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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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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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领导 (3)

第三章方针、原则、目标、任务 (3)

第四章保障、奖励、监督、检查 (4)

第五章附则 (6)

附件:本文件无附件。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zz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全行政治、治安形势稳定,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省、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是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领导机构。

第四条依照规定,本行成立“zz银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行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依法组织本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五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行级领导任副组长,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审核批准本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安排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第六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负责拟定、编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本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定,对本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保卫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第七条总行各部室、各分支行负责人兼任本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是本部门、本分支机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完成本单位的综合治理任务。

第三章方针、原则、目标、任务

第八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

众”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是: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社会丑恶现象减少,治安秩序良好,社会稳定,员工群众有安全感。

第十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

(一)预防和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建设的犯罪行为;

(二)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组织体系,构建打击、防范、控制为一体的治安防控网络;

(三)加强对员工的法制和道德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道德水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鼓励员工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六)教育、挽救和改造单位违法犯罪人员和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整体推进基层安全创建活动;

(八)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

第四章保障、奖励、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经费由本行按照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予以拨付和列支。

第十二条员工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牺牲的,依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逐级报请人民政府批准授予烈士称号,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家属给予抚恤;不够烈士条件的,比照因公死亡对待,并一次性发给抚

恤金。

第十三条员工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误工的,视同出勤;致伤致残的,按工伤对待。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本行社会治安领导小组给予奖励;表现突出,由本行推荐,报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一)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

(二)调解民间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有突出功绩的;

(三)检举、揭发犯罪行为或者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对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治安防范、安置帮教和法制教育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五)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献计献策,经有关主管部门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六)单位主管负责人和治安责任人尽职尽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做出优异成绩的;

(七)保护、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有功的;

(八)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侦破特大、重大案件的;

(九)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十五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向领导小组汇报,按照领导小组的意见予以整改。

第十六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按照省、市、区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总行、分行、支行的检查意见和考评结果,对本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改进、提高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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