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皖政办秘[2017]98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25

【实施日期】2017.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秘〔2017〕9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

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质增效,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巩固农业保险发展成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服务农业现代化和助力脱贫攻坚为方向,支持农业保险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条,进一步满足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差异化的保险需求,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协同发展的格局,建成保障充分、覆盖广泛、竞争有序、富有活力、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险体系。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升服务“三农”保障能力,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

二、主要任务

(四)丰富农业保险险种体系。加快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将中央财政补贴农业保险险种逐步纳入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保险等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在省内全覆盖。鼓励各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发展蔬菜、果品、中药材、茶叶和特色养殖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落实完善山区库区农房保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开展农房保险。力争农业保险在主要种植业、养殖业全覆盖,做到“愿保尽保”。探索开发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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