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及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医院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一、临床用血评价主要包括科室用血量及医疗指标增长情况、用血申请分级管
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价、输血适应症符合率评价、输血过程和输血后治疗评价情况、临床输血规范性等内容。
二、输血科(血库)每季度对抽查输血病例进行用血合理性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发回临床科室,临床科室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申诉或解释,输血科(血库)对临床意见进行充分评估后形成用血合理性终评结果报医务科。
三、临床科室对终评结果有异议,提交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讨论、裁决。
四、临床科室每月对本科室临床输血质量进行自查一次,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五、输血科(血库)每季度对全院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向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提交临床用血报告。
六、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每季度对各临床科室及输血科(血库)用血情况检查一次,抽取运行输血病历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临床输血相关记录的规范性和实际操作与规范、制度要求的符合性等。
每季度提交临床用血质量考核报告。
七、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各临床科室及医师合理用血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医务科将医师合理用血的评价结果用于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
九、绩效考核办公室将科室临床用血质量考核评分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二级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血液的采购、储存、发放、输血技术指导和临床用血咨询等。
3.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的输血治疗,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用血安全。
三、临床用血原则1. 科学、合理用血:临床用血应以患者病情和输血指征为依据,遵循输血适应症,合理选择输血方式。
2. 优先使用成分输血:根据患者病情,优先使用红细胞、血小板、血浆等成分输血,避免全血输注。
3.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生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掌握各类成分血输血指征,对患者输血适应证进行评估。
4. 加强输血前告知: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四、临床用血流程1. 输血申请: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标本送交输血科。
2. 输血科审核:输血科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内容包括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目的、输注成分、数量等。
3. 输血准备:输血科根据审核通过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准备血液,并确保血液质量。
4. 输血治疗: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输血方式,严格执行输血操作规程。
5. 输血后观察:输血后,临床医生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输血不良反应。
五、临床用血评价与监督1. 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价,包括输血适应症掌握、输血方式选择、输血治疗效果等。
2. 公示临床用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 对违反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床医师用血权限管理制度

临床医师用血权限管理制度L目的明确各级医师的用血权限与职责,规范医师用血权限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临床输血治疗工作。
2.范围本文件的执行部门/科室为临床科室、输血科、医务部等;执行人员主要包括临床医师、输血科工作人员、医务部分管人员。
适用于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
3.术语、缩略语和定义权限:为保证职责的有效履行,任职者必须具备的,对某事项进行决策的范围和程度。
用血权限:为保证临床治疗的有效进行,符合国家规定资质要求的临床医师具有制订输血方案并向输血科申请备血的权限。
4.目标各级医师在权限范围内开展输血治疗工作,无超权限用血情况发生。
5.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1.11临床医师负责按制度要求在权限范围内开展临床用血工作。
1.2输血科负责监控超权限用血情况,按规定向医务部上报相关统计资料。
1.3医务部负责临床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授权,并进行动态管理。
6.工作程序7.1临床医师用血权限的首次认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临床医师由医务部予以用血权限的首次认定:(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包括中级)。
(2)接受合理用血、规范用血等知识培训,当年临床用血知识考试合格。
6.2具有用血权限的临床医师,每年接受输血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临床用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执行本院用血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
6.3用血权限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以下情况者,暂停或取消用血权限:(1)临床医师合理用血评价为不合格,暂停用血权限1个月。
(2)未参加临床用血相关知识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暂停用血权限1个月。
(3)发生输血标本错误事件,暂停用血权限1个月。
(4)发生有责三级输血不良事件,暂停用血权限3个月。
(5)发生有责一级、二级输血不良事件,暂停用血权限1年以上,是否恢复用血权限由医务部视具体情况决定。
(6)发生其他严重违反输血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的事件,由医务部视具体情况决定暂停用血权限的期限。
1.4暂停用血权限期满后,经相关临床用血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用血权限。
临床用血评价公示及权限认定制度

某医院临床用血评价公示及临床医师权限认定制度1 目的实施临床医师用血权限化管理,是确保临床安全、合理用血的有效措施,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全院各科室;3制度内容临床科室每月应对医师临床合理用血进行评价并公示,医师合理用血评价结果纳入科室医师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质控办应于每月初对上月合理用血相关评价指标如输血前检查、输血申请、用血适应证合格率、成分输血比例、血袋回收、输血病历抽查等进行统计并提交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完成上月用血相关工作点评和用血管理检查情况通报;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制定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每月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各科对存在的问题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措施并上交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质控办负责对各科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和验收,并做好记录;临床医师用血权限的准入主治医师获得住院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相关临床用血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质控办将考核合格医师名单提交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审核,并负责公布最终授权的临床用血处方权限名单;有用血权限的医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临床用血知识培训和考核;科室根据上年度临床医师用血评价情况及培训考核情况填报临床医师用血权限评价认定表,质控办将临床医师用血权限评价认定表提交医院用血管理委员会审批,决定是否继续授予用血权限;暂停用血权限临床医师参加临床用血知识培训后考核不合格或被查到半年内不合理用血或不合格输血病程记录达3次的,质控办发出“用血权限暂停通知书”,暂停当事医师的用血权限,并报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备案;同时质控办及时向全院临床科室通报,血库将不再接受理其输血申请;用血权限的恢复医生需恢复用血权限时,应向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临床输血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当事医师方可恢复用血权限;对医师用血评价认定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4相关文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5、相关记录临床医师合理评价及权限认定表ZKB-JL-25临床用血评价表ZKB-JL-26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输血病历自查表ZKB-JL-27输血管理委员会对医师合理用血评价及权限认定表ZKB-JL-28医师用血权限认定人员一览表ZKB-JL-29输血质量与安全管理检查表ZKB-JL-306其他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沙坪坝区某医院科室临床医师合理评价及权限认定表ZKB-JL-25科室医师姓名评价年度年月科主任签名备注:1、科主任每月对本科室临床医生用血情况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作为个人业绩考核;2、临床医师输血评定结果将影响是否继续授权;3、评定应秉着客观、真实态度进行;沙坪坝区某医院临床用血评价表ZKB-JL-26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输血病历自查表ZKB-JL-27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主管医师:注:1、此表由主管医师及时书写;备血而没有输血的不必填写此表;2、本表填写后留在科室统一保管,作为科室病历质控的一部分;3、职能部门定期检查;科室检查人员:日期:输血管理委员会对医师合理用血评价及权限认定表ZKB-JL-28评定科室评定年度年委员会主任签名日期年月日科医师用血权限认定人员一览表ZKB-JL-29制表时间:年月日注:可根据科室人员数量增加表格行数;输血质量与安全管理检查表ZKB-JL-30检查人受检科室检查日期。
临床用血管理考核办法

临床用血管理考核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个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的临床用血,特制订临床用血管理考核办法。
一、临床用血督查:制定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制度,以严格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的用血。
1、检查人员:由医务科组织成立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小组,由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输血科、临床用血科室组成;2、检查方法:每季度检查一次,抽取输血病历每临床用血科室5份;3、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输血前(输血评估、大量用血申请、输血治疗同意、检验和检查核对)。
(2)输血过程(质量安全管理监控、治疗病程记录)。
(3)紧急用血及执行情况。
(4)临床输血反应处理。
(5)合理用血及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
二、考核办法:包括督查结果的通报、存在问题的整改与成效。
1、对临床科室督查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临床科室进行整改;2、将临床医师合理用血的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
3、对在临床用血督查检查到的问题,相关科室要切实做好整改措施,要有明确的改进措施和成效。
否则将对其作为个人业绩考核,严格执行惩罚措施。
4、对没有认真执行整改措施的,取消其用血申请的权限。
经过认真整改、培训,经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小组认定合格后,再授予其用血权限。
5、对当年度的用血督查中,在临床用血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由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小组上报,经输血管理委员会讨论给予一定的奖励。
临床用血评价公示及权限认定制度

临床用血评价公示及权限认定制度
公示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血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以保障患者知情权和公开透明。
公示的内容包括供血机构的基本信息、用血风险等级、供血机构的评价结果、不良反应情况等。
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公示标准和流程,并及时更新和公布相关信息。
公示的目的是让患者能够了解供血机构的质量和安全状况,为患者选择合适的供血机构提供参考。
此外,公示制度也可以促使医疗机构自我监督,引起医护人员对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视。
权限认定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医护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权限认定,确保用血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认定的人员参与。
权限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考核和认定等步骤,医护人员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并通过专业考核才能获得相关权限。
医疗机构应及时更新和公布医护人员的权限认定结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权限认定的目的是确保临床用血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业的人员参与,提高用血安全的保障水平。
然而,临床用血评价公示及权限认定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评审和审核机制,确保公示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另一方面,医护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和持续教育,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以适应临床用血的发展和变化。
综上所述,临床用血评价公示及权限认定制度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措施。
通过公示和权限认定,可以提高患者对用血机构的信任度,降低用血风险,提高用血安全性。
但制度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共同努力,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和运行。
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首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能够促进医疗机构的规范使用血液。
临床用血评价的过程需要对医疗机构的用血行为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评价结果能够反映出医疗机构用血的安全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通过公布评价结果,医疗机构能够了解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改进,提高用血的质量和效果,从而确保患者的用血安全。
其次,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能够增强用血监管的力度。
血液是一种特殊的医疗资源,使用不当或滥用都会对患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用血行为进行评价,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使用血液的行为。
同时,通过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可以提高监督力度,引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血液,减少滥用风险,保障公众的用血安全。
最后,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有助于提高用血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评价结果的公示,血液资源的流动性和匹配度能够得到提高,血液供需匹配程度得到优化,避免了血液库存过高或不足的问题,提高了用血效率和资源的利用率,降低了用血的成本。
综上所述,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血液安全性、确保患者用血安全、加强监管、保障患者权益以及合理利用用血资源的意义重大。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以进一步提高我国临床用血水平和质量,保障公众的用血安全。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制定本机构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机制和具体流程。
实施细则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建立并完善临床用血组织体系建设、血液管理制度建设和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制度建设,确保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落到实处。
医疗机构对特殊情况下的紧急输血有相关规定与批准流程。
2.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并履行其职责。
负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科学用血、合理用血、安全用血、节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每季度组织专家进行输血病历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3.临床科室及医务人员在具体诊疗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相关制度,完善输血前评估工作,按照输血适应证申请与审核用血,注意节约血液资源,合理应用,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并保证患者临床用血全程记录无缺失。
4.医疗机构应当配合血站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当血液库存紧张时,以合适方式提醒临床用血紧张,以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序。
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明确,除急救用血外,应按照用血量不同分为三个层级对临床用血医嘱进行审核。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并与输血科沟通后,报医务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一、输血前评估。
1.进行输血前评估应详细了解患者有无输血史,有输血史应了解有无输血并发症;了解有无先天性或获得性血液性疾病;有无服用影响凝血功能的药物,如华法林、阿司匹林等;完善输血前相关检查指标;重要脏器功能评估等。
2.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
3.医师在决定是否对住院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前,必须对患者输血的必要性、成分、输血量等进行输血前的综合评估。
评估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进行。
4.医师应将输血前评估内容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5.手术中麻醉科医师决定的输血,也必须要有评估并详细记录在手术记录或麻醉记录单上。
二、输血后效果评价。
1.病历中应记录本次输血过程的主要细节,包括输血前评估、输血指征、成分、输血量、输血过程有无不良反应等。
2.血液输注完毕后24-48 小时医师应参照用血前的评估项目进行输血后效果评价,并将评估内容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应包括患者症状是否改善、输血后有否达到输血效果(检查相应指标),评估是否需要继续输血。
3.患方对本次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的认同情况也是用血后效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本制度所指输血是指输注各种血液成分,包括红细胞、血浆、冷沉淀及血小板等。
四、医务科每季度组织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在内网公示,科室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临床科室用血评价和公示制度
临床科室用血后评价和公示制度
1、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血液,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临床输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恢复血容量,提高胶体渗透压,补充红细胞、提高供氧能力,改善供血功能,补充有效抗体,提高机体免疫力等。
在实际应用中,应当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输血或输入患者不需要的血液成分而影响患者的健康。
3、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
我院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血液储存、交叉配血;并对我院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
5.临床科室在输血第二天应对患者复查血常规,观察患者精神状况,病情有无好转等,做出输血有效或无效的评价,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6。
院质控办每月不定期抽查病历,检查患者是否具备输血指针;输血相关资料的填写是否完整;输血后是否做出疗效评价等情况.
7。
院质控办每月在医疗质量通报会上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公示,
对检查不合格的医生进行通报,连续三个月不合格者,医院将对其进行扣除绩效工资和停止处方权到医务科学习一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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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1.目的 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安全、有效用血。 2.职责 2.1临床医师负责对患者用血指征进行评估,并评价用血疗效。 2.2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 2.3输血科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 2.4医务处每季度对各临床科室及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并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个人用血权限的认定。 3.制定依据 3.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3.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4.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4.1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随病历保存。 4.2用血前评估:由医师参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输血指南,结合病人症状、相关实验室指标等,判断是否符合相应输血指征、需要输注的成分及输注量。 外科输血指南 (一)红细胞: 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血红蛋白在70~100g/L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及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二)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血小板计数50-100×109/L,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如术中出现不可控制渗血,不受限制 (三)新鲜冰冻血浆 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患者自身血容量) 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紧急对抗华法令抗凝血作用 (四)冷沉淀 纤维蛋白原<0.8g/L (五)全血 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性休克的患者 持续活动性出血,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30% 注释 红细胞的主要功能是携带氧到机体的组织细胞 失血达总血量30%才会有明显的低血容量表现,年轻体健的患者补充足够液体就可以完全纠正其失血造成的血容量不足 全血或血浆不宜用作扩容剂 血容量补足后输血的目的是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首选红细胞制品 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结合红细胞输注,也适用于大量输血 无器官器质性病变的患者,只要血容量正常,红细胞压积达0.20(Hb>60g/L)的贫血不会影响组织氧合 急性贫血患者,动脉血氧含量的降低可以被心输出量的增加及氧离曲线右移而代偿 心肺功能不全和代谢率增高的患者应保持Hb>100g/L以保证足够的氧运输 手术患者在血小板>50×109/L时,一般不会发生出血增多 血小板功能低下(如继发于术前阿斯匹林治疗)对出血的影响比血小板计数更重要 分娩妇女血小板可能会低于50×109/L(妊娠性血小板减少)而不一定输血小板 因输血小板后的峰值决定其效果,缓慢输入的效果较差,所以输血小板时应快速输注,并一次性足量使用 只要纤维蛋白原浓度>0.8g/L,即使凝血因子只有正常的30%,凝血功能仍可维持正常 即使患者血液置换量达全身血液总量,实际上还会有1/3自体成分(包括凝血因子)保留在体内,仍然有足够的凝血功能 休克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可导致消耗性凝血障碍 新鲜冰冻血浆的使用,必须达到10~15ml/kg,才能有效 禁止用新鲜冰冻血浆作为扩容剂 禁止用新鲜冰冻血浆促进伤口愈合 内科输血指南 (一)红细胞 血红蛋白<60g/L或Hct<0.2考虑输 (二)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50×109/L,不输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10-50×109/L,伴有出血,可输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
(三)新鲜冰冻血浆 主要用于补充多种凝血因子(特别是Ⅷ因子)缺陷及严重肝病患者 (四)普通冰冻血浆 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五)洗涤红细胞 用于对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高钾血症、肝肾功能障碍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患者 (六)冷沉淀 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 纤维蛋白原<0.8g/L (七)全血 急性出血引起血红蛋白<70g/L或Hct<0.22出现失血性休克;用晶体液或胶体液扩容仍是治疗失血性休克的主要输血方案。 不合理使用红细胞 非手术科室: 患者Hb(血红蛋白)>60g/L 或Hct(红细胞压积)>0.2 无缺氧症状
手术科室: 红细胞用量过大 患者失血量<20%自身血容量或 Hb>100g/L时使用红细胞 不合理使用血浆 扩容 ? 补充白蛋白 ? 补充营养 ? 与RBC搭配输注 ? 术后促进伤口愈合 ? 1血浆不宜用于扩容
血浆不合理输注的首要原因。 目前没有资料证明血浆补充血容量的效果比晶体液或胶体液好。 ①血浆没有常规灭活病毒; ②输注血浆可引起过敏反应,还能引起输血相关性急性肺损伤(TRALI); ③晶体液、人造胶体液和白蛋白上述风险小,扩容时应首选。 2不宜用血浆补充白蛋白 血浆中的白蛋白纯度和浓度低,而且未经病毒灭活,用于治疗低蛋白血症所致水肿或胸腹腔积液时起效慢且效果不明显。 为提高血浆蛋白,减轻水肿和积液,用白蛋白制剂更加安全有效 3不宜用血浆补充营养 输注的异体蛋白质必须先分解成氨基酸才能参与机体组织蛋白质的合成,而血浆蛋白以白蛋白为主,白蛋白的半衰期约为20天,所含氨基酸释放缓慢; 必须氨基酸中的色氨酸及亮氨基酸含量较低,从营养学的角度而言,给危重病人输注新鲜冰冻血浆以补充营养的价值不大,反而可能引起输血反应。 补充营养正确的做法是口服食物及肠胃外静脉营养疗法。 4血浆不宜用于与红细胞搭配输注 由于临床医生存在输全血的旧观念,应用“红细胞+血浆”搭配输注,达到输全血的目的。 这样做既浪费血液资源,又因为供者数的增加而增大输血的风险。另外,搭配所用的血浆剂量不足,达不到补充凝血因子的目的,况且临床上因稀释性凝血因子减少引起的出血比较少见(凝血因子水平只要有正常浓度的25%~30%就可止血)。 5手术后不宜用血浆促进伤口愈合 不少人错误地认为,血浆中含有白蛋白,有利于术后患者的康复和伤口的愈合。 其实患者的营养状态并不会由于血浆而被纠正,参与创伤修复的主要因素是细胞生长因子、纤维结合蛋白、胶原及瘢痕形成等,血浆对此并无直接作用,为促进伤口愈合,最佳的营养支持方式应是实施规范的肠内营养和肠外营养。 .PT(凝血酶原时间)或APTT(部分凝血酶原时间)稍延长,未达到>正常1.5倍,不宜输注血浆。 PT或APTT>正常参考值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有血浆输注指征,但有时血浆用量不足,<10-15ml/kg,达不到止血目的。 不合理使用血小板 患者出血量较大但无明确血小板稀释性减少时应用血小板。这是血小板不合理使用的最主要原因。 血小板计数50-100×109/L,无出血临床表现。 不合理使用冷沉淀
出血量较大但无纤维蛋白原降低时盲目应用冷沉淀。 Fig(纤维蛋白原) > 0.8g/L,无明显出血表现,使用冷沉淀。 有冷沉淀应用指征,但用量不足(<1~1.5单位/10kg),效果不明显。 1. 输血前预防性用药 输血前使用了地塞米松、非那根及其他药物(包括氯丙嗪、异丙嗪、苯海拉明、葡萄糖酸钙),占47.6%。 但是临床研究表明采用地塞米松和非那根预防输血不良反应无显著的临床意义。 特别是注射地塞米松可使急性溶血反应和细菌性输血反应早期的发热表现时间推迟,失去在第一时间停止输血和实施抢救的机会,可能导致严重的输血反应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2. 部分病历没有输血记录,病程记录中很少记录输血理由(带普遍性),特别是输注血小板、血浆、冷沉淀等成分血时。 3. 病历首页、配血单、麻醉单、手术记录、医嘱和病程记录中的用血量和血液品种存在不相符情况。 4. 血液品种名称使用不规范、不准确,如用“少浆血﹑浓缩红、红细胞”。 5. 血液成分使用剂量不规范,如医嘱中红细胞有时以“ml”表示,有时用“U”表示 6. 部分医院配血单上未注明配血方法。 7. 部分麻醉记录和手术记录中无失血量统计。 8. 有些麻醉记录用词不准确,如林格液、代血浆;有些用英文缩写词表示晶体液或胶体液,而未注明汉字商品名。
4.3输血后疗效的评价:输血后48小时内,医师应对输血疗效进行评价,包括症状有无改善、实验室指标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等。如有输血不良反应,应严格按照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进行。 4.4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对本科室的输血病例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材料妥善保存。根据医院医疗质量检查通报中有关各科室输血质量内容,提出科室的整改措施,并在日常工作中持续改进,确保临床用血质量不断提高。 4.5输血科每月依据输血申请单填写质量、临床用血情况、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对医院通知执行情况等,对临床用血进行评价。 4.6医务处对临床用血的评价 4.6.1定期抽取病例,根据患者病案资料,组织专家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论证,评价合理用血情况。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抽取输血病例至少20份。检查内容包括: 1)、《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范; 2)、输血前是否有免疫学检查; 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写《输血治疗同意书》; 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 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 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 4.6.2对每季度各科室用血情况进行汇总总结,研究变化趋势,分析大量用血及用血增长过快的原因。 5.临床用血公示制度 5.1每季度在院内网公示各科室及医师临床用血统计报表。 5.2医务处定期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 5.3医务处对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个人用血权限的认定,并纳入科室、个人的业绩考核。对出现突出质量问题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输血技术规范的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