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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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

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

(试点用)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第二类和第三类无菌医疗器械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

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并保持其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职责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职责:

1.组织制定生产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组织策划并确定产品实现过程,确保满足顾客要求;

3.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

作环境;

4.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并保持记录;

5.指定人员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确保相应法律法规在企

业内部贯彻和执行。

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企业员工满足法规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三章资源管理

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掌握医疗器械的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能正确实施本规范。

生产企业应当确定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岗位,规定这些岗位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技能、工作经验,并对从事这些岗位工作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价,对未满足规定要求的,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满足这些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经过相应技术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并维护产品生产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仓储场地等基础设施以及工作环境,生产环境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若工作环境条件对产品质量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形成文件的工作环境条件要求和程序或作业指导书,以监视和控制这些工作环境条件。

生产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行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合理,不得对生产区有不良影响;厂址应当远离有污染的空气和水质等污染源的区域。

生产企业应当确定产品生产中须避免污染、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的过程。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洁净室(区)及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

(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中洁净室(区)的级别设置原则见附录。

洁净室(区)应当按照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洁净室(区)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的生产操作不得互相交叉污染。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当与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8℃,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无菌医疗器械生产厂房,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当考虑使用时便于清洁,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应当考虑门窗的密封性,并应设有安全门。

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压缩空气等气体均应经过净化处理。与产品使用表面直接接触的气体,其对产品的影响程度应当进行验证和控制,以适应于所生产的产品的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室(区)的卫生管理文件,按照规定对洁净室(区)进行清洁、清洗和消毒,所用的消毒剂或消毒方法不得对设备、工装、物料和产品造成污染,并做好维护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对洁净室(区)是否满足产品质量要求进行产品初始污染菌和微粒污染的定期监测和验证,监测结果应当记录存档。无菌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环境要求及监测应当符合YY0033《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等标准的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室(区)工作人员卫生守则,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每年至少应体检一次,对患有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和无菌工作服的管理规定。洁净工作服和无菌服应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工作服和帽子应能有效地遮盖内衣、毛发。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对人员的清洁的要求,并形成文件。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洁净室(区)工作人员卫生守则。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应的人员净化程序进行净化,并穿戴洁净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直接用手接触产品的操作人员每隔一定时间对手再进行一次消毒。

生产企业应当确定所需要的工艺用水,当产品实现过程中使用工艺用水时,应当配备相应的制水设备,并通过管道输送至洁净区;与血液或药液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末道清洗用水应当达到注射用水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工艺用水的管理文件,工艺用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应当满足产品要求,并定期清洗、消毒。

第四章文件和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包括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本规范中所要求编制的程序文件、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以及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质量手册应当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出承诺和规定。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和保持所生产的医疗器械的技术文档。包括产品规范、生产过程规范、检验和试验规范、安装和服务规范等。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程序文件,规定以下的文件控制要求:

1.文件发布前应当经过评审和批准,以确保文件的适宜性和充

分性,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2.文件更新或修改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批准,并能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确保在工作现场使用现行有效的文件;

3.生产企业应当确保有关医疗器械法规和其它外来文件得到识

别与控制;

4.生产企业应当对保留的作废文件进行标识,防止不正确使用。

生产企业应当保存作废的技术文档,并确定其保存期限,以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的需要。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记录管理的程序文件,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处置的要求。记录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记录应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应防止破损和丢失;

2.企业保存记录的期限应当至少相当于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企业放行产品的日年,或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可追溯。2期起不少于

第五章设计和开发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程序文件,对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实施策划和控制。

生产企业应当确定设计和开发阶段及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活动。应当识别和确定各个部门设计和开发的活动和接口,明确职责和分工。

设计和开发输入应当包括预期用途规定的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规要求、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和其他要求。应当保持设计和开发输入记录,对设计和开发输入进行评审并得到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满足设计输入要求,提供采购、生产和服务的依据、产品特性和接收准则。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当得到批准。应当保持设计和开发输出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开展设计转换活动,以使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以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生产企业应当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宜阶段安排评审,保持评审的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并保持验证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适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设计和开发的确认可采用临床试验或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并保持记录。适当时,应当对设计和开发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将带来的风险,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在包括设计和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持相关记录。其记录应当可追溯。

第六章采购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采购程序文件,以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根据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和最终产品的影响,确定对供方和采购的产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当供方是委托生产的受托方时,供方还应满足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有关法规的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对供方满足其采购要求的能力进行评价,并制定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规范。

生产企业应当保持评价结果和评价过程的记录。

采购信息应当清楚地表述采购产品的要求,包括采购产品类别、规格型号、规范、图样、过程要求、人员资格、质量管理体系和验收准则等内容。

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可追溯性要求的范围和程度,保持相关的采购信息。

生产企业应当对采购的产品进行检验或验证,以确保其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并保持记录。

对于来源于动物的原、辅材料应当对病毒进行检测控制。

所选择的无菌医疗器械的初包装材料,应当适用于所用的灭菌过程或无菌加工的包装要求,并执行相应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确保在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时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

第七章生产管理

生产企业应当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所有生产过程。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生产的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并明确关键或特殊过程。

生产企业应当使用适宜的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工艺装备,并确保其得到控制。

对于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必须进行清洁处理或者从产品上去除处理物时,生产企业应当编制并实并对灭菌过程进行控制。对无菌医疗器械应当进行污染的控制,施对医疗器械清洁的形成文件的要求。.

洁净室(区)内选用的设备与工装应当具有防尘、防污染措施。

与物料或产品直接接触的设备与工装及管道表面应无毒、耐腐蚀,不与物料或产品发生化学反应与粘连。

生产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清洗剂及在洁净区内通过模具成型后不清洗的零配件所用的脱模剂,均不得对产品造成污染。

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工位器具的管理文件,所选用的工位器具应能使产品在存放和搬运中避免污染和损坏。

进入洁净室(区)的物品,包括原料和零配件等必须按程序进行净化处理;对于需清洁处理的零配件,末道清洁处理应当在相应级别的洁净室(区)内进行处理;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清场的管理办法,以防止产品的交叉污染,并做好清场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批号管理办法,明确生产批号和灭菌批号的关系,规定每批产品应形成的记录。生产企业应当选择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灭菌或采用适宜的无菌加工技术以保证产品无菌,并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如果生产过程的结果不能或不易被后续的检验和试验加以验证,则应对该过程进行确认。生产企业应当鉴定过程确认的人员的资格。应当保持确认活动和结果的记录。

如采用的计算机软件对医疗器械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有影响,则应当编制确认的程序,在应用前予以确认并保持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无菌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确认的程序文件。灭菌过程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在初次使用前进行确认,必要时要再确认,并保持灭菌过程确认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保持每一灭菌批的灭菌过程参数记录,灭菌记录应可追溯到医疗器械的每一生产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保持每批产品的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当满足医疗器械可追溯性要求,并标明生产数量和入库数量。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产品标识程序文件,规定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以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

生产企业应当标识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以确保在产品形成的全过程中,只有通过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被放行。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程序文件,规定医疗器械可追溯性的范围、程度、可追溯性的唯一性标识和所要求的记录。

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的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文件,规定产品防护的要求,防护应当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企业应当根据贮存条件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规定各种无菌医疗器械的贮存条件,并在注册产品

标准和包装标识、标签或使用说明书中注明,应当控制和记录这些条件。

第八章监视和测量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程序文件,确定所需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并配置相应的装置,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符合下列规定的要求:

1. 应当定期对测量装置进行校准或检定和予以标识,并保存记录;

2. 应当规定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防护要求,防止检验结果失准;

3. 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对以往监控和测量的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并且应当对装置和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保存装置的校准和产品验证结果的记录;

4. 对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计算机软件,在初次使用前应当确认其满足预期要求的能力,必要时再确认;

5.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要求和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菌检室。

生产企业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应当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完成产品实现所规定的全部过程后,才能对产品进行放行。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放行的.程序、条件、放行的批准做出规定,应当保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并记录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

企业应当按照生产批或灭菌批进行留样,制定产品留样管理办法,并做好留样观察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反馈系统的程序文件,对是否已满足顾客要求的信息进行监视,并确定获得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文件,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方法和记录要求,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并有效实施本规范的要求。

第九章销售和服务

生产企业应当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并形成文件,如合同、标书、订单或产品信息等,以确保企业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并保持评审记录。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应当重新评审并保持评审记录,修改相关文件并通知相关人员。

适用时,生产企业应当编制医疗器械安装和安装验证的接收准则并形成文件。

当医疗器械安装活动由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以外的人员完成时,生产企业应当提供安装和验证的要求的文件,并对安装和验证活动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

生产企业应当保留由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完成的安装和验证记录。

生产企业在有服务要求的情况下,应当规定服务活动及其验证的要求,并保持所实施服务活动的记录。

生产企业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生产企业应有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应当能够追查到每批产品的售出情况。

第十章不合格品控制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程序文件,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生产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

在产品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生产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生产企业在不合格品需返工时,应当编制返工文件,包括不合格品返工后的重新检验和重新评价,返工文件应当经过批准,并确定返工对产品的不利影响。

第十一章顾客投诉和不良事件监测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程序文件,以确保由指定的部门负责调查、接收、评价和处理顾客投诉,并且保持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的程序文件,并保持发布和实施的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的要求建立不良事件监测程序文件,明确不良事件管理人员职责,确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收集方法,明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上报程序和时限。

生产企业应当保持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的记录,并建立相关档案。

第十二章分析和改进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数据分析程序文件,规定收集与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包括反馈、产品质量、市场信息及供方情况。

生产企业应当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包括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分析,以确定产品符合性、顾客要求得到满足的程度、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保持数据分析结果的记录。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纠正措施程序文件,以确定并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采取防止不合格再发生的措施,并评审所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对于存在隐患的医疗器械应当采取召回等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生产企业应当编制预防措施程序文件,以确定并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采取预防不合格发生的.措施,并评审所采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生产企业若对顾客投诉没有采取纠正和(或)预防措施,应当经过批准并记录理由。

第十三章附则

本实施细则应用的有关术语:

无菌医疗器械:旨在满足无菌要求的医疗器械。

批号:用于识别一批产品的唯一标示符号。

生产批:指在一段时间内,同一工艺条件下连续生产出的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的产品确定的数量。灭菌批:在同一灭菌容器内,同一工艺条件下灭菌的具有相同无菌保证水平的产品确定的数量。灭菌:用以使产品无任何形式的存活微生物的确认过的过程。

无菌:产品上无存活微生物的状态。

初包装材料: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

洁净室(区):需要对尘粒及微生物含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作用均具有减少对该房间(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洁净度: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

无菌加工:在受控的环境中进行产品容器和(或)装置的无菌灌装。该环境的空气供应、材料、设备和人员都得到控制,使微生物和微粒污染控制到可接受水平。

顾客投诉:任何以书面、口头、电讯的形式宣称,已经投放市场的医疗器械在其特性、质量、耐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及性能等方面存在不足的行为。

忠告性通知:在医疗器械交付后,由生产企业发布的通知,旨在在以下方面给出补充信息和/或建议宜采取的措施:

-医疗器械的使用;

-医疗器械的改动;

-医疗器械返回生产企业;或

-医疗器械的销毁。

标记:书写、印刷或图示物。

-标帖在医疗器械上或其包装箱或包装物上;或

-随附于医疗器械。

有关医疗器械的标识、技术说明和使用说明的资料,但不包括货运文件。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在本附则中未列出的术语与GB/T19001族标准中术语通用。

本实施细则适应于通过最终灭菌的方法或通过无菌加工技术使产品无任何形式的存活微生物的医疗器械。

本实施细则中提出的“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是指,对于无菌医疗器械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规范以及国家、行业标准。生产企业在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时应当执行这些相关法规和标准。

生产企业可根据所生产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的特点,确定不涉及的条款,并说明不涉及的合理性。本实施细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ⅩⅩⅩⅩ年ⅩⅩ月起施行。

附录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洁净室(区)设置原则

一、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中应当采用使污染降至最低限的生产技术,以保证医疗器械不受污染或能有效排除污染。

二、植入和介入到血管内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生产区域应不低于10,000级洁净度级别。

三、植入到人体组织、与血液、骨腔或非自然腔道直接或间接接入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生产区域应不低于100,000级洁净度级别。

四、与人体损伤表面和粘膜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精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均应在不低于300,000级洁净室(区)内进行。

五、与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表面直接接触、不清洗即使用的初包装材料,其生产环境的洁净度级别应当与产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级别相同,若初包装材料不与无菌医疗器械使用表面直接接触,应在不低于300,000洁净室(区)内生产。

六、对于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加工的无菌医疗器械(包括医用材料),应在10,000级下的局部100级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

七、洁净工作服清洗、干燥和穿洁净工作服室、专用工位器具的末道清洗与消毒的区域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可低于生产区一个级别。无菌工作服的整理、灭菌后的贮存应在10,000级洁净室(区)内。

八、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符合下表规定:

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微生物最大允许尘粒最大允许数/立方度浮游菌/m

0.m

沉降菌/方米

100级 3,500 0 5 l

3 350,0O0 2,000 级10,000 10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重点内容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项目及要求一、企业基本情况

将上述内容整理成一段约5-10分钟左右的发言稿,一般由管理者代表在首次会议上作简介。 考核项目及内容要求 四:企业质量管理职责 1.规定了质量有关的管理、执行、验证工作人员质量职责并形成文件。 2.管理者代表经过了YY/T0287-2003(即ISO13485-2003)标准的培训。 3.企业建立合理的质量体系组织结构。 4.企业收集并保存打印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5.搜集并打印企业产品标准引用的各级标准。 五:设计控制 1.企业编制执行设计控制程序文件,并按照规定或相应要求进行设计控制和验证。 2.在设计过程中进行了风险分析,有风险分析报告。 3.建立并保存了该产品的全部技术规范和应用的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技术文件清单) 4.保存了产品设计修改的记录。 六、采购控制 1.建立采购过程控制程序文件,并按照程序规定进行采购过程控制。 2.建立了申请准产注册产品主要采购内容清单,并确定了合格分承包方。 3.该产品的采购资料清楚、明确、齐全。 七、过程控制

1.编制了产品生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明确了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工序)。 2.无菌医疗器械是否按照《无菌医疗器械生产管理规范》(YY0033-2000)组织生产。 是□ 否□(不适用) 3.该产品所需的生产设备、工装、检验仪具备,并能满足产品制造过程的要求。 4.参加该产品的生产人员具备相应资格或经过针对性的培训。 5.确定了该产品过程检验的内容、规程和记录。 6.对该产品要求的作业环境,产品清洁作出规定。 7.建立了用于该产品安装、查验的技术资料和接受准则。 8.是否规定了过程控制中应形成的记录。是■否□ 9.对该产品的可追溯性范围和程度进行了确定。(材料、元件、过程和去向)。 10.现场能看到产品标识(包括最终产品的标签)及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 八、产品检验和试验 1.设有专职的检验试验机构,并规定了其职责和权限。 2.建立了检验和试验的程序文件。 3.进行进货检验和验证。有进货检验和验证规程; 4.进行过程检验。有编制过程检验和验证规程。 5.最终产品的检验试验覆盖了该产品的技术标准全部出厂检验项目。 6.保存并能提供上述检验试验记录及最近一次型式试验报告。 7.企业有相应的测试设备。 8.企业建立并实施了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控制、校准和维护的规定文件。 九、其它方面 1. 企业定期对产品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审核,评审和评价(即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2. 保留了前款评价活动的记录。 3. 对不合格品如何评价处理作出规定。 4. 按一定程序处理顾客投诉并保留记录。 5. 有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规定文件并保留记录。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015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质量管理规定YXT-QM—2016-001 2.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YXT— QM—2016—002 3.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YXT—QM —2016-003 4.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制度 YXT—QM -2016-004 5。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YXT—QM—2016—005 6.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YXT—QM- 2016-006 7。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 YXT-QM- 2016-007 8。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 YX T-QM-2016—008 9.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 YXT—QM-2 016-009 10。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YXT—QM-201 6-010 11.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YXT-Q M—2016-011 12.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YXT—QM-2 016-012 13.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YX T—QM—2016—013 14。购货者资格审查管理制度 YXT—QM—2016—014 15.医疗器械追踪溯管理制度YXT—QM—2 016—015 16.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制度 YXT—QM- 2016—016 17.质量管理自查制度YXT-Q M-2016-017 18。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YXT-Q M—2016-018 19.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YXT —QM—2016—019 第1页共77页

第2页共77页 2、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工作程序目录 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程序 YX T—QP —2016—001 2.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工作程序 YXT-Q P-2016—002 3.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工作程序 Y XT-QP —2016-003 4.医疗器械贮存及养护工作程序 YXT —QP-2016-004 5.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及复核工作程序 YXT —QP-2016 -005 6。医疗器械运输管理工作程序 YX T-QP-2016—006 7.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工作程序 YXT—QP —2016—007 8。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程序 YXT —QP -2016—008 9。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 YX T-QP -2016—009 10。购进退出及销后退回管理工作程序 Y X T —QP —2016—010 11.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YXT-Q P-2016—011 12.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 YXT —QP-2016—012 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1.质管部的职责 YXT-QD —2016-001 2.业务部的质量职责 YX T-QD -2016—002 3。储运部的质量职责 YXT -QD —2016-003 4.总经理的质量职责 YXT -QD-2016—004 5。质管部经理的质量职责 YX T—QD-2016-005 6.业务部经理的职责 YXT-QD-2016—006 7。储运部经理的质量职责 YX T-QD —2016—007 8。质管员的质量职责 YXT -Q D—2016-008 9。验收员的质量职责 YX T-Q D-2016—009 10.采购员的质量职责 YX T—QD —2016—010 11。保管员的质量职责 YXT-QD—2016-011 12 . 运 输 员 的 质 量 职 责 YXT —QD —2016-012 13。养护员的质量职责 YX T-QD -2016-013 14。复核员的质量职责 Y XT-Q D-2016-014

FDA医疗器械质量体系手册

FDA医疗器械质量体系手册 When finished device manufacturers produce components specifically for use in medical devices they produce, whether in the same building or another location, such production of components is considered part of the device manufacturing operations, and the production should comply with the QS regulation. 当成品制造商生产专门用于其产品的零件时,不管是在同一楼内或另外地点,这样的零件生产是视为器械生产作业的一部分,并且其生产应顺从QS法规的要求。 Accessory devices [807.20(a)(5)] such as hemodialysis tubing or major diagnostic xray components, that are packaged, labeled, and distributed separately to a hospital, physician, etc., for healthrelated purposes are sometimes inappropriately referred to as components. However, FDA considers them finished devices because they are suitable for use or capable of functioning and are distributed for health-related purposes; and the QS regulation applies to their manufacture. Similarly, a device or component including software that is sold as an addition to a finished medical device to augment or supplement its performance is also termed an accessory. An accessory to a medical device is considered a finished device and, therefore, is subject to the QS regulation. 附件器械[807.20(a)(5)],诸如血透仪管或X光诊断仪的主零件,这些包装了的,标志了的,并且分开销往医院或医生的用于健康目的,有时被不正确地作为零件对待。然而,FDA认为它们是成品器械因为它们可以使用于或作用于并且销售来为健康相关的目的;并且QS法规要应用When finished device manufacturers produce components specifically for use in medical devices they produce, whether in the same building or another location, such production of components is considered part of the device manufacturing operations, and the production should comply with the QS regulation. 当成品制造商生产专门用于其产品的零件时,不管是在同一楼内或另外地点,这样的零件生产是视为器械生产作业的一部分,并且其生产应顺从QS法规的要求。 Accessory devices [807.20(a)(5)] such as hemodialysis tubing or major diagnostic xray components, that are packaged, labeled, and distributed separately to a hospital, physician, etc., for healthrelated purposes are sometimes inappropriately referred to as components. However, FDA considers them finished devices because they are suitable for use or capable of functioning and are distributed for health-related purposes; and the QS regulation applies to their manufacture. Similarly, a device or component including software that is sold as an addition to a finished medical device to augment or supplement its performance is also termed an accessory. An accessory to a medical device is considered a finished device and, therefore, is subject to the QS regulation. 附件器械[807.20(a)(5)],诸如血透仪管或X光诊断仪的主零件,这些包装了的,标志了的,并且分开销往医院或医生的用于健康目的,有时被不正确地作为零件对待。然而,因为它们可以使用于或作用于并且销售来为健康相关的目的,FDA认为它们是成品器械;并且QS法规要应于其生产。同样的,装置或零件包括软件是作为成品医疗器械的附加部分销售的,以增加或补充其性能,也作为附件器械对待。既然医疗器械的附件是作为成品来对待,因而受QS法规制约。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局令第22号)【爆款】.doc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局令第22号)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管理,强化企业质量控制,保证病患者的人身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准产注册企业的审查及对企业的定期审查。 下列情况可视同已通过企业质量体系考核: (一)企业获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质量认证机构颁发的GB/T19001和 YY/T0287(或GB/T19002和YY/T0288)标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二)已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三)已实施产品安全认证,企业持有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第三条申请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均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组织考核。 国家规定的部分三类医疗器械,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 部分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并公布。 质量体系的考核,可委托下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体系考核结果由委托方负责。 第四条企业在申请产品准产注册前,应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申请书》(见附件1),向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申请。 国家规定的部分三类医疗器械的质量体系考核,企业提出质量体系考核申请的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被考核产品的《质量保证手册》和《程序文件》。 其它产品的质量体系考核,企业提出质量体系考核申请前,应按《质量体系考核企业自查表》(见附件1的附表)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表。自查表填写内容应如实、准确,以备现场考核时查验。 第五条对二类医疗器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企业填写的《质量体系考核企业自查表》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签署意见,必要时可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查验。 对三类医疗器械,按本办法第三条执行后,质量体系考核申请和考核报告(见附件1、2)应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正本(原件)一份。 第六条考核人员至少应有一人经贯彻GB/T19001和YY/T0287标准的培训,并取得内审员或外审员的资格;考核人员至少由二人组成;确定的考核人员与被考核的企业应无经济利益联系。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1.doc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1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管 理 制 度 陕西华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医疗器械 1 目录 1、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质量信息管理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库房贮存、出入库管理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6、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7、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医疗器械退、换货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医疗器械召回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购货者资格审核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医疗器械可追溯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质量管理自查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资料

医疗器械基础知识 一、医疗器械的定义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四)妊娠控制。 二、医疗器械的分类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效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三、医疗器械的管理 1.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通过临床验证。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一般有效期四年。 3.经营企业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制度。 4.医疗器械注册证格式 注册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 ×1械注×2××××3×4××5××××6。其中: ×1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的简称: 境第三类医疗器械、进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为“国”字; 境第二类医疗器械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2为注册形式: “准”字适用于境医疗器械; “进”字适用于进口医疗器械; “许”字适用于、澳门、地区的医疗器械; ××××3为首次注册年份; ×4为产品管理类别; ××5为产品分类编码; ××××6为首次注册流水号。 延续注册的,××××3和××××6数字不变。产品管理类别调整的,应当重新编号。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全套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xxx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6年第1版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JZTZY/QM-2016)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的规定细则编号:JZTZY/QM-2016-01 1.为明确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职责,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设置了质量管理部门,配置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置以内部文件形式予以确认,对质量负责人发放任命文件。 3.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时,以内部文件形式确认或证实。 4.公司设立的质量管理机构为质量管理部,直属质量负责人管理,质量负责人具有质量管理裁决权并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 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 . 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 . 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负责对医疗器械供货者、产品、购货者的资质审核; . 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 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 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 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与报告; . 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 . 组织对受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核; . 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 . 负责其他应由质量管理部履行的职责。 5.公司设置以下质量管理岗位,明确各自相应的职责: 5.1.高级质量管理岗位:质量负责人1人。 职责: (1)全面负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

ISO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国际标准 ISO 13485 医疗用具 - 质量管理体系 - 规制目的的必要条件 前言 ISO是国家标准成员机构的全球性联合会.制订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通过整个ISO技术委员会执行.每个成员机构专注一个主题,并为此主题而成立技术委员会,且有权代表此委员会.与ISO相关的政府或非政府的国际组织也参加此工作.在所有电气技术标准文件方面,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亲密合作. 国际标准是根据ISO/IEC指令第2部分给出的规则起草的. 技术委员会主要的任务是制订国际标准.被技术委员会采纳的国际标准草案,将被散发至各成员机构投票.作为国际标准发行,至少需75%的成员机构投票赞成. 注意存在这样的可能性:标准的一些组成部分可能是专利权的主题.ISO不应对鉴定任一或所有这样的专利权负责. ISO 13485由技术委员会ISO/TC 210制定,它包括质量管理及相关医疗用具的一般要求.. 在技术方面作了修正的第二版本废止并替代第一版本(ISO 13485:1996).它还废止并替代ISO 13488:1996.在过去使用ISO 13488的那些组织,除依照的一些要求外,可参照此国际标准. ISO 13485的版本已修改标题并处理产品品质保证,客户要求,及品质体系管理的其它要素. 0 介绍 简介 此国际标准指定品质管理体系的要求,可被组织用来设计,开发,生产,安置及维修医疗用具,以及设计,开发,和设置相关的设备. 它还可被内外双方用来,包括认证结构,评定组织符合客户及制定要求的能力.

标有”注解”的资料是用来指导了解或阐明相关的要求. 需强调的是指定在此国际标准中,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与产品的技术要求是互补的. 采用的品质管理体系将是组织战略性的决定.设计并执行组织的品质管理体系受不同要求,特殊物质,所提供的产品,使用的程序以及组织大小及结构的影响.国际标准的目的不意味着与品质管理体系的结构一致或与文件一致. 多样化的医疗用具及此国际标准的一些特殊要求只适应于指定的医疗用具的团体.这些团体在条项3中有详细说明. 处理方法 此国际标准基于品质管理的处理方法. 接受输入的任何行动并把它们转换输出,被看成是一个过程. 关于组织现行的职责,它识别并管理许多连接的程序. 通常在一个程序中的输出物在下一个程序中直接形成输入物. 在组织范围内程序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程序的辩认及相互作用,以及他们的管理,称之为”处理方法”. 与其它标准的关系 与ISO 9001的关系 当这是独立的标准时,它基于ISO 9001. 从ISO 9001中直接引用且未改变的那些条项或附属条项,使用的是常规字体.这些附属条项呈现未改变的事实,记录在附件B中. 此国际标准的原文与ISO 9001的原文不同,含原文的句子或合同,显示的是斜体字.原文变更的特性和理由,记录在附件B中. 医疗用具–品质管理体系

医疗器械企业如何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医疗器械企业如何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医疗器械企业如何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总体流程如下:识别要求(4.1)→实施培训(4.2)→策划建立体系(4.3)→运行体系(4.4) 1识别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特殊要求 医疗器械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救死扶伤的工具,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所以医疗器械企业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从根本上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1医疗器械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 每个国家都对医疗器械规定了一些法律法规,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其企业生产的首要条件,法律法规将是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 1.2出口的医疗器械产品要遵循到岸国家的法律法规 出口的医疗器械,就必须遵循到岸国家的医疗器械指令,否则产品将不能在当地上市,例如欧盟的三个医疗器械指令是: a)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90/385/EEC,AIMDD) b)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MDD) c)实验室用诊断医疗器械指令(98/79/EC,IVD) 1.3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时,以ISO13485为标准 ISO13485 是基于ISO9001基础上的对医疗器械的专用标准,从2003年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标准,名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此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实施经协调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法规要求,此标准包含了一些医疗器械的专用要求,删减了ISO9001中不适用于作为法规要求的某些要求。ISO13485的所有要求是针对提供医疗器械的组织,不论组织的类型或规模。我公司在咨询过程中是以 ISO13485为标准的。 1.4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要渗入GMP GMP是英文名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的缩写,我国一般称其为"良好的生产管理规范"。GMP是人类社会科学技术进步和管理科学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是适应保证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医疗器械最终质量的保证必须依靠整个生产过程中的良好管理,才能降低最终产品出现不合格的风险,使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加强。所以企业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时要立足ISO13485,引入GMP,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2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2.1优先培训决策层——导入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的前奏现代的质量管理观念强调:"质量从头头开始,从头开始。"也就是强调质量观念的更新、根植,质量策划的运筹,都需要从领导做起。 2.2决策层的关键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质量体系医疗器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质量体系医疗器械 GB/T 19001—ISO 9001应用的专用要求 Quality system—Medical devices—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GB/T 19001—ISO 9001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FDIS 13485:1996《质量体系——医疗器械——ISO 9001应用的专用要求》。 与本标准配套使用的国家标准是GB/T 19001—1994《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本标准“生产者”的概念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负责器械的设计、制造、包装及上市前标贴生产者名称等工作,不管这些工作由其亲自完成或由其委托第三方完成。对已经上市的产品进行组装或调整以满足个别患者的需要,则不应视为生产者。 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医药管理局医用光学、激光、冷疗设备质量检测中心,国家医药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司,中国医疗器械质量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晓莉、陈宇红。 ISO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立的标准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由技术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国际标准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国际标准需取得至少75%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正式通过。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文件

1. 目的:通过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质量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确保体系满足ISO9001标准要求和本公司的质量目标。 2. 范围:适用于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审。 3. 责任: 3.1总经理或企业负责人负责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决定改进措施以及对体系适宜性、充分性 和有效性的评价。 3.2管理者代表制订评审计划,做管理评审的各项组织准备,综合体系情况向总经理报告 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3.3有关部门和人员按职责、体系、产品、顾客反馈、市场等现状对质量体系要求承担的职 责作出相应汇报和建议,由QA汇总报告和建议。 3.4QA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的日常管理和协调。QA经理就质量体系,协助管理 者代表做好实施准备。 4. 内容与程序: 4.1计划与组织 4.1.1质量体系的管理评审每次间隔不超过12个月,通常情况下,每年度的1、2月份是主 要的评审时机。 4.1.2“评审会议计划”由管理者代表提出,总经理或企业负责人批准,批准后交于QA。 计划包括评审目的、评审主题、参加部门和人员、时间、地点安排以及各部门所应作出的准备要求。 4.1.3QA根据计划要求编制管理评审通知单,交于管理者代表批准,根据质量体系评审准 备要求,协助管理者代表做好评审的协调检查,。 4.1.4由QA至少在评审会议前一周将“管理评审通知单”下达给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签名 确认并按照评审通知要求准备输入资料、报告的编制。 4.1.5管理评审由总经理或企业负责人亲自主持。 4.1.6评审时机: 下列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评审频次: 内部审核出现严重不合格情况; 第二方、第三方审核前;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概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概述

建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概述 医疗器械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作为救死扶伤的工具,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从根本上保证产品质量,提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任何质量管理体系(QMS)的组成部分均可粗略地分为两大类,即硬件类和软件类。无疑,硬件,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厂房、设施、设备等),是产品和服务实现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和物质基础。可是仅仅具备了硬件,如果缺少充分而完善的软件系统(包括人员的能力和意识、各种文件和记录等)的支持,仍不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对医疗器械的生产来讲,要生产出安全、有效,合乎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就必须建立一个以硬件为基础,以文件系统为支撑,以人员为保证,软硬件充分、协调、有机运转的质量体系。本文将结合作者学习ISO 13485和GMP的体会,谈谈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文件系统建立方面的一些粗浅看法,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参考。 一、相关的法规及标准

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过程 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系统由下列文件组成: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GMP要求编制的程序文件、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各种记录性文件、以及法规要求的

其它文件。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由企业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关于质量方面的全部意图和方向。质量方针与企业的运营宗旨应保持一致,为企业的质量目标的制订提供框架。质量目标是在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标,一般依据质量方针来制订。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在形式上能够包括在质量手册中。 2、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是对一个组织(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出规定和阐述的文件。质量手册的内容一般包括:(1) QMS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和/或不适用的细节与合理性;(2) 为质量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3) QMS各过程之间相互关系的表述;(4) 对QMS所采用文件结构的描述。一个完整的质量手册,在格式和内容上一般包括:标题、目录、目的、范围、对QMS的完整描述、评审、批准和修订、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引用文件、附录等。也可包括该组织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业务流程、背景、历史、及规模等信息。 3、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应当根据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的各种工作程序而制定,包含本规范所规定的各项程序。医疗器械企业应形成文件的程序主要包括:(1) 文件控制程序;(2) 记录管理程

2017最新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1)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 1、公司总经理职责 负责本公司的全面领导工作: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医药产品质量管理的法规、方针、政策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产品质量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过问质量工作情况,并对其工作给予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2、部门经理的职责 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工作负责,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本着“用户至土”的原则,指导业务经营活动;协助经理宣传和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及贯彻执行有关商品质量的方针、政策、条例等;协调各部门之间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3、执行人员的职责 3.1采购人员的职贡 采购人员需熟所经营商品的品种。所购进的物品必须为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址》、《产品质量合格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不过期、不失效、不淘汰的医疗器械。 3.2销售人员的职责 销售人员必须熟知所经营商品的品名、编号、产地、价格、及商品性能,不得销售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淘汰得医疗器械。 3.3售后服务人员职责

售后服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所经营商品的性能,熟知各种集成模块的作用、性能,熟记各种故障原因及维修方法,熟悉各用户情况,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仔细。 3.4财务人员的职责 财务人员直接对总经理负责,要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管理财务。严格、仔细核对各种单据,做到帐帐统一、帐证统一、帐实统一,要做到正确的反映公司拥有的资产和所欠债务,合理的计算经营所得,并能提供公司管理的会计信息。 3.5仓储保管人员的职责 仓储保管人员必须熟记所经营商品的编号、产地、外观特征及商品有效期等。能区.分不同产品产地的同一类商品,了解温湿度、避光、安全等外观因素对商品影响程度,注意消防、通风、照明一、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等。 3.6验证人员职责 3.6.1检验人员职责 检验人员需对采购进的商品检验其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是否为过期、失效或淘汰产品,严把质量关。 3.6.2验收人员职责 验收人员需对入库商品严把质量关,审核其《产品质量合格》是否过期、失效。对验收合格的商品签收。 3.6.3审核人员职责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7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 (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八条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 第十二条厂房与设施应当符合生产要求,生产、行政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十三条厂房与设施应当根据所生产产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生产环境应当整洁、符合产品质量需要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确保厂房的外部环境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进行验证。 第十四条厂房应当确保生产和贮存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者 间接受到影响,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条件。 第十五条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根据产品特性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防止昆虫或者其他动物进入。对厂房与设施的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要求

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13485:200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 本标准将取消并代替YY/T0287:1996和YY/T0288:1996。过去使用YY/T0288:1996的组织可以按照1.2条,通过删减某些要求来使用本标准。由于任何标准都会被修订,本标准出版时,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的版本(包括任何修改)适用。 本标准是一个以GB/T19001为基础的独立标准,并遵循了ISO9001 GB/T19001的格式。 为了方便医疗器械行业的使用者,在本标准的正文中,与GB/T19001不同的内容采用黑色宋体字表示。 本标准中所加的“注”是为英文版国际标准的使用者所提供的附加信息,为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本标准仍保留了这些内容。 本标准中的附录A和附录B仅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提出。 本标准由SAC/TC221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和通用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原中国医疗器械质量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珠、陈志刚、武俊华、李慧民、秦树华、郑一菡、孟庆增、李朝晖、周雅君、刘宝霞、王慧芳、刘靖专。

0引言 0.1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可依此要求进行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以及相关服务的设计、开发和提供。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和法规要求的能力。 “注”是理解或说明有关要求的指南。 值得强调的是,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技术要求的补充。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该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医疗器械的种类很多,本标准中所规定的一些专用要求只适用于指定的医疗器械类别。本标准第3章规定了这些类别的定义。 0.2过程方法 本标准以质量管理的过程方法为基础。 任何得到输入并将其转化为输出的活动均可视为过程。 为使组织有效运作,必须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连的过程。 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将直接形成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组织内诸过程的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0.3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xxxx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治理体系文件目录 1、质量治理文件的治理 2、质量治理规定 3、采购、收货、验收治理制度 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5、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治理制度 6、销售和售后服务治理制度 7、不合格医疗器械治理制度 8、医疗器械退、换货治理制度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治理制度 10、医疗器械召回治理制度 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治理制度 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治理制度 13、质量治理培训及考核治理制度 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治理制度 15、购货者资格审查治理制度 16、医疗器械追踪溯源治理制度 17、质量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治理制度 18、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9、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20、退货治理制度 21、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审查治理制度 22、质量治理自查制度

23、医疗器械有效期治理制度 一、质量治理文件的治理 (1)定义:质量治理体系文件是指一切涉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的记录结果组成的、贯穿医疗器械质量治理全过程的连贯有序的系列文件。 (2)目的:质量治理体系文件是质量治理体系运行的依据,能够起到沟通意图、统一行动的作用。 (3)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类质量相关文件的治理。 (4)企业各项质量治理文件的编制、审核、修订、换版、解释、培训、指导、检查及分发,统一由质量治理部负责,各部门协助、配合其工作。

(5)本企业质量治理体系文件分为四类,即: ①质量规章制度类; ②质量职责类; ③质量治理工作程序与操作方法类; ④质量记录类。 (6)当发生以下状况时,企业应对质量治理体系文件进行相应内容的调整、修订。如:质量治理体系需要改进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后;组织机构职能变动时;使用中发觉问题时;通过部质量体系评审后以其它需要修改的情况。 (7)文件编码要求。为规范内部文件治理,有效分类、便于检索,对各类文件实行统一编码治理,编码应做到格式规范,类不清晰,一文一号。 ①编号结构 文件编号4个英文字母的公司代码、2个英文字母的文件类不你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局令第22号)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于2000年4月29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管理,强化企业质量控制,保证病患者的人身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准产注册企业的审查及对企业的定期审查。 下列情况可视同已通过企业质量体系考核: (一)企业获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质量认证机构颁发的GB/T19001和 YY/T0287(或GB/T19002和YY/T0288)标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二)已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三)已实施产品安全认证,企业持有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第三条申请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均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组织考核。 国家规定的部分三类医疗器械,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 部分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并公布。 质量体系的考核,可委托下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体系考核结果由委托方负责。 第四条企业在申请产品准产注册前,应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申请书》(见附件1),向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申请。 国家规定的部分三类医疗器械的质量体系考核,企业提出质量体系考核申请的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被考核产品的《质量保证手册》和《程序文件》。 其它产品的质量体系考核,企业提出质量体系考核申请前,应按《质量体系考核企业自查表》(见附件1的附表)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表。自查表填写内容应如实、准确,以备现场考核时查验。 第五条对二类医疗器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企业填写的《质量体系考核企业自查表》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签署意见,必要时可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查验。 对三类医疗器械,按本办法第三条执行后,质量体系考核申请和考核报告(见附件1、2)应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正本(原件)一份。 第六条考核人员至少应有一人经贯彻GB/T19001和YY/T0287标准的培训,并取得内审员或外审员的资格;考核人员至少由二人组成;确定的考核人员与被考核的企业应无经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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