装修预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符合要求,安装牢固。 5.3.6 护栏安装牢固,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5.3.7 幕墙材料、受力构件等符合设计要求;密封材料性能检验合格。

5.4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的监督检查 5.4.1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完毕,隐蔽验收、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4.2 管道和阀门等材料选用符合设计;管路系统和设备水压试验无渗漏,灌水、通水、通球试验签证记录齐全。 5.4.3 管道排列整齐,连接牢固,坡度、坡向正确;支吊架、伸缩补偿节、穿墙套管等安装位置符合设计。 5.4.4 消防报警、消防泵联动试验合格,报告齐全。

5.5 建筑电气工程的监督检查 5.5.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完毕,隐蔽验收、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5.2 点起设备安装符合设计要求,接地装置安装正确,电阻值测试符合规范规定。 5.5.3 开关、插座、灯具安装规范,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和照明系统全负荷试验记录齐全。 5.5.4 建(构)筑物和设备的防雷接地可靠、可测,接地电阻测试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签证记录齐全。

5.6 通风及空调工程的监督检查 5.6.1 通风与空调系统施工完毕,隐蔽验收、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6.2 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合格,功能正常,记录齐全。 5.6.3 通风与空调设施风管和传动装置的外露部位以及进、排口防护措施到位。

5.7 智能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 5.7.1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完毕,功能正常,质量验收记录齐全。 5.7.2 电源与接地系统符合规范规定,智能化系统运行正,检测试验记录齐全。

5.8 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检查 5.8.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完毕,验收记录齐全。 5.8.2 节能工程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齐全。 5.8.3 后置锚固件现场拉拔试验合格,报告齐全。 5.8.4 墙体保温隔热材料安装厚度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与基层及各构造层连接牢固。 5.8.5 系统调试和试运转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5.9 电梯工程的监督检查 5.9.1 竖井验收合格,交付安装记录齐全。 5.9.2 电梯工程施工完毕,验收记录齐全。 5.9.3 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动作正常;层门锁钩动作灵活;层门与轿门试验合格,记录齐全。 5.9.4 安全部件整定封记完好;绳头组合安全可靠;电气接地可靠。 5.9.5 电梯工程已取得地方有关部门安全准用证。

6 质量监督检测 6.0.1开展现场质量监督检查时,应重点对下列项目的检测试验报告和检验指标进行查验,必要时可进行验证性抽样检测。对检验指标或结论有怀疑时,必须进行检测。 (1)楼梯面、屋面工程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及地面回填基土的主要技术性能; (2)装饰装修工程的后置埋件、结构密封胶及饰面砖粘贴的主要技术性能; (3)建筑节能工程的墙体保温隔热材料、墙体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后置埋件、幕墙玻璃及外窗的主要技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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