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模范刑法典》看法律术语的跨文化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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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模范刑法典》看法律术语的跨文化翻译

作者:吴伶俐

来源:《文学教育》2011年第09期

内容摘要:该文以《美国模范刑法典》为视角探析了法律术语跨文化翻译策略,即在存在文化共核的情形下,通过直译或意译的方式在译入语文化中寻找源语的基本对等词,在文化共核与差异并存的情形下,通过扩大或限定源语以达到功能对等,在主要存在文化差异的情形下,建议在忠实源语法律文化的前提下,灵活地采用释义、译借及创造新词等方法。

关键词:文化共核文化差异美国模范刑法典跨文化翻译

一.法律文化与法律英语

“所谓‘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或者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以及学说理论的复合有机体。”一方面,起源于中华法系、建立在大陆法系基础之上具有鲜明社会主义特色的中国法律与起源于中世纪日耳曼习惯法和诺曼王朝国王法院的判例、以英美资本主义国家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异;另一方面,“在全人类的文化中,存在着共同的核心,换言之,各种文化相覆盖的部分就是文化共核。”不同国家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随着交往的不断扩大及加深,对世界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共识。而基于法律方面共识所形成的各种法律文化相覆盖的部分就是“法律文化共核”。

众所周知,语言与文化是密不可分的,它们相互依赖并互相影响。法律英语与法律文化的关系亦是如此。法律英语,作为ESP的分支学科之一,无论是在词汇、语法和语域还是在语篇、体裁及技巧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于日常英语的特色。对非以英语为母语的学习者而言,法律英语在每一个层面都浸透及彰显着英美等国家的法律特色。从文化语言学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法律英语不仅仅是英语国家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赖以形成和传承的形式与手段,它还从各个方面体现了英语国家法律文化并对其形成与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法律英语又是英语国家法律文化的产物,英语国家法律文化,作为法律英语存在的背景条件,无时无刻不对其进行着渗透和制约。因此,法律英语的翻译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转换,也是一种法律文化的转换,是一种跨法律文化的交际活动。

二.从《美国模范刑法典》看法律文化对法律术语的影响

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

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 挑选法院“Forum shopping”是英美法上的一个术语,系指利用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积极 冲突,从众多有管辖权的法院中选择一个最能满足自己诉讼请求的法院去起诉的行为。对于“Forum shopping”,我国学者中有“挑选法院”、“选购法院”、“择地行诉”和“竞择法院”等不同译法。对其具体含义,我国学者的普遍理解是“当事人选择于己有利的法院起诉,从而使对方蒙受不利”。当事人在不同国家(法域)提起诉讼,由于各国(法域)政治、文化、经济、法律传统方面的差异,冲突规范存在差别,其指引的实体法会有所不同,各国(法域)法院对于同一涉外民商事案件,就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判决,因此,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总是希望选择一个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法院进行诉讼,当事人这种选择法院的行为与在集市上进行商品买卖时挑选物品极为相似,故称之为“挑选法院”更为恰当。 1.contract,现在多译为"合同",我以为不分场合、不分情况一律译为"合同"是不妥的。因为我们中国人看见"合同"一词就想到一个书面的、写成一条一条的文件,可是contract一词的含义范围却要广泛得多。contract不限于书面的文件,口头上也可订contract,打电话也可以订contract,甚至于不说话也能订contract,例如在报摊上付钱买份晚报或买票搭乘公共汽车。contract就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有较重要的contract 才采取书面形式。所以一般的、泛指的contract应当译"契约",例如law of contract应当译"契约法",较重要的、书面的contract才译"合同",例如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可以译"国际售货合同". 2.intellectual property,不知道当初为何译成"知识产权",以后竟然以讹传讹广泛沿用至今,而且订入法律,实在可叹!这个词组不论按字面上译、按含义译都不能译"知识产权".intellectual一词根本没有"知识"的意思,它与"知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名词intellectual指"知识分子",但是在intellectual property词组中intellectual显然是形容词而不是名词,何况"知识分子"与"知识"并不能划等号,即使退一万步对号入座地硬译,也只能译"知识分子产权"而不能译"知识产权".当然,译"知识分子产权"也是错的。从含义上看,何谓intellectual property?它是指对于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产品或智力成果的权利,主要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所以应该译为"智力产权".我们的前辈严复曾说,"一名之立,旬月踟蹰",我们今天对待译名何等需要那样的认真精神啊!译名宜慎重,不要随便译,使用现有的译名也该慎重,尤其不要随便跟着别人使用、传播错误的译名,应该抵制错误的译名! 3.joint venture.这个术语译时要当心。因为按其原来的意思,是指短期的临时性的合伙,可是现在又常用来表示"合资企业、合营企业".所以翻译时要依据上下文及其他情况来判定该译"短期合伙"还是译"合营企业". 4.jurisdiction.除了管辖、管辖权、审判权、审判机构等释义外,还有一个释义,即"法域"或"法律管辖区域",意思是自有一套法律制度的区域。一个国家可能是一个法域,如法国,也可能有许多法域,如美国的50个州每个州都是一个法域。"一国两制",可以说是"一个国家、两个法域".

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精简)

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 郑静芝咸宁学院外国语学院437100 摘要:翻译是两种语言的转换,更是两种文化信息间的转换。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风俗习惯、风土人情、文化传统。因此,要准确地进行翻译,可以运用音译法、直译法等克服这些差异。 关键词:文化差异,音译法,意译法 Abstract:Translation is a bridge of two different languages.Due to different historic backgrounds, customs,traditions and cultures in two different nations,in order to achieve the eqiuvelence of two languages,we aim to provide some techqiues to help overcome the obstacles in translation through this paper. Keywords:Cultural differences;Transliteration;Free translation 引言 人类生活在同一个物质世界,人类的语言反映着人类普遍的共性,各民族语言虽然不同,但可以利用相同的概念称谓事物,解释词义。正是这种共性为不同民族文化交流提供了可行性依据,为不同语言的翻译提供了可译性基础。然而,中西方文化之间由于有着各自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其生产方式、活动方式,思维方式也就迥然而异,发展水平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正是这些个性差异,构成了翻译的障碍。 1.文化和翻译 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人类世世代代的所有共享的东西。狭义的文化则是使用特种语言表达思想的某一社群的独特生活方式及其表达形式。美国语言学家萨王尔在《语言论》中提出:“文化这名称的定义是:一个社会所做的和所想的是什么。”《中国翻译词典》指出,“现代文化人类学家们一般把文化分为技术、经济、社会、观念和语言四个系统”。 翻译,中外学者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翻译是两个语言社会之间的交际过程和交际工具,它的目的是要促进本语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进步,它的任务是要把原作品中包含的现实世界的逻辑映象或艺术映象,完好无损地从一种语言中译注到另一种语言中去。”①“通常它是按作者的创作意图把一篇文章的意思用另一种语言描述出来的过程”。②翻译涉及两种语言,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两种文化的影响。因为文化是语言赖以生存的土壤,也是语言所反映的对象。在当代翻译研究中,翻译越来越被认为是一种文化交流。早在20世纪80年代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巴斯奈特提出文化翻译理论,提出“翻译就是文化内部与文化之问的交流,翻译等值,就是原语与译语在文化功能上的等值。除语言学的特点外,在宏观文化语境中审视原语和译语。文化与翻译的相互影响和特征就显而易见了④。因此,解决好翻译中的文化差异问题是保证译作成功的关键。 2.中西方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 2.1社会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 2.1.1风俗传统对翻译的影响 习俗是人们在口常生活中由各民族不同的风俗习惯所形成的文化。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习俗文化,因而翻译也就会受到传统习俗文化的影响。 比如“deaths and marriages”,如果译为“红白喜事”就不是很妥当。汉文化认为红色象征喜庆,结婚时新娘要穿红,而在举行葬礼时才穿白,所以中国人惯用“红色”表示marriage,“白色”表示death。但是西方人却认为白色是纯洁、忠贞的象征,新娘在婚礼上穿白色的婚纱,在葬礼时则穿庄重的黑色。因此,“红白喜事”并没有正确传递原有的文化信

法律术语的翻译与法律概念的解释

法律术语的翻译与法律概念的解释 以海上货物留置权的翻译和解释为例; ;关于文学作品的翻译,钱钟书先生有过著名的"化"境之说:"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2];。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本人自然是向往这种"最高境界"的,然而,最近研究《海商法》中的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时,发现这一制度在适用中产生的种种分歧都可以归咎于术语翻译。于是彻悟:法律术语的翻译是不能追求"化"境的! 究其原因,盖文学作品表现的是人类的生活和情感,人性的精髓因民族、地域、文化传统所产生的差异也许可以忽略不计,翻译高手能够从语言文字中提炼出人类感觉的共同"精魂","投胎转世"之后,语言习惯的差异便通过翻译家的再创作"化"之而去,出落的是"依然故我"的仙女。然而法律概念是法律制度的载体,翻译往往是从无到有的过程。用目的体系(本土的)法律术语对译出发体系(比如英美的)法律术语,意味着把不完全相同的两种制度牵强地叠合在一起,即使二者所代表的制度内涵有着共同的"精魂",但细微的差别也可能影响移植制度的功能。当然,如果立法者的本意是要用本土的制度"化"掉本源的制度,着意把出发制度的内涵植入目的制度,又另当别论。但许多情况下并非如此,象《海商法》这样一部强调保持渊源制度完整体系的法律,法律术语之间的差异一旦"化"掉,就无法实现法律规范

的功能和法律移植的目的。[3] 我们不妨剖析一个《海商法》制度"海上货物留置权"为例,分析Possessory;Lien,[4]翻译方法如何给法律概念解释造成困惑,由此看出法律术语翻译方法在以法律移植为主要立法渊源的我国具有怎样特别的意义。这一问题至少在具体学科的比较法研究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一、海上货物留置权产生背景和由此引出的法律解释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开创了我国将国际公约直接变为国内立法方式上的先例,并且成为我国大陆第一部系统引进英美法制度的立法。这一立法特色对海商法中的概念界定和制度内涵的解释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法律结构上看,《海商法》几乎全部是对国际公约或构成国际航运惯例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标准合同形成的。由于公约的逻辑结构十分严密,加之公约渊源于英美法,概念、制度自成体系,与隶属大陆法传统的我国一般民商法体系难以融合,故只能采取整章移植国际公约或国际标准合同的方式,构成我国《海商法》各章的内容。如涉及本文讨论的海上货物留置权的两章内容,分别为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第四章是移植《海牙公约》、

中西文化的差异及其对商务英语翻译的影响论文

中西方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的分析 摘要:翻译与文化有着密可不分的联系。文化的共性使翻译成为可能,但其语言文化的个性又给翻译活动设置了障碍。由于民族历史、社会制度、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别,我国汉族文化与英、美等西方文化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造成思维方式不同,具体体现在汉、英两种语言上的表现包括词语理解与运用、词义内涵、联想意义及句式结构的不同等方面。为此,分析其理论原理,通过引用例句做进一步的探讨,并就某些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在当今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如何把中英文翻译地更准确更贴近两种语言文化氛围,这是值得广大英语学习人士共同讨论一番的。 关键词:文化差异全球化翻译 正文:翻译是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内容、信息和风格忠实、流畅、艺术地再现出来的实践活动。美国翻译理论家奈特指出:“所谓翻译,就是指从语言到文体在译语中用最贴切而又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翻译作为语际交际, 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过程, 而且也是文化移植的过程。在很大程度, 它与文化因素、背景知识有很大的关系。王佐良曾说:“翻译的最大困难是两种文化的不同。”吕淑湘也说, 翻译家必须是一个杂家。“杂”就是指知识要广博。可见,解决好翻译中的文化差异问题,了解背景知识是保证译作成功的关键。文化在人类社会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文化是一个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而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语言是文化的一面镜子.语言甚至是文化的一部分,特定的文化背景产生特定的语言。换句话说语言的学习过程也就是了解一种文化的过程。翻译作为语际交际, 不仅仅是语言的转换过程, 而且也是文化移植的过程[1 ]。在很大程度, 它与文化因素、背景知识有很大的关系。王佐良曾说:“翻译的最大困难是两种文化的不同。”吕淑湘也说, 翻译家必须是一个杂家。“杂”就是指知识要广博。可见,解决好翻译中的文化差异问题,了解背景知识是保证译作成功的关键。英语翻译不能脱离文化的教学。随着全球经济、政治和科技的一体化,多元文化并存势在必行,文化在各国交流与往来中变得极为重要。受其影响,文化成为文学翻译作品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今天的社会中,翻译已不再仅仅被看作是语言符号的转换,而被看作是一种跨文化交际的行为。翻译成为了一种文化模式的转换。人们用“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跨文化交际) ”、“intercultural cooperation ( 跨文化合作) ”、“acculturation(文化交融) ”等一系列术语来替代“翻译”(郭建中,2000 , P277) 。因此,怎样更加准确、恰如其分地处理文学翻译中的文化差异是创造完美翻译作品的关键。。语词的翻译要求译者在广泛地、准确地了解他国文化中的观念、信仰、习俗、价值标准等方面的同时,忠实传达本国文化的价值与灵魂,才能真正做到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从事英语翻译要注意文化信息的传递,在实际工作中,文化信息有时很难传递到译入语中,结果对等的标准就不能完全做到。一般来说,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文化的不同对翻译的影响:列如一外国游客在中国旅游,由于饮食和天气等缘故,导致身体不适,去医院看医生,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是:由于吃多了辣制食物,出现上火。这时问题就出现了,到底怎样把“上火”这个词翻译成外国游人容易理解且易于接受的词语呢?一般如果对于中国人来说“上火”一词,是在熟悉不过了,然而对于一个初来乍到的外国人你仅仅说一个“hot”,他们该怎样去理解呢?所以当然在英文当中也有不少的此类的与文化有很大关联的词语,譬如,meet one’s w aterloo (一败涂地),对于学习英语的我们来说,如果你不懂语言出处的相关历史,我们很难翻译出它的真正意思,其实这句话

论中西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开题报告(中文)

三亚学院/Sanya University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审批表 Approval Form for BA Thesis Proposal 专业/Major___英语(旅业商务)__ 填写时间/Date: 2014年/Year 11月/Month 15日/Day 学生姓名/ Student Name 李丽Li Li 学号/Student No. 0910311000 指导教师姓名Supervisor’s Name 唐蔚明 Tang Weiming 指导教师职称副教授 Supervisor’s Title Associate Professor 题目(中文) Title (Chinese) 论中西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 题目(外文) Title (English) T he Influence of Western-Eastern Cultural Differences on Translation 选题背景与主题思想/ Background and central idea: 背景:中西方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一直都是语言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这些差异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翻译,就是这些深受中西方国家文化差异影响的活动之一。翻译不仅涉及目的语,还会涉及源语言,所以译者除了要掌握这两门语言之外,还要对两国的文化有所了解。因此,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将注意力集中在中西方文化差异上。 主题思想:本研究将从以下三方面来分析中西方文化差异的影响:中西方文化的主要差异,中西方文化差异的源头,在翻译中所使用的应对文化差异的策略。本研究对译者提高翻译技巧将就非常重要的意义。此外,本研究还将给研究者提供一些文化和翻译方面的研究的启示。 论文体系、结构/ Thesis organization and structure: 为了较系统地分析中西方文化差异,本文将分五个部分来进行介绍:第一部分是对本研究的综合介绍。第二部分是对中西文化差异和翻译的介绍。第三部分中,笔者将对对影响中西文化差异的因素进行介绍,包括地理环境,历史,宗教和人生观价值观。第四部分将对在翻译中采取的避免由于文化差异导致的误解而采取的策略进行介绍,包括异化,归化,妥协和意译加注解的办法。按照这样的顺序,笔者将对文化差异对翻译的影响逐步进行分析。 论文结构: 1.引言 1.1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2. 文献综述

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一)

1.contract,现在多译为“合同”,我以为不分场合、不分情况一律译为“合同”是不妥的。因为我们中国人看见“合同”一词就想到一个书面的、写成一条一条的文件,可是contract 一词的含义范围却要广泛得多。contract不限于书面的文件,口头上也可订contract,打电话也可以订contract,甚至于不说话也能订contract,例如在报摊上付钱买份晚报或买票搭乘公共汽车。contract就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有较重要的contract才采取书面形式。所以一般的、泛指的contract应当译“契约”,例如law of contract应当译“契约法”,较重要的、书面的contract才译“合同”,例如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可以译“国际售货合同”。 2.intellectual property,不知道当初为何译成“知识产权”,以后竟然以讹传讹广泛沿用至今,而且订入法律,实在可叹!这个词组不论按字面上译、按含义译都不能译“知识产权”。intellectual一词根本没有“知识”的意思,它与“知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名词intellectual指“知识分子”,但是在intellectual property词组中intellectual 显然是形容词而不是名词,何况“知识分子”与“知识”并不能划等号,即使退一万步对号入座地硬译,也只能译“知识分子产权”而不能译“知识产权”。当然,译“知识分子产权”也是错的。从含义上看,何谓intellectual property?它是指对于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产品或智力成果的权利,主要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所以应该译为“智力产权”。我们的前辈严复曾说,“一名之立,旬月踟蹰”,我们今天对待译名何等需要那样的认真精神啊!译名宜慎重,不要随便译,使用现有的译名也该慎重,尤其不要随便跟着别人使用、传播错误的译名,应该抵制错误的译名! 3.joint venture.这个术语译时要当心。因为按其原来的意思,是指短期的临时性的合伙,可是现在又常用来表示“合资企业、合营企业”。所以翻译时要依据上下文及其他情况来判定该译“短期合伙”还是译“合营企业”。 4.jurisdiction.除了管辖、管辖权、审判权、审判机构等释义外,还有一个释义,即“法域”或“法律管辖区域”,意思是自有一套法律制度的区域。一个国家可能是一个法域,如法国,也可能有许多法域,如美国的50个州每个州都是一个法域。“一国两制”,可以说是“一个国家、两个法域”。 6.remedy,该词在法律文件中常用,它并不是“治疗、疗法、医药”的意思。它是指法律规定的,执行、保护、恢复权利的方法,或补救权利所受侵害的方法,应当译“补救方法”或“补救”。具体地说remedy(补救方法)包括什么内容呢?主要有支付损害赔偿金,另外有强制令(injunction)、依约履行(specific performance)的裁定、法院宣告(declaration)等。法律文件中的redress、relief与remedy意思相同,也可译为“补救方法”或“补救”。常常有人将remedy译成“救济方法”,这个译法比较旧,而且容易被误解为灾难的救济,所以不合适。还有人译“赔偿”,这也不妥,因为在remedy中,赔偿固然是常见的办法,但却不是唯一的办法。还有一个常见的提法:exhaustion of local remedies,这是一条原则,意思是在外国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首先应当寻求所在国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只有在使用过所有的所在国补救方法仍无效果时,才能寻求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索赔的要求。所以译“充分使用当地补救方法”为宜。有人译“耗尽当地补救方法”,这个“耗尽”是什么意思,恐怕不好懂。

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一)

几个法律术语的翻译(一) 1.contract,现在多译为“合同”,我以为不分场合、不分情况一律译为“合同”是不妥的。因为我们中国人看见“合同”一词就想到一个书面的、写成一条一条的文件,可是contract一词的含义范围却要广泛得多。contract不限于书面的文件,口头上也可订contract,打电话也可以订contract,甚至于不说话也能订contract,例如在报摊上付钱买份晚报或买票搭乘公共汽车。contract就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只有较重要的contract才采取书面形式。所以一般的、泛指的contract应当译“契约”,例如law of contract应当译“契约法”,较重要的、书面的contract才译“合同”,例如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可以译“国际售货合同”。 2.intellectual property,不知道当初为何译成“知识产权”,以后竟然以讹传讹广泛沿用至今,而且订入法律,实在可叹!这个词组不论按字面上译、按含义译都不能译“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一词根本没有“知识”的意思,它与“知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作为名词intellectual指“知识分子”,但是在intellectual property 词组中intellectual显然是形容词而不是名词,何况“知识分子”与“知识”并不能划等号,即使退一万步对号入座地硬译,也只能译“知识分子产权”而不能译“知识产权”。当然,译“知识分子产权”也是错的。从含义上看,何谓intellectual property?它是指对于智力劳

法律术语的翻译与法律概念的解释――以海上货物留置权的翻译和解释为例

法律术语的翻译与法律概念的解释――以海上货物留置权的 翻译和解释为例 关于文学作品的翻译,钱钟书先生有过著名的“化”境之说:“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2] .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本人自然是向往这种“最高境界”的,然而,最近研究《海商法》中的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时,发现这一制度在适用中产生的种种分歧都可以归咎于术语翻译。于是彻悟:法律术语的翻译是不能追求“化”境的!究其原因,盖文学作品表现的是人类的生活和情感,人性的精髓因民族、地域、文化传统所产生的差异也许可以忽略不计,翻译高手能够从语言文字中提炼出人类感觉的共同“精魂”,“投胎转世”之后,语言习惯的差异便通过翻译家的再创作“化”之而去,出落的是“依然故我”的仙女。然而法律概念是法律制度的载体,翻译往往是从无到有的过程。用目的体系(本土的)法律术语对译出发体系(比如英美的)法律术语,意味着把不完全相同的两种制度牵强地叠合在一起,即使二者所代表的制度内涵有着共同的“精魂”,但细微的差别也可能影响移植制度的功能。当然,如果立法者的本意是要用本土的制度“化”掉本源的制度,着意把出发制度的内涵植入目的制度,又另当别论。但许多情况下并非如此,象《海商法》这样一部强调保持渊源制度完整体系的法律,法律术语之间的差异一旦“化”掉,就无法实现法律规范的功能和法律移植的目的。[3]我们不妨剖析一个《海商法》制度“海上货物留置权”为例,分析Possessory Lien,[4]翻译方法如何给法律概念解释造成困惑,由此看

出法律术语翻译方法在以法律移植为主要立法渊源的我国具有怎样特别的意义。这一问题至少在具体学科的比较法研究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一、海上货物留置权产生背景和由此引出的法律解释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开创了我国将国际公约直接变为国内立法方式上的先例,并且成为我国大陆第一部系统引进英美法制度的立法。这一立法特色对海商法中的概念界定和制度内涵的解释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法律结构上看,《海商法》几乎全部是对国际公约或构成国际航运惯例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标准合同形成的。由于公约的逻辑结构十分严密,加之公约渊源于英美法,概念、制度自成体系,与隶属大陆法传统的我国一般民商法体系难以融合,故只能采取整章移植国际公约或国际标准合同的方式,构成我国《海商法》各章的内容。如涉及本文讨论的海上货物留置权的两章内容,分别为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第四章是移植《海牙公约》、《海牙—威斯比公约》及《汉堡规则》的内容,只是根据我国的航运政策进行了取舍,具体规范结构则是翻译原文;第四章中“航次租船合同”一节还参考了国际标准合同如使用率较高的“金康”合同(GENCON);第六章主要是参照几个国际标准合同制定的[5]. 由这种移植方法所形成的我国海商法概念独具特色――公约或标准合同中的概念按照其在本章中的特定含义翻译,《海商法》各章的概念涵义都在本章中加以解释,同一中文法律术语并不要求其涵义在整部法律中是一致的,相应地,同一英文法律术语的多个涵义则在

浅谈英汉翻译中的文化差异

浅谈英汉翻译中的文化差异 [摘要]要在两种语言之间进行翻译,除了通晓两种语言文字之外,还必须深刻理 解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本文拟从文化与翻译的关系的角度、以中西文化差异为突破口,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一些文化差异较大的语言现象提出建议性的翻译方法。 [关键词]文化;文化差异;翻译 根据《现汉》,“文化”有三个定义:1.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2.考古学用语,指同一历史时期的不依分布地点为转移的遗迹、遗物的综合体。同样的工具、用具、同样的制造技术等,是同一种文化的特征,如仰韶文化、龙山文化;3.指运用文字的能力及一般知识,学习∽ / ∽水平。 而美国1974年出版的The New World Encyclopedia给“Culture”一词下的定义是:It is the totality of the spiritual, intellectual, and artistic attitudes shared by a group, including its tradition, habits, social customs, morals, laws and social relations. Sociologically, every society, on every level, has its culture. The term has no implications of high development.对比这两种定义,不难发现中国人与英美人对“文化”的理解不是完全相同的。英语的Culture定义排除了物质文明发展水平的高低,它只强调艺术、文学、观念、习俗等精神财富,而汉语的“文化”则包括“物质财富”。 据上所述,文化包括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包含了人类创造的一切财富,而语言是人类最杰出的创造物之一,因此,语言是文化的产物,同时,又是文化的载体。文化的发展能促进语言的发展,而文化要靠语言来传播和继承。作为记录人类思想和历史的工具,每一种语言都有其独特的文化特色和文化内涵,而翻译就担负着在语言和文化中进行转换、促进交流的重任。正如刘宓庆(1995,316)所说:“语言中几乎处处有所谓‘文化符号’,留待译者‘解码’(decoding)。”在翻译中,译者首先要对原文中的文化符号进行解码。这些文化符号源自我们身处的社会环境,只有悉心分析,敏锐观察才不会有所错漏。在解码之后,译者还需用译语将原文的文化信息重新编码。这一过程则更为不易,要求译者对译语语言和文化有精深通透的了解和把握。正如王佐良先生所言,译者处理的是个别的词,面对的却是两大片文化。(1984:34)美国翻译理论学家尤金.奈达指出:“翻译是两种文化之间的交流,对于真正成功的翻译而言,熟悉两种文化甚至比两种语言更重要,因为语言只有在其文化背景中才有意义。” 因此,在翻译工作中,译者除了深厚的语言功底外,还应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才能使两种语言达到真正的交流。尤其是掌握汉英两种语言所反映的中西文化差异这方面的知识更加重要。由于这一问题的广泛性、多变性和复杂性,要进行全面探讨是不可能的。本文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进行一下论述:

从文化差异看文化对翻译的影响

2011年12月 科教纵横 从文化差异看文化对翻译的影响 文/顾金香 摘 要:跨文化交际的发展将翻译研究从纯语言的角度转向了文化角度,本文从五个方面分析了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并指出其对翻译的影响。 关键词:跨文化交际;翻译;文化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2-0223-01 现代语言学主要来源于两大传统:语文学传统和人类学传统。人类学传统指运用人类学的方法去研究没有书写系统和文字传统的社会集团的语言。自20世纪初美国的鲍阿斯(Franz Boas)和萨丕尔(Edward Sapir)以来,语言学家都强调语言的社会属性,认为语言和它的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因此研究语言要把语言放到社会文化的大环境中。由此可见,语言也是一种文化现象。翻译是语言的桥梁,更是文化的桥梁。我们在进行翻译的时候必然要受到文化差异的影响。本文以此为切入点,从五个方面分析中西方文化差异,并由此说明文化差异给翻译带来的影响。 一、中西方文化差异 文化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本文主要从社会习俗,文学艺术,历史事件,宗教文化和寓言神话这五个方面来讨论中西方文化的差异。1、社会习俗的差异。中西方文化中社会习俗的差异体现在思维差异、日常交际和称谓方面。在中国,白色代表着死亡,而在西方,白色则代表着纯洁。中国人见面喜欢问彼此“吃饭了吗?”“去哪里啊?”等这些问题,以示关心和问候,而在西方这些问题则被认为是侵犯人的隐私。称谓方面,汉语中的一些亲属之间的称谓可以使用于非亲属之间,而英语中这种用法不普遍。另外,有些称谓两种语言完全没有对应语,比如汉语中的老师一词,英语中没有对应的表达方式。2、文学艺术的差异。文学是人类文化的一种高级表现方式,一个民族的文学是其语言的精华,文学表达方式的不同反映了文化的差异。“Green—eyed monster”源自莎士比亚戏剧《奥赛罗》,喻陟“嫉妒别人的人”,而汉语中同样的表意则有“眼红”一说。汉语中形容某事物出现时间短,有“昙花一现”的说法,而在英语中则通常用“a nine days' wonder”来说明同样的意思,其源自英国诗歌之父乔叟的《特罗勒斯和克里希德》。3、历史事件的差异。历史事件具有民族特殊性,也影响到了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反映到文学作品中,就会产生一些新的表达方式,甚至同样的表达方式在不同民族中会产生不同的理解。4、宗教文化的差异。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其语言文化都深受宗教的影响。基督教是传播范围最广的宗教,基督教经典《圣经》对西方的语言文化影响深远,其中的一些表达方式和人物故事成为现在英语语言文化中一部分。5、寓言神话的差异。语言神话也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一个民族的神话反映了该民族的文化。影响英语的神话传说主要是希腊罗马神话和伊索寓言。在神话方面,中西方有很多不同,也反映在语言上。在希腊神话中,是普罗米修斯将火种带到人间,而中国则有“伏羲氏燧木取火”的典故。伊索寓言对中西方文化都有很大影响,英语中“borrowed plumes”是“借来的羽毛”的意思,比喻“靠别人得来的声望”;对应的汉语中,则有“狐假虎威”的寓言故事。所以,同样的寓意,在不同的文化中的载体是不一样的。 二、 文化差异对译文的影响 美国现代语言学家萨尔(Edward Sapie)说过:“语言不脱离文化而存在,也就是说不脱离社会流传下来,决定我们生活面貌的风俗和信仰的总体。”中英两国语言体系所承载的文化特征各有其特殊性,负载文化的语言形式是多层次的、多方位的,在翻译的时候要兼顾语言的文化属性。一般来说,译文受文化差异影响有以下几种情况。1、文化信息的丢失。各个民族和国家历史的发展不同,因而所沉淀的历史文化也不同。缺乏相应的背景文化知识,译文读者往往只懂得字面意义,而没有获得其带有文化因素的暗含意图。或者是由于文化差异的不可译性,造成了文化信息的丢失。英语国家为西方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受到希腊、罗马和基督教文化的影响。源自古希腊神话传说的短语“Achilles' hell”指“致命的弱点”,《圣经》中的“Judas”指叛徒,“black sheep”不是黑羊,而是指品行不好的人。这些意义都根源于宗教文化或者是神话传说,人们使用的时候,更多时候想到它们的比喻意义。2、文化信息误导。文化的不同带来了理解上的差异。如果用本民族语言的特点和文化背景去理解别的民族的语言文化,就会导致信息获取不准确或者错误的对信息进行解读。比如在英美报刊上经常出现的一个短语“handwriting on the wall”,如果简单把它译成“写在墙上的字”,那么就已经对其本意进行了错误解读。其实,这个短语是有宗教渊源的,出自《圣经.旧约.但以理书》,是说巴比伦王伯沙撒在宴请大臣时发现有一只手显现,在墙上写字,但以理解释说这预示着巴比伦国的末日已到。后来人们就用“写在墙上的字”表示“灾祸的预兆”。对同一事物的褒贬不同,也常造成文化信息的误导。3 、文化信息的理解障碍。一个民族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特有的文化背景,这种文化背景对其他民族来说,要么是陌生的,要么是迥异的,要么是相斥的,从而构成理解上的空白,交际中的障碍。“the wooden horse of Troy”字面意义是“特洛伊木马”的意思,如果不了解其产生的文化背景,很难理解这个“木马”指代的具体内容。这个习语原来希腊神话中的特洛伊战争中“木马屠城”的故事情节,所以其意义就是“潜伏在内部的敌人”。有的小说影响很大,其中的人名和词汇变成语言的一部分,如Shylock常用来表示表示吝啬无情的人,来源于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不理解这个背景,就会对其指代感到莫名其妙。在英汉两种语言中,许多词汇本身就是其所属民族重大历史时间的浓缩和忠实写照。一般英美人对发生在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的理解,远远不如我们深刻,尽管他们可能了解这一段历史。由于不具备相应的文化传统知识,要理解异族文化是不容易的。 语言与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翻译工作者要在两种语言之间进行翻译,除了通晓两国的语言文字外,还必须具有深厚的文化功底,深刻理解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研究文化差异对翻译制约,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作者单位:烟台南山学院 参考文献: [1]胡文仲.跨文化交际学概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 [2]胡文仲.英语习语与英美文化.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 [3]胡文仲.中英文化习俗比较.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 [4]李莉.从文化等值看文化负载词的翻译.河北工业大学,2010. 2011.12 223

浅谈中西文化差异与翻译_朱耀先

浅谈中西文化差异与翻译 朱耀先 文化差异是翻译中的障碍和难题。要在两种语言之间进行翻译,除了通晓两种语言文字外,还必须了解两种文化,深刻理解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本文拟从历史文化、地域文化、习俗文化和宗教文化几个方面,就中西文化的差异以及翻译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历史文化差异与翻译 历史文化指的是由特定的历史发展进程和社会遗产的沉淀所形成的文化。由于各个民族和国家的历史发展不同,因而在其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所沉淀形成的历史文化也不相同。在两种语言之间进行翻译时,会经常遇到由于历史文化差异而出现的翻译难题。 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体现为历史典故。历史典故是民族历史文化中的瑰宝,它具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和鲜明的文化个性,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最能体现不同历史文化的特点。要对这些历史典故进行恰当的翻译,就必须了解它们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并运用恰当的翻译方法,否则就不可能很好地体现和传递历史典故的涵义。例如,“东施效颦”这一汉语成语典故,对中国人来说,不难理解其文化内涵,但对于不甚了解中国历史文化的西方人来说,若仅仅直译为Tung Shih imita tes Hsi Shih,就没有准确、形象地表达和再现原典故的含义。东施是谁?西施又是谁?译者没有交待清楚。为了让西方读者能了解这一成语的内涵,比较合适的做法是采用直译加注的方法:Tung Shih imitates Hsi Shih(Hsi Shih was a famous beauty in the ancient King-dom of Yueh。Tung Shih w as an ug ly girl who tried to imitate her w ay)(杨宪益译)。这样,就会使读者一目了然。 又如“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诸葛亮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在中国家喻户晓,他在中国读者的心中是当然的智慧的象征,但英美读者未必知道他是何人,与“臭皮匠”有何联系,若采用直译的方法,很难传递句子所蕴含的丰富历史文化信息,因此,只有采用直译和增译相结合的方法,才能使原语言的文化信息得以充分再现。故该句可译为:“Three cobblers with their wits com bined equal Chukeh Lia ng the m aster mind”. 再如,毛泽东《七律·送瘟神》诗词中有两句诗:“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诗中的“舜尧”是中国历史传说中的两位贤明帝王,为人民所爱戴,代表圣贤。这对于中国人来说比较容易懂,但对于英美读者来说,若采取音译,会使他们莫明其妙,因此必须增译注释。即使那样,仍有隔靴搔痒之感,而且显得累赘,同时也使诗句失去了“诗气”。亚瑟·古柏在翻译该诗句时干脆用Sag e-Kings代替,将其妙译为:“Spring winds mov e willow w ands,in tens of millions:Six hundred million w e sha ll all be Sag e-Kings!”这样翻译既简单明了,音韵铿锵,又达到了传神的效果。 对于有些历史人物和历史典故,可采用类比的翻译方法。据说,有一次周总理陪外国客人观看戏剧“梁山伯与祝英台”,翻译作了很多说明 7

法律英语翻译

法律英语翻译:法律翻译常用词汇注释(A-Z) A Ab initio Ab initio是拉丁文,其意思是“自开始之时”或“从头开始”,可以直接翻译为“自始”。在法律英语中,ab initio 的使用频率较高,比较常见。如:ab initio mundi(有史以来),void ad initio(自始无效)等。 Accord accord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是符合,一致,在法律英语中则表示和解或和解协议,指指债务人和一个债权人达成的、以偿还部分债务免除全部债务责任的协议。如reach an accord达成和解协议,accord and satisfaction和解与清偿等。 Accused 被告Accused通常指刑事案件的被告,民事诉讼的被告称为Defendant;而申索案件中的被索偿的一方称为Respondent(答辩人)。 Acquire acquire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是获得,获取,而且通常指通过后天的努力获得。在法律英语中通常指对公司的购买,收购,我们通常所说的M&A,即是acquire的名词acquisition和merger的缩写。如The foreign investor has acquired more than 10 PRC domestic enterprises engaging in related industries within a year. 外国投资者一年内并购中国境内关联行业的企业超过10个。 Acquittal 罪名不成立。刑事案件经审讯后,被告罪名不成立被释放,称为“The accused is acquitted”。Acquittal 是名词。详见民法中和刑法中表达不同意思的“acquit”一文。 Act act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是行动,行为,在法律英语中通常理解为作为,与不作为forbear相对应。如:Notwithstanding anything contained in this Act, the Minister may, on the recommendation of the Commission, direct the Commission to act or forbear from。 Action act在普通英语中的含义是行动,在法律英语中则理解为诉讼,相当于suit或lawsuit,如initiate an action提起诉讼,win an action在诉讼中获胜,defend oneself in an action在诉讼中为自己辩护等。 Adjourn

英汉翻译中的文化差异

摘要:翻译是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内容、信息和风格忠实、流畅、艺术地再现出来的实践活动。文化的共性使翻译成为可能,但其语言文化的个性又给翻译活动设置了障碍。本文从思维模式、价值观念、文化风俗、地理环境等方面论述了翻译过程中遇到的英汉文化的差异。 关键词:翻译;文化;差异 文化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活动中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时建立起来的,是一个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翻译与文化有着密可不分的联系。语言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赖以传播的物质表达形式。要将某一民族的语言及文化传播和扩散到异域。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借助翻译。因此,文化、语言同翻译三者之间处于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的关系。 英汉民族有着截然不同的历史发展背景,在地域生存环境、生活习惯、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别,使得英语和汉语在应用中出现很多差异。 一.思维模式的不同 中国传统的宇宙观是“天人合一”,即人与自然是处于统一和谐的整体结构中,表现为人对自然的顺从及崇拜,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体现在思维模式上就是整合型思维,是一种整体优先的认知活动,体现在语言上就是整合型句式,它首先注重整体形象,然后再注重细节,为先整体后局部。汉语承受细节上的模糊,取得整体上的清晰。与此对应,西方文化坚持“天人相分”即“主客相分”的哲学观点。认为人是万物的中心,人与自然是相对分立的,人应处于支配和改造的地位。西方人认为整体是由个体构成,思维时往往以个别部分为起点,然后把这些部分拼合成一个整体,即分异型思维,也称解析式思维,体现在语言上就是分异型句式。例如: (一)我常见许多青年的朋友,2)聪明用功,3)成绩优异,4)而语文程度不足以达意,5)甚至写一封信亦难得通顺,6)问其故则曰其兴趣不在语文方面。倘若完全按原文的句法特征将其译成英文,可能是: (二)I have come across a great many young friends, 2)Bright and diligent,3)Do exceedingly well in studies, 4)but they are rather weak in Chinese, 5)even can’t write a smooth Chinese letter. 6)When asked why, they’ll say they are not interested in Chinese. 请看张培基先生的译文: I have come across a great many bright and diligent young friends who have done exceedingly well in their studies, but are rather weak in Chinese. They cannot even write a letter in correct Chinese. When I asked them why, they said they were not interested in the Chinese language. 英语的从句前必须根据其语法功能用when, where, who,that, an等表示关联词将其与主句衔接起来.这也是汉语语法隐含性(covertness)的一种表现。而英语的语法呈外显性(overtness),体现了英美人重个体,重分析的思维方式。 二.价值观念的不同 西方人空间对抗感很强,特别注重个人空间,也称“个人隐私”(privacy).他们认为个人的事不必让别人知道,更不愿别人干涉。所以,英美人的话题常从无伤大雅、公开性的天气谈起,年龄、收入、体重等都是很敏感的“privacy”。在个人隐私方面,中国人的观念比较淡薄,因此常常引起cultural shock。 这种不同还表现在对待其它事物方面,比如在中国人眼中龙象征着吉祥、权威、高贵和繁荣,“龙腾虎跃”、“龙飞凤舞”、“龙凤呈祥”、“生龙活虎”、“龙马精神”都带有褒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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