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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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

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

【发文字号】国土资厅发[2012]60号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12.12.07

【实施日期】2012.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土地数量、质量、权属统一登记制度,满足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的需要,部研究制定了《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

2012年12月7日

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工作方案

按照2011年部第97次专题会议精神,以及2012年研究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工作会议和第20次部长办公会议的要求,为确保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更新全国范围内的耕地质量等别状况,掌握年度耕地质量等别与产能变化情况,保持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数据的现势性,逐步建立土地数量、质量、权属统一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的需要。

二、工作任务

(一)定期全面评价

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土地等级每6年调整1次”的要求,依据最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采用《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的技术方法,每6~10年为周期,对所有现状耕地的质量等别进行全面调查评价,建立县级、省级、国家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并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建立耕地数量质量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二)年度更新评价和监测评价

更新评价:为实现耕地质量等别动态更新,保持成果现势性,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每年对耕地现状变化(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补充开发)及耕地质量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等突变性因素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按《规程》的技术方法,开展更新评价,并及时更新县级、省级、国家级耕地质量别数据库。

监测评价:为全面掌握耕地质量等别动态变化,除了对耕地质量等别突变区域开展更新评价外,每年还要对大量耕地质量等别渐变区域,进行抽样监测评价,并根据监测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更新后的县级、省级、国家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同时结合年度更新评价结果,汇总分析形成年度耕地质量等别与产能变化报告。

三、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定期全面评价

2011年底全国部署开展的是基于最新土地变更调查的耕地质量等别成果补充完善工作。这次完善性评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上一轮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结合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及上一轮农用地分等工作确定的相关参数,通过开展补充调查,补充、更新有关原始数据,重新计算并确定耕地质量等别,形成与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一致的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具体技术路线和方法如下:

1.分县整理上一轮分等成果。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分县整理上一轮农用地分等成果,梳理和确认各县农用地分等所采用的因素指标区,标准耕作制度,指定作物及其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产量比系数,分等因素及其分级、赋分、权重,利用系数等值区划分结果和经济系数划分结果。

2.分县补充完善相关基础资料。由县级国土部门组织,在上一轮农用地分等基础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近十年来县域内土地利用的实际,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收集整理最新土壤资料,如农业部门测土配方施肥、地力调查中的土壤数据,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评估成果等;二是根据近十年来县域内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补充调查;三是针对县域内耕地投入产出水平和经济效益水平发生显著变化的区域,按照规程要求开展样点补充调查。

3.分县完善等别评定因素图。由省级成果完善技术承担单位组织,以上一轮农用地分等因素图为基础,完成县级等别评定因素图的完善工作:

一是根据收集到的最新土壤资料,补充完善县域内耕地的土壤有机质、土壤质地、土层厚度、土体构型、障碍层距地表深度、土壤酸碱度、土壤盐渍化程度、地表岩石露头度等分等因素属性值,形成以上因素的最新等别评定因素图。

二是根据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情况的补充调查资料,确定新增耕地和整治耕地的土层厚度、坡度和灌溉保证率等分等因素属性值,并进一步完善等别评定因素图。未开展耕地质量建设的区域,土层厚度、坡度和灌溉保证率等仍采用上一轮分等数据。

三是根据重点区域的耕地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的样点补充调查数据资料,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的要求形成最新的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图和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图。未开展样点补充调查的区域,仍沿用上一轮分等工作采用的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

4.确定最新的县级等别评定单元图。省级技术承担单位以比例尺不小于1∶1万的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作为基础,提取耕地图斑及其相关属性,形成最新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单元图,重点保留耕地图斑的行政代码、图斑编号、地类代码、坡度、面积等数据。5.分县建立等别评定基础数据库。由省级技术承担单位统一组织,分县将县级等别评定因素图、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图、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图与等别评定单元图叠加,获取各单元的分等因素属性值、土地利用系数、土地经济系数,同时将该县的指定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产量比系数等基本参数导入各评定单元,形成分县的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基础数据库。

6.分县计算耕地质量等别并转换成国家级。由省级技术承担单位统一组织,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的计算公式,分县在基础数据库中计算各单元自然质量分和自然质量等指数,确定自然质量等;依次计算利用等指数和经济等指数,确定利用等和经济等。按照省等与国家等转换关系,确定各单元国家级自然质量等、利用等和经济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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