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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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货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普通货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普通货车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行车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普通货车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装卸工、押运员等。

第三条普通货车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对普通货车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 普通车辆安全技术知识;3. 驾驶操作技能;4. 事故预防与处理;5. 应急救援知识;6. 公司规章制度。

第六条普通车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效果。

第三章驾驶操作规范第七条驾驶员应取得合法有效的驾驶证,熟悉车辆性能,了解车辆装载限制。

第八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依法依规行驶,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2. 保持安全车距,不随意变更车道;3. 严禁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4.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九条装卸工在装卸货物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货物装载要求进行操作;2. 注意货物平衡,防止货物倾斜、滑落;3. 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货物安全装卸。

第十条押运员应协助驾驶员做好行车安全工作,确保货物安全。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考核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普通货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二条普通车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对普通货车从业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交通事故后,从业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按照规定报告公司。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安保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教育第七条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学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条学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等。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时,从业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安全考核第十六条学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掌握程度、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安全行为等。

第十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学校应进行培训和再教育,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旨在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厨房帮工、仓库保管员等。

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2.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

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并接受检查。

3. 食品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佩戴口罩。

5. 食品从业人员应遵守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四、食品操作规范1.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食品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从业人员在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应保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3. 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对操作场所、设备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加工环境清洁卫生。

4. 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触摸食品、容器、工具等,防止交叉污染。

五、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1. 食品原料采购应选用合法、合规的供应商,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安全。

2. 食品原料入库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原料不得入库。

3. 食品原料储存应按照分类、分架、分堆的原则,确保食品原料储存安全。

4. 食品原料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霉变、虫蛀。

六、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 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食品从业人员应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操作规程,掌握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方法。

3. 食品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从业人员健康及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及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及安全管理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精品文档可以编辑!!放心下载!从业人员健康及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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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建立的背景和意义随着互联网领域的高速进展,从业人员在职场中扮演着越来越紧要的角色。

然而,在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职业领域中,从业人员面临的安全隐患也越来越突出。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从业人员的个人隐私和职场安全,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制造良好的职业环境和氛围,为企业进展供给稳定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1. 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育由于大部分从业人员都处于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状态中,其个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往往处于低谷状态。

安全管理制度应当通过供给各种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发动从业人员参加到制度建设和执行中来,从而培育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人员进出管理全面建设从业人员在企业内的管理制度,包括信息登记、人员证件、人员进出记录、保安巡逻、停车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通过完善人员进出管理制度,降低从业人员在职场中的风险,为企业供给更加安全和可信任的从业人员。

3. 保密和保护个人信息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可以通过对用户注册、登录、支出等环节进行加密处理等安全技术手段。

在保密方面,可以建立科学合理的保密政策、强化员工保密教育、完善保密管理体系等措施来提高机密信息的保密本领。

4. 安全审计和盘点安全审计和盘点是组织内部安全的监管手段,这是确保安全制度实施的有效工具。

可以利用日志审计、密码多而杂度强制性规定、定期的安全漏洞检查和应急响应的演练等手段,在组织内部订立安全审计和盘点的制度。

5. 外部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当外部的安全事件发生时,企业必需能够适时、有效地应对。

这需要公司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为可能显现的各种安全事件配备专业的应急人员,建立信息应急预案和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体系等。

三、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1. 完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信息安全是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必需建立安全的系统架构,保证系统的牢靠性、完整性和机密性。

从业人员安全资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资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司机等。

三、安全资质要求1. 基本要求(1)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

2. 特种作业人员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水平符合岗位要求。

3. 安全管理人员要求(1)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取得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资格。

(2)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能够独立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资质管理流程1. 资质审查(1)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相关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2)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安全资质要求。

2. 资质培训(1)对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员工,组织其参加相应的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对已取得安全资质的员工,定期组织其参加复训,确保其资质持续有效。

3. 资质审核(1)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员工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2)对发现不符合安全资质要求的员工,及时进行调整或培训。

4. 资质更新(1)员工的安全资质证书到期前,人力资源部门提前通知员工办理续证手续。

(2)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续证,确保其安全资质持续有效。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资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2. 对发现违反安全资质要求的员工,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违规行为。

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篇)

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水平,根据《道路运输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道路运输行业从事运输作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人为本、综合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考核制、安全宣传制度等。

第七条道路运输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驾驶员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拥有合格的驾驶技能和良好的安全意识。

第九条押运员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另一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对押运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熟悉运输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应注重实际操作环节,通过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五条道路运输企业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车辆和装备,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对车辆的定期维护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危险货运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高效、有序。

二、从业资格第四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持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押运员证、装卸工证等;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4.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业务素质。

三、安全操作第六条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定: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装货、卸货、运输等作业;2. 不得超载、超速、疲劳驾驶;3.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吸烟、饮酒、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4.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安全状况良好,定期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5. 押运员应全程监督车辆行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6. 装卸工应正确操作装卸设备,确保货物安全装卸。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

四、安全管理第八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1. 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4. 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从业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1. 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

五、安全操作规程1. 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的安全措施、作业后的安全清理等。

3.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分析,确保作业安全。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从业人员应主动报告安全隐患,不得隐瞒。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确保安全。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后,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报告上级。

2.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1. 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2. 从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3. 定期检查防护用品的完好性,及时更换损坏的防护用品。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生产安全,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铁路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铁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新入职的铁路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铁路安全法律法规、铁路安全规章制度、铁路安全操作规程等。

(2)在岗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铁路运输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整改。

(2)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事故时,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

(2)铁路运输企业应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个人防护用品(1)铁路从业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2)铁路运输企业应定期检查、更换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有效。

6. 交通安全管理(1)铁路从业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铁路运输企业应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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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篇一」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所有营运车辆必须自觉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公司应配有专职检验人员,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防“病”车上路和机件事故的发生。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公司和安全部门每月应编制车辆保养计划,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及拖保、漏保运行。

三、所有参加维修的车辆都要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检查、试车,在出具竣工维修合格证后方可参加运行。

四、提高车辆保修质量,建立车辆技术性能、维护保养情况档案。

为断提高车辆维修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技术水平,以杜绝行车机件事故的发生。

驾驶员操作规程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由人、车、道路和环境四个基本要素组成,而人是控制交通事故的关键因素,驾驶员的影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此要求驾驶员必须按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

一、出车前1、应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车辆证件是否齐备,随车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保证能随时接受出车任务。

2、保持车况整洁完好。

3、发车前确认无不安全因素方可起步发动。

二、运输1、运输途中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长途运输应配备两名驾驶员轮流驾驶,不得因疲劳驾驶影响行车安全。

3、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三、验收货物运输到达目的地,将货物交收货单位验收后,取得收货凭证交还托运单位。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加强普运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是增强普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普运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适应道路运输管理要求的长效机制。

一、公司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的年度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

安全科经理负责公司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的落实工作。

二、安全科应根据车辆管理形式的变化适时调整安全教育、培训方法。

即可采取集中办班或分片组织学习,也可采取从业人员签收学习资料、出版报、发短信等多种灵活方式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教育与培训内容:以普通货物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普通货物有关专业知识为主。

以形势政策和企业管理的需要自选内容为辅等。

四、每年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资料,参加好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名单及考核情况要求存档备查。

五、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要予以严厉批评并参加补救实培。

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培训。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一、企业负责人、负有安全责任的有关部门(科室)和人员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督察整改效果,确保安全。

企业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二、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

指定专人负责,同时要做好隐患登记台帐和相关资料存档工作。

做到有检查、有结果。

三、企业要做到出车前后对车辆技术状况、标志标识、应急防护设备、车辆、从业人员有关证件进行检查,同时要求驾驶员要做好运输途中的安全检查。

安全例会制度一、企业安全生产例会每季不得少于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参加人员,安全科经理及安全科全体成员,所有从业人员。

二、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企业每季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内容: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进行认真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教育从业人员,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问题。

四、参加例会人员实行签到制,不得缺席,未到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至会者,应在会后前来公司拿取会议资料。

五、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签名、未到人员及缺席原因、会议内容等。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普运从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证驾驶、从业资格证必须按时进行年检。

第二条:公安安全科对从业人员要求每季学习一次,传达有关部门文件及主管部门的指示,宣传交通法规,总结交流行车安全经验。

第三条:从业人员应按时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定点二组维护保养。

并做好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车辆主要配件更换记录。

第四条:车辆随时配备有效的消防设备,各种出车所需证件齐全有效。

第五条:及时参加公安和运管部门的车辆年审年检检测。

如检测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法人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措经费的落实。

四、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的安全生产体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各负其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把安全工作切实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三、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和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和工作负责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必须亲自过问,协调解决;主管安全生产和工作的副经理担任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和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公司各责任人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

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即纵向到公司各部门、职工,横向到每个从业人员。

六、公司要应当安排专项的安全经费,用于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例会,事故预防以及配备安全工作装备等开支。

七、公司应设置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人员应相对稳定,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能运用专业知识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事故处理紧急预案运输是货物流通必不可少的手段和途径,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高度责任感和安全意识,事故一旦发生,可采取有效的方案尽可能减低事故发生的损失,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方针保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安全是安全机构、部门、组织领导人驾驶员责无旁贷的责任,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难与共,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重要的还是要从预防抓起,坚决做到以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

二、基本措施1、建立公司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公司安全科2、建立公司交通事故处理应急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职责:接受指挥中心的各项指令,下达启动处置事故应急预案命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交通工具,并听从上级部门的指挥,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3、抓好硬件管理:每车必备灭火器、消防桶、铁锹等专用器材。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总则1、公司制定从业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驾驶员加强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2、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道路旅客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3、公司每年定期举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每季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此增强每一个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从根本上得到提高。

4、法律规定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才能上岗的公司员工都必须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才能上岗,对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年审、年检不合格的人员无条件下岗,直到重新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5、客运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

6、公司监督驾驶员、乘务员等有关人员执行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章操作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7、公司建立客运行车日志,记录日常维护、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停车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隐患、事故等。

8、公司对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考核;对驾驶员运行安全状况的适应性进行不间断的考核,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范的驾驶员,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奖惩处理,并保证奖惩落实到位。

9、公司制定驾驶员告知制度,在驾驶员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维护和检查,杜绝驾驶员违章驾驶,告知驾驶员道路状况、天气状况及其他注意安全的事项。

10、根据车辆运行的时间和路线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安排驾驶员定时休息,防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11、单程在400千米以上、高速公路600千米以上的客运汽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员。

12、对经考核确认已达不到要求的驾驶员,予以调离或辞退,并将被辞退驾驶员的有关情况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13、如因运输路途较远,需在途中吃饭,绝对禁止驾驶员饮酒,不准在途中过夜。

14、公司对驾驶员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交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行车事故的驾驶员,要及时认真进行处理。

经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及时解聘或调任其他工作。

二、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1、公司及承包经营业主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高1.6以上,持B1照以上,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不良信用纪录;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

签订聘用合同经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培训、技能考试和安全意识考核合格,发放准驾证后方可上岗。

2、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20xx.00元人民币(不计息)。

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其保证金。

3、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遵守下列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其信誉质量保证金人民币100元/次。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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