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利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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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的法律规定(3篇)

专利法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专利法法律规定一、概述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人、发明创造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律。

我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2008年、2020年分别进行了三次修订。

现行的《专利法》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专利权的主体1. 发明人: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

发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申请人:申请人是指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本人,也可以是发明人的继承人、受让人等。

3. 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的人。

专利权人可以是发明人、申请人、继承人、受让人等。

三、专利权的客体1. 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 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 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四、专利权的授予条件1. 新颖性: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已经被授予专利权。

2. 创造性: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 实用性: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 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五、专利权的期限1.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计算,期限为20年。

2. 实用新型专利:自申请日起计算,期限为10年。

3. 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日起计算,期限为15年。

六、专利权的行使1. 独占实施: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实施其专利,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

2. 许可实施: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许可费。

专利法第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专利法第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专利法第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所享有的专有权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或称独占性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实施”享有专有权。

何为专利法所称的专利的“实施”,本条对此作了界定:1.关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

按照本法有关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因此,发明可以涉及产品和方法两个方面,而实用新型则只涉及产品而不涉及方法。

如果一项专利是关于产品(及其改进)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则该专利的实施就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行为;而如果一项专利是关于方法(及其改进)的发明,则该专利的实施就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显然,方法专利的实施范围要相对大于产品专利的实施范围,这也被称为“对专利方法的保护延及产品”。

当然,仅仅是延及“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在本次专利法修改中,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行为中增加了“许诺销售”(offering for sale)的规定,从而使我国的专利制度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接轨。

所谓许诺销售,是指通过在商店内陈列或在展销会上演示、列入销售征订单或拍卖清单、列入推销广告或者以任何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向特定或非特定的人明确表示对其出售某种产品意愿的行为。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新专利法:“绝对新颖性”将成为授予专利权标准

新专利法:“绝对新颖性”将成为授予专利权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透露,在新《专利法》中,将进一步提高授予专利权的标准。

“过去我们强调相对新颖性,只要你具有相对新颖性就可以授予专利。

”所谓相对新颖性,是在国内没有率先使用过,同时又没有在任何地方找到文献记载的创新成果,就算具有新颖性。

张勤称,“这次修改《专利法》,我们就采取了绝对新颖性。

”所谓绝对新颖性,就是在世界范围内没有率先使用,即使在中国没有人率先使用,但是在国外某一个专家已经使用该技术了,那么这个发明也没有新颖性,不能授予专利。

张勤说,在新的《专利法》草案中,准备取消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竞争过滥最终受损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

因此,我们在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听取了有关意见。

之所以要规定三个代理人才能成立代理事务所,一方面是为了保证专利代理质量,另一方面也避免给申请审查机关带来不必要的公共资源浪费。

由于要保证专利申请质量,因此要限定一定的人数。

新的《专利法》还增加了一些要求。

比如,发明是基于遗传资源的,新的《专利法》草案规定必须公开来源。

如果来自某一个明确的主体,那么根据分享的原则,还要在实施过程中和相应的原始权力来源人有一个互利分享的原则。

此外,也加大了对于侵权的惩罚力度。

在新《专利法》草案中,侵权赔偿上限几乎翻了一倍。

张勤坦言,目前我国的维权成本还比较高。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确实需要采取措施有效降低维权成本。

比如我们要想办法减少侵权诉讼审理层级。

我们现在有法律司法渠道和维权渠道,不同的渠道有相互衔接的问题。

有人就说中国打起官司来要一层层地打,理论上讲可以打六七级,每一层打一年半载也不稀奇,那就一下要打六七年。

而大家都想要降低维权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

据悉,新《专利法》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广泛地征求意见,预计年内提交全国人大表决通过。

知识产权法全套课件(完整)

知识产权法全套课件(完整)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协议》
该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文件之一,规定 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实施、保护等事项。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发展趋势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 新兴领域如生物技术、互联网等也逐渐纳入保护范围。
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不断提高
各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不断提高,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不 断加强。
实用新型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 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 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权的客体与主体
外观设计
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 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 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 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位和个 人。
专利权的客体与主体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发 明人或设计人。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断加强
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不断加强,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协 议、建立国际合作机制等方式共同打击侵权行为。
感谢观看
THANKS
独立性原则
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是 相互独立的,一国对某项知识产
权的保护不依赖于其他国家。
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该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公约, 确立了国民待遇、优先权等基本原则。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 尼公约》
该公约是著作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公约,确立了 著作权自动保护、独立保护等原则。
知识产权法全套课件 (完整)
• 知识产权法概述 • 著作权法律制度 • 专利权法律制度 • 商标权法律制度 • 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目录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

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法本章结构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个人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等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即对其智力创造性活动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根据《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八项权利: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与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活动领域中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与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关于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第二节商标法特点:1、客体的无形性2、合法性、专有、地域和时间»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用以识别其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一种标志。

第二节商标法»作为产品识别的标志»作为宣传广告的标志»作为产品来源的标志第二节商标法❖案例1:“花果山”市出产的鸭梨营养丰富,口感独特,远近闻名,当地有关单位对其采取的下列保护措施,是否合法?❖将鸭梨的形状申请为立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第二节商标法▪商标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定程序、原则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注册申请,经商标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在商标注册簿登记,并发经商标注册证,予以公告,授予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商标法▪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禁止恶意抢注▪优先权原则第一次注册的商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

●在注册办法上,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对于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第二节商标法❖案例2:甲于1999年3月1日开始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商标。

(整理)2021新专利法- 新旧内容批示 法条理解

(整理)2021新专利法- 新旧内容批示 法条理解
第二条 本法所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021 最新专利法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 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本条谈专利客体,新专利法对本条做出调整,在“外观设计”的客体中将原先的 “产品的形状”修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形状”明确产品的局部形状同样可以申 报外观专利,局部外观设计保护是对整体保护的一种补充,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任 何设计的任何一部分都可以作为局部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请求保护的“局部”应 当相对完整和独立。 这里是基础条款定义了专利到底保护的是什么?这里需要我们会判断哪些属于保护 的客体,保护客体属于哪一类, 比如:发明和新型专利一定要是技术方案,如发明,像气味、声、光、电、磁、波 或者自然界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发明专利;如实用新型,像材料、方法或者权利要求 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这就不属于实用新型; 再比如,外观设计是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像贴画、美术作品等都不 属于外观设计范畴。 本条可以简记为,“两(二)弹(谈)一星(新) 发外空”。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条为保密条款,比如国防武器等的要保密,按规矩办,不能乱申请专利,瞎公 开。本条可以简记为“四方安重是机密”。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不授予专利权。 //本条为排除条款,专利只能保护合法的,违法缺德损害功利的均不能授权,比如, 比较经典的例子像黄色、赌博这些东西;还有偷偷在哪个林间找了一个未面世的动 植物整出来的也是不行的。本条可以简记为,“无(五)法无(五)德,不保护”。

新旧专利法律规定(3篇)

新旧专利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专利法律制度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分析新旧专利法律规定的差异,探讨其对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

二、新旧专利法律规定概述1. 旧专利法律规定旧专利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颁布,1992年、2000年、2008年三次修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这些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5年。

(3)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

(4)专利侵权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新专利法律规定新专利法律规定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10年颁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颁布)。

与旧专利法律规定相比,新专利法律规定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调整:(1)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增加对“实用新型”的修改,要求实用新型具有“技术效果显著”。

(2)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5年。

(3)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增加对专利方法及其产品的保护。

(4)专利侵权行为:明确界定侵权行为,包括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三、新旧专利法律规定差异分析1. 专利权授予条件旧专利法律规定中,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予条件较为宽松,但新专利法律规定要求实用新型具有“技术效果显著”,提高了专利权的授予门槛。

2. 专利权期限新旧专利法律规定中,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均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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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明人或 设计人、 申请人与 专利权人
一、职务发明中的专利权主体(第6条)
第一节
我国专利 法保护的 对象
三、外观设计
以下各项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 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 色彩作为主体设计; 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 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 案构成的外观设计; 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
第一节
我国专利 法保护的 对象
三、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发明的异同。 外观设计是设计方案,发明、实用新型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均涉及产品的形状,但前者保护 的是产品造型具有的美感;后者保护的是产品形状所 具有的技术效果和实用功能 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 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 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第一节
我国专利 法保护的 对象
三、外观设计
以下各项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 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 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 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 案、色彩的物品; 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 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
概念: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
方案。 发明是一项技术方案; 发明中应包含某种技术创新。
技术方案:运 用自然规律解
分类:
决人类生产、
产品发明:以有形形式出现的 生活中某一特
一切发明。包括物品发明、物 定问题的具体
质发明、材料发明。
构思。
方法发明:发明的最终表现形
态为一种实现某种技术效果的程序或步骤。
专利法
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一)保密的方式—商业秘密 此种保护方式的特点:权利自动取得、无时间地域限
制、专有性较弱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 可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合同保护 (二)公开的方式—专利 此种保护方式的特点:需要国家审批授予、受保护期
及地域限制、极强的专有性、以技术公开为条件
第一节
我国专利 法保护的 对象
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依赖违法获得的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向外国申请专利前,未依法报请保密审查的在中国完成
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专利法特别予以排除的对象: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遗传资源:来自人 类、动植物或微生 物的具有遗传功能 的材料,如DNA、
第一节
我国专利 法保护的 对象
二、实用新型
第一节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异同。 相同之处:同为技术方案。 不同之处: 1. 保护范围——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 品,不能是一种方法或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 2. 创造性程度——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高,而 实用性要求较强,发明的创造性要求较高。 3. 审查周期、专利保护期限——实用新型比发明短。
第一节
我国专利 法保护的 对象
三、外观设计
以下各项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 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 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 等无固定形状物质而导致其形状、 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产品的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 或者使用的局部或部分设计;
第一节
我国专利 法保护的 对象
我国专利 法保护的 对象
三、外观设计
概念: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 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 应用的新设计。
特点: 1. 外观设计须以工业产品为载体; 2. 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为要素; 3. 外观设计应富有美感; 4. 外观设计须适于工业应用。
第一节
我国专利 法保护的 对象
二、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 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具有一定形状或构造的产品; ➢ 产品的形状:产品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 确定的空间形状。 ➢ 产品的构造: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 织和相互关系。 该形状、构造或组合能够解决技术问题。
职务发明的范围: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 1.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 履行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的发明创造; 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 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 的发明创造。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1. 物质条件: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 2. 技术条件: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基因、细胞、组织
动物和植物品种;
、器官等。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平面印刷品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第二节
不授予 专利权 的对象
第二章 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
是指对发明创造或外观设计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 献的人。
发明人专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专指实用新型或外观 设计的完成人。
第一节
我国专利 法保护的 对象
二、实用新型
以下各项不能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无确定形状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 粒状的物质或材料; 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 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稳定、持久的形状; 物质的分子结构等微观构造; 对产品的形状或构造提出的新设计,但只是为了增 加产品的美感而没有解决技术问题的。
概论
专利(patent)的多重含义
常用含义:“专利”是指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 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认定为符合专利条件的 发明创造。
“专利权”的简称——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 明人或设计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 有权。
“专利证书”的简称。
概论
第一章 专利权的客体
一、发明
只能是自然人,且不要求具有行为能力。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有申请并获得 专利的权利;
表明身份权——在专利申请文件及专利文件上注明自 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第一节
发明人或 设计人、 申请人与 专利权人
申请人、专利权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人与专利权人的关系可以理解为 同一主体在不同阶段的资格;但申请专利的权利与专利 权可以转让、继承,立法对职务发明的权属问题也有特 殊规定,导致实践中,上述主体经常发生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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