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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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宪法学

一、宪法概述

(一)近现代意义的宪法的概念与特征

1、宪法的概念: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确定归家根本制度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特征:

一、内容上,宪法规定着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

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处在最高地位,与普通法律相比较,其效力最高。宪法所确认的原则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和基础。

2)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一国之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人们进行各项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较普通法律更为严格。2/3或者3/4以上通过。

(二)宪法的分类:

1、宪法的形式分类: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修改是否遵循特定的程序)、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

2、宪法的实质分类:以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分为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三)宪法关系

1、宪法关系的概念

2、宪法关系的要素

(四)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清末立宪运动

2、中华民国时期的立宪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宪法基本原则:

(一)主权在民原则

1、主权在民原则释义:国家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所以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人民,而不属于君主。

2、主权在民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3、主权在民原则评析

(二)分权制衡原则

1、分权制衡原则释义

2、分权制衡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3、分权制衡原则评析

(三)基本人权原则

1、基本人权原则释义

2、基本人权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3、基本人权原则评析

(四)法律至上原则

1、法律至上原则释义

2、法律至上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3、法律至上原则评析

(五)财产神圣原则

1、财产神圣原则释义

2、财产神圣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3、财产神圣原则评析

(六)代议制度原则

1、代议制度原则释义

2、代议制度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3、代议制度原则评析

三、宪法渊源与宪法规范

(一)宪法渊源

1、宪法渊源释义

2、宪法渊源的主要形式

3、主要国家的宪法渊源

4、我国宪法的渊源

(二)宪法规范

1、宪法规范释义

2、宪法规范的特性

(三)宪法典的结构

1、宪法典的形式结构

2、宪法典的内容结构

四、宪法的价值和作用

(一)宪法的价值

1、宪法的价值在于依据宪法所建立起来的宪政秩序

2、宪法的价值在于建立和维护一个和谐的社会关系

3、宪法价值体现在促进自由,保障人权

4、宪法的价值体现在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5、宪法的价值在于实现公平正义

(二)宪法的作用

1、宪法在政治方面的作用

2、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

3、宪法对法制建设的作用

(三)宪法发挥作用的条件

1、宪法本身的完善

2、宪法的充分实施

3、加强普通立法

4、强化宪法监督,加强宪法解释

5、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人权与公民权概述

1、人权的历史发展

2、人权的分类

3、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二)公民自由权利的界限和法律保障

1、自由和权利的界限

2、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保障

(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2、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3、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4、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

六、平等权

(一)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平等权的规定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民族平等

3、男女平等

4、承认合理的差别

(二)我国公民平等权的实践现状和救济七、人身人格权

(一)生命权

1、生命权的概念

2、生命权的特征

3、生命权的宪法地位

4、生命权的宪法保障

(二)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的概念

2、人身自由的宪法地位

3、人身自由的保障与限制

(三)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的概念

2、人格尊严的宪法地位

3、人格尊严的保障及其限制

(四)住宅不受侵犯

1、住宅不受侵犯的含义

2、住宅自由的宪法地位

3、住宅不受侵犯的保障与限制(五)通信自由

1、通信自由的概念

2、通信自由的宪法地位

3、通信自由的保障与限制

八、政治权利

(一)思想自由

1、思想自由的概念

2、思想自由的发展

3、我国宪法对于思想自由的保障(二)宗教信仰自由

1、宗教信仰自由的概念

2、我国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三)表达自由

1.表达自由的概念

2、限制表达自由的原则

3、我国现行宪法关于表达自由的规定(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选举权的概念

2、我国历部宪法规定的选举权(五)监督权

1.监督权的概念

2、批评、建议权

3、申诉权

4、控告、检举权

5、取得赔偿权

九、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一)财产权

1、财产权的概念

2、我国宪法关于财产权的规定

3、财产权的保障与限制(二)劳动权

1、劳动权的概念

2、劳动权的宪法地位

3、劳动权的基本内容

(三)休息权

1、休息权的概念

2、休息权的内容

3、休息权的保障与制约(四)获得物质帮助权

1、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概念

2、获得物质帮助权的基本功能

3、获得物质帮助权的内容

(五)受教育权

1、受教育权概念与基本特征

2、受教育权的基本内容

3、受教育权的保障

(六)文化权利

1、从事科学研究的自由

2、文艺创作的权利

3、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十、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关系

(二)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十一、国家性质

(一)国家的阶级本质

1、国家性质概述

2、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

3、人民民主专政

(二)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

1、经济制度的内涵

2、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3、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4、我国的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

(三)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

1、精神文明与宪法

2、国家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四)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

1、政治文明的概念与内容

2、宪法与政治文明

3、国家建设政治文明的原则

十二、国家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

2、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类型

3、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4、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二)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3、我国的行政区划

4、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5、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十三、选举制度

(一)选举制度概念

(二)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4、无记名投票原则

5、差额选举的原则

6、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三)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1、成立选举委员会

2、选区划分

3、选民登记

4、提名和介绍代表候选人

5、投票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当选

6、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四)改革和完善我国选举制度

1、选举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改革和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十四、政党制度

(一)政党与政党制度概述

1、政党的概念与特征

2、政党制度的历史发展

3、政党的功能和作用

4、宪法对政党和政党制度的规定

(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体制

1、多党制

2、两党制

3、一党制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

1、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2、多党合作制度的内容和形式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十五、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

(二)我国国家机构组织与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3、责任制原则

4、精简和效率原则

5、密切联系群众原则

十六、中央国家机关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

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

5、全国人大代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国家元首的概念和特征

2、我国恢复国家主席制度的意义

3、我国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4、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

(四)国务院

1、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2、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3、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和会议制度

4、国务院的职权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

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地位

2、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3、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和领导体制

(六)司法机关

1、我国的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2、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3、人民法院的审级和审判监督制度

4、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

5、我国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

6、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

7、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8、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9、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十七、地方国家机关

(一)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1、自治机关的性质和地位

2、自治机关的组成和任期

3、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十八、宪法实施与保障

(一)宪法实施制度

1、宪法实施概述

2、宪法实施的条件

3、宪法实施的方式

(二)宪法保障制度

1、宪法保障制度概述

2、宪法保障机制

(三)宪法监督制度

1、宪法监督制度的含义

2、宪法监督的主体

3、宪法监督的内容及方式

4、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现行宪法的修正。 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这部宪法以 “君上大权”为核心,是清政府在内外交困、四面楚歌的情况下,为挽救摇摇欲坠的统治而颁布的。 2. 1911年《重大信条十九条》,清政府的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辛亥革命 爆发后,清政府迫于革命压力仅用三天就出台的一部宪法性文件,这部宪法出台后不久便被革命的浪潮淹没。 3.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 质的宪法性文件。1917年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所护者即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4. 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又称“袁记宪法”。这部宪法是袁世凯在窃取辛 亥革命成果后公布实施的第一部宪法,与真正的宪法精神根本对立,但为袁世凯复辟帝制提供了“合法”的依据。 5. 1923年“贿选宪法”。“贿选宪法”以“袁记约法”为范本,用根本法的形式确 认军阀的专制独裁,不到一年就被抛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它是旧中国反动派正式公布的第一部宪法。 6. 1931年《中华民国训证时期约法》。在这部约法中,三民主义作为国家 基本思想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国家组织方法被确定。 7.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无产阶级的 宪法性文件。这部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政权制定的,在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 8. 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五五宪草”。这部宪法是《中华民国宪 法》的雏形,它本来应该在预定1936年召开之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但大会因日本入侵东北及隔年爆发的抗日战争延宕而未能如期召开。

晨读宪法内容

实验小学晨读宪法内容 第二章宪法基本知识 学习要点 第一节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 二、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宪法的根本性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宪法实施的保障等内容,反映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 第二,在效力上,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效力。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一般法律都不得抵触宪法。 第三,在规范性上,宪法是各政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根本的行为准则。

第四,在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为严格。 三、宪法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在创建无产阶级政权过程中,批判性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二)基本人权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将中国的宪政发展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三)法治原则 宪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在宪法上正式确立了法治原则。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基本内容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宪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序言。就绝大多数国家而言,宪法序言的内容都是有关宪法本身的规定,诸如制定宪法的宗旨、目的和依据,制定宪法的经过,宪法的构成,宪法的演变,宪法的修改,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原则,宪法的地位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国家在宪法序言中阐述了本国和本民族长期奋斗的历史和取得的胜利成果,指出今后国家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 (二)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宪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包括国家的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和国家的标志与象征制度。由于国家本质的不同,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三)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经济制度及教育、科学和其他文化制度等。宪法反映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经过了一个由简到繁的过程,社会经济制度是指一定生产关系的总和,也就是社会经济基础,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产品分配形式。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财产权,即公民的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非法侵犯;二是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自由权,即主要有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迁徙自由、机会和结社自由、通信秘密自由、宗教自由等;四是受益权,即包括生存权、工作权、请愿权、诉愿权、诉讼权和受教育权等;五是参政权,主要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公民的基本义务方面主要规定有依法交纳赋税的义务、服兵役的义务等。 (五)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宪法的重要构成部分,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一般都有国家元首、国家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宪法中都对这些机关的地位、产生、组成、职权、活动原则以及相互关系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六)宪法保障。宪法保障是指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措施和制度。归纳起来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明确规定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机关、团体和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任何法律、法规都必须符合宪法。这是保障宪法实施的前提条件;其二,明确规定修改宪法的严格程序,以维护宪法的稳定性,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宪法都规定了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修改程序;其三,明确规定了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和违宪审查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所共有的。 (七)其他规定。除了上述基本内容之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最后都另有一些附则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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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5)关键词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 (6)目录另起页,3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仿宋,并列出页码。 (7)正文文字另起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号宋体,每段首起空两个格,单倍行距。 (8)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①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9)注释: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0)附录: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1)参考文献:另起页,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2)页眉用小五号字体打印上海复旦大学XX学院2007级XX 专业学年论文字样,并左对齐。 5、纸型及页边距:A4纸(297mm210mm)。 6、页边距:天头(上)20mm,地角(下)15mm,订口(左)25mm,翻口(右)20mm。 7、装订要求:先将目录、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写作过程情况表、指导教师评议表等装订好,然后套装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面之内(用胶水粘贴,订书钉不能露在封面外)。

中国宪法内容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一、宪法释义 1.宪法词义的演变 “宪法”一词,在中外历史上早已存在。一般认为,它与近代宪法在含义上有很大的区别,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是近代产生的。在词义上,经历了一个历史的演变过程。 在中国古籍中就有:《尚书》中的“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国语》中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管子·七法》中的“有一体之治,故能出号令,明宪法矣”。在含义上,大都指国家的典章制度和普通法规,且多含有刑法的意思。 在外国,“宪法”一词也是古已有之。一般认为,英文中的“宪法”Constitution或Constitutional Lay一词,来源于拉丁语Constitutio,原意为组织、确立、结构、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对古希腊各城邦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进行研究时,把法律分为两类,即普通法律和宪法,提出了“法律实际是、也应该是根据政体(宪法)来制订的,当然不能叫政体来适应法律。”他所讲的宪法与政体是同一意义的,主要是指有关城邦组织和权限方面的法律。 在古罗马,宪法一词主要用来表示皇帝颁布的诏书、谕旨、敕令等,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 欧洲中世纪,有时用宪法一词来表示教会和封建主的各种特权以及其与国王关系的法律。如1164年英王享利二世颁布的《克拉伦顿宪法》,主要规定国王与教士的关系;1215年英王约翰所颁布的《大宪章》,主要规定英王与贵族、诸侯及僧侣的关系。但这些都与近现代宪法的含义不同。 宪法一词发生质的飞跃,是在十七、十八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十八世纪美国独立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制定了宪法,近代意义的宪法才最终形成和确定。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突出表明了近代宪法的真谛,这也是古代宪法所不具有的意义。 我国是在清末的改良主义运动和立宪运动开始引入近代意义的宪法概念的。19世纪80年代,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在他的《盛世危言》一书中,首次使用“宪法”一词,提出了要求清政府“立宪法、开议院”,实行“君主共主”的政治主张。而在此后的戊戌维新变法运动中,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也提出了“伸民权、争民主、开议院、定宪法”的政治纲领,发动了一场争取资产阶级民主的宪运动,揭开了中国近代宪下运动的序幕。从此,近代意义的宪法也就同近代中国的历史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2.宪法的定义 什么是宪法?各国学者有不同的表述,人们往往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对宪法进行定义。 西方学者在表述宪法概念时,往往着重于宪法对国家权力的控制的特点,认为宪法表现为国家权力的授予和限制。例如,英国的詹宁斯认为:宪法按较为准确的意义来看,“指的是规定政府的主要机构的组成、权力和运作方式的规则以及政府机构与公民之间关系的一般原则的文件。”卡尔·洛温斯坦强调:“宪法是控制权力活动过程的基本文件,其目的在于提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docx

精品文档 主讲人:韩大元上一讲主要讲述宪法的具体功能。这一讲,则着重讲述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 的宪法发展历程。《共同纲领》的宪法作用中国人民经过 100 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胜利。革命胜 利后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如何把革命胜利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同定下来并规定新中国成立 后的大政方针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共同遵循的准则?当时,人们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具有根本法性 质的文件。由于当时没有条件制定正式的宪法,1949 年 9 月 29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 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国体、政体、经济制度以及文化、教育、民族、外 交等政策,它是一部符合全国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国家大法,是一部人民民主的建国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各项基本政策,并且它是由代行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职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因此,不管是从内容上还是从法律效力上看,它 都具有国家宪法的特征,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首部宪法诞生 1954年 9 月 2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社会主 义类型的宪法。它以根本法的形式记录了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仆后继经过长期革 命斗争而取得的胜利成果,确认了千百年来受压迫、受剥削的人民群众成为国家主人的事实。 《宪法》确定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已在中国建立,我国是人民民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 于人民。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确认了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 的存在,同时规定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 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规定了其他 各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制度。这一切都为我国后来的民主建设与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宪法的首次修改 1975年 1 月 17 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面修改了我国首部宪法, 通过了 1975 年宪法。 1975 年宪法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把“文化大革命”中的许 多错误理论和做法加以法律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国家生活的最高准则。这部宪法在内容上规 定了大量极“左”的内容,大幅度缩小了公民基本权利、自由的范围。1975 年宪法的条文数量及文字也被锐减,仅 30 条,共 4300 余字,而且法律用语逻辑含混。(摘自《法制宣传手册》) .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大全-(10601)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 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93 题。 1.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 B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自然环境 B.生态环境 C.生态平衡 D.生存环境 2. 我国《宪法》规定,( C )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 D )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 在我国,国家的领导阶级是( A )。 A.工人阶级 B.知识分子 C.全体公民 D.农民 5. 我国的政权基础是( B )。 A.工人阶级 B.工农联盟 C.农民 D.知识分子 6. 我国是( D )的社会主义国家。 A.人民契约自治 B.民主共和 C.群众自治 D.人民民主专政 7. 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是( A )。 A.国有经济 B.私有经济 C.共有经济 D.民营经济 8.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 A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国务院 9.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叫做( D )。 A.民族区域制度 B.民族分管制度 C.民族管理制度 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0. 宪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 B )的社会保障制度。 A.更高 B.相适应 C.更低 D.同发展

宪法小卫士答题试题及答案(中国宪法的诞生与发展历程)

宪法小卫士答题试题及答案 中国宪法的诞生与发展历程 下面o那一年份是部分修改宪法的年份?()01999 年@2017年 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0公民団国家机关E国务院0A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哪一年制定的?()01954 年 @195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又称为()。D八二宪法丘四宪法

《共同纲领》是在哪一年制定的?() 我国宪法共进行了几次全面修改?() 为何我国于1982年又进行了宪法的修改? () Q 改革开放的需要 1978年宪法已失效 国家的根本任务已经完全发生了改变 只是为了宪法自身的发展 现行宪法是在1982年几月份制定的?() 9月份 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 51949年 8月份 B

12月10日 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定了宪法,这种制定宪法的权力称之为? 团修宪权銅定规则权 F面是全面修改宪法的年份是?() J1988年 人民是制宪权的主体,人民通过哪一机关行使制宪权?() 团国务院人民检察院 人民政协 人民代表犬会 行宪法和1954宪法,都将宪法分为几章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经过历次修改共形成了几条修正案?()

三十六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置是在哪一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增加的?()02004 年 2018年宪法修正案提出,国家倡导(),提倡爰祖国、爰人民、爰劳 动、爰科学、爰社会主义的公德。 Q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和谐社会 讲礼貌 卜列哪一个文明是2018年宪法修正案提出的?() 精神文明

生态文明 依照宪法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o 高级阶段 成熟阶段 初期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负责。 团国务院 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最高人民法院 Ifi高人民检察院 1982年宪法恢复了()的建制。 团国家拯 政府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制定前,是由哪一部法律代行宪法的职 能?() Q《钦定宪法大纲》 《共同纲领》 《婚姻法》 《中华民国约法》

宪法论文

法学1111010409 王紫硕 摘要: 2011年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学校领导在校中强制实行为差等生佩戴绿领巾的规定,在校园中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一半孩子戴着红领巾而另一半孩子戴着绿领巾,老师要求上学、放学都不能解开,不然就在班上点名批评,校方这种做法是孩子们的心理产生了阴影,变得很自卑,也引起了家长们的不满,认为学校此举欠妥当,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并且认为这是在歧视他们的孩子。这起绿领巾事件,很快被反映到陕西省委那里,不久就作出指示,要求学校立即停止这一做法。 关键词: 绿领巾平等权人格尊严教育制度未成年人 正文: 2011年10月18日中午时分随着下课铃响起,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的小学生们在老师引领下排队回家。最先走出校门的是一年级学生,队伍自然地被他们佩戴的领巾颜色分成了两类:一半孩子戴着鲜艳的红领巾,另一部分孩子则戴着绿领巾。据该校教师解释称,学习、思想品德表现稍差的学生没有红领巾,为教育其上进,该校便为这部分学生发放了绿领巾。这引起了家长和部分孩子的不满,认为这是一种歧视。但学校进一步解释这一做法是为了“激励上进,并非歧视”,他们也是借鉴的外地学校的做法。而在上海、北京、武汉等地,确曾出现过“绿领巾”,作为少先队员预备期的教育形式。但红领巾有其特定含义,两者本来不是同一事物,这些做法已经被叫停。那显然,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的校长这一做法肯定是要被制止的。 可以看出,该校校长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是为了激励同学们,积极上进。但是,这严重伤害了孩子们的幼小的心灵。一名一年级学生告诉记者,“调皮、学习不好的学生就得戴绿领巾,老师要求上学、放学都不能解开,不然就在班上点名批评。”但记者看到不少绿领巾孩子一出校门就赶紧摘下领巾装进书包里。 根据《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5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很显然,校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历史的价值在于它的连续性。一个伟大的古代民族,如果其文明中断,可能就不会再现辉煌了,如同美洲玛雅人,人们谈论的是他们过去的灿烂文明,而现在则什么也不是。对于现在印第安人受到的忽视是可以理解的——他们没有或无法继续祖先的伟大创造力。而在他们东方的欧洲,则发生了另外一些事情:可以想象,当中世纪的欧洲人看见从爱琴海中打涝上来的维纳斯神像时,神情会有多么惊讶。如果没有君士坦丁堡之围,不知今天有没有我们成日在为之唱赞歌的宪法?正是文艺复兴,使中断的欧洲文明从黑暗的中世纪苏醒,继续它的发展,造就了近代宪法这一人类法律文明的最高成就,并使之传播于世界的其他地方。如果了解这一点,我们就知道了文明的继续多么重要,而宪法的产生就是其开端。 一、宪法问题的提出 (一)戊戌变法 清朝末年,延续了2000多年的中国传统封建社会已经腐朽并日趋没落,专制统治像是一座大山沉重地压在中国人民身上,旧的土地关系及残酷的剥削使广大农民日益贫困以至破产,并严重地阻滞了社会各方面的进步。几乎与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同时,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就已出现了较大规模的近代工商业,但都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进一步发展下去。直至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外国炮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列强接踵而至并迫使腐败的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国社会由此日渐从一个有着灿烂文化的、强大的东方帝国沦落为政治、经济、文化上都十分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三等国家。但是,外国炮舰所强行建立的商品经济,却提供了销售商品和取得劳动力的市场,为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展造成了某些客观条件与可能,促进了中国城乡从传统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随着清政府管理和控制能力的衰退,以及爱国的绅士、商人和地主希望以实业救国的行动,投资建厂,使民族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民族工商业者的发展受到了外国资本和国内专制制度的双重压迫,举步维艰,他们越来越强烈地感到政治变革的必要,希望通过建立君主立宪政体,以求变法救亡。 世纪之交的中国,随着民族危机和日益严重和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原本在少数先进知识分子中流传着的改良主义思想,逐渐形成为空前活跃的改良主义思潮。以康

宪法作文900字

宪法作文900字 宪法作文900字一:首先,我带来了一本书,你们一定很好奇是什么书吧。这就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正是第一部宪法的诞生,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了。 抚摸着这一部宪法,我想到了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江姐为了人民的权利壮烈牺牲;刘胡兰杀死了处处压迫人民的县长而英勇就义;瞿秋白更是为了人民民主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无数烈士们抛头颅洒热血,不正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有尊严地活着吗? 1949年,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 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迫切想让国家有根本大法,人民的权利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调整好社会关系,使国家长治久安。1953年末,毛主席领导宪法起草小组展开草拟宪法的工作。这是给老百姓自己的法律,毛主席特别强调,一定要让老百姓看懂,要简单明了,文字尽量通俗易懂。他还举例说:把什么什么时改为“的时候”,把“为”改成“是”。第二年三月末,宪法起草委员办公室成立了。3月29日,500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分组展开讨论,共提出修改意见3900余条。接着是各大行政区、各省、市、自治区以及解放军,8000多人讨论后,又提出修改意见5900

条。、 草拟宪法的工作结束后,就是修改宪法。修改宪法是极其严肃的一件事,委员会聘请了法律专家、教育家、语言学家作为顾问,要从各个角度对宪法进行推敲。一次,有人提出,要把“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有宪法第二章第五届规定。”这里的“由”要不要改为“按照”,因为“由”字有点未确定的意思,前面规定的清清楚楚,还是用“按照”好。又有人说,倒不如用“在”字好些。经过多少次这样的字斟句酌地修改,才又定下来还是“由”字。 宪法草案通过后,委员会号召全国人民讨论草案。一时间,一场大讨论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当天在那经《新华日报》多售出八万多份;福州,三百多个扩音器分别以福州话、闽南话向全市无视万人播送草案内容;四川,宣传员向群众作了月十五万次宣传,听众达一千八百万人……持续两个多月的讨论,参加人数达1。5亿人之多,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 随后没多久,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幕,会上通过了这一部是“幸福生活的保证”、“每一条都代表着人民的利益”的宪法。 宪法的诞生是多么不容易啊,正是有了宪法,才有了国之根本,正是有了宪法,才推动了国家的经济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正是有了宪法,才调整了社会关系,使国家

从世界宪法的发展趋势看中国宪法的发展变化

从世界宪法的发展趋势看中国宪法的发展变化 法是随着人类历史上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而宪法,在当时并没有出现;后来人类又经历了封建制社会,宪法仍然没有出现;直到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资本主义国家之后,宪法才被制定出来。 宪法是社会文明秩序的一个宣言,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人类掌握的最主要的管理社会的手段和法律武器就是宪法。宪法也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的贯彻执行对于一个国家维护统一、保持政权稳固、保障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发展民主政治、完善法治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世界上自成文宪法产生以来,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毛泽东说得好:“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来的。”近代意义的宪法,是17至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产物。这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资本主义宪法是英国宪法、美国宪法和法国宪法。 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最先发生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但在法律的形式上,英国宪法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宪法法典,而是由各个时期陆续颁布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和形成的宪法惯例所构成的。尽管当时的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但它揭开了世界宪政运动的序幕,无愧是近代宪法的先驱。 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是美国宪法。它以《独立宣言》为先导,于1787年在费城制定。它在世界上第一次宣布了共和国制度的诞生,并确立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民主原则,为许多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所效仿。 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步成文宪法,它以《人权宣言》为其序言,在宪法史上具有深远影响。它实行的议会制,既不同于美国的总统制,又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相区别。 在英国、美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立宪运动的影响下,欧美各国相继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革命胜利后也都普遍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并制定了自己的宪法。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918年制定了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苏俄宪法》。作为一种新型的现代宪法,苏俄宪法的意义在于:首先,它突破了资产阶级宪法和宪政的局限性,使宪法成为无产阶级实现民主和组织国家政权的根本法;其次,它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经济制度,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使宪法由传统的政治领域进入到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从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再次,苏俄宪法推动了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发展。此外,苏俄宪法还使宪法突破了西方文化的范围,开始成为世界文化现象。它把人类历史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以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宪活动起了指导的作用。从此,宪法就有了两种历史类型的划分,即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随着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宪法也不断地向前发展,具体表现为: 1、宪法发展呈现出两方面的发展趋势:(1)从宪法对近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传统的政治领域,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配置,一方面表现为加强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呈现扩大趋势,这是宪法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方面的发展趋势,具体表现为:行政权干预司法权,如美国总统频繁使用否决权;紧急命令权,如法国宪法对紧急命令权的规定;委托立法。另一方面表现国家权力向中央集中,中央集权的趋势日渐明显,这宪法对国家权力进行纵向配置方面的发展趋势,具体表现在:在传统中央集权的国家,即使存在地方自治与分权,也不具有实际意义;在奉行地方分权、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如英国,中央对地方的干预越来越多;在联邦制国家,联邦中央的权力越来越大,这在美国表现最为突出。(2)随着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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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从网络民主参与的角度分析 董蕾 (管理科学系行政管理专业学号:091424026 指导教师:朱丹) 摘要:通过对网络民主参与的影响及网络中民主参与存在的问题的探讨,分析了网络民主在保障公民权利,监督国家权力的作用。也指出了在面对网络民主参与出现的种种问题,政府应该采取哪些对策去促进和加强公民的网络民主参与,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监督国家权力的实施。而我们从政府应对网络民主参与的对策中也不难看出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力的关系。 关键词:网络民主;公民权利; 政府;对策 公民民主权利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构成了公民权利。为了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特别是监督权,国家建立了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比如党内监督制度,党外监督制度,信访制度,传统媒体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等等。但是这些监督体系都存在自身不可避免的问题,以信访制度为例,这一监督办法是在被监督体内部进行的,传统的信访耗时耗力耗财,由于其本身的相对封闭性,使得信访效果大打折扣,网络的使用使得这些权利变得愈来愈快捷,简便,触手可及。 一、网络民主的兴起背景及其发展 网络民主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政治参与手段和模式,主要指人们通过互联网实现价值观和政治立场的交流,集中和反映,以及政治意愿的表达等,常见的形式有电子投票、电子论坛和电子竞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信息网络技术不再只是和计算机有关,它决定我们的生活,这一改变也已经渗入政治领域,引起政治体制和政治环境

中国宪法

离线作业考核 《中国宪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间接选举: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 2、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一国宪法确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资产阶级国家称为人权、公民权。公民权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广泛性、平等性、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3、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4、“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按照邓小平的论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1、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 答: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进行审判工作中,必须遵守 以下主要原则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2)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公开审判原则。即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 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应公开宣判。 (4)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5)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美国宪法和中国宪法的比较

形式上的明显的差别是:中国宪法长而无当而美国宪法言简意赅。 内容上的明显的差别是:它们在依法治国中的功用和效能迥异。 第一,美国宪法是由国会制定的,也就是说立法权在国会。 而中国先后进行过四次修改的现行宪法,虽然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也就是说虽然是由人大这个立法机构制定的,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更多体现的是党的意图,而不是人大或人民的意志。在这里,法律既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更是统治集团意志的体现。 第二,美国宪法制定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限制政府的权力,一个是保障公民的自由。它体现的制宪精神就是自由。其核心就是分权与制衡。防止任何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尊重各州自治范围与能力,并防止联邦政府的权力过于强大而影响人民权益;代表不仅需权衡国家整体利益,更重要是反映地区选民的意见等等。

而中国宪法着眼于对下治理,不管人治还是法治,都是着眼于治理人民。是让人民服从法律,而不是让政府遵守法律。更多地强调的是人民的义务,而不是保障人民的权利。 第三,美国宪法是宪政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抱括政党和总统,都必须信守和遵从宪法,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和行权。各党派、各权力机构以及联邦与各州出现重大纷争而无法解决时,各方只能诉诸于法律,必须服从最高法院的裁决。而最法院是宪法和法律的象征,服从最高法院的裁决,实际也就是服从宪法和法律。 而中国实行的并不是宪政体制,宪法虽然被称作国家根本大法,但因为国家是在政党的领导下,而政党与政府实际上又是一体化,所以宪法并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评论(14)|56 2007-03-20 22:32PAS0N|三级 差异大了,最本质的差异在于美国施行代议制民主,三权分立,中国施行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评论|2 2007-03-20 22:36甚知|五级 两个国家的信仰不一样宪法的依据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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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的主要作用。 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的三次修正,宪法内容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概括起来,现行宪法有以下四大特点与作用: 第一,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二,现行宪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表现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国家统一;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第三,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强调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1年来,我国宪法的实施状况不断改善,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正在成为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第四,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全面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现行宪法强调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住宅不受侵犯权的保护,并增加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以及对残废军人、烈属、军属、盲聋哑及其他残疾公民和老人的保护。 论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理论根据和法律根据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但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我国现行《宪法》第3l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是根本法,它巩固并确认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现在,宪法在行政区域划分中提出特别行政区,无疑说明允许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另一种制度的存在。这些制度包括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特别行政区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理论。?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就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凡是属于我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地方行政区域,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都不能分割或分离出去,也不能变成任何独立的政治实体。所谓的两种制度,是指在我国一般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可以继续保持资本主义制度。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存在和发展。实行?一国两制?后,突破了原有模式,形成了在一个国家里,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这是我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在国家制度上的一大创新和发展,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结合。 论宪法的人权保障。 摘要:保障人权是宪法的终极价值。本文讨论了宪法保障人权的机制,认为宪法通过宏观上控制国家权力和微观上规定基本权利的内容,形成有机的宪法人权保障机制。历史地看,宪法对人权的保障突出宏观上的国家权力的控制到微观上的正面规定基本权利的转变。我国宪法与现代宪法有暗合之处,但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关键词:宪法,人权保障机制,人权保障条款 引言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简称为?人权保障条款?)作为宪法的修正案被正式写进了宪法。王兆国

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和未来展望.

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和未来展望 郭兵罗春梅 摘要中国的法制历经千年,渐序完善。从奴隶社会时期到封建社会时期再到近现代时期,法律一直是统治者治国安邦的有效保证之一。历史上的中国法制是现实中国法制的背景;现实中国的法制是对历史上中国法制的改造和发展。了解历史上的中国法制,不仅有助于了解现实中国的法制,而且可以加深对当代法学的理解;将中国法制史中具体的法律事例,应用到对当代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可以更生动地印证其中的学理;将中国历代刑事、民事等法律同当代相应的法律详加比较,可以认清这些法律发展的脉络和趋势。简言之,即以史为鉴,可为现实的中国法制服务。本文分四个部分,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制史、近代法制史及现当代法制史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出中国法制的发展脉络。 关键词法制史中国法制法律发展 作者简介:郭兵、罗春梅,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1-005-03 中国,是个重视历史的国家,从其产生之时起就十分重视各类历史的记载和研究,法制史也不例外。最早记载中国法制内容的是夏、商、周时期的古籍《尚书》,最先使用“法制”一词的是春秋时期的史籍《左传》和《国语》。自先秦到清朝,各代学者对当时法制和法制历史的研究始终没有中断,编写出许多关于中国法制的史志和类书。正因为有了前辈学者记载和研究的法制文献,才让今天的我们能够有幸以史为鉴、激发我们关于法制及其发展的思考。 一、中国古代法制发展情况 (一夏商周时期的法制发展情况 法律和国家一样,都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

原始社会的氏族成员在共同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氏族习惯,由其调整社会关系、规范成员行为,部落首领在氏族习惯的基础上设范立制,促使了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演变。 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过渡,是在原始社会末期完成的。在中国历史上,这一过渡,大约从黄帝时期开始,至夏禹时期基本完成。中国最早的法律制度即奴隶制的法律制度在这一时期已呈现雏形。 最初是一种祭祀仪式的“礼”,经过“周公制礼”后成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规范,其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司法、教育、宗教、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许多方面,其基本原则有两条:“亲亲”和“尊尊”。前者的目的在于维护家族内部的等级关系,后者的目的在于维护整个国家的等级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坚持前者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后者。 在夏商周时期,法律规范只是礼的组成部分之一。在礼之外的法律形式还有誓、诰、训、刑等种类。当时的法律规范除了刑与罚之中心内容外,还规定了行政、经济、民商等实体方面及诉讼程序方面的内容,并设置了相应的司法机构予以施行。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发展情况 春秋战国时期历时500年,是中国奴隶制度逐步瓦解,封建制度逐步建立的过渡期,这个时期的法制也随时代发生变革。社会发生剧烈的变革,周王室衰退,各诸侯国互相争霸,新旧矛盾不断激起,“百家争鸣”应时而生。为适应时代的变迁,各诸侯国为巩固各自的实力,纷纷开始变法。最早的变法是魏国李悝的《法经》,它是新兴地主阶级意识的产物。在这些变法中最成功的是秦国的“商鞅变法”,其对秦国加快统一六国的步伐功不可没。春秋战国时期孔孟对“明德慎罚”的刑法思想皆有继承和发展。 当时的各诸侯国都推行重农政策,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立法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农业法制的基础,也造成了重农抑商传统的形成。因此各诸侯国在

我国的宪法文本的内容包括哪些

我国的宪法文本的内容包括哪些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的奋斗历史的,由各少数民族共同组成的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的,所以宪法对维护民族内部的团结统一和国家领土主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可实际上仍然有少部分人员从来没有了解过,我国的宪法文本的内容包括哪些?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的奋斗历史的,由各少数民族共同组成的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的,所以宪法对维护民族内部的团结统一和国家领土主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可实际上仍然有少部分人员从来没有了解过,我国的宪法文本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我国的宪法文本的内容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国务院 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二、宪法的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制定宪法时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在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时所遵循的根本标准,它贯穿于宪法的全部内容之中,体现着宪法的基本精神,突出反映宪法的本质属性。 (一)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就是指国家主权这一最高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永远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规定充分表明,我国现行宪法不仅确认了人民主权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方式,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人权原则。所谓人权就是作为一个自然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条文中没有直接使用人权一词,而是使用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表述。我国宪法第二章具体规定了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不仅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而且还规定了公民的劳动权、休息权和从国家及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等社会经济权利。 (三)法治原则。法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律是国家和公民的最高活动准则,任何国家机关、政党和团体、公民包括国家领导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国家任何权力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而对公民权利的任何限制也都必须源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宪法文本一共包含的内容是以上几个不同的部分的,主要也就是对中华民族的奋斗史,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的这几个部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关于宪法的详细内容大家可以在平台当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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