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分期
国际商法智慧树知到答案章节测试2023年山东财经大学

绪论单元测试1.《国际商法》这门课程,会由美丽的莉莉老师和肖夏老师共同教授,同学们不要错过哟。
A:错B:对答案:B2.《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所作的主要修改内容是( )A:诉讼时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延长B:协调了《汉堡规则》与《海牙规则》的对立局面C:提高了最高赔偿额D:明确了计算集装箱或托盘货物最高赔偿责任的数量单位E: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答案:ACDE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禁止外国人担任仲裁代理人。
A:对B:错答案:B4.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
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
A:8月9日B:8月5日C:8月11日D:8月10日答案:D5.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承认国际商事仲裁的终局性效力。
A:错B:对答案:B第一章测试1.国际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具有国际因素,下列关于国际因素的描述不准确的是( )。
A:商事交易的主体,一方、双方或多方具有不同国籍B:商事交易的主体,住所、营业所位于不同的国家C:主体、客体和内容都必须具有国际因素D:商事关系所指向的标的位于另一国家答案:C2.规范国际商事交易的各国现行商法主要历史渊源是中世纪的()。
A:商人自治法B:古罗马C:法国的《商事条例》D:普通法答案:A3.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 )。
A:判例法B:惯例C:习惯D:成文法答案:D4.国际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是指平等商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此财产关系不包括下列哪一项:A:继承关系B:物权关系C:债权关系D:商事代理关系答案:A5.关于国际商事惯例,描述正确的是:A:不以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援引为条件B: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法律C:为交易当事人所承认并惯常遵守的不成文规则或程序D:对不特定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答案:ABC6.从法律渊源的角度看,《美国统一商法典》属于法律重述。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七篇)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出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__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___%的股权;(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元)。
公司法司法解释1完整篇.doc

公司法司法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06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 第二条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 第三条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第四条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公司法实施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依法进行再审时,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 第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
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股权转让协议范文(通用19篇)

股权转让协议范文(通用19篇)股权转让协议范文(通用19篇)股权转让协议范文篇15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供应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4、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生效且乙方根据本协议商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5、乙方根据本协议商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马上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乐观帮助或协作,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担当;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假如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担当,假如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担当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担当相应责任。
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担当;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担当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丢失;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拖延变更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协作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7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7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1.发起人条件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2.财产条件(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缴纳注册资本的方式和期限。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可以一次缴足,也可分期缴纳。
分期缴纳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出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相同。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控股股东投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控股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明确界定该资产的范围。
上市公司应当对该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上市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
(4)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划分为股份,且各股金额应为均等。
(5)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安规定缴纳出资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责任相同。
3.组织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需要有相应的名称、住所,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相同。
深交所董秘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完整版

培训题库(附答案)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判断题1、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错误。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正确。
3、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公司也可以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正确。
4、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错误。
5、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
错误。
6、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正确。
7、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正确。
8、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额可达其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正确。
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在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正确。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错误。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
正确。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依据章程规定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正确。
1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正确。
1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正确。
15、如果债权人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必须证明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并不独立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
错误。
16、只要有限责任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则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错误。
17、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错误。
18、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五章讲义1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五章讲义11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熟悉)(一)设立条件1.股东条件:1-50人2.财产条件:(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3万元(2)形式:一次交清或分期出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注意】同时满足(孰高):20%和最低限额(3)不按照规定出资的责任:基本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同,下面两点是有限公司特有的:①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除名程序: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并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B.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意】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部分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该规则。
②未按规定出资的股权施加了转让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规定对该股东提起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有限责任公司对未尽出资义务责任的追究。
08年考468分考生的笔记——商法
第一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概念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F1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F2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特征1)具有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独立财产、独立责任)a)公司必须依法设立b)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c)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社团性3)营利性F3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F6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F8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F10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二)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起始时间【设立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注销登记】F7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 集设立两种 B.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5个以上的发起 C.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要有住所 D.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2010年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 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 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企业法人。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
2010年
创立大会
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 或者予以公告。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 方可举行。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 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 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 求发起人返还。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 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 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 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2010年
(二)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 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 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注意: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 在法律上被视为合伙协议。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发 起人应对他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及清算--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篇第五章讲义2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及清算一、公司的设立(二)公司发起人与股东(2013新增)1.股东特征:(1)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在公司章程(包括公司设立协议)上签名盖章,表明自己受公司章程的约束;(2)向公司投入在章程中承诺投入的资产,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3)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公司文件中列名为股东;(4)在公司成立后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5)被载入公司股东名册;(6)在公司中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资格取得(1)原始取得。
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
①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要件。
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中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决议经有权机关批准、投资者按协议认购缴纳出资。
(2)继受取得。
包括转让取得、继承取得、赠与取得和因公司合并而取得股东资格。
3.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与控股股东(1)隐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或其他组织。
(2)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的一方,为实际出资人。
其出资是以显名股东或称挂名股东的名义投入公司的。
(3)隐名股东并非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
(4)公司章程等材料中记载的股东为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的出资有显名股东以其本身名义公示并行使因此出资而获得权益。
(5)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以合同约定,且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三)公司设立原则、方式及条件1.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取严格准则设立主义,对特殊行业实行核准设立主义。
2.公司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①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