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证合一到不动产登记-城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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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试题及答案 【篇一:不动产登记员考试试题附答案】 >一.判断题 1、存在预告登记的,不影响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补发换 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及其他不涉及权属的变更登记。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 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 有权的,当事人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申请人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不动产界址未发生变化的, 可以沿用原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界址无 变化但未进行过权籍调查或无法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应当 () 5、地役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事项分别记载于需 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登记簿。() 6、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对不动产登记簿进行记载、保存和重建, 并进行修改。()补充或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7、宗地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建簿,并实现与原不动产登 记簿关联。() 8、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首次登记。() 9、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 料的真实性负责淘宝搜索不动产考试小灵通,并做出口头承诺。()10、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同一权利人名 下的不动产分割或者合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二、单选题目 1、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不包括以下哪项:() a.申请人身份证明 b.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c. 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d.抵押权变更的相关材料 2、关于抵押权注销登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共同申请抵押权的注 销登记

国土资源部发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内容

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5〕25号 2015-03-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为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统一登记簿册的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部制定了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不动产登记簿证的使用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具体样式、内容及使用填写说明见附件。 (二)《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统一的登记簿样式自行制作使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结合地方实际,针对不同的权利登记事项,对登记簿做相应调整,但不得随意减少登记簿的内容。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地区,应按照登记簿的样式,对现有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用菜单式组合、固定电子表格等方式制作登记簿。采用纸质介质的地区,应按照统一登记的模式,采用活页等方便增页和编订的方式制作登记簿。 (三)《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者互相兼容的一组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四)内蒙古、西藏、新疆等部分地方需要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上使用或者增加少数民族文字的,必须与统一的证书和证明样式、内容保持一致,报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五)各地可参照使用《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样式,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发,对登记申请审批表进行适当调整,自行印制使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所需的受理、调查、公告、登记、查询文书等书表卡册,可以按照登记簿的记载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和印制。

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对申请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明所列不动产权利或登记事项,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明。 登记机构(章) 年月日()不动产证明第号 证明权利或事项 权利人(申请人) 义务人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其他 附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编号NO.

不动产登记证明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登记机构应根据登记簿的记载内容,填写本登记证明。 因本证明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内容发生变更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权利人或者申请人应当交回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机构重新核发新的证明。因本证明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注销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权利人或者申请人应当交回该证明,或者由登记机构公告废止。 二、填写说明 (一)登记机构(章)及时间 盖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县人民政府确定由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则该县国土资源局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证明加盖“××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填写登簿的时间,格式为××××年××月××日,如2015年03月01日。(二)编号 即印制证明的流水号,一般为11位。前2位为省份代码,北京11、天津12、河北13、山西14、内蒙古15、辽宁21、吉林22、黑龙江23、上海31、江苏32、浙江33、安徽34、福建35、江西36、山东37、河南41、湖北42、湖南43、广东44、广西45、海南46、重庆50、四川51、贵州52、云南53、西藏54、陕西61、甘肃62、青海

不动产证新规定

不动产登记正式生效,房产证不再实行,不用纠结土地年限了! 不动产登记正式生效!业主不用再纠结70年产权还是40年产权啦!关于补年限问题:物权法已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受保护权。 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 01 不动产登记正式生效, 不用纠结土地年限! 《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米。就是100㎡的房子最低只需要补费1560元。 因此不论是40年产权、50年产权还是70年产权,到期均有明确的规定!简言之如下: 第一,如果国家没有其他规划,业主只需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使用; 第二,若有其他规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按照1:3补偿,是住宅的三倍!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基本包含了房产证、土地证、林地证的绝大多数内容。 房产证的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其中,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房产证、土地证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于新购房屋等不动产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以及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作用在于保护个人产权,买房办证手续更加便捷。普通百姓买房将不必再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 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 02 不动产权证书是什么?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海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

不动产登记证明使用和填写说明

附件4 不动产登记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对申请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明所列不动产权利或登记事项,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明。 登记机构(章) 年月日()不动产证明第号 证明权利或事项 权利人(申请人) 义务人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其他 附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编号NO. 00000000000 1

不动产登记证明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登记机构应根据登记簿的记载内容,填写本登记证明。 因本证明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内容发生变更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权利人或者申请人应当交回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机构重新核发新的证明。因本证明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注销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权利人或者申请人应当交回该证明,或者由登记机构公告废止。 二、填写说明 (一)登记机构(章)及时间 盖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县人民政府确定由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则该县国土资源局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证明加盖“××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填写登簿的时间,格式为××××年××月××日,如2015年03月01日。 (二)编号 即印制证明的流水号,一般为11位。前2位为省份代码,北京11、天津12、河北13、山西14、内蒙古15、辽宁21、吉林22、黑龙江23、上海31、江苏32、浙江33、安徽34、福建35、江西36、山东37、河南41、湖北42、湖南43、广东44、广西45、海南46、重庆50、四川51、贵州52、云南53、西藏54、陕西61、甘肃62、青海63、宁夏64、

不动产证办理的整个流程

不动产证办理的整个流程 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权调科需提供如下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含规划核实附表) 2、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情况复核验收合格通知书 4、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标准地名登记表 6、不动产测量报告 7、不动产要求格式的数据楼盘表 8、土地测绘分摊表(土地测绘) 9、宗地测绘成果(土地测绘) 10、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土地测绘) 注:1.待审核完毕后会出具《配号登记表》 2.营业房分隔只需提供6.7.8条,及原大开间的 房产和土地测绘成果(复印件) 二、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初始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必)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必) 3、授权委托书(原件必)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

5、划拨决定书(原件选) 6、土地证书(原件必)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建档案馆盖章必) 8、建筑施工许可证(城建档案馆盖章必) 9、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建档案馆盖章必) 10、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城建档案馆盖章必) 1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确认书(城建档案馆盖章必) 12、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必) 13、土地复核验收报告(原件必) 14、基建项目立项批文(原件必) 15、地名文件及房屋坐落证明(原件必) 16、物业移交书 17、物业维修资金 18、房产测绘成果(原件必) 19、不动产测绘成果 20、地籍测绘成果 21、权调配号证明 注:1.营业房分隔只需提供1.2.3.4.18.19.20.21条 2.审核完毕后会通知去窗口开发票缴费、拿收件单 3.询问记录等让我们带回公司盖章 4.等通知领证

不动产证来临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证来临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问题“不动产证”和房产证有啥不同?新证增加“使用年限”项目 根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国土之声发布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样本,不动产登记需明确权利人、共有情况、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等内容。 “使用年限在现在的房产证中不体现,按照目前济南市的政策房屋权属其实是没有年限限制的,有年限限制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市房管局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房产证转换为不动产证,隐含着将土地证的并入,“房地合一”后相应的证件中肯定要增加使用年限的问题。 登记方法有没有变化?同宗地上两套房登记一个证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目前,山东省土地、房屋、林地、海域、草原等各种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分属不同部门。新政实施后,所有不动产登记整合到一个部门进行,方便市民登记,提高登记效率,同时也降低了风险,也有利于对市民产权的保护。 记者了解到,不动产登记整合到同一个部门进行,但并不意味着市民所有的不动产全部登记在同一个证书上。 该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是以宗地为单位,同一宗地上的房产、林地等统一登记在一个证上,不同宗地的不动产仍需登记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证上。 例如,某市民名下有两套房产,如果两套房产在同一宗土地上,则两套房产登记在同一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如果两套房产在不同的宗地上,则仍登记在两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 旧证还能继续用吗?不动产不变更可不换新证 新政即将实施,新证问世,旧证是否还有效?不少市民对此表示担忧。对此,

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新政实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市民之前办理的各种不动产权利证书依旧有效,不受任何影响。 该负责人说,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依申请登记”,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实行自愿的原则,如果今后市民的房地产不变更、不交易,市民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登记或者不登记。如果市民愿意换新证,也可以视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推广进程而定,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申请,按照登记程序进行登记。 中国房地产资源网 微信ID:ZGFDCZY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申请)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登记类型□转移登记□预告登记权利类型 申请人情况转让方姓名 (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转让方姓名 (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申请人情况受让方姓名 (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 受让方姓名 (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 受让方姓名 (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 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申请证书单一版申请分别持证□是□否 不动产情况 不动产坐落丘权号 不动产权证号宗地代码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不动产单元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交易价格(万元)资金监管□是□否 备 注 询问笔录 询问对象询问内容询问结果 转让方1、转让方是否已向受让方全面、真实地介绍了上述不动产,并自愿将 该不动产相关权利转移给受让方? □是□否 转让方2、转让方是否保证受让方受让的不动产无权利瑕疵,不受他人追索?□是□否 受让方3、受让方是否全面了解上述不动产并自愿受让该不动产相关权利、义 务及责任? □是□否4、房地一体登记的:是否已实地查看并核实该不动产状况,该不动产 现状与房产配图内容是否一致? □是□否 转让方5、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本人(单位)或代理人自愿签署,并自愿办理登记申请?□是□否 受让方□是□否转让方 6、其他需说明事项。 受让方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经受理人员当面询问。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转让方(被询问人):受让方(被询问人): 代理人(被询问人):代理人(被询问人): 受理人(询问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本表单适用于双方申请,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在“申请人情况”栏中名称处盖章。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样本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样本-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和代理人 身份证明文件须为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军官证等。 姓名(名称)、代理人填写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姓名或名称;证件类别及号码填写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别名称及其证件号码; 单独拥有全部份额的,勾选“单独所有”;多人共有,未明确份额的,勾选“共同共有”,明确份额的,勾选“按份共有份额”并填写拥有份额(用百分数表示)。

联系人及地址、联系电话须为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并填写真实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特别提示:因联系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不动产 已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按其记载的相应内容填写; 未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不动产坐落(名称),按合同或批准文件记载的坐落名称填写;宗地号/宗海号按不动产权属来源文件填写。 ※特别说明:申请抵押权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的,需一并填写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和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证书号;申请地役权登记的,需同时填写需役地和供役地信息。 3、事项内容 填写事项内容栏,请先确定属“权利登记”还是“其他登记”。 (1)申请“权利登记”的,勾选“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例如:你将自己名下的尚未建造房屋的土地过户给他人:先只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再勾选“□转移登记”;如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给他人:先同时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再勾选“□转移登记”;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或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转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的,请先勾选“□抵押权”,再勾选“□变更登记”。 (2)申请“其他登记”的,按实际申请办理的内容勾选或填写具体事项。

不动产证明在哪里办理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不动产证明在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是 什么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易流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大家如果有购买了房子,房子肯定就是自己的不动产,肯定很多的人认为只要交了钱自己把房子收了买房就算是已经完了,但是在买房之后其实还有一个不动产的证明是需要大家去办理的,接下来大家就来一起了解一下不动产证明在哪里办理已经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不动产证明在哪里办理 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国土资源局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资料:查询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申请,应提交本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2、实行统一登记,将更好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从长远看,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将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企业和群众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登记,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3、市国土部门负责土地登记管理,住建部门负责房屋登记管理,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林权登记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各部门目前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就是说,原来在哪办现在还在哪办。 以上的文章介绍的就是关于不动产证明在哪里办理已经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方面的介绍,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介绍肯定对于不动产证明方面的内容有了一些了解了吧?不动产证明对于购房者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大家买了房子要记得去办理一下,如果不会,可以在网上多多查询一下。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样本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和代理人 身份证明文件须为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护照、军官证等。 姓名(名称)、代理人填写身份证明文件记载的姓名或名称;证件类别及号码填写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别名称及其证件号码; 单独拥有全部份额的,勾选“单独所有”;多人共有,未明确份额的,勾选“共同共有”,明确份额的,勾选“按份共有份额”并填写拥有份额(用百分数表示)。 联系人及地址、联系电话须为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并填写真实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特别提示:因联系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不动产 已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按其记载的相应内容填写; 未颁发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的,不动产坐落(名称),按合同或批准文件记载的坐落名称填写;宗地号/宗海号按不动产权属来源文件填写。 ※特别说明:申请抵押权变更、转移、注销登记的,需一并填写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和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证书号;申请地役权登记的,需同时填写需役地和供役地信息。 3、事项内容 填写事项内容栏,请先确定属“权利登记”还是“其他登记”。 (1)申请“权利登记”的,勾选“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例如:你将自己名下的尚未建造房屋的土地过户给他人:先只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再勾选“□√转移登记”;如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给他人:先同时勾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再勾选“□√转移登记”; 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或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转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的,请先勾选“□√抵押权”,再勾选“□√变更登记”。 (2)申请“其他登记”的,按实际申请办理的内容勾选或填写具体事项。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他项权证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他项权证的区别 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现在房产证都变成了不动产权证书,人们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的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而在办房产抵押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他项权证。这个也是关系到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那么,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他项权证的区别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他项权证的区别是什么? 他项权证是物业设定抵押,到房管部门登记后颁发的证明该物业有抵押贷款的权证,不动产权证就是房产证,证明该物业的所有权的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

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三、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A.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登记收件情况、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原因及其证明情况、申请的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为示范表格,各地可参照使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发,进行适当调整。 二、填写说明 【收件编号、时间】填写登记收件的编号和时间。 【收件人】填写登记收件人的姓名。 【登记申请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及登记的类型。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通讯地址、邮编】填写规范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者登记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编号。 【不动产类型】填写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森林、林木等。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附录表格及文书

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编号: :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到你(单位)(不动产坐落及登记类型)以下申请登记材料,经核查,现予受理。 本申请登记事项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请凭本凭证、身份证明领取办理结果。 登记机构:(印章) 年月日 以下内容在领取登记结果时填写 登记结果: 领取人: 领取日期:

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 :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你(单位)申请的(不动产坐落及登记类型),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核查,上述申请因□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申请登记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管辖范围;□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具体情况如下: 。 若对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登记机构:(印章) 年月日收件人签字: 申请人签字:

不动产登记证流程

二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登记程序 申请(预审)—受理—审核—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二)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1)单位: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机关单位应提交组织机 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根据其性质不同应分别提交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 军官证、士官证等;港澳同胞为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外籍人为护照或者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 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不动产发生变更的材料(原件),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 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交:①属部分 土地收回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决定书;

②改建、扩建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规划验收文件和房屋竣工验收文件;③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部分房屋灭失的材料;④其他面积、界址变更情形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3)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价款以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 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价款缴纳凭证; (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应当按有关规定 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6)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 律文书。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以及房屋平 面图(原件); 7、完税或减免税证明(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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