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与城市管理研究
试论户籍制度改革

场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劳动力的 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蓬 勃 发展 的基本要求 。而许 多城市为保 证常住人口的兢 业, 出台了许多地 区性政策 , 限制外来 人口就业 . 严重干 扰 了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 ,阻碍 了经济 的进一步发
I 声 ● ● ● , ● ● ● 户籍制改革已是势在必行 日 ●已在新中国存 q | ● ● ● ● ● , ● _但它毕竟● ● ● ●-_ 蜀 I 。
在了 4 0多年 , 中国社会各 方面的影响已是根深蒂 固, 对 再加上中国的地 区之间 、 城乡之间的贫富差异明显 . 户 籍改革须谨从事。一旦盲 目放开 , 可能会 产生两大社会 问题 : 其一是大规模盲流 , 口大量流向富裕地区和各 人 大城市 , 短时间内会造成社会混乱 其二是城市超载。 由 于城市 内资源有 限, 大量外地人 口涌^共享资源, 会引 起城乡之间的矛盾 , 此外也会给教育 、 卫生 、 交通等部 门 带来许多难 解决的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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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改 革 的 推动 力
在 高 速 迈 向现 代 化 , 仅 表 现为 技 术 、 产 力 的发 展 , 不 生 更
在 一 系列 的 表 象 之下 , 直有 一股 巨 大 的 力量 推 动 一
表现为精神的变化 , 社会关系的变化 , 平等是最基本的 人权。去年 7月 . 我国于 19 年签署的联台国键至 97 济社 会 和文 化 权 利公 约》 始 生 效 , 约 规 定 “ 人有 权 享有 开 甚 人
二、 户籍 改 革 的 几点 建设 ( ) 一 走力 推进 小城 镇 建 设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冀政[200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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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冀政[2003]40号2003年7月21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公安厅提出的《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省公安厅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六日)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为严密、完善户籍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镇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现就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则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加快我省城市化进程。
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使户籍登记能够如实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身份状况,为各级政府有效地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奠定基础。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原则:一、坚持实际居住地登记和当地需要、当地收益、当地负担的原则。
二、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因地制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综合承受能力相适应,科学制定人口发展规划,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稳定的原则。
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一)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在全省打破城乡分割的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管理结构。
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12〕5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2〕9号)精神,促进全省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建制镇和城市转移。
加强配套政策措施的有效跟进,消除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保障进城转户人员合法权益,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进一步推进全省城镇化进程。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兼顾,服务大局。
正确处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的关系。
通过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城乡结构调整、城镇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综合配套,协调发展。
通过管理创新和调整完善,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建立配套政策保障体系,制定切实有效的跟进措施,创造有利于人口向城镇集聚的社会环境,让农村居民进城转户后能够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三)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发展水平,特别是容纳就业、提供社会保障的能力,分步骤、分阶段、分区域放宽小城镇和城市的落户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四)坚持自愿,保障权益。
充分考虑农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迁移政策(一)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021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_规章制度_

2021户籍制度管理新规定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20xx籍制度管理新规定,希望对你有用!20xx籍制度管理新规定1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以下简称“户籍制度”)是指国家对居民的居住地、身份、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在中国,户籍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与人们的身份、权利、义务等方面都有关系。
本文将围绕着户籍制度的概念、历史、现状及特点进行详细介绍。
一、概念户籍制度是在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下,为了实现国家社会管理的需要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户籍是指国家对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和流动情况的登记,记录人口数量和人口流动情况,以便管理和服务,具有社会控制、社会管理、社会监督等作用。
户籍制度是管理和控制人口流动,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律规定。
二、历史中国的户籍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
最早的户籍制度被称为“籍贯制度”,是西周时期开始实行的。
在这个制度下,人们的身份和所属家族是由出生地、祖籍地(籍贯)来确定的。
到了西汉时期,户籍制度经过一定的改革,成为了“乡里制度”。
在这个制度下,人们的身份和地位是由他们所居住的乡里来决定的。
到了明清时期,户籍制度经历了更深层次的变革,成为了“户口制度”。
在这个制度下,户口被确定为记录居民基本信息的主要手段,并且规定了居民的人口统计方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加强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和管理,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户籍制度。
在这一制度下,居民的基本信息被记录在户籍簿上,并且规定了人口迁移、流动、变更等方面的规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户籍制度也逐渐趋于完善和灵活。
三、现状目前,中国的户籍制度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主要指农村居民,而非农业户口则包括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
在这两种类型的户口中,城市居民的非农业户口是高级别的户籍类型。
由于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之间的划分很明显,其对人口流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很明显。
在现代社会中,户籍制度主要发挥以下作用:1. 管理和控制人口流动。
通过居民的户籍来进行人口流动控制和管理。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3•【字号】沧政发[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沧政发〔20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深化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88号)和河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时期新要求,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全面做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聚集。
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一)进一步放宽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引导在城市和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有序转为城镇居民,积极引进各类人才,提高整体发展水平。
以合法固定住所和具有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
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具有稳定生活来源的,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落户。
1.申请迁入人在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同时,还应具有稳定生活来源。
2.“合法固定住所”系指申请人通过各种合法渠道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住房。
对取得房产证的住房、取得宅基地使用证的合法自建房,凭房产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及相关材料申请户口迁入;对取得长期使用权的公有住房、军产房,凭房管部门(单位、居委会)证明、合同、社区民警入住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申请户口迁入。
3.稳定生活来源是指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取得保障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正常生活所需费用的,视为具有稳定生活来源。
包括:正常工作收入、合法经营收入、投资收益、退休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定期存款、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的稳定供给等。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4]2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4〕25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精神,积极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现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我省自2009年起人口呈逐年递减趋势。
按照国发〔2014〕25号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我省各市(地)市区户籍人口数量及综合承载能力,对我省户口迁移政策调整如下:(一)全面放开牡丹江市等9个城市的落户限制。
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绥化市、黑河市9个市的市区户籍人口均在100万人以下,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目前基本没有压力,且人口逐年递减。
因此,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条件已经具备。
在城市合法稳定就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同一地址租住半年以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1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合理确定大庆市、齐齐哈尔市落户条件。
大庆市和齐齐哈尔市2个市的市区户籍人口均在140万人左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较小,可适度放宽落户条件,促进人员有序流入。
在城市合法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同一地址租住2年以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2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市公安局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为加快本市小城镇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本市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应坚持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原则。
要有利于小城镇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也要充分考虑小城镇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
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要符合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并与加快小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要使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能力相协调,防止一哄而起,盲目扩大规模,大量占用耕地,削弱农业的基础地位。
二、改革范围和内容在本市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名单附后)的规划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他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对经批准在小城镇落户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允许依法转让。
户籍制度历史及改革
关于中国户籍制度及改革历程的浅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是中国政府对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实施的、以户为单位的人口管理制度,根据地域和家庭成员关系将户籍属性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我国的户籍制度是我国“特殊”历史下的产物。
长期以来,我国人口管理方针的制定与实施均建基于此项制度。
中国的这种特殊制度在建国初期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持续进行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乡间人员的流动频繁,该制度愈来愈受到广泛的争议与指责。
2005年底,国家开始着手户籍制度的深化改革,截止2009年3月,已有河北、辽宁等13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
在中国户籍制度的改革历程中,重庆、广东也开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户籍制度改革。
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然而改革的路在何方?现今国家也还没有统一的方案,至此,改革之果到底为何,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一、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中国的户籍制度自奴隶社会就有之,据《文献通考·卷十·户口考一》记载,周朝就有官吏负责人的出生病死和人员的社会流动事务以及领土的行政划分,以执行不同的税收和征兵制度。
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随着王朝的更替,相应的户籍制度也在发生变迁以适合当时国家的各种需要。
对新中国户籍制度历史的梳理,我们在此以改革开放的开始为分水岭。
1、改革开放之前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户籍制度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1958年前的自由迁徙的第一阶段,该阶段着重户籍的登记管理职能,这时的户籍管理政策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对人口居住地点与基本信息的登记上面,并不涉及公民的自由迁徙与利益权利的分配等问题;1958年——1978年严格控制的第二阶段,此阶段着重户籍在限定人口自由流动方面的功能,其中最主要的是针对人口的乡城流动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与规制;1978年至今的半开放时期。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新的利益格局形成,因此现阶段着重在相关的利益分配方面,其最突出的表现将涉及诸如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与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诸多福利权益与户口相联系。
2003年户籍管理制度
2003年户籍管理制度(最新版2篇)目录(篇1)1.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2.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3.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4.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影响和启示正文(篇1)一、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2003 年,中国政府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旨在进一步完善人口管理制度,促进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
此次改革对当时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取消了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城乡居民在户籍管理上享有平等待遇。
2.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简化户口迁移手续,促进人口自由流动。
3.推进居民身份证制度改革,增强身份证的实用性和安全性。
4.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人口管理水平和效率。
三、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了人口管理水平,加强了对人口流动的调控和监测。
2.促进了人口自由流动,为城市化进程提供了有力支持。
3.改善了城乡居民的待遇,缩小了城乡差距。
4.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影响和启示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对中国经济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带来了许多有益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1.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2.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人口自由流动和城市化进程。
3.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应注重政策实施效果,不断完善和调整政策措施。
4.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应加强部门协作,提高人口管理水平和效率。
目录(篇2)1.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2.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3.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影响和作用4.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评价和展望正文(篇2)一、2003 年户籍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2003 年,中国政府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重要的改革,这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人口流动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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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与城市管理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群发展成为
了重要的战略方向。城市作为一个集中了大量人口和资源的地区,
对于城市管理的要求也日益增强。然而,在当前的城市管理体系
中,户籍制度作为一个制约因素,制约了城市的管理和发展。
一、户籍制度改革的背景
户籍制度是我国现行的一项管理制度,其主要用途是将居民进
行区分、统计和管理。该制度始于1955年,广泛运用于城市化的
发展中。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户籍制度已经成
为了当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首先,户籍制度制约了城市资源的分配。由于户籍制度存在的
问题,城市资源的分配不够公平合理。在某些发达城市中,虽然
人口众多,但因为户籍制度的影响,外来人口并不能享受到城市
的优质资源和服务,这导致了城市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协调。
另外,户籍制度也对人口流动和城市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由于户籍限制,一些外来人口无法合法获得城市的服务和资源。
这种情况导致了长期以来的“黑户”现象,使城市管理难以进行有
效的控制和规划,给城市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因此,为了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和居民数量的合理规划,户籍
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了一个必要的选择。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现状
在当前的城市管理中,户籍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
题。许多城市纷纷推出政策,加速了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
首先,一些城市推出了人才引进政策,通过优惠政策吸引高素
质人才进入城市。与此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人才流失问
题,促进了城市的人口发展。
另外,一些城市也采取了积极的政策,对外来人口进行了较大
的容纳。例如,像上海市推出了“上海人的上海计划”,允许过去
的“外来人口”成为“上海人口”。同时,这些城市也逐渐扩大了教育、
社保等城市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加强了城市的社会治理。
此外,对于改变户籍制度的落实,政府和各界群众也可以主动
参与到户籍制度改革中。例如,政府部门可以修订政策和法律规
定,建立健全户籍制度。同时,各界群众也可以展开自己的声音,
要求更加公正合理的户籍制度。
三、户籍制度改革的挑战
户籍制度改革虽然是当前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其改革
并不容易。户籍制度改革还面临诸多的挑战。
首先,由于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
难度有时较大。此外,如何保证改革后的户籍制度能够更好地满
足城市管理的需要,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需要加强社会管
理。
其次,户籍制度改革中还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对于
广大群众来说,需要了解和遵守新政策和法律规定也需要一定的
时间和和理解。
最后,户籍制度改革还要依靠政府的积极作为和相关部门的配
合。只有政府和各管理部门的积极努力,才能更好地实现户籍制
度改革的目标。
四、结语
户籍制度改革与城市管理息息相关。一方面,户籍制度的改革,
可以促进城市管理的协调和发展;另一方面,城市的发展和城市
化过程中也需要合理的户籍制度支撑。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于
户籍制度的研究,探讨未来城市管理的方向,并逐步完善城市管
理体系,为实现城市化的目标做出贡献。