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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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安装验收标准

人防安装验收标准

1. 管道和附件安装1.1 密闭穿墙短管的制作及安装当管道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时,必需预埋带有密闭翼环和防护抗力片的密闭穿墙短管。

当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必需预埋带有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

给水管、压力排水管、电缆电线等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纳壁厚大于3㎜的钢管。

通风管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纳厚2~3㎜的钢板焊接制,其焊缝应饱满、匀称、严密。

密闭翼环应采纳厚度大于3㎜的钢板制作。

钢板应平整,其翼高宜为30~50㎜。

密闭翼环和密闭穿墙短管的结合部位应满焊。

密闭翼环应位于墙体厚度的中间,并应和四周结构钢筋焊牢。

密闭穿墙短管的轴线应和所在墙面垂直,管端面应平整。

密闭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缆、电线穿墙短管宜为30~50㎜;2 给水排水穿墙短管应大于40㎜;3 通风穿墙短管应大于100㎜。

密闭穿墙短管作套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套管和管道之间应用密封材料填充密实,并应在管口两端进行密闭处理。

填料长度应为管径的3~5倍,且不得小于100㎜;2 管道在套管内不得有接口;3 套管内径应比管道外径大30~40㎜。

密闭穿墙短管应在朝向核爆冲击波端加装防护抗力片。

抗力片宜采纳厚度大于6㎜的钢板制作。

抗力片上槽口宽度应和所穿越的管线外径相同;两块抗力片的槽口必需对插。

当同一处有多根管线需作穿墙密闭处理时,可在密闭穿墙短管两端各焊上一块密闭翼环。

两块密闭翼环均应和所在墙体的钢筋焊牢,且不得露出墙面。

1.2通风管道和附件的制作及安装在第一道密闭阀门至工程口部的管道和配件,应采纳厚2~3㎜的钢板焊接制作。

其焊缝应饱满、匀称、严密。

染毒区的通风管道应采纳焊接连接。

通风管道和密闭阀门应采纳带密封槽的法兰连接,其接触应平整;法兰垫圈应采纳整圈无接口橡胶密封圈。

主体工程内通风管和配件的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详细要求时,钢板厚度应大于0.75㎜。

工程测压管在防护密闭门外的一端应设有向下的弯头;另一端宜设在通风机房或限制室,并应安装球阀。

DB11 1078.1-2014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安装技

DB11 1078.1-2014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安装技
II
DB11/ 1078.1—2014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安装技术规程 第 1 部分:人防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人防门类防护设备安装的基本规定、安装准备、 安装工程和质量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五、六级各类人防工程常用人防门类防护设备安 装。
3.1 术语和定义..................................................................... 1 3.2 符号........................................................................... 2 4 基本规定........................................................................... 2 5 安装准备........................................................................... 2 5.1 进场验收....................................................................... 3 5.2 现场存放....................................................................... 4 6 安装工程........................................................................... 4 6.1 门框安装....................................................................... 4

人防工程设备安装规范(2篇)

人防工程设备安装规范(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人防工程设备的安装质量,保障人防工程的安全、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人防工程设备的安装工程。

人防工程设备的安装应遵循本规范的规定,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第三条人防工程设备的安装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可靠:确保人防工程设备在战时和平时均能安全、可靠地运行。

(二)经济合理: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合理选择设备,降低工程成本。

(三)先进适用:选用技术先进、性能稳定、操作简便的设备。

(四)符合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第二章安装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安装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熟悉设计文件:了解人防工程的功能、结构、设备选型及安装要求。

(二)编制安装方案: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安装方案。

(三)组织施工人员: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四)设备材料准备:根据安装方案,准备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具等。

(五)施工场地准备:确保施工场地平整、畅通,满足施工要求。

第三章设备安装第五条设备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安装尺寸应准确。

(二)设备基础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基础表面应平整、坚实。

(三)设备安装应牢固,不得松动。

(四)设备接口应严密,不得泄漏。

(五)设备运行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第六条设备安装步骤:(一)设备运输: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二)设备卸车:将设备平稳地卸车至指定位置。

(三)设备就位:将设备放置在基础面上,调整设备位置和标高。

(四)设备固定:采用合适的固定方式,确保设备安装牢固。

(五)设备调试:按照设备技术要求,进行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七条设备安装注意事项:(一)设备安装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二)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保持设备清洁,避免污染。

(三)设备安装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50
400
360
HRB500
6~50
500
435
HRB335
6~50
335
310d≤25mm 290d>25mm
其中:HRB335钢筋;拟逐步淘汰 HPB300——强度级别为
300N/mm2的热轧光圆钢筋 HRB400——强度级别为
400N/mm2的热轧常肋钢筋 HRB500——强度级别为
500N/mm2的热轧带肋钢筋 RRB400——强度级别为
基坑开挖和基底土方人工清理完 成后;应对基槽进行检查验收
验槽由建设单位主持;勘察单位 设 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和人防 质监部门参加 并对验收结论签署 意见
检查验收的内容有平面位置;底 面长 宽尺寸;边坡坡度;基底标高等 基坑尺寸允许偏差: 1底面标高0~50mm; 2底面长度 宽度由中心线向两边量 0~+50mm; 3边坡坡度偏陡为0
3 钢筋代换
在人防工程结构设计中;一般多采 用HPB235级钢筋和HRB335级钢 筋;钢筋品种 规格应齐全;一般不宜 进行钢筋代换 当必须代换时;应经 设计单位同意可以用其它钢筋代换
但不能按一般建筑工程常用的代换 法计算;因为地下防护工程在核爆 动荷载作用下;结构材料的屈服强 度随着应变速度的增加而提高 在 设计时;采用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 数γd;对强度设计值进行调整
2重量差异 一般钢筋在生产中由 于尺寸差而带来重量差 在钢筋进 场中应抽查1~3捆钢筋进行公称 重量的统计并与实际重量对比;允 许偏差不得大于国家标准
3表面质量 盘条有裂纹 折叠 结疤 耳子 分层及夹杂凸块 凹坑 划痕及 其他表面缺陷达不到国家标准
4形状差异 主要是带肋钢筋;有的纵 横肋高度不够;有的月牙肋顶宽过 大等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XX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XX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XX篇一: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xx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xx(自20xx年8月1日起实施)正文部分1总则1.0.1为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施工水平,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人防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人防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经过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区域内原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图纸资料;4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5必要的试验资料。

1.0.4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当无合格证时,应进行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

1.0.5当工程施工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等的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6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记录,并应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1.0.7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1.0.8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原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及检(试)验报告;3工程施工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混凝土试件及管道、设备系统试验报告;6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竣工图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1.0.9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10人防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防火措施等,必须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2术语2.0.1人民防空工程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

人民防空工程分为单建掘开式工程、坑道工程、地道工程和防空地下室。

2.0.2单建掘开式工程单独建设的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34-200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34-200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正文部分1 总则1.0.1为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施工水平,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人防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人防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文件: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 经过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 施工区域内原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图纸资料;4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5 必要的试验资料。

1.0.4 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当无合格证时,应进行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

1.0.5当工程施工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等的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6 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记录,并应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1.0.7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1.0.8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 原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及检(试)验报告;3 工程施工记录;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 混凝土试件及管道、设备系统试验报告;6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 竣工图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1.0.9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10人防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防火措施等,必须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2 术语2.0.1人民防空工程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

人民防空工程分为单建掘开式工程、坑道工程、地道工程和防空地下室。

2.0.2单建掘开式工程单独建设的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

2.0.3坑道工程大部分主体地坪高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2、各种设备试运转合格,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3、按工程等级和口部防护的要求,安装并调试了各类人防门。

4、工程无漏水。

5、内部粉刷完成。

6、回填土完成,通道通畅等。

人防工程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程项目。

因此,国家对于人防工程项目的建造有着严格的施工及验收标准,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献对此做出了规定。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为您介绍。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为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施工水平,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人防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人防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经过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区域内原有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图纸资料;4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5 必要的试验资料。

4、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当无合格证时,应进行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

5、当工程施工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等的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6、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记录,并应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7、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8、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原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及检(试)验报告; 3 工程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混凝土试件及管道、设备系统试验报告;10、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1、竣工图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12、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篇)

第1篇一、概述人防工程是指在战争或紧急情况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一种特殊工程。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国家对人防工程建设的强制性规定,旨在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

二、施工规范1. 施工前准备(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施工区域的地质条件,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变更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施工方法、施工顺序等。

(4)试验资料:包括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试验报告,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2. 施工过程(1)材料、构件和设备:使用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材料、构件和设备。

(2)隐蔽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记录,并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4)施工质量验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设备安装记录等。

三、验收规范1. 竣工验收依据(1)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说明、有关变更等。

(3)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标准》等。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

2. 竣工验收条件(1)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2)各种设备试运转合格,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3)按工程等级和口部防护的要求,安装并调试了各类人防门。

(4)工程无漏水。

(5)内部粉刷完成。

(6)回填土完成,通道通畅等。

3. 竣工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人民防空工程防化通风设备安装质量检验与评价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防化通风设备安装质量检验与评价标准1范围1.0.1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防化通风设备的安装质量检测,保证防化通风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保障防化通风设备各项功能的正常发挥,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人防工程防化通风设备的安装质量检验检测与评价。

1.0.3人防工程防化通风设备的安装质量检验检测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22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038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RFJ013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9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005人民防空医疗救护工程设计标准GJB4315·3-2006国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GB5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75-201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345·2-2008色清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3术语和定义3.0.1人防工程civil air defence works为保障战时人民防空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及地面附属建(构)筑物,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3.0.2检验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3.0.3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工程中对安全、防护、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0.4一般项目general item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上部分)小客人2017-11-16 08:39目录1总则⋯⋯⋯2术语⋯⋯⋯3 坑道、地道掘进⋯3.1 一般规定3.2 施工测量3.3 工程掘进3.4 临时支护3.5 工程验收4不良地质地段施工4.1 —般规定4.2 超前锚杆支护⋯4.3 小导管注浆支护4.4 管棚支护5逆作法施工5.1 一般规定5.2钻孔5.3 灌注混凝土5.4土模5.5 土方暗挖5.6 下接柱5.7刹肩5.8 砂构造层6钢筋混凝土施工6.1 一般规定6.2 模板安装6.3 钢筋制作6.4 混凝土浇筑6.5 工程验收7顶管施工7.1 一般规定7.2 施工准备7.3 顶管顶进7.4 顶进测量与纠偏7.5 工程验收8 盾构施工⋯⋯⋯⋯⋯8.1 一般规定⋯⋯⋯⋯8.2 施工准备8.3 盾构掘进⋯8.4 管片拼装及防水处理8.5 压浆施工8.6 工程验收⋯⋯⋯⋯9 孔口防护设施的制作及安装⋯⋯⋯⋯9.1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框墙的制作9.2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安装⋯⋯9.3 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安装9.4 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施工”9.5 防护设施的包装、运输和堆放⋯9.6 工程验收10管道与附件安装10 .1 密闭穿墙短管的制作及安装10 .2 通风管道与附件的制作及安装10 .3 给水捧水管道、供油管道与附件的安装10 .4 电缆、电线穿管的安装10 .5 排烟管与附件的安装—10 .6 管道防腐涂漆⋯⋯11设备安装⋯⋯⋯⋯⋯⋯⋯⋯11.1 设备基础⋯11 .2 通风设备安装11 .3 给水排设备安装⋯⋯⋯11 .4 电气设备安装11 .5 设备安装工程的消声与防火11 .6 设备安装工程的验收⋯⋯⋯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 .1 为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 (以下简称人防工程 )的施工水平,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人防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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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第一章总则1。

1 本规程共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两部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9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人民防空指挥工程设计标准》(RFJ1-9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通风管道》(JC646—1996)。

1.2 本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1.3 本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验.第二章检验工作程序2。

1 检验应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进行.受检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方可实施检验.(1)检验委托申请(2)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3)施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4)自检报告2。

2 检验中应使用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

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2。

3 经检测部门检测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送人防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受检单位及检测单位存档。

第三章检验第一部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3。

1 本部分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3.2 本部分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中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和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检验。

3.3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3.3。

1 保证项目及检验方法1 安装防护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实物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2 预制的防护设备的门扇(或封堵板、活门等)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3 防护设备所有的零部件均无锈蚀且有相对运动的部位有涂油保护,固定牢靠,开启方向、位置、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4 钢筋混凝土门扇严禁有蜂窝、孔洞和露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门扇上下铰页受力均匀,门扇与门框贴合严密,门扇关闭后密闭胶条压缩量均匀,严密不漏气。

检验方法:观察检测、灯光检测和气密检测仪检测。

6 胶条接头必须采用45°坡口搭接,胶条接头单扇门不得超过2处,双扇门不得超过6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 门扇能自由开到土建设计的终止位置,表面平整光滑,面漆均匀,产品标牌齐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

3。

2 基本项目及检验方法1 钢筋混凝土门扇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每扇门的任何一处麻面,其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麻面面积分别不大于门扇总面积的0。

5%.检验方法:尺量检查.2 门扇开关、闭锁启闭等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门扇开关比较轻便,闭锁运动无卡阻,门扇外表面标有闭锁开关方向,对于电控门,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要求运转平稳可靠,门扇、闭锁启闭时间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动(或电动)操作检查。

3 防护设备的零部件应符合以下规定:合格:零部件齐全,无锈蚀,无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

3。

3 允许偏差项目及检验方法防护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按本标准表3—1和表3-2的规定取值。

检验方法:1 门框垂直度检验采用磁力线坠检查.2 门扇与门框贴合面允许间隙用塞尺检查.悬摆板与门扇、门扇与门框间隙检验:关闭悬摆板或门扇,用塞尺沿结合面检验悬摆板与门扇间隙;闭锁锁紧后,用塞尺检验门扇与门框间隙。

3 门扇、闭锁手动启闭力用弹簧拉力秤检查。

门扇启闭力检测:用弹簧秤拉门扇开启或关闭,力的作用点在门扇拉手处,拉力的方向始终垂直于门扇表面,均匀慢速将门扇拉开或关闭至能锁为止,测量应最少进行三次,整个过程的最大力为门扇启闭力。

手动闭锁操纵力检测:方法一:用测力搬手检测闭锁锁紧力,然后把力矩换算成力。

测量应最少进行三次,取最大值。

方法二:用弹簧秤拉闭锁手柄(轮)检测锁紧力,力的作用点距手柄末端(或与手轮外圆相切),且平行于门扇表面.测量应最少进行三次,取最大值.悬摆板启动力、关闭力检验:①用弹簧秤拉悬摆板关闭,力作用点在悬摆板中心,作用力方向与活门门扇垂直,测量恰好使悬摆板启动的启动力。

测量应最少进行三次,取最大值。

②由弹簧秤拉悬摆板关闭,力作用点在悬摆板中心,作用力方向与活门门扇垂直,测量使悬摆板与门扇(底座)间的间隙满足β值要求时的关闭力。

测量应最少进行三次,取最大值。

③如条件限制不能在悬摆板中心检验时,可在悬摆板中心线近下缘处检验,然后换算成作用点在悬摆板中心所需的力。

测量应最少进行三次,取最大值。

表3-1 钢筋混凝土门安装允许偏差表3-2 钢结构门安装允许偏差3。

4 质量等级为合格的分项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1 保证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第3。

3。

1条中相应质量检验条文的规定。

2 基本项目的抽检处(件)应符合本标准第3。

3。

2条中相应质量检验条文的规定.3 允许偏差项目的抽检的点数中,应有80%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第3。

3.3条允许偏差范围内。

第二部分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3。

5 本部分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3.6 本部分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通风系统的检测。

3.7 通风管道的质量检测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评定标准3。

7.1 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管道外观质量。

通风管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3和表3—4的规定。

表3—3 通风管外观质量要求 mm表3—4 通风管规格尺寸 mm3。

7.2 检验方法3.7.2.1 一般规定1 规格尺寸的测量:圆形风管以内径为准,矩形风管以内边长为准.2 规格尺寸与外观质量的检验,应在现场光照充足的条件下进行。

3.7。

2.2 尺寸和外观质量按照本标准附录A规定进行。

3.7。

3 产品检验项目:1 外观质量2 规格尺寸3。

7.4 抽样检验应在安装完成后的通风系统中随机抽取8处。

所取的试件应具有代表性。

对风管进行检验所需样本,应从该批产品用于既定工程中所占比例较大的主要规格中抽取。

3.7。

5 判定规则3.7。

5。

1 外观质量和尺寸判定根据检验不合格数(Re)进行判定。

1 外观质量判定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若Re≤1,合格;若Re≥2,不合格。

2 尺寸判定产品的尺寸检验,若Re≤1,合格;若Re≥2,不合格.3.7.5。

2 总判定所有规定应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都符合规定时,判为合格.3。

8 通风系统质量检测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3.8.1 检测项目(参数)①风量、风速;②转速;③温度;④相对湿度;⑤噪声;⑥滤毒设备3.8.2 取样方法及试样数量根据工程项目的委托要求3.8。

3 检测(试验)方法测试前,首先应熟悉通风空调系统的全部设计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和图纸,了解各种设计参数,系统的全貌以及通风空调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等。

1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测定应包括下列项目:设备单机试运转;系统联动试运转;无生产负荷系统联合试运转的测定;带生产负荷的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

2 测定所使用的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精度应高于被测定对象的级别,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3 设备单机试运转测定:通风机运转前必须加上适度的润滑油,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盘动叶轮,应无卡阻和碰擦现象;叶轮旋转方向必须正确;在额定转速下试运转时间不得少于2h。

试运转应无异常振动,滑动轴承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

4 风量和风速的测定①风口风量可在风口或风管内测量。

风口测风量可用风速仪直接测量或用辅助风管法求取风口断面的平均风速,再乘以风口净面积,得到风口风量值。

②当风口与较长的支管段相连时,可在风管内测量风口的风量。

③风口处的风速如用风速仪测量时,应贴近格栅或网格,平均风速测定可采用匀速移动法或定点测量法等,匀速移动法不应少于3次,定点测量法的测点不应少于5个。

④送(回)风口风量的测定:图3-1 送风口气流截面收缩示意图当空气从带有格栅或网格的送风口送出,特别是当这种网格的有效面积与外框面积相差较大(例如50~70%)时,气流会出现紧缩现象(图12—1)。

如果能在紧缩截面上测量气流速度并乘上该截面面积,无疑是最为准确的方法.但是这样做实际上有困难,因为从网格面到紧缩气流截面之间的距离是不同的,并取决于风口的有效截面与外框截面之比,比较复杂.为简化计算,送风口的风量按下式计算:33600,/;w L F vk m h =⨯ w F -送风口的外框面积,2m ;k -考虑格栅的结构装饰形式的修正系数,一般取0。

7~1.0;v -风口处测得的平均风速,m/s 。

对于回风口风量的测定,只要在贴近格栅或网格处测量,其结果相当准确的,因为回风口的吸气作用范围较小,气流比较均匀,其计算公式与送风口相同,在测量风口的平均风速时通常采用下面二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匀速移动测量法(此法宜采用转杯或叶轮风速仪)对于截面积不大的风口,可将风速仪沿整个截面按一定的路线慢慢地匀速移动(图3—2),移动时风速仪不得离开测定平面,此时测得的结果可以认为是截面平均风速.一般来说此法必须进行三次,取其平均值.图3—2匀速移动测量路线图第二种方法:定点测量法(此法宜采用热球风速仪)按风口截面大小,把它划分为若干个面积相等的小块,在其中心处测量,对于尺寸较大的矩形风口(图3-3,a ),可分为同样大小的9—12个小方格进行测量;对于尺寸较小的矩形风口(图3—3,b),一般测5个点即可;而对于条缝形风口(图3—3,c),在其高度方向至少应有二个测点,沿条缝方向根据其长度可以分别取为4、5、6个测点;对于圆形风口(图3—3,d ),按其直径大小可分别测5、6个点.风口的平均风速按下式计算:123n v V V V V =+++(……/n )式中1V ,2V ,3V ……n V —-各测点的风速,m/s ;n —-测点总数,个 。

图3-3 各种形式风口测点布置a-较大矩形风口;b-较小矩形风口;c —条缝形风口;d-圆形风口5 通风机转速的测量可采用转速表直接测量风机主轴转速,重复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的方法。

如采用累计式转速表,应测量30s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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