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漏气量现场检测规程 防护密闭门及密闭门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漏气量现场检测规程防护密闭门及密闭门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护设备漏气量技术要求、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检测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已安装达到验收条件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其安装连接部位漏气量的现场检测。其他有密闭性要求的孔口(防护密闭封堵板、防护密闭盖板、密闭观察窗等防护设备)漏气量检测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683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防护设备protectiveequipment

设置于工程人员、设备出入口,武器射孔和进(排)风、排烟道口部,防护单元分区处,用以阻挡或削弱冲击波、阻挡生化毒剂进入的设备。

[来源:RFJ04—2009,2.1.1]

3.2

防护密闭门blastairtightdoor

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进入的门。

[来源:RFJ04—2009,2.1.4]

3.3

密闭门airtightdoor

能阻挡毒剂,但不能阻挡冲击波进入的门。

[来源:RFJ04—2009,2.1.5]

3.4

安装连接部位instalIationconnection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等主体相连接的部位。

3.5

标准环境standardenvironment

环境温度为293K(20℃)、大气压力为101.3kPa(760mmHg)。

在标准环境下,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等防护设备最大允许漏气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最大允许漏气量表

注1:当实际检测安装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规格型号在表1中不包括时,宜采用内插法确定该种类型人防门最大允许漏气量值。

注2:密闭观察窗、防护密闭封堵板、防护密闭盖板的最大允许漏气量宜采用同门孔尺寸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规定值。

注3:最大允许漏气量参考标准RFJ01-2002及RFJ04-2009。

5.1 检测原理及装置

5.1.1 原理

现场利用密封材料、围护结构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例如防护密闭门等,形成超压室(漏气量小于0.001m7h)O通过供风系统向超压室供风或排风在检测对象两侧形成压差,当密闭超压室内气体压力稳定在设定超压值时,在超压室引出测量孔测量压差,在管路上安装流量测量装置测量试件漏气量值,通过测试完全密封状态及内侧密封状态破坏时的漏气量判定防护密闭设备现场漏气量。

5.1.2装置

密封材料与围护结构及被测试件组成超压室,检测时应采用必须的措施保证超压室内保持相应级别的超压环境,密封材料宜采用组合方式,其刚度和围护结构的连接强度应满足附录A.3的要求。当被测试件为活门槛人防门时,应采取措施提XX封材料与围护结构及人防门的密封效果,推荐采用附录B使用的支架将活

门槛人防门及围护结构形成同平面内的密封结构,以保证地面转角处不漏气。

检测装置示意图见图1。

5.1.3 精度要求

5.1.3.1

空气流量测量装置

测量误差不应大于示值的3%,宜使用流量计以提高检测精度。 5.1.3.2

差压测量装置

差压测量装置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示值的2机 5. 1.3.3动力供给装置

风机应确保能够实现稳定供风,可实现送风和逆送风能力。风机稳定输出功率在(20%〜80%)FS,排气量不宜小于0.3m7h,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5级。 5.2

检测及试件要求

5. 2.1单扇防护密闭门检测时超压值设定为100Pa,密闭观察窗、密闭门、双扇防护密闭门、防护密闭封堵板、

防护密闭盖板检测时超压值为设定为50Pa,实际环境大气压力的超压值应换算至标准环境下大气压力值。 6. 2.2漏气量检测时的环境条件记录应包括大气压及温度。

7. 2.3检测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例如照明及通风、安全隔离等。 8. 2.4防护设备及连接部位安装完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5.3

检测步骤

5.3.1加压顺序

漏气量现场检测前,应记录检测时的大气压力及温度。漏气量检测顺序见图2,并按照5.3.2〜5.3.3规定的步骤进行。

图2检测加压顺序示意图

5.3.2预备加压

漏气量检测前,分别施加三个压差脉冲,压差值为超压值,加压速度不应超过20Pa∕s,

稳定作用时间不少

1核测样品 2一总压型I 3-超乐室2

4一国压童密封膻布、板 ( 透明JK )

5一差压传感器 6—动力供给装H 7一流JS 传盛器

图1现场检测俯视图

于3s,泄压时间不少于Is,预备加压完毕后检查密封板或透明膜的密封状态。

5.3.3漏气量的测试

按照图2加压,压力作用时间约为10s,分别记录下实测检测加压1时的漏气量。及检测加压2时的漏气量作为本次检测结果。实测漏气量Q为检测加压2时与检测加压1时的漏气量之差。检测漏气量。时,内侧密封板或透明膜可采用具有尖角的细长金属从测压孔处进行破坏处理。

测试时,应缓慢充气,充气压力达到设定超压值并处于稳定状态后开始读数,检测加压1、检测加压2的测试数据不宜少于3组,在设定超压值+2Pa范围内的读数为有效数据,每组有效数据不宜少于5个。

每次测试的有效数据取平均值为该次测试的平均漏气量,多次测试平均漏气量的平均值即为防护设备的漏气量。

5. 3.4漏气量的计算

对实测结果的漏气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标准换算。

Q°=(⅞)χ眇Q ................................................................... ⑴式中:

P、PQ一一实测大气压力及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单位为kPa;

ΛT0——实测温度及标准状态下的温度,单位为K;

a Q0——实测漏气量及标准状态下的漏气量,单位为痛/人

记录格式推荐采用附录C、附录D的内容进行,其他格式应能保证检测时数据及状态可追溯。

6检测结果

按照表1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测结果判定。当委托方使用本文件用于其他防护设备检测时,应依据计算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等进行判定,本文件技术要求可参考使用。

7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信息: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概况、建设单位、生产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等信息;

——试件的品种、系列、型号、规格、位置、主要尺寸、密封胶条、混凝土强度设计等级、钢筋分布、保护层厚度等信息;

——检测用的主要仪器设备;

——漏气量的检测结果;

——检测依据;

——检测人员和日期。

附录A

(规范性)

超压室密封方式

A.1密封材料

A.1.1双面泡棉胶带

宜采用粘结力15N∕cm(90。方向剥离力)双面泡棉胶带,胶带宽度不小于30mm。

A.1.2建筑密封胶

采用建筑密封胶进行第二次密封,待密封胶表干时间达到GB/T14683要求结合牢固后即可进行测试。

A.1.3塑料膜布

密封膜布的厚度不应小于LOmm,当门孔尺寸过大时,应进行网格化固定支撑,每一单元格尺寸不宜超过1500mmX1500mm。

A.2墙体材料处理

应对围护结构墙体进行打磨处理,打磨至漏出混凝土基层墙体为止。

A.3墙体与密封膜布结合力检测方法

主体结构墙体密封完毕后,建议对密封效果进行确认。

A.3.1标准法

利用AB胶刷涂密封膜布外侧,采用薄片状夹具粘贴密封膜布对密封中间部位50mmX50mm进行拉拔测试,若拉脱位置不在密封结合部位,视为密封合格;若密封部位存在拉脱现象,应采取必要措施再次进行密封处理。密封效果检测部位应包括密封框上、下、左、右侧四个部位。

A.3.2快速法

在保证检测质量前提情况下,可采用手动方式对密封效果进行评价,当检测人员用手沿着垂直墙面方向瞬时大力拉动密封膜布时,膜布未有大面积脱落,视为密封合格;若存在膜布密封面积30%以上脱落时,应重新进行密封处理。

附录B

(资料性)

活门槛人防门漏气量检测用支架

8.1 检测活门槛人防门时,应采用支架对门孔四周进行小空间支撑,确保超压室内能够保证实现稳定的超压值。

8.2 在活门槛处,建议在远离门槛50〜100mm架设支架底面处打磨1〜2mm地面下沉,采用双面泡棉胶带、建筑密封胶、密封膜布和地面,并应注意左右两转角处不得存在漏气情况。

图B.1活门槛人防门漏气量检测用支架示意图

附录C

(资料性)

漏气量检测报告格式

表C∙1漏气量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共页第页

XX: XX: XX:

附录D

(资料性)

漏气量检测数据记录格式

表D∙1漏气量检测数据记录

标准大气压力下漏气量(m'/h)

注:依据漏气量检测压差顺序,分别填写第1组第一次测试5、第二次测试第三次测试第二次测试。、第二次测试Q?、第三次测试以此类推直至完成第5组测试。

参考文献

[1] GB/T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GB/T50784—2013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3] JG/T211—2007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4] 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

[5] RFJ01—2015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

[6] RFJ04-2009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

2022年新版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2022 年新版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 检验规程 第一章总则 本规程共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两部份。 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 (RFJ01—2002)。 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 (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GB50225—9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9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设计标准》 (RFJ1—9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GBJ122—88)、《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通风管道》 (JC646—1996)。 本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本规程合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验。 第二章检验工作程序 检验应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进行。 (1)检验委托申请(2)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者合格证)(3)施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4)自检报告 检验中应使用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 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经检测部门检测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送人防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受检单位及检测单位存档。 第三章检验 第一部份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 3.1 本部份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本部份规程合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中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和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检验。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3.3.1 保证项目及检验方法 安装防护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人防工程-三防门、密闭门、防护设备

孔口防护(三防门、密闭门、防护设备)工程的监理手段和方法1、三防门质量要求:三防门必须有具专业资质的单位制作供货,订货时应注意三防门开启方向。 三防门到达现场时应按如下标准进行验收: (1)门扇表面平整光滑,无蜂窝、孔洞; (2)预埋件应除锈并涂防腐油漆,孔洞应涂油或堵塞。 (3)每扇门或每道门框墙的任何一处麻面面积分别不得大于门扇或门框墙总面积的0.5%,并不得露筋,此为合格,优良应为无麻面。门扇与门框制作的允许偏差: 门框墙配筋为人防难点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门框墙必须连续浇筑,门框墙允许偏差; 防护门框根据不同标高分别在底板、墙板不同施工过程中随时安装不

得遗漏;门框应位置准确、固定牢固、接地可靠;模板固定不得以门框作为受力件;顶面门扇吊钩不得遗漏(吊钩应采用一级钢制作)。三防门一般由供货单位负责安装,三防门安装应注意以下事项: 2、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安装: (1)钢门框支撑面的平整度不超过1mm;门框四边垂直度偏差不超过边的2%(2)门扇钢框与钢门框应贴合均匀,其间隙不得大于2mm,每边不贴合部分累计的长度不应大于该边长度的20%,且应分布在2处以上。 (3)铰页、闭锁安装位置应准确,上、下铰页同轴度偏差不应超过两铰页间距的1‰,且不得大于2mm。 (4)双扇拱形防护门的上、下两端与门框之间均应有50mm的间隙。(5)门扇应启闭灵活,在门扇外表面应标示闭锁开关方向。(6)密封条接头应采用450坡口搭接,每扇门的密封条接头不得超过2处。 (7)密封条应固定牢靠,压缩均匀,局部压缩量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压缩量的20%,密封条不得涂抹油漆。 3、胶管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安装: (1)胶管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规格、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胶管活门的门框与胶板粘贴必须牢固,其位置、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开启方向朝向排风方向;位置、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穿墙管法兰和在轴线视向上的杠杆匀必须钻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 检验规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第一章总则 1。1 本规程共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两部分. 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9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人民防空指挥工程设计标准》(RFJ1-9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通风管道》(JC646—1996)。 1.2 本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1.3 本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验. 第二章检验工作程序 2。1 检验应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进行.受检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方可实施检验. (1)检验委托申请(2)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3)

施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4)自检报告 2。2 检验中应使用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3 经检测部门检测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送人防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受检单位及检测单位存档。 第三章检验 第一部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 3。1 本部分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3.2 本部分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中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和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检验。 3.3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3.3。1 保证项目及检验方法 1 安装防护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实物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2 预制的防护设备的门扇(或封堵板、活门等)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3 防护设备所有的零部件均无锈蚀且有相对运动的部位有涂油保护,固定牢靠,开启方向、位置、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4 钢筋混凝土门扇严禁有蜂窝、孔洞和露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RFJ 01-2002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生产质量与产品质量检验,统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与质量检验评定方法,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产品的生产与产品质量的出厂检验,适用于以上所述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与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1.0.3本标准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给排水系统中使用的各种阀门、截门等产品。 1.0.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的生产与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产品质量 2.1 一般规定 2.1.1防护设备的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的钢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2混凝土使用的水泥、水、骨料及其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必须符合混凝土施工规范的规定。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当门扇厚度小于120mm时,宜不大于30mm;当门扇厚度大于120mm时,宜不大于40mm。 3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方法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4焊接用材(焊条、焊丝、焊剂)、标准连接件(螺栓、螺母等)以及涂料及面漆等均应有材质证明书,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 2.2.2防护设备用海绵橡胶密封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造密封条用胶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1。2-1的规定 表2。1。2-1制造密封条用胶料的物理、力学性能 2密封条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1。2-2的规定

3当压缩密封条的密封板厚度为4mm时,密封条的压缩变形δ与单位长度的压缩反力Q之间的关系,应符合表2。1。2-3的规定。 4密封条的外观及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封条表面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允许有污渍。 2)密封条工作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明显的模压胶条痕迹、凹凸不平现象及划破伤痕。 3)密封条为封闭性微孔结构,不允许有贯穿密封条断面的通孔。 4)密封条周边缺胶不允许有直径大于5mm的缺陷。 5)除双扇密闭门(或防护密闭门)的直条上下街头不粘接外,密封条的其他街头应采用45°斜接口,斜接口应避开圆弧拐弯处,粘接要牢固、平整,用手拉伸30% 不裂口、不断裂。冷接头数量:单扇门不超过2处,双扇门不超过6处。 6)双扇密闭门(或防护密闭门)的T形接头,应用模具整体制作,不得粘接。 2.1.3防护设备用P形密闭条,其接头数量不得超过2处,且不允许冷粘接。 2.1.4防护设备各种机加工零部件制作应有严格的工艺规程和工序检验记录,加工质量应符合图纸要求。 2.1.5钢结构门加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构件应严格按图纸要求制作,采用替代钢材型号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2钢结构构件的组焊应严格执行图纸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的规定,不得少焊、漏焊或焊穿。 3钢结构门的门扇、门框加工应在工厂加工平台上进行。 4钢结构门的门扇、门框应按图纸要求进行防锈处理。 2.1.6钢筋混凝土门加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平板门门扇宜在工厂加工,混凝土拱形门门扇宜在现场配合门框浇注。浇注时应将门扇钢框固定牢固,然后进行编筋和浇注混凝土。 2制作混凝土门扇时,模板作业应符合有关施工规程,模板宜采用钢模板,模板应尺寸准确,结构牢固,拼缝严密,表面平整光滑,模板四周垂直度偏差应不超过1%。当采用门扇钢框作侧模时,钢框与模板底座应固定牢固、贴合紧密。 3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接头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预埋铁件应作除锈处理,其安装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固,外露孔位在浇注混凝土时应涂黄油或加以堵塞。 5混凝土应连续浇注,振捣密实,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蜂窝麻面、孔洞,严禁用干灰压面。 6门扇浇注完毕后,应按施工规范进行养护。 2.1.7活门加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活门实际通风面积应达到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不大于2% 2活门加工的其他技术要求可按本标准第2.1.5条的规定采用。 2.2产品质量要求 2.2.1密闭门和防护密闭门的最大允许漏气量。

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常用标准规范

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常用标准规范 文章来源:人防办时间: 2015-06-29 一、人防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所用标准规范 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4、《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2010 5、《人民防空工程防化器材编配标准》RFJ014-2010 6、《人民防空医疗救护工程设计标准》RFJ 005-2011 7、《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1-98 8、《人民防空物资库工程设计标准》RFJ2-2004 9、《轨道交通工程人民防空设计规范》RFJ2-2009 10、《人民防空工程供电标准》RFJ3-91 11、《人民防空工程柴油电站设计标准》RFJ2-91 12、《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50808-2013 1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5-2008 14、《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RFJ06-2008 15、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手册RFJ04-2015 二、现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评定所用标准规范

1、《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 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2009) 3、《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5、《人民防空工程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标准》(RFJ002-2013) 三、现行人防工程标准定额所用标准规范 (一)人防工程建设统一计价依据 1.《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DY99-01-2013) 2.《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式工程(HDY99-02-2013) 3.《人民防空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HDY99-03-2013) 4.《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RFJ02-2015) 5.《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RFJ03-2015) 6.《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YD99-01-1999) 7.《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工程(HYD99-02-2002) 8.《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HYD99-03-2003) 9.《人防工程概算定额》 10.《人防工程工期定额》 11.《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计算方法》(RFJ 01-2009) 12.《人民防空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规程》(RF/T 005-2012) (二)山东省人防工程建设计价依据 《山东省人防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与计算规则》(2010) 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常用标准规范

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施工技术要求

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施工技术要求 钢门框需经严格检查,校平整后方可进行立模固定,并应严格控制前后及左右垂直度,其垂直度允许公差均不大于1/1000.钢门框固定要牢靠,严防浇筑时位置移动,并分清开启方向无误后方可浇筑混凝土门扇的安装应在门框混凝土浇灌后28天后进行.门扇与门框平面应保持平行,紧密贴合。为便于防密门,密闭门的安装,应在门前设置一吊钩。浇筑混凝土前,所有预埋角钢,钢板应固定牢靠,前后左右不得倾斜,其平面度公差为2mm,垂直度误差应小于3mm,施工时必须同时参看建筑,通风,给排水,电气等专业施工图.所有孔洞的预埋铁,预埋穿墙管必须一一核对,安装无误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安装门扇时,利用通道顶板预埋吊环将门扇吊起,使门扇与门框平面平行,紧密贴合,门扇准确就位后将门扇铰耳焊牢在门框预埋钢板上,焊接时注意操作,防止门框钢板变形,门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 门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法一般可以用灯光法和火焰检查法进行检查,若发现不符合密闭要求,须对门框或门扇进行修整。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外露金属表面在清除铁锈或油污后,涂防锈漆一道,面漆两道并在门扇外表面标示出门把手开关方向。闭锁、铰页等活动部位应活灵敏、启闭灵活,门扇能自由开启到终止位置。 气密检查: 外观检查:首先应对下列部位进行外观检查,查出明显的漏气部位。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橡胶条的弹性是否良好,接头处黏结是否密和。门扇能否关紧,关闭是密闭橡胶条是否紧帖门框而起到密闭作用。门闭锁有无密封黄油,转动是否灵活。已安装在防毒通道和洗消间密闭隔墙上的自动排气活门是否启动灵活,在关闭状态时能否密闭。已安装的密闭阀门能否密闭,门锁是否可靠。侧压管在不使用时,是否有密封措施。上述部位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进行堵漏处理,否则漏气量太大,行不成检查所需要的超压,也就无法进行出入口的气密检查和漏气量的测量。 气密检查要求:个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在规定超压作用下,其漏洞气量小于或等于允许漏气量。 气密检查方法:气密检查有肥皂泡检查法,火焰检查法

人防门技术要求

人防门技术要求 1、质量等级 1.1 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部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山东省、青岛市人防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通过青岛市人防验收。 1.2人防门的尺寸、规格和加工必须严格按照图集GJBT-311《双扇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门框墙选用图集》、GJB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GJBT-457《单扇活门槛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选用图集》、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全国通用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及其他相关国家、省、市规范、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需具有产品合格证、青岛市准用证、青岛市人防备案证。 1.3 人防门门框墙预埋件应除锈并防腐油漆,其安装的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靠; 2、人防门门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人防门的制作和安装必须满足《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规范的规定。 2.2 钢门框支撑面的平整度偏差不应超过1mm;每边不平整部分累计的长度不应大于该边长度的20%,且应分布在2处以上;门框四边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长边的2‰。 2.3 门扇钢框与钢门框应贴合均匀,其间隙不得大于2mm;每边不贴合部分累计的长度不应大于该边长度的20%,且应分布在2处以上。 2.4 铰页、闭锁安装位置应准确;上、下铰页同轴度偏差不应超过两铰页间距的1‰,且不得大于2mm。 2.5 门扇应闭启灵活;在门扇外表面应标示闭锁开关方向。5)密封条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密封条接头应采用45°坡口搭接,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国人防2009—324号 核心提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国人防〔2009〕324号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 国人防〔2009〕324号 关于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 通知 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民防局),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做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对于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监督,提升人防工程整体防护功能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好落实。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发至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主题词: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 抄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办公室。(共印380份) 承办单位:国家人防办公室联系人:丁果玄电话:66766315 余下全文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战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各项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从内容上可分为常规检测和专项性能检测.常规检测是防护设备加工、安装质量的检测,包括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使用性能、材料和外观质量等项目;专项性能检测包括:密闭类防护设备的密闭性能检测,活门类防护设备和密闭阀门的通风性能检测,活门类消波系统的消波性能检测,屏蔽类防护设备的屏蔽性能检测,抗力型防护设备的抗力性能检测. 第四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凡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机构,应按本规定取得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五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人防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验研究与质量检测中心在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下, 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技术研究工作,负责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新产品的试验定型与系列化工作; (二)负责制订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防护设备试生产和增项产品的质量检测,承担各级人防部门委托的仲裁检测业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漏气量现场检测规程 防护密闭门及密闭门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漏气量现场检测规程防护密闭门及密闭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护设备漏气量技术要求、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检测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已安装达到验收条件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其安装连接部位漏气量的现场检测。其他有密闭性要求的孔口(防护密闭封堵板、防护密闭盖板、密闭观察窗等防护设备)漏气量检测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683 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防护设备protective equipment 设置于工程人员、设备出入口,武器射孔和进(排)风、排烟道口部,防护单元分区处,用以阻挡或削弱冲击波、阻挡生化毒剂进入的设备。 [来源:RFJ 04—2009,2.1.1] 防护密闭门blast airtight door 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进入的门。 [来源:RFJ 04—2009,2.1.4] 密闭门airtight door 能阻挡毒剂,但不能阻挡冲击波进入的门。 [来源:RFJ 04—2009,2.1.5] 安装连接部位installation connection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等主体相连接的部位。 标准环境standard environment 环境温度为293K(20℃)、大气压力为101.3kPa(760mmHg)。 4 技术要求

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规范

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规范 LT

4 硬度HRA 30~38 5 老化系数70℃×72h ≥0.70 2密封条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1。2-2的规定 表2。1。2-2密封条的物理、力学性能 序号性能单位指标 1 扯断强度MPa ≥7.5 2 扯断伸长 % ≥350 率 % ≤4 3 扯断永久 变形 4 硬度HRA 24~38 5 压缩变形 % ≤23 率 6 密度g/cm30.45~0.54 % 60~70 7 起发率(闭 孔型) 8 工作温度 ℃-40~40 范围 9 工作介质- 空气、水 3当压缩密封条的密封板厚度为4mm时,密封条的压缩变形δ与单位长度的压缩反力Q

之间的关系,应符合表2。1。2-3的规定。 表2.1.2-3密封条的压缩变形δ与单位长度的压 缩反力Q之间的关系 压缩量 6 8 10 12 δ(mm) 压缩反力Q(N/mm)0.7~0.9 1.0~1.2 1.4~1.6 2.0~2.4 4密封条的外观及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封条表面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允许有污 渍。 2)密封条工作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明 显的模压胶条痕迹、凹凸不平现象及划破 伤痕。 3)密封条为封闭性微孔结构,不允许有贯穿 密封条断面的通孔。 4)密封条周边缺胶不允许有直径大于5mm 的缺陷。 5)除双扇密闭门(或防护密闭门)的直条上 下街头不粘接外,密封条的其他街头应采 用45°斜接口,斜接口应避开圆弧拐弯处, 粘接要牢固、平整,用手拉伸30%不裂口、 不断裂。冷接头数量:单扇门不超过2处, 双扇门不超过6处。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生产质量与产品质量检验,统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与质量检验评定方法,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产品的生产与产品质量的出厂检验,适用于以上所述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与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1.0.3本标准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给排水系统中使用的各种阀门、截门等产品。 1.0.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的生产与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产品质量 2.1 一般规定

2.1.1防护设备的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的钢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2混凝土使用的水泥、水、骨料及其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必须符合混凝土施工规范的规定。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当门扇厚度小于120mm时,宜不大于30mm;当门扇厚度大于120mm时,宜不大于40mm。 3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方法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4焊接用材(焊条、焊丝、焊剂)、标准连接件(螺栓、螺母等)以及涂料及面漆等均应有材质证明书,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 2.2.2防护设备用海绵橡胶密封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造密封条用胶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1。2-1的规定

表2.1.2-1制造密封条用胶料的物理、力学性能 2密封条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1.2-2的规定 3当压缩密封条的密封板厚度为4mm时,密封条的压缩变形δ与单位长度的压缩反力Q 之间的关系,应符合表2.1.2-3的规定。 4密封条的外观及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封条表面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允许有污渍。 2)密封条工作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明显的模压胶条痕迹、

2022年新版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2022年新版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规程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 检验规程 第一章总则 本规程共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两部分。 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规程制定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9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人民防空指挥工程设计标准》(RFJ1—9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J122—88)、《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通风管道》(JC646—1996)。 本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本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及人防工程通风系统检验。 第二章检验工作程序 检验应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进行。 (1)检验委托申请(2)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合格证)(3)施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4)自检报告 检验中应使用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 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经检测部门检测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送人防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受检单位及检测单位存档。 第三章检验 第一部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 3.1本部分规程规定了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本部分规程适用于人防工程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中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和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检验。 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3.3.1保证项目及检验方法 安装防护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规范

1 总则 1。0。1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生产质量与产品质量检验,统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与质量检验评定方法,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产品的生产与产品质量的出厂检验,适用于以上所述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与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1.0.3本标准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给排水系统中使用的各种阀门、截门等产品。 1。0.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的生产与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产品质量 2.1 一般规定 2。1.1防护设备的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的钢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2混凝土使用的水泥、水、骨料及其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必须符合混凝土施工规范的规定。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当门扇厚度小于120mm时,宜不大于30mm;当门扇厚度大于120mm时,宜不大于40mm. 3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方法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4焊接用材(焊条、焊丝、焊剂)、标准连接件(螺栓、螺母等)以及涂料及面漆等均应有材质证明书,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 2.2。2防护设备用海绵橡胶密封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造密封条用胶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1。2—1的规定 表2。1。2—1制造密封条用胶料的物理、力学性能 2密封条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1。2-2的规定

3当压缩密封条的密封板厚度为4mm时,密封条的压缩变形δ与单位长度的压缩反力Q之间的关系,应符合表2。1。2-3的规定。 4密封条的外观及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封条表面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允许有污渍. 2)密封条工作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明显的模压胶条痕迹、凹凸不平现象及划破伤痕。 3)密封条为封闭性微孔结构,不允许有贯穿密封条断面的通孔。 4)密封条周边缺胶不允许有直径大于5mm的缺陷。 5)除双扇密闭门(或防护密闭门)的直条上下街头不粘接外,密封条的其他街头应采用45°斜接口,斜接口应避开圆弧拐弯处,粘接要牢固、平整,用手拉伸30%不裂 口、不断裂。冷接头数量:单扇门不超过2处,双扇门不超过6处。 6)双扇密闭门(或防护密闭门)的T形接头,应用模具整体制作,不得粘接. 2.1。3防护设备用P形密闭条,其接头数量不得超过2处,且不允许冷粘接. 2。1.4防护设备各种机加工零部件制作应有严格的工艺规程和工序检验记录,加工质量应符合图纸要求。 2.1.5钢结构门加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构件应严格按图纸要求制作,采用替代钢材型号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2钢结构构件的组焊应严格执行图纸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的规定,不得少焊、漏焊或焊穿。 3钢结构门的门扇、门框加工应在工厂加工平台上进行。 4钢结构门的门扇、门框应按图纸要求进行防锈处理。 2。1。6钢筋混凝土门加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平板门门扇宜在工厂加工,混凝土拱形门门扇宜在现场配合门框浇注。浇注时应将门扇钢框固定牢固,然后进行编筋和浇注混凝土。 2制作混凝土门扇时,模板作业应符合有关施工规程,模板宜采用钢模板,模板应尺寸准确,结构牢固,拼缝严密,表面平整光滑,模板四周垂直度偏差应不超过1%.当采用门扇钢框作侧模时,钢框与模板底座应固定牢固、贴合紧密。 3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接头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预埋铁件应作除锈处理,其安装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固,外露孔位在浇注混凝土时应涂黄油或加以堵塞。 5混凝土应连续浇注,振捣密实,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蜂窝麻面、孔洞,严禁用干灰压面。 6门扇浇注完毕后,应按施工规范进行养护。 2。1。7活门加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活门实际通风面积应达到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不大于2% 2活门加工的其他技术要求可按本标准第2.1。5条的规定采用。 2。2产品质量要求 2。2.1密闭门和防护密闭门的最大允许漏气量。 进行密闭门或防护密闭门的密闭性能试验时,其测试漏气量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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