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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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无偿给予地方政府,由接受转移支付的政府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条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专项转移支付分为委托类、共担类、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等五类。

委托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中央事权,中央委托地方实施而相应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共担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中央将应分担部分委托地方实施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引导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为鼓励和引导地方按照中央的政策意图办理事务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救济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为帮助地方应对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增支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应急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为帮助地方应对和处理影响区域大、影响面广的突发事件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第四条财政部是专项转移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

财政部负责拟定专项转移支付总体管理制度,制定或者会同中央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审核专项转移支付设立、调整事项;组织实施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及执行;组织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开展专项转移支付有关预算监管工作。

中央主管部门协同财政部制定具体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协同财政部具体管理专项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3 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2.1 财政部门是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等。

2.2 各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2.3 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资金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资金分配3.1 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政策、地方实际和资金需求进行分配。

3.2 资金分配应采取公式法、因素法、竞争性分配等方式,确保分配结果科学合理。

3.3 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分配方案。

四、资金使用4.1 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禁止挪用、截留、侵占等行为。

4.2 使用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

4.3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资金监管5.1 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实施全程监管。

5.2 监管内容包括: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

5.3 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和报告。

六、绩效评价6.1 主管部门应建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6.2 绩效评价应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

6.3 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7.1 主管部门应主动公开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7.2 公开内容包括:资金分配方案、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

7.3 社会公众有权查阅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并对资金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转移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转移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转移支付是指政府之间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社会政策目标,通过财政资金的转移,实现收入再分配和地区间平衡发展的财政手段。

在我国,转移支付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地区间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转移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转移支付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我国财政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转移支付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预算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转移支付作为财政支出的一种形式,应当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财政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涉及转移支付的法律责任。

根据该条例,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转移支付项目、扩大转移支付规模、降低转移支付标准、改变转移支付用途等行为,将被依法予以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对《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其中对转移支付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条例,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明确转移支付项目、标准、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转移支付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

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对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明确了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分配原则、资金下达程序和监督措施,以确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有效利用。

5.《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对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该办法明确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分配原则、资金下达程序和监督措施,以确保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

三、转移支付的法律规定内容1.转移支付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移支付项目包括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审计要点

专项转移支付审计要点

专项转移支付审计要点学习专项转移支付审计这么久,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

我理解啊,首先要关注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这就好比是分蛋糕,得按照一定的规则来。

比如说,要看是不是按照既定的公式或者因素来分配资金了。

我之前就困惑过,有时候那公式可复杂了,像搭积木一样很多因素凑在一起。

但是呀,只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政策文件就会明白。

像扶贫专项转移支付,那就要按照贫困地区的人口数量、贫困程度等因素来分配资金。

这就是我总结的,一定要对照政策标准去看资金分配那块儿是不是合理。

接着呢,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很重要。

这钱用到哪儿去了,有没有按照规定的用途花。

我总能想起一些新闻报道的案例,比如说有的地方把专项用于教育的转移支付资金挪用去修楼堂馆所了,这是绝对不行的。

那怎么审呢,我理解就得查账目,看每一笔支出对应的项目,对了还有那些相关的凭证也很重要。

而且要对比项目申报书等一系列文件,看看是不是和当初申报的用途一致。

再就是项目管理方面的要点了。

这个我也是慢慢领悟到的。

从项目立项开始就要审,看看立项的过程是不是符合程序。

比如说有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啊。

我觉得这就像盖房子,你得先看看这地儿能不能盖起来吧。

而且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没有有效的监管也得查。

我之前学习的时候就老是把这个环节忽略掉,后来才发现这和资金是否安全有效使用紧紧相关呢。

要是没监管,那钱可能就像脱缰的野马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对了还有资金效益审计这一要点!钱花出去效果怎么样啊我理解这是要关注的。

比如说专项用于环保项目的转移支付,那你就得看有没有真的改善环境。

是空气质量变好了还是水更清了。

这方面有时候特别难以量化,这也是我一直比较困惑的地方。

我想可能得找一些专业的指标或者数据来衡量吧。

学习专项转移支付审计真的是不容易,我还在不断学习理解的过程中。

我觉得多看以前的审计报告是个很不错的学习技巧,那里边有很多实际的案例和分析可以借鉴。

还有一些相关的审计法规文件也得通读熟透,那就是咱的行动指南呀!。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专项转移支付问题研究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专项转移支付问题研究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专项转移支付问题研究【摘要】本文围绕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的专项转移支付问题展开研究。

在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

正文分别从专项转移支付的定义、法律基础、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通过对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深入探讨,揭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最后在提出了一些建议以解决专项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该研究将有助于深化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解,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效率和公平性,为改进财政体制和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专项转移支付、研究背景、定义、法律基础、现状、问题、结论、建议。

1. 引言1.1 引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专项转移支付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一种形式,具有明确的用途和资金来源,有利于实现财政支出的精准化和有效性。

在实践中,专项转移支付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资金使用效率低、执行层级复杂、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深入研究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所在,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对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旨在为相关决策部门提供参考和建议,推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

2. 正文2.1 研究背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部分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财务需求,促进区域间经济发展均衡的一种财政制度安排。

专项转移支付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一种形式,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划拨用于特定领域或项目支出的资金。

我国政府在多年来的发展过程中,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向地方政府提供经济支持,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7.07•【字号】财预〔2016〕1002号•【施行日期】2016.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002号省委有关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有关人民团体,各市、县(区)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规定,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要求,我厅制定了《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2016年7月7日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省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无偿给予市县政府,由接受转移支付的政府按照中央、省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省级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条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专项转移支付分为委托类、共担类、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等五类。

委托类专项是指属于中央、省事权,中央、省委托市县实施而相应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共担类专项是指属于中央、省与市县的共同事权,中央、省应分担部分委托市县实施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江苏省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doc-附件

附件江苏省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省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无偿安排给市县政府的,由接受转移支付的政府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用途、规定的时间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条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专项转移支付分为委托类、共担类、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等五类。

委托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省级事权,省级委托市县实施而相应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共担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省级与市县共同事权,省级将应分担部分委托市县实施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引导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市县事权,省级为鼓励和引导市县按照省级的政策意图办理事务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救济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市县事权,省级为帮助市县应对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增支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应急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市县事权,省级为帮助市县应对和处理影响区域大、影响面广的突发事件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第四条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和调整,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预算编制和执行,绩效管理及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省财政厅是专项转移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拟定专项转移支付总体管理制度,制定或会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审核专项转移支付设立、调整事项,并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组织实施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及执行;组织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自治区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柳州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

附件1柳州市对城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对市辖城区(含新区,下同)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柳州市对城区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专项转移支付),是指柳州市为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无偿给予城区,由接受转移支付的城区按照柳州市规定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柳州市对城区专项转移支付中不包括柳州市收到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后再下达补助城区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专项转移支付分为委托类、共担类、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等五类。

委托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柳州市事权,柳州市委托城区实施而相应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共担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柳州市与城区共同事权,柳州市将应分担部分委托城区实施而设立的专项转移付。

引导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城区事权,柳州市为鼓励和引导城区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的政策意图办理事务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救济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城区事权,柳州市为帮助城区应对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增支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应急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城区事权,柳州市为帮助城区应对和处理影响区域大、影响面广的突发事件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第四条市财政局、业务主管部门、审计局、监察局和城区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拟定专项转移支付总体管理制度,制定或会同市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审核专项转移支付设立、调整事项;组织实施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及执行;组织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

专项转移支付


5 该取消的取消,该整合的整合:收回一次性到期项目,取消部分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
对"小、散、乱"、效用不明显、用于一般 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资金,坚决予以取消
将支持旅游、文化产业等方面的11个专项 资金,跨部门整合成一个服务业发展专项 资金
"通过清理整合,今年我们部门的专项资 金从5个减少到了3个。"山东省食药监局 规财处调研员张恒心说,其中一个专项, 是给每一个基层的食品药品检验所配一些 设备,结果一报上去就被否了
怎样做好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监管
怎样做好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监管
做好对专项转移 支付的监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监管要求:专项转移支付监管应当明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监管工作 的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预算管理:对于专项转移支付的预算,应当加强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 分配。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预算审查和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开始设立
但"分灶吃饭"体制 下中央财政收入逐 渐下降,中央甚至 需要向地方借款以 获得财政收入,因 而中央缺乏对全国 进行宏观调控的经 济基础,专项拨款 的规模自然也没有 很大。"分灶吃饭" 阶段中央政权的虚 弱直接导致了我国
进行分税制改革
三 专项转移支付出 现原因
原因之一:部分地 方政府的财政能力 非常低,在平均的 税收努力下,所获 得的收入并不足以 去满足最基本的公 共服务的支出需要
局专账未作安排
3.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存在二 次分配
3.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存在二次分配
部分市、县财政部门收到上级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文号即通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资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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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在我国一般指中央、省、市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

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供大家参考。

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为支持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旅游厕所建设)的通知》(川财行〔2020〕12号),下达我县2020年度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旅游厕所建设。

现将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旅游厕所建设)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省财政厅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旅游厕所建设)的通知》(川财行〔2020〕12号),下达我县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旅游厕所建设)42.5万元。

县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预算,批复绩效目标(新建5个旅游厕所改建1座),分别用于新建大雁岭景区雁鸣湖旅游厕所1个,蜀山茶海景区旅游厕所2个、大屋村、印田村文化馆旅游厕所各1个,改建可久红岩山景区上停车场旅游厕所1个。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大雁岭景区雁鸣湖旅游厕所、蜀山茶海景区旅游厕所、大屋村、印田村文化馆旅游厕所、可久红岩山景区上停车场6个旅游厕所建设完工后,经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申请,县财政局按程序下达42.5万资金(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建设,足额配套落实自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42.5万元已完成支付,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局认真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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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转移支付该瘦身了
专项资金层层拨付,不仅行政成本高企、效率低下,而且还给腐败提供了温床,一些地方“跑部钱进”可能需要“公关”,而资金层层拨付又难避免“雁过拔毛”
媒体报道显示,岁末年初,一些驻京办有所活跃,一些已撤销的驻京办也改头换面继续存在。

驻京办缘何生命力如此强大?往深层次看,这与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计紧密相关。

正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过多过滥,才助长了地方政府和企业“跑部钱进”的动力。

目前,我国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近五成,但中央实际支出不到二成,余下三成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地方和企业。

转移支付分为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前者由中央财政一次性划拨地方财政,纳入地方一般预算;后者根据地方项目建设和产业扶持需要,由中央各部门将资金拨付给需要扶持的地方和企业。

一般转移支付额度根据一定标准制定,刚性较强;而专项转移支付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需要支配,有一定自由裁量空间。

一些善于公关、会“编故事”的地方和企业往往获得更多专项资金支持,于是各类驻京办便有了生存空间。

要规范驻京办和“跑部钱进”的做法,专项资金过多过滥的局面就不能不治理。

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一直为人诟病。

以对地方政府的专项转移支付为例,专项资金层层拨付,不仅行政成本高企、效率低下,而且还给腐败提供了温床——地方“跑部钱进”可能需要“公关”,而资金层层拨付又难避免“雁过拔毛”。

此外,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往往需要地方资金配套,地方政府为了获得专项资金,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又大量举债经营,使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加剧。

专项资金对产业和企业的扶持也受到不少质疑。

一些会“编故事”的企业拿到了扶持资金,而一些没有渠道、不会“编故事”的企业则拿不到,这危及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政府对企业与技术的了解总是十分有限,分配不合理在所难免。

实践当中就有一些得到专项资金扶持的“明星”企业,最终发展却并不理想,甚至关门大吉。

专项资金对某些重点行业的支持,还容易造成企业一哄而上,甚至部分企业靠补贴维持生存,这又会加剧产能过剩的局面。

为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专项进行甄别,属地方事务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清理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是当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这不仅关系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关乎市场经济运行的效率和公平。

规范专项转移资金,才能让
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更大作用。

当前改革必须破除部门利益,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到实处、用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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