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拍卖所得及回流文物拍卖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说明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说明第一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说明《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的所得税额。
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录入本表。
三、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或上传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或上传本表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填写本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英两种文字填写。
六、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1、计算机代码:填写税务登记表中的计算机代码(原征收管理码)。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3、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名称。
3、国家与地区:按国家与地区编码表填写,详见国家与地区编码表(附件3)4、职业:按照职业编码表填写,详见职业编码表(附件4)5、所得项目:按照规定项目填写,详见所得项目编码表(附件2)。
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6、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7、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
8、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9、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艺术品交易税务申报指南

艺术品交易税务申报指南艺术品交易作为一项高度复杂和特殊的交易活动,涉及到税务申报和遵守相关法规是至关重要的。
本指南旨在为艺术品交易者提供全面的税务申报信息,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一、艺术品交易涉及的税务事项在进行艺术品交易时,交易者应注意以下税务事项:1. 增值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艺术品交易可能需要征收增值税。
交易者应确保在交易过程中遵守增值税的纳税规定,并及时申报纳税。
2. 个人所得税:若交易者作为个体经营者从艺术品交易中获得利润,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 资本利得税:对于艺术品交易中的投资者,交易产生的资本利得可能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资本利得税的规定各有不同,请交易者在进行跨境交易时务必留意相关规定。
二、艺术品交易税务申报流程为了确保艺术品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交易者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税务申报:1. 登记税务登记证:作为一名从事艺术品交易的个体经营者或企业主,首先需要在国家相关税务机构登记取得相应的税务登记证。
2. 收集交易凭证:交易者应妥善保管交易的相关凭证,如购买发票、销售发票、合同等。
这些凭证是交易者进行税务申报时的重要依据。
3. 编制财务报表:交易者应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准则,编制艺术品交易的财务报表。
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 计算和申报税款:根据交易所在地的税法规定,交易者应计算相应的税款,并利用税务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5. 纳税和报表提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易者需按期纳税,并及时提交相关税务申报表,如增值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等。
三、避免税务风险的建议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税务风险和纠纷,以下是一些建议供交易者参考:1. 密切关注税法法规的变化:税法和税务规定时常调整,交易者应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关注,并及时调整自己的税务申报行为。
2. 寻求专业税务咨询:艺术品交易的税务申报较为复杂,建议交易者寻求专业税务咨询,以确保自己的申报行为合规。
SB156-2《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外籍人员)》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外籍人员)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表单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附件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二、申报期限次月十五日内。
自行申报纳税人应在此期限内将每月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如下:(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英文名称:填写纳税人的英文姓名。
3.中文名称: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可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6.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号码。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税务机关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该号码;没有,则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上的号码。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7.自行申报情形: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8.在中国境内通讯地址:填写纳税人境内通讯地址。
9.邮政编码:填写通讯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10.电话号码:填写纳税人的电话号码。
古董文物赠予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古董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价值。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古董文物市场日益繁荣,古董文物的赠予现象也日益增多。
然而,在古董文物赠予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古董文物赠予的法律规定出发,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一、古董文物赠予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古董文物赠予,是指赠予人将其拥有的古董文物无偿转移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
赠予行为应当符合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2. 分类根据赠予主体和受赠主体的不同,古董文物赠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个人之间赠予:指赠予人和受赠人均为个人的古董文物赠予。
(2)个人与单位之间赠予:指赠予人为个人,受赠人为单位的古董文物赠予。
(3)单位之间赠予:指赠予人和受赠人均为单位的古董文物赠予。
(4)个人与国家之间赠予:指赠予人为个人,受赠人为国家的古董文物赠予。
二、古董文物赠予的法律规定1. 《民法典》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六条规定:“赠予人将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赠予行为成立。
”此条规定了赠予行为的基本原则。
2. 《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购买、交换、继承等方式取得文物。
取得文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保护文物,不得破坏、损毁、转让或者出售文物。
”3. 《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拍卖人应当对拍卖的文物进行鉴定,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来源。
拍卖的文物应当符合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其他相关规定(1)海关相关规定:古董文物出口应当符合海关的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手续。
(2)税务相关规定:古董文物赠予可能涉及税收问题,赠予人和受赠人应当依法纳税。
三、古董文物赠予中的法律问题1. 赠予人主体资格问题赠予人是否具备赠予古董文物的主体资格,是古董文物赠予中的首要问题。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赠予人应当是合法取得文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国内人员)

8 列通过计算倒算得出。
10. 第 10 列“免税所得” :是指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所得。
11. 第 11~ 19 列“税前扣除项目” :是指按照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根据各所得子目对应的计算公式不同,部分“税前扣除项目”小项不允许填列。
( 1) 第 11~ 14 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是
附报附件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 B 表)》。
二、 申 报期限
次月十五日内。自行申报纳税人应在此期限内将每月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
表。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以下简称税
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 本 表各栏填写如下:
指按照国家规定,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
( 2) 第 15 列“财产原值” :该栏适用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填写。
( 3) 第 16 列“允许扣除的税费” :该栏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
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填写。
① 适 用“劳务报酬所得”时,填写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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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用户手册.

厦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操作手册目录1.概述 (5)1.1运行环境 (5)1.2系统安装 (5)2.厦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 (7)2.1系统初始化 (7)2.2首页面介绍 (10)2.2.1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11)2.2.2所得月份 (11)2.2.3功能菜单 (11)2.2.4学习中心、个税政策、通知公告 (11)2.2.5多企业管理 (11)2.3人员登记 (13)2.4报表填写 (15)2.4.1正常工资薪金收入 (19)2.4.2外籍人员正常工资薪金收入 (21)2.4.3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23)2.4.4外籍人员数月奖金 (24)2.4.5内退一次性补偿收入 (26)2.4.6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收入 (28)2.4.7个人股票期权行权收入 (29)2.4.8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收入 (30)2.4.9年金领取收入 (31)2.4.10劳务报酬 (32)2.4.11稿酬所得收入 (33)2.4.1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 (34)2.4.1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收入 (35)2.4.14个人房屋出租所得 (36)2.4.15其他财产租赁所得 (37)2.4.16财产拍卖所得及回流文物拍卖所得收入 (38)2.4.17股权转让所得 (39)2.4.18其他财产转让所得 (40)2.4.19偶然所得收入 (41)2.4.20其他所得 (42)2.5减免事项附表 (44)2.6申报表报送 (46)2.7申报更正 (47)2.8网上缴款 (48)2.9查询统计 (49)2.9.1申报明细查询 (49)2.9.2申报情况查询 (50)2.9.3扣缴报告表查询 (51)2.9.4个人收入统计 (51)2.9.5分项目分税率统计 (52)2.10 系统设置 (53)2.10.1系统管理 (53)2.10.2单位管理 (53)2.10.3申报管理 (53)3.技术支持 (55)厦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操作手册1.概述1.1运行环境本节介绍的内容会帮助您提供必要的操作环境,请仔细阅读。
个人所得税总结图表
个体工商户准予扣除项目1工会经费≤2%×工资福利费≤14%×工资教育经费≤2.5%×工资2(广告费+业务宣传费)≤15%×收入以后可以结转3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乘以60% 收入×5%4借款利息支出高于同期同类金融机构的不准扣,低于部分可以5研发购置的单台价值≤5万的,可以扣,超过的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扣除6与家庭混用的费用,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分摊比例,据此扣除。
不得扣除项目资本性支出,没收罚款;赞助;自然灾害或意外损失有赔偿的那部分。
分给股东的股利,用于个人和家庭支持。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工资。
捐赠扣除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收入-成本-费用-损失扣除项目2向从业人员支付的工资据实扣除3三项经费按标准扣除4广告费同上5招待费按发生额×60%与当年收入×0.5% 孰低原则6准备金不可以扣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收入-3500收入=分得利润+工资薪金需要先计算企业所得税,按照税后利润计算分得利润劳务报酬适用范围:董事所得次的规定: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为一次。
属地与时间规定有交叉的, 规定以县为一地的,其管辖内一个月的收入为一次。
当月跨县的,分别计算。
每次收入<4000每次收入>4000每次收入>20000加成征税比其他项收入多了一个问题应纳税所得额=收入-80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收入-800)×20%应纳税额=所得×(1-20%)×20%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归集公式: 应纳税额=劳务报酬×(1-20%)×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捐赠支出的应纳税额计算步骤,以董事收入>2万为例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扣除限额= 应纳税所得额×30%以扣除限额<实际捐赠额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限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体工商户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科研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得的研究开发费用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或 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不得结转1投资者工资按3500扣为纳税人代付款的情况先将不含税支付额换成 含税的,再按规定计算每次不含税收入<3360每次不含税收入>3360应纳税 额=(不含税收入-800)÷((1-A)×B应纳税 额=【(不含税收入-速算扣除数)×(1-20%)】÷【1- A×(1-20%)】×B-速算扣除数或【(不含税收入-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B-速算扣除数A不含税收入(即不减速算扣除数)所对应的税率B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所对应的税率稿酬所得与劳务报酬一样,只是增加了审计纳税额×(1-30%)个人以图书 报刊发表同一作品,不论何种支付方式,都合并计算。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外籍人员)》
SB156-2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外籍人员)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表单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附件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二、申报期限次月十五日内。
自行申报纳税人应在此期限内将每月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如下:(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英文名称:填写纳税人的英文姓名。
3.中文名称: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可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6.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号码。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税务机关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该号码;没有,则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上的号码。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7.自行申报情形: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8.在中国境内通讯地址:填写纳税人境内通讯地址。
9.邮政编码:填写通讯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10.电话号码:填写纳税人的电话号码。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使用教程
使用教程
1.概述5
1.1.运行环境5
1.2.系统安装5
2.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6
2.1系统初始化6
2.2首页面介绍9
2.2.1日常业务操作流程9
2.2.2所得月份9
2.2.3功能菜单9
2.2.4通知公告、个税政策、学习中心10
2.2.5系统设置10
2.3人员登记12
2.4填写报表15
5、申报方式选择
一般选择网络申报,申报密码要求管理员发放,可自行更改。若无网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介质申报,保存之后,在报表报送页面导出一个压缩包去大厅申报。
选择导出申报文件
2.4人员登记
业务说明
纳税人信息包括从扣缴义务人处取得所得的所有雇员、非雇员、股东投资者、外籍人员等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操作步骤
1.选择“人员登记”,如下图所示显示所有纳税人信息。
运行安装文件。安装完成,桌面生成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登陆快捷方式。
2.
2.2系统初始化
业务说明
双击桌面图标 打开软件,初次登录时自动弹出初始化向导.
操作步骤
1.网络申报的用户,请选择网络注册。请确保输入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
图21
下一步:获取基础信息
图22
2.根据向导提示,先点击“下一步”进入办税信息的确认的环节和办税人员的信息登记,其中标红色*的部分为必填项,请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4.1正常工资薪金收入18
2.4.2外籍人员正常工资薪金收入20
2.4.3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2
2.4.4外籍人员数月奖金23
2.4.5内退一次性补偿收入24
2.4.6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收入26
2.4.7个人股票期权行权收入27
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说明
代扣代缴-其他所得-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说明一、申报准备完成《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填制。
具体填表方法请参见相关申报说明。
二、填报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三、填报说明(一)表头栏目填报税款所属期:个人取得所得的月份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扣缴义务人名称: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选择“一般行业”或“特定行业月份申报”,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扣缴义务人编码: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二)申报表基础信息栏目填报序号(1):顺位序号姓名(2):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身份证件类型(3):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4):与身份证件类型填报内容相对应的身份证件号码。
(三)申报表计税申报栏目填报所得项目(5):其他所得所得期间(6):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收入额(7):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额(含税收入额或税前收入额)。
免税所得(8):一般不填。
税前扣除项目(9-16):一般不填。
减除费用(17):不填。
准予扣除的捐赠额(18):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应纳税所得额(19):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
第19列=第7列-第8列-第16列-第17列-第18列税率%(20):20%。
速算扣除数(21):不填。
应纳税额(22):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
第22列=第19列×第20列-第21列减免税额(23):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
一般不填。
应扣缴税额(24):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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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财产转让所得-财产拍卖所得及回流文物拍卖所得个人
所得税申报说明(核定)
一、 申报准备
完成《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填制。具体填表方
法请参见相关申报说明。
二、 填报报表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三、 填报说明
(一)表头栏目填报
税款所属期:个人取得所得的月份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单位的法定名称全
称。
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选择“一般行业”。
扣缴义务人编码: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
(二)申报表基础信息栏目填报
序号(1):顺位序号。
姓名(2):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
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身份证件类型(3):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
名称。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证件名称。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18位纳税
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
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
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4):与身份证件类型填报内容相对应的身份
证件号码。
(三)申报表计税申报栏目填报
所得项目(5):财产转让所得。
所得期间(6):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收入额(7):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额(含税)。
应纳税额(22):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第22列=第7列
×3%或2%。
应扣缴税额(24):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第24列=第
22列-第23列。
已扣缴税额(25):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税款。一般不填。
应补(退)税额(26):根据相关列次计算填报。第26列=
第24列-第25列。一般与第24列相同。
备注(27):填写“拍卖核定征收”,并填报适用征收率。
(四)签署盖章栏目填报
相关人员、扣缴义务人、代理机构(人)填报相关内容,签
名或盖章。
四、客户端申报
第一步:点击左侧 “报表填写”中的“扣缴所得税报告表”,
在“管理表单”下选择“财产转让所得”中的“财产拍卖所
得及回流文物拍卖所得”,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您可以选择【添加】或【导入】两种方式录入人员
数据,操作方法和正常工资薪金相同,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添加】,按照员工收入情况如实录入数据,如
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