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记录书写要求

手术记录书写要求
手术记录书写要求

手术记录书写要求

一、手术记录的书写要求与内容

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h内完成。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手术记录应当另一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发现的情况及处理等。手术经过的记录必须有以下内容:

1、体位。

2、手术部位消毒方法。

3、手术切口及组织分层解剖。

4、手术步骤,包括探查脏器的顺序,术中所见病灶的解剖位置、外观形态、大小、与周围组织的关系等(必要时绘图表示),脏器有无变异,腹(胸、盆、颅)腔内积液(脓液、渗液、血液)量,切除范围,切除肿物的大小、剖面情况。缝合方式、缝线种类与规格,特殊,补片或植物的种类、来源与规格,引流物放置部位,创口处理方式,关腹(胸、盆、颅)脏前的纱布、器械清点、核准等。术中有予以特殊处理如气管切开、呼吸机的使用,或体外循环、应用除颤器等均应扼要说明。

5、如改变原手术计划,须阐明理由,并征求近亲属的意见签字后执行。

6、要记录术中出血量、输血量、输液量,切除后的标本去向,是否送病理检查。

7、术中麻醉及麻醉中病人情况和所发生的意外情况、麻醉效果等。

8、术中所使用的特殊置换物,如眼科晶体状、各种支架、疝气修补器材等,要将名称、型号、产地、使用期限等说明贴在病历上备查。

9、、术中如遇意外,应详细记录抢救措施与过程。

10、手术方式可在文字记录后用图示意,使之更清晰明确。

11、手术记录要求由第一手术者亲笔书写,如系第一助手所写必须有手术者签名负责,不能代签。手术记录要求术后24h内完成。

二、手术记录的格式

目前大部分医院均为单页印制的手术记录单,内容标准、规范,有些手术记录还附图标,填写时各项基本不能空项。患者姓名、性别、病房、床号、科室、住院号等。手术时间:术前诊断。

二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若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与手术记录是不同人书写的,时常会出现两种记录在某些方面或数值估计上不一致的情况。因此,要求书写前要与第一手术者所写内容取得一致意见。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格式同一般病程记录格式。

最新手术记录书写要求(建议收藏)

手术记录书写要求 一、手术记录的书写要求与内容 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h内完成。......感谢聆听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手术记录应当另一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发现的情况及处理等。手术经过的记录必须有以下内容:......感谢聆听 1、体位。 2、手术部位消毒方法。 3、手术切口及组织分层解剖。 4、手术步骤,包括探查脏器的顺序,术中所见病灶的解剖位置、外观形态、大小、与周围组织的关系等(必要时绘图表示),脏器有无变异,腹(胸、盆、颅)腔内积液(脓液、渗液、血液)量,切除范围,切除肿物的大小、剖面情况。缝合方式、缝线种类与规格,特殊,补片或植物的种类、来源与规格,引流物放置部位,创口处理方式,关腹(胸、盆、颅)脏前的纱布、器械清点、核准等。术中有予以特殊处理如气管切开、呼吸机的使用,或体外循环、应用除颤器等均应扼要说明。......感谢聆听 5、如改变原手术计划,须阐明理由,并征求近亲属的意见签字后执行。 6、要记录术中出血量、输血量、输液量,切除后的标本去向,是否送病理检查。

7、术中麻醉及麻醉中病人情况和所发生的意外情况、麻醉效果等。 8、术中所使用的特殊置换物,如眼科晶体状、各种支架、疝气修补器材等,要将名称、型号、产地、使用期限等说明贴在病历上备查。......感谢聆听 9、、术中如遇意外,应详细记录抢救措施与过程。 10、手术方式可在文字记录后用图示意,使之更清晰明确。 11、手术记录要求由第一手术者亲笔书写,如系第一助手所写必须有手术者签名负责,不能代签。手术记录要求术后24h内完成。......感谢聆听二、手术记录的格式 目前大部分医院均为单页印制的手术记录单,内容标准、规范,有些手术记录还附图标,填写时各项基本不能空项。患者姓名、性别、病房、床号、科室、住院号等。手术时间:术前诊断。......感谢聆听 二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若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与手术记录是不同人书写的,时常会出现两种记录在某些方面或数值估计上不一致的情况。因此,要求书写前要与第一手术者所写内容取得一致意见。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格式同一般病程记录格式。......感谢聆听 ...... 感谢聆听 ......

手术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1.住院病历内容包括: 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2.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3.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 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

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4.术前小结 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5.术前讨论记录 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6.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是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麻醉术前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证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7.麻醉记录

病历书写规范

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一)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1、首次病程记录:急危重病例及时完成;平诊病客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需标明具体的日期和时间(如:2002—11—6,14:30)。 2、首次病程记录包括: (1)姓名、性别、年龄; (2)病例特点: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辅助检查(应经过综合分析、加工整理后书写;切忌从入院记录上刻板地重复)。 (3)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应分条归纳,简明扼要地提出拟诊理由)。 (4)讨论(鉴别诊断)要求:医师要对诊断依据进行全面解释,要提出自己独立见解,还可以引经据典。 (5)初步的诊疗计划(检查项目、治疗护理措施等)。如诊断非常明确,可列出治疗计划。 危重抢救病例应详细记录抢救情况,用药剂量、方法和执行时间以及向家属或单位交代的情况并提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 (二)日常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1、病危病例随时记录,并注明具体记录时间(几时几分),每天最少1次; 一级护理的病例最长2天记录1次; 二级护理的病客最长3天记录1次; 三级护理的病客最长5天记录1次。 入院前3天均要有病程记录,手术后病例应连续记录3天,以后视病情按上述要求记录。对于非危重病例其病情有特殊变化或者需要即时记录的事项均应随时记录,并注明几时几分。 2、内容: (1)病人当前的主诉,病情变化、情绪、饮食、睡眠、大小便等。 (2)体检的重要发现或变化(不允许写“体检同前”)。 (3)辅助检查的结果及其判断。 (4)诊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5)最后分析病人病情变化可能的原因及处理意见。 (6)特殊变化的判断、处理及后果,应立即记入。 通过上述内容的记录,应能反映出: (1)病人的病情变化和转归情况; (2)实验室、特殊检查的结果及判断; (3)诊疗操作经过、所见、病人状态及不良反应等; (4)治疗计划的执行情况、疗效和反应; (5)住院期间诊疗方案的修改、补充及其依据; (6)家属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希望和意见;以及行政领导人所交代的重要事项。 3、病程记录书写注意点: (1)应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2)有分析,有判断 (3)病情有预见,诊疗有计划 (4)切忌流水帐。 4、病程记录始终要贯穿两条主线,一条是真实、科学地反映病客的病情现状及其变化转归;另一条是准确地反映医师拟定及修改诊治方案的思维活动和科学依据,再现所有医务人员为救治病客所做的一切努力。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手术管理制度.doc

手术管理制度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要完成必要地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严格掌握手术指征。 二、凡施行重大手术、复杂疑难手术、危险性较大手术,诊断未明确的探查手术(急症例外)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病区主任主持,经管医师书写术前讨论记录,并且主治医师签字。术前讨论以进一步明确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式、步骤、麻醉及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一般手术由经管医师书写术前小结。 三、手术批准权限:原则上是逐级审批。 (1)、住院医师主持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 (2)、主治医师主持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审批。 (3)、重大手术、复杂疑难手术、新开展的大手术;由主治医师提出报告,经科主任审定,报医务科请求院长审批。 (4)、一般急症,需进行手术者,由当班二线医师批准。疑难重症,须报告主任批准。 (5)、审批者,应按手术分级标准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标准者,应请示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发生问题由审批者负责。未经审批自行决定者,由本人承担责任。 四、手术分级规定:一般分为三种。 (1)、一般手术,如阑尾摘除、疝修补、简单乳房切除、急性脓胸引流、膀胱结石、鞘膜积液、一般四肢手术、体表肿瘤、胎头吸引器助产等手术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由住院医师担任手术者(实习医师担任术者,必须在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带领和指导下进行)。 (2)、重大手术,如内脏手术、食道手术、甲状腺、血管瘤、内耳、各种复杂的矫形术及移植术、脊髓神经手术和手术后可能导致病员残废、影响生育者,需经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由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术者或负责指导手术。 (3)、凡施行危险性较大手术、新开展的大手术、诊断未明确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

手术记录及术后首次病程书写规章制度

滨海县人民医院 手术记录书写要求 1.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应手术的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以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纪录,应当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有第一助手书写,应有手术者签名。 2.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指导者、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处理等。 严格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手术和记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应记录以下内容: (1)术时患者体位,皮肤消毒方法,消毒巾的铺盖,切口方向、部位、 长度、解剖层次及止血方式。 (2)探查情况及主要病变部位、大小、与邻近器官或组织的关系; 肿瘤应记录有无转移、淋巴结肿大情况。如与临床诊断不符合时,更应详 细记录。 (3)手术的理由、方式及步骤,应包括离断、切除病变组织或脏器 的名称范围,修补重建组织与脏器的名称,吻合口大小及缝合方法,缝线 名称及粗细号数;引流材料的名称、数目和放置部位,吸引物的位置及数 量;实用的人体植入物及各种特殊物品的名称、型号、数量、厂家等(术 后将其标志产品信息的条形码贴入病历)。手术方式及步骤必要时绘图说 明。

(4)术毕敷料及器械的请点情况 (5)送检化验。培养、病理标本的名称及病理标本的肉眼所见情况。 (6)术中患者耐受情况,失血量,术中用药,输血量,特殊处理和 抢救情况。 (7)术中麻醉情况,麻醉效果是否满意。 (8)如改变原手术计划,术中更改术式、需增加手术内容或扩大手 术范围时,需阐明理由,并告知患方,重新签署手术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新 的手术方案。 3.手术者仅限1人,手术记录由手术者书写并签名;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必须有手术者审阅签名(包括外请专家手术时) 4.一台手术需由多个科室、多名手术者完成时,由手术者分别书写所做手术的手术记录,不能由一名手术者全部书写。 二〇一〇年十月四日 滨海县人民医院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手术记录书写要求

手术记录书写要求 手术记录是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书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及时完成,特殊情况时也可由第一助手书写,应有手术者签名。手术记录应当另立一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姓名、性别、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或病案号等)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手法、手术经过、术中发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手术经过的记录必须有以下内容: (1)体位 (2)手术部位及消毒手法 (3)手术切口及组织分层解剖 (4)手术步骤、包括探查脏器的顺序、术中所见病灶的解剖位置、外观形态、大小、与周围组织的关系等。脏器有无 变异,腹(胸、盆)腔内积液(脓液、渗液、血液)量, 切除范围、切除肿物的大小、剖面情况、缝合方式、缝线 种类与规格、特殊补片或移植物的种类、来源与规格、引 流物的放置部位、创口处理方式、关腹(胸、盆)腔前的 纱布、器械清点、核准等,术中如予以特殊处理如气管切 开、呼吸机的使用等扼要说明。 5.如改变原手术计划,须阐明理由,并征求近亲属的意见签字后

执行。 6.记录术中出血量、输液(血)量,切除后标本的去向,是否送病理检查。 7.术中麻醉及麻醉中病人情况和所发生的意外、麻醉效果等。 8.术中须使用的特殊置换物,要将名称、型号、产地、使用期限等说明贴在病历上备查。 9.术中如遇意外,应详细记录抢救措施与过程。 10.手术方式,必要时可在文字记录后用图意示,使之更清晰,明确。 11.手术记录要求由第一手术者亲笔书写,如果第一助手所写必 须有手术者签名,不能代签,手术记录要求术后24小时完成,特殊情况及时完成。 彝良牛街平安医院

日间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XX省日间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第一条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一日(24小时)内入、出院完成的手术或操作(不含门诊手术),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本规范适用于日间手术住院病历的书写,不包括非计划性的24小时入出院。 第二条日间手术病历的书写要求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24小时入出院记录的要求。内容包括:患者基本情况、主诉、入院情况、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见附表1)。 第三条日间手术病历入院情况应记录患者主要症状特点、伴随症状及诊断相关阳性或阴性资料、入院前评估、入院诊断等,应填写《入院/术前评估记录单》(见附表2);医疗机构也可根据日间病房收治病种特点,制订相应的专科入院评估记录单。 第四条日间手术出院情况应记录患者出院时的一般情况、症状与体征、相关检查结果、出院诊断等,填写日间手术患者《出院评估记录单》(见附表3)。 出院医嘱包括出院注意事项、出院带药、随访计划等。出院注意事项应具体明确,注明发生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联系电话等;随访计划应明确首次及后续随访安排,委托其他医疗机构随访的应在随访计划中说明。出院医嘱应以书面形式交患方。

第五条日间手术病历入出院记录、入院/术前及出院评估记录应由由经治医师书写,主管医师审核签字。 第六条患者入院时应向患者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及风险,具体可在《入院告知书》或其他相关诊疗知情同意书中予以说明,内容包括:患者经入院前评估,符合日间手术收住标准;日间手术住院时限;可能的延期出院或转专科治疗风险;出院后可能再次入院治疗的风险;出院后随访有关事项。 第七条患者因达不到出院标准无法在24小时内出院(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应在诊疗经过后记录患者延期住院的原因,并告知患者或代理人。 第八条患者延期住院(48小时内)仍达不到出院标准或发生非预期病情变化、意外死亡等情况,应按以下要求书写病历:(1)患者转入普通住院流程管理,应在诊疗经过后记录患者病情及留院进一步治疗的原因,并告知患者或代理人,同时书写转科或转普通住院相关记录。 (2)患者转科或转普通住院后,应按照一般住院病历书写要求书写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及日常病程记录等。入院记录中入院时间以日间诊疗入院时间为准,病历书写时限考核以转入时间为准计算,日间诊疗未按计划出院的情况应在入院记录中说明。 (3)患者出院前应有评估患者达到出院标准的记录,并由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的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

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1、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2、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归档管理 1、患者出院后,主管医师应及时整理病历,由科室质控检查后,科主任签字7日内送交病案室归档保管,如延长归档时间,将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病案室管理人员回收归档病历时,应与各临床科室认真核对后当面签收。 3、注意检查首页病历的完整性,病历首页填写正确率在98%以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是法律的可靠证据。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 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内完成。

【实用】手术物品清点制度

手术物品清点制度 生效时间:2018年1月1日修订时间:2017年12月28日 一、手术开始前,器械护士应对所有器械及辅料,做全面整理, 做到定位放置、有条不紊;与第二助手、巡回护士共同清点器械、辅料等物品数目,每次2遍,巡回护士将数字准确记录在物品登记本上;术中临时增加的器械或辅料应及时补记; 当关闭体腔或深部创口前,巡回护士、器械护士应清点登记本上各物品,并与术前登记的数字核对无误;缝合至皮下时再清点一次。 二、清点物品前,巡回护士应将随患者带入手术间的创口辅 料、绷带以及消毒手术区的纱布、纱球彻底清理,于手术开始前全部送出手术间。 三、器械护士应及时收回术中使用过的器械,收回结扎、缝扎 线的残端;医生不应自行拿取器械,暂不用的物品应及时交还器械护士,不得乱丢或堆在手术区。 四、深部手术填入纱布、纱垫或留置止血钳时,术者应及时报 告助手和器械护士,防止遗漏,以便清点。若做深部脓肿切开引流时,创口内填入的纱布、引流物,应将其种类、数量记录于麻醉单上,术毕手术医生再将其记录于手术记录内,取出时与记录单数目相符。 五、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宜选用显影纱布、纱垫;凡胸、 腹腔内所用纱垫,必须留有长带,带尾端放在创口外,防止

辅料遗留体内。 六、器械护士应思想集中,及时、准确提供手术所需物品。 七、凡手术台上掉下的器械、辅料等物品,均应及时捡起,放 在固定地方,未经巡回护士允许,任何人不得拿出室外。八、麻醉医生和其他人员不可向器械护士要纱布、纱垫等物品 做它用;麻醉台上放置的小毛巾或其他形状的垫子,不可与手术用的纱布、纱垫雷同,以免混淆。 九、开展大手术、危重手术和新手术时,手术护士应坚持到底, 不得中途换人进餐或从事其他工作。特殊情况确需换人时,交接人员应到现场当面交清器械、辅料等物品的数目,共同签名,否则不得交接班。 ****医院护理部

手术记录84680

㈠髌骨骨折 1. 平卧位 2. 常规消毒铺巾。 3. 在右膝关节作横弧形切口,切开筋膜层,显露髌骨骨折端,及断裂的髌韧带扩张部,冲洗膝关节腔,清除血肿,见骨折粉碎,移位,将骨折复位,以巾钳维持,平行髌骨纵向钻入两枚克氏针,再以钢丝“8”字环绕绑扎,取1—0Dexon线环绕髌骨缝扎两周,以固定。 4. 冲洗术野,彻底止血,逐层缝合。 髌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1.麻醉平稳后,患者仰卧位,常规消毒铺单,取右膝前正中长约8厘米纵行切口,切开皮肤浅深筋膜,分离显露骨折处。 2.术中可见髌骨骨折,呈粉碎性,关节腔可见有大量凝血块,髌腱膜于骨折处横断。 3.手术清除骨折端处凝血块,将骨折复位后,暂用巾钳固定。于髌骨旁纵行切开关节囊,手指探查髌骨关节面复位良好,以髌骨记忆合金张力钩固定,用生理盐水充分冲洗关节腔及切口,用粗丝线缝合修补髌腱膜及关节囊。

4.清点器械无误后缝合皮下组织及皮肤。手术顺利,术中出血不多,术后患者安返病房。 ㈡、肱骨骨折 手术程序: 1. 臂丛麻醉成功后,患者取平卧位,左上臂置于胸前,左上臂根部绑止血带,常规手术野皮肤消毒铺巾。 2. 驱血至300mmHg,上止血带,自尺骨鹰嘴至肱骨下段后方切开约长10cm,切开皮肤及皮下组织,显露肱三头肌及腱膜,显露出尺神经,牵开尺神经以免损伤,自肱三头肌中线切开直至肱骨骨膜,将肱三头肌向两侧拉开,显露肱骨骨折端,见远端向前成角移位,将骨折端血肿清除,牵引复位骨折并维持,取5孔肱骨重建钢板预弯后置于肱骨后侧,钻孔,攻螺纹,拧入螺钉固定,并使骨折端加压,检查骨折固定稳定,肘关节活动不受影响。 3. 冲洗伤口,彻底止血,留置胶管引流1条,逐层缝合。 4. 麻醉满意,术程顺利,术后予左上肢石膏托外固定。 左肱骨骨折内固定术后再次骨折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及范例 一、病历的组成 (一)、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完整病历应包括与病人诊断治疗相关的所有的文字记录。一般分门(急)诊病历(含急诊观察病历)及住院病历。 1、门(急)诊病历,是病人在门(急)诊就诊时,由接诊医师书写的病历记录。 2、住院病历:是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由病房医师以及其它相关医务人员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 (二)、门诊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 1、门诊病历首页; 2、门(急)诊病历记录。 3、在门诊进行的化硷、特殊检查声、影像学报告单等。

(三)、住院病历有以下内容组成(以出院病历装订排序); 1、住院病历首页:要求一定要写好主要诊断及次要诊断。 2、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即实习医师写的大病历)。 3、病程记录(以时间顺序排列的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首次查房记录、日常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阶段小结、转出(入)记录、术前讨沦、术前小结、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 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 5、化验及其他辅助检查报告单。 6、体温单。 7、医嘱单。 8、护理记录。

9、手术报告单或手术知情同意书及有创伤性的检查和治疗、输血、自费药等的知情同意书等。 二、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一)、住院病历中的病历要求用蓝黑色墨水书写。病历中各个大标题用红墨水笔书写(打印病历可用黑体字)。血型、过敏药物,化验异常者用红墨水笔或红园珠笔标记。对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要求有明显标示。 (二)、病历书写文字要求通顺简练、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及非国际通用的中、英文缩写。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病历中任何内容不允许有涂改。病程记录之后如有空白,要求用斜线标志,不能再加其他内容。 (三)、病历书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逻辑性、有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讨论意见。要求用中文医学术语书写病历。 (四)、入院记录或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对多次住本院病人可写第X次入院记录;对入院不到24小时出院的病人,可写入出院记录,格式同出院记录。首次病

手术记录及术后首次病程书写制度28303

手术记录书写要求 1.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应手术的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 中发现以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纪录,应当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 特殊情况下有第一助手书写,应有手术者签名。 2.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 科别、病房、床位号、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指导者、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处理等。 严格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手术和记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应记录以下内容: (1)术时患者体位,皮肤消毒方法,消毒巾的铺盖,切口方向、部位、长度、解剖层次及止血方式。 (2)探查情况及主要病变部位、大小、与邻近器官或组织的关系;肿瘤应记录有无转移、淋巴结肿大情况。如与临床诊 断不符合时,更应详细记录。 (3)手术的理由、方式及步骤,应包括离断、切除病变组织或脏器的名称范围,修补重建组织与脏器的名称,吻合口大 小及缝合方法,缝线名称及粗细号数;引流材料的名称、 数目和放置部位,吸引物的位置及数量;实用的人体植入 物及各种特殊物品的名称、型号、数量、厂家等(术后将 其标志产品信息的条形码贴入病历)。手术方式及步骤必 要时绘图说明。 (4)术毕敷料及器械的请点情况

(5)送检化验。培养、病理标本的名称及病理标本的肉眼所见情况。 (6)术中患者耐受情况,失血量,术中用药,输血量,特殊处理和抢救情况。 (7)术中麻醉情况,麻醉效果是否满意。 (8)如改变原手术计划,术中更改术式、需增加手术内容或扩大手术范围时,需阐明理由,并告知患方,重新签署手术 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新的手术方案。 3.手术者仅限1人,手术记录由手术者书写并签名;特殊情况下由 第一助手书写时,必须有手术者审阅签名(包括外请专家手术时)4.一台手术需由多个科室、、多名手术者完成时,由手术者分别书写所 做手术的手术记录,不能由一名手术者全部书写。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1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指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 2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及向患方告知手术情况等。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精品文档交流 2

病历书写格式及规范

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 (2010年修订版)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卫医政[2010]11号)、《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25号)的要求,切实减轻护士书写护理文书的负担,加强基础护理,落实护理交接班制度,保证患者安全,护士需要填写或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程记录中的手术清点记录和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及护理日夜交接班报告。现将现将有关要求和格式通知如下: 一、体温单(格式见附件1) 体温单用于记录患者体温、脉搏、呼吸及其他情况,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日期、手术后天数、体温、脉博、呼吸、血压、大便次数、出入液量、体重、住院周数等。主要由护士填写,住院期间体温单排列在病历最前面。 ㈠体温单的书写要求 1.体温单的眉栏项目、日期及页数均用蓝黑、碳素墨水笔填写。各眉栏项目应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均使用正楷字体书写。数字除特殊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书写计量单位。 2.在体温单40~42℃之间的相应格内用红色笔纵式填写入院、分娩、手术、转入、出院、死亡等项目。除手术不写具体时

间外,其余均按24小时制,精确到分钟。转入时间由转入科室填写,死亡时间应当以“死亡于X时X分”的方式表述。 3.体温单的每页第1日应填写年、月、日,其余6天不填年、月,只填日。如在本页当中跨越月或年度,则应填写月、日或年、月、日。 4.体温单34℃以下各栏目,用蓝黑、碳素墨水笔填写。 5.住院天数:自入院当日开始计数,直至出院。 6.手术后日数自手术次日开始计数,连续填写14天,如在14天内又做手术,则第二次手术日数作为分子,第一次手术日数作为分母填写。例:第一次手术1天又做第二次手术即写1(2),1/2,2/3,3/4……10/11,连续写至末次手术的第14天。 7.患者因做特殊检查或其他原因而未测量体温、脉搏、呼吸时,应补试并填入体温单相应栏内。患者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出者,须经医师批准书写医嘱并记录在交接班报告上(或护理记录单),其外出期间,护士不测试和绘制体温、脉搏、呼吸,返院后的体温、脉搏与外出前不相连。 8.体温在35℃(含35℃)以下者,可在35℃横线下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写上“不升”两字,不与下次测试的体温相连。 ㈡体温、脉搏、呼吸、大便等的记录 1.体温的记录 ⑴体温曲线用蓝色笔或碳素墨水笔绘制,以“×”表示腋温,以“○”表示肛温,以“●”表示口温。 ⑵降温30分钟后测量的体温是以红圈“○”表示,再用红

手术室工作流程制度

手术室护士岗位职责 一、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器械或巡回护士等工作,以及手术前的准备和 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手术人员严格 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三、参加卫生清扫,保持手术室整洁、肃静,及时调节空气和保持室内 适宜的温度。 四、负责手术后病员的包扎、保暖、护送、保管、送验手术标本。 五、按分工做好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和药品的保管,做好登记统计 工作。 六、定期参加医院护理部组织的业务学习及业务培训、考核。 七、负责医疗器械、敷料的清洗、包装、消毒、保管、登记工作,熟悉 掌握高温灭菌的操作方法,做好高温灭菌效果监测,确保消毒物品达到绝对灭菌。 八、认真做好消毒器械的保养工作,保持消毒器的清洁,严格掌握各类 消毒物品的压力、温度与时间。

手术室护士考核标准(试行) 标准分:10分

手术室工作流程 病人入出手术室流程 一、手术前一日准备工作 1、由次日配台手术的巡回或器械护士于前日携带“术前访视单”与病人本人及家属见面。 2、了解病人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床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手术方式、传染性疾病检查结果、皮试结果等,与病人沟通做好心理护理。 3、病人于手术前一日晚沐浴后换上病员服等待次日手术室专人到病房迎接,手术室人员查对并确认病人。 二、手术当日接病人入手术室 1、手术当日由手术室护士查对手术通知单、手术安排表、病人财产交接表,确认无误后通知病房护士做好术前准备。由手术室专人携带手术通知单和病人财产交接表将推车推至病床旁迎接病人,并与病房护士仔细交接并签名确认。 2、病人到达手术室后,由该台巡回护士、麻醉医师再次核对病人及腕式识别带、手术通知单、病历、病人财产交接本、手术安排表五者一致后接入手术间。 3、手术进行前由主刀医师和主管医师再次核对病人有关信息,确定具体手术部位后开始手术。 三、手术后送病人回病房 1、手术完毕等待病人完全苏醒或病情许可方可送回病房。 2、病人用物、病人财产交接表、病历、麻醉记录单、手术护理单放于推车挂蓝内。同时通知手术病人科室值班护士到手术室。 3、由麻醉医师、巡回护士、科室值班护士一同将病人送回病房。送病人途中注意观察病人呼吸、脉搏,保持输液及各种引流管道通畅。 4、病人回病房后,手术室护士与病房值班护士交接病人一般情况、各种引流管、皮肤情况和病人财产等。待病房值班护士在病人麻醉交接本

手术病历书写规范

手术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1.住院病历内容包括: 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2.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3.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 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

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4.术前小结 是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 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5.术前讨论记录 是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手术前在上级医师主持下,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所作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 6.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是指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麻醉术前访视可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

手术管理制度33879

手术管理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 2、工作人员管理 ⑴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⑵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⑶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⑷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⑸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 4、手术部位感染率管理: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统计手术部位感染率。 五十九、围手术期管理制度(试行) (一)手术前管理制度(试行) 1、凡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各级医生应当严格手术适应证,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患者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2、在手术前,术者及实施麻醉的医师必须亲自查看患者,向患者及家属或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患者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患者或患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患者不能签字,患者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当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患者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报医务科/处备案。

病历书写规范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知识(部分) 1、入院记录、首次病程首记、申请会诊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亡)小结、死亡病例讨论等重要记录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签名。 2、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3、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病人(包括死亡者)不能随意取消住院号,但可不书写入院记录,而应详细书写24小时入出院(死亡)记录。病人未办入院手续在送病房途中或病房、手术室死亡,接诊或参加现场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参照上述要求在门诊或急诊病历上书写记录,病人按门诊或急诊死亡统计。 4、打印病历使用统一病历纸张、楷体小四号字,排版格式使用医院统一模板。 5、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记录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简炼、字迹清楚。主诊医师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在病历上注明外,必须按规定报告,药物过敏史必须填写在病历封面。 6、主诉: 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 7、既往xx: 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8、家族史: 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状况,死亡原因,应注意描述家族中两系三代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性、免疫性和精神性疾病。

9、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10、新入院患者入院后前三天每天要有病程记录。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11、对疑难、危重病例至少每周有一次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医师的查房记录,内容包括查房时间、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 12、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13、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14、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15、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16、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应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的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3-2-8"或"2013年2月8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统一采用24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如"上午8点10分"记为"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 1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如血压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 、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等;容量应写"毫升(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 ICD-I0;手术、操作分类按ICD-9-CM-3。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六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圆珠笔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不得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在需要修改的部分划双横线,并保持原有记录清晰可辨,在其上方填写修改内容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如果上方无空隙,可以在就近空白处填写)。修改用笔和书写用笔颜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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