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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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6.17•【文号】国资党委干一[2004]48号•【施行日期】2004.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中共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党委干一[2004]48号)各中央企业: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二00四年六月十七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现就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一)人才是企业兴盛之基、发展之本。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才状况在国力较量和企业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作用,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竞争日趋激烈。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基础,是综合国力的代表,正面临着人才竞争市场化、国际化的严峻挑战。

中央企业要赢得主动、取得优势、发展壮大,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大力开发人才资源,走人才强企之路。

这是抓住本世纪头20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大力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是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当务之急。

近几年来,中央企业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创新选用方式、改进评价办法、拓宽成才渠道、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绩。

国资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方案

国资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方案

国资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方案国资委的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方案,听上去有点高大上,其实就是在说怎么让咱们国家的科技企业更好地发展。

想想看,这些企业可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没它们,咱们的生活可就少了很多便利。

现在的科技企业就像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推动着各个领域的创新和变革,真是让人佩服。

说到这里,大家肯定都知道,科技不仅仅是个冷冰冰的词,它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从早上起床用的智能手机,到晚上看电影的平板电脑,科技真的是无处不在。

咱们的工作方案可不是随便制定的,背后可下了不少功夫。

要明确目标,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这就像做菜,要有明确的菜谱,不然再好的食材也做不出美味的饭菜。

国家希望通过的引导,鼓励这些科技企业多投入研发,搞出更多的“黑科技”。

这就好比种树,只有细心浇水施肥,才能长出参天大树,让人仰望。

再说了,国家还得鼓励企业和高校合作,推动产学研结合,这样能把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起来,才能培养出更多的科技人才。

想想看,如果没有这些人才,谁来推动科技的发展呢?就像马路上没有车,谁还敢说这条路通呢?就是资金支持了。

钱嘛,谁都知道是个好东西,没了它,啥事都难办。

国家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来为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就像是给企业加油,让它们能在竞争中跑得更快。

尤其是那些初创企业,没钱就像是无米之炊,怎么也做不出好饭来。

国家希望通过这些资金,能让企业在技术上有所突破,真的是心系民生,事事为民着想。

的宣传和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

想要让这些方案真正落地,企业得知道这些呀。

国家会组织一些培训班,甚至在线讲座,让企业了解的细节。

这就像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课,学习那些原本看起来高深的知识。

只有大家都了解了,才能更好地利用这些,发挥它们的作用。

想想看,等到企业都能运用自如,那就是一场“科技盛宴”,简直让人期待得不行!然后,还有市场开拓的问题。

企业再好,没市场也没用。

国家会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这就像给企业架起了一座桥,让它们能顺利渡过难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17•【文号】国资发综合〔2017〕191号•【施行日期】2017.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综合〔2017〕191号各中央企业:品牌是企业竞争能力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

质量是品牌的生命线,是品牌建设的基础。

加强质量品牌工作是提高有效中高端供给和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手段,是塑造企业形象、提高品牌溢价能力的有效途径。

为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品牌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中央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到2020年,中央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力显著增强,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有效中高端供给大幅增加,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进一步提高,打造一批质量水平世界一流的公司,培育一批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

强化企业在质量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高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能力。

坚持分类指导。

遵循质量品牌发展内在规律,结合生产制造、运营服务、工程建筑等行业企业特点,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对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进行分类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

统筹推进质量和品牌工作,注重质量和品牌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发挥合力,多措并举,实现叠加效应。

坚持循序渐进。

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前瞻性战略部署,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形成长效机制。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各省属企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激发省属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内在动力,充分发挥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度融入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建设,经省国资委研究,现就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把握“科教强省取得重大突破”的目标定位,完善省属国资国企科技创新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以创新力提升带动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谋划长远,完善体系。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国资国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基点,坚持规划全局、系统谋划,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明确科技创新的目标、方向、重点、实施路径和相关措施。

(二)强化主体,需求牵引。

坚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全省八大发展战略和企业主业转型升级,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发展短板持续发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创新驱动。

(三)健全机制,鼓励担当。

遵循科技发展规律,为国资国企科技创新发展持续优化内外部环境,建立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和体制机制,营造敢于探索、大胆尝试、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持续提升国资国企科技创新综合水平,为“科教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发挥主力作用。

(一)建立统筹协调的科技创新体系。

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

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

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发文字号】国科发政字[2006]31号【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日期】2006.01.24【实施日期】2006.01.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国资委、总工会,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资委,各全国产业工会,各中央企业: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主创新的要求,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

现将《“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二00六年一月二十四日附件: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

一、基本宗旨和主要目标基本宗旨: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目标:引导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引导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增强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能力。

二、指导原则和总体部署指导原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引导与运用市场机制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集成各方优势,创新工作机制,营造有利环境。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18•【文号】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施行日期】2024.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各中央企业:现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7月18日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中央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打造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集约高效的供应链,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体系,增强采购价值创造能力,全面推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化、精益化、协同化、智慧化发展。

(一)坚持依法合规。

严格遵循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和管控要点,切实规范中央企业采购行为。

(二)坚持公开公正。

平等对待中央企业内部和外部各市场参与主体,破除行业垄断和保护主义,完善企业内控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坚持竞争择优。

广泛搜寻供应资源,充分激活市场竞争,以性能价格比最佳、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最优为目标,优选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商。

(四)坚持协同高效。

整合内外部资源,推动供应链上下游协作,助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集约高效、合作共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明确规定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

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法规规[2021]80号)

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法规规[2021]80号)

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的通
知(国资发法规规[2021]80号)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22()3
【摘要】各中央企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助力"十四五"时期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总页数】4页(P89-92)
【作者】无
【作者单位】国资委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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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的意见(发改财金规[2021]274号)4.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5.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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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3.30•【文号】国资厅发法规[2004]204号•【施行日期】2004.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04]204号)各中央企业:现将《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2004年3月30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组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3]26号)的要求,现就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根据中央关于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部署,结合中央领导同志对国资委要“管出资的人、管保值增值的事”的要求,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以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集中力量、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层实施,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工作格局,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中央企业领导人培训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学习这一理论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二是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启发学习内动力,形成终身学习的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企业;三是坚持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既突出紧缺专业知识的培训,又着眼长远发展的需要,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四是坚持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努力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和国际市场运作的企业领导人才,更好地适应中央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五是坚持国资委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广泛利用各种社会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分层次组织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六是坚持突出重点与按需施教相结合,针对不同需求实施分类培训,合理设置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和学制,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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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中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围绕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中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为依托,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与国家发展需要相结合。

企业科技创新活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将国家发展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统筹创新布局,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引领和骨干作用。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

要把握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加强科技规划导向,确保组织机构落实、科技投入增长和重要研发平台建设。

要努力突破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科技创新体系中各要素的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

坚持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

要围绕主导产业,针对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确定科技创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满足企业当前发展需要。

要结合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着眼提升长远竞争力,注重前瞻性、战略性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技术储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掌握核心技术与提高系统集成能力相结合。

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基础的重点领域,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重点突破,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要注重系统集成能力的提升,完善企业功能和业务链,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增强工程化能力,实现从单项技术创新向系统化、集成化创新的转变。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到“十二五”末,中央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科技投入稳步增长,创新体系和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一批中央企业成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在部分领域实现从技术跟随到技术引领的跨越。

科技投入稳步提高。

基本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平均达到2.5%以上,其中研发投入的比重达到1.8%以上;制造业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

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比重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创新型企业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研发能力明显增强。

建成一批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国家级研发机构达到340家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升。

研发周期明显缩短,研究开发成功率、新产品产值率居行业先进水平。

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

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开放式科技创新体系基本确立。

企业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目标清晰、定位准确。

科研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研发运行机制高效顺畅,科技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科技成果转化高效,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和创新环境基本形成。

科技创新成效显著。

重点行业的一批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核工业、航天、航空、新能源、新材料、信息通信及智能电网、油气勘探、高速铁路、海洋工程等领域的一批科技成果居国际领先水平,实现产业化和工程化。

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

累计拥有有效专利数明显增加,专利质量显著提高,2015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较2010年翻一番。

二、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任务(四)加强科技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

企业要将科技创新作为集团公司发展的核心战略,做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坚持突出主业的方针,确立企业科技创新的发展路线,制定科技发展规划,依据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明确科技工作的目标、方向和任务。

加强重点产业技术领域研究,确定重点科技专项和优先发展技术项目,切实做好科技规划的组织实施和跟踪评价。

创新型(试点)企业要加强与国际一流企业的全面对标,制定并落实创新型企业建设方案。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研发体系。

建立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研发体系,明确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基层技术研发部门在创新链条中的职责定位,形成工艺及技术开发、应用研究、基础研究相配套的梯次研发结构。

加强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建设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提升试验研发手段。

有条件承担国家重点研发任务的企业,要做好国家级基础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

积极探索高效顺畅的研发运行机制,推动研发、设计、工程及生产的有机结合,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中央研究院”。

转制科研院所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打造行业共性技术平台,更好地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六)优化配置企业科技资源。

进一步加强企业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实现内外部资源有机结合。

加大内部科技资源整合力度,着力解决企业科技资源分散、专业交叉重叠和技术重复开发等问题,完善创新链条,实现科技力量的有效协同。

积极利用外部科技资源,通过合作研发、委托研发、并购等方式获取创新资源。

积极吸收利用海外优质科技资源,探索建立海外研发机构,开展国际化研发。

(七)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围绕企业总体发展规划,按照“创新储备一代、研究开发一代、应用推广一代”的原则,选择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加大投入,组织联合攻关,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鼓励企业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研发任务,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引领行业技术进步。

重点支持企业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电动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技术研发,取得重大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八)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坚持科技创新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相结合,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能力。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推动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集中管理。

保持专利数量快速增长,提高发明专利比重。

在主导产业和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大批核心专利与自主知识产权成果。

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侵权预警和风险防范制度,探索建立“专利池”,有条件的企业要研究专利布局策略。

加强知识产权成果运用,重视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提高知识产权成果的资本化运作水平。

(九)加强主要领域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发挥中央企业具备的标准工作基础和优势,推动科技创新活动与标准工作的良性互动,支持具有创新成果的企业联合开展标准的研究与制定,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

推动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上升为技术标准,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强国际标准话语权。

(十)加强合作创新。

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合作的长效机制,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健康发展。

加强企业间、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创新,形成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开放式合作机制,提高创新效率,降低创新风险。

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国外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引进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

发挥中央科技型企业在行业共性技术和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更好地为行业发展和中小企业服务。

鼓励中央企业间加强合作。

(十一)加强服务创新。

建立服务创新技术支撑体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综合集成各领域先进技术,持续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提高市场应变能力。

制造业企业要加大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的融合,实现由产品制造向系统设计集成和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

服务业企业要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提高研发、信息、物流等综合支撑能力。

(十二)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

完善科技人才评价、选拔、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对科技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健全科技人才技术职务体系。

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通过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及深化产学研合作,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建立健全科技带头人和科技专家制度。

逐步加大对科技人才的激励力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给予特殊奖励。

做好中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吸引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

(十三)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健全科技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提升科技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加强科技统计调查分析、技术档案管理、科技情报、知识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加强技术经济等软科学研究,准确把握创新方向,提高科技管理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加强创新模式与方法的研究,提高创新效率。

采用新技术、新工具改进科技管理。

推广先进科学管理方法,加强科技政策的培训与交流,增强科技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对创新政策的把握和理解。

做好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促进中央企业之间科技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十四)加强企业创新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群众性创新文化建设活动,鼓励群众性技术革新和技术发明,调动群众积极性,群策群力,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大力弘扬敢于创新、勇于竞争、诚信合作、宽容失败的精神,着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文化氛围。

把鼓励创新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扬企业家开拓创新精神,培养研发人员潜心研究、甘于奉献的精神,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热情和活力。

三、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政策与保障措施(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科技创新工作摆在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强和改进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

企业领导班子要将科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中要有专人负责科技创新工作,明确分工,落实领导责任。

企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从战略高度认识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加强创新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工作的自觉性。

科技、规划、投资、财务、人力资源、法律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并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推动重点科研任务的落实。

切实加强对子企业创新工作的分类指导与监督管理。

(十六)建立健全科技组织管理机构。

加强科技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做到机构编制落实、制度健全。

根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需要,设立专职科技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定位。

大型企业集团要发挥科技部门专业管理优势,强化统一管理,提高集团公司科技管控能力。

加强科技决策的科学化和程序化,根据需要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科技决策和咨询机构。

企业董事会组成人员中应考虑聘任熟悉科技工作的外部董事。

(十七)完善企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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