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释义与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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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1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1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1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1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但是⽤⼈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服务期满;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条⽂注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关系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当事⼈订⽴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的时间。

服务期是指由于⽤⼈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劳动者进⾏专业技术培训,⽤⼈单位与该劳动者约定的该劳动者应当为该⽤⼈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不同于服务期:⼀是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服务期则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是劳动合同期限由双⽅订⽴劳动合同时约定,⽆需⽤⼈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即可约定,⽽约定服务期,⽤⼈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

三是服务期不⼀定与劳动合同期⼀致,也不必然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服务期可能短于劳动合同期限,也可能等于或长于劳动合同期限。

四是⽤⼈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依照服务期条款约定关于服务期的违约⾦。

如果服务期短于劳动合同期限,并不会影响双⽅原来劳动合同的履⾏。

如果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按照本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服务期满。

也就是要优先适⽤服务期约定。

当然,双⽅当事⼈也可以另⾏约定,如约定即便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也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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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全文解释

劳动法全文解释

劳动法全文解释Interpretation of labor law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合同编号:XX-2020-01劳动法全文解释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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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记者杜宇)1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条例》指出,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为了避免用工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最高可罚2万元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记者杜宇)1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条例》进一步细化了职工名册的内容,规定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2024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5篇

2024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5篇

2024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5篇篇1一、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协议。

本合同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旨在规范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合同双方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劳动合同签订双方自愿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四、工作内容和地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岗位工作。

乙方应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

五、工资待遇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支付乙方相应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按照甲方制定的薪酬制度执行。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拖欠。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设备。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社会保险待遇及相关福利待遇。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21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21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21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月工资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条文注释]
本条对经济补偿的计发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1.经济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按照我国的统计口径,工资一般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其他工资。

2.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分段计算。

目前,可以明确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
第一,经济补偿应当分段计算;
第二,分段计算的时间划分分别是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月1日,前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后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
第三,分段计算经济补偿的依据分别是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学习解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学习解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学习解读a.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背景① 为了更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② 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实施条例,以指导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b.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①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具体规定。

② 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措施。

③ 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c.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与监督①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③ 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a. 劳动合同的订立①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

b. 劳动合同的履行①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③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

c. 劳动合同的变更① 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条款。

②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a. 劳动合同的解除①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

b. 劳动合同的终止①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② 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

c.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①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6篇

2024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6篇

2024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6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合同协议一、合同目的及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合同协议。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主体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劳动合同签订及期限1. 劳动合同签订:甲乙双方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应全面、清晰,包括工作任务、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事项。

2.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双方约定,确定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劳动者技能水平进行合理设定。

四、工作内容及地点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担任_____岗位(工种),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 甲乙双方约定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1.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遵循国家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

2. 因工作性质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六、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2. 甲方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为乙方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保障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1. 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期限内,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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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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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和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的连续: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 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 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的冲抵: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 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 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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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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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可否避免?
1,用工之前或者同时签署劳动合同 必须的!
2,上岗签署用工协议或者聘用文件 核心的!
3、冒风险一个月内谨慎用工 当心“意外事件”!!
业务咨询电话:010-59831617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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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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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条例》出台的背景和主导思想
1、《劳动合同法》出台后面临的形势: 2、《条例》是否对资方的妥协? 3、三个主导思想贯穿立法和执法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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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0
cl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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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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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中的冲突处理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 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 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 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人力资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天津)


中国劳动保障报 法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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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的分段计发的政策
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 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以及本条例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 2007年12月31日前的经济补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计算, 2008年1月1日后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计算。
中国劳动保障报 法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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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的14种具体情形
1、协商一致的;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 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用人单位或其所属单位通过出资、 控股、合伙等方式设立劳务派遣单位, 均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中的 “设立劳务派遣单位”。
中国劳动保障报 法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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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
试用期:不得定 合同期限:不得约定完成一定任务合同 用工方式:不得定非全日制合同
中国劳动保障报 法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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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员工的退回
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将被 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外,用工单位不得 将派遣期限未满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 位。 附: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 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 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26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26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第26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服务期与违约⾦】⽤⼈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付违约⾦。

有下列情形之⼀,⽤⼈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单位⽀付违约⾦:(⼀)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段或者乘⼈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条⽂注释]本条是关于约定了服务期的⽤⼈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需要⽀付违约⾦的规定。

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区分情形对待。

当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视为违反服务期的约定。

因为这些情形都是⽤⼈单位违反规定造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在这些情形下,法律赋予了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对于⽤⼈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失⽽单⽅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应视为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也应当⽀付⽤⼈单位违约⾦。

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过错的五种情形下,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付违约⾦。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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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2023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2023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1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解释的适用范围】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本解释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不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但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然人、家庭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争议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第三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遭受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二、【诉讼主体的确定】第四条【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挂靠情形下的主体确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作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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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 释义与条文解读

讲授专家:王向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劳动法教研室主任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劳动关系法律政策研究委员会委员 《劳动合同法》主要立法专家之一

第一部分:中国劳动立法浪潮的兴起、挑战和应对 一、中国劳动立法浪潮的兴起:汹涌而来 (一)中国劳动立法浪潮兴起 1、现象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促进法》……

目前,我国正在经历着一场声势浩大的劳动立法浪潮的洗礼。瘸腿正在治愈,短板正在补齐。

2、过程 酝酿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 1986年开始在国企试行劳动合同制 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1994年颁布《劳动合同法》。

爆发于21世纪初 2007年制定了三法律三行政法规 3、特点 47

1)声势浩大:来势凶猛,势不可当 出手快:立法速度快,跑步前进,拦也拦不住. 2)出拳重 调整力度大,乱世用重典。许多企业感到猝不及防,因此惊慌失措、心惊肉跳、仓皇应对,甚至怒不可遏、咒爹骂娘。一批不守法的企业将会倾家荡产。

3)大博弈 利益集团为自身利益进行激烈的争夺. 4)声势大 公开征求意见,全民大讨论. 4、立法 (1)2006年以前完成的立法 《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2007年完成的立法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残疾人就业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

(3)2008年已经完成的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4)目前正在进行的立法 《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工资条例》、《职工民主管理条例》 、 《失业保险条例》、 《女职工保护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定》等。

三、中国劳动立法浪潮兴起的原因 (一)、劳动关系严重失衡 48

1、失衡的表现 资强劳弱,利益分配严重倾斜。 2、失衡的原因 (1)经济原因:国内经济市场化,国际经济全球化。 (2)政治原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单纯追求GDP,造成众多社会问题。

(3)社会原因:市场,劳动力供求关系失衡;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缺失:工会,基层维权能力缺失。

(4)法制原因:劳动立法滞后,劳动执法不力,劳动司法不畅。

(二)、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1、科学发展 经济和社会要协调发展,劳资要共同发展。 2、和谐社会 合理才能合作,合作才能和谐。 四、中国劳动立法浪潮的影响:全面持久 (一)影响的全面性 1、全面影响劳、资、政三方 1)对劳动者的影响 更多的权利和利益。不利于兼职。 2)对工会的影响 更多的权利,如对资方解除的监督权。 3)对资方的影响 更多的义务,更严厉的法律责任。有利如劳动者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4)对政府的影响 更多的权利,如罚款;更多的义务,如国家赔偿。 49

2、全面影响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 (二)影响的持久性 1、法律的稳定性 2、劳动立法浪潮的持续性 1)需要有长远的安排 这就决定了必须以长远的眼光看待中国的劳动立法,对待中国的劳动立法必须有长远的安排,不能抱着应付一天是一天的思想。

躲得了初一躲得了十五吗? 2)不要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不要盼望这些法律会消失,也不要盼望这些法律会降低对企业的要求,事实上要求还会不断提高。

五、中国劳动立法浪潮的冲击:严峻挑战 (一)对企业的挑战 1、如何根据新法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2、如何避免无处不在的劳动法律风险和巨额经济损失? 3、如何留住核心员工? 4、如何保持用工的灵活性? 5、如何实现同工同酬? (二)对工会的挑战 1、工会敢不敢依法维权? 2、工会会不会依法维权? (三)对劳动者的挑战 1、如何依法运用法定权利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利益? 2、如何适应雇主的严格化管理? (四)对政府的挑战 50

1、愿不愿实施? 2、敢不敢实施? 3、怎样既保证新法的实施又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六、中国企业对劳动立法浪潮的应对:明智之策 (一)事先参与立法 1、不要事后骂娘,事后不尊重法律。 2、学习外商投资企业对待立法和法律的态度。 3、学习工会的源头维护。 4、立法建议一定要充分地阐明理由。 (二) 事后依法管理 1、学透新法,辨清权义,理智应对 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铺天盖地,因误解而恐惧 2、转变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3、其它建议 (1)学会通过与工会或劳动者平等协商寻找双赢共赢的问题解决方案;

(2)努力在企业内自行解决争议,避免升级:比如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这样成本最低。

(3)目前由于发生金融危机,政府放慢了劳动立法步伐,甚至暂时停止了前进的脚步,执法力度也还比较弱,应当利用目前的有利时机尽快调整自己的违法的做法,及早化解现存的法律风险。如同工不同酬问题。否则,等经济形势好转了,政府就该加快立法进度和加强执法力度了,那时候再来调整自己的做法就来不及了。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重大发展和风险防范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与立法过程 51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一)政府的判断:劳动关系严重失衡 1、失衡的表现: 资强劳弱。 2、失衡的原因 (二)政府的决策:科学发展,和谐社会 1、科学发展:经济和社会要协调发展,劳资要共同发展。 2、和谐社会:合理才能合作,合作才能和谐。 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 (一)立法环节:层层讨论修改 (二)公开征求意见:全民智慧的结晶 意外的收获:劳动法地位大提升。 三、《劳动合同法》的专家参与 (一)劳动法专家:贡献巨大 没有专家的参与,就没有今天的《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法专家:作用广泛 四、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总体评价 (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二)法无完法、瑕不掩瑜 (三)后续立法、配套立法 填补空白,堵塞漏洞,修正错误。 五、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条文的确切含义 (一)以条文的文义为基本依据 (二)以劳动法的宗旨为指针 (三)以系统化的理解为方法 52

(四)以劳动法学理论为指导 (五)以各种辅导材料为参考

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中的热点问题、重大发展与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双保护还是单保护 (一)争议:各陈理由,激烈交锋。 (二)意义:立法制高点,决定立法目的和立法方向,肥水何处流,蛋糕何处切。

(三)结果 (四)评论:双保护与单保护的提法均不准确,准确的提法是“倾斜保护”,即:着重保护劳方利益,兼顾资方利益,实现和维持双方利益平衡。

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单决还是共决 (一)争议:各陈理由,激烈交锋。 (二)意义:企业经营管理权与职工民主管理权的碰撞和界限。

(三)结果 (四)评论 (五)风险提示 1、非经共决程序制定的涉劳规章制度构成程序违法,对劳方无约束力;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对涉劳事项的判断:风险 3、对其他涉劳重大事项的决定,也由劳资双方共决。 三、劳动合同的形式——书面还是口头 (一)争议 (二)结果 53

强化书面形式的要求,加大不签成本,强力引导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规定 (四)评论 原则上要求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下允许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承认口头约定的效力(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五)风险提示 企业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代价巨大,中小企业一下就倾家荡产了;而劳动者一年可以挣出两年的工资了。

四、劳动合同的期限——定期还是不定期 (一)争议:各陈理由,激烈交锋。 (二)结果:一方面期限双方自由选择,另一方面强力引导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规定 (四)评论 立法机关针对资方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恐惧心理采取了缓冲的做法。其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企业可以依法解除;企业不必恐惧,对劳资双方均有利。

(五)风险提示 企业应签而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代价巨大;同样,中小企业一下就倾家荡产了;而劳动者一年可以挣出两年的工资了。

五、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滥用与限制 (一)争议 如何限制,莫衷一是。 (二)规定 (三)提示 54

企业乱定试用期,经济代价沉重,中小企业同样会倾家荡产。

(四)评论 多元限制。重手治理资方的各种违法行为,不仅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而且有助于企业公平竞争,否则会使违法企业沾光,守法企业吃亏。

六、劳方违约金——许可还是禁止 (一)争议 (二)结果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三)评论 原则上禁止约定劳方违约金,个别法定情形例外。 (四)提示 约定劳方违约金无效。 七、职业培训服务期——保护资方还是劳方 (一)争议 (二)结果 (三)评论 多元限制。从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出发,努力维持劳资双方的利益平衡。

(四)风险提示 1、此处的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约定才有; 2、此处的违约金实质上是补偿金。 3、服务期条款并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解除权,只不过劳动者进行无过错时要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进行过错解除时不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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