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3年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宁夏2013年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宁夏2013年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总说明

一、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2008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结合地方标准以及我区代表性的新技术,新工艺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区围新建、扩建、改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也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项目。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的依据;是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和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反映了我区当前建筑施工技术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量等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五、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继续保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划分原则;定额各章节划分、项目设置、清单编码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50854-2013)编制。定额分别列出了清单编码和定额编号,以达到清单与定额相互指引和衔接的目的,同时满足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需要。定额所列9位清单编码的后3位,可视具体工程按规调整。

六、关于人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等。其中基本用工,依据1994年《全国统筑安装劳动定额》为基础,结合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计算。

2.定额中的综合工日人工单价为60元/工日,是按我区现行建筑工人工资标准规定计算。

3.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是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容和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对有些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归入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之和的百分比以元表示,编制预算时,不得随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2.本定额材料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设备、构件及半成品场搬运距离按150m 考虑。

3.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

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4.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按现行配合比定额计算的,实际施工用量与配合比定额用量不同时,均不得换算和调整。

5.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是按自然养护考虑,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采用蒸气养护时,按构件体积40元/m3计算。

6.定额的工作容中已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定额中已包括。

7.本定额的材料单价是按2013年上半年地区市场平均价格,根据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原则计算确定。

8.定额消耗量中加“()”者,表示未计价材料,实际使用时应按其材料单价乘以消耗量计入定额基价之中。

八、本定额中的材料预算价格是计算定额直接费的组成部分,如与实际市场价格不同时,按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价格划价调整。

九、关于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桩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是在全统定额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区的施工条件,以常用机械规格、容量列项,测定机械台班消耗量,取定机械台班单价。

2.中小型机械随工人班组配备,其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的定额中。

3.机械台班价格是按2013《回族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取定的。4.本定额未包括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设费用,特、大型机械每安装拆卸一次的费用和场外运输费,发生时按《回族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机械消耗量。材料二次搬运费已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包干考虑。

十一、施工用水、电费,已包括在定额基价中,不另计算。施工现场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量。

十二、本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第十五章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

十三、本定额缺项并无换算依据时,需根据设计、施工要求,按照相应技术规,质量标准,由使用单位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报区造价管理站测算审定后执行。十四、本定额中定额编号带“*”号者,为依据国家和我区标准,编制的节能减排项目。

十五、本定额中注有“×××以”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定额另有说明者除外。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GB/T50353-2005

1.总则

1.0.1 为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2.术语

2.0.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 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 眺望间 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屋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 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蓬。

2.0.19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 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bay window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 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空间时净高超过 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至

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外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设计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品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的室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的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部联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不相联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一章 A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定额。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的规定划分,如无规定时,应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4.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只列疏撑,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发生时按相应疏撑项目乘以下系数执行:支木挡土板乘以1.31;支钢挡土板乘以1.22。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系数1.5。

7.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8.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V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X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XⅥ类为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修整底边、切坡)的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15cm计算,执行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2。

5.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若含水率大于40%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6.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7.机械挖桩间土,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体积),相应项目乘系数I.5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 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工程建筑套表)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工程建筑套表)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 价程序表

广州市 广州地区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执行)

1.赶工措施费按规定,如有发生时可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第605页13.0.4计算。 2.建筑企业管理费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详见穗建造价[2004]12号文),但在2004年1月1日前的工程,其建筑企业管理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0%计取。 3.工程排污费中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已在水费价差中收取;如有发生钻孔桩、连续墙等泥浆淤塞下水道的清疏费用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9%计算。。 4.预算包干费壹般包括的内容是: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 附表四 广州地区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2003年7月1日执行)

1.本计费表只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2.赶工措施费按规定,如有发生时可按《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第665页15.0.4条计算。 3.建筑企业管理费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详见穗建造价[2004]12号文),但在2004年1月1日前的工程,其建筑企业管理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三项之和乘以0.20%计取。 4.工程排污费中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已在水费价差中收取。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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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2013宁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

关于发布《2013宁夏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建发〔2014〕108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规划局、园林局、城管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我厅制定了《2013宁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作为我区统一执行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25日2013宁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我区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工程现行国家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量规范”),结合我区工程造价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为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适用于建设工

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第三条自治区和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培训、贯彻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自治区招投标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的变动及时调整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评标办法和电子辅助评标系统。 第五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均为我区现阶段施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一)计价规范、计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是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的依据。 (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定额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编制、审核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调解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三)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计价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第七条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满足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人须对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013年建筑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

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计算公式: 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一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定额中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 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八、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管理,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A.B.C)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A.B.C)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拟题(A) 一、填空题(20分) 1.根据规范,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由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构成,同时考虑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 2. 根据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进行编制。 二、单选题(20分,每题2分) 1.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包服务费应属于_________。 A.措施项目清单 B.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C.其他项目清单 D.招标人清单 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_________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A.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B.规范附录中规定 C.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D.企业定额 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_________。 A.固定总价合同 B.可调总价合同 C.成本加酬金合同 D.单价合同 4.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称为_________。 A.暂列金额 B.市场价 C.暂估价 D.政府指导价 5.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对于风险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_________。 A.明确范围 B. 采用无限风险 C.明确发包方的范围 D.明确承包方的范围 6.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砖砌体工程量时,_________的体积要扣除。 A.木砖 B.混凝土构造柱 C.砌体内加固钢筋 D.嵌入墙内的梁头 7. 夜间施工增加费属于_________。 A.直接工程费 B.措施费 C.规费 D.企业管理费 8. 建筑安装工程税是指_________。 A.营业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 C.教育费附加项的综合税 9.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列选项中_________是不可调整清单。 A.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B.措施项目清单 C.其他项目清单 D.规费项目清单 10.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前,招标控制价应_________。 A.保密 B.由招标人决定是公开或保密 C.公开 D.有投资人决定是公开或保密 三、多选题(40分,每题4分。错选、多选均无分) 1. 投标报价应根据_________等进行编制。 A.企业定额 B.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C.招标文件 D.施工合同 E.市场价格信息 2.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_________依据之一。 A.编制招标控制价 B.编制设计概算 C.编制投标报价 D.办理竣工结算 E.调整合同价款 3. 规费项目清单包括的内容有_________。 A.环境保护费 B.工程排污费 C.住房公积金 D.社会保障费 E.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一、单项选择题 1、工程造价是指一项工程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A、预期开支 B、实际开支 C、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 D、预期开支和实际开支 2、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和 A、专用工具费 B、辅助材料费; C、设备运杂费; D、加工费; 3、工程建设定额中的基础性定额是 A、概算定额 B、预算定额 C、施工定额 D、概算指标 4、某材料原价为148元/吨,供销部门手续费率为1%,运输中不需包装,运输费为32元/吨,运输损耗率为%,采购及保管费率为%,则该材料预算价格为元/吨。 A、186 B、 C、 D、 5、工程建设定额是一种 A、技术定额 B、单纯的经济定额 C、经济技术定额 D、企业定额 6、某二层矩形砖混结构建筑,长为20m,宽为10m(均为轴线尺寸),抹灰厚为2.5cm,内外墙均为标准砖一砖厚,则该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 A、207.26m2 B、414.52m2 C、208.02m2 D、416.04m2 7、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建筑物的( )计算的。 A、消耗量 B、净用量 C、损耗量 D、净用量和损耗量 8、以下应计入砌筑墙体工程量的部分是 A、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 B、180 mm 以下的腰线的突出部分; C、混凝土圈梁; D、180 mm 以上的挑檐的突出部分

9、工程量清单编码的一级编码是表示 A、规范附录顺序码 B、专业工程顺序码 C、分部分项工程顺序码 D、自编码 10、现浇钢筋混凝土有梁板下柱,其高是按计算。 A、柱基下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 B、柱基上表面至柱托下表面; C、柱基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 D、柱基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下表面。 11、一个单位工程是由若干个组成。 A分部工程 B分项工程 C单项工程 D工序工程 12、工程造价具有大额性、个别性和差异性、动态性、层次性 A群众性 B法令性 C兼容性 D多次性 13、建筑产品的价格与所有商品一样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按建标[2003]206号文的规定,它是由、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个部分组成的。 A直接工程费 B直接费 C企业管理费 D劳动保护费 14、工程建设定额中的基础性定额是。 A施工定额 B预算定额 C概算定额 D概算指标 15、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 A相等 B互为倒数 C没有任何关系 D相加之和为1 16、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和辅助面积。 A居住面积 B结构面积 C有效面积 D净面积 17、建筑工程砖基础施工所需的预留工作面宽度为㎜。 A150 B200

20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_详细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详解 概述: 本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编制,是对2003规范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得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主要特点表现如下: l条文数量: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 l强制性条款: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 l新增条款的分布: 1.前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 2.中期: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 3.后期: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l条文说明:增加条文说明,加强造价工作者对条款的理解,减少歧义; 由此可见,本次规范无论从条款数量、还是条款深度方面都有较大的改变,因此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规范进行总结和剖析,以加强大家对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主要内容: 1.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 2.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3.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 4.合同类型的规定 5.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 6.措施项目组价方式的扩展 7.其他项目的调整 8.补充清单的细化 9.清单列项的变化 一、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 【条文】: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同2003规范相比 1、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 2、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

1.0.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 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 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规范; 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 3.1.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注释】: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分析】: 1. 工程量清单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加强,对清单的研究,尤其是占在整个施工过程的角度上去研究、理解清单变得尤为重要; 2. 清单编制的前期要加强对后期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考虑,招标文件不仅要满足投标、评标的要求,更要满足后期计量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的要求; 3. 加强清单、合同编制思路的交底,以保证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造价工程师等对前期指导思路的理解和有效执行; 二、招标控制价的设定 【条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定额计算规则讲解学习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 程基础定额》、《2008宁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结合地方标准以及我区代表性的新技术,新工艺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也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 项目。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的依据;是鉴定与控制工程造价、调解 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和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 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反映了我区当前建筑施工技术水平,除定额中允许调整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量等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五、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继续保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划分原则;定 额各章节划分、项目设置、清单编码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编制。定额分别列出了清单编码和定额编号,以达到清单与定额相互指引和衔接的目的,同时满足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需要。定额所列9位清单编码的后3位,可视具体工程按规范调整。 六、关于人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劳动保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等。其中基本用工,依据1994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为基础,结合2008年《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计算。 2.定额中的综合工日人工单价为60元/工日,是按我区现行建筑工人工资标准规定计算。 3.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是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对有些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归入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之和的百分比以元表示,编制预算时,不得随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2.本定额材料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设备、构件及半成品场内搬运距离按150m考虑。 3.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4.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按现行配合比定额计算的,实际施工用量与配合比定额用量不同时,均不得换算和调整。 5.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是按自然养护考虑,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采用蒸气养护时,按构件体积40元/m3计算。 6.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定额中已包括。 7.本定额的材料单价是按2013年上半年银川地区市场平均价格,根据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原则计算确定。 8.定额消耗量中加“()”者,表示未计价材料,实际使用时应按其材料单价乘以消耗量计入定额基价之中。 八、本定额中的材料预算价格是计算定额直接费的组成部分,如与实际市场价格不同时,按当地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价格划价调整。 九、关于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桩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是在全统定额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区的施工条件,以常用机械规格、容量列项,测定机械台班消耗量,取定机械台班单价。 2.中小型机械随工人班组配备,其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的定额中。 3.机械台班价格是按2013《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取定的。 4.本定额未包括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设费用,特、大型机械每安装拆卸一次的费用和场外运输费,发生时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 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机械消耗量。材料二次搬运费已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包干考虑。 十一、施工用水、电费,已包括在定额基价中,不另计算。施工现场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量。 十二、本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 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第十五章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 十三、本定额缺项并无换算依据时,需根据设计、施工要求,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由使用单位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报区造价管理站测算审定后执行。 十四、本定额中定额编号带“*”号者,为依据国家和我区标准,编制的节能减排项目。 十五、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定额。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

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程序为: 1、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工程发承包价,其计算程序分为三种: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2、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1)当C>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2)当C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 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1、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 图1 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 2、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 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 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造价= ∑单位工程报价 建设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报价 四、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 (1)计算施工方案工程量 注意:招标人提供——工程净量;投标人计算——施工作业量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对主项以外的工程内容的计算方法及计量单位不作规定,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及投标人的经验自行确定。 (2)人、材、机数量测算 图2 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

按反映企业水平的企业定额或参照政府消耗量定额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耗用量。 (3)市场调查和询价 采用市场价格作为参考,考虑一定的调价系数,确定人、材、机单价。 (4)计算清单项目分项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单价 计算出对应分项工程单位数量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计算公式: 人工费=∑?对应的人工工资单价 人工工日数 材料费=∑?对应的材料预算单价 材料消耗量 机械费=∑?对应的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消耗量 分项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5)计算综合单价 计算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和利润时,可以根据每个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逐项估算。一般情况下,采用分摊法计算分项工程中的管理费和利润,即先计算出工程的全部管理费和利润,然后再分摊到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分项工程上。 【例1】某多层砖混住宅土方工程,土壤类别为三类土;基础为砖大放脚带形基础;垫层宽度为920mm,挖土深度为1.8m,基础总长度为1590.6 m。根据施工方案,土方开挖的工作面宽度各边0.25m,放坡系数为0.2。除沟边堆土1000 m3外,现场堆土2170.5m3,运距60m,采用人工运输。其余土方需装载机装,自卸汽车运,运距4km。已知人工挖土单价为8.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宣贯提纲 一、编制背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经建设部批准为国家标准,于二OO三年七月一日正式施行。从二OO六年初开始,经过两年多的工作,通过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针对施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审查,完成了《计价规范》的修订工作,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于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深化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变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适应工程招标投标和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需要,推进我国工程造价事业的发展。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纠正招标

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促进其提高管理水平,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从源头上遏止工程招投标中滋生的腐败,整顿建设市场的秩序,促进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是竞争,建设工程领域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和质量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价格市场化。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 按照政府部门真正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要求,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将推行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的转变,由过去行政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管,有效地强化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以适应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 (四)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建筑业发展适应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 在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会为我国建设市场主体创造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进一步对外开放交流,有利于

宁夏市政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第一册通用项目 通用项目说明 一、本定额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打拔工具桩、围堰及降水、支撑及脚手架、拆除、运输、临时工程,共7章493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的各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册定额的除外) 三、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式)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定额。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的规定划分,如无规定时,应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 以下为湿土。

3.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4.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只列疏撑,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密 撑是指满支挡土板,发生时按相应疏撑项目乘以下系数执行:支木挡土板乘以 1.31,支钢挡土板乘以1.22。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43。 6.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7.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系数1.5。 8.人工挖孔桩,桩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流泥时,另行处理。 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 算。 11.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式)分类表》。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 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造价计算程序 1.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均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为基础计算。“定额人工费”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中的定额人工费之和,不包括机上人工、计日工。定额机械费不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2.暂估价中的材料、设备单价应列入相应综合单价中计算。 3.本费用定额中仅列出了各专业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工程造价计算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计列措施项目费。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在地下(暗)室、地宫、设备及大口径管道内、假山石洞等特殊施工部位施工时,所采用的照明设备的安拆、维护、通风照明用电、人工和机械降效等费用。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是指,由于施工受行车、行人干扰的影响,现场增加维护交通、疏导人员以及人工、机械施工降效的费用。 反季节栽植措施费是指,园林绿化工程因反季节栽植,为保证成活率所采取的措施费。

4.计日工以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日、材料数量、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应列出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暂估数量。 5.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标底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建设方列出的内容和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进行估算: ⑴当建设方仅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施工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服务时,按发包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 1%计算; ⑵当建设方要求总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既进行施工现场协调和统一管理,又要求提供相应配合服务时,按发包专业的工程估算造价的 3%计算; ⑶建设方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按供应材料、设备估值的1%计算。 6.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工程排污费属于不可竞争费,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时,应按本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计算,费率一律不得调整,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算,由建设单位支付。 7.工程保险费、风险费应按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8.施工现场用水、电费,原则上承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单独装表,分户结算,如未单独装表,其水、电费用应返还给建设方,具体返还比例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9.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设工程,税前工程造价各项费用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10.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设工程,税前工程造价各项费用均应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11.本费用定额所列建设工程各项取费标准,均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设工程编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设工程各项取费,可按相应取费标准乘以0.948 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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