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法基本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法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国家法律法规中一个重要的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个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的的特别法,于1993年颁布实施,为我国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法的基本知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相关法规。
一、消费者权益的定义与保护原则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财产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主要包括平等自愿、自由选择、知情选择、安全保障、质量保证、公平交易、诚信经营等。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消费者基本权益保护: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益。
商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同时,商家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消费者的安全权。
2.虚假广告和不合理销售行为的禁止: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时,常常会受到虚假广告和不合理销售行为的误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进行不合理销售。
3.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保障:商家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提供优质的服务,并按照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有权利进行检查和投诉。
4.违法行为的处理:消费者发现商家存在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时,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5.消费者组织权益保护:消费者组织对于维护和促进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消费者组织可以通过举办培训、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同时也可以代表消费者参与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与方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和方法进行:1.加强自身的消费者法律知识:了解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和理解。
消费者保护法的名词解释

消费者保护法的名词解释现代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消费者保护法。
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涉及广泛,包括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商品安全、商品信息、不正当竞争等方面。
下面将对消费者保护法中一些重要的名词进行解释。
1. 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使用服务过程中享有的一系列合法权益和利益,包括知情权、参与权、人身权、财产权等。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消费者保护法的核心目标之一。
2. 商品质量商品质量是指商品所具有的适合其预期用途、符合约定要求、无任何瑕疵的特性。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如果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依法要求退换货、修理、赔偿等。
3. 商品安全商品安全是指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伤害或威胁。
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商家应当确保所售商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安全标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要求商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商品信息商品信息包括商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内容,主要通过商品标签、广告宣传、商品说明书等形式向消费者传达。
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
5. 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指商家在市场竞争中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欺骗、垄断、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消费者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虚假宣传、恶意比价、强迫交易等,保护消费者免受不正当竞争的侵害。
6. 三包规定三包规定是指商品售后服务的保障措施,其中包括退货、换货、修理等三个方面。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三包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故障,可以享受相应的三包权益。
7. 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是指商家在商品销售后,为满足消费者的合理需求,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包括退货、换货、维修、投诉处理等。
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班会方案

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主题班会方案
一、背景介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它保护了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增强同学们对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了解和认识,我们组织了一次以学《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为主题的班会。
二、活动目标
- 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和法律意义;
- 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 增强同学们的合法消费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三、活动内容
1. 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原则;
2. 分享实际案例,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应用;
3. 小组讨论,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问题展开互动交流;
4. 提供研究资料,供同学们进一步探索研究。
四、活动安排
时间:XX月XX日(星期X)下午X时至X时
地点:XX教室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主题班会,希望同学们能够深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合法消费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从
而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六、结束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们每个人的法律武器,它为我们提供了
有效的保护。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本次班会的机会,提高自己的
法律素养,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消费
环境。
以上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班会方案,望批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课件

第二节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 六、消费者的结社权 • 结社权是消费者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组织社会团体 的权利。是宪法中公民结社权在《消法》中的具体化。 • 七、消费者的受教育权(获得有关知识权) • 受教育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 主要内容: • ⑴消费者有权获得消费方面的知识。如消费观知识、商品或 服务的基本知识、有关市场知识等。 • ⑵消费者有权获得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知识。如涉及 消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机构,争议解决途径等知识。
人。如借照经营户, • 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以营利为目的。只要经营者
是有偿提供商品或服务,不论其结果是否盈利都是以营 利为目的的经营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
第三节 消 法 概 述
• 一、消法的概念 消法是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即凡是以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 品或接受服务时所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为内 容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归入消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 消费者的权利又称消费者权益,是指消 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依法 享有的权利,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 •
我国《消法》第2章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的 9项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义
第二节 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 一、消费者的安全权 • 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 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 权利。包括两方面: • ⑴人身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 受服务时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机能的完整以及生 命不受危害的权利。包括①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权; ②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例电器漏电致人致残或死 亡,都属侵害消费者的安全权。 • ⑵财产安全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解读与实践教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解读与实践教案一、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和内容。
2.培养学生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1.教学重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内容以及维权途径。
2.教学难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应用及维权策略。
三、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1)提问:同学们,你们在生活中是否遇到过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你们是如何处理的?2.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1)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因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2)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禁止强制交易等。
3.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1)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个人信息保护权等。
(2)经营者的义务: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保证质量、价格、计量准确,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案例分析(1)案例分析1:某消费者在商场购买了一双鞋子,发现鞋子存在质量问题。
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2)案例分析2:某消费者在餐厅就餐时,发现餐厅存在卫生问题。
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5.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践应用(1)维权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2)维权策略:收集证据、了解法律、寻求法律援助等。
(2)拓展: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哪些法律可以用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课后作业1.结合所学内容,写一篇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感悟。
2.举例说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五、教学反思1.本节课的教学效果如何?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理解是否到位?2.在教学过程中,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3.课后作业的布置是否合理,能否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重难点补充:1.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对话1:师:“同学们,你们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什么吗?”学生A:“是保护我们买东西权利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10.25【实施日期】2014.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四章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五章消费者组织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完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颁布实施,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大作用。
但在该法的运作过程中,也碰到一些问题:一、该法适用范围上的不确定性。
任何一部法律都有此独特的调整对象,否则难以独立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不例外。
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发现该法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争议。
主要表现为:(一)消费者定义的模糊性。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 条将消费者定义为:“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应该说这一规定是笼统的,不明确的。
就个人而言,一个商人为他的办公室购买一台电风扇,该商人的购买行为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就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来看是很难加以确认的。
因为该商人购买的电风扇的行为可能同时产生这样的效果:即既改善了工作条件,又方便了其生活,对其生产、生活都有利,若因该电风扇质量产生法律上的诉讼,该商人能否以消费者身份起诉呢?另外就单位而言,能否作为消费者呢?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明确规定单位不能作为消费者,因为单位生活消费最终表现为个人消费,而我国对其未作明确回答。
针对我国消费者定义的模糊性,建议将其定义为:任何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直接和它的贸易,商业、生产或职业有关的自然人。
(二)关于商品、消费品的范畴的不确定性。
对于商品、消费品的范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无直接规定,就商品而言,其范围极其广泛,既包括人工产品,也包括天然物品,而商品中能够作为消费品的也只是部分,英国1987年《消费者保护法》给消费品下的定义为:“消费品指人们一般打算将其应用于个人使用或消费的产品”,并作了除外规定,美国、加拿大等国也做了类似规定,可见国外对消费品的规定是严密和明确的,我国也应做类似的明确的规定,采取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立法方式。
(三)关于经营者的规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给经营者下了定义,但作为经营者的生产者的含义是什么,销售者包括什么范围,在目前的法律中,也找不到明确的条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4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释义】本条是关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应遵循的原则的规定。
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是民事活动,经营者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民事基本原则。
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次对该规定未作修改。
根据本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
自愿原则意味着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在交易活动中有权自主自愿地进行交易活动,根据自己的知识、认识和判断,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消费者进行交易,或者施加不合理、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经营者与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不具有支配和被支配、隶属和被隶属的关系,元论是消费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经营者都必须与消费者平等协商,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消费者,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要求消费者进行交易活动。
强调平等原则在当前的消费环境中显得尤为必要。
实践中,一些企业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情况这次修改不但重申了经营者在交易中要遵循平等原则,还在经营者义务一章专门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否则,其内容无效。
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平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生产者
销售者 违约
消费者
侵权
违约还是侵权? 违约 主观 无过错责任制 举证责任 赔偿范围 诉讼时效 2年 侵权 过错责任制 消费者承担 精神损害赔偿 2年( 一般侵权,1年 )
<民法通则>第136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案例导入】
• 北京的小玉,在2009年2月16日出版的一份报纸上看到 “一杯好茶 大大方方走进私密生活”的广告,声称 “延生护宝,茶能治好高血压、血糖、前列腺等多种老 年病及男性功能等,礼到病除”。她便于2月20日在该 报上标明的销售药店的方庄分店买了25盒延生护宝(茸 杞补肾健脾)茶,总价9750元,供家人及送朋友。可是 他们服用后,并没有控制住病情。后她在北京药监局网 站上查询得知,该药品广告已被认定为严重欺骗和误导 消费者(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等),并 于2月19日被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被 告药店)。于是,小玉便将药店及其所属公司告上法院, 要求双倍赔偿货款。(摘自首都消费维权法律网, 2010/2/6) • 问:小玉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问题
• (1)三鹿集团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的那项基本 原则? • (2)三鹿集团生产劣质奶粉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合 法权益? • (3)请问受害者的父母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孩子 的权益? • (4)为什么要严格查处三鹿奶粉事件? • (5)你认为应该怎样维护食品安全,实现消费者 “食无忧”的愿望? • (6) “生产者和消售者如何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 秩序”这个问题发表看法?
提示思考:
• 销售药店在明知广告违法,且药品已被采 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仍然 销售,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根据《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规定,经营 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 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 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小玉的请求 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3.10.31•【文号】主席令第11号•【施行日期】1994.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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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该法的实施对于促进消费者满意度和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下面将为大家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例如,消费者有权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受质量保证、公平交易、信息公开、合法合规等权益。
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他们可以要求退货、赔偿或者要求重新履约等。
这些规定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的合法权益。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合同约定和消费者的合理期望。
同时,经营者还要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不得歧视消费者,不得强制消费。
如果经营者违反规定,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消费者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消费者组织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力量,有权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可以代表消费者提出诉讼请求,还可以开展消费者权益教育和咨询等活动。
通过消费者组织的作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更好地得到保障。
在具体应用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例如,对于不合格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退货、换货、修理、赔偿等义务。
同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严惩虚假广告、限制涨价、设立维权基金等措施,以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总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者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积极参与维权活动。
同时,经营者也要依法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只有在共同努力下,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实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