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考试征管法案例分析题
税收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甲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业务。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甲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当地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9年,甲公司因涉嫌偷税被当地税务局稽查局立案调查。
稽查局认为,甲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列成本、虚开发票等手段,少申报纳税款共计2000万元。
经过调查,稽查局依法对甲公司作出了如下处罚:1. 对甲公司少申报的税款2000万元,依法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2. 对甲公司少申报的税款2000万元,依法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少申报税款的两倍,即4000万元。
3. 对甲公司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追责。
甲公司不服稽查局的处理决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案例分析(一)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甲公司是否构成偷税行为,以及稽查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依法加收滞纳金:(一)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的;(五)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六)采取虚假的申报手段,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申报手段,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税务案例法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在2019年进行年度税务申报时,由于财务人员的疏忽,导致应纳税所得额申报不准确,少申报了100万元。
税务部门在2020年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要求公司补缴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
二、案例分析(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四)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六)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七)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八)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九)未按照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十)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按照年度计算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案例分析1. 公司违法行为分析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导致少申报了1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 税务部门处理分析税务部门在2020年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了公司的违法行为,要求公司补缴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部门有权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三、处理建议1. 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公司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补缴少申报的100万元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
征管法案例分析答案22

案例分析题一、2001年6月20日,某区地税局交通运输管理税务所为防止税款流失,在通往某铁矿的公路上进行税收检查,查堵逃税车辆,个体营运车主王某驾车路经此处,税务检查人员将其拦住,两名身着税服人员向王某出示检查证,并讲明实施检查的意图。
年初以来一直未申报纳税的王某惧怕检查,趁其他税务人员不备,突然启动,企图逃离现场,因路障被迫停车。
随即追来的税务人员检查认定王某未按期申报纳税,向王某填发了《限期纳税通知书》和《查封扣押证》,将王某的汽车扣押,停放在税务所院内,要王某补缴上半年税款5400元。
王某四处托人说情均被拒绝。
此间王某汽车的后备轮胎被盗。
7月5日,王某向区法院起诉区税务局,要求返还扣押汽车并赔偿被盗部件及误工损失5000元。
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向区税务局发出应诉通知书,区地税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了举证材料并聘请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7月20日法院开庭审理,并于7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撤消区地税局扣押王某汽车的具体行政行为,赔偿王某汽车被盗及误工损失5000元,诉讼费由区地税局承担。
(讨论问题与要求)1、指出该地税局在此案中执法存在的问题。
2、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依据是什么?答:1、(1)超越权限执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很显然,税务机关上路拦车检查超越了税务机关的执法权限。
行政处罚的原则规定,“法定主体行使处罚权时,必须遵守法定的职权范围,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
(2)执法程序违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8条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很显然,税务所未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而实施的税收保全措施,是不符合法定程序。
行政处罚的原则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3)扣押程序不全。
根据《税收征管法》47条规定,“……税务机关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税务所扣押汽车未向纳税人开付收据,扣押程序不全。
税务管理--案例分析、论述题

税务管理 ----案例分析、论述题案例分析题:1.某税务所在2021年 6 月 12 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某个体商店2021年 5月 20 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据此,该税务所于2021年 6月13 日作出责令该商店必须在2021年 6 月 20 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将按?税收征管法?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本处理决定无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该商店自2021年 5 月 20 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21年 6 月 13 日还不到 30 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
因此,税务所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
2.李某于2021年 10 月 7 日被所在县的地税局罚款 600 元,王某是李某的好朋友,他认为地税局的罚款过重,于同年 11 月 14 日以自己的名义,向该县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书。
由于邮局的原因,该县政府2021年 1 月 14 日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该县政府在2021年 1 月 24 日以超过复议申请期限为由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了王某。
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答复:(1)王某能否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为什么 ?(2)本案申请人的申请期限是否超期 ?为什么 ?(3)县政府对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期限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县政府应在几日内作出?(4 〕县政府用通知王某不予受理的做法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应当用什么方式?(5 〕如果李某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能否受理?如果不能,李某应当向哪个机关申请?答: (1) 不能。
因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只有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复议,本案中的王某与县地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王某不能申请复议。
税务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A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税务问题与税务机关产生争议。
以下是A公司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争议情况:争议事实:1. 2009年,A公司向某市税务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将一项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计入当期收入。
税务机关认为,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计入2008年,要求A公司补缴税款。
2. 2010年,A公司购买了一批建筑材料,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在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时,A公司将该批建筑材料的进项税额全部抵扣。
税务机关认为,A公司购买的建筑材料中,部分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能全额抵扣进项税额,要求A公司补缴税款。
3. 2011年,A公司因项目停工,部分土地闲置。
税务机关认为,A公司应缴纳土地闲置费,要求A公司缴纳。
法律分析: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的税务处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收入确认原则计入当期收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确定转让时间。
3. 本案中,A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计入当期收入,符合收入确认原则。
税务机关要求A公司补缴税款,缺乏法律依据。
二、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税务处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服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 本案中,A公司购买的建筑材料中,部分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能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税务机关要求A公司补缴税款,符合法律规定。
三、关于土地闲置费的税务处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土地使用者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或者未按照规定支付土地闲置费的,应当缴纳土地闲置费。
税收法律知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甲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业务。
近年来,甲公司业务发展迅速,经济效益良好。
然而,在2018年的一次税务稽查中,甲公司被发现存在偷税行为。
根据税务机关的调查,甲公司存在以下偷税行为:1. 2008年至2018年,甲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少申报营业收入2000万元。
2. 2009年至2018年,甲公司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少申报利润1000万元。
3. 2010年至2018年,甲公司通过虚增资产、虚减负债等手段,少申报资产1000万元。
4. 2011年至2018年,甲公司通过虚构合同、虚列业务等手段,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
二、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1)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甲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少申报营业收入2000万元。
这种行为属于虚列成本,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支出,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
(2)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甲公司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少申报利润1000万元。
这种行为属于隐瞒收入,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成本,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
(3)虚增资产、虚减负债甲公司通过虚增资产、虚减负债等手段,少申报资产1000万元。
这种行为属于虚增资产,通过虚构交易、虚减负债,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
税收法律及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该公司在2008年至2011年间,因多次违规操作,被税务机关查处并处以罚款。
在2012年至2015年间,A 公司为了逃避税收,采取了一系列违法手段,如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
税务机关在2016年对A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
案例问题:1. 请分析A公司在税收方面的违法行为。
2. 请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判断A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 请针对A公司的违法行为,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案例分析:1. A公司在税收方面的违法行为:(1)虚开发票:A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了大量虚假发票,用于抵扣应纳税款。
(2)隐瞒收入:A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成本等方式,隐瞒实际收入,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3)少申报税款:A公司在申报纳税时,故意少报收入,导致少缴税款。
2. A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A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应被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A公司隐瞒收入、少申报税款的行为,应被处以应纳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一条,A公司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针对A公司违法行为的法律建议:(1)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3)建立健全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机制,确保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二、税收法律知识题1. 税收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答:税收的基本特征包括: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2.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答: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等。
3. 纳税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请权、陈述权、申辩权、请求赔偿权等。
税务法律追责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成立初期,经营状况良好,但在2010年后,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出现困难。
在此期间,A公司为了维持经营,采取了一系列不规范的税务处理手段,包括虚开发票、隐瞒收入、少计成本等,以降低税负。
2018年,税务机关在对A公司进行例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了上述问题。
经过深入调查,税务机关认为A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偷税罪,遂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案例分析(一)A公司偷税行为的认定1. 虚开发票:A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开具虚假发票,虚增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虚开发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隐瞒收入:A公司通过将部分销售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未在收入科目中反映,从而隐瞒收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隐瞒收入,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 少计成本:A公司通过虚增采购成本、虚列费用等方式,降低实际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少计成本,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A公司偷税行为的追责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A公司构成偷税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司法机关将依法对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A公司应当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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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考试征管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一)某市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某酒家有偷税行为。
为获取证据,该地税局派税务人员王某等四人扮作食客,到该酒家就餐。
餐后索要发票,服务人员给开具了一张商业零售发票,且将饭菜写成了烟酒,当税务人员问是否可以打折时,对方称如果要白条,就可以打折。
第二天,王某等四人又来到该酒家,称我们是市地税局的,有人举报你们酒家有偷税行为,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依法对酒家进行税务检查。
检查中,该酒家老板不予配合。
检查人员出示了前一天的就餐发票,同时当着老板的面打开吧台抽屉,从中搜出大量该酒家的自制收据和数本商业零售发票。
经核实,该酒家擅自印制收据并非法使用商业零售发票,偷逃营业税等地方税收58856.74元,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如下处理:补税58856.74元,并处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对违反发票管理行为处以9000元的罚款。
翌日,该市地税局向该酒家下达了《税务违章处罚通知书》。
该酒家不服,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分析:1.税务机关的检查行为是否合法?2.行政处罚是否有效;3.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律形式?(二)某税务所在2008年11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某商店(个体)2008年10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据此,该税务所于2008年11月13日作出责令该商店必须在2008年11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请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三)某个体户在某市场经营服饰材料,由于该市场拆迁,2008年1月1日起该个体户搬到自己的住宅继续经营。
根据群众举报,某税务分局于2008年4月8日对该个体户的经营场所(住宅)进行检查,发现该个体户未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和未纳税申报,经查实,该个体户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取得应税销售收入合计10万元。
其中: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8日取得应税销售收入7万元,2008年3月1日至31日取得应税销售收入3万元。
请问,该分局对该个体户应如何处理?(四)某县供销社下属的某乡农副产品采购供应站,现已累计欠税4万多元。
2007年11月15日,该乡税务分局的税务员张某来站上对站长说:11月20日前再不能缴清欠税,我们就得采取措施了!11月20日上午,站长正在向县供销社经理汇报税务局催缴欠税的事,突然接到站里打来的电话说:税务局来人将站里收购的3吨价值6万多元的芦笋拉走了!站长急忙赶回站里,果然装满芦笋的汽车不见了,只见办公桌上放着一张《查封(扣押)证》和一份《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
经过多处筹集,供应站在11月22日将所欠税款全部缴清。
但在向张某索要扣押的芦笋时,他说芦笋存放在食品站的仓库里。
当供应站人员一同赶到食品站时,食品站的人说:保管员回城里休假了。
3天后供应站才见到芦笋。
因为下了一场大雪,芦笋几乎已全部冻烂。
这给供应站带来了4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因为供应站未能按合同供应芦笋,还要按照合同支付购货方1万元的违约金,合计损失5万元。
12月5日,供应站书面向该乡税务分局提出了赔偿5万元损失的请求,分局长说要向上级请示。
12月10日,供应站再向该乡税务分局询问赔偿的事时,分局长说:张某及另外的一位同志对供应站实施扣押货物,未经过局长批准,纯属个人行为,税务局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还拿来《查封(扣押)证》的存档联给供应站有关人员看,果然没有局长签字。
12月16日,供应站向县税务局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县局裁定该乡税务分局实施扣押货物违法,同时申请赔偿5万元的损失。
至12月30日,县税务局尚未作出答复。
请问1.该乡税务分局扣押供应站的货物是否违法?2.如果上述属于违法行为,供应站的损失应由税务分局来赔偿还是应该由税务干部张某来赔偿?3.县税务局若一直不愿作出裁定或裁定不予赔偿,供应站该怎么办?(五)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某县地方税务局管理分局发现国有大中型企业(一般纳税人)在2008年10月,于是在账面上计提了有关税款,但是因往来单位欠款导致税款不能及时足额入库,于是就少申报了部分收入,共计少缴税款12万元。
〈1〉对于纳税人的处理原则是:答案:( )A.属于违反了税务管理的一般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假定情节不严重)B.属于未按期申报行为,应当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由税务机关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假定情节不严重);C.属于欠税行为,应当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计算并加收滞纳金;D.属于偷税行为,应当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对于《刑法》关于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中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
正确的理解是,下列行为属于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答案:()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税款登记的;B.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C.对纳税人已经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纳税人仍然拒不执行的;D.尚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
〈3〉如果纳税人确实有特殊困难,是可以延期交纳税款的,但是可以按期缴纳税款,必须经()批准A.国家税务总局B.省级税务局C.计划单列市级税务局D.县以上税务局(分局)〈4〉一般情况下,可以批准纳税人延期交纳税款的特殊困难是指()A.基本结算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不足,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B.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C.预计下一纳税期的退税金额大于本月应该交纳的税款的。
D.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六)B县某一般纳税人办理开业登记以来一直未申报纳税。
针对该纳税人一直未办理纳税申报的事实,县税务局稽查局在履行有关税务稽查手续后,对其进行了税务稽查,经过检查确认,该企业偷税40000元,在履行了规定的听证手续后,按照有关法规分别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对其作罚款一倍处理。
针对以上情况,回答以下问题:〈1〉针对纳税人的未进行纳税申报行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行政措施是()A.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B.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罚款2000元以下罚款C.经过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纳税人申报仍不申报,属于违反一般税务管理规定的行为D..经过税务机关通知申报,纳税人申报仍不申报,属于偷税行为。
〈2〉案中所说的税务稽查手续,是指税务检查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这些规定是指()A.出示税务检查证B.应当至少两人实施税务检查C.应当在检查前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D.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开具介绍信.〈3〉如果纳税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税务机关可以实施税收保全。
关于税收保全,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A.采取税收保全行为,应当经过县以上税务稽查局局长批准;B.采取税收保全行为,应当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C.采取税收保全行为,税务机关应先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D.税收保全范围包括存款和商品,是不包括其他财产。
〈4〉如果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强制执行,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A.强制执行的财产价值应当相当于税款部分的价值,其滞纳金可以同时执行;B.税务机关可对纳税担保人的担保财产强制执行;C.强制执行应当经过地市以上税务局长批准;D.税务机关可自己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七)2007年9月10日,某市红方集团公司的副总李某,与红方集团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承包红方集团公司下属服装公司的合同。
合同规定:服装公司单独办理营业执照、独立经营,但税收由红方集团公司统一缴纳,即服装公司每月向红方集团公司上缴10000元的税金后,其他纳税事宜概不过问。
另外,服装公司保证红方集团公司划拨过去的750名员工的工资,并且每月不低于450元,其它经营成果归李某个人所有。
合同签订后,服装公司于2007年9月25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并按月向红方集团公司缴纳了2007年10月、11月和12月的税金30000元。
2008年1月13日,市国税局征收分局在清理漏征漏管户时,对服装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向服装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其在10日内,单独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向服装公司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决定对其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在三天后向服装公司下达了处500元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另外,征收分局还调阅了服装公司2007年9月~12月的各类账证,查实服装公司4个月的实际销售收入为2650000元。
于是,征收分局于1月20日向服装公司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其按实际销售收入,依6%的征收率扣除10月、11月和12月通过红方集团公司缴纳的30000元增值税,再补缴增值税120000元,并限其在15日内缴清。
服装公司认为与红方集团公司有合同在先,其每月缴纳10000元的税金后,其他事宜一概不管。
到税务机关的限期期满,服装公司既未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缴纳税款。
2月7日,征收分局派人从服装公司银行账上强行划走了120500元的税款和罚款。
〈1〉该案件中,关于纳税人的说法中,()是正确的A.红方集团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人,并统一缴纳税款,所以下属服装公司不应当承担纳税义务。
B.李某承包了红方集团公司下属的服装公司,应当作为单独纳税人进行申报纳税,接受税务管理。
C.《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D.《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出租为纳税人;〈2〉关于服装公司与红方集团公司签订的每月缴纳10000元税金的协议问题,的规定,该服装公司与红方集团公司签订的关于每月缴纳10000元税金的协议是一份违反税法的合同,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纳税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B.关于服装公司与红方集团公司签订的每月缴纳10000元税金的协议问题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因此在税法是有效的,红方集团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C.税务机关应当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实际销售额和征收率来计算补缴增值税;〈3〉当纳税人在期限内没有依法缴纳税款时,处理原则是()。
A.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