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保健服务内容

孕产妇保健服务内容
孕产妇保健服务内容

孕产妇保健服务内容

宝宝的健康应从母亲准备怀孕开始。准备怀孕的妇女可到乡卫生院免费领取服用叶酸,减少胎儿先天畸形的发生。怀孕后应到卫生院建立《保健手册》和《健康档案》,以方便你对怀孕后各期的保健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享受国家补助350元。

一、妇女在怀孕后满12周前应到户口所在地卫生院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和保健卡。卫生院对怀孕妇女进行建档并进行健康体检包括:(一般检查、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

孕妇高危因素的初筛选、登记及处理、孕期的卫生宣教及指导等。

二、孕期产前检查

孕15周——19周建议做产前筛查。对高风险孕妇建议进行产前诊断。

检查次数:初查:孕12周前。复查:孕20、28、32、34、36周,以后每周一次直至分娩(农村孕妇产前检查次数一般不应少于5次),高危孕妇酌情增加复查次数。

三、产后保健

孕产妇分娩出院时,医院将《孕产妇保健册》交由产妇家属,在出院后三天内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的产后访视医生,在接到《孕产妇保健册》或产后访视通知,三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服务。

服务内容:测血压、体温;查乳房、子宫、会阴或腹部伤口等情况;新生儿测体重、查皮肤黄疸及脐部、臀部等情况,并进行异常情况的处理。开展产后营养、母乳喂养、新生儿沐浴方法及婴儿抚触等指导,进行产妇心理疏导。

四、产后42天——56天检查

产后42天到辖区医院进行母、子健康检查,接受计划生育措施的指导,了解科学育儿知识和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时间的安排及儿童健康查体的时间。

1、为了宝宝在出生后能够取到《出生医学证明》,在得知怀孕时,即到户籍所在地卫生院建立《山东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及电子健康卡(要携带身份证哦);

2、建卡后,可持卡到全市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

3、凭电子健康卡在分娩单位打印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

4、出院后,应及时将《山东省孕产妇保健手册》送至产后休养地卫生服务中心,以便卫生院的保健人员及时上门进行健康访视;

5、宝宝出生后,电子保健卡将自动转为宝宝的健康体检卡,体检资料是宝宝入托入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 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是做好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因此,必须重视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的建设。在人、财、物三方面不断加强、充实。基层产科建设,要求达到规范化。同时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系统的、完整的管理办法。做到各级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上下交流、互相协作、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水平。 孕5 —6个月(孕2 0?2 4周) 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 ②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胎心、宫高、腹围、浮肿,初产妇或有难产史者需进行骨盆外测量。逐步推广使用妊娠图。 ③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 ④根据需要复查血色素、尿蛋白。 孕7个月(孕2 8周)后: ①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宫咼、腹围、胎心率、胎方位、注意有无浮 肿。 ②必要时复查尿蛋白、血色素、肝功能、血型和超声波检查。 ③指导孕期卫生、营养、自我监护方法和作好母乳喂养的准备。 ④预测分娩方式、决定分娩地点。 二)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 1?高危妊娠的筛查: 凡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据农村高危妊娠管

理程序,按高危评分标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序。 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 2?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 (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作特殊标记,定期随访、追访。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可返回,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均应住院分娩,并尽可能动员在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待产分娩。 (4)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并尽早动员中止妊娠。 (5)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应提高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孕 妇门诊,确定合理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儿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计划或适时分娩, 确保母儿平安。 (6)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乡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实施。 三)产时保健: (1)有条件的应提倡和宣传住院分娩。 (2)家庭分娩要严格执行接生常规,认真观察产程,正确处理分娩,提高产科质量,防止产时并发症。 (3)重点抓好“五防” “一加强”。 ①防滞产:严密观察产程,推广使用产程图。 ②防感染:严格产房和接生器械的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 ③防产伤:严格执行各产程处理常规,正确助产,正确处理难产。

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已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在未取得助产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产科助产技术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产科应将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挂在产科明显处。并将取得助产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产科对外公布,以接受监督和供孕产妇知情选择服务,未取得资格的人员只能由有资格的人员带教见习,不能独立施行助产技术服务。 二、村级妇幼保健员的管理制度 村级妇幼保健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的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只从事孕期保健,护送产妇住院和产后访视母婴的保健工作,村级妇幼保健员不得违法开展家庭接生。原家庭接生员转变为村级妇幼保健员后仍违法接生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制度 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把好发证关。每个接产机构不但在孕妇学校,而且医务人员要在产前保健时要认真进行宣传。每个单位都要设立固定的宣传栏,大力宣传《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的重要意义,公告《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从每个新生儿出生后就要认真发放好法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率,并用电脑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安徽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安徽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按照《安徽省县、乡级产科质量标准》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

孕产妇系统管理 指对孕产妇从孕前或至少从孕早期开始到产褥期结束的一系列保健管理,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的全程系列保健服务。 一、孕前保健 依据《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为准备妊娠的夫妇提供以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保健服务。 二、孕期保健 孕期保健是指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至临产前,为孕妇及胎儿提供的系列保健服务。对妊娠应做到早诊断、早检查、早保健。尽早发现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及早干预。进行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 (一)孕期保健内容。 孕期保健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咨询指导、全身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及辅助检查。其中辅助检查包括基本检查项目和建议检查项目。基本检查项目为保证母婴安全基本的、必要的检查项目,建议检查项目根据当地疾病流行状况及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各孕期保健要点提供其他特殊辅助检查项目。 (二)孕期检查次数。 孕期应至少检查5次。其中孕早期至少进行1次,孕中期至少2次(建议分别在孕16~20周、孕21~24周各进行1次),孕晚期至少2次(其中至少1次在孕36周后进行),发现异常者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三)初诊和复诊内容。

依据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期检查的时机,孕期保健分为初诊和复诊。 1.初诊 (1)确定妊娠和孕周,为每位孕妇建立孕产期保健卡(册),将孕妇纳入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 (2)详细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月经史、生育史、避孕史、个人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 (3)测量身高、体重及血压,进行全身体格检查。 (4)孕早期进行盆腔检查。孕中期或孕晚期初诊者,应进行阴道检查,同时进行产科检查。 (5)辅助检查 基本检查项目: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阴道分泌物、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建议检查项目:血糖测定、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沙眼衣原体及淋球菌检测、心电图等。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检查项目。 2.复诊 (1)询问孕期健康状况,查阅孕期检查记录及辅助检查结果。 (2)进行体格检查、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 (3)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检查项目。 (4)进行相应时期的孕期保健。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新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得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与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得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与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与疾病对胚胎得不良影响,同时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与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得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与胎儿得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与需要转诊得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得孕妇,除了进行孕期得生活方式、心理、运动与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得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得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得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得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得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得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与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得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与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新生儿得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与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与婴幼营养等方面得指导。 三、服务流程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F - 、? 前言 孕产妇系统保健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 天为止,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 它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实现优生优育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是从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总结近年来农村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经验而制订的.通过建立健全村,乡,县三级医疗保健网,明确责,实行统一的管理, 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达到减少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和难产的发病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应以提高产科质量为中心,筛选高危孕妇为重点,实行分级分工管理,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管理范围, 提高保健质量.在已普及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地方可逐步开展围产保健工作的试点. 一,孕产期保健内容: (一)早孕保健 1. 对怀孕妇女要做到"三早": 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 2. 凡确诊的孕妇应列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范围,填写孕产妇系统 保健卡(册). 3. 对早孕妇女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指导,包括避免接触各种有害有毒物质. 4. 对有异常症状或发现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及时诊查, 指导或转送上一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管理范围, 重点监护. (二)产前保健 1. 检查次数和时间 初查: 孕 3 个月(孕12 周)前 1 次. 复查:孕5—6个月(孕20周?24周)1次.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均应在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及早终止妊娠?孕7?9个月(孕28?36周)每月1次.孕9个月(孕36 周)后每10 天左右一次. (孕妇产前检查次数一般不应少于5次,高危孕妇酌情增加复查次数.) 2. 检查内容 (1)初查内容(孕12 周内) ①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遗传史等,并推算预产期. ②进行体格检查, 包括测身长, 体重, 血压, 妇科检查. ③常规化验:尿常规,血色素,必要时作尿糖,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能等. ④逐项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 列入系统保健管理范围 ⑤筛查高危妊娠, 进行高危评分. (2)复查内容: 孕5—6 个月(孕20 ?24 周) 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 ②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胎心,宫高,腹围,浮肿,初产妇或有难产史者需进行骨盆外测量.逐步推广使用妊娠图. ③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

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制度

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孕产妇保健工作,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 二、负责为为辖区内孕妇建立《开封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健康档案),提供不少于5次的产前检查,提供孕期保健、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服务。同时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请做好异常情况随访工作。 三、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高危评分)、管理、转诊、随访等工作。对辖区内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登记、系统管理,并及时转往上级医院,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四、负责将孕妇(妊娠28~36周、37~40周)转往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对其产检信息定期随访。 五、负责产妇的产后访视工作,对高危产妇、高危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为辖区内产妇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和保健指导,检查发现异常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六、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普及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加强宣传,公示免费服务内容,提高早孕建册率。 七、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八、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九、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做好围产

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十、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孕产妇保健工作任务。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和卫计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办公室设在孕产妇保健部,具体负责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二、工作制度 (一)妊娠风险筛查。 首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建册医生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所列条目逐项核对,孕产妇符合《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 1、筛查内容。 筛查项目:①确定孕周;②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③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进行常规体检及妇科检查等;④血

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糖测定、心电图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5注意孕妇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 2、筛查结果处置。 (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对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筛查阳性的孕妇,孕产妇保健科完成风险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级填写《转诊单》,反馈给筛查机构。 (3)孕产妇保健科每月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风险评估与管理信息收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1、首次评估 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1)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孕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2)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 (3)橙色标识: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年龄≥40岁或BMI≥28,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表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表》填写说明 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卫生院吴云 初检记录(妊娠12周内): 1.详细询问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了解有无与妊娠相关的危险因素,以便及早采取措施,对死胎、死产、早产、畸形或有残疾儿病史者,必要时进行遗传咨询。若无特殊,记“无”。 2.全身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了解孕妇健康情况及是否可以承受妊娠,对有合并症的孕妇应请专科医生会诊并给予指导。 3.进行盆腔检查,了解内外生殖器有无影响妊娠、分娩的疾病并给于适当处理,如阴道横纵膈、宫颈、宫体有无畸形、肌瘤、旧裂、盆腔有无包块等。注意子宫大小与妊娠月份是否相符,确定孕周,可为以后判断宫内发育迟缓或胎儿过大提供预测。 4.化验室检查,常规化验包括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小板计数、血型、尿常规、尿糖、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白带滴虫及霉菌。应进行性病(艾滋病)及梅毒(病毒)筛查。 5.进行初次高危筛查,按高危评分条件评分,属高危的建立《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表》转入高危管理,积极做好将高危向低危的转化工作;无条件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及早转送上一级医疗单位诊治,不宜继续妊娠者,应及早终止妊娠。 6.了解怀孕早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情况:指导孕妇孕期合理用药、避免病毒感染和接触各种致畸物质,戒除饮酒、吸烟等不良嗜好,防止胎儿畸形的发生。 7.服用叶酸情况,了解出生缺陷的影响因素。

8.HIV咨询与检测:是指人们在经过咨询后能够对艾滋病检测做出明智选择过程,由医护人员应主动推荐求询者自己选择,过程完全是保密的。自愿咨询检测并不是所有人都要检测,有些人仅仅是咨询。此项服务是针对所有人而非病人。 9. 进行卫生指导及健康教育,使孕妇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创造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衣着宽松,不宜束胸紧腰,不穿高跟鞋,避免过重体力活动,以免诱发流产,孕早期应避免过度性生活,以免诱发宫缩引起流产。有流产、早产史者,则宜停止性生活。向孕妇及其家人宣讲孕期母体生理变化及烟酒、射线、农药、药物、感染病毒对胎儿的危害,宣讲母乳喂养和定期产前检查的好处。 孕中期保健要点(妊娠13-27周): 1.正常孕妇每月产前检查一次,有异常者增加检查次数。 2.询问孕妇健康情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孕妇在18-20周可自觉胎动),有无阴道流血、流水、腹痛等。 3.测量体重、血压,检查有无水肿或血压升高趋势,预测妊娠高血压疾病可能性者,补充钙或硒。 4.进行高危筛查和评分,有高危者,进行高危管理。 5.测量宫底高度、腹围、听胎心,绘制妊娠图,监测胎儿宫内发育情况。 6.每月进行血、尿常规、血红蛋白检查。 7.孕中期应常规进行B超检查,了解胎儿宫内发育情况,进一步确定胎龄,同时筛查畸形。 8.开展产前诊断:建议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 ⑴母血甲胎蛋白(AFP)含量测定:通过测定孕妇血清中AFP值,筛查可

孕妇保健手册

孕妇保健手册]孕妇知识大全 ◎孕妇站、立、坐、行走时应注意什么? 孕妇在怀孕时期一般注意不要疲劳,行动要舒缓,要避免不协调的动作,避免冲撞、颠簸行为。随着孕龄的增加,孕妇的体重和腹部负担逐渐加重,膨隆的子宫压迫着周围的脏器和血管,尤其是对下肢静脉的压迫尤为明显,所以如果长时间固定着一种体位或连续几小时作某一动作,就会使某些脏器或血管长时间处于压迫状态造成血液循环受阻,因此孕晚期的孕妇要避免长时间站、立、坐或行走长路,一般是这几种体位交换进行,其中间(如中午)尽可能卧位休息一会,一般采取侧卧位和左侧卧位较好,切记避免仰卧位,有条件可抬高下肢卧位休息。(孕晚期若长时间的站立容易引起下肢静脉曲张和外阴静曲张) ◎孕妇应避免哪些家务劳动? 孕妇应避免那些强体力的或增加腹压的家务劳动,如搬运、担、提、推、拉重物,不向过高或过低处探取物品,不要长时间下蹲或低坐伴做家务,如洗大件衣物等,不做接触有害物质的家务,如接触染料、化学药品、有毒喷雾杀虫剂、长时间的电离辐射等,不做过冷或过热刺激的家务劳动、远离高频或震动明显的电器设备。 ◎孕妇为什么要检查血型? 孕妇查血型主要是为治疗孕产期发生的出血性疾病做好准备。孕期发生的各种流产、早产、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症均可引起大量出血,分娩过程中的产后出血更是发病率高,来势凶险,根据孕妇所查血型及时准备好同型血,以便在发生上述疾病时,尤其是发生产后出血时及时抢救。 孕期还有一种很少见到的疾病,这就是母儿血型不合,在母儿血型不合的疾病中主要有ABO型和Rh型两大类,查了血型可引起孕妇,主要是引起医生对相关疾病的注意。 ◎孕期小腿抽筋怎么办? 孕期小腿出现抽筋时,可立即将腿伸直使小腿肌肉紧张,并进行局部按摩,抽筋可迅速缓解,并可服钙片2片、鱼肝油1丸、维生素E5-10mg,每日3次。 ◎孕期能过性生活吗? 怀孕头三个月过性生活会刺激子宫收缩易发生流产,最末一个月性生活时对腹部压迫易引起早产,还易造成感染,危及母儿,应避免。其余孕期可过性生活,但应注意动作轻柔,次数不宜过多。 ◎孕期手足麻木及疼痛的原因是什么? 怀孕后严重的早孕瓜可导致维生素B缺乏,发生多发性神经炎,引起手足麻木及疼痛,多发生于孕4月或更晚,补充维生素B1、B6、C可缓解。 ◎孕妇能服药吗? 孕妇用药应采取十分审慎态度。目前普遍认为对孕妇和胎儿较为安全的抗菌素药物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红霉素及对氨基水扬酸;孕期使用有一定危害的药物有如:四环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磺胺素、激素和抗惊劂、抗癌类等,包括一些发汗、利水、泻下药和有毒性、强烈破气、破血等中草药。孕妇服药最好上医院,切忌自行乱服药。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管理条例》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三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是指从妊娠开始到分娩后42天,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和胎(婴)儿进行的定期检查、保健指导和追踪管理。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对象为所有孕产妇,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孕产妇和新生儿。 第四条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服务内容 第五条孕期保健 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进行孕期检查。孕早期检查一次、孕中期每4

周检查一次,孕28周以后每2-4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有高危因素者根据病情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一)孕早期(孕12周前) 服务重点:及时发现孕妇,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在孕12周之前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根据孕妇意愿选择分娩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应同时建立产前检查记录单。 1.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 仔细询问既往史、家族史、孕产史、计算预产期以及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测量基础血压与体重;辅助检查:血、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落实到有条件的机构进行血型、心电图、肝肾功能检查,告知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两对半、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检查;必要时进行1次B超检查,确定孕周,排除异位妊娠; 发现高危因素,进行高危评分、专案管理。重度高危孕妇应及时上报辖区内高危孕妇管理中心。 2.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孕7~13周知情选择到有资质的产前筛查或诊断技术机构进行18-三体综合征和21-三体综合征筛查;孕妇遇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经治医师应当催促该孕妇进行产前筛查诊断。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一、各级保健人员要选用业务素质高、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有敬业心的同志担任。 二、保健人员要掌握妇产科知识,要随时随地向群众特别是新婚夫妇宣传孕产妇系统管理知识及好处。 三、保健人员要认真为前三个月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妇女做好“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卡”片的登记,并预约下次来院检查的时间。 四、对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孕妇,要认真筛查“高危孕妇”,并给予登记管理。 五、对参加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妇女产前要有不少于五次、产后不少于三次的访视检查。 六、对高危孕妇不能处理的要及时转诊。 孕产妇保健管理例会制度 1、为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定期召开质量控制会议。 2、质量管理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还可酌情组织,主要总结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针对不足下一步应加强整改的事宜,。 3、例会由组长召集组织,各相关成员和科室人员参加,汇报总结之前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由会议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以争取最佳工作效果,提

高孕产妇管理质量。 4、对例会达成的一致意见和整改措施,要及时传达到科室人员,并督促落实,切实保证孕产妇保健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孕产妇管理工作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 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孕产妇管理工作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

孕期保健工作流程及规范

孕期保健工作流程及规范 为规范妇保门诊孕产妇系统管理,提高医疗保健质量,杜绝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孕期保健工作流程及规范。 一、对怀孕孕妇做到早发现、早确诊。 二、对所有的孕产妇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管理系统管理。 三、对早孕孕妇进行早期卫生保健知识的指导,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逐步优生筛查。 四、对发现高危因素或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五、孕期检查时间:孕早期12周之前、孕20周、24周、28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城市孕妇至少8次以上,农村孕妇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检次数。 孕产妇系统管理流程: 一、接诊前来就诊的人员,询问末次月经,确定是否宫腔妊娠。 二、确定妊娠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三、检查内容 1、孕早期(孕12周内) ①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遗传病史等,推算预产期。做好孕早期康健教育。 ②体格检查:包括测身高、体重、血压等内科检查、妇科检查、骨盆测量。③辅助检查:血常规、血型、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能检查、B 超、HIV抗体检测等,必要时作宫颈涂片、尿糖检测。 ④筛查高危因素,进行高危因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 ⑤逐项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并提出医学建议,预约检查时间。

2、孕中期(孕13~28周) ①询问胎动情况及孕妇康健状况 ②产科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方位、胎心率、胎动、有无浮肿。 ③辅助检查:定期复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必要时作产筛查与诊断及其他检查。 ④筛查高危因素,进行高危因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 ⑤做好孕中期康健教育。 3、孕晚期(孕28周至分娩前) ①产科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胎方位、先露、是否衔接,注意有无浮肿,孕34周开始,每周一次胎心监护,确保胎儿宫内安全。 ②辅助检查:定期复查尿常规、血常规、肝功能、B超。 ③筛查高危因素,进行高危因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 ④做好孕晚期康健教育。作好住院分娩的动员,确定分娩地点。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白云区黄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方案 一、目的意义 孕产妇母体的脏腑气血盛衰,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孕期摄生与调护是保 (三)、产后访视率≥95%。 (四)、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三、服务对象 妊娠早期,出现头晕、乏力、食欲不振、喜酸食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一系列反应,属于早孕反应范畴。中医认为主要病机是“冲气上逆,胃失和降”。可以通过以下几点保健方法达到减轻、缓解的目的。 ①、含服少量鲜姜片、乌梅、陈皮等缓解或减轻妊吐

②、可用鲫鱼1条、生姜、春砂仁、精盐、味精煎汤服,以安胎、止吐、醒胃。对于妇女妊娠期间呕吐不止、胎动不安,有较好的疗效;同时,又能增加孕妇的食欲。 ③、辨证论治以调气和中,降逆止呕为主。 当出现严重的恶心呕吐,头晕厌食,甚者食入即吐,称为恶阻,又叫阻病,相 ②、辨证论治以补气养血为主。 ③、对于中重度贫血的孕妇应及时转院。 (4)、孕期指导孕妇保持安闲、宁静,不大喜大怒和思虑过度;增营养、禁房事、宽衣着、适劳逸、常检查;特别是慎用药,如:有毒、攻下、峻下、利水通淋、活血祛淤和大辛大热的药物。

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项目实施方案(1)

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 为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市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 一、定义: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是在孕前、产前、分娩和产后整个过程中,为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原有的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扩大覆盖面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以及新增的产前筛查项目和产前超声检查项目等共计8项基本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为全市农村和城市人口中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包括流动人口),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1、什么是神经管缺陷? 神经管缺陷是一组严重影响胎儿大脑和脊索发育的先天畸性,主要有无脑畸形、脊柱裂、脑膨出三种畸形,最常见的是无脑畸形和脊柱裂。无脑畸形出生后常常死亡。脊柱裂可致严重残疾,婴儿常有下肢瘫痪、大小便不能控制、脑

积水、学习困难等。 2、导致神经管缺陷发生的原因 研究显示,神经管缺陷是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环境因素中,营养因素尤其是叶酸缺乏已经公认为神经管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叶酸缺乏,占85%)。我国每一千例新生婴儿中大约有一个婴儿发生神经管缺陷,是我国最严重和最常见的出生缺陷之一。 3、需要补充叶酸的人群 1、所有打算怀孕的妇女 2、生育过神经管缺陷婴儿的妇女 3、患有癫痫病且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妇女 4、患有糖尿病的妇女 5、本身患有神经管缺陷的妇女 4、意义:叶酸片其实是维生素的一种,补充人体缺乏的叶酸成分,来达到保健的作用,能够让胚胎胎儿发育的时候神经系统更好发育。它不仅能够给孕妇预防神经管畸形,还能够用来治疗贫血,坚持每天服用,安全有效,简单,省钱! 叶酸缺乏是神经管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所以,计划怀孕的妇女在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对于预防胎儿发生神经管缺陷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孕产妇管理制度

孕产妇管理制度 例会制度 1、医院定期召开妇幼保健医生例会。由产科主任主持,医院孕妇中心工作人员、产科医生、护士长参加,院长、主管妇产科工作的副院长、列席参加。主要是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指导院内孕产妇保健工作,统计院内妇幼卫生信息,开展业务培训。 2、医院妇幼保健人员每月按时参加市级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上报医院妇幼卫生的统计信息,参加业务培训。 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 高危孕妇、或边远地区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医院住院分娩。 产后访视制度 一、产科应对在医院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二、产妇分娩住院期间,医生应随时进行访视,(每天巡视检查不得少于6次)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认真的询问和检查,及时发现产后危险因素,确保产后母婴安全。 三、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必须作产后检查。 四、产后访视内容: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五、新生儿访视:观察一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计划免疫、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

孕产妇保健知识宣教材料

孕产妇保健知识宣教材 料 DOCUment number : PBGCG-O857-BTDO-O089-PTT1998

孕产妇保健知识宣教材料—、孕产期保健服务 孕产期保健服务是指从怀孕开始至产后42天为孕产妇、胎儿及新生儿提供的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扌旨导,包括孕产期卫生指导、基本的孕产妇系统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孕产期卫生咨询和疾病防治。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应以提高产科质量为中心,筛选高危孕妇为重点。 (_)孕产期卫生指导 孕产期卫生指导是指对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丈夫进行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应当采用孕妇学校、培训班指导和个别指导等形式为服务对象讲解孕产期保健知识,并应用录像、幻灯、挂图、图片、模型等多种方式辅助讲解,同时还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孕期保健宣传资料。在产褥期随访时,在进行个别指导,进一步强化产褥期保健?识。 孕产期卫生指导内容如下: 1、生育时间的选择(5、6月份怀孕,3、4月份分娩较好)O 2、孕产期合理营养(用药选择、避免接触有害物质)。 3、孕产期心理卫生。 4、孕妇自我监护知识(胎动计数、听胎心、称体重、测宫高)。 5、孕妇需及时就诊的危险症状(阴道流血、严重的头痛、严重的呕吐、高烧)O 6、分娩前准备和分娩配合。 7、母乳喂养。 8、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儿知识。 (二)基本孕产期系统保健 1、孕期保健 孕期保健应从孕前三个月开始,并且越早越好。由于各期都有应做的检查、宣教及处理的特殊内容,因此各期保健均不可忽视。

现将各期保健内容分述于下。 (1)孕早期保健 一指孕12周内 ①及时识别早孕症状,及早开始保健Z早孕期至少检查一次。 A .早孕症状:已婚生育年龄的妇女,月经规律,突然停经,伴有食欲差、恶心呕吐、尿频、乏力、孚I J房胀等。 B.妇科检查:生殖道有无畸形,子宫增大与闭经月份是否相符。 C.实验室检查:尿妊娠试验,血、尿常规,肝功能,血型等,有条件查性病及TORCH等。 ②建立和填写孕产妇保健卡、册 A.详细询问病史:—般情况、本次怀孕情况、既往妊娠史、既往病史、月经史、家庭史、遗传病史等。 B?全身检查:测基础血压、体重、身高、心、肺、肝、脾、甲状腺、下肢有无水肿、孚L房发育有无异常。 ③识别高危,确定能否继续妊娠。早孕检查应在停经≤ 12周内进行,高危妊娠的识别、筛查、管理、按照高危管理制度及识别要点、筛查方法及处理原则进行(见附件3、4、5、6 )。 ④早孕指导:避免一切不良因素的影响,如病毒、药物、放射线等。 (2 )孕中期保健 一指孕13—28周 ①在孕20—24周至少检查一次,高危妊娠应增加检查的次数。 ②检查内容 A.询问饮食情况,有无阴道出血、头痛、水肿等异常,胎动出现 时间。 B?测血压、体重,测子宫底高度、腹虱绘制妊娠图(见附件7、8)、听胎心、了解胎儿宫内发育情况,如有异常做超声波检查,检查下肢有无水肿。 C.复查血色素、尿蛋白、查血糖、甲胎蛋白等。有合并症者做特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标准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三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是指从妊娠开始到分娩后42天,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和胎婴儿进行的定期检查、保健指导和追踪管理。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对象为本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孕产妇和胎婴儿。 第四条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工作容 第五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的容: 一、孕期保健 (一) 孕前期 孕前期保健是预防后代发生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避免环境中有害因素对生殖细胞及其功能的损害、提高人口素质的关键。 保健重点:有计划受孕,选择适当年龄和季节,最佳怀孕时间应选择在7-9月、年龄在24—29岁;孕前3个月至孕后3个月口服叶酸片0.4mg每日1次预防胎儿畸形。

(二)孕早期(孕13周前) 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进行定期孕期检查。孕早期检查一次,孕中期每4周检查一次,孕28周以后每2—4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有高危因素者根据病情增加检查次数。 1、及时发现孕妇,建立《市孕产妇保健档案手册》(以下简称《孕保册》),仔细询问病史、孕产史,计算预产期,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妇科检查),测量基础血压与体重。 2、辅助检查: (1)常规检查项目:血、尿、白带常规,肝功(ALT、AST),乙肝表面抗原(HBSAg),梅毒血清试验(RPR),B超。 (2)建议检查:ABO、Rh血型、乙肝五项、心电图; (3)知情同意下常规行艾滋病抗体筛查。 3、发现高危因素,进行高危评分、专案管理。发现妊娠合并症,及时治疗。对患严重疾病,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4、告知孕妇在孕8—20周时知情选择进行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筛查, 5、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提供咨询、指导和随访等,知情同意选择妊娠结局。 6、宣传优生知识,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预防先天畸形;进行早孕生理特点及早孕卫生知识的宣教。

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一、由主管领导牵头,产科、儿科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围产保健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基本固定,定期开展活动。 二、妇产科六诊要按《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做好孕产妇的产前检查,填写《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督促初次检查的孕产妇到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 三、对产前检查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在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封面用红笔表明高危妊娠,做好高危因素的初评分和复评分工作。同时填写《高危妊娠监护卡》。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医师取卡后,进行专案登记和定期检查监护。对于流动人口中的高危孕妇,必须填写高危孕妇管理委托书,寄给孕产妇所在地防保站,由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管理。 四、产房、病房医师或助产干要在《保健手册》中认真填写分娩记录,并督促其家属在7天内将《保健手册》送交户口所在地的防保站,以便及时进行产后视访。 五、凡在围产死亡《指孕周28周的死胎,死产及产后七天内新生儿死亡》,妇产科和新生儿科要负责填写,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表,并做到不缺项,漏项、居住地址中要填写清楚母亲户口所在地,以便核对落实。 六、凡有孕产妇死亡(指怀孕开始至产后42天内),医院须填写湖南省孕产妇死亡登记卡,并在24小时之内向据地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同时提供孕产妇死亡的全部原始病历,接受核实调查。 七、建立健全孕产妇、围产死亡评审制度,定期进行孕产付、围产儿死亡评审。 八、按时参加市、县围产协作组会议和活动,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九、帮助产妇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奶,鼓励按需哺乳,实行母婴同室,做好母婴喂养的宣传指导。 十、开展不同形式的围产保健宣传活动,举办孕期保健知识讲座,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能力。

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

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1.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保健服务和指导。 (1)孕妇健康情况评估:询问病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2)开展孕早期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3)对发现有妊娠结局的孕妇,需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诊查,并在2周内对转诊结果进行随访。 2.孕16-24周、24-28周各进行1次产前保健服务,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情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作产前诊断和有异常需要转诊的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一般保健、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孕16-20周重点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并建议到上级医院进行相应检查。 (3)孕24-28周重点加强自我监护方法指导、母乳喂养指导和分娩准备教育,建议孕24-28周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并落实孕28周转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转上级医疗机构。 (5)对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急诊。 3.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保健服务,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前保健次数。了解孕妇的健康情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的情况,并进行指导。 (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 (2)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复查血常规、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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